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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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原则(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医院权力运行,提高决策水平。

(2)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医院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健全备案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完善决策前论证沟通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质量。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主要范围(1)重大决策事项。

医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部署;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重要工作;医院改革、发展、建设和学科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医院人才工作规划、人才引进方案与政策措施;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内部机构、干部岗位的设置和重要调整;评优评先及奖励、职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关系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医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医院重要资产处置、重要资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领导班子的分工及报备,医院党委管理的干部、内部机构负责人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人员的任免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优秀年轻干部人选的推荐,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推荐,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参与国内国(境)外医疗技术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大型医疗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及购买服务,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4)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大额度资金的额度确定,超过额度的资金、预算外的资金、超过预算一定限额以上医院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大额资金。

(5)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

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为了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1“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1.1重大事项决策主要内容包括:LLl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LL2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1.1.3党风廉政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LL4医院年度基本建设经费、维修改造经费、医疗设备购置费和大额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的预、决算及调整;LL5医院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涉及全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1.1.6医院年度工作部署及年度工作计划;LL7医院内设机构设置、撤并、隶属关系的变更、调整以及人员编制;LL8医院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1.1.9荣誉称号的申报、授予和奖惩事项及科室、职工年度考核;1.1.10岗位设置、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津贴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1.11重大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1.12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1.13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1.14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1.2重要干部任免主要内容包括:1.2.1医院各行政职能、业务科室的干部任免及学科带头人的任免;122医院责任医师、护士组长、责任药师、责任技师的任免及行政后勤部门班组长的任免;123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会委员、团委委员及团支部书记候选人的推荐;12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1.2.5各级学会职务候选人的推荐;1.2.6医院学术委员会等各专门委员会、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等各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与调整。

1.3重要项目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制度根据鲁卫党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厅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厅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以明确议事规则、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㈡基本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在坚持务实高效,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㈢重大决策:包括落实党和国家、省、卫生厅的方针、政策、重要决定、法律法规;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及医院改革与发展政策措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党的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稳定建设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事项。

㈣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医院管理的行政和业务干部职务调整事项;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晋升、聘用、解除聘用;以及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㈤重要项目安排事项:包括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设计与实施、大型项目修缮;较大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

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㈥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指医院五十万元以上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以及其他五十万元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㈦“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吉林市儿童医院三重一大” 监督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医院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医院科学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指: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上级有关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执行情况;2、医院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定和调整;3、医院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调整;4、医院年度决算、预算的制定和调整;5、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6、党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人才引进、职工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9、医院机构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10、工资待遇、医疗、住房、职称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11、全院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12、医院荣誉称号的授予和全院奖惩事项;13、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14、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等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15、基础设施等办医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16、医院三产企业的开发和产权的变更;17、医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8、医院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决策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主要指:1、全院副科以上(含副科)党政干部及业务科室主任、护士长的人选和任免;2、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3、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4、医院后备干部推荐、选拔;5、医院的院务会、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领导小组等的建立、调整、撤消及人员组成;6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选拔。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参会人员范围包括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业务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医院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相关人员。

四)会议记录和公示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由会议记录人书写,经主持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重要决策应当及时向全院职工公示,接受监督。

三、“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与评估一)职工监督职工有权对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不公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二)内部监督医院纪委、监察室应当对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医院领导班子。

三)外部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评估医院应当定期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完善。

四、总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过医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会议内容和相关规定确定参会人员。

党委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和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等;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与人员包括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和党政办主任;院务会的参与人员包括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和党政办主任。

如果会议内容需要,可以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集体决策议事规则: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2.出席决策会议的人数必须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2/3,会议决策才能有效。

3.会议召开之前,党政一把手要注意沟通,商量议题和指导思想。

会议讨论问题时,必须逐个发言表态,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最后形成决议或决定。

对于有分歧的问题,可以以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对于有重大分歧的重要问题,可以暂缓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议。

4.对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讨论情况,要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不得泄密。

医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医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三重一大”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证。

为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现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一)重大事项决策1、医院的办院方针、指导思想,医院和科室规划、人才培养目标。

2、医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医疗、科研、行政、基建、后勤管理等重大事项。

3、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

4、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废除。

5、年度财务预算、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年度医疗设备及固定资产采购计划。

6、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和有关办法。

7、重大问题及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决策。

8、其他应当提交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1、全院各科室正、副主任、重点岗位管理人员的调整、聘用等。

2、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

(三)重大项目安排1、医院发展和基本建设规划;2、合同标的50万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3、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4、其他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1、医院每年经费的预算、决算;2、融资项目、融资规模和偿还计划;3、一次性投入在5000元及以上的资金支出。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做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准备,严格按照会前酝酿决策、会中集体决策及会后执行决策三个阶段进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一)酝酿决策阶段1、充分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充分听取相关科室及职工、群众的意见,扩大职工、群众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稳定方面的重大决策还应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涉及其他科室的要主动征求见,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

简阳市中医医院“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为贯彻中纪委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职责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班子民主、科学和规范决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的事项(一)重大决策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重要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贯彻落实;2.医院中长期发展方案、规划、措施;3.医院、党政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4.年度财务预算、经费、年终财务结算;5.重大改革方案及措施;6.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调整;7.人才队伍建设、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等;8.党政领导班子建设;9.重要管理制度的出台与修订;10.人员奖惩办法及实施;11.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12.医院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群众工作、稳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制度和重要措施;13.重大项目评估、验收审批;13.其它需要集体讨论的重要事项和开支项目。

(二)重要干部任免1.医院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主任)、党支部书记、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的任免;2.优秀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3.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推荐;4.其他干部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投资1.重大专项建设项目,专项服务资金的使用、申报、拨付;2.20万(含20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大型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3.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1.医院年度经费预算、决算;2.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含医疗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标的单价3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项目;3.预算外 10 万(含10万)元以上资金使用;4.合同标的?万元及以上的基建、安装工程项目;5.其他重应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资金使用安排。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与规则(一)集体决策的程序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及医院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充分论证后,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策。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公共服务机构,为了更好地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不仅需要科学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还需要一个科学、公正、规范的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三级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决策制度、董事会制度和医院大会制度。

首先,医院三级会议制度是指医院根据不同管理层级设立的三级会议制度。

按照科学的管理原则,医院应设立院级会议、部门会议和工作小组会议。

院级会议是医院最高决策层的会议,由医院领导、科主任和专家组成,是医院重大决策的决策机构,每月召开一次。

部门会议是医院各个科室的会议,由科主任和科室医生组成,主要讨论科室的工作安排和问题解决。

工作小组会议是医院内部小组讨论会议,由相关医生和护士组成,主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

其次,重大决策决策制度是指医院在处理重大事项时应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和方法。

医院作为一个大型组织,每天都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例如新的医疗技术的引进、治疗方案的制定、人员安排的调整等。

在面临这些问题时,医院应召集相关人员形成决策小组,通过集体研究、专家咨询、调查研究等方式,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在确定方案后,医院应组织实施,并及时跟踪与评估,不断完善和调整方案。

再次,董事会制度是指医院应设立一个由董事组成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是医院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批医院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一般由医院领导、行政人员、专家和相关利益相关者组成,具有决策和监督责任。

在重大决策中,董事会应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充分听取和尊重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医院大会制度是指医院应定期召开医院大会,以解决重大医院事项和听取医务人员意见。

医院大会是医院内部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机构,由医务人员组成,是医务人员表达意见、建议和投票表决的场所。

医院大会制度对于医院日常管理、医院发展战略的制定、医务人员权益的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三级会议制度、重大决策决策制度、董事会制度和医院大会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

医院三重一大医院“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实施"三重一大"管理制度的办法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现就单位领导班子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办法:一、"三重一大"内容(一)重大决策1、处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院党支部和行政各项决定指示的措施(2)各项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改革措施和党政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年度财务预算、经费分配计划、年终财务结算(4)岗位聘任、人事安排(5)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6)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与完善、人员奖惩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7)对突发事件的预案与处理(8)其他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和开支项目(二)重要干部任免中层及以上干部任免(三)重要项目安排1、重大招投标项目2、专项基金使用项目申报3、投资在1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采购审核申报(四)大额资金使用1、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2、干部、职工岗贴、绩效的发放标准等3、办公经费使用4、职工困难补助和有关福利费使用;(五)参与"三重一大"决策人员和决策程序一般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讨论决定,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代替集体决策。

1、院党政工领导参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到财务、管理岗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

2、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分管工作召集会议充分讨论,到会人数应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同意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同时要做好详细的会议记录。

3、凡涉及"三重一大"内容都须经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及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医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医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规定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原则1.民主原则: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作出决定;2.合法原则: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医院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合法合规;3.科学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4.保密原则:对未获通过或有限定范围的重大事项,不得擅自传播。

二、“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具体内容有:重大决策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2.医院中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总体布局调整、涉及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3.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4.医院和科室岗位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的事项;5.人才引进、工作人员招聘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的有关事项;6.由医院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奖惩、评优、评先事项;7.推荐或确定出国考察、进修学习人选的事项:8.提交医院职代会审议和表决的事项;9.重大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决策,以及医院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0.中层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调整、聘用;中层干部后备人选的确定;1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聘用;12.由医院推荐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名单。

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3.医院基本建设规划、合同标的50万元以上的基建、安装项目;14.大型仪器采购和应当通过招投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15.涉及医院利益的合资、合作和投资、融资、担保项目;16.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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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制度,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正确行使权力,结合医院近年“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特制定医院“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健全工作机制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负责人。

各职能科室负责人针对自己的主管业务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

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为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制度。

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主要内容
1.重大决策: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件、重大改革方案、学科建设、科室设置及人员编制、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奖惩、奖金分配方案、住户分配方案及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2.重要干部任免:医院中层干部(包括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负责人) 任免。

3.重要项目投资:医院基础建设项目、重要设备采购。

4.大额资金使用:医院年度预决算、奖金、福利、大宗物品、重要设备采购和基建建设工程项目资金。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之前,有关职能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策,按信息公开规定进行公示,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由有关部门实施。

凡需上报请示的重大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才能实施。

五、集体决策的形式
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职代会等。

六、决策事项的实施与反馈
1、实施:“三重一大”事项经院长办公会集体决策,并经职代会通过后,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及时组织实施。

2、反馈:事项实施过程中,相关科室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

七、监督与责任追究制
( 一) 院纪委、职代会、全体职工有权监督“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二) 凡有下列情况,要实施责任追究制: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决策,事后应通报而不通报的;
3、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违反本规定的情节。

(三) 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警告处分;对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给医院造成损失或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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