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实训要求

经济法实训要求
经济法实训要求

【综合实训二】:学生创业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教学要求】:

1、在区分不同市场经营主体特点的基础上,以学生自主创业中对相关市场经营主体的选择为主题,利用图书馆、网络等资源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2、以小组为单位(3-5人),对创业模式的选择和各市场经营主体的利弊进行分析,总结出小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单独列出。

3、各小组派出1-2名代表,发表小组意见,讨论发言,形成观点交锋。

4、教师点评,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综合实训三】:市场资信调查与合同风险防范

【教学要求】:

1、教师课前提供市场资信调查的相关背景资料,学生课余时间利用图书馆、网络等资源查阅有关资料,针对背景资料中涉及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并结合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为课堂讨论做好充分的准备。

2、以小组为单位(3-5人),对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市场资信调查与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总结出小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单独列出。

3、各小组派出1-2名代表,发表小组意见,讨论发言,形成观点交锋。

4、教师点评,学生完成实训报告,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经济法案例答案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答案 第一节 案例1:下面的案例中某学校食堂是否属于消费者? 1999年中秋节前,某学校食堂从某食品加工厂购进5箱腊肉,次日经加工后分用于本校师生午餐;进餐后不久,在该食堂进餐的师生纷纷出现腹绞痛、腹泻等症状,遂立即与医院及市卫生防疫站取得联系,经紧急治疗,患病师生均脱离危险。后查明,这次事故系某食品加工厂供应的腊肉腐败霉变所致。为此,学校依法向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食品加工厂赔偿经济损失。 参考答案: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某学校食堂符合消费者的特征。生活消费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消耗各种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劳动服务的行为和过程,具体表现在吃、穿、住、行、用等方面。某学校食堂从某食品加工厂购进5箱腊肉的目的是为了给广大师生午餐之用,因此属于消费者。但目前关于消费者的定义现存在较大争议,许多学者认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仅指个体消费者,不应包括单位和法人。因此对消费者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已成当务之急。 案例2:下列案例中,受害人可否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 1994年底到1995年初,辽宁省台安县种子公司第四经销站从凌源市宋杖子镇农业服务站购进30760公斤名为“掖单子十三”的玉米种子,在未复检的情况下,售给739户农户,农民播种后发现玉米长势参差不齐、植株高矮不一,进入结穗期的穗型、粒型、轴色与正常的“掖单子十三”相比均不一致,植杆早衰、减产程度较大,于是他们集体到政府上访,在县政府支持下,鞍山市种子管理站做了田间鉴定,结论为此种子不是“掖单子十三”杂交种,于是739户农户对台安县种子公司第四经销站和凌源市宋杖子镇农业服务站提起集团诉讼。 参考答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适用该法的规定。这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范围的特殊规定。这是因为,农业生产不同于其他商品的生产,农业生产与农民的生活消费密不可分,农业生产不完全是商品生产,农民生产的农产品有的作为商品销售,有的作为生活消费品自己使用。农业生产是农民生活的基本来源。农民在农业生产消费中也处于弱者地位。为了保护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发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作了特殊适用的规定。本案中受害人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起诉讼。 第二节 案例1:1999年,上海的一名女大学生在屈臣氏公司一家超级市场连锁店购物离开时,防盗铃骤响,商场女保安将她带入地下室进行搜身检查,女保安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女大学生进行全身检查后,探测器测出其髋部带有磁信号,女保安当即要求女大学生脱裤检查。结果未检查出大学生身上带磁信号的商品,允许其离店。事后,女学生以侵犯人身权、名誉权提起诉讼,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精神损害50万元。该案件侵犯了女大学生的何种权利? 参考答案: 该案件侵犯了女大学生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维护尊严权也称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该项权利包括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应受到尊重。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和肖像权等,人格尊严是消费者精神上的利益。但终审法院认为,商场的检查是单独秘密进行的,并未引起女学生的名誉贬损,不构成名誉侵权;但是,宪法规定公民的人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的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经济法规》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学时:70 适用专业:轨道交通运输(客运) 二、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应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课题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基本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 2、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 重点: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课题二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的概念,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全民企业厂长职权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重点: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难点: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课题三公司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的立法及原则,以及公司的分立、解散和清算。 2、熟悉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 3、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4、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合并的有关内容。 重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课题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 2、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并能明确加以区分,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 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 课题五破产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国有企业破产的立法概况。 2、掌握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 3、熟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重点: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 课题六合同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立法概况。 2、熟悉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3、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含义及其种类,合同的作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基本知识。 4、掌握合同运行的全过程,以及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难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课题七工业产权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工业产权法的一般原理与基本制度。 2、掌握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与权利保护的有关内容。 重点: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 难点:权利保护。 课题八反不正当竞争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概况及意义。 2、掌握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题九产品质量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产品质量立法概况。 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重点:产品质量法的原则,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篇一: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r/n 一、综合实训一:庭审旁听及合同制定/r/n 在这次法庭听审中,我们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在开庭的过程中,并不了解多少内容,但是在开庭后却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以及合同制定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我在此次的活动中学习到了很多,对于格式合同的一些体会,以及对法律知识的一些认知。在我们接下来的实训过程中的代销合同的模拟制定,得到了很大的启发。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时,必须小心。此次代销合同是我与汪聪之间的合同,此次合同的签订,主要是是让我们了解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制定的流程。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1、建章立制2、严把合同签订关3、要强化履约意识4、运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的保护。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1、真去合同的起草全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自信能力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直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7、注意定金与“定金”的区别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r/n 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r/n 在对产品质量报告分析的写作过程中,虽然一直处于不顺,总是停停写写,写不出一个样来。经过了老师的教导,终于明白了产品质量报告的调查,分析,以及报告的写作过程。这次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我主要针对的是对校外世纪联华超市的啤酒展开一系列的调查活动,调查了各个品牌不同啤酒,厂家信息。经过对产品的观察与分析,总结各个品种啤酒的优劣好坏,并且给予一定的评价分析,了解市场的实际状况。/r/n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r/n 消费者权益是致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随着现代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多数上平经营者都能够做到诚信经营,但是也有极个别的商家却以种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诈,当消费者遭遇欺诈时就不得不用法律来维护我们受损的权益。当我们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是语气理发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r/n 四、对本实训课程的建议/r/n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师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记错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

初级会计实训报告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实训,我们的“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实训”课程已接近尾声。先前对会计专业知识和经济法基础的不了解,经过这几周的努力,渐渐的从不知到知之,再从知之到甚之。我很感谢老师们这样的安排,它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我们所学专业的知识。 俗话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有付出就有收获。的确如此,同学们一起探讨实训内容以及不同模块的实训,最后作总结报告。在实训当中,慢慢了解了自己不懂的那一部分,为大学的学习计划和未来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习内容 【一】初级会计实务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会计概述 一、会计的概念: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二、会计的职能: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 三、会计的对象: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 第二节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概念: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 (二)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 1.资产: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1)资产的特征:①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②资产是为企业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拥有,也是企业所控制的。 ③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2.负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三)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1.收入: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资料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 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 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 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 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 、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财务管理》课程标准

《财务管理》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适用专业:财经类专业 授课系(部):会计系学时(学分):68 执笔人签字:审核人签字: 一、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财务管理》是会计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需要具备经济数学、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管理学原理等基础知识。它与管理理论的关系很密切,并随着管理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它与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的关系更为密切,其中部分内容与管理会计交叉而难以确定归属。 本课程学习的目的,是使学生能全面和系统地了解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使学生具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运作能力,培养较高层次的财务会计管理人才。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使学生掌握:⑴财务管理的目标、任务、原则;⑵财务预测、预算、分析等财务管理基础知识;⑶资金筹措、运用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⑷利润分配的基本原理;企业并购财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规范和具体规范。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课程的性质:本课程为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是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能够基本掌握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并初步掌握会计实际操作的技能,为以后从事财务会计岗位工作奠定基础。 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参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编写,可将本课程的学习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相结合。 课程的作用:通过任务引领的项目活动,使学生具备会计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职业精神。

与其他课程的关系:1.前导课程:《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经济法基础》、《管理学基础》。2.后续(相关)课程:《审计》、《会计制度设计》、《财务管理综合实训》 (二)课程基本理念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实践活动不仅使学生能够全面树立现代财务管理岗位的理念和思维方式,灵活运用所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而且使学生们学习中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劳动,以发展和促进学生的能力和技能为中心,为他们今后走向社会、参与生活、实现就业、能够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胜任财务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课程设计思路 1、按照“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总体设计要求,本课程以主要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基本目标,彻底打破学科课程的设计思路,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突出工作任务与知识的联系,让学生在职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掌握知识,增强课程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相关性,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2、本课程设计的重点是对教学内容建立三个层次,由学校、教师、学生分别在实施、教学、学习中进行选择。三个层次为:基本知识、扩展知识、链接知识。考核以基本知识为主体。 3、依据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高职学校学生的学习特点和职业能力形成的规律,按照“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嵌入式”的设计要求确定课程的知识、技能等内容。 4、依据各学习项目的内容总量以及在该门课程中的地位分配学习项目的课时数。 5、学习程度用语主要使用“了解“、”理解“或”掌握“、”能或会等用语来表达。“了解”用于表达事实性知识的学习程度,“理解”或“掌握”用于表达原理性知识的学习程度,“能”或“会”用于表达技能的学习程度。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doc

经济法实训心得体会 我们法专班全体同学在法律系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举办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是由学生进行模拟法庭庭审表演。通过形象逼真、生动,内容丰富,规范合法的程序,以及采取当庭审判等一系列审判程序实际的操作和表演,使同学们增长见识,而且受到了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在大学的学习生涯里,我们专业陆陆续续学习了《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法律文书》等等。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也算是我们进入大学以来,学习法律知识的一次大总结。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庭审中来,此次模拟法庭中,我所担认的角色是原告。这可以网』说是我人生的一次非常特别的体验!以下便谈谈我在这次模拟法庭庭审中的一些心得体会:首先简单阐述一下庭审过程:这次模拟法庭我们第二小组的同学们角色是这样分配的:案情简介XX公司诉XX中心小学 买卖合同纠纷案XX年12月,罗晟以XXXX建筑工程公司名义承建XX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工程款也由罗晟以XX建筑 工程公司名义领龋期间,罗晟因建教学楼向XX 物资公司购买钢材,经XX年6月23日双方结算,罗晟欠物资公司钢材款61000 元,由罗晟出具欠条一张。XX 年2 月1 日,罗晟书面表示其所

欠物资公司钢材款愿意由中心小学直接付给物资公司。中心小学也于同日作出书面表示,罗晟因承建该校教学楼所欠物资公司钢材款,同意物资公司要求,在今后拔付给罗晟的工程款中扣除后,直接转汇给物资公司。之后,中心小学向XX 建筑公司罗晟支付教学楼工程款110000 元,仅扣下11000 元付给物资公司。罗晟至今仍欠物资公司钢材款50000 元未付。该案在我们06 秋法班“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本院依法由谢谦,李海英和罗彤宇组成了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在公开开庭时,原告也就是我以及我的代理律师黄建荣,被告XX 建筑工程公司定代表人罗晟以及辩护方的律师李治梁等全部到庭。06 秋法班全体“人民”以及校其他班部分“人民”到庭旁听。参加旁听的还有“人大代表”班主任老师和董建兴老师。 庭审开始之后,“班级合议庭”听取了我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辩护词。经过原告和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后,由我们06 秋法班“人民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我认为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0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2篇

2020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2篇2020 economic law professional practice report model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2篇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 2、篇章2: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 篇章1:2020经济法专业实践报告范文 而这次实习,是我通过接触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 案件,使我对自己,对社会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明白了自己下学期在面对就业和考研的选择是该如何去选择,也教会我更清楚地认识这个利益的社会,确确实实为我在结束专业课学习之前,不了一堂生动的专业实践课,而这门课的意义远远超过了专业这个范围,对我们的影响深远。

今年4月17日中午10时多,一位农民着装打扮的六旬 老人走进xx县法院立案大厅,手提着一个小布包,嘴里还吃 着馍,立案庭副庭长武喆急忙迎了上去,一边砌茶,一边询问情况才知道,这位老人名叫xxxx,是xx农民,这天,他天不 亮就骑着自行车跑了百余里路,来到xx法院要求立案状诉xx 籍包工头牛某追索劳动报酬。但他写的诉状不符合格式,立案庭的法官便指导他重新书写了诉状,接着在20分钟内就为他 办好了相关立案手续,并当即送达了开庭传票。这位老人看到这么快捷的工作效率,动情地说:我原想来到异地他乡,人生地不熟,不知要跑多少回路,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走进一个厅,还不到抽两根烟的功夫,立案手续全办妥了,方便又省时,法院好,立案庭的同志好!过去,当事人来到xx县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到办公大楼内需花费较长时间,来回要跑几趟才能办完。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从xx年4月起xx县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多方筹集资金8万元,建成了90余 平方米的立案大厅,配置了桌椅、纸笔、饮水机、茶叶、一次性纸杯、老花镜以及常用的诉讼法律书籍,服务设施应有尽有,极大地方便了群众。 立案大厅设有立案排期、信访调解、综合统计、送达保 全和书记官管理处等5个窗口,实行一条龙式的流水作业,使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 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 则,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 先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

《经济法基础》课程标准一、课程概述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在性质上属于适用于我院财经类、金融类等专业的学科基础选修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求人们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的规范、指导和保障下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和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对经济法律的掌握和运用,严格依法开展经济活动,敢于和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排除他人的不法干扰和损害,有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和正当的经济权益。经济法是法学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是经济、管理、贸易等专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可以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经济法律规范,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即知法、懂法,并最终会运用经济法,这是本课程教学要达到的目的。 (二)设计的理念与思路 1、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用案例形式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来学习相关理论知识,并发展专业能力,具有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 2、以任务驱动、项目导向为课程改革方向,结合专业建设方案与专业教学要求,并结合本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特点设计。 3、注重对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 4、每个项目的学习通过典型案例为载体设计,以工作任务为中心整合理论与实践。 5、教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方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评价学生的职业能力。

(三)、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表 二、课程内容、学时安排与进度 (一)课程内容内容与学时安排 根据会计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经济法基础》课程内容共包含三个知识模块,一是基本模块,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发展演进,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破产法律制度及其基本原则;二是专业模块,重点介绍工业产权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三是实务模块,包括票据法律制度、财政税收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等,要求学生学完本课程之后,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及其能力。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 第二章公司法 例:鹏飞投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明(该公司经理);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100万元。公司可以为全体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 公司成立后,有两项对外投资行为: 1、与零州公司一起合伙联营,出资50万。 2、与加州公司投资兴办路由,出资120万。 3、公司还为股东力提供担保20万。 问:1、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2、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3、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案1、公司章程约定第一项合法;第二项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和100万限额合法;但为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不合法。 2、公司对外投资不合法之处:进行合伙型联营。承担无限责任。 3、程序: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鉴于经营状况不景气,同年6月,服装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10万元。但凯丰服装厂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故凯丰服装厂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服装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服装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吴某和服装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答案:(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不能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服装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公司法人独立性的集中表现。公司财产最初源自股东投资,但在法律上,股东与公司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股东未投入公司的财产,一般不能强迫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经济法实训指导书

《经济法》 实 训 指 导 书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商贸流通学院

目录 实训一、模拟法庭(4学时) 实训二、大学生创业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2学时)实训三、合同签订与风险防范(4学时) 实训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模拟(2学时)

实训一:模拟法庭 一、实训课时:4学时 二、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训模拟使学生在掌握民事诉讼知识的基础上,能对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民事审判(一审)程序有基本的了解,更好的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 三、实训内容与操作步骤 1、模拟法庭面向班级所有学生,以5-8位同学为一组,分别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使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模拟法庭活动中来。 2、实训前准备:学生在掌握了民事诉讼中法庭审判基本流程的基础上,以小组为单位,利用图书馆、网络等资源各自收集案例,注意案例的典型性,掌握案例中的各方面细节、信息和事实,并查阅相关资料和法律、法规条文,对案例中涉及的法理知识点进行梳理。 3、学生以法官、律师、当事人的身份在课堂上进行模拟演示,由同学和教师对小组的表现进行打分。 4、教师对学生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四、实训条件 模拟法庭,要求具有较好的投影设备和网络设施。 五、实训注意事项 要求认真查找相关案例,案例要求是第一审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例,课前分组做好模拟演练。 在实训中学生应充分发挥团队合作的精神,一定要主动思考,积极参与,熟悉民事审判基本程序。

六、实训作业 在小组分析和教师点评基础上,形成实训心得和体会,完成实训报告撰写。 实训二:大学生创业模式选择与利弊分析 一、实训课时:2学时 二、实训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训使学生更好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同市场主体之间的异同,并结合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模式选择,加强实训的针对性。 三、实训内容与操作步骤 1、在区分不同市场经营主体特点的基础上,以学生自主创业中对相关市场经营主体(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人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合伙企业)的选择为主题,利用图书馆、网络等资源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2、以小组为单位(3-5人),对创业模式的选择和各市场经营主体的利弊进行分析,总结出小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可以单独列出。 3、各小组派出1-2名代表,发表小组意见,讨论发言,形成观点交锋。 4、教师点评,总结经验和心得体会。 四、实训条件 多媒体教室,要求具有较好的投影设备和网络设施。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作者:苏涛 第二章公司法 例:鹏飞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明(该公司经理);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100万元。公司可以为全体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 公司成立后,有两项对外投资行为: 1、与零州公司一起合伙联营,出资50万。 2、与加州公司投资兴办路由有限公司,出资120万。 3、公司还为股东张力提供担保20万。 问:1、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2、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3、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案1、公司章程约定第一项合法;第二项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和100万限额合法;但为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不合法。 2、公司对外投资不合法之处:进行合伙型联营。承担无限责任。 3、程序: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鉴于经营状况不景气,同年6月,服装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张,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10万元。但凯丰服装厂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故凯丰服装厂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服装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服装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吴某和服装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答案:(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不能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服装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公司法人独立性的集中表现。公司财产最初源自股东投资,但在法律上,股东与公司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股东未投入公司的财产,一般不能强迫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 授课老师: 制定人: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编写时间: 2015年9月15日

《税法》课程标准 一、基本信息 适用对象:会计电算化专业制定时间:2015年9月15日 课程代码:07010072 所属系部:会计系 学分:4学分学时:72学时 制定人:批准人: 二、课程的目标 ﹙一﹚专业能力目标 1.能够掌握各税种的税制构成要素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2.能够根据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3.基本具有从事企业办税员、会计中介从业人员办税能力; 4.具备参加助理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科目税法部分的考试能力。 ﹙二﹚方法能力目标 1.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操作教学,充分满足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要求,循序渐进,通俗浅显,易学易用; 2.体现“教与学”、“学与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 ﹙三﹚社会能力目标 1.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意识养成以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工作适应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整体教学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也是学生在学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专业基础课程后开设的一门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 ﹙二﹚课程开发思路 税法课程的设计以完成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作为导向,将办税岗位的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在各个教学项目中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种不同税收法规中的内容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同时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将相关理论教学的内容嵌入各个相关工作项目中,穿插到的企业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样也兼顾了学生考证、职业发展的需要。 四、教学内容

经济法案例解析与标准答案(期末考试)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1、某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企业现有财产100万元,企业负债为180万元。 1.若该企业为企业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2.若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答:1.如果是企业法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以企业现有财产偿还,因为是资不抵债,可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免除债务比如宣布破产. 2.以现有资产抵掉欠债的一部分,剩下的由甲乙丙按一定的比例偿还,偿还的比例可由甲乙丙协商,并且甲乙丙有连带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1、甲、乙二人原合伙承包一歌厅,赚了一些钱。于2009年1月,拟成立联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除经营歌舞厅外,还经营餐厅、酒吧、休闲俱乐部。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资本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40万元,包括原歌厅使用的整套音响设各价值23.6万元,电视接受器等25台,价值8.5万元、室内设施5.2万元,影碟机等2.7万余元。公司的登记部门在审查时发现,实物的评估报告中,对音响、电视接收器的评估沿用2006年购买时发票的价格,也就是新货时的价格。这些实物已用了3年,且电器更新较快,国内彩电市场不断降价。于是登记通知甲、乙对现有实物进行重新评估作价。经重新评估作价后,音响设备为5.2万元,电视接收器5万元,其他两项基本不变,仍为5.2万元和2.7万元,合计18.1万元。公司显然不能成立。甲、乙至少要填补11.9万元,方能达到登记的标准。 问:甲、乙二人是否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为什么?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3万元的最低限额。(P31)本案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所以首次缴纳的出资额不得低于30万元,所以甲乙二人需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 2、李某与其亲友、同事共45人共同投资200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作为股东之一的刘某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李某起草了公司章程,自任董事长。共有10名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签了字。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名董事组成;另设总经理一人并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问: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公司章程应有所有公司股东共同确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成员有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成员为3到13人。该公司有15名董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3、三个国有企业决定转换经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三个国有企业经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最后确定其出资额如下:纺织厂以其机器、厂房出资,作价280万元;百货公司以商业大厦出资,作价170万元;科技服务中心以配置2人的劳务及其挂靠市科委的名义入股出资,作价50万元。同时章程中还规定:股东在将其产权手续办完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

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税法》课程标准 授课老师: 制定人:教研室主任:院(系、部)负责人: 编写时间:2015年9月15日 《税法》课程标准 一、基本信息 适用对象:会计电算化专业制定时间:2015年9月15日 课程代码:07010072所属系部:会计系 学分:4学分学时:72学时 制定人:批准人: 二、课程的目标 ﹙一﹚专业能力目标 1.能够掌握各税种的税制构成要素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2.能够根据各税种的应纳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3.基本具有从事企业办税员、会计中介从业人员办税能力; 4.具备参加助理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科目税法部分的考试能力。 ﹙二﹚方法能力目标 1.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际操作教学,充分满足高职高专学生的学习要求,循序渐进,通俗浅显,易学易用; 2.体现“教与学”、“学与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 ﹙三﹚社会能力目标 1.具有良好的依法纳税意识养成以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2.具有良好的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工作适应能力、自我约束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整体教学设计思路 ﹙一﹚课程定位 本课程是我院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也是学生在学完《基础会计》、《财务会计》等专业基础课程后开设的一门课程,是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 ﹙二﹚课程开发思路 税法课程的设计以完成办税员岗位工作任务作为导向,将办税岗位的日常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确定教学项目,在各个教学项目中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种不同税收法规中的内容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同时在组织教学内容过程中,按照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融合,将相关理论教学的内容嵌入各个相关工作项目中,穿插到的企业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这样也兼顾了学生考证、职业发展的需要。 四、教学内容 ﹙一﹚学时分配

财务报表分析的实训心得体会-精选范文

关于财务报表分析的实训心得体会 财务报表分析实训心得篇1 所谓财务报表分析,就是以财务报表为主要依据,采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适用的分析方法,遵循规范的分析程序,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的比较分析,从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其经营业绩做出判断、评价和预测的一项经济管理活动。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主要是为信息使用人提供其需要的更为直观的信息,同时对不同的信息使用人,企业财务报表分析的目的也不相同。对于投资人而言,可以以分析企业的资产和盈利能力来决定是否投资;对于债权人而言,从分析贷款的风险、报酬以决定是否向企业贷款,从分析资产流动状况和盈利能力来了解其短期与长期偿债能力;对于经营者而言,为改善财务决策、经营状况、提高经营业绩进行财务分析。由于财务报表分析目的的差别,决定了不同的分析目的可能使用不

同的分析方法、侧重不同的考核数据指标。 财务报表分析作为一门综合课程,集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法和计量经济学的相关知识,是汲取这些学科的原理融会贯通再进行应用的一个过程。财务报表作为公司披露基本信息的主要渠道,不仅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对经营者决策起到衡量参考作用,也是以会计特有语言描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使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理解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在衡量监督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本课程绝非是对上述学科机械和简单的组合而成,在学习的过程中借用其他学科知识,在应用中不断积累经验和创新,这些创新和经验又不断丰富着课程本身。 这门课程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报表反映的经济活动是真的还是假的;企业的经营成绩是变好了还是变差了;持有某个企业的股票或者债权风险有多大;企业的未来会走向何方;如何了解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如何阅读审计意见;如果没有附现金流量表;如何通过报表之间的内在关系去勾画出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动情况等。针对不同的目标,形成

经济法实验

青岛农业大学 经济法Ⅰ实验报告 学生专业班级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14级01班(辅修会计)学生姓名(学号)宋伟 20143864 完成时间 2015.12.15 二○一五年 1 2 月15日

实验项目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验 一、时间:2015.12.15 二、地点:B302 三、参加人:宋伟 四、实验目的: 1.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尤其领会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的内容、背景和意义。 2.掌握消费者权利的内容和经营者的义务的相关规定。 3.掌握简单或典型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案件的分析和处理方法 五、实验材料: 【案例一】2014年4月13日某省某市岳某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会城南分会接到消费者林某的投诉,称在该县某品牌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8000元的摩托车,使用三天后,频繁出现故障,并找到经营者多次维修。林某质疑该摩托车车存在质量问题,向经营者提出退货的要求。经营者则以,该摩托车已经维修过多次,况且林某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检测的情况下无法证明该摩托车属于质量问题为由,坚决不同意退货,只同意维修。无奈之下,2014年4月16日林某向城南分会,提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请求。本案如何处理,请陈述法律理由? 【案例二】2014年3月15日,某省消协栟茶分会在河口镇进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栟茶镇刘姓消费者向工作人员投诉,称其于当日7时在栟茶镇好品德超市购买3.5公斤莴苣,在结账时发现该超市出具的购货小票上标的价格与超市标明的该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不一致,多付款3.01元,消费者认为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要求现场处理。工作人员立即对该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超市莴苣标明的销售价格为 2.52元/公斤,而消费者结账的小票上标价是3.38元/公斤,消费者付货款为11.9元,实际付款价格高于所标价格0.86元/公斤,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超市负责人称,莴苣的销售价格正常是3.38元/公斤,3月14日,超市进行莴苣促销,促销价格为2.52元/公斤,3月15日超市没有进行促销活动,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更改销售价格,收银系统又恢复到正常销售价格,超市不是主观故意,存在过失行为。本案如何处理,请陈述法律理由? 六、实验操作程序: 1.阅读实验材料。 2.对案例进行分析,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讨论分析,以小组为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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