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002-00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参考Word)

EHS-002-00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参考Word)
EHS-002-00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参考Word)

上海万代制药有限公司 EHS-002-00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2年7月1日发布 2012年8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体员工。

4 程序

4.1 公司“安委会”及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各成员安全生产职责:

4.1.1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4.1.2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卫生等重大问题。

4.1.3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即: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1.4 每月听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汇报。

4.1.5 安委会由主任、副主任、成员等组成,构成委员会机构。

4.1.6 安委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安委会日常事务的处理。

4.1.7 安委会主任全面领导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1.8 安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抓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4.1.9 安委会成员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主管领域内一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定期向安委会办公室汇报工作。

4.1.10 安委会成员在每次安委会会议上须汇报各主管领域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且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至少提出五个以上的问题,促进公司EHS工作的提高。

4.1.11 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下发工作汇报的统一格式版本。

4.1.12 安委会办公室适时调整并下发安委会组织机构成员。

4.2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4.2.1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4.2.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接受国家监察和安全培训考试。

4.2.3 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委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听取主管安全部门的工作汇报。

4.2.4 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实施。

4.2.5 在新建、改建、扩建、革新、挖潜、改造工程项目和引进技术、设备时,均需按规定负责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审批、施工、验收、投产使用等环节同步进行。

4.2.6 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明确对安全生产投入的要求(必要资源、安全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等)。

4.2.7 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8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9 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4.2.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4.3.1 协助总经理做分管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4.3.2 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3.3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4.3.4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4.3.5主持或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 EHS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4.1公司EHS部门为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4.2 适时制订、修订本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4.3 深入现场监督检查,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4.4 组织生产安全现场大检查,联合公司有关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4.5 全面负责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二体系”的建立,主导各有关部门参加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4.4.6 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4.4.7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4.4.8 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4.9 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员工的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4.10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4.11 负责制定员工劳保用品、夏季高温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4.4.12 监督检查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4.4.1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4.14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

4.4.15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4.4.16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工作,主管事故的调查处理。

4.4.17 负责公司危险性高、特种作业活动等票据审批工作。

4.4.18 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4.4.19 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业务的对外联系和工作对接。

4.4.20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的职业卫生检测工作。

4.4.21 负责定期开展防雷检测工作

4.5 生产部安全生产职责:

4.5.1 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5.2 负责组织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5.3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当发生生产与安全相冲突的情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

4.5.4 深入现场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扩大。

4.5.5 负责对员工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5.6 落实公司安全检查制度,进行车间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订整改和防范措施,及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4.5.7 监督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佩戴。

4.5.8 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工作,合理安排员工的上班时间、作息时间。

4.5.9 负责车间“6S”即: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5.10 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通道通畅。

4.5.11 负责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据单的初步查验和审核。4.5.12 负责做好车间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场所的定期检验工作。

4.6 设备部安全生产职责:

4.6.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6.2 全面负责公司设备系统管理工作,对设备系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查有关部门搞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4.6.3 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安装、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4.6.4 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4.6.5 负责主管厂内各种机械、设备、电气、动力、仪表、管道、采暖通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

4.6.6 负责组织工业建筑设备、起重机械、施工机具、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气瓶和防静电装置、机械和电气联锁装置、安全装备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

4.6.7 负责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登记、定期检验、取证工作。4.6.8 建立健全安全附件,在用、停用等特种设备信息登记台账。

4.6.9 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4.6.10 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充分考虑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内容,配合EHS部门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

4.6.11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合EHS部门贯彻国家、公司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4.6.12 负责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明确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责任。

4.6.13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领导。

4.6.14 负责设备管理考核评比,提高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6.15 负责主管公司节能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工作。

4.7 QA/QC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7.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7.2 负责制定分析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化学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7.3 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4.7.4 在推广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7.5 不得使用识别不明的化学药品,建立健全化学品MSDS信息表。

4.7.6 分析室必须保持清洁,并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和通风设备。

4.7.7 负责有关动火场所气体浓度分析和进设备作业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分析,并提出数据分析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7.8 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

4.7.9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4.7.10 对化验室的废弃液进行分类回收存放,交仓库统一处置。

4.8 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

4.8.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8.2 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员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4.8.3 贯彻劳动合同法,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4.8.4 组织做好新、老员工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员工工种的分配和调整,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4.8.5 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4.8.6 负责组织公司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报名培训、审证、取证等工作办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档案。

4.9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4.9.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9.2 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

4.9.3 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工作的开支费用到位。

4.9.4 保证事故隐患的治理费用、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4.9.5 建立健全安全费用开支明细表,做好员工奖惩明细登记工作。

4.10 供应部安全生产职责:

4.10.2 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4.10.3 负责按国家规定和企业标准要求,采购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确保100%到货率。

4.10.4 负责与供应商签订《供应方安全生产合同》,或在各类业务合同中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

4.10.5 对采购的设备、备品、备件及有关原、辅材料的质量负责,严禁采购假冒伪劣产品。

4.10.6 对采购的特殊产品(如:危险化学品、剧毒品)必须做好登记查验供应商有关资质凭证材料,严禁向不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产品。

4.11 仓库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4.11.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11.2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4.11.3严格执行危险品发放、领用签字手续,易燃、易爆物品和气瓶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管理。

4.11.4确保从事危险品管理的仓库管理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获得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4.11.5 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工作。

4.11.6 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保管和按标准发放。

4.11.7 仓库重地严禁吸烟,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做好库区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4.11.8 每天进行仓库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4.11.9 做好仓库内物品的堆放工作,做到标识清楚醒目,标线明确。

4.11.10 对仓库内的安全设施、仪表等定期进行维护,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性。

4.11.11 负责物品装卸车、出入库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

4.11.12 负责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联单、记录、数据等的台账齐全。

4.12 行政部安全生产职责:

4.12.2 负责厂内门卫安保、访客出入管理工作。

4.12.3 负责食堂、澡堂安全管理。

4.12.4 负责办公楼区域防火、防盗管理工作。

4.12.5 负责高温季节防暑降温所需药品、饮料等的发放工作。

4.12.6 负责做好员工思想工作,调解员工纠纷。

4.12.7 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安全管理中所需的物资保障。

4.13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4.13.1积极支持配合EHS部门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4.13.2 对车间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

4.13.3 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3.4 定期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和急救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员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4.13.5 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13.6 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

4.13.7 做好动火、有限空间等特种作业项目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特种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4.13.8 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建立车间干部值班制度。

4.13.9 经常性深入现场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4.13.10 贯彻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4.13.11 负责落实车间大检修及临时抢修施工时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员。

4.13.12 负责新入厂职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工作,并督促班组级安全教育。

4.14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4.14.1 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4.14.2 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4.3 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培训和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4.14.4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护措施。

4.14.5 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之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4.14.6 督促教育员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4.14.7 负责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强化“6S”管理。

4.14.8 负责新入厂员工的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14.9 经常性巡查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查设备隐患、环境隐患;查员工违章操作行为;查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时纠正班组生产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况。

4.15 生产岗位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4.1

5.1 贯彻执行班组长及以上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1

5.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4.1

5.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各项纪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4.1

5.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

5.5 上岗作业前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班组长。

4.1

5.6 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遵守“6S”管理要求。

4.1

5.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1

5.8 发生事故时,立即报告班组长,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产品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持续提高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本公司各类质量问题处理做到有据可依,对相关质量责任人的处罚做到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全质办:负责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内、外部质量问题防止再发生措施的验证,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的追踪落实。质保部:负责公司内所有产品质量的管理及全体专职检验人员的管理,内部、外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跟踪落实。 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质量负责,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互检,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全检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按作业指导书挑选出漏加工、漏装配、外观不良等缺陷产品。专职检验人员:负责现场加工产品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判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处理并跟踪结果,监督操作者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 三、内容 (一)、与工艺纪律相关的奖惩 (1)作业指导书 生产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处罚操作者20元/次; 生产现场的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加工产品不相符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实际加工方式与作业指导书不一致处罚操作者10元/项,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 首检 未交首检就进行批量加工处罚操作者30元/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操作者首件自检合格后,可进行批量加工,如检验复检不合格,处罚10元/项,如果出现产品报废,所有损失由操作者承担;检验在规定时间内确认首件,超过规定时间,首件未确认,处罚30元/次,超过时间段后出现的产品报废损失由检验与操作者共同承担 几个操作者(几道工序)共用一个产品作首检,写在一张首检记录单上,按20元/次处罚相关操作者 首检记录不填处罚操作者30元/次;首检记录与工艺卡片要求不一致,缺项、错项处罚操作者10元/项(一个尺寸) 对缺项、错项的首检记录进行了的确认,处罚检验30元/次 首检确认后产品未按要求保留、流转,处罚操作者10元/次 对因首检问题被罚款5次者,待岗1月,并从学工开始重新试用。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防止物资流失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企业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公司范围的所有物资的出门管理。 3.管理程序 3.1公司销售产品的出门 3.3.1公司销售的产品包括焊接成品车厢、车架等,指定的负责人按要求开具《随车发运单》并签字,值班保卫依据《随车发运单》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随车发运单》出门联。换班前将当班《随车发运单》汇总统一交财务部。 3.2废旧物资出门 废旧物资是指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旧物品。废旧物资出门时,由公司指定的废旧物资管理部门开具《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列明废旧物资种类、数量;财务部出纳依据废旧物资收购协议,填写单价收取款项后,在《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并签字。值班保卫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废旧物资销售清单》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3维修出门 生产、生活各项设备因故障需外出维修时,需填制公司规定的《出门证》由各系统负责人签批后,财务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并留存《出门证》出门联。维修物品返厂时,由申请人在《出门证》返回日期处标注,值班保安进行监督检查,签名确认。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3.4不合格品退货出门 3.4.1未入库的不合格品出门 由资材库开具不合格品《出门证》,经采购部物料配套员确认后,相关人员持不合格品《出门证》到财务上加盖出门专用章,值班保安对出门物资的物、单进行监督检查,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物、单相符)的予以放行,签字并留存不合格品《出门证》出门联。按日装订存档备查。

(完整版)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库管理规定 为了使公司物资出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降低费用、有效使用公司资金,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物资采购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合同及生产要求),填写采购计划,包括采购规格、名称、数量、单位、用途、预计价格、使用时间,以及可供选择的厂商等信息,经公司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负责询价并采购。 二、物资入库 物资验收入库时,库房管理员根据入库单检验实物。入库单及几种具体入库情况的要求: 1、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采购人员留存,一联库管员记账备查,一联同发票帐单交财务部。入库单要严格按材料分类分开填写。 2、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入库时间,货物规格、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填写不含税单价和金额),入库票由采购员,质检员,库管员三人签字后生效。 3、外购后直接发往现场的材料或配套产品物资,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同时办理出库手续),入库单由质检员、生产或使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三人签字。 4、入库后,库管人员需对入库货物进行登记造册,详细填写每一入库货物的相关明细。 三、物资出库 材料物资出库时,库管员根据出库单发放实物,对出库单及几种具体出库情况的要求为: 1、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领用部门留存,红联和绿联交库管员,库管员统计核实,红联记账留存备查,绿联按物资类别,统计后每月月底前交会计(入出库单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 2、物资出库时要统一填写出库单。填写内容包括:出库时间、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具体项目,出库单由领用人,领用部门主要

负责人,库管员三方签字。 3、出库物品要逐一登记,与出库单保持一致,且形成流水记录明细。 四、物资退库和盘存 1、余料退库:施工或使用部门所剩余料退库应填写《退料单》,在对应的栏目中详细填写品名、规格、数量及退料原因等。 2、质量不良退库:如果是因为质量方面引起的退料,必须经过检验员检验,并注明原因(生产或安装过程损坏、来料本身不良等)后方可退料。 五、仓库盘点管理规定 1、实行缺料盘点法,当某一物料的存量低于一定数量时,仓管员应及时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实行循环盘点法,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3、实行定期盘点法,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物料管理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年底盘点”,经过仓库组长审核签字后交仓储部和分管领导。 六、库房管理暂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专人兼职负责。 七、并由公司管理部负责解释。 八、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天津中天公司 二○一七年元月十日 附:库存明细表

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制度

质量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三.职责 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 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 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公司领导提出; 3.4公司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 4.1 质量奖惩原则 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1.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4.1.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4.2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 4.2.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5-5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4.2.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4.2.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5元;第二次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并处罚10元。 4.2.4操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将发现的质量问题向上级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2.5自检互检,生产员工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前检查物料、操作完检查产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自检时发现告知车间检验员并即刻按要求纠正,扣罚按照质量奖惩规定的1/3计算,如未造成经济损失可免于处罚;未发现,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检时发现,则按照质量奖惩规定全额处罚。每一位生产员工都有责任检验前面工序的产品质量,根据操作规程,互检未能及时发现上一工序的质量问

小区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1.工作目标 规范对业户物品出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业户生命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物业部管理员:确认业户身份,审核相关证件,开放行条。 门岗、进出岗、地库岗当值保安员:检查进入物品,核实搬出物品,确定放行与否。 3.工作指引 3.1业户物品进入小区的管理: 3.1.1业户进入小区物品的限制 a.严禁运入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强的物品。 b.严禁运入大量的易腐、散发厌恶气味的物品。 c.严禁未装袋的散装施工材料、物料运进。 d.液体物品不能用易碎、易破容器装载,否则不允许运进管理区。 3.1.2一般情况下进入物品的检验 在限制范围外的物品,只作一般性的检验,看看是否有限制条件内物品,如无或是已办施工手续的单位物品,出入口保安员即可放行。 3.2业户物品运出小区的管理: a.一般情况下,业户物品运出管理区都要办理放行条才能放行。 b.办理放行手续的主要证件:运出物品清单;业户的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是单位的 可开具单位证明并盖章);代理人身份证或有关身份的证明文件。

c.业户或委托人办理物品放行时,须经业主同意,并向管理处提供有效证明,否则 拒绝开物品放行条。 d.在保安主管或物业部其它人员查验证件后,开放行条,经办人签字,门岗验证、 验物品无误后,回收放行条,给予放行。 e.装修施工材料的放行须经装修或施工负责人确认方可放行。 f.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找到物业部管理员(或值班人员),同时也无法找到物业 部领导的时候,门岗保安人员可立即叫来当班值班班长,班长可按以上原则当即确定是否放行,并记录在《值班日志》。 4.质量记录 《业户物品放行条》 5.参阅文件、资料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帐物管理,物资出入库管理,物资出入厂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各材料库、成品库。 2.2.适用于本公司各种物资的出厂。 2.3.适用于对违反物资出入管理各种行为或仓库现场管理的处理或处罚。 3.职责 3.1.物流部经理对仓库设备条件、合理布局的策划、人员规划等全面管理负责,对物资出入库合法性的审批、物资出门合法性手续的核查、审批。 3.2.仓库保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对所管辖物资的入库、出库的依据有效性负责;对物资的保管、盘点负责;对ERP系统业务操作负责,同时对库存信息准确性和更新及时性负责;对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3.3 财务部对物资的价格负责审核,对供应商发票负责审核,对物资的分类负责界定,对定额领料管理办法负责制订。 3.4 各领料部门负责人对领料的手续的批准负责。 3.5相关部门或经办人对需要出门的物资办理合法性手续。 3.6 ERP推进工作小组负责对ERP物资编码、权限的管理、软件运行管理、流程变更的管理。 3.7 门卫对出厂物资的手续进行验查。 4.物资的入库 4.1成品库仓管员每日根据车间产品上的品保部的合格检验章来进行入库,如果没有合格标识,不得入库;在入库时,需要确定ERP系统的产品编号对应的产品与线盘上的标识是否一致,电子称表头上的重量显示是否与系统里显示的重量一致,同样定重的产品重量是否差距较大等情况,当有异议时需终止入库,待查明原因方可继续。如果还没有检验要紧急发货时,物流部把要紧急发货的信息传递到物品保部经理处由其联络质检科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4.2材料仓管员根据收到的物资、供货方或送货人提供的送货单(或发票)、采购

企业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湖南太阳龙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表彰严格履行质量职责,为质量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惩罚对质量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提供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质量职能部门、车间在从事产品设计、生产至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奖惩活动及外协供方质量行为、结果的奖惩。 2引用标准 湖南太阳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3职责 3.1品保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实施的归口管理和制度的修订、报审。 3.2研发技术管理中心,生产管理中心是实施本制度的协助部门,负责为各种奖罚提供客观数据和理论依据,并参与查实、确认及验证活动。 3.3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经济损失的核算。 3.4人资行政中心负责在工资中对责任部门的奖罚金实施结算。 3.5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本制度的仲裁机构。 4程序 4.1奖励 4.1.1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质量管理奖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获省部级奖励1000元,获国家级奖励2000元。 4.1.2对公司质量管理和质量工作做出贡献者,可根据事迹和项目效益,经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给予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4.1.3工程技术人员积极钻研技术业务,发现设计上的质量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及时提出修改,经证实和确认,视质量提高的程度和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奖励100~500元。 4.1.4在提高产品可靠性活动中,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能按期完成,效果达到预定目标,经过验证卓有成效和评审确认的项目,给予奖励200~1000元。 4.1.5发现工艺、工装、设备存在问题(非发现者的责任),能及时报告或采取纠正措施,避免了质量事故的发生,经查实,给予奖励50~300元。 4.1.6工作认真负责,为提高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当年工作没有出现过废品的一线生产工人由车间推荐,经评选为“质量信得过个人”,给予奖励100~500元,以资鼓励。

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xgd

绍东能函字﹝2011﹞XX号物资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绍兴东方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物资出厂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订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物资的出厂管理,堵塞漏洞,杜绝和降低因非正常原因所造成损失。 1.2本规程所指的物资,涵盖所有需从厂区内移到厂区外的公司财物、职工个人财物以及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财物等。主要有: (1)发出的公司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 (2)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库存积余物资或经报废处理后的有价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成品半成品(含次品)、固定资产、原辅材料、设备和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需销售、变卖、转让或馈赠给公司职工或第三方的。 (3)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积余物资、或在办理了报废处理手续后无利用价值或无变卖价值的库存物资,包括但不限于报废产品,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原辅材料,报废设备、机工具、办公设备、试制品、固定装置及设施等。 (4)生产或生活过程已经消耗或报废的可变卖或回收的废品或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纸板箱、废旧纸袋、废旧塑料、废旧塑料袋、废旧塑料桶、废铁桶、废铁屑、废锌块、食堂剩饭菜等。 (5)生产或生活过程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垃圾。 (6)外运到公司其他办公地点、住宿点或经营点使用或维修的公司物资。 (7)外借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的公司物资。 (8)公司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需出厂的。 (9)搭拼于本公司的货物一道购入后运送到本公司、但所有权不属本公司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材料、设备、机工具等),需从厂区运到该第三方搭拼单位或个人的。 (10)租赁在本公司厂区内的第三方单位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机工具等),以及其他第三方单位(主要指从事土木建筑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水改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等各种类型的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或维修需要,由其携带或购入进厂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机工具及原辅材料等;或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 1.3厂区内任何物资需出厂的,除1.2条中第(5)类的“不可回收垃圾”、第(8)类的“职工个人随身或随车携带物”以及第(11)类的“宾客到公司访问时随身或随车携带进厂的物资”的出厂直接到门卫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可以直接出厂外,其他类别的物资均须事先到总务处办理《物资出厂证》后,由出货人持《物资出厂证》及相应的附单方准出厂。不符合手续的物资不得出厂,或补办相关手续直至符合后方准出厂。具体规程详见第2章到第13章。 1.4《物资出厂证》由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提出,总务课保卫主管负责办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办理。发货单位(人)或承载单位(人)须向办证员提供第2~12章中所规定的附单或其复印件(详见附表十五)等的证明材料,办证员须妥为保管这些附单。《物资出厂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务课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 RC/ZP—01 A/1 为贯彻公司以质量保证促生产效率的中心思想,号召各部门、车间重视产品质量,提高各岗位员工质量意识,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特规定此制度。制度以增强大家工作责任心,提高大家工作积极性为前题;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为主题,希望各部门、车间共同遵守。 一、定义: 1.产品问题等级:在加工和检验过程中因错检、漏检、误判等原因造成不合格品出厂或转序,根据该产品缺陷可探测度大小及可预见性多少分为三个等级。 A类:很容易被发现(较低级、明显)而又属于重要尺寸或关键项目的、或者以前有类似问题发生而又已经被告知需加以特别注意的问题又重复 出现的,因漏检、错检发生的不合格。 B类:以前没有类似问题发生且该问题不易被发现,但现有检测手段、检验设备可检测出来而因误检、误判造成不合格的。 C类:现有的检验手段、检验设备不能检验出来的问题或不可预见的问题及因设计等原因造成的不合格 二、责任追究 1.批量事故不合格品超出班产量50%(暂定)为批量事故 1.1在冲压、旋压、机加、数控、焊接加工过程中发现的零件批不合格 序事故发 生因素 类别 责任划分 补充规定车间 主任 操作 工 检验 员 生产 部主 管 品保 部 主管 1 未经检验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30元 -30 元/// 1.检验人员视批量大 小定,如超出2小时加 工量,追究检验员巡检 责任20元/次; 2.如产品造成报废的, 按废品率规定进行赔 偿,员工赔偿80%, 车间主任赔偿20% B类 -20 元 -20 元/ / / C类/ / / 2 经检验人 员首件确 认,而产 生批不合 格 A类 -20 元 -10 元 -30 元/ / 属低级问题 时追究 B类/ / --20 元-50 元 -50 元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公司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工作胸卡的使用规定: (一)员工进入公司,应提供工作胸卡以资识别。 (二)工作胸卡不得转借他人。 第四条打卡规定: (一)员工上下班按时在门卫处刷卡。 (二)员工上下班须亲自刷卡,任何人不得代他人刷卡 (三)员工上下班如忘记刷卡,应及时到门卫处登记。 (四)上班时间因事外出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提出外出申请,经核准后,“员工出门证”交门卫处,门卫登记出入时间。因公事外 出可不刷卡,因私事外出需刷上下班卡。 第五条外来洽谈业务人员出入公司时,填写“会客登记表”,以便于门卫管理。 第六条参观人员出入生产区规定: (一)参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由相关部门接待,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门卫登记参观人员出入时间。 (二)参观时间以日班的上班时间为限,事先通知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出厂时,应持有供销副厂长签核的“汽车出差单”。如装运有关物资出厂时,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八条非本公司车辆出入按以下办理: (一)入厂: 1.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会客登记表”。 2.提运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填写“会客登记表”。 (二)出厂: 1.交货车辆卸货后出厂时,经门卫查验后签注出厂时间。如有他厂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须进入公司前在“会客登记表”中注明。 2.装运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按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处理。 第九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生产区。经办公室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四章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外来物品入厂:外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或物品入厂应由其填具“外来人员物品清单”,一式二联,经门卫核对后签注入厂时间、留存第二联,第一联由其自存,作为物品出厂的凭证。

最新工厂进出管理制度

篇一:《员工进出厂管理制度》 目的 为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规范公司人员和外来人员出入,维护公司财物和员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及外来访客的管理。权责 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修定及执行的监督,经理核准执行。 2保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相关任务,并将违反规定的情况及时提报至行政部。 3大门岗执勤保安对外来访客按流程进行登记,询问需拜访者人员或部门,并征得同意 后方可通行。流程 1人员进出管理 1员工出入公司时,保安员督导公司员工按规定穿工作服,佩带厂牌。对违纪且态度 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由行政部处理; 2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公司,保安应先帮其联络,征得受访人同意,并持有效证件登记 至《来访登记表》,并发放来访证后方可进入; 3主管(含副主管)级以下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经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若无放行条,保安有权制止其外出(特殊情况应解释清楚并备案); 4主管级及以上员工因公但无需派车外出的,应填写《请假/外出单》,报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审批,并将批准后的《请假/外出单》交由保安验证后放行;如遇特殊情况,可以以电话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报批,经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由保安先予放行,后补办外出手续; 5节假日及上班以外时间,如果未安排加班,保安员应阻止员工进入生产部及仓库, 其它特殊情况须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予以放行; 6保安有权制止乱扔果皮纸屑以及在厂内边走边吃东西的行为; 7保安对员工出入厂,须严格监督检查,并如实、及时地做好登记。

8公用车辆外出时,需持填写完整并经副总经理审核批准的《用车申请单》交至保安 处,方可放行,保安还需将车辆出入信息填写至《车辆出入登记表》中。 2物品进出管理 1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行李、包裹进出门时,须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与登记; 2无正当手续,严禁任何人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厂; 3员工携带物品(含原纸、废纸、行李、维修物品等)出厂,须出示所属责任部门开 具的《物品放行条》,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物品放行单审批权限对应表,详见附件一; 4提交的小件物品、信函、文件等需由前台代收发,前台应及时做好代收发工作,并 将信息登记至《信件登记表》中。 严禁进厂的外来人员 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2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 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非洽谈公务人员与车辆,或是洽谈公务但拒绝登记检查者; 5未经受访部门及受访人同意接见的来访人员; 6来访人员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者。严禁进厂的公司员工 1携带违禁物品者; 2边吃东西边走者; 3不正确佩戴厂牌者; 4上班穿拖鞋、短裤、背心者; 5未经主管核准擅自带客参观者; 6已离职者。违纪处理 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私自强行外出的,给予记过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罚; 2员工拒不配合保安检查,态度恶劣,漫骂或打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严厉警告、记过、记大过或开除处罚,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保安人身伤害的,依法追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保安违反以上规定,擅自放行的,第一次给予记过处罚,第二次给予记大过处罚,第三次给予开除处罚; 4保安监守自盗的,一律开除,涉及到刑事案件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相关表单1《来访登记表》 2《用车申请单》 3《车辆出入登记表》 4《物品放行条》 5《请假 /外出单》 6《信件登记表》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仓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 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 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 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 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 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 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 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 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 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 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 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 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3、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 4、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化学易燃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 6、库房、堆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三、电源管理 1、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需要安装时,应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2、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 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3、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 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安装在库房通道 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电线。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 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 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

公司质量奖惩管理制度--2018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制,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客户提供更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公司内所有产质量量(包括公司质量活动的服务质量、过程质量管理的所有部门及人员以及对外分包工序件的质量管理) 三、权责 1、总经理: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奖惩的最终批准。 2、质量部: 2.1负责一般质量问题的处理。 2.2负责所有产品质量事故的判定和质量事故处理的拟定,组织召开质量会议、质量改进、异常评审、改进及纠正措施执行及效果跟踪验证。 3、其他部门:质量改进及质量异常的呈报、纠正预防措施的执行并责任部门填写《预防/纠正措表》报质量部门 四、质量事故定义 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和原材料采购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成成品批报废、成批返修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用户造成不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a、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b、生产指挥错误; c、违反工艺纪律; d、操作不认真负责; e、检验员漏检错检; f、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g、材料混杂或发错; h、运输保管不善; i、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五、质量事故等级 1、轻微质量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质量异常,数量不超过10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质量问题;不合格数量≧10为一般质量异常,不合格数量≦10≧5称为单个不合格,单批≧5,全部不合格也为一般质量异常。 2、一般质量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质量问题;不合格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1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故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 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 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 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 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 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 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 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 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 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员工 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 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 门卫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 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 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 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 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 品进行核对无误可放行。

公司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及考核细则 江苏鑫成药业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奖惩制度(试行)

一、总则 为了加强对公司药品经营的管理,顺利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考查各级质量管理组织质量管理的效果,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内容 1、(上岗培训)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培训档案; 2、(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质量、购进、验收、养护、仓储、销售、运输等岗位的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应建立档案; 3、(健康检查)办公室组织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仓储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常规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验收、养护岗位的人员还应进行色觉和视力项目的检查; 4、(管理制度内容)质量管理部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质量职责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质量职责; 6、(工作程序内容)质量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及修订工作程序; 7、(建立质量记录)各部门应根据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质量管理记录; 8、(设施设备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所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清洁,并建立档案; 9、(确认供货方合法资质)采购供应部负责供货单位的合法资质及购进品种的合法性的初审,未经确认不得购进; 10、(合格供货方数据库)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对合格供货单位及购进品种录入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并按期审核、更新有关内容; 11、(首营企业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 12、(首营品种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包装等)的审核; 13、(销售人员审核)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到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核实; 14、(质量保证协议内容)采购供应部负责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15、(购进票据和记录)采购供应部负责索取购进药品的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负责购进记录的管理; 16、(质量评价)质量管理部与采购供应部共同负责定期对经营品种的质量情况进行评价,

人员、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外单位施工人员。 一、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有施工人员要进入厂区施工时,负责联系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工作卡片。 2、外部人员、车辆要求进入厂区时,门卫要上前询问,之前联系好的,门卫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将其带入厂区。没有联系过的,须厂区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3、门卫对进入厂区的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真填写《人员、车辆出入登记表》 (二)物品管理 1、出入厂区物品本着宽进严出的原则,凡不属于违禁物品都可带入厂区,只需在离开厂区时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公司员工携物外出,必须持有本部门负责人员签字的出门条。 3、外单位施工人员携物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联系人员签字、厂区负责人签字的出门条。 4、车辆携物外出,必须开门检查、核对。 5、大量物品外出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施工人员带入物品(工具、施工材料等)都应在进入厂区前向门卫出具所带入物品的明细单,由门卫核对无误后,收取单据备案,准许进入。除需要施工的区域可以进入外,其他区域不得进入。 7、施工人员携物离开厂区,必须按照公司制度运送。并出具与物品名称、数量相符的出门条。

8、门卫有权对所有的出厂区物品进行核实检查,所有携物外出人员都要给予配合。 9、当班门卫若不按制度检查核实物品,不履行岗位职责或携物外出人员拒绝检查,不予配合,一经查实,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10、外单位通过领导借用物品离开厂区时,由出借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厂区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离开厂区。 11、当班门卫必须每周将出门条上交办公室留存。 二、记录 《出门条》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20200515202730)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 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 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 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 穿行各施工区域。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入施 工现场。

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 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 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 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 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 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 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 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 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盖章后方可使用。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制度 说明: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公司内部生产物资以及非生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以及出入库管理。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以及物资出入库的监督与管理。 相关管理制度:生产物料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规定等。 制度中涉及到的附件内容,例如采购计划单、请购单、领料单、入库单、出库单等,详见物料采购管理或者项目采购管理中相关管理工具。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 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物资的采购以及出入库 管理。 1.3采购部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同时,在付款方式上,做到 货到付款,或分期付款,减少采购风险。 2、采购部职责以及工作原则 2.1采购部岗位职责 (1)负责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内部各岗位职责的制定; (2)负责物资采购员、计划员及档案管理员的监督与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及保管;

(4)负责物资采购的询价、议价、比质、比价; (5)负责本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所需各项物资的采购工作; (6)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档案的管理工作,如采购合同、各种审批文件及公司下发的 各种文件; (8)负责建立采购物资台帐、借款明细帐及公司应付帐款,定期与财务部对帐 并协助实施物资盘点。 2.2物资采购原则 (1)未经审批的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2)仓库内的库存物资应优先使用; (3)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时,采购远近搭配的原则; (4)采购物资时,应尽量通过银行结算,减少现金结算; (5)在比价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产品比质量,同样质量比价格,同样价格比 服务的原则,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6)对于先试用的物资,必须由使用部门出具试验报告,并由审批后,方可采 购。 (7)尽量避免当日使用,当日采购,一定要做到提前采购。 3、物资采购管理 3.1物资采购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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