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与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

隋唐与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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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与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

作者:明心伟

来源:《中学教学参考·文综版》2012年第05期

中国科举制度自隋发端,终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

实行的重要选官制度。这个制度实施一千多年来,对中国的政治走向、社会格局乃至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科举制度产生后的一千多年中不斷有变化,隋唐和明清就是我国科举制度产生、发展变化的两个重要时期。隋唐是科举制度的起源和完善时期:隋朝废南北朝以来的九品中正选官制度,首开考试取士的先河,唐朝在隋朝的基础上使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明清是科举制度的鼎盛和衰亡时期:明朝使科举考试的形式越来越完善同时也越来越繁琐;清末,随着社会的开放,科举制度的弊端和危害日甚,此制度也走向僵化和衰亡。上述两个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一、考生来源和资格不同

隋唐时期,考生来源主要有两类,生徒和乡贡。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送尚书省参加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之为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者,则向州县“投牒自举”,经审查考试合格,由州县送省参加考试,称为乡贡。考生来源较广,资格审查较松,这给大部分知识分子以科举取土的机会。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非经由学校出身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国子监是最高学府,监生可以直接做官。府、州、县是地方学校,学员称为生员,未取得生员资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

二、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很不同

隋唐时期,科举考试的科目较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道举等,尤以明经和进士科为主。考试内容涉及经义、时务、诗赋、杂文等,内容多,并且注重考查考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有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明清时期在这些方面有很多变化,考试科目减少了,考试内容专门从四书五经命题,而且对经义的解释,只能以朱熹的观点为标准答案,不得有自己的见解。考试形式为笔试,规定必须用八股文的文体作文,严格规定答题文章的具体格式和写作步骤,有严格的程式、标准和规范,不允许有任何的个人发挥。

三、考试和录取程序不同

隋唐尤其唐朝把考试分为常科考试和制科考试,常科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进行,唐初由吏部后由礼部主考,确定录取人之后送由中书门下进行复核,再把录取名单送皇帝过目,省试录取,称之为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状头。制科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明清实行三级考试,首称是乡试,由各省主持,每三年一次,取中称为举人。其二是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

唐、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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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考生来源主要有两类,生徒和乡贡。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送尚书省参加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之为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者,则向州县“投牒自举”,经审查考试合格,由州县送省参加考试,称为乡贡。考生来源较广,资格审查较松,给大部分知识分子以科举取士的机会。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校制度紧密结合,非经由学校出身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国子监是最高学府,监生可以直接做官。府、州、县是地方学校,学员称为生员,未取得生员资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 二、两个时期科考在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 隋唐时期,科考的科目较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道举等,以明经和进士科为主。考试内容涉及经义、时务、诗赋、杂文等,内容多,并且注重考查考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有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明清时期在这些方面有很多变化,考试科目减少了,考试内容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对经义的解释,只能以朱熹的观点为标准答案,不得有自己的见解。考试形式笔试,规定必须用八股文的文体作文,严格规定答题文章的具体格式和写作步骤,有严格的程式、标准和规范,不允许有任何的个人发挥。 三、考试和录取程度不同 隋唐时期尤其在唐朝把考试分为常科考试和制科考试,常科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进行,唐初由吏部后由礼部主考,确定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时1300余年,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每年分期举行)和制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两类。其中,明经、进士两科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都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即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和墨义(即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所以进士科得第很难,当时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流传。 武科创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由兵部负责考试,武进士中第待遇同文进士,前三甲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中武举的考生按成绩的高低入军界担任相应职务。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但在考试内容上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又称为宰相科。宋代,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乡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法。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虽然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1905年,溥仪取消科举制。 在一定意义上,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和巨大进步。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对政治的垄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它给中小地主阶级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唐宋科举制度的演变 在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选官制度大致经历了两汉的荐举、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几个阶段,其中尤以科举制存在的时间最长,直至晚清才最终消亡。可以说,科举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种选官取士制度,而唐宋两代又是科举制发展、成熟的关键时期。 科举制度萌芽于隋代,但当时惟有“秀才”、“进士”两科,各方面的制度既不健全,存在的时间也很短。到唐朝建立后,科举制度才获得较大的发展。唐代科举考试大致分初试和省试两部分进行,举子最终通过礼部主持的省试,便为及第或中举。当时科举考试的科目主要有进士、明经、九经、五经、三史、三传、明法及明算等等。在这些科目中,以进士科的地位最为显赫重要。进士科考试包括诗赋、策论及儒家经义,重点则在诗赋方面。进士的前三名有状元、榜眼和探花的别称。其它诸科考试的内容各有侧重,或以对儒经的默诵、理解为主,或以对礼法、专史和律令的掌握为主,换句话说,就是都带有一些专业技术性的特点。在武则天统治时期,科举制度受到极大重视,武则天曾亲自在洛阳殿策问考生,此即“殿试”的发端,但以后殿试并未形成定制。另外,在这一时期还出现了针对武士考试的“武举”制度。唐时,科举制度虽已日渐发达,其制度本身还存在许多弊端,其地位也尚未居于绝对优势。概要而言,其局限性表现在:其一,考试制度不够公平、严密。唐代省试的主考官——“知贡举”,一般较为固定,通常由礼部侍

郎等官员担任,与此同时,科考过程又允许大臣“公荐”。于是,主考官对外公开和大臣举荐考生制度的存在,便造成了相当严重的请托现象。达官贵人既可以凭借权势替亲友向考官说情,甚至决定录用名单,而普通举子也只得奔走于考官和显宦门下,以求其推荐。因此,取士往往并不以考试成绩为标准,唐人便指出“今之得举者,不以亲,则以势,不以贿,则以交”。其二,因上述现象的存在,中举者无不视考官为恩师,而考官则视举子为弟子,又产生了彼此结成门生座主关系的问题,唐代政坛上朋党之争与此有莫大关系,如著名的牛李党争即是一例。其三,科举考试结束后,中举者只取得了入仕的资格,要坐官的话,还必须通 过吏部主持的“身、言、书、判”的考核,其间不公现象依然存在,如韩愈“三试于吏部卒无成”。最后,录取人数有限,其中进士一次最多不过二三十名,少的时候仅数人,这都反映了科举在唐代发展的局限性。 两宋时期,由于一方面统治者长期奉行“重文轻武”的基本国策,另一方面,压制科举的世族门阀势力消亡,因此,科举制度获得了极大 的发展,其地位也显赫无比。史称“宋承唐制”,可以说宋代的科举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唐朝的制度,但有鉴于唐制中诸多积弊,又进行了广泛的改革。宋代改革科举制度的举措相当多,最主要的有以下诸方面内容: (1)固定“殿试”制度。宋代的科举考试从程序上看,由州、省和殿试三级组成。州一级考试合格者称“贡生”,由州府保举赴京城参加礼部负责的全国性省试。而省试合格者最后必须通过皇帝主持的殿试。如前所述,唐朝仅在个别时期实行过殿试,宋太祖为了打破科举中门生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

隋唐科举制度概述 摘要:科举制度是隋朝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后,为巩固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而产生的。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的行政机构。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在唐朝,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关键词:科举制度、隋唐取士、糊名考试 科举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既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又对我国传统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隋唐科举制度满足了封建君主专制的要求,收到了集权中央、巩固封建统治的效果。第一,官吏选用的大权由中央朝廷来行使,这就加强了政权的统一和集中。第二,选官有统一的标准,这就加强了思想的统一。第三,向各地方庶族、平民打开了门路,刺激、网罗了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使他们有了参与政权的机会,实现了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原则,调和了阶级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第四,科举似乎是最公平的,任何人只要读好书,就有资格应考做官,这样不仅掩饰了官僚政治的阶级实质,还可吸引全社会的知识分子,使他们埋头读书,养成极其驯服的性格,不易发生不满封建统治的不稳思想。唐太宗曾有感而发“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这也就是科举考试制度之所以能在封建社会里维持1300年之久的根本原因。科举制度不仅影响了古代的考试制度,也影响了欧洲、亚洲各国的文官考试。这对当今教育也有着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在品德教育上尤为重大,在科举考试中是以儒家核心的,虽然它本身有极大封建性,但在品德教育上不得不说它有很大效果。隋唐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发展,将中国古代的选士制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科举作为人才与文化的筛选器,不仅左右着当时的学校教育与教育管理,也给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制度的创立及完善的过程 隋朝统一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对人民的控制,迫切需要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来充实官吏缺乏的问题,为了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就需要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另外,在改朝换代过程中,豪门士族的经济势力日益衰弱,庶族地主的经济力量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他们希望能参与政治,同时统治者为了集中选士权,团结广大庶族地主,解决地主内部矛盾,各阶层都希望有一种新型的选士制度来取代九品中正制,这样科举制便应运而生了。 集中选士大权,采用考试办法,分科举人,是隋代的一大创举。隋初,围绕着选士问题,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隋文帝为了集中选士大权,于开皇三年(公元583年)下诏举贤良。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置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到隋炀帝大业二年(公元606年)七月“始建进士科”。大业三年又定十科举人,包括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等,其中“文才秀美”一科,当为进士科。进士科的设置,标志着科举制度的正式产生。 科举之制在隋代只不过初具雏形,国运短暂也使新生的科举制度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加之隋统治者多好佛老而不尚儒术,所以也不甚重视科举取士。科举在隋代虽还不居于主导地位,但它取代了九品中正制,从政治上,文化上削弱了士族豪门势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门阀士族把持选士的局面,为庶族地主参加政权开辟了道路,扩大了统治阶级的社会基础。唐承隋制,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科举取士制度。唐立国之初,就将人才选拔列入国家重要政事。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明确规定了应试日期、对象、预选办法等。次年三月选举诏书指出,由于广大寒士“岩穴幽居,草莱僻陋,被褐怀珠,无因自达”,而官府又常常“举非其人,滥居班秩”,所以要求未得举荐者“亦听自举”,“洁已登朝,无嫌自进”。此诏确立了士人“自举”、“自进”的制度,规定了“怀牒自应”的自由报考办法。这标志着国家定时公开设科招考,士人凭才自由报考的科举制度臻于完备。 唐太宗执政时期,实行偃武修文的文教政策,一方面扩建校舍,振兴教育,为封建国家培养

明清科举制度之名词..

明清科举制度简介与相关名词解释 一、一般情况 我国的科举制度历史悠久,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据记载始于汉代。隋唐以来,或继承,或变化,但大体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 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或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凡正式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童试。 童试要经过三次考试:县考(考官为知县),府试(考官为知府),院考(考官为学政也称学院,俗称学台)。童试参加者称儒生或童生(不管年龄大小),经过童试被录取入学的称秀才,也叫生员,还叫进学(取得入学资格的意思)、入泮、游泮(周代诸侯的学校门前有半圆形的水池,称泮水,学校称泮宫)。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正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⑴乡试,⑵会试,⑶殿试。 (1)乡试 乡试是考取举人的考试。乡试一词是:乡里举士之意。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乡试有主考官(又分正副主考)和同考官。主考官由皇帝钦命。乡试共举行三场,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闱。参加考试的是秀才(廪生、增生、附生)、贡生、监生等。 但是在参加考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考试,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2)会试 会试,集中全国举人会同考试之意,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春闱。会试的正副考官称为总裁,以大学及翰林出身的一、二品官充任。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贴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词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会试共试三场,每场三日,参加考试的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3)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持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公布进士之榜谓之“金榜”(甲榜)。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诗赋的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需经过候选,后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由特设的教习官(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内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各

论明清科举制度

太原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文题目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的影响 英文题目 The regulation on the influence of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system of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开题报告内容一、综述本课题国内外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从隋唐创立至清末废止,对于科举制度的研究一刻也没有停止过,然而对于科场之上针对舞弊与反舞弊的斗争所形成的贡院规制的研究却很少。研究贡院的一系列规制意义重大,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制度是古代考试中最完善最成熟的,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典范,而定型在明清的贡院以及规制有着自己本身的一套严格的考试程序,指定的考试法规和严厉的惩罚制度从法律上也保证了科举考试的正常进行。科举制度在贡院规制的引导之下鼓励公开竞争、择优录取,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目前学术界在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以及刘海峰的《贡院——千年科举的背影》中提到了贡院及其规制的形成,在冯海清的《河南贡院与中国科举制度的终结》中讲述了贡院的终结。通过刘海峰的《中国科举史》一书了解到贡院通过对报考人员资格的审查、考场地点的设置、考试评卷的标准、录取任用等各个环节,逐渐建立起一系列的比较严密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来保证在相对公平的条件下选拔优秀的人才。但是大多数的文章只是在讲述贡院,而对贡院规制的研究除了刘海峰的《中国科举史》有所体现外,其他的仅体现在对待舞弊现象的防治手段上。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本文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贡院与科举的关系。第二部分分析了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的积极意义,这个部分又是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的,分别是贡院规制促进科举向公平公正方向发展,促进了科举考试的法制化,确保了科举的严密化以及权威性。第三部分是是从贡院规制对明清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方面来分析的,作为衰落的封建制度的一部分,其死板僵化和对人性的扭曲也非常突出 三、研究步骤与进度 2011年 11月——搜集资料,确定选题 2011年11月—2012年2月:进行文章材料搜集并到当地文联进行访问 2011年11月——2012年3月初:撰写开题报告 2012年3月15日——4月20日:撰写论文,完成论文初稿 2012年4月25日——5月20日:修改论文,完成论文二稿 2012年5月21日——5月28日:完成论文三稿,定稿 2012年6月2日——答辩

七年级历史下册 第五单元 第6课《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文学常识 岳麓版

文史常识-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 隋唐开始的科举制度 科举,就是由国家设立科目,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这种“开科取士”的办法,从隋朝开始,逐渐形成制度,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 科举制在我国历史上实行了1300多年,可以写成专著。这里只做一些简要的介绍。 隋:春还秋往 科举制在隋代,仅是萌芽状态。 隋文帝设秀才科,隋炀帝设进士科。唐沈既济描绘当时情况:“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选举论》)隋文帝“罢外选”的实质,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限制士族门阀的权势,用科举制代替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所谓“秋往”,指州县贡士,秋季到朝廷应试;“春还”,指考试完毕,春季返回原地。 隋朝虽创立了科举制,并不经常考试,效果尚不显著。 唐:春闱秋卷 唐代继承、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 唐朝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常科每年举行,科目有几十种,其中主要的是明经、进士两科。制科是皇帝下诏,临时设置的,科目约有百种,较重要的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 识兼茂明于体用等科。 常科考生的来源,一是生徒,即京师和州县学馆的学生;二是乡贡,即在家读书,经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合格者(称为“举人”)。州县设宴招待赴京应试的举人,称为“鹿鸣宴”。 生徒、乡贡都到尚书省受试(称为“省试”)。考官初由吏部考功司员外郎担任,开元中改由礼部侍郎担任,所以省试亦称“礼部试”。如临时由其他官员主持考试,称为“权知贡举”。礼部试毕,须送中书门下详覆。录取,谓之及第、摧第、登第、登科。 常科考试的时间是每年二月,故称“春闱”。(闱,是考场的意思)朝廷张榜公布录取名单,谓之“春榜”。唐人诗歌中吟咏科举考试者很多,如:姚合《别胡逸》:“记得春闱同席试。”齐己《送刘蜕秀才赴举》:“都人看春榜。”孟郊于贞元十二年(796)进士及第后,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春风得意”遂成为登进士科的代称。

①科举制度始于隋唐止于明清

<范进中举>课前相关知识 一、关于科举制度 ①科举制度始于隋唐止于明清,(1905年被废除)。实行了一千三百多年。是封建王朝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 ②科举制度下,读书人想求名得利,必先苦读,然后通过童试取得考试资格,再进行乡试 会试殿试 ③古代的科举考试内容主要为八股文和试贴诗等。 1、初步考试--童试、岁试、科试 ⑴童试(小考) :童子初应试皆称童生,及格者称生员(庠生、秀才) 。成绩最好的是廪生, 有一定名额,公家发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及格的皆称附生。 ⑵岁试:一年一考,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进行选优。 ⑶科试(大考):三年一考,为了确定举人考试资格。 2、正式考试--乡试、会试、殿试 ⑴乡试(大比、秋闱):每三年在省城考一次,成绩优良的员参加,考八股文和试帖诗,及 格者称举人,有资格做官。第一名称解元,第2-10名称亚元。 ⑵会试(礼闱、春闱):乡试后第二年在礼部考,举人参加,考八股文和试帖诗,及格者称 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后一般要复试。 ⑶殿试:由皇帝主持,贡士参加,考策问,中者皆称进士。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取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合称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称传胪。 二、注意读音: 1、作揖(yī ) 2、带挈(qiè) 3、行事(háng) 4、长亲(zhǎng) 5、腆着(tiǎn) 6.星宿(xiù) 7兀自(wù) 8轩敞(xuān)9相公(xiàng) 10报帖( tiě ) 11避讳( huì) 12赊欠(shē )13绾发(wǎn)14桑梓(zǐ)15侥幸(jiǎo ) 16攥紧( zuàn ) 17啐(cuì)18斋公(zhāi)19醉醺醺(xūn)20癞蛤蟆(lài) 21阎王(yán )22 嗑(hé)23瘟(wēn) 初级考试 正式考试 1. 童试:儒生 2. 岁试:秀才(县里每年一次) 3. 科试:举人(资格)(三年一次) 1. 乡试:举人(做官的资格)(三年一次) 2. 会试:贡士(次年二 3. 殿试:进士(两月后)(直接做官,状元)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唐朝科举制度简论 我们在上一篇中简单了解了隋朝的选官制度,我之所以不说隋朝的科举制度呢?因为在学术界对于科举制度的创制仍有分歧,,各家对科举制的定义有所不同,有说科举出自汉代,有说科举出自南北朝,也有说出自于隋文帝。但是,在祖慧与龚延明教授在其文章《科举制定义在商榷》一文中讲到:“科举制作为一种取士制度,应作如下界定:设进士、明经、制科等科目招考,取士权归中央;由朝廷定专司、专官知贡举;招考面向全国开放、不限财产、门第,原则上允许平民或官员“投碟自举”报考;地方与中央定期、定点举行二级以上考试,命题统一。”对于科举制这样的定义,很明确,科举出自于隋。而在上篇文章中,笔者即采用其说法。希望大家不需要有任何歧义。 而且,在中学教科书中,对于科举制出自于隋炀帝是毫无疑问的。但隋朝国祚较短,科举制还没得及发展隋朝就灭亡了,发展科举的任务就交给继承者李唐。唐朝国祚绵长,近三百年,对于至关重要的选官科举制度是非常重视的,那么我们接下来简单谈谈唐朝的选官制度。有不同想法,希望大家在下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在考试生源方面,与隋朝稍有不同。唐代生源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其一:中央以及地方学馆生源,当时称之为“生徒”。“生徒”要做官,必须首先经过学馆考试,称之为“解送式”,才能将名单送至中央参加中央的考试“省试”(尚书省),通过“省试”后,经过吏部的“铨选”才能正式录用做官。所以在唐朝要正式考取功名做官,条件较苛刻,选取方式较复杂,但是选出的官吏基本都是具有真才实学的,有

利于唐代政治的稳定,加强其统治。 其二:为“乡贡”。即社会自荐考生,也就是在学馆之外的生源,“皆怀碟自列于州县”,也就是说这些考生可以自己去当地政府报名,通过政府的考试后,政府将名单送至中央,这些人就成为“贡士”,“贡士”与学馆的考生一起参加中央的“省试”。后面步骤就跟之前讲的一样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贡士”不是无限制的推举的,大城市三名,中等城市二名,小的城市一名。 这两类考试都必须经过筛选,每年皆举行考试,所以当时称之为“常科”,还有第三种生源,皇帝根据自己的喜好,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不出自上面我们讲的两种考生,而这类人比较少,所以我们叫其为“特科”,又称为“制举”。 除了生源与隋朝有些不同外,在考试资格方面,跟隋朝有点不一样之处。主要表现在对待出身于商贾之人的不同。在隋朝,文帝是多次下诏,不准出身商旅之人报考,在唐代前期,该政策继续实行。但在唐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处于四民底层的商人,也想通过科举提高其政治和社会地位,所以工商子弟中想参加考试,考取的功名的热情高涨,这也体现当时社会一种“官本位”思想。唐政府为稳定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在对待商人出身参加科举这方面的政策也在不断松弛。所以唐中后期出身商贾考取功名者不乏其人,为唐官僚机构增加新生势力,促进了阶级流动,稳定了唐朝统治。同时商人一般出身寒门,打了旧贵族力量。 唐朝是一个经济发达、文化开放时代,社会各阶层非常活跃,各

唐、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

唐、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你知道唐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度有什么不同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唐、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唐、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 中国科举制度自隋发端,终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2019年),是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实行的重要选官制度。在它实施的一千多年间,对中国的政治走向,社会格局乃至世界政治文明的发展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科举制度产生后的一千多年中,不断有所变化,隋唐和明清就是我国科举制度变化发展的两个重要时期。隋唐是科举制度的起源和完善时期,隋朝废南北朝以来的九品中正选官制度,首开考试取士的先河,唐在隋朝的基础上使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制度化;明清是科举制度的鼎盛和衰亡时期,明朝使科举考试的形式越来越完善,但同时也使它越来越繁琐,清末,随着社会的开放,科举制度的弊端和危害日甚,此制度也走向僵化和衰落。两个时期科举制度的比较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一、两个时期科举制度考生来源和资格有所不同 隋唐时期,考生来源主要有两类,生徒和乡贡。中央与地方官学的学生经考试合格,由学校送尚书省参加省试,这些考生被称之为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者,则向州县"投牒自举",经审查考试合格,由州县送省参加考试,称为乡贡。考生来源较广,资格审查较松,给大部分知识分子以科举取士的机会。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与学

校制度紧密结合,非经由学校出身者不能参加科举考试。国子监是最高学府,监生可以直接做官。府、州、县是地方学校,学员称为生员,未取得生员资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 二、两个时期科考在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 隋唐时期,科考的科目较多,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道举等,以明经和进士科为主。考试内容涉及经义、时务、诗赋、杂文等,内容多,并且注重考查考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口试两种,有助于选拔优秀的人才。明清时期在这些方面有很多变化,考试科目减少了,考试内容专取"四书""五经"命题,对经义的解释,只能以朱熹的观点为标准答案,不得有自己的见解。考试形式笔试,规定必须用八股文的文体作文,严格规定答题文章的具体格式和写作步骤,有严格的程式、标准和规范,不允许有任何的个人发挥。 三、考试和录取程度不同 隋唐时期尤其在唐朝把考试分为常科考试和制科考试,常科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进行,唐初由吏部后由礼部主考,确定录取人之后送由中书门下进行复核,再把录取名单送给皇帝过目,省试录取,称之为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状头;制科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明清实行三级考试,首先是乡试,由各省主持,每三年一次,考中称为举人;其二是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举行,考中为举人;最后是殿试,皇帝亲自主持,主要考策问,殿试不会淘汰会试录取的人员,

浅谈隋唐时期的科举制

浅谈隋唐时期的科举制 作者:08历史2班程静指导教师:林日举 摘要:科举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 关键词:科举制;隋朝;唐朝;发展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始于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结束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历时一千三百多年。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它对隋唐以后的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等产生了深远影响。由于隋唐时期是科举制产生和初步发展的时期,因此从此时科举制的发展状况可以推断出以后其发展方向;通过当时人们对科举的重视程度可以看出其发展前景。由此可见研究隋唐时期科举制的重要性。本文从隋唐时期不同时间段科举制的不同发展状况着手,讨论隋唐时期的科举制。 科举制是一种选官制度。选官制度自古就有,可是科举制却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科举制产生有其必然的历史原因。隋唐之前的选官制度多种多样,可谓五花八门:西周的宗法制度,用人主要依据血缘关系;春秋战国,天下大乱,除血缘关系外,还依靠战功,那些有本事的人上阵杀敌,建功立业,文人谋士则给士大夫当门客,由于此时没有固定的制度,因此当官有很大的随意性;汉武帝时设博学鸿词科,用考试的方式选用人才,开辟了科举制的先河,同时还有举荐等其他方法,如举孝廉;至东汉末年,朝政混乱,考试制度名存实亡,卖官鬻爵风气盛行;三国时期,曹、孙、刘三家唯才是举,选人方式众多却无考试这一种方法;魏晋南北朝,自曹丕起始推九品中正制,只有贵族世家才能做官,“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是当时用人制度的写照。这么多的选官制度却没有一个能够推行很久的,因此古老的中国急需一个持久、公平的选官制度。另外,科举制产生还有其现实原因。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科举制度正式产生。 科举制度的出现,可谓中古社会政治上的一大变革,这种选拔官吏的方法,多为后世沿袭。这是科举制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贡献。

简述隋唐科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历史作用

隋唐科举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历史作用 (一)基本内容。 (1) 隋朝创立科举制。隋文帝即位后,废除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令各州每年向中央选送三人,参加秀才、明经等科的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官。隋炀帝即位后,创立进土科,这标志着科举制的产生。科举即分科取士之意。这一制度产生后,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联系起来,成为以后士人仕进的必由之路。 (2)唐朝的科举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常举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道举、童子等八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重要。明经考试的内容有帖经、经义和时务策,以帖经为主;进士考试的内容为帖经、诗赋和时务策,以诗赋为主。考帖经能死记硬背即可,考诗赋则需要独立思考,因而中明经易,中进土难。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由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合格,方能授官。制举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制举科目多临时设置,较重要的有贤良方正科、直言极谏科、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科等。平民百姓和官吏均可应试。制举不常举行,取人极少,在科举中不占重要地位。武周时,还创立了武举,专门选拔军事人才,由兵部主持。 (二)历史作用。隋唐科举制是中国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取代了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科举制的产生,打破了数百年来世族]阀垄断仕途的局面,一般地主子弟甚至贫寒子弟也可能由此走上仕途。从此,选拔官吏之权从世

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政府,从制度上限制了世家大族把持政治大权。 (2)科举制有利于庶族地主参政,进一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 (3)科举制将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结合起来,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有利于选拔出才能精干之士,加强了政府的行政效率。 [参考资料] 杨青新:《隋唐科举制考论),《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1期。

唐朝的科举考试是如何运作的

唐代科举制的运作 唐朝继承和完善了科举制度。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得人数‘还创立了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漫谈唐朝的科举取士的运作方式 考试科目的设置 唐朝的科举制度是隋朝制度的完备化“考试的科目设置有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书、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虽然设置的众多的科举考试的专业,但是真正推行下去的是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六科。当时秀才科的出题最难,实行不久后就停止了。明经、明书、明算则是专门性的科目,参加者即使考中也不易做上高官,这样使得常设的科目仅为明经、进士两科,进士科的考试内容是试策、诗赋,最对士子的心思。而“进士科始设于隋朝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 参加考试的意义 科举制度对于唐代人们的吸引在于以仕途为诱饵,煽动起人们改变身份与地位的欲望,皇帝特别下诏:“名登科第,即免征役”。就是说一个读书人,只要经过礼部考试及第,即使还没有通过吏部的复试授予官职,便和一般的百姓不同,可以享受免除差役征徭的特权。

学校设置 科举考试对平民有这样的重要意义,准备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自然很多,为了适应科举考试而发展起来的学校,就在唐朝的城市中大量出现。唐朝中央一级的学校集中于长安与洛阳,由国子监进行管理,下面具体的设有六类学校: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其中国子学须文武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弟才能进入,太学、四门学须五品以上的官员子弟才能进入。而律学、书学、算学则是八品以下官员子弟以及具有专门爱好的平民子弟进入的。唐玄宗时又增加了招收平民子弟的广文馆。(广文馆实际是进士考试的补习班,在馆内学习者大都是科举不第的平民子弟)在地方上,府有府学,州有州学,府州之下有县学,各县之下又设了乡校、村学。县学、乡校村学学生应试合格后可以进入府州学学习,府州学的学生学成后可以应乡试,合格后才能作为举子推荐参加科举考试。可见平民子弟若想走上科举仕途,大多要从村学、乡校,县学读书做起在人人想做官的时代,学校显得十分拥挤。“贞观五年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到唐玄宗时,州县学生人数达到60710人。 学生的年龄 生徒入学的年龄,中央的学校有比较明确的规定,除律学为18岁以上外,25岁以下外,其他的各校平均为14岁以上,19岁以下。由于在中央官学学习的是高官后代贵族子弟,大多依仗后台的支持学习肯定不认真,为此,国子监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学习不努力滩涂玩乐,品行不端者一律开除。此外对于学习成绩太差9年应试落第,也

隋唐五代科举制度简述 Microsoft Word 文档 (2)

隋、唐、五代科举制度简述 于北山 【专题名称】中国古代史 【专题号】K2 【复印期号】1983年07期 【原文出处】《淮阴师专学报》1983年02期第33-39页 一、科举制度的渊源和演变 (1) 二、隋、唐五代科举的种类和重点 (2) (一)“州都”和“中正” (2) (二)学馆生徒、乡贡——明经、进士...... . (2) (三)制科——贤良方正、极言直谏,...... . (4) 三、科举在当时的作用及其流弊 (6) (一)削弱了高门士族的垄断,扩大了招揽人材的门路。 (6) (二)适应了大一统帝国的政治要求。 (6) (三)以功名利禄吸收知识分子,削减反抗自己的潜势力。 (6) 五代士人的入仕方式大抵有四,曰科举,曰征辟,曰萌荫,曰流外入仕,(针对进士的地位) (宋)郑樵“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通志》中华书局,1987,439页。(进士出身) 一、科举制度的渊源和演变 科举制度,是历代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和巩固自己的政权所采取的重要政治手段之一。“科”是考试的科目(就是门类),“举”是指地方上的选拔或推荐。 从当前能见到的古代文献资料来看,科举起源很早,《周礼》、《礼记》中都有记载。在周代,地方官选拔“贤能”之士输送到中央王朝,是他们应尽的职责。《周礼》记载,乡大夫每三年举行二次“大比”,考察乡人的“德行道艺”,选拔“贤能”,这就是后代“贤良方正科”的雏型。《礼记·王制》:乡论“秀士”。又有所谓“俊士”“造士”、“进士”等名称。《礼记·射义》:“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当然,这些记载,并不能肯定秦代以前已经有完整的科举制度存在。因为那时社会性质,奴隶制和封建制属于交错状态,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不平衡,贵族专权普遍存在,全国形势未能统一,广开渠道以登进人材还不可能形成普遍要求和固定制度。但后代的进士、贡士和有关科举的一些名称,在古代文献里却已明显地出现了。 西汉初年,全国重归统一,形势起了很大变化,统治者已注意及此。汉高祖十一年(前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在唐朝,通过科举制度来选拔人才,那么它的考试内容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和一起来看看唐朝科举制的考试内容有哪些吧! 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唐代考试科目分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

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再看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唐朝的科举竞争唐代的录取比例相对偏低,据《通典;选举三》,唐代“贡士之法,多循隋制。上郡岁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有才能者无常数。”唐初大郡一般在3万户以上,以每户平均5口人来说,至少有15万人,换算下来,录取比例为总人口的1/50000。 到唐高宗时,录取比例开始上升,特别是在武则天当政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多,科举已成为读书人入仕的最主要路径。

浅析明清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

浅析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与学校教育 [摘要]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考试制度,科举考试是一种国家通过考试选拔文官的选官制度。科举制从隋唐确立到清末1905年废除,历经1300余年,对学校教育的影响颇为深远。尤其是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对学校的影响已深入骨髓。在明清科举制度下,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关和场所;学校教学内容也受到了限制,教学内容单一呆板,抑制了人才的创新;学校教育直接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文章试从这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字]明清;科举考试;学校教育;八股文 引言:科举制从隋唐确立,经宋元完善,发展到明清进入全盛期。明太祖朱元璋以濠梁之民的身份崛起于元末群雄之间,在长期征战厮杀中深知“聚贤任才,立国之本”的道理。在他统一全国后,经过连续开科举取士之后,发现科举所举得人才行事能力不佳,于洪武六年二月诏停科举而用察举。然而荐举的情况并不比科举好,他通过实践反复比较,最终于洪武十七年将科举考试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方式,并使其成为定制,成为明清两代统治者恪守的“永制”。[1]p72-73明代科举以“四书”、“五经”命题,考生所作的经义、书义之文,仿效宋王安石提倡的经义格式,文体使用对偶,内容沿袭程、朱旧说。后又经过一代代士子吸收演变,科举制度的革新,八股文形成,并最终作为一种考试文体得以固定。明代还将学校纳入科举体系,使“科举必由学校”,学校成为储才以应科目的地方,使人才培养和选拔完全联系起来。明代的这些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科举制度,使其高度定型化、程式化,完全成为取士的正途。而清代这种形式更为严重,学校完全以科举考试为教学任务中心,一切教育都服务于科举考试。学校沦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关,直接为封建统治服务。 明清,封建专制化的思想达到了顶峰时期,其思想,文化,教育政策都是以中央集权为目的。八股文的出现标志着科举考试进一步的形式化,科举考试作为绝对为统治者服务的制度,其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文化专制,思想禁锢的趋向也更加明显,科举成为了当时士人唯一的入仕之阶,也禁锢了学校教育对人才的培养。明清时期科举制发展到顶峰,学校教育完全沦为了科举考试的附庸,八股文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点,求学者学而不知所学。本文将主要从明清时期学校性质和明清学校教学内容来论述明清时期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带来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和场所 科举制将读书、做官紧紧联系在一起,学校教学思想、教学目的完全根据科举而定。连最初以培养人才为目的的书院也摆脱不了其钳制。最终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附庸,改变了学校教育的性质。一是体现在使明清官学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构,二是培养人才的书院在科考影响下也逐渐变成为科举考试服务的场所。 1.明清官学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构 明清官学主要有两种,即中央一级的国子监及地方一级的府学、州学和县学。明、清两代的学校,从国子监到府、州、县学最初的教育意图都是培养人才和“善教化”。但是在科举制度影响下,无论国学还是地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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