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各类案件的卷宗装订顺序如下:

1. 封面:卷宗应有封面,标明案件名称、案号、审判法院等相关信息。

2. 诉状:包括原告的起诉状,起诉状必须具备立案条件和法定形式,如法定格式、起诉请求、事实依据等。

3. 证据:包括原告提供的证据,如相关合同、收据、证件、鉴定书等。此外,证据可能会有如信件、传真、短信等电子形式的证据。

4. 异议:涉及对证据的异议的相关材料,包括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异议书、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异议书。

5. 庭审笔录:包括庭审期间的所有笔录内容,主要是庭审过程的记录,如审判员的主持、当事人的陈述、辩论、证人证言等。

6. 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是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或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7. 其他相关材料:包括相关法律文件、律师函、申请书、上诉状等。

在装订时,一般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各类文书,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同一类文书进行分组,以方便查阅。

诉讼文书材料排列装订顺序

诉讼文书材料排列装订顺序 排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宗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案件移送书 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6、换押票 7、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 8、答辩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9、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10、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11、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12、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3、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4、退回补充侦察函及补充侦察材料 15、举证及调查取证材料(按控-辩-审顺序排列) 16、赃、证物鉴定结论 17、审问笔录(庭前) 18、司法鉴定材料 19、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20、出庭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存根 21、开庭公告底稿 22、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3、庭审后的补充调查材料 24、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5、宣判公告 26、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7、司法建议书正本

28、送达回证 29、上诉状或抗诉书 30、上(抗)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31、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32、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3、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4、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5、备考表 36、证物袋 37、卷底 注:中止、延长审限的材料,撤诉申请按时间顺序排列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反诉状 5、立案(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给原告的材料) 6、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免费手续及复印件(补交诉讼费通知、补交票据也放于此) 7、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给被告及其他当事人的材料) 8、答辩状及附件 9、管辖异议材料 10、当事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等材料(先原告后被告、先身份材料后委托手续) 11、追加当事人材料 12、诉讼保全及先予执行、委托鉴定材料(当事人申请、本院裁定、执行记录、委托书等) 13、举证材料(按原、被告、第三人次序列) 14、依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材料、鉴定材料(包括调查笔录、工作说明) 15、庭前询问笔录及调解材料(按时间顺序) 16、出庭通知书、传票存根 17、开庭公告底稿 18、开庭审判笔录(代理词) 19、庭审后补充调查材料 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公告底稿 22、宣判笔录 23、司法建议书正本 24、送达回证 25、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 26、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楚雄市人民法院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规定 (2005年12月21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修改通过)为使我院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案件卷宗材料的装订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执行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书材料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 一、刑事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刑事公诉案件卷宗材料装订顺序: (一)分内外卷装订的材料顺序 1、外卷 (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

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17)辩护词(18)被告人的悔罪书(19)裁判文书副本2份(20)提押票(21)宣判笔录(22)裁判文书送达回证(23)报送上诉案件函(稿)(24)二审法院退卷函(25)二审法院裁判文书副本(26)执行通知书送达回证(27)赃款赃物处理手续材料(28)罚金收据、执行款收据、领条 2、内卷 (1)卷宗目录(2)案件审理报告(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委会讨论案件笔录及向上级法院的请示、批复(有则装订)(5)裁判文书正本 (二)装订成一卷的材料顺序 (1)卷宗目录(2)立案审查、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3)审理流程跟踪表(4)起诉书副本(5)换押证及送达回证(6)附带民事诉状(7)送达起诉书笔录、送达附带民事诉状的送达回证(8)指定、委托辩护人、委托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有关材料(9)公诉机关随案移交的证据材料、附带民事诉讼证据(10)民事诉讼庭前调解笔录(有则装订)(11)开庭前的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12)开庭公告(不公开审理的除外)(13)提押票(14)庭审程序提纲(15)庭审笔录(16)证人具结书(证人出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

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 (4)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送达起诉书笔录;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1)追回补充侦查函及补充侦查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及证据材料; (14)赃物、证物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

(21)执行死刑布告签发稿; (22)执行死刑报告; (23)执行死刑前后照片; (24)死刑犯家属领取骨灰或尸体通知; (25)尸体处理登记表; (26)备考表; (27)证物袋; (28)卷底。 二、刑事二审案件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流程表; (4)二审立案审批表; (5)上诉(抗诉)案件移送函; (6)一审刑事判决书; (7)上诉书(抗诉书); (8)答辩状; (9)聘请、委托、辩护人材料; (10)二审证据部分(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11)审问笔录; (12)开庭公告底稿; (13)提押票、传票;

(14)开庭审判笔录; (15)公诉词(指二审开庭案件)、辩护词; (16)庭审后补充材料; (17)案件延长审限材料; (18)二审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正本; (19)委托宣判函;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其他相关材料; (23)备考表; (24)卷底。 三、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及通知书、起诉书或口诉笔录; (4)案例(受理)通知书; (5)缴纳诉讼费或减免费手续; (6)应诉通知书回执; (7)答辩状及附件; (8)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法律文书部分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件目录 (三)立案、管辖文书 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2、《立案决定书》 3、《不予立案通知书(副本)》 4、检察院《立案通知书》,《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副本)》 5、《移送案件通知书》 (四)回避、律师参与诉讼文书 6、《回避申请书》、《回避/驳回申请回避决定书》 7、《安排会见非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8、《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决定书》 9、《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10、《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 11、《呈请拘传报告书》、《拘传证》

12、《拘留证》、《拘留通知书(副本)》 13、《延长拘留期限通知书(副本)》 14、《提请批准逮捕书》 15、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16、《要求复议意见书》、检察院《复议决定书》,《提请复核意见书》、检察院《复核决定书》 17、《逮捕证》、《逮捕通知书(副本)》 18、《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副本)》、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检察院《不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 19、《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副本)》 20、《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 21、《释放通知书》、《释放证明书》(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22、《取保候审申请书》(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予取保候审通知书》 23、《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 24、《取保候审保证书》 25、《收取保证金通知书》 26、《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7、《没收保证金决定书、通知书》 28、《对保证人罚款决定书》 29、《对保证人罚款/没收保证金复核决定书》 30、《责令具结悔过决定书》、《悔过书》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诉讼(执行)文书正副卷装订排列顺序

诉讼(执行)文书正副卷装订排列顺序 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起诉表(自诉状、附带民事起诉状)正本及附件(5)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诉案件用)(6)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7)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决定逮捕书、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自行决定逮捕用)(9)调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及保证书(12)延期审理决定书(13)赃、证物鉴定结论、其他证据材料(14)延长审限呈批表(15)出庭通知书、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6)开庭公告底稿(17)开庭审判笔录、辩护词(18)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正本)(19)宣判笔录(20)送达回证(21)司法建议书(22)报送上诉案件函存根(23)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4)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25)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26)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27)备考表(28)证物袋(29)卷底。 二、刑事二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报送上诉案件函、上诉状、抗诉书(5)一审判决书、裁定书(6)延长审限呈批表(7)阅卷通知书、出庭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及送达回证(8)调查笔录(9)开庭公告底稿(10)开庭审判笔录、辩护词(1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正本)(1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1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退卷函(14)司法建议书(15)备考表(16)卷底。 三、民商事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5)受理案件通知书(6)缴纳诉讼费或免费手续(7)证据及证据目录(8)送达应诉通知书(9)答辩状及附件(10)举证通知书、传票、评议卡及送达回证(11)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原、被告举证材料、证据收据(13)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申请及本院裁定(14)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的执行记录(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17)撤诉书(18)鉴定委托书及鉴定书(19)开庭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21)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2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5)上级法院退卷函(26)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7)证物处理手续(28)执行手续材料(29)司法建议书(30)备考表(31)证物袋(32)卷底。 四、民商事二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上诉状、上诉案件移送书(5)一审判决书、裁定书(6)受理上诉通知书(7)预缴诉讼费或免费手续(8)送达应诉通知书回执(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开庭通知、传票及送达回证、书面审理审批表、开庭公告底稿(12)开庭审判笔录(13)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14)宣判笔录(15)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16)备考表(17)卷底。 五、行政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案卷装订顺序

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信息表; 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 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6、送达起诉书笔录; 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 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赃、证物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8、开庭公告底稿; 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1、宣判公告底稿;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送达回证; 24、司法建议书; 25、抗诉书; 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7、上级法院退卷函; 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33、卷底。 二、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普通程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表; 3、立案信息表; 4、起诉书或口诉笔录; 5、立案庭风险告知书;

6、立案受理xx; 7、缴纳诉讼费通知、免费手续及诉讼费预收、结算票据; 8、应诉xx; 9、答辩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 11、鉴定委托书; 12、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及证件(结婚证、婚姻登记证明); 13、原、被告举证材料; 14、原、被告xx; 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 16、案件中止裁定书; 17、调解笔录; 18、当事人及代理人出庭通知书、开庭传票、开庭公告底稿; 19、开庭审判笔录; 20、代理词; 21、撤诉书及告知笔录; 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 23、宣判公告底稿; 24、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5、送达回证;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 订顺序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民事简易程序案件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收据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举证通知;10、地址确认通知书;11、答辩状及附件;12、委托代理手续;13、原、被告举证材料;14、调查取证材料;15、调解材料、调解协议书;16、开庭传票、出庭通知、开庭公告等通知书;17、庭审笔录;18、判决、调解、裁定书原件及正本;19、宣判笔录;20、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送达回证;21、结案说明。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4、起诉书、口诉笔录及相关证据(行政处罚及处理材料);5、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6、缴纳诉讼费用收据或减、免、缓手续;7、应诉通知书及送达回证;8、答辩状及附件;9、法定代表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原、被告举证材

执行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第十五条:执行案件正卷文书材料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立案审批表; 4、申请执行书; 5、执行根据; 6、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通知书及送达回执; 7、案件受理费及实际支出费收据; 8、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知书)及送达回执;9、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资料、单位组织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 10、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案外人举证材料; 11、传票、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听证笔录、执行笔录及人民法院取证材料; 12、采取、解除、撤销强制措施(包括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评估、拍卖、变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文书材料; 13、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裁定书正本; 1 14、强制执行裁定书正本; 15、执行和解协议;

16、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17、以物抵债裁定书及相关材料; 18、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不予执行裁定书及执行凭证;19、执行款物收取、支付凭证及有关审批材料。 20、延长执行期限的审批表; 21、结案报告、结案审批表; 22、送达回证; 23、备考表; 24、证物袋; 25、卷底。 第二十条:各类执行案件副卷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阅卷笔录; 4、执行方案; 5、承办人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的材料或笔录; 6、有关案件的内部请示与批复; 7、上级法院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对案件的批示; 2 8、承办人审查报告; 9、合议庭评议案件笔录;

10、执行庭(局)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1、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记录及会议纪要; 12、法律文书签发件; 13、其他不宜公开的材料; 14、备考表; 15、证物袋; 16、卷底。 3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

关于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的规定(试行)为使我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各类案件卷宗材料装订统一、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并作为我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中卷宗装订顺序的评查标准。 一、装卷原则及要求 1、案号的使用 案件要一案一号。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通知、法律文书、函电均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名称重复的,可下分-1、-2 等。 2、纸张及文书制作标准 各类诉讼文书须用标准A4 纸张,具备打印条件的一律打印;不能打印的,要用碳素、蓝黑墨水书写或签发。 3、正副卷的分立 含有保密内容的诉讼材料、内部请示、内函的案件,须立正副卷;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立正副卷。 4、入卷材料的筛选 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予以剔除;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可以不入卷。 5、卷宗材料的排序原则 总体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客观进程所形成文书的时间,分类自然排列,并兼顾文书之间的有机联系;同类的诉讼材料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排列。 6、装订前的准备 卷宗装订前,要对诉讼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材料不完整的要补齐。破损或褪色的要修补、复制;订口过窄或有字迹可能被订的要粘贴衬纸;纸张过大的材料

要修剪折叠;加边、加衬、折叠均以A4 纸张为准。对于字迹难以辨认的材料,应附上抄件。外文及少数民族文字材料应附上汉语译文。需要附卷保存的信封,要打开展平加贴衬纸,邮票不得取掉。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必须剔除干净。 7、卷宗的编页 诉讼文书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逐页编号。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卷宗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证物袋、卷底不编页。卷内页码使用打码机编打。8、卷内目录及封面的填写 卷内目录一律微机打印;卷宗封面内容尽量实现机打。 9、卷宗的装订 卷宗对齐后,用线绳三孔一线装订,并在卷底装订线结扣处粘贴封志,由立卷人及档案管理部门加盖骑缝章。 二、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1、正卷 ( 1)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登记及立案审批表;(4)起诉书(自诉状、附带民事诉状)正本及附件;(5)换押票(换保手续) ;(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退回补充侦察函及补充侦察材料;(13)撤诉书;(14)调查笔录;(15)讯问及询问笔录;(16)证据材料(赃、证物鉴定结论、调查取证材料、其他证据材料 等) ;(17)延长审限的决定及批复;(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19)开庭公告;(20)开庭审判笔录;(21)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2)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3)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 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8)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1)提押票;(32)送达回证;(33)案件当事人监督卡;(34)备考表;(35)证物袋;(36)卷底。 2、副卷

(完整版)律师所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 11 、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 12 、撤诉书; 13 、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 14 、鉴定结论; 15 、审问笔录; 16 、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 17 、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 、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 、开庭公告底稿; 20 、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 、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 、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 、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

24 、提押票; 25 、司法建议书; 26 、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 、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 、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 、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 、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 、备考表; 33 、证物袋; 34 、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 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9、答辩状及附件; 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 、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 11 、诉讼保全申请;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

各类案件正、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装订标准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 (4)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送达起诉书笔录;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 (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 (11)追回补充侦查函及补充侦查材料; (12)撤诉书; (13)调查笔录及证据材料; (14)赃物、证物鉴定结论; (15)审问笔录; (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 (18)开庭前的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

(19)开庭公告底稿; (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 (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 (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 (23)送达回证; (24)司法建议书; (25)提押票; (26)抗诉书; (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 (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 (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0)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 (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 (32)死刑、死缓的复核报告及上诉移送函; (33)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批复; (34)退卷函; (35)执行死刑命令; (36)暂停执行死刑的报告及批复;

(37)死刑执行前验明正身笔录; (38)执行死刑笔录; (39)执行死刑布告签发稿; (40)执行死刑报告; (41)执行死刑前后照片; (42)死刑犯家属领取骨灰或尸体通知; (43)尸体处理登记表; (44)备考表; (45)证物袋; (46)卷底。 二、刑事二审案件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流程表; (4)二审立案审批表; (5)上诉(抗诉)案件移送函; (6)一审刑事判决书; (7)上诉书(抗诉书); (8)答辩状; (9)聘请、委托、辩护人材料; (10)二审证据部分(调查笔录、证据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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