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3课1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教案

通山振新国际学校政治课堂教师教案使用日期:编制人:柯小丽审核人:八年级·第二单元·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第一框:生命和健康的权利教案班级姓名小组评价【教学目标】1、懂得生命健康和人身权利的关系及其重要性,能举出生活中一些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和人身权的例子;2、懂得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的方式。
【教学重点】知道人身权利的种类并加以运用。
【教学难点】懂得自己拥有哪些人身权利并捍卫自己的人身权利。
【教学方法】点拨法、自主合作探究法【授课类型】新授课【课时】1课时“加1”:课前预习原文填空,基础知识梳理: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它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生命健康权是公民_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一切权利的基础,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6、非法使用童工是严重摧残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并且殃及民族兴旺大业的_违法行为一、导入(2分钟)二、思:自主探究(13分钟)问答题(温馨提示:此题答案如果在教材上可以找到便可以直接在教材上作出相应笔记,便于今后复习)1、对人身权利有什么认识?它可以划分为哪些部分?答: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可以划分为哪些部分?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与生惧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
答: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3、身份权包括哪些部分?答: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4、怎么认识人身自由权利?答:1)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由自己支配和控制。
3.1生命与健康的权利(人教版)

二、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法律
《宪法》 《刑法》 《婚姻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法通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
•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下列之一的,不用搜查 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 危险物品的;(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5)其他突然发生的 紧急情况。
寻人启示
妈妈:你在哪?
真情告白:我是一个不幸的孩 子,在我出生不到3个月的时候, 妈妈嫌弃我是一个女孩,把我 扔在了车站附近一个花坛里, 在饥寒交迫中我渐渐失去了知 觉……
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 康权 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 与健 康的 权利
法律捍卫我 们的生命健 康权
单选练习 1.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 是公民最根本的权利, 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B ) A.财产所有权 B.生命健康权 C.自主消费权 D.人格尊严权 2.一位4岁女童在超市偷吃了一颗巧克力糖,商场保安 为了教训一下这个女童,将其关在保安室长达 7个小时。 在这个案例中 ( D ) A.保安的做法是合理的,是在行使自己的职权 B.保安的做法没有违法,他只是为了教训一下女童 C.这样的后果只能由偷吃东西的女童自己负责 D.保安的做法侵犯了女童的人身权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 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公民 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 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侵害 他人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为法律所 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的 制裁。
八年级下册思想品德第三课复习提纲

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2、人身自由权是一项重要的。
它包括: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法律禁止类似非法、非法禁闭、非法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
3、我国法律保护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是公民最根本的的人身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权,不容他人。
我国宪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保护。
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为法律不容,情节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保护。
P27(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关爱生命健康,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对自己的关爱和。
除了为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
因为人具有_ _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___________。
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属朋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___________。
若公民伤害自己的身体,如乞丐为博取他人的同情而自残,必然造成更大的社会_______。
因此,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______,与法________。
6、辨析:“大义灭亲,为民除害”。
“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度”P28。
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和义务。
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大义灭亲也不允许,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任何人不得故意和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
我们要关爱生灵,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远离,做一个既遵守,又乐于助人的人。
八年级思想政治下册复习教学2

身自由的行为。)
3、我国法律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保护?(p26.d2)
答: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康权的法律有哪些?(p27)《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请你就施工单位是否应该进行赔偿谈谈自己的观点。
4、材料一深圳有一外来打工女子,将自己3岁的儿子长期锁在一间小房子里,动不动就是一顿毒打,儿子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神情呆滞。后来,邻居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妇女被依法惩处。
材料二某家长发现儿子吴某逃学到校外网吧玩游戏,一怒之下,用木棒打了吴某,使其受到轻微伤害。
思考:这件事情错在何方?从这件事中试着分析一下维护自己尊严与尊重他人有什么关系?
第五课时隐私受保护
课标内容:
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能够自觉地尊重别人的
隐私;关心尊重他人,体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学会换位思考,能够与人为善。
知识盘点:
1、隐私的含义(P46)
答:★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中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
的基本权利,它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2、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P26)
答: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②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③公民的身体
答:(1)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广告、杂志封面、挂历),就必须取得肖像权本人的同意,否则
就构成侵权。(2),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肖像。(3)以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
窦成霞第三课二二框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请你提出合理化建议。
2学校是我们的乐土,校园生活是美好的。然而校园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调查表明,平均每天我国有44名中小学生死于意外伤害事件。保护好每一个孩子,使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意外事故减少到最低,让他们健康安有15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A.侵犯了符某的受教育权
B.侵犯了符某的人身权利,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C.侵犯了符某的受教育权,违反了民法
D.侵犯了符某的人身权利,触犯了刑法
2下列属于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是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每天坚持跑步②有病急时就医③面对歹徒的持刀行凶,张某用木棍将歹徒打倒④小李骑自行车闯红灯
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
⑴根据所学知识,谈谈人大代表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的理由。
⑵某校要在校园外墙上张贴安全警示语,请你为他们设计两条。
学习目标:学生认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
学习重点:正确、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自主学习
1、公民应该怎样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2、公民为什么要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自我检测
1某中学的老师吴某,因学生符某未交补课费,便对符某进行殴打,致使符某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吴某被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吴某之所以受到法律制裁,是因为他的行为
初二年级政治科探究新知学案主备窦成霞时间:2012年2月28日
八年级政治下册 第二单元 第三课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新知探究 劳动法规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素材

新知探究:劳动法规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规定《劳动法》中所称的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对未成年工采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原劳动部1994年颁布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
1、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劳动的范围做出禁止性的规定。
2、对未成年工患有某种或具有某些非残疾性生理缺陷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劳动的范围做出禁止性的规定。
3、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的项目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
4、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5、用人单位在未成年工上岗前要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与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6、工会组织对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和依法处罚的责任。
生命与健康的权利的教学设计
(见教材P24页材料)
以上行为,侵害了人的什么权利?
思考
想一想:
回答:人格权或生命健康权
设置情境,由发生的大事引入,引导学生对国家大事的关注,引导学生注意前后知识的连贯。
引导学生认识人格权及其包含的内容,对本单元和本课内容有个清楚地认识。
总体要求:1.“统一”设计“分段”教学;2.围绕“三维”落实“三问”;3.充实“心案”活化“形案”。
○本课教学通过利用信息技术,采用以案说法和讲练结合的形式,让学生互动辩论,学以致用,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达到教学目的。
总体要求:1.“统一”设计“分段”教学;2.围绕“三维”落实“三问”;3.充实“心案”活化“形案
②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你会怎么做?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健康是连金钱也买不到的。生命健康权是与生俱来的权利,我们更应该懂得保护和珍爱。
议一议:
学生阅读教材后讨论如下问题
引导学生认识到学校中、社会中存在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现象,引导学生利用法律手段维权。这部分是本节课的核心
教学流程
分课时
环节
与时间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资源准备
□评价○反思
第一课时
情境活动(二)
什么是人格权呢?
(1)人格权及享有人格权的重要性
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自然人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隐私等,是作为一个“人”所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可以称之为“人格利益”。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自由、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人格权。人格权,是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的权利,因人的出生而当然享有,因人的死亡而当然消灭。
八年级政治下第二单元复习提纲
课堂小结
物质性:生命健康权(首要)
人格权
自由权(最基本) 名誉权 精神性
姓名权 人格尊严权(核心)
肖像权
课后检测见《随堂金四导》 期末测试二 22、25题
维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维护名誉是我们的权利
肖像和姓名中的权利 隐私和隐私权 何为隐私权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我有肖像权 维护姓名权 人人有隐私 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
(人格尊严权)
隐私受保护
(隐私权)
如何正确维护 隐私权
依法维护隐私权
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格权
生命健康权 与我同在
生命与健康 的权利
【答题技巧提醒】 (1)分点答题,一点一个角度,多角度答题。 (2)主观题答案的要素是观点+材料,缺一不可。
隐私和隐私权 何为隐私权
人人有隐私 让自己心灵有个家的权利 树立隐私的意识
隐私受保护
尊重和维护隐私权 如何正确维护 隐私权
尊重隐私是道德的期盼
强化责任和信誉意
【自习检测】
依法维护隐私权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律己 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受法律追究
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何为生命健康权
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
(珍爱自身的生命和健康) 如何正确行使 生命健康权
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自习检测】 1. 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
( 生命健康权 )
自由权 ( 姓名权 ) 精神性人格权—— ( 肖像权 ) 名誉权 隐私权 2.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居首要地位的是( A ) A. 生命健康权 B. 选举权、被选举权 C. 人身自由权 D. 隐私权
1.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不宜公开的或不愿公开的、不妨害他人和社会 利益的个人私事,如果随意披露他人的私事就侵犯了公民的( D ) (单选) A. 名誉权 B. 荣誉权 C. 肖像权 D. 隐私权 2. 下列行为,属于尊重、维护他人隐私权的有( A、B A. 在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 B. 进入他人房间先敲门 C. 父母偷看子女的日记和信件 D. 网站将会员的照片、电话号码等信息卖给他人。 )
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 第四单元 人身权、受教育权:美好生活最相关 第7课 伴我们一生的权利 第1框
《生命健康权与我们同在》教学设计教材分析:【教材】《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是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三课。
本单元共有三课,分别探讨何为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及隐私权,以及如何去正确行使上述权利。
其中第三课包含两框内容:“生命和健康的权利”“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这两框题分为四目:“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法律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第一目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是通过事例帮助学生认识到人身权利是公民广泛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第二层是强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这两层属于包含关系。
第二目同样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表明我国法律保护公民尤其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第二层表明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于法不容、将受到法律制裁,这两层是平行关系。
第三目同样包括两层意思:第一层让学生知道积极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第二层从生命健康权是个人权利同时也是个人义务和责任,帮助学生认识到任何伤害自身生命健康的行为都会引发社会问题,这两层属于递进关系。
第四目与第三目其实内容相同只是角度不同。
根据教材,在此次教学中进行了整合,将第一目“生命健康权是首要的人身权利”简化,作为课前学习。
将第三目与第四目整合,这样由四目变两目,有前后关系同时也有递进关。
八年级下册的教育主题是以权利义务为核心,引导并倡导学生公平与正义的理念和行动。
同时,由于生理及心理原因,初二下学期的学生的自我意识和独立性快速增强,心理敏感度增强。
因此教材也安排了学生如何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以及合理排解不良情绪的内容。
培养学生辩证的全面地看待问题。
本单元重点突出“权利”,唤醒学生的尊重自己和他人权利的意识。
能够分辨身边存在的侵害权利现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初步树立法律维权意识,掌握保护自己的有效方法。
从作用和地位上看,本单元虽是中间单元,但确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是帮助学生认识公民广泛权利中基础权利的内容。
学情分析:【学情】现实生活中,侵犯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的行为时有发生,很多学生缺乏安全、健康意识,加上法制观念不强,对生命健康权也了解得不全面,以致自己的生命健康经常受到侵犯或伤害,未成年人有必要对自己的生命健康权进行了解。
政治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1)
第二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第三课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是公民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统称最根本的权利●生命和健康的权利1.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身份权是人们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包括亲权、配偶权、监护权等。
人格权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做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人身自由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意志完全由自己支配。
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2.人身自由的重要性:人生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特权的基本保障。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生民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生民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4.法律捍卫→①未成年(给予特殊保护)↓未成年受到特殊保护的原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民健康容易受到侵害。
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涉及保护未成年人生民健康权的部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
→②公民(重要任务)↓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国家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等法律,都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保护。
侵害他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为法律所不容,情节严重的要受到法律制裁。
●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1.如何行使生命健康权?→如何自我保护?答:①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②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