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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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一、班组管理制度1.1 班组组建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要求,按照工种、专业、技术水平、年龄等条件,组建各具特点的班组。

班组由正式聘用的工人和临时工人组成。

班组组建应具体实行分类管理,分工负责,鲜明岗位特色,班组成员应属同一工种。

1.2 班组管理班组长应负责全面管理班组成员,并对班组成员进行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

班组成员应服从班组长的指挥,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班组长应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工程周期,做好班组成员的用工计划,并妥善安排班组成员的休息、饮食等问题。

1.3 班组交底每日施工前,班组长应对班组成员进行当日作业计划和施工任务的交底。

班组成员应按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同时班组长应向每个班组成员强调安全文明施工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1.4 班组考核班组应按照施工单位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从岗位责任、施工技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

施工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二、处罚条例2.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2.1.1 一般情况班组长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危及人身安全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记过或严重警告处罚,再次发现将作其他处理。

2.1.2 造成人身伤害任何人员因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他人或自己人身伤害,一经查实,将按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处理。

情节严重的,将立即责令暂停作业并调查处理。

2.2 违反工作规定2.2.1 未按班组交底要求施工班组成员未按照班组交底的要求施工,发现后将接受教育并作出处理。

情节严重者将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予以处理。

2.2.2 工程质量不达标班组成员未按照作业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未达到要求,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安全因素,将按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节严重的一经处理后,施工单位可以视情节严重性作出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理。

劳务队施工奖罚制度

劳务队施工奖罚制度

劳务队施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劳务队施工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安全、按时完成。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公司施工项目的劳务队及其成员。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公司标准的劳务队,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年度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2. 进度奖励: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劳务队,根据提前的天数,给予相应的进度奖励。

3. 安全奖励:在施工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劳务队,将获得安全奖励,并作为优秀团队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4. 创新奖励:鼓励劳务队提出创新施工方法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根据节约成本或提高效率的程度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施工质量未达到公司标准的劳务队,将根据情况严重性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处罚。

2. 进度惩罚:未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的劳务队,将根据延期天数和对项目影响的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安全惩罚:发生安全事故的劳务队,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划分,给予罚款、暂停施工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

4. 违规惩罚:违反施工规范、操作流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劳务队,将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经理或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作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劳务队成员知晓。

3. 对于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劳务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公司将组织复审。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最终解释权。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1).doc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1).doc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款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本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3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违者罚款500-2000元。

随地大便,违者罚款300-8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300元。

5、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100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8、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9、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10、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1、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行为,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0-20000元。

严禁带小孩进入工地,违者罚款300元。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料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100元/次罚款。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钢筋工施工班组是建筑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制定对于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本文将围绕钢筋工这一岗位进行施工班组的管理制度和处罚条例的设计,以保证施工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一、施工班组管理制度1.班组组建与责任划分(1)班组的组建:按照工程需求和施工规模,合理组建不同规模和能力的施工班组,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分工。

(2)责任划分:明确每个班组成员的责任范围和岗位职责,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避免责任推诿和工作重叠。

2.工作流程管理(1)任务分配:班组长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要求,合理安排班组成员的工作任务,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进度控制:班组长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工期的顺利完成。

(3)质量把关:班组成员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各项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质量把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培训:对每个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2)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施工班组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并明确每个班组成员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3)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班组长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发现和整改隐患,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稳定。

4.考核与奖惩(1)考核标准:根据施工任务和施工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评估施工班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2)考核周期:设立合理的考核周期,如季度考核或项目阶段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班组进行排名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进行绩效考核。

(3)奖励和处罚:对表现优秀的施工班组给予奖励,如物质奖励或荣誉奖励;对违反施工规范和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扣除绩效奖金或扣分等。

二、施工班组处罚条例1.违反安全规定(1)未佩戴安全帽: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并进行警告;(2)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绳: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并进行警告,第三次取消从业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3)未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元,并进行警告,第三次取消从业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劳务班组奖罚制度

劳务班组奖罚制度

劳务班组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劳务班组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
项目顺利完成。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班组及其成员。

二、奖励制度
1. 优秀班组奖:每月评选一次,根据工作进度、质量、安全记录等综
合评定,优秀班组可获得奖金或物资奖励。

2. 个人贡献奖:对于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连续一定时期内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奖励,
并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惩罚制度
1. 工作延误:因班组原因导致工作进度延误的,根据延误程度和影响,给予相应罚款。

2. 质量问题: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并根据情
况严重性处以罚款。

3. 安全违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务合同。

四、奖罚执行
1. 所有奖励和惩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班组和个人,并在项目部公告栏内公示。

3. 被处罚班组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
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应及时修订,以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劳务施工班组管理规程

劳务施工班组管理规程

劳务施工班组管理规程
目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劳务施工班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施工质量,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劳务施工班组,包括施工队伍、工人和管理
人员。

班组组织
1. 每个劳务施工班组需设立一名班组长,负责统筹、指挥和协
调班组内的工作。

2. 班组长需具备相应的施工技能和管理能力,并负责向施工单
位报告班组工作情况。

工作安排
1. 班组长根据施工计划和任务分配工作,并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2. 工作安排应合理,确保工人的劳动强度适度,避免疲劳作业
和工时过长。

安全管理
1. 班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规范和操作指引,并确保工人遵守。

2. 班组内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并设立安全激励机制,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质量控制
1. 班组应按照施工要求执行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2. 班组内应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及时整改和改进不符合要求的工作。

纪律要求
1. 工人应遵守工作纪律,如准时上下班,服从班组指挥,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

2. 违反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处罚与奖励
1. 根据工作表现和纪律情况,对工人进行奖惩,以激励和约束其行为。

2. 奖励可以是表扬、奖金等形式,处罚可以是警告、罚款等措施。

附则
1. 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劳务施工单位所有。

2. 对于特殊情况和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补充规定。

以上是劳务施工班组管理规程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劳务班组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员工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班组人员,包括班组长、技术员、操作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班组或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个人,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彰等。

2. 对在技术革新、质量改进、安全防护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授予“优秀员工”称号。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完成工作任务优秀的个人,根据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对在竞赛、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品。

第三章罚则第七条罚则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八条警告:1. 对工作不认真,影响工作效率的个人,给予警告。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个人,给予警告。

第九条记过:1. 对工作失误,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个人,给予记过。

2.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个人,给予记过。

第十条降职:1. 对连续两次记过或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给予降职处理。

2. 对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现职工作的个人,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给予降职处理。

第十一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个人,给予辞退。

2. 对长期工作态度消极,严重影响班组工作秩序和个人发展的个人,给予辞退。

第四章管理与实施第十二条奖惩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三条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人员的奖惩工作进行监督和实施。

第十四条奖惩结果应及时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五条员工对奖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发劳务班组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项目部工程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20元/人。

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50元/人罚款。

2、工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50-2000元。

3、工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50元。

4、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5、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50-500元。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100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

8、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5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9、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100元/次罚款。

10、攀爬塔吊、翻越安全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100元/次罚款。

11、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1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200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100元/次罚款。

14、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法规定的将处以最低50元/次得罚款。

奖罚条例(对劳务班组)

第一章处罚条例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工程开工后,劳务队(组)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二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劳务队(组)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三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工地不佩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五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六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第七条现场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将给予相应班组200元/次的罚款。

第八条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审核。

对于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

第九条劳务队(组)的质检员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组织验收工作。

对于第一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1000~2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50元/次的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给予劳务队(组)2000~3000元/次的罚款,给予质检员100元∕次的罚款;累计超过三次(含第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责令质检员退出现场,劳务队(组)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部的要求。

第十条不履行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程序,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给予劳务队(组)1000~3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一条任何现场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工作都必须由项目总工批准,否则对劳务队(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并对有关片区负责人员给予100~200元∕次罚款。

施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木工)

《木工班组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成本控制,保证工人身安全,提高全员素质,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及相应的处罚条例,对于违反以下条款的班组,项目部将按既定的条款进行处罚,具体条款如下:一、安全文明施工通用条款:1、现场不戴安全帽按100元/次处罚;赤膊或短裤100元/次处罚;酒后作业每人每次按200元处罚;带小孩进入工地罚款200元/次;并立即清理出场。

2、各施工班组不得招用16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若发现有此情况,项目部将责令其辞退,不予辞退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未按项目部要求的时间及参会人员参加会议的,按100元/人进行处罚(经会议主持人同意请假的除外)。

4、项目部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含修改变更)后,班组长必须及时对工人交底,施工班组中凡未参加交底的,按50元/人进行处罚。

5、由施工班组自身造成的返工损失,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并赔偿返工材料损失。

6、特殊工种无证上岗,发现一人次除停止其工作外,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7、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处100~300元罚款;违章指挥的罚款500元;造成损失的视其损失大小究其民事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8、对于项目部下发文件(含变更、技术交底、整改通知单、管理制度及条例等),施工班组负责人不予签字的,可视为拒绝服从项目部管理,将处罚最低200元/次罚款。

9、凡项目部限时整改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每次200~500元处罚。

10、损坏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罚款100元/次。

11、班组在每次验收前须先自行组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对于不通知或未自检直接报项目部验收的处以200元/次罚款。

12、对于不接收《罚款通知单》的行为(情况属实,却不予签字认可的),项目部将以最低两倍的处罚金额直接报送财务部门予以扣除。

13、若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监理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项目部将从严处理(最低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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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第一部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必须服从命令,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劳务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 2、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人罚款。 3、严禁在宿舍做饭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4、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和值班管理人员请假。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0元。 5、各班组每天必须留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班组长必须常住工地,随时保证通讯畅通,有事必须和劳务管理人员请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地,一次处以500元/罚款。 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禁止任何人违规占用塔吊,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占用塔吊拉塔吊钢丝绳的班组处于1000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10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500元/次以上的罚款。 8、严禁在工地楼层大小便,违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9、不服从劳务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劳务将视情节处以最低2000元/次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劳务公司将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10、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200元/次罚款。 11、私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虽经有关部门同意,但须完工后及时恢复而没有恢复的处以500元/次罚款。 12、每工序完工,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工完场清”,不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最低500元/次罚款。 第二部分、质量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变更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的要求,应按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具体作业,并且施工成品满足观感质量的要求。各班组必须加强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动态质量控制力度,完善劳务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有效保护结构成品及构配件,杜绝工程质量缺陷的产生,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管理目标;特制定此质量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 钢筋班组: 1、钢筋加工时,级别、规格、尺寸、锚固、弯钩、搭接、弯起位置等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要求,因班组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将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2、钢筋绑扎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要求进行绑扎,摆放位置正确,搭接(接头)部位需按要求错开,搭接(接头)比例须满足设计及图集要求,间距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马镫筋、拉钩、垫块应按要求摆放。出现错误的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予整改的将处以200元及以上罚款。 3、砼施工期间要由专人负责看护钢筋,杜绝钢筋位移,无专人看护的将处以最低500元/次罚款,造成钢筋位移的将予以加倍处罚。 4、电渣压力焊接头连接后成品接头不得出现偏心、焊包不饱满等现象,违反规定的将处以500元及以上罚款。 木工班组: 1、模板接缝不应漏浆,表面应清洁干净、无杂物、异物;尺寸误差必需控制在规要求的允许围以,责令责任班组立即返工处理,如不处理,每一处不符合项罚款200元。 2、对模板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如:爆模、胀模、错台等),每发现一处处罚施工班组500-2000元,并承担材料损耗费用及清理工作。漏浆的每处罚20-50元,节槎节点偏位的每处罚50元。模板上混凝土不敲掉或不刷脱模剂的每次罚50元。 3、梁柱接头拼缝,缝隙不得大于±10mm,否则罚200-500元,严禁大缝隙不处理,否则罚500元。 4、梁、柱及剪力墙垂直度平整度不得大于±10mm,否则罚100-500元。 5、截面尺寸不得大于±10mm(梁 板 柱 墙),每处罚100-500元。 6、模板上废、旧眼不堵,漏浆的每处罚50-200元。 7、楼梯施工缝按规留置的,每处罚50-200元。 8、楼梯踏步尺寸不得大于±5mm,每处罚200元。 9、满堂架排架立杆间距未按交底施工,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200元。 10、对于门窗洞口等部位,由于加固不到位,造成门窗洞口变形,洞口边不垂直、不方正的,偏差大于10㎜的,每条边罚款200元。 11、梁底不平整、阴阳角不方正、偏差超过允许畴,每处罚款200—500元/次罚款。 12、私拆脚手架围护、连墙拉杆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13、拆模时,不得野蛮施工,若因野蛮施工造成混凝土成品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将处以500元/次罚款,并对不符合要求部位进行补救或修补措施。 14、对拆模后的混凝土外观有质量缺陷的,应及时上报劳务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待劳务管理人员作出整改意见后及时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将处以最低200元/次罚款。 泥工班组: 1、混凝土泵送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向混凝土泵里加水,面层处理(收面)时,不得随意洒水,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洒水时,应征得劳务管理人员同意。 2、 浇筑混凝土是必须确保混凝土表面的平整度,浇筑过程中拉线测量,确保平整度在±10mm以,否则视质量的大小,处以不少于200元的罚款。 3、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漏振漏筋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500—1000元/次罚款。 4、楼梯梁在监理验收之前提前清理干净,未及时清理的每次罚款200元。 5、楼层浇筑后洒水养护,未及时洒水养护的每次罚款200元。 砌体班组: 1、砌体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必须符合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规定。轴线位移允许偏差为5mm;墙高小于3M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3mm;表面平整允许偏差为5mm;门窗洞口高、宽允许偏差为±5mm;外墙上、下窗口偏移允许偏差为5mm。超过上述允许偏差,每项每点处200元/次罚款。 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应与其他块材混砌。否则必须予以返工,并处500元/次罚款。 3、墙体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不符合上述要求必须予以返工,并处500元/次罚款。 4、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的砌体灰缝应为8~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超过或不足此要求必须返工,并处500元/次罚款。 外架班组:

1、外架作业必须熟悉施工图,并在劳务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考虑各层的装饰线条等作业面,按外架施工操作规程认真布置立杆间距,在保证安全不违反规程的情况下考虑节约材料的有效措施进行作业,并按照劳务外架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要求提出材料计划交材料员。 2、外架搭设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所有外架硬防离外墙必须保证400mm,超过此尺寸的必须封闭严实,尤其是楼层施工模板支撑架之前,必须将外架提前搭设超过作业面1.2米高,并系好安全网,作业层必须铺满脚手板。若跟不上进度处以500元/层;未搁置满硬防护架板罚200元/层。 3、凡在施工图中的所有洞口安全防护必须及时到位,能搭设钢管脚手架,并同时拉好水平防护网。水平防护网必须拴牢固,未及时搭设临边防护的罚款200元/处。 4、不能采用钢管架做安全防护的洞口(除放线孔、水电套管洞口外),必须搁置水平防护板,并用水泥钉固定牢固,未及时做好洞口防护的罚50元/处。 6、电梯口安全防护采用铁门和铁丝固定,并满足1.5米高封闭防护。未及时搭设封闭防护的罚500元/层。 7、楼梯临边防护,按劳务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搭设。未按要求搭设的罚200元/层。 8、安全隐患处理,必须及时到位,绝不能过夜,若当天能完成而过夜的罚200元/次。 9、每层楼在模板拆除后及时搭设临边安全防护,未及时按要求搭设防护的罚200元/层。 10、凡劳务及项目部限时整改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每次200—500元处罚。 11、 12、所有属于外架班的作业区,作业完后的钢管、毛竹、扣件、工字钢等剩余的材料要及时归堆到指定的地点,并堆放整齐,长时间未归堆到指定的地点的将按每次200—500元处罚。 抹灰班组: 1、抹灰要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墙体缝隙及孔洞堵塞→墙面清理及清洗→浇水湿润墙面→喷掺801胶素水泥浆喷浆拉毛→养护→吊垂直、套方、抹灰饼、充筋强网→养护→抹罩面灰→养护》组织施工,分部报验,抹灰带班班长每进行下一道工序前要向工长报验,工长会同项目部,监理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若班组不按相关要求做处以300元/次,并返工。 2、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落地砂浆必须及时清理,不允许过夜或硬化,保持文明施工场面。若发现一处处罚100-300元。 3、抹灰质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若违反相关规定造成返工,除赔偿材料宽外,并处罚金100-500元/次。 4、严格实行报验制度:喷浆完毕养护不得少于3天,每次验收一到三层,不同材料墙体结合处必须粘钢丝网,钢丝网宽度每边不少于20mm,甩浆必须均匀,墙面必须全部覆盖,厚度不少于5mm,养护不得少于3天,抹灰厚度超过12毫米的必须打底,严禁一次成活,不按上述要求施工的每次处罚100-300元,并全部返工。

第三部分、进度管理 各施工班组对于工程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阶段性施工进度要求(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各个检验批的施工进度应满足项目现场管理的合理需要。为保证施工进度,各班组应配足操作人员,并合理的安排工人的作息时间,需要加班时,施工班组有义务、无条件接受项目管理人员及安排。 如若班组对本工程的工期进度计划有怠慢或不予实施的,将予以2000元/天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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