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监察制度及现代启示
中西监察制度的相同点

中西监察制度的相同点篇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现代的检察制度之异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异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重要的典章法纪制度,是封建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法律思想的发展状况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特历史和法律文化。
产生于不同历史阶段、阶级性质、社会制度和国际环境的当代检察制度,其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相比存在很多异同之处。
一、古代监察制度与当代检察制度的共同特点1.古代监察机关与当代检察机关都具有相对独立性独立和健全的监察机构与体制,是发挥监察功能的必要组织保证。
我国古代监察制度的最大弊端在于它是皇权的附属品。
监察职能受制于皇权,职能的发挥也取决于皇帝个人的重视程度和个人品质的好坏。
监察官提出弹劾的最后决定权完全操在皇帝手中。
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当权臣专权时,监察独立原则自然也难以实现。
当代检察独立的相对性表现在:宪法及法律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
但在实际中,中国共产党处于各项事业的核心领导地位,加之历史上检察机关有归入地方政府领导的先例,使得人大对检察机关的领导流于形式,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更是局限于狭窄的业务范围,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权更多地是掌握在地方党委和政府手中。
2.古代监察机关与当代检察机关都具有行政、监察混一的性质中国历史上的监察官员除担负监察职能外,往往还兼有行政、司法、纠弹等职能,多种职能互相交织并不断扩大,造成了政、监混一的局面。
这种情况突出表现在古代地方监察制度上。
我国检察机关有着当然的司法属性。
根据法律,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其独立地位与法院相等。
同时,当代检察机关也具有行政性。
由于在我国现行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中,地方的“横向领导”远远重于检察系统的“垂直领导”,因此,各级检察机关采用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造成了检察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管理以及工作程序的行政化。
3.古代监察机关和当代监察机关都十分重视监察官、检察官的素质首先,监察官必须公正廉洁,正身自律为百官表率。
论唐宋监察之官的录取和考核制度

相关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对于唐宋时期监察制度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 成果,但是对于监察官员的录取和考核制度的研究尚不够深 入和完善。
相关文献包括历史文献、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涉及政治 、历史、法律等多个领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和支持。
02
唐宋监察之官的录取制度
唐宋时期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起源与背景
监察官员的录取和考核是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监察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具有重要影响。
研究目的和方法
研究目的
探讨唐宋时期监察官员的录取和考核制度,分析其特点和优劣,为现代监察制 度建设提供借鉴。
研究方法
采用历史文献研究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唐宋时期的历史文献进行 梳理和分析,了解监察官员的录取和考核制度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实证数据进 行深入探讨。
考核结果反馈
监察官员的考核结果会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本 人和上级领导,以便本人了解自己的优点和 不足之处,同时也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04
唐宋监察之官录取和考核 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录取制度的特点
01 02
监察官员的选拔
唐宋时期,监察官员的选拔主要通过科举考试、推荐或任命的方式进行 。科举考试是最主要的选拔途径,通过考试的人可以被任命为不同级别 的监察官员。
独立性原则
唐宋时期的监察官员在选拔和考核过程中,强调其独立性,不受其他官员的干涉。现代监 察制度也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扰,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专业化要求
唐宋时期的监察官员需要具备法律、政治、军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现代监察制 度对监察官员的专业化要求也应提高,需要具备法律、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以更好地履行监察职责。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借鉴和启示

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借鉴和启示摘要: 中国古代社会的廉政文化是一个以儒家思想为核心、兼容各派学说、规模宏大、结构庞杂、内容丰富和体系完备的廉政理论体系。
它包括传统社会的廉政观、民本观、德治观、吏治观、法治观、制衡观、教化观和修齐观。
传统廉政文化是传统社会实现政治清廉、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精神支柱,是当代中国廉政文化建设的主要根基。
关键词: 中国; 古代社会; 廉政文化; 借鉴;启示引言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产生的时间很早。
我国最早的一部历史文献《尚书》反映,文明诞生之初的氏族首领已经注意到了在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中对自身素质的要求,记载了为政者要勤政、节用、爱民、尚贤等内容。
历经漫长的历史长河,各个时期的政治家、思想家和社会大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实践总结,形成了富有特色的中国古代廉政文化体系。
这其中,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批判的加以继承。
1、中国古代廉政文化的特点1)十分注重思想教化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十分重视教化的作用,积极大力倡导廉政,多种途径传播廉政信条,力图使官吏能够自我约束、自我克制。
在教育内容上,主要以儒家思想中的伦理道德为主,强调“修身为本”、“为政以德”“洁身自律”、“淡泊名利”。
儒家伦理道德既是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又是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构成了古代传统廉政文化的主体内容。
在教育途径上,包含:一是家庭廉德教育;如宋代司马光为教诫儿子,专门写了篇《训俭示廉》的家训。
二是学校伦理教育;从私塾、乡学到国子监,“平政爱民”、“节用而爱民”以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思想贯穿始终。
三是皇帝圣谕教育;古代皇帝为圣上天子,金口玉言,其一言一行均对官员和社会有很深的影响。
官吏自踏入仕途后,皇帝经常对他们进行”仁、义、廉、耻”的朝廷教育。
2)积极塑造清廉典范历代王朝还都十分注意弘扬宣传清官廉吏,引导官场廉洁奉公的正气。
经过历代文学家、艺术家的艺术加工,各类廉政思想、廉诗、廉文、廉事,使得“一钱太守”刘庞、“三汤道台”汤斌、“古今第一廉吏”于成龙,汉代的杨震,宋朝的包拯,明朝的于谦、海瑞、况钟以及清初的张伯行等等,一大批清官廉吏的故事,在不同时代都能始终保持形式的新颖性和内容的艺术性,构成了我国古代廉政建设过程中独特的清官文化。
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对比研究

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对比研究监察制度是统治剪辑为了巩固起统治地位,维护统治秩序,提高行政效率,保证国家机关按法定的程序正常运行,而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监督。
检举、惩戒的制度。
学习和研究中国监察制度不仅有历史意义,而且有现实意义。
在清楚了解和对比古今中国监察制度的异同点,分析古代和近现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和影响,,揭示其发展的内在规律,总结其经验教训,为完善我国社会主义的监察制度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历史沿革中国监察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自秦汉始建监察制度后,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和演变,并对如何监察官员以防止并惩治腐败有一套相对完整的制度,并不断完善。
1、春秋战国:“御史”。
2、秦:设置御史大夫。
3、汉:设御史台,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
4、魏晋以后:一是御史台从少府中独立出来,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独立监察机构;二是不再设置固定的地方监察机关,改由中央不定期地派遣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吏;而御史的职权,也不断加强。
5、隋唐:“以法理大下,尤重宪官”,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各司其责: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6、宋:在地方设立通判,兼掌对地方官的监察,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
7、元:监察御史,御史台与出令的中书省互不统属;御史大夫有权直接选任台官。
8、明清:都察院,虽有左右都御史掌院,但各道监察御史的活动则直接受皇帝节制,不受都御史统辖,同时扩大并加强了监察御史的活动范围及权力。
(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特点。
对官员的有效监察必须有一整套逐渐完善的制度,监察制度的产生,本来就是对准不法官僚的。
监察机构的职能正是为了纠察百官,其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具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是以介入司法活动为手段,维护纲纪,以达到保持官员廉洁、巩固政权的目的。
其次是监察机构的职责十分明确、具体,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及其借鉴意义

( 二 )监察活动越来越法制化 我 国古代 监察立 法 比较完 备 , 历代王 朝 统 治者都 制定 了相应 的监察法 , 使监察 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有法可依 , 提 高了监察 活动的 法 制化水平 。 如汉 朝时的 《 刺 史六条 》 、隋 朝的 《 监察六条 》 、唐朝 的 《 巡察 六条 》 《 风 俗廉察 四十八法 》 、 宋朝时的 《 监 司互监法 》 、
虽然 封建社会 的监察权依 附于皇权 , 但 监察机 构 的设 置 与监察 权力 的运用 具有 相 对 的独立性 。从组织机构方面看 。中国古代 监 察制 度始 终实行 的是 自上 而下 的垂直 领 导模式 ,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 和官员 直接对 皇帝负责 。自两汉以后 , 监察 机构基本从行
摘 要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 是中华民族优 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纠察百官、保证 吏治清明方面也起到 了积极作 用. 对历代封建王朝兴衰产生过重大影响 而且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制度 , 迄今仍 有较 高的借 鉴价值。总结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 ,可为我 国当前监 察制度 与民主法制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
关键词 :监 察;古代监察 ;监察 制度
一
、
中 国古代监 察 制度 的特 点
活 动不 留死角 ,做 到对所有人员和领域的全
( 一) 监 察机构 和权力运 用的相对独立
性
覆 盖。如宋代 为了防范监察官弄权行私, 专 门制定 了 《 监 司互监法 》 o
( 五 )行政监察方式动态化、多样化。 我 国古 代监 察机 制是经 常性 监察 和临 时性巡察相结合 , 御史 台负责对全 国进行经 常性 的监察 , 还有 临时性差派监察官员到地 方进行巡 视。 如汉武帝 时将全 国划分为十三 部 ,每 部设有 刺史专 门负 责本部 的监察 事 务 。刺史每年八月起巡视所部郡 国,年底 回 京奏报 。 这种做法可 以防止常设监察官员与
南京国民政府的文官监察制度对当今中国监察制度建设的启示

Oc . 0 9 t2 0 Vo . O No 4 13 .
第3 0卷 第 4期
南 京 国 民政 府 的文 官监 察 制 度
对 当今 中 国监察 制 度 建 设 的启 示
口 张 爱 华
( 广西 师范 学 院 政法 学院 , 广西 南 宁 500 ) 30 1
[ 摘
要 ] 南京国民政府 时期 的文官监察制度在 一定程度上对整顿文官秩序 、 治文 官腐化起到 了一定 惩
的作用 , 由于当时客观的政治环境和制 度本 身的缺 陷, 但 这时期 的文官监察 制度所起 的作 用是 非常有 限的。 内部的腐化最终 导致 国民党丧 失 了政权 。南京国民政府 的文官监察制度 对 当今 中国的监察 制度建设 留下 了
重要 的 借 鉴 和 启 示 。
[ 关键词 ] 监察 制度 ; 制度建设 ; 示 启
一
、
南京国民政府文官监察制度的优 点
12 98年 , 京 国 民政 府 根 据 孙 中山 的 “ 权 南 五 分 立” 理论 建立 了行 政 、 立法 、 司法 、 考试 和监 察五 院制政府 , 始推 行 现代 文 官 制 度 。南 京 国 民政 开 府 中央和 地 方 大 多 数 政 府 机 关 是 旧有 机 关 的延
续 ,行政人员不是 留任原有人员 , “ 就是从北京政 府 南下参加 新政府 的原 有官 吏 。…南京 政府 脱胎 ” 于长 期 社会 动荡 、 治 动 乱 、 僚 制 度混 乱 的 背 政 官
《 劾法》 弹 规定 弹 劾是监 察院 的基本权 力 , 弹 劾 除《
Hale Waihona Puke [ 收稿 日期 ] 2 0 —0 0 9 7—1 3 [ 作者简介] 张爱华 (9 4 )女, 17 一 , 河南驻马店人 , 广西师 范学院政法学院讲师 , 主要研 究方向 : 中国近现代政 治史。
唐代谏官制度对现代行政监督实效提升的启示

且能够做到 虚心 纳谏 ,从谏 如流 。贞观八 年 ,唐 太
宗对大 臣们说 :“ 联每 闲居静坐 ,则 内 自省 。恐上 不
称天心 ,下为 百姓所 怨。但思 正人 匡谏 ,欲 耳 目外
通 ,下无怨滞 。 (《 ” 贞观政要》 卷二 ,《 求谏》 )唐 太宗还把谏 官 当作 师友看待 , “ 每思 臣下有谠 言 直 谏 ,可 以施于政 教者 ,当拭 目以师友 待之。 (《 ” 贞 观政要》 卷一 , 《 政体 》 唐太宗 也确实 是把魏 征 、 ) 王硅 、虞世南等谏官 当作师友看待 。元稹 曾回忆 说 : “ 昔太宗 以王硅 、魏征 为谏官 ,宴游寝食未尝不在左 右 ,又命三 品以上官人议大政 ,必遣谏官一人 随之 , 以参得失 ,故天下大理 。 ( 通鉴》 卷二百三十七 , ” 《 宪宗元 和元 年) 唐王朝在 贞观 年间发 展到鼎 盛 ,在
这政治 清明的年代里 ,谏官无疑是幸运 的。 高宗 时期 ,褚 遂 良与韩 瑷 因为 谏 言 废王 皇 后 , 自此 “ 中外 以言 为讳 ,无敢逆 意直 谏 ,几二 十年 。 ”
、
唐代谏 官制度的发展历程及特点
1 、唐代谏 官制 度的发展 历程
唐朝在承袭 隋制 的基 础上 改进 了政 治制 度 ,建 立起新体制 ,并 大 力强 化 国家机器 的监 察职 能 ,建 立起监 察 体 系 的三 项 制 度 :御 史制 度 、谏 官制 度 、 封驳制 度 。御史 台监 督百 官 臣下 ,谏 官 监督 君 主 , 给事 中掌封 驳之 权上 下监 控。三者 对象 不 同 ,目的
唐代谏 官制度对现代行政监督实效提升的启示
王凯伟 许云 云
(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 10 ) 115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评议

■詹 瑞 明
【 要 】中国古代 的行 政监察 制度 摘 曾为封 建政 权 的巩 固和稳 定起 到积极 的作用 。对 中央和地方 的各级官僚机构 及其官吏 实行严 密的监 察 , 是我 国古代
官 吏 制度 的 一 个 重要 特 点 , 中某 些 独 其 到 之 处 对 当今 社 会 健 全 监 察 制 度 具 有
的 范 围 。 以 “ 条 问 事 ” 一 条 是 监 察 即 六 . “ 宗豪右” 强 。其 余 五 条 是 监 察 郡 守 、 郡
族 培 植 私 家 势 力 的 工 具 , 建 国 家 的 监 封 察 制 度 名 存 实 亡 。 隋 统 一 中 国 后 , 了 为
加 强 中 央 集 权 , 除 九 品 中 正 制 , 官 废 把 吏任 免 权 收 归 中 央 , 中央 重 设 御 史 台 , 在 置 监 察 御 史 , 地 方 设 司 隶 台 巡 视 各 郡 在
君 主 专 制 的不 断 强 化 而发 展 、 备 , 监 完 其 察 对 象是 皇 帝 属 下 的 大 小 各 级 官 僚 , 监
察 的 目 的是 为 了 维 护 君 权 。限 制 官 权 。 它 不仅 在 整 饬 吏 冶 和 巩 固 封 建 专 制 统
县 . 央 集 权 封 建 国家 的 行 政 监 督 制度 中 才得 以 恢 复 。 魏 晋 南 北 朝 时 , 史 职 权 御 进 一 步 扩 大 , 有 “ 肃 百 僚 的 威 仪 ” 且 震 。 魏 晋 监 察 官 ,自皇 太 子 以 下 , “ 无所 不 纠 , 初不得纠尚书 , 亦纠之” 后 ④
狱情况 . 察长吏政绩 , 终奏于皇帝。 考 年
【 关键 词 】 政 监察制度 演 变 评议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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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监察制度及现代启示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的“长沙卖官案”,但真正完善和系统化的监察制度是在明代建立起来的。
明代监察制度的设计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强调的是廉洁自律、清官为政的理念,具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可以为现代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主要是通过监察御史进行监察的。
明代的御史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负责监察朝廷官员和地方官员的行为,具有很大的权力。
他们可以巡视各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核实各种行政违法和腐败问题,并且有权对官员进行弹劾和惩处,甚至可以直接上书皇帝。
御史的任命和考核都由皇帝亲自负责,保证了他们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注重了群众监督。
明代的监察御史在巡视时,会听取百姓的意见和反映,以便及时掌握地方官吏的情况。
群众可以通过上书、口头举报等形式向御史告发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有效的监察体系。
另外,明代还设立了“申纪司”,专门处理人民群众对官员的控告和申诉,加强了群众监督的力度。
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发展也强调了责任追究和惩戒。
一旦御史发现官员有失德行为,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弹劾和惩处,无论他是中央官员还是地方官员。
御史的调查报告和惩处决定都需要报皇帝批准,确保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和惩罚。
现代中国的监察制度可以从古代中国的监察制度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首先,现代监察制度应该强调廉洁自律和清官为政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治和职业道德观念。
其次,监察机关的权力应该相对独立,不受其他
行政机关的干扰,以保证监察工作的公正性。
监察机构一般应该归属于立
法机关或司法机关,避免与行政机关产生利益冲突。
另外,现代监察制度应该注重群众监督,建立多种渠道和途径,鼓励
社会各界对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建立反
腐败网站等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纪律教育。
此外,监察制
度应该注重责任追究和惩戒,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严厉处罚,
以形成有威慑力的制度。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为现代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提
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廉洁自律、清官为政的理念是现代监察制度的基石,注重群众监督和责任追究是现代监察制度的重点。
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
不断深入,监察制度也会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中国的反腐败工作提供更有
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