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其网站版块分为多个。
首先最顶上是术语表,网站地图和RSS订阅。
术语表就是各种有关金融银行货币的专业术语,如我们平常都有学到的“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等;网站地图就是大概介绍每个版块包括哪些内容,如”会计财务司“就包括”会计财务司简介“”工作动态“”制度法规“”教育培训“四个部分;RSS订阅就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新闻。
接着就是信息公开和服务互动栏。
信息公开共包含20个部分。
一是新闻发布,主要是用于发布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新闻和各种经济金融银行货币的报告,如“2014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二是人民币,它包括人民币发行,人民币管理,反假币工作,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其中人民币发行还包含了人民币发行现状和人民币票样,从人民币票样我们可以得知各年份发行的人民币的样式;三是法律法规,它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立法征求意见,比如在国家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有关金融银行法律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是经理国库,它包含动态信息,规章制度和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其中动态信息大部分是有关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情况;五是货币政策,它又包括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工具,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货币合作,在货币政策工具中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六是国际交往,它包括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信息,主要是为我们提供最新的国外金融资讯;七是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它包括政策动态和业务简介;八是人员招录,它主要是用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招录人员的公告和信息;九是金融市场,它包含金融市场运行分析,货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与汽车金融,除了金融市场运行分析是描述当年每月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外,其他都是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和业务简介;十是金融研究,它包括各种学术活动,研究刊物和科研服务;十一是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一种状态,即是一个国家的整个金融体系不出现大的波动,金融作为资金媒介的功能得以有效发挥,金融业本身也能保持稳定、有序、协调发展,但并不是说任何金融机构都不会倒闭),其中有金融体制改革,金融风险监测,金融稳定报告,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十二是征信管理(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它包含了法规制度,征信管理,征信市场,宣传教育,征信文化和社会信用体系,用于规范征信行为;十三是调查统计,它有统计数据,数据解读,调查与分析,统计标准与制度,它用于公布有关金融的各种数据报告和调查报告;十四是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它包括法规政策,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反洗钱监督管理,反洗钱调查与案件查处,国际合作与交流,风险提示和金融制裁,反洗钱报告,反洗钱宣传教育,它向外界展示我国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规定和各国在反洗钱活动中的成果;十五是银行会计,它包括制度法规,研究交流,其中制度法规又包含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而会计法和注册会计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指定的,用来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其法律效力最高,研究交流主要是每一期的国际会计准则改革动态;十六是党建工作,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在这里就是党委宣传部的工作动态,理论学习,文明单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央行文化建设;十七是支付体系,它包括了支付清算服务,支付体系监督,统计分析与研究,支付清算体系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综合安排,而支付体系监管是指为提高支付体系的安全与效率,特别是为减少系统性风险而进行的公共政策行为,另外统计分析与研究主要是支付业务季报,中国支付体系发展报告和国内外支付体系研究;十八是工会工作,它是指工会工作和女工工作,女工工作特指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女职工的报告,如宣城市中支:营造女职工和谐“三重环”;十九是金融科技,它是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的融合,计算机的应用,网络的普及,无线技术的发展都为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具体是指金融科技服务,金融信息安全,银行卡与电子支付,金融科技成果和金融标准,其中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是银行卡与电子支付,特别是电子支付,它是指单位或个人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从而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商的迅速发展,电子支付将越来越重要,从今年双十一天猫在接近13小时成交362亿元就可以看出来;二十是金融标准化,它包含金融标准化动态,金融标准目录,金标委(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版物。
公文写作与处理试题

全国2010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文写作与处理试题湖北自考网7月24日整理课程代码:0034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机关或组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的活动是公文形成的()A.必要条件B.充分条件C.社会条件D.物质条件2.增强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便于公文的处理和管理,必须强调()A.公文语言规范B.公文文种规范C.公文结构规范D.公文体式规范3.公文写作是()A.为领导立言B.为机关立言C.为群众立言D.为社会立言4.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件一律改为自右至左,横写横排,左侧装订的通知,发布于()A.1950年B.1952年C.1954年D.1956年5.“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语出()A.司马迁B.曹丕C.韩愈D.苏轼6.“此令、此布、此告、为要、为盼、特此函达,特此批复”等用语,是公文中常见的()A.经办用语B.引叙用语C.过渡用语D.结尾用语7.“命”这一文种,最早见于()A.《周易》B.《尚书》C.《史记》D.《左传》8.人民代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事项的公文文种名称是()A.建议B.意见C.提案D.议案9.公报的用途是()A.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B.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该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C.传达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D.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10.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人民公布有关法令性事项时用()A.布告B.公告C.通告D.公报11.《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通知>》的类型是()A.批转性通知B.转发性通知C.发布性通知D.事务性通知12.从报告内容涉及的范围看,《政府工作报告》是()A.综合报告B.专题报告C.调研报告D.情况报告13.“办法”所规范的内容更具体、更细致,一般的写法是()A.章条式B.条款式C.说明式D.夹叙夹议式14.“接待记录”记录完后,应该交由()A.领导确认B.秘书确认C.来访人确认D.旁听者确认15.公文处理工作的特点除政治性、机要性和规范性之外,还具有()A.时限性B.法规性C.权威性D.指导性16.在以下公文办理程序中,收文和发文都要经过的程序是()A.拟办B.查办C.注办D.分办17.文书部门查办工作首先经过的法定程序是()A.查办立项B.确定查办事由C.明确承办单位D.明确办理要求18.发文办理指的是()A.承办部门拟写复文B.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C.将定稿印制发出D.将发出的文件进行登记19.应予归档的文件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文件,办理完毕是指()A.全部问题处理完毕B.在公文处理程序上已经办理完毕C.领导批办完毕D.领导人传阅完毕20.《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推行文件级管理的出发点是()A.区分文件的不同保管期限B.便于文件的保管利用C.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D.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2分,共12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2012)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4•【字号】益政发[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益政发〔2012〕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2010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2010年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目录的和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上述清理范围的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一、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10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2010年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目录的和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发布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洪保安资金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益政办发〔2006〕11号)等43件规范性文件,因其主要内容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已被新的文件所代替,现予废止(见附件1)。
二、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10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2010年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目录的和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发布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村办〈益阳市2005-2010年农民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05〕4号)等36件规范性文件,因其有效期届满,或者有效期未满但所规定的事项已经完成,实际不再执行,宣布失效(见附件2)。
三、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10年6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列入2010年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目录的和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发布的《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益阳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批复》(益政函〔2005〕127号)等181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虽已满,但确需继续执行,且文件内容合法,现予以重新公布(见附件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务院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发…2008‟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工作规则》已经2008年3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现予印发。
国务院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国 务 院 工 作 规 则(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产生的新一届中央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 二、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三、国务院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国务院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五、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六、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国务院全 七、副总理、国务委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
受总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国务院进行 八、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九、总理出国访问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理代行总理职务。
十、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实行部长、主任、行长、审计长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各部、各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 国务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各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一、国务院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 十三、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沪财库[2009]54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下发《上海市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沪财库[2009]54号)各区县财政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为进一步深化本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我们制定了《上海市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二OO九年十二月七日上海市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上海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区(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区(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制度规定,制定区(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国库、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所有财政资金都按照规范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和管理。
(二)强化监督原则增强财政支出活动的透明度,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支出拨付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征信人员考试真题二

征信人员考试真题二1、多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金融信用信(江南博哥)息基础数据库对两类机构的接入是开放的,可采取多种模式接入B.查询上从严管理,两类机构接入后暂不开通直接查询C.根据信用评级和信息安全管理等情况决定两类机构是否开通或保留直接查询权限D.申请接入的两类机构应建立征信业务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答案:A, B, C, D2、多选在企业征信系统中,“票据查询”提供对单张票据明细查询的功能,包括()等票据。
A.信用证B.承兑汇票C.保函D.贸易融资答案:A, B3、多选在机构信用代码管理系统中新增机构信用代码时,应至少填写()中的一项标识信息才能进入数据录入界面。
A.开户许可证核准号B.纳税人识别号C.登记注册号D.组织机构代码答案:C, D4、单选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
A.商业秘密B.个人隐私C.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答案:C5、单选提供查询服务单位要建立()。
A.征信登记簿B.信息登记簿C.来访登记簿D.查询登记簿答案:D6、多选在银行专业版个人信用报告中,逾期及违约信息概要包括()。
A.呆账信息汇总B.资产处置信息汇总C.保证人代偿信息汇总D.逾期(透支)信息汇总答案:A, B, C, D7、问答题“征信机构是以自己的名义而不是以债权人的名义开展征信活动。
”请问这一表述对吗?为什么?答案:这一表述是正确的。
征信活动的主体是征信机构,它享有依法采集信用信息的权利,这一权利虽然源于债权人的知情权,但征信机构不是以债权人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征信活动,依法享有独立于债权人的征信权,同时必须尽合理地确保信息客观性,并应承担不侵害被征信人隐私权的义务。
8、单选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工作人员发生变动,商业银行应当在()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变更备案。
银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银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银行保密工作自查报告120xx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根据泰州市委保密委统一部署,在市保密局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稳步推进中支机关保密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
通过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完善保密制度建设、强化保密技防措施、加大保密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提升了中心支行保密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效破解了当前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管理难点和薄弱环节,取得一定的成效,中心支行系统未发生的失泄密现象。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保密工作组织领导保密工作是全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泰州中支行领导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始终把保密工作作为全行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贯穿于全行各项工作过程中。
一是及时成立工作小组。
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作小组以中心支行保密委组成人员为班底,由贾拓行长任组长,顾玉清副行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专职保密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
工作小组负责我中心支行保密工作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并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质保障。
同时,我中支能根据保密委人员变动于20xx年4月及时调整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对保密工作进行研究。
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传达上级行和地方保密局有关精神和要求,通报保密检查开展情况,部署保密工作相关任务,充分发挥对保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作用。
二是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
人行在成立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保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组织落实责任,保密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保密工作三级责任追究制,既要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也要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把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将各部门保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之中,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慈溪市支行(以下简称“慈溪市支行”)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1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2011年,慈溪市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工作要求和上级行、慈溪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支行工作实际,围绕“整体规划、有序推进、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工作目标,坚持完善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通过创新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确保各项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有效提升了基层央行政府公开的社会覆盖面及其影响力。
一、健全领导机制,筑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慈溪市支行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形成了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法律事务岗法律保障、保密工作岗保密审查的工作格局。
年内根据支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2作的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各业务部室规范公开的机制得到有效执行。
二、完善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内涵慈溪市支行加强对外公开信息的管理,针对需要公开的不同项目,明确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针对已公开项目,根据金融政策、业务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应公开内容。
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得到支行最新相关信息,有效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
三、拓宽公开渠道,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层次慈溪市支行在依托慈溪政府网、电子显示屏、咨询电话、公告栏、板报、宣传册等公开载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拓信息公开新方式,多渠道主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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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
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日期】2006.04.29
•【文号】银发[2006]144号
•【施行日期】200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的通知
(2006年4月29日银发[2006]144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监督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行使职权,规范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
开的意见》中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职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内部管理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
第三条政务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第四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但依照本办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第五条政务公开应当依据公开的内容来确定公开的方式和范围。
第六条政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捷的原则。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中国人民银行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三)对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有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中国人民银行纪委、监察局、办公厅和条法司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及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与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联系等;办公厅主要负责接受社会公众、有关单位的问询以及对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事项问询的组织工作;条法司人员主要负责接受法律咨
询,起草有关法规,办理与法律相关的事项。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明确专门的政务公开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的业务部门应当确定联络员配合本单位政务公开机构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机构应当对外公布政务公开联系电话,政务公开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
第十二条下列政务事项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对投资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货币政策、利率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金融政策,以及适用于黄金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贷征信市场等的规则和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的事项、程序、条件、期限和受理部门。
(四)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范围和派出机构的设置情况。
(五)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六)中国人民银行政务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
(七)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业务部门对本部门需要公开的一般政务事项,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对外公开;重大政务事项需请示行领导审定的,应报行领导同意后对外公开。
第十四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事项的内容相适应。
经常性工作应当定
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应当在每阶段工作完成后对本阶段工作进行公开;临时性工作应当随时公开。
第十五条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公开方式:
(一)在办公场所公示。
(二)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公布。
(三)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出、刊载。
(四)在中国人民银行文告等出版物上刊载。
(五)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与该事项有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对其公开。
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政务公开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目的。
(二)申请人为公民的,应注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注明机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八条政务公开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的当日应当及时登记,并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答复。
需要本单位业务部门协助的,业务部门必须及时提供协助。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在限期内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信息。
(二)对于不能公开的事项,应当说明不公开的理由、法律依据以及申请人可以获得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三)对于部分不能公开的内容,应当说明不能公开的理由,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提供部分可以公开的内容。
(四)申请的事项不存在或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职责范围内的,应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或补充申请。
第十九条政务公开机构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时,可以选择口头告知相关内容,安排查阅、观看,提供复印件等形式。
第二十条申请人发现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有错误或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予以更正。
政务公开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更正或不需更正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不需更正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所发生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下列政务事项和信息,不应当公开:
(一)属于国家秘密或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
(二)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内部不宜公开的研究信息、工作信息以及议事规则等事项。
(三)公开后可能引起社会混乱的信息。
(四)中国人民银行在履行公务活动中获得的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
(六)公开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事项。
(七)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检查监督
第二十三条领导小组应当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各分支机构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部门或单位予以批评教育和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当公开的政务事项而未公开的。
(二)应当及时公开而没有及时公开的。
(三)公开信息失真的。
(四)在政务公开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五)擅自对外提供不应公开的政务事项的。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公开的事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中国人民银行机关内部政务公开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事项。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