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科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管理制度(一) 以风定产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矿井产量必须按实际供风量进行核定。
各地点实际需要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关于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等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的规定,并按此有关规定进行分配风量。
同时每月“一通三防”专业会上对通风系统进行审查。
1.矿总工程师每年要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核定,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并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2、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根据规定计算结果并参照通风生产能力等级核定本矿的矿井年生产能力。
3.矿井必须严格落实“以风定产”制度,按照实际风量要求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个数。
严禁采掘工作面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局扇安装管理制度1.局扇安装必须按通风科下发“局扇安装设计通知单”进行安装,质量必须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安装地点全风压风量必须大于局扇吸入风量,严禁风机吃循环风。
局扇在井下运转的时间累计不超过半年,每半年至少升井检修1次,并建立台帐,做好记录。
2.运转的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确保局扇运行可靠正常,闭锁灵敏。
因烧坏等原因造成不能运转的风机要及时运到地面维修好备用。
机电科要每周对局扇、电缆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因电气设备影响造成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瓦斯员应撤出当头所有作业人员,锁好风电闭锁,并在巷口设置栏杆、揭示警标,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3.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扇由瓦斯员负责管理,并负责风筒完好送风、排瓦斯,其他任何人不能随意停开局扇。
4.局扇实行挂牌管理,牌板上应填明局扇功率、送风距离、出口风量等相关参数,并注明填写时间。
5.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供风,且能自动切换以减少无计划停风停电事故的发生。
6.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扇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扇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局部通风精细化管理制度

局部通风精细化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精细化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管理1、局部通风机(包括风机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风门以外的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要大于10米,距风门距离大于5米,由生产科和通修队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安装,风机要吊挂或垫高,吸风口微倾斜向下,以便风筒与风机连接平缓过渡,降低风阻,离地高度大于0.3米,机架选用40mm以上的角铁加工,风机吊挂时要采用规格型号845-15526钢丝绳,至少要吊挂三点且固定要牢固(靠巷帮),高压部位严密不漏风;运输及安装风机过程中不准碰撞接线盒。
风机安装位置不正确,罚生产科通风管理人员、通修队队长各200元,其他问题罚施工队200元。
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与采煤工作面分开,由机电科拿出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按机电科的设计方案进行接电,煤巷必须达到两闭锁,岩巷实现风电闭锁,由机电科每月检查一次风电闭锁的使用情况,监测中心每周对瓦斯电闭锁情况和开停传感器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否则,一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公司以上部门查出问题按矿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3、局部通风机应完好,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5.5KW以上的局部通风机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高压部位应有衬垫且严密不漏风,否则,不准入井。
4、井下各掘进头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停风停电时,必须做到有计划停风。
根据检修需要,停风30min以下的由施工区队制定停风计划(盖上区队公章),经分管矿领导签字后另报矿生产技术科(调度)、通修队、安检科,由生产技术科(调度)组织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安检员、调度员、瓦检工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要求恢复通风;恢复通风前及恢复通风后都有要向生产技术科(调度)汇报。
由生产技术科(调度)下达复电、恢复通风的命令;停风30min以上的,由施工区队编制工作面停送风措施,经审批后报生产科、安检科、通修队、生产技术科(调度)各一份,由生产技术科(调度)按照审批意见协调实施。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主要通风机的停电检修及复电后启动制度一、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前,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二、矿井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期间,所有井出风井口都要有专人检查风流方向,并将记录资料整理保存,井口都必须设置坚固栅栏,提示警标,附近20米范围内不准有明火。
三、主要通风机停电检修前,井下掘进巷道必须“三断”,恢复生产时的送电,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必须按措施执行。
四、因矿井停电,主要通风机排除矿井污浊空气时,通风机启动前应:(一)打开防爆门或其他风门,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
(二)检查风机房内所有电器设备20米范围内二氧化碳浓度有害气体浓度不得超过《规程》规定的范围。
五、任何人员不得随意移动主扇闸门,确因电机温度千高须降低闸门时,必须经通风科批准由机电队负责实施。
六、因停电检修等需要提高闸门启动时,值班人员应在提高前做一标记,启动后迅速恢复到原来位置。
七、井口房和通风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违者按有关条例处罚。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⒈掘进巷道贯通前必须经过技术负责人批准,掌握贯通巷道的位置、长度、积水量。
⒉贯通前必须通知通风人员,事先做好调风改道的准备工作。
⒊贯通前确定贯通方法。
⒋贯通工作由班长组织实施,通风负责人现场监督。
二、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的安全技术措施:⒈当贯通的两工作面相距20米前,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接通,停掘的工作面保持正常通风。
⒉巷道贯通前要加固支架、增设顶山棚,以防崩倒棚子和崩坏棚腿,造成倒棚冒顶。
⒊距贯通地点5米内,要在工作面中心位置打探眼,探眼深度是进度的二倍,眼内不准装药,放炮前将深眼用炮泥封死。
⒋巷道贯通放炮时,必须在穿透位置两边设好警戒,严格检查贮存岩尘、积水、支架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贯通。
⒌贯通放炮时,超过贯通距离而不通时,要立即停止放炮,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三、贯通前地测、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1、测量人员在巷道贯通前,必须给中腰线,每班测量进尺,并在测量图上填明掘进进度,并及时通知通风部门有关人员。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导言矿井通风技术管理制度旨在明确煤矿通风技术管理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保证矿井安全稳定运行。
通风管理体系通风管理组织结构矿井通风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总经理室、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全体职工。
其中,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是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的核心部门,负责煤矿的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通风管理职责1.煤矿总经理负责矿井的全部工作,包括通风技术管理工作。
2.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负责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科研和安全监管工作,定期检查煤矿通风安全的实际情况,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转。
3.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组织编制通风管理制度、通风计划和通风规划等文件,严格按要求执行,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4.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负责通风安全培训、宣传工作,密切监督生产现场的通风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通风事故和异常情况。
5.全体职工必须遵照通风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保证通风安全,及时报告通风事故和异常情况。
通风管理制度通风系统的设置和改造1.通风系统应由尽量多的风井和巷道组成,以便通风系统具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2.通风系统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机制,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3.通风系统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查通风系统设备的完整性和工作状态,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4.在通风系统的改造、扩建和装备更新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通风计划的制定和执行1.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通风计划、月度、周和日计划,同时规定执行标准。
2.各级人员必须在规定的计划时间内执行通风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通风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3.如遇到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对通风计划进行调整,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通风系统的检查与维护1.通风检查应及时、全面、准确,由煤矿通风安全管理部或专业人员进行。
2.通风系统的维护必须定期进行,包括清洗、检查、维修等。
3.在维护过程中,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以保证设备的完整性和工作状态。
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风系统巡视检查方法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法对通风系统进行巡视检查。
二、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内容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内容应包括巡视地点、风量、风速、断面、长度、主要影响地点、与上旬相比、巷修情况、以及通风系统存在问题等;三、矿井主要进、回风巷、硐室等井下所有通风的巷道都属于通风系统巡视检查范围。
四、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硐室的巡视检查结果必须报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五、通风系统巡视检查时间回风巷道(包括硐室)、角联通风巷道由瓦检员每班至少巡视检查1次;进风巷道由测风员每10天至少巡视检查1次;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其运输巷、回风巷由瓦检员每班至少巡视检查1次。
通风系统发生变化(包括巷道贯通、新建通风设施、主要通风负压发生变化等异常情况等),须及时对巷道进行巡视检查。
六、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1次通风系统审查,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矿井采掘工作面及硐室专用回风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角联通风巷道、通风系统是否合理、进回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可靠等;2、审查井下巷道的风量、风速、瓦斯浓度、温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等是否符合规定;3、审查采、掘工作面的布置是否合理;4、审查井下巷道断面是否满足通风要求、巷道状况是否完好等。
七、通风科测风员每旬必须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巡视,并做好通风系统巡视记录。
八、检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光学瓦检仪、红外线测温仪(温度计)、一氧化碳检测仪等仪器。
九、按相关规定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巷道测风牌板等。
十、对井下不用的巷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封闭,以简化和优化通风系统。
十一、尽可能避免出现角联通风巷道,特殊情况下,在角联通风巷道内必须安设风速和瓦斯等传感器。
十二、通风系统巡视检查领导小组应认真收集、分析、整理各种资料,并建立通风系统巡视检查台帐。
主通风机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保障矿井通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因通风系统故障造成矿井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主通风机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矿井通风科:负责制定主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组织定期检查,确保通风系统安全运行。
2. 矿井机电科:负责主通风机的安装、调试、检修、更换等工作,确保主通风机设备完好。
3. 矿井调度室:负责协调主通风机的运行,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4. 矿井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主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管理制度1. 主通风机设备管理(1)主通风机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
(2)新安装或更换的主通风机,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性能测试和试运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3)主通风机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主通风机运行管理(1)主通风机司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主通风机司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
(3)主通风机运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4)主通风机运行数据应实时记录,包括电流、电压、负压、轴承温度等,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3. 主通风机检修管理(1)主通风机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人员进行,确保检修质量。
(2)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检修工艺进行,确保设备安全。
(3)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确认设备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4. 主通风机应急处理(1)主通风机出现故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通风系统安全。
(2)在应急处理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五、监督检查1. 矿井通风科应定期对主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矿井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主通风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第一条通风科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同时测定瓦斯、二氧化碳浓度。
矿井外部漏风率每年测定一次。
对采掘工作面或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并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矿井内风速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一百四十条规定。
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并填写测风旬报表,报总工程师审阅。
第二条测风点的设置应齐全,所布置的测点应能够准确反映出所测区域所有用风点及进回风分支的实际风量。
井下测风地点包括:矿井总进风、总回风、主要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以及其它通风巷道、机电胴室,局部通风机吸风口等。
第三条在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中应建立固定的测风站,测风站应设在平直的巷道中,前后IOnI内无风流分支、汇合点。
巷道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
第四条测风站应有明显标志,4m范围内应抹面刷白,两端有红色标志线。
第五条测风站应设置测风记录牌板,牌板上应标明测风站的断面积、平均风速、风量、空气温度、大气压力、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风日期、测定人等。
第六条根据测定结果和生产实际,及时调节井下各用风地点风量,确保各地点风量充足。
主通风机房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主通风机房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保障主通风机房的安全运行,提高机房设备的使用效率,确保工作环境的舒适和员工的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房管理责任1. 机房管理员负责主通风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故障处理、定期巡检等。
2. 机房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保持对新技术的了解。
3. 其他员工应严格遵守机房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操作机房设备或进入机房。
三、设备管理1. 主通风机房的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工作环境下运行,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负荷。
2. 设备的供电应稳定可靠,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 设备的布局应合理,便于维护和清洁。
4. 设备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记录故障的原因和处理过程。
四、环境管理1. 主通风机房的温度和湿度应保持在适宜的范围内,且要防止有害气体的滋生。
2.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并定期清洁机房设备和地面。
3. 机房的通风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机房通风良好。
五、安全管理1.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不得随意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
2. 机房内应安装火灾报警设备,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3. 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材,且定期对其进行检修和更换。
4. 机房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员工掌握逃生和灭火技能。
六、应急处理1. 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时,机房管理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2. 机房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确保员工的安全。
3. 机房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七、违纪处理1. 对于违反机房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2. 对于造成机房设备损坏或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按照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主通风机房管理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主通风机房管理制度范文(二)1. 目的:为了确保主通风机房的安全运行和正常维护,提高通风设备的效率和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通风管理规定
目录新亚煤矿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第二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第三条、一通三防领导组织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第四条、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第一条、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第二条、重新启动或更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第三条、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第四条、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由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第五条、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技术矿长,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第六条、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第七条、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第八条、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第九条、主扇得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矿井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1、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2、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账,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4、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5、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6、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7、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8、严格执行每月6日、16日、26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第二条、严格“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1、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3、对于计划外开拓的工作面,必须经通风部门核定风量,同意开掘后方可开拓,无论那种情况的开拓都必须在开工前3~5天向通风科提交开工申请,申请中说明开工时间,地点,掘进方式,经同意后方可开拓;4、私开掘进工作面的单位,按破坏安全生产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并必须向通风部门提交检查和保证;5、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盲巷管理制度1、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上应尽量避免出现盲巷;凡因地质、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盲巷,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2、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按规定设置栅栏;对永久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好清理回收工作,撤出所有设备;对临时性封闭的盲巷,必须做到一切导电体不得进入盲巷如水管、电缆、铁道等因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进行封闭、处理而发生事故,要追究事故单位或通风科的责任;3、长度超过6米的盲巷要采取通风措施,否则必须予以封闭,长度虽不超过6米,但在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进行通风或予以封闭;封闭剩余的尾巷,要在巷道口打上栅栏,禁止人员进入,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封闭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封闭的盲巷每周应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计入台帐;4、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在入口处打好栅栏,揭示警标或派专人看守,禁止人员进入,并报告矿调度室;5、由于临时停电造成临时停风小于24小时的地点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当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按有关规定组织排放瓦斯;6、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的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小于5米的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栅孔规格不得大于200mm见方,栅栏要钉牢固可靠,警标要醒目;并设置瓦斯检查点,每班至少进行一次瓦斯检查;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因停电等原因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或派专人看守,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必须提前指定排除积聚瓦斯的措施,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组织排除盲巷内积聚的瓦斯;10、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贯通盲巷时,地测部门要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工作由通风科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安检科检查措施完全落实后方可贯通;密闭管理制度一、永久密闭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墙厚根据用途和自然条件的不同而确定,要求顶部厚度为—;井筒和巷道高度超过3m的地点为;阶段平巷、上下山和已采区闭墙为2m;采区顺槽为;2、闭墙上下要砌在顶底坚实的岩石上,有伪顶或软底时,要挑顶或起底;煤巷密闭两帮见实煤后,掏槽深度不小于300mm,岩巷要见实帮;3、密闭两面用红砖、料石、荒料石等不燃性材料砌墙,墙厚不小于24cm,墙中用黄土层层夯实;4、密闭内外有积水时,前后墙要有一定高度的水泥抹面,墙内底部要先用红黏土掺白灰捣实后,再用黄土或用混凝土砌筑墙体,并在密闭底部设反水池或反水管,孔口要封堵严实;5、墙面要平整,无裂缝、无重缝、无空缝、无漏风;6、密闭前后5m内支架完好,无片帮冒顶;7、密闭前无瓦斯积存;8、密闭外5m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9、密闭前应设置栅栏、警标、检查牌;10、已采区密闭设置距通风巷道不得超过6m,否则补打临时或永久密闭;二、临时密闭1、密闭设在帮顶良好的巷道内,四周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2、密闭前5米内支护良好,无片帮、冒顶、保持清洁卫生;3、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密闭应采用鱼鳞式搭接,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不漏风;4、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5、密闭前后无瓦斯积聚;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第一条、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第二条、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手册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2、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通风科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第三条,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手册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第四条、规定瓦期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2、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期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流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第五条、瓦斯手册,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第六条、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第七条、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第八条、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第九条、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第十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第十一条、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二条、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第十三条、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矿总工程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十四条、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手册,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手册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第十五条、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第十六条、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手册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第十七条、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第十八条、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第二十条、严格执行盲巷道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瓦斯排查制度为搞好瓦斯管理,有效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实行瓦斯问题分级排查管理,做到瓦斯问题有检查、有排查、有落实,把瓦斯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本制度;一、矿每月10日、25日组织瓦斯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四定”即:定问题、定时间、定负责人、定处理意见;二、上级单位及领导检查的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限期处理,并研究分析隐患,事故的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三、领导和瓦斯员检查汇报通风调度的问题日常问题要登记台帐,由通风调度通知有关领导和处理人员并按排处理,落实处理情况;四、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对本月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今后防治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五、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单位及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六、瓦斯问题要实行分级管理,瓦斯浓度在%以下时,由队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3%以下时,由区领导组织排查;瓦斯浓度在5%以上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排查;七、隐患排除后,处理单位或有关人员必须将处理情况向通风科领导汇报,由通风科复查消帐,否则按未完成处罚;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时,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及生产科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第四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局部通风管理制度第一条、局扇的管理规定1、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2、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3、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第二条、风筒的管理规定:1、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接法;2、风筒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3、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4、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第三条、盲巷的管理规定:1、对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任何人入内,栅栏位置应设在距巷道口不到5米处;2、对于长期不用的盲巷,必须做永久密闭;3、凡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入通风系统图,并按规定定期检查;第四条、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第五条、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1、局扇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2、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会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第六条、瓦斯检查的规定:1、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2、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3、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矿井反风演习制度1、主要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备,必须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2、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扇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风量的40%;3、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4、反风演习前必须制定专门的反风演习计划和措施,根据当地气温情况合理确定反风时间;5、成立反风演习领导机构,主要领导对反风演习的全过程负总责;6、参与反风演习的各组队必须严格执行各自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反风演习总指挥的命令,确保反风演习的安全;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第一条、矿井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的瓦斯因矿井停电,检修等主扇停风,排放矿井瓦斯时:1、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不超过2%时,短路风流的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的大小决定,高时加大短路风流;2、排放时,瓦斯变化呈驼峰状态,先由低到高,然后逐渐降低,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平稳低于1%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3、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以下,其它人员方可入井;第二条、送电程序:1、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以下,井下配电所在%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由调度下令送电;2、经瓦斯员确认,回采面,所有掘进局扇附近瓦斯均不超限,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向掘进面送电;3、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1、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2、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第三条、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制度1、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①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2%,由瓦斯员,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②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2%--3%由通风科组织瓦斯员、掘进队长、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③瓦斯浓度超过3%,由总工程师,瓦斯员,掘进队长,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2、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风机供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而且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不超过%时,由电工起动局扇;3、排放瓦斯时切断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电源,严禁一风吹,排放时要控制风流逐段进行;4、排放时,要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继续排放;5、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由电工送电;6、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制度执行;7、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准送电,进行排放,依此类推,排出的风流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8、排放临时停工区域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拆开风筒或安装三通控制风量,使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时进行排放;9、排放已密闭区,老空区瓦斯的排放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逐节排放;10、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任何地点排瓦斯,必须有排放措施;井下爆破管理制度第一条、对放炮员的规定要求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第二条、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第三条、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1、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2、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3、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4、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第四条、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1、装配引药时,必须严禁按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未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2、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第五条“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手册,牌板、记录手册上;2、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连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放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第六条、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
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
通风系统调整管理制度
1.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严重突出危险掘进工作面在贯通前30米、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2.生产科必须提前10天发贯通通知单给通风部,通风科设计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并在7天前通知通风科、机电科、运输队等相关单位,通风科编制巷道贯通时及通风系统调整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3.贯通时,必须由一通三防的跟班干部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派专职瓦斯员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情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若停掘的掘进面当头、巷中与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同时进行处理,只有在相贯通的2个掘进工作面的当头、巷中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均不超限时,在掘的工作面方可作业。
在掘的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性定时定点撤人停电远距离放炮制度。
4.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并切断采区内(除风机外)的所有电源,同时调整通风系统,待通风系统稳定30分钟后,方可恢复采区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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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1 - 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一、采煤工作面局部通风遵照下列规定:
1、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按规定设臵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检测报警仪,每班由巡回瓦斯员对其使用光学瓦检仪进行比对; 2、上隅角悬挂甲烷传感器由跟面瓦检员随支架的前移及时悬挂到位; 3、两个端头用旧风筒在切顶柱处设臵风障管理; 4、割煤时应将上下出口的雨幕打开,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5、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喷雾。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局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实行挂牌管理,不得出现无计划停风,有计划停风的必须有专项通风安全措施; 2、局扇安装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m,保持正常连续运转,局扇的附属装臵要齐全,5.5KW以上的局扇要装设消音器; 3、一台局扇只准向一个工作面供风,安装前可根据掘进巷的 长度选择局扇,确定该处的通风能力; 4、因检修或其它原因造成局扇停运时,受停风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全风压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切断电源,严禁将人员撤至掘进头回风流中躲避; 5、掘进工件面风量、风速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保证工作面的风流、瓦斯不超限; 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2 - 6、风筒出口距工作面必须 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风筒的安装和吊挂必须符合《局部通风质量标准》,吊挂平直,逢环必挂; 7、局扇和被供风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实行风电闭锁,掘进工作面内还必须安装有瓦斯电闭锁装臵,并保证灵敏可靠,恢复通风或瓦斯超限闭锁后恢复供电时必须人工复电。因停电瓦斯超限必须遵守矿规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8、局扇管理牌板应写明供风地点、局扇型号、功率、风筒长度、局扇前风量、负责人等内容。 三、临时停风地点的规定: 1、临对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臵栅栏,揭示警标,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2、设臵栅栏停风掘进巷中设臵巡回瓦斯检查牌,每班由巡回瓦检员负责检查,出现有异常情况并要及时封闭; 3、栅栏的规格按《规程》要求执行。 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3 - 关于矿井停电、主扇停止运转、恢复生产的 有 关 规 定
一、矿井主扇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停产停工也严禁关停,因停电或其它原因主扇停止运转,应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首先应打开风井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2、通知井下生产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地面; 3、切断井下一切电器设备的供电电源; 4、人员出井后,主副井应设臵栅栏门,并在两井口上方悬挂“停风严禁入内”的警告标志,未经矿调度同意,矿长批准,任何人严禁入井。 二、矿井恢复通风、恢复生产前应制定下列措施,并由矿长组织通风瓦检、机电、安全等人员进行具体贯彻实施。 1、瓦斯检查及排放措施; 2、逐级分段送电措施; 3、巷道及工作面维修措施; 三、在具体贯彻以上措施,明确任务后,及时汇报公司总调度室,取得同意后,方可组织排放,同时调度室要派有关处室人员进行监督,具体排放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1、首先由矿调度室统一指令起动主扇风机,同时必须派专人在风机房和总回风巷口每5分钟检查一次瓦斯状况,直至总回风巷内的瓦斯浓度从低值到峰值,最后到规定值以下,并稳定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4 - 2、矿长或主要负责人组织通风瓦检、电工、安全员下井逐段进行全面检查,证实全风压供风巷道内风流正常,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0.5%,主要供电线路和电器设备正常后,由瓦斯员报告矿调度室,由矿长通知配电工送井下电,同时报告总公司调度室。 3、必须坚持分段逐节送电。 4、全风压未到达的地点或掘进头的通风和恢复送电还须执行《独头巷道停风和恢复通风、送电的安全措施》,直到全部排放完毕,确认各工作面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不超限,并且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维修和生产工作。 5、全部排放瓦斯过程中,瓦检员、电工、安全员必须详细记录,同时矿调度室对全部过程的汇报也要作好记录。 6、本措施未叙内容按《规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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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独头巷道停风和恢复通风送电的 安 全 措 施
一、独头巷巷道的局扇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临时停工时,也不得停风。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扇停止运转,风电闭锁装臵立即切断局扇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流中,独头巷道设臵栅栏,并挂有明显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二、对停风的独头巷道,瓦斯检查人员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如果发现栅栏内侧一米处沼气浓度超过3%应立即予以封闭。 三、独头巷道在停风后恢复通风前,首先必须检查瓦斯(主要是沼气、二氧化碳),只有证实停风的独头巷巷道中的沼气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同时检查局扇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直接恢复独头巷道的通风。 如果停风的独头巷道内沼气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应报公司通风处和总工程师,同时必须制定和采取专门的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排除独头巷道中积聚的瓦斯,必须采取限制向独头巷道内送入风量,首先检查瓦斯在局部扇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以内风流中沼气浓度都不超0.5%时,人工开动局部扇风机,限制送入风量,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沼气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对限制向独头巷道送入风量,可在局扇排风侧风筒系上绳索,收紧或放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6 - 松绳索控制局扇的排风量。 2、排除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沼气浓度,当沼气浓度达到1.5%时收紧绳索,以减少向独头巷道的送入风量,保持独头巷道中排出瓦斯在混合处风流中沼气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3、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在排放瓦斯时,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还应有通风负责人在场值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排除瓦斯后,经过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经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 四.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的巷道中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五.排除瓦斯必须有通风科长、瓦检员、安全员、电工等人参加,并且有干部在场。 六.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没有制定具体排放措施,任何人不准擅自盲目排除。 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7 - 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为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定“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一、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和局扇本身电气事故以及机械事故而引起停电停风的,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要上台帐和上报有关科室。 二、必须成立在以矿长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三、副矿长对局部通风管理全面责任,每月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专题会议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人进行解决,矿内不能解决的,要书写请示报告向矿总工程师有关科室汇报,同时应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 四、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应对所辖范围内的局部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 五、机电科长对局扇的供电系统“三专两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安监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并作严肃处理。 七、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具体工作由通风科太岳煤矿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 8 - 长安排落实。 八、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科长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需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有关科室批准,否则,不按程序办理,造成严重后果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安装送风,以免发生循环风。 十一、加强对风筒管理,做到悬挂平直,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并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 处。 十二、高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掘进,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控、防尘、低瓦斯矿井必须实现采掘供电分开,局扇实现风电闭锁,否则不许施工。 十三、高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巷掘进时必须配齐专职瓦检员,否则不许施工。瓦检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按规定检查并及时填写,不准空班、漏检、追记。 十四、加强对井下供电电缆的维护。严格按规定进行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及时更换,有机械伤痕的要及时修补。 十五、对低压开关,班班都要进行巡检,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否则造成负面影响,严肃追究责任。 十六、因故需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应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