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劳动保障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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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走出自己的家乡,投身到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成为了城市中一支重要的劳动力,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做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由于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工作环境的限制,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这一问题进行剖析,探讨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现状1.外出务工的原因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主要通过外出打工谋求更好的生活和更高的收入。

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对发展滞后,加之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和资源的限制,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在家乡找到合适的工作机会。

他们选择到城市中从事体力劳动,通过外出务工来挣取更高的收入,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

2.工作环境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城市中的一些基础性工作,如建筑工人、清洁工、厨师等,工作环境比较恶劣。

他们往往要面对长时间的高强度劳动,工作条件差、工资低等问题。

由于他们多数没有受过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因此在城市中很难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劳动工作。

3.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往往因为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自己的劳动权益保护意识薄弱;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他们在城市工作中更容易受到经济、生活、法律方面的欺压和侵犯。

一些用人单位常常会以各种理由克扣他们的工资,超时加班也是常见的事情。

他们尤其缺乏与用人单位协商的能力,很难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教育程度低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很多家庭没有能力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导致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水平普遍较低。

在城市打工的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没有受过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2.信息不畅少数民族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来自偏远的地区,信息渠道不畅,缺乏对外出打工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到用人单位的侵害。

山西农民工外出务工劳动保障问题研究

山西农民工外出务工劳动保障问题研究

7 . 6 2的农民工反映单位 ( 或雇主 ) 女随迁 并优先安置就业 和享受 当地市民 即 使 同一 种保 险还 有 多模 式运 行 的特 严 密。1 并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常常 同等的待遇 ; 结合全省城镇化发展规划 , 征。 以医疗保险为例 , 农民 工可 分别 参加 抱 着 侥 幸 心理 工作 。 制定出近期 、 中期 、 长期城镇 人 口容纳 目 城镇职 T基 本医疗保险 、新型农村 合作 提 心 吊 胆 、
左右 , 甚至节假 日、 双 休 日都成 为一种奢 农民工或劳 模他们的劳 件 , 一律可 优先转为 当地城镇户 口, 享有 因户籍制 良尚未 有根本 性转变 , 虽 侈。 动环境 、劳动权益大 多处于无 保护 的非 与当地市 民同等的待遇 ;对工作年限较 历 经 多年 的探 索 和 实 践 , 但农 民 工 社 会 5 6 . 3 3 %的农民工反映其 长 、健 康受损严 重或 生活困难的老一代 保险制度的建设仍处于 多种模式并 存的 安全状态。此外 , 特许转 户 、 子 局面 。 山西本就处于不同保险不 同模式 , 工作岗位有一些安全防护措施 ,但不够 农 民工实 行特殊 照顾政 策 ,
农民工基 本游离于 社会救助 制度之 外 , ( 2 1 . 8 %) ,餐饮 、电子 和农 产品 加 工 占 完善小额贷款 、 免税等就业政 策 , 支持农
也缺乏城 乡衔接的过 渡性救 助机制 , 农 9 . 7 %, 其它 占 1 1 . 8 %。他们的劳动时间普 民工回 乡或就 地 自主创业 。二是统筹联
业、 工资、 住房 、 失业 、 贫困 、 养老 、 工 医疗等一系列劳动 保障缺失问题 目 现 ,已成为影响山西经济社 会发展

类市场主体 , 由于竞争的起点低 , 受教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改善措施与实施效果研究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改善措施与实施效果研究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改善措施与实施效果研究农民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由于其社会经济地位的脆弱,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

为了改善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政府和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政府加强了对农民工的法律保障。

自2008年起,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打击了违法欠薪行为。

此外,2019年《新版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工资支付的监管机制,提高了农民工维权的知晓度和权益保障的力度。

这一系列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保障,帮助他们维护了自身的权益。

其次,政府推动了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普及和完善。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期间,由于户籍限制等原因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这给他们的权益保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大力推动农民工社会保险的普及,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险体系,并逐步增加了对他们的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1年底,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率分别达到了90%和88%,相比2008年分别提高了68个和57个百分点。

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享受到了社会保险的保障,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此外,社会各界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和民间机构通过各种途径,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纠纷、提升维权能力和职业技能。

例如,一些律师事务所和志愿者团队长期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此外,一些企业也积极参与农民工关爱工作,为他们提供公益岗位和培训机会。

这些社会力量的参与,进一步加强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自我发展能力。

总的来说,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改善措施和实施效果是显著的。

政府加强了对农民工的法律保障和社会保险普及,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待遇。

关于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

关于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

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关于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研究论文任何一个崇尚公平与正义的社会都会关注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广泛分布在我国的各个行业之中,他们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的城市发展及现代化建设做出了不可估量的奉献。

但由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以及滞后性等弊端,导致了社会分配不均,不能有效保证他们的基本权益。

所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迫在眉捷,它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的矛盾,而且能提升农民工的幸福感。

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现状1.1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的成绩现阶段,我国政府加大了对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问题的支持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这此措施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006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的若十意见》着重强调要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的问题。

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帮助失业或遭遇重大变故的农民。

2003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农民工谋求了更大的福利。

1.2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即使目前我国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步晚,社会保障体系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两个主要方面,但现阶段,我国的农民工不享有失业保险的保障权,在失业期间他们很难得到当地政府或社会组织的帮助,最后不得不选择回农村。

农民工因其亦农亦工的双重身份很难在城镇与农村的医疗保险中达到平衡,同时农民工也不享有工伤保险保障权。

2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2.1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构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保障农民工同样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有利于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构建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有益于增强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温暖,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第一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的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

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

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

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方面,而农民工作为我国劳动力市场中的重要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保障现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民工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存在不完全覆盖的情况。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强、工作时间不稳定,他们往往无法连续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导致在医疗费用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

其次,在养老保险方面,农民工往往没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无法缴纳养老保险,长期来看,这将影响农民工晚年的生活保障。

再次,农民工在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农民工在遭受工伤或者失业后,由于流动性强无法及时获得相关保障。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分析1.制度设计不完善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以户籍为基础,对于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来说,由于无法落户城市,实施相应的社会保障难度较大。

同时,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存在覆盖范围窄、缴费标准不一等问题,导致农民工无法完全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2.缴费能力有限农民工普遍缴费能力不强,很多农民工的工资较低,难以承担较高的社会保障缴费。

尤其是对于一些临时工、短期工来说,工资收入不稳定,无法长期缴纳社会保障费用。

这导致农民工无法连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增加了后期的风险。

3.信息不对称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很多农民工并不了解自身的社保权益,也不了解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及时享受到应有的社保待遇。

同时,有些雇主也存在隐瞒或者拖延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农民工的风险。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解决策略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农民工为重点群体,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解决农民工社保覆盖不全的问题。

这包括扩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鼓励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农民工权益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农民工论文: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摘要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速度的加快,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

本文从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入手,在针对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完善策略。

对我国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工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在我国,农民工指的是户籍在农村,已经达到法律规定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在各种经济组织从事不同的产业,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享受劳动权利的劳动者。

从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层面来说,农民工合法权益如果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必然会影响中国法治社会的进程,因而本文从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的层面出发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

一、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从国家管理的层面来说,其所涉及的范围较广,具体包括政府的管理体制、法律制度以及法律意识等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从农民工权益本身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具体包括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择业自由权、劳动休息、文化教育权、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及社会保障权等诸多的内容。

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来看,农民工主要从事的是非正式的职业或者边缘职业,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上作用发挥的有限,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权益法律保障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一)职业选择方面存在的问题农民工在职业选择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由于农民工受自身学历低级技能不高等情况的限制,在就业上被受以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意从事的脏、苦及累的职业。

正是由于这种观念的限制,使得农民工在现实的职业选择方面有着较多的困难,无法和城镇居民在职业选择与职业发展上获得平等的权利,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农民工在工作环境、工作时间、工作待遇等方面相对来说也较低,相关资料显示,农民工的收入仅仅是城镇工人工资的1/2左右,同时在福利方面得到的待遇也较多。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研究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研究【摘要】尽管这几年随着制度的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通过对浙江省制造业的366位农民工的实地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制造业农民工存在工资收入偏低、劳动时间过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过低、合同签订的公平性缺乏;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得不到保障等诸多劳动权益缺失问题。

针对这一现状,通过政府、企业和农民工自身三方联动,政府部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企业进步一提升社会责任意识,农民工自身提高从业技能加强维权意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制造业“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兼具农民和劳动者双重身份,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群。

经过近30年的发展,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股影响广泛的社会力量,农民工群体的壮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社会转型过程中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关键。

农民工群体无疑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现实中的他们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往往是劳动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弱势群体。

尤其在劳动密集性的制造业,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的逐步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的生产通过“外包制造”的方式,涌向了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为吸引国际制造业资本的投资,纷纷以劳工标准“向下竞争”的形式期望获得竞争优势。

而在最近十几年,这样的“向下竞争”形式开始逐步影响到我国制造业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相对而言,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且对劳工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

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促使制造业企业通过延长劳动时间和加大劳动强度来提高产能,通过无报酬加班、克扣工资和福利、弹性用工制度来降低劳动力成本,从而换得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因此,制造业的劳工权益问题也更为突出,一方面加剧了制造业对劳动力对资本的依赖性,加剧了“用工荒”的局面形成,另一方面,强化资本对劳工的控制弱化了劳工权益的保护,因而造成制造业农民工的大量“回流”。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与对策

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研究与对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民工成为了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的权益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权益保障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等方面。

首先,部分企业存在支付工资不及时、拖欠工资甚至不支付工资的问题,导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往往无法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医疗、养老等保障。

此外,部分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缺乏正式的劳动合同,导致权益保障问题更加突出。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原因分析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存在与多种原因密切相关。

首先,部分用人单位缺乏诚信意识,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不够重视;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缺乏有效监管和落实;此外,农民工自身在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还较弱,往往难以有效维权。

三、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为有效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需要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

同时,加强以工资专户为核心的工资保障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制度,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

其次,加强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鼓励农民工参加城市社会保险制度,并加大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宣传力度,提高其保障意识。

此外,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推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另外,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未来发展方向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解决仍然任重道远。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严密有效的监管机制。

同时,加强与各级政府的合作,建立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跨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

探究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

探究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摘要】本文探讨了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

在对背景进行了介绍,并明确了研究目的。

在分别分析了现行法律对农民工的保障措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现状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

同时指出了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展望了未来发展,并对全文进行了总结。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以看出现行法律对农民工的保障存在着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以实现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的全面保障。

【关键词】农民工、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现行法律、劳动权益、保障措施、执行情况、问题、改进建议、展望、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农民工是指来自农村地区向城市或其他地区迁移就业的农民,他们通常以农民身份进入城市从事非农工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人数逐年增加,他们在城市中承担着重要的劳动力供给和社会建设任务。

由于农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地区,文化程度较低,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造成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民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旨在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

由于执行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工作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必要对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情况进行深入探究,提出问题所在并加以改进。

本篇文章旨在对现行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进行探究,通过对现行法律对农民工的保障措施、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现状、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法律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分析,为我国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当前法律制度下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分析现行法律对农民工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护现状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文将深入分析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改进建议,以期为农民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提供更有效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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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劳动保障研究论文
内容摘要:我国农业自2005年以来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着更大的冲击,对农业进
行补贴、增强农业的竞争力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提升农业竞争力,进而解
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我国政府财政部门,研究后过渡期财政支农补
贴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是十分紧迫的课题,为此本文作了相关
分析。
关键词:WTO后过渡期财政补贴支农方向
WTO后过渡期我国三农遭遇的冲击
自2005年开始,我国农业进入WTO“后过渡期”,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进
程。一些深层次的对三农不利因素已经显现,三农面对的国际冲击全面加大。我
国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农业生产各个方面的差距都很大。由于粮食国
际市场价格普遍低于国内价格,国内价格受到打压,直接损害种粮农民利益,不利
于国内粮食增产。更重要的是在我国农业人口尚未大规模转移背景下,进口农产
品增加后大量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如何保障。这是一个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决定我
国经济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问题。
如何在入世后过渡期保护农业生产,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是稳定我国
粮食生产,保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重要保证,也是党和国家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的重
要措施。采取财政补贴支农措施,是一个稳定农业生产,逐渐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
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因此,完善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
确定财政补贴支农方向,加大对三农的支持,是我国应迫切研究的问题。
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演变
所谓财政补贴支农,就是指政府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支持“三农”发展。财政
补贴支农政策的制定实施受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政治经济制度、国家财力和不同
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任务影响,我国的财政补贴支农政策自改革开放以来大体
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1994)是现行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形成时期。第
二阶段(1994-2002),财政补贴支农政策发展时期。财政补贴支农逐步增加,加大
了对生态建设的支持,加大了对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的支持。第三阶段
(2003-现在)是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的创新时期。除了已有的政策继续执行并加大
2

力度外,提出并开始实施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政策,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补贴支出
主要用于农村,同时在基本建设投资包括国债资金方面加大了对农村公共基础设
施建设的投入;改变财政支农方式,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改革农业税制。
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存在的问题
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经过多年的演变、调整和发展,财政支持“三农”政
策框架体系已经显现。但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当前我国财政补贴支农政策
还存在以下问题:
财政补贴支农总量偏小,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与发达国家比,目前我国财
政补贴支农水平不高,补贴总量根本达不到WTO《农业协定》中“黄箱补贴”允许
的8.5%的水平,并且近几年,财政用于“三农”的财政补贴数量虽不断增加,但年
度间不均衡,特别是一些地方财政补贴支农投入不足,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
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
财政支农补贴错位,农民直接受益少。我国财政补贴支农资金是用来支持农
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建设和农产品流通支持等,但在实际运作中,
由于资金分属各个部门管理,各部门对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不同,大量资金却
流向了科研院所、工业企业、农业管理部门、国有流通部门等,农民直接受益的
份额很少。
补贴方式及结构不尽合理。我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在确定财政支农结构
时,也要遵守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则,逐渐与国际接轨。按照WTO《农业协定》
我国可利用的支农补贴分为以下几方面:黄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提供直接支
持的,必须承担削减义务的补贴。根据WTO黄箱政策规定,我国今后每年对农业的
综合支持量不能超过480亿元人民币,而现有补贴大约平均每年仅276亿元人民
币,离480亿元尚有很大的活动空间。
另一方面即所谓的绿箱补贴,即对农产品价格不直接提供支持的,不必承担
削减义务的补贴。我国绿箱补贴量较多但结构不尽合理。如我国每年平均支出
1514.2亿元人民币,主要对农业提供了“一般服务”补贴,达785.6亿人民币(95
亿美元),占“绿箱政策”补贴的52%;其次是粮食安全储备补贴,约383.8亿元
(46.4亿美元),占25%;自然灾害救济、扶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支持等所占比重
较小,而对农民的直接收入支持、结构调整补贴等,尚未列入财政预算科目。
3

我国财政补贴支农对策建议
面对入世后过渡期对三农带来冲击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我国要积极采取切实
有效的对策,尽快构建起完善的财政补贴支农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增加财政补贴支农数量,建立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增加财政补贴资金对农业
的投入,使其数量达到WTO可允许的上限水平480亿元,同时落实政策要求,从制
度上形成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
建立高效、透明、规范的财政补贴支农机制。针对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分属不
同职能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各
种支农资金使用的协同性和一致性,最大化财政补贴资金的效率;减少对流通环
节的补贴,直接向生产者进行补贴;保证财政资金投放的公开和公正,从而使补贴
资金真正使农民受益。
结合我国国情和WTO规则改进财经补贴方式。我国应充分利用目前WTO中黄
箱政策的空间,建立适合我国国情黄箱补贴政策。具体包括:
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扩大最低收购价的品种范围;完善最低收购价政策体
系;以国家储备粮系统为主体建立最低收购价格操作体系,通过吞吐操作稳定粮
食市场价格。
良种补贴和投入品补贴:扩展补贴的品种,在现有的稻谷、小麦、玉米和大豆
良种补贴的基础上,把补贴范围扩展到棉花、油料以及畜禽等品种,加快我国种植
业和养殖业良种的推广,提高产量和品质,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扩
大对投入品品种的补贴,减少投入品价格变动对农户生产成本和农户受益的影
响。
对于绿箱补贴,要完善其补贴结构,加大绿箱补贴力度。按WTO规则,对不引
起贸易扭曲的政策即“绿色”政策免予减让。在调整农业补贴支出方向时,要将
政策转向利用这些“绿色”政策,把它作为支持农业发展主要手段。根据我国绿
箱补贴使用现状,今后在保持并加大对原有的基础设施建设、粮食储备、贫困地
区扶持、自然灾害救济等方面绿箱补贴外,还要增加农业科技、涉农服务体系建
设、培育农村市场体系和对农民的生态环境补贴方面的投入。
另外,财政补贴资金的投放要充分发挥对农户、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的引导
作用,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机制,如政府利用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投
4

入以及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基金加大对农业的支持等。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
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代表国务院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今年中
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
1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今年将全面启动。
参考文献:
1.张开华.谈论财政支农政策创新.青海农村经济信息网,2005(4)
2.李国平.入世过渡期结束后我国农业安全状况及对策.国际贸易问
题,2005(3)
3.李念文.提高农业竞争力应对入世挑战.唐山学院学报,2003
4.石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人民出版社,2001
5.孙文远.论战略补贴政策的世贸组织框架约束.国际贸易问题,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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