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无【期刊名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1(000)020【摘要】各设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2010年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总页数】10页(P11-20)【作者】无【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2.1【相关文献】1.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J], 无;2.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的通知 [J], 无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11年)》的通知 [J], 无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统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印发《江西省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发改产业[2020]720号) [J],5.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检测办法》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先进县(市、区)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6。 0 支持农村群众体育健身场所 建设 。建设
5。确保农 村安 全饮 水 。安 排 投 资 4亿 元 , 6 4所农 民健 身场所 。 4 解 7 决 10万农村人 口的饮 水安全 问题 , 群众喝 上放 0 让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环境保护 先进县 ( 、 ) 市 区 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款贴息资金和 15 00万元扶贫到户贷款贴息资金, 广 播 电视 。
用于扶持 产业化 扶贫 龙 头企 业 发 展 和产 业化 基 地
5 。实现村村 通 宽带 。安排 2 2亿 元 , 8 . 新增 通
建设 。 工作重 点村 中安排 1 以上 的部 门或单 位帮扶 ; 个 组 公有 制企业参 与扶贫 开发 。
贫工作扩大到 4 个 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县, 村 中小学 (56 1 184个 ) 每年放 映 4场 电影 , 共计划 放
全年移 民搬迁 5万人 , 集 资金 17 元 用 于 移 映电影 2 3 1 。 筹 。5亿 7 6 2场 民建房补 助 。
5 .实 现 村 村 通 广 播 电视 。安 排 1 8 . 7 4 5 5万 5 。开展 产业化 扶贫 。安 排 10 2 0 0万 元项 目贷 元 , 27 个 2 以上 已通 电 自然村实 现全部 通 对 91 0户
为深 入实施 “ 生态立 省 、 绿色 发 展 ” 战略 , 建设 若 干意见》 赣 府发 [06 3 ( 20 0号 ) 《 J 、 江西 省 人 民政
绿 色生态 江西 , 进 全 省经 济社 会 又好 又 快 发展 , 府关 于继续 实施 山江 湖工 程推 进 绿色 生 态 江西 建 促
一
3 3
硫减 排情况 等 。
( ) 境质 量状况 三 环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 (增 补)

—2—附件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增补)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 农产品重金属其他1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国土资源部西北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全国国土资源部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太原)√山西省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农业厅3内蒙古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呼和浩特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4内蒙古富源新纪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5呼伦贝尔市原野测试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实验测试中心)√内蒙古自治区6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7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环境监测中心站√√黑龙江省8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省—3—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农产品重金属其他9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土壤二噁英上海市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10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省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11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浙江省12浙江环境监测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13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浙江省14国家冶金工业铁精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安徽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15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厅16福建省地质矿产局三明实验室*√√福建省17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福建省—4—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 农产品重金属其他18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江西核工业环境保护中心)*√√全国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厅19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江西省20南昌市环境监测站*√√江西省21江西省分析测试中心√√√江西省22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江西省23江西金源有色地质测试有限公司√江西省24山东泰山矿产资源检测研究院√山东省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厅25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查研究院√√山东省26襄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农业厅27农业部油料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湖北省28湖北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湖北省29国土资源部武汉资源环境监督检测中心√√湖北省—5—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农产品重金属其他30湘潭市环境监测站√湖南省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31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农化检测中心√√湖南省32湖南省食品测试分析中心√√√湖南省33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稻米及制品检测中心√√湖南省34湖南省植物保护研究所化学品安全评价中心√湖南省35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广东省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厅36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6—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 农产品重金属其他37安顺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贵州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协调小组贵州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38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39毕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贵州省40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贵州省41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贵州省42曲靖市环境监测站*√√云南省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厅43红河州环境监测站√云南省44云南省核工业二〇九地质大队√云南省45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省序号检测实验室检测领域范围工作范围推荐部门土壤重金属土壤PAHs农产品重金属其他46陕西省地质矿产实验研究所√陕西省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陕西省农业厅47陕西省污染减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48陕西地建土地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49新疆维吾尔自冶区分析测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注:*指增加检测领域的首批检测实验室乾合环境()是一家以场地调查和土壤修复为核心业务的专业环境修复治理公司,作为山东省临沂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乾合环境以场地调查作为切入点在临沂起步并开展山东土壤修复业务。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省林业厅厅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省林业厅厅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省林业厅厅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各设区市林业局,省直管县(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经2017年5月27日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厅级领导分工调整如下:省林业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厅级领导协助厅长工作。
1.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主持林业厅全面工作。
2.厅巡视员魏运华:负责营造林、城乡和部门绿化、经济林管理、林业产业、林木种苗、森林公园及国有林场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外资项目及速丰林管理、退耕还林和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人大农委、省政协经济委。
分管厅造林处、省绿委办、厅经济林管理处、省产业局、省种苗局、省林检局、厅项目办、省生态中心(退耕办)、省林木育种中心、省林学会。
3.厅党组成员、省林业科学院党委书记黄小春:协管林业科技工作。
4.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罗勤:负责林业科技、人事教育、机关党建、林业稽查等方面工作。
分管厅科技处、厅人教处、厅机关党委、环境学院、厅稽查办、省推广总站、省科技实验中心、省林业人才服务中心。
5.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水文:负责行政管理、政策法规、计划财务、老干部、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林业宣传、信访、综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人大选任联工委、法工委、预算委,省政协提案委。
分管厅办公室、厅政法处、厅计财处、厅老干处、厅后勤中心、厅信息中心(记者站)、厅招待所、林业开发中心、厅生态文明办。
6.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跃进:负责森林防火、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林业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工作。
联系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人资环委、省公检法,森林武警驻赣部队。
分管省防火办、省森林公安局、省野保局、省工作总站、厅湿地办、省航空护林局、省属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防火预警中心。
2021年某市环境保护年鉴

2021年某市环境保护年鉴【综述】2021年,XX市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2365”的总体思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强化环境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真抓实干,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2021年,XX市环境保护局被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评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工作先进单位”,被XX市委、市政府评为2021年度“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单位”,被XX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先进成员单位”,被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评为202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
赣江、袁河2条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监测断面水质合格率100%,跨市界面水质达到Ⅲ类国家标准;市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口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保持在二级标准以上; 市城区的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良好好水平。
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成效。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XX市环境保护局依托“结调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体系,展开了减排攻坚战,加大攻坚克难力度,努力探索减排新路径,在措施上推陈出新,在项目挑选上做细做精,全年共落实减排项目31个,其中COD 和NH3-N减排项目17个,SO2和NOx减排项目14个。
为保障符合环保要求,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适合经济产业发展的项目项目顺利落户,积极向上争取到270余吨COD、414吨SO2总量指标。
环境监测能力得到加强与完善。
XX市环境监测站已顺利通过了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江西省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技术专家复审;购置了砷、六价铬等5个种类的环境标准样品,加强了实验室质量控制;完成仪器设备的年度检定工作,配齐了日常监测所必需的药品、器材的采购,保证了日常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26•【字号】赣府厅发[2016]79号•【施行日期】2016.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79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6日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根据省政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和工作责任分工方案。
一、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1.加快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政策。
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主体责任,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
推进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全面放开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到2020年,努力促进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计生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2.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在居住地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以及其他便利。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洪环发[2013]73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昌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洪环发〔2013〕73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南昌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6月17日南昌市环保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全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整改行动,强化环境安全意识,督促各种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环境安全保障基础,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故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环境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南昌市环保局保障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陶志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徐水喜党组成员、副局长鄢云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曾晓翔党组成员、副局长章美良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宝强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财南副调研员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开发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4•【字号】赣府厅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由矿业大省向矿业强省迈进,助力高质量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一)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
落实各级矿产资源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统一规划,统筹矿产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因素,加大钨、锑、锡、钼、铜、金、钒、稀土、锆、铌、钽、锂、金、萤石、晶质石墨等战略性矿产,及地热、矿泉水、硅石等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力度,明确重点勘查开发区域,建设赣北沿江、环鄱阳湖、赣东北、赣西北、赣中南5个各具特色、互为补充、共同发展的矿业经济区。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禀赋、紧缺程度和相关规划,制定年度区块出让计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可动态调整,新矿业权出让后应及时报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省地质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强化三条控制线管控。
坚持底线思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区域应优先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确实无法避让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差别化管理。
扎实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战略性和紧缺、优势矿产勘查开发,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允许在办理探矿权登记后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以外的生态保护红线内开展勘查活动,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
江西省生态功能区划原理与分区体系
第2 4卷 第 4期
20 0 6年 8月
江
西
科
学
Vo. 4No 4 12 .
Au 2 06 g. 0
J ANGXI S ENCE I CI
文 章编 号 :o 1 3 7 (0 60 -0 5 - 0 1 0 — 6 9 2 0 ) 4 14 6
p e e t st a i n, c - e v r n e t ls n i v t n c l g c lf n t n s n fc n e h a r s n iu to e o n io m n a e st i a d e o o ia u c i i i a c ,t e p — i y o g i p rt k s e o o ia a d c p ,e o y t m n u e a e c l g c ll n s a e c s s e a d s b— e o y t m s e o o ia o n a i n f c s s e a c l g c l f u d to s o e o o ia o e ,e o o ia u - z n sa d e o o ia u c i n a e s r s e tv l ,l n f r c l g c lz n s c l g c ls b- o e n c l g c lf n to r a e p c i e y a d o m
江西省生态 功能 区划原理与分 区体 系
汪 宏 清 邵 先 国 , 志 刚 , 惠 民 , , 范 朱 谭 斌 刘 琪 璩 ,
( _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北京 1 0 0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 1 0 1 12 江西 南 昌 3 0 7 ) 3 0 7
年产12000吨汽车标准件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汽车标准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西景隆机械有限公司北京中咨华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编制日期:2019年10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5)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3)3、环境质量现状 (16)4、评价适用标准 (20)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4)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2)7、环境影响分析 (33)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7)9、结论与建议 (58)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文件附件3项目不动产权证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噪声监测报告附件6引用的监测报告附件7取水口取消证明附件8执行标准函、取水口分布距离及规模证明附件9项目厂房建设环评登记表附件10外协合作协议书附件11总量确认函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四至关系图附图3项目环境概况图附图4项目环境影响敏感点位图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6龙岗工业园污水规划图附图7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8分区防渗图附图9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12000吨汽车标准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西景隆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邹志彬联系人邹志彬通讯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三纬路联系电话9126传真/邮政编码335200建设地点江西省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产业园三纬路立项审批部门鹰潭市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批准文号鹰高新科经字[2017]143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占地面积12873.3m2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8000环保投资(万元)75环保投资所占比例0.94%评价费用/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为了适应鹰潭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发展思路及工业园区规划要求,满足鹰潭市工业建设对汽车零配件加工行业逐步加大的形势,江西景隆机械有限公司在鹰潭市高新区龙岗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12000吨汽车标准件建设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 赣环监字〔2009〕12号
关于印发《江西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为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有关工作,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我局在《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管理办法》(赣环发〔2007〕2号)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对已建系统(包括监测因子不全现已补齐的)按照本细则有关要求逐个进行梳理,使其满足验收条件,并于3月6日前向我局统一报送验收计划和申请,力争4月底之前全面完成已建系统的验收。
附件:《江西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实施细则》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自动监控 验收 实施细则 通知 抄送:局机关有关处室,局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 江西省固定污染源 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实施细则 为做好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验收工作,保证我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质量和正常稳定运行,使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所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包括:已建系统、新建系统以及国家、省局审批的建设项目中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
二、验收组织
全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统一由省环监局(受省环保局的委托)组织验收。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准确性进行比对监测和监测评价,并出具监测评价报告;省环境信息中心对自动监控系统联网的正确性、可靠性、安全性进行考核,并出具联网评价报告,验收组根据监测评价报告、联网评价报告和现场考核情况做出验收结论,省环境监察局予以批复。
三、验收依据
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 2)《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HJ/T354-2007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 4)《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HJ-T15-2007 7)《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HJ/T 96-2003 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 9)《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 10)《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环发〔2008〕25号)
四、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仪器安装、调试、检测完成后,向省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完整的验收文件资料。在接到验收申请及验收资料后,由省环监局组织省环境监测站、省环境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开展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意见和批复文件。
五、申请验收的条件
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的建设单位可申请验收: (一)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建设单位完成安装、调试,自动监控仪器进行了零点漂移、量程漂移、重复性检测,满足相应标准的性能要求,水自动监控系统经72小时调试后,连续稳定试运行1个月(包括数据采集仪),烟气在线监控经过168小时调试后,连续稳定试运行1个月,并提供验收申请报告及“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调试检测报告”和“烟气CEMS调试检测报告”(见附件2、附件3)。 (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所采用基础通信接口和基础通信协议应符合HJ/T212-2005的相关要求,对通信规范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并提供“基础通信情况表、通信规范自检报告确认表、通讯联网验收技术指标”(见附件4、5、6)。 (三)提供水(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选型、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性能等竣工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安装调试文件及图纸、系统操作与维护手册、设备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年消耗品清单及其费用明细,上述各文件的格式按照企业标准。
六、验收实施步骤 (一)站房及配套实施部分 站房按照“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和“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及《江西省环保局关于要求限期完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和监控站房建设的通知(赣环监字(2008)87号)》等相关标准,由设区市环保局负责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单(附件1)。 (二)自动监控设备部分 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按照“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及相关标准验收,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按照“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及相关标准验收。 1、在收到建设单位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验收材料后,省环境监察局3个工作日内审核验收材料,符合验收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环境监测站开展比对监测(试验)和监测评价。 2、省环境监测站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监测(试验)和监测评价并出具监测评价报告。 (三)联网部分 按照“HJ/T352-2007《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和“HJ-T212-2005《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标准对自动监控系统联网进行验收。 1、在收到建设单位书面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验收后材料后,省环境监察局3个工作日内审核验收材料,符合验收条件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环境信息中心对联网进行审核 2、省环境信息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验收标准检查通信协议的正确性,检查数据采集和传输的正确性、稳定性、安全性,并进行传输数据、现场存储数据和现场显示监测数据的比对以及联网稳定性考核,省环境信息中心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通信和传输做出评价并出具联网评价报告。 (四)组织验收 省环监局收到省环境监测站出具监测评价报告、省环境信息中心出具联网评价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监测评价报告、联网评价报告的审核,并对现场端考核,主要包括: 1、检查仪器设备及辅助设备的数量、合格证、质检报告、环保认证产品标识与招标文件及国标的符合性; 2、检查仪器的安装位置与国标的相符性; 3、检查仪器的功能、系统设定指标与招标文件及国标的相符性; 4、检查仪器的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与招标文件及国标的相符性; 5、省环监局根据监测评价报告、联网评价报告、现场端考核情况及验收组验收意见,5个工作日内代省环保局作出验收批复。
附件1 固定污染源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现场工程验收报告单 项目名称 类别 烟气【 】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现场预备工程 规格 型号 是否完成 完工日期
一 监测站房 基建 站点位置 距平台 m之内 年 月 日砖混结构 L×D×H=4×3×3m 年 月 日采钢板结构 规格同上,加强筋 年 月 日避雷措施 电源避雷、接地 年 月 日仪表接地系统 年 月 日
二 站房室内 要求
室内装修 墙体刷白、地砖、开孔 年 月 日室内空调 1.5匹壁挂机 年 月 日
室内电源 配电箱、插座、照明 年 月 日
室内电源接地 年 月 日电压波动范围 年 月 日室内信号线 接入室内、配线箱 年 月 日
三 信号桥架 信号线镀锌套管 平台至站房管路铺设 年 月 日采样桥架 采样管固定点 采样点到站房支点铺设 年 月 日
四 烟囱平台与管线桥架建设(烟气监测) 平台、之字梯 年 月 日采样平台气源 DN15镀锌管到平台 年 月 日监测点开孔 【 】烟囱;【 】烟道 年 月 日五 仪表气 管道铺设 气源到监测房管路 年 月 日
六 联网落实 平台开发商 联系人手机 通讯方式【√】 【 】光纤 是否安装到位 【 】是;【 】否通讯模块【√】 【 】电信提供 是否安装到位 【 】是;【 】否Ip地址: 七 其他
市环保局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固定污染源废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现场工程验收报告单 项目名称 类别 废水【 】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现场预备工程 规格 型号 是否完成 完工日期
一 监测站房基建 站点位置 距排放口 m之内 年 月 日 砖混结构 L×D×H=4×3×2.8m 年 月 日 彩钢板结构 规格同上,加强筋 年 月 日 避雷措施 电源避雷、接地 年 月 日
二 站房室内要求 室内装修 墙体刷白、墙砖、地砖 年 月 日 室内空调 1.5匹壁挂机 年 月 日
室内电源 配电箱、电源插座 年 月 日
3KW稳压器 年 月 日 室内电源接地 年 月 日 室内水源 水池、水笼头 年 月 日
三 堰槽/管道 流量计 堰槽 年 月 日 堰板 年 月 日 槽内贴瓷砖 年 月 日 四 试 剂 试剂配制 【 】企业具备试剂配制条件和能力;
五 联网落实 平台开发商 联系人手机
通讯方式【√】 【 】光纤 是否安装 到位 【 】是;【 】否
通讯模块【√】 【 】电信提供 是否安装 到位 【 】是;【 】否Ip地址: 六 其 他
市环保局签字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