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十大典型案例
CNAS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实验室整改及提升工作典型案例通报

CNAS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实验室整改及提升工作典型案例通报各有关实验室和检验机构:2009年以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开展了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实验室)专项监督工作,此期间也组织进行了大量的投诉调查工作。
2014年以来CNAS连续发布了8期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发现实验室存在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对认可实验室产生了较好的警示效果。
为进一步提升认可实验室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CNAS秘书处在被专项监督和投诉调查的实验室中选取整改工作突出、提升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以促进认可实验室间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案例一:超范围使用认可标识(部分项目超限制范围)1.问题概况2021年3月,对某机动车检测实验室进行投诉调查,发现其有2份检验报告中的部分项目超出了认可的限制范围,但报告上带有CNAS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
2.整改措施实验室分析了原因,采取了以下纠正和预防措施:1/ 121)明确要求,全面排查,立即启动报告修改程序。
实验室组织该项目的检测、审核及签批等人员研讨、梳理和准确把握认可能力范围,全面排查2018年换证复评审(此次评审给出了上述项目能力的限制范围)后存在该类问题的报告,共12份;同时修订该项目检验报告模版,细化各项要求;随后实验室按报告修改程序,完成了旧报告的回收,新报告的换发。
2)利用管理平台,及时传达最新认可信息。
针对实验室认可能力涉及技术领域、产品种类、方法标准、项目/参数多,变更和扩项频繁的特点,实验室建立专门的工作流程,并利用公司管理平台,及时和准确传达最新有效的认可结果信息。
3) 加强合同风险评审,做到正确检测。
基于风险思维,针对特定类型业务(年度开展频次不高,可能引起社会关注或其他重大影响),要求合同评审部门实施针对性审查,识别业务风险和质量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监督检测全过程。
4) 完善管理体系有效监控,做到动态预防。
在“两头一尾三评审”(新建能力检测方法验证评审、检测业务合同评审、质量体系管理评审)的基础上,以确保检测结果有效为核心,基于过程控制方法,策划并实施针对重点质量风险的内部质量监控活动,以做到质量风险的动态预防。
计量监管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计量作为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计量监管,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下简称《计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计量监管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本文将以一起计量违法案件为例,分析计量监管法律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简介2018年,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举报,称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生产的电子秤存在作弊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的电子秤在称重过程中,通过内置芯片修改数据,使得称重结果与实际重量不符。
该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案件分析1. 违法行为认定根据《计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使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该公司生产的电子秤存在作弊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 追究依据本案中,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计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处。
具体来说,依据如下:(1)违法行为的认定:根据《计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的,属于违法行为。
(2)证据的收集:在调查过程中,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该公司生产的电子秤、作弊芯片、相关技术资料等。
(3)行政处罚的依据:根据《计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3. 法律责任本案中,该公司因违反《计量法》的规定,被责令停止制造、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并处以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该公司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消费者损失等。
四、案例分析1. 计量监管的重要性本案反映了计量监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市场监管领域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市场监管领域反面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一、案例背景介绍1.案例名称:某公司产质量问题涉及案例2.案例时间:201x年x月3.案例地点:某省某市二、案例涉及方1.某公司2.用户3.相关监管部门三、案例描述1.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导致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
2.用户购物后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并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3.相关监管部门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并发布相关通告,要求该公司召回并停止生产问题产品。
4.经过一系列调查和交流后,某公司被处以相关处罚,并需要承担召回、赔偿等责任。
其声誉和市场份额受到影响。
四、案例分析1.产品质量问题:某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未能确保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影响用户权益和市场秩序。
2.监管部门职责:相关监管部门在此案中履行了监管职责,对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罚,保障了用户权益和市场秩序。
3.公司责任:该公司在该案中存在严重失职问题,未能充分履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责任,导致了安全问题的发生。
五、案例启示1.公司自律:企业应当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产品,确保产品安全。
2.监管严格: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市场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责。
3.用户维权:用户应当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并要求维护自身权益。
六、结语市场监管是保障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的重要环节,各方应当共同努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希望通过案例的剖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市场监管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共同促进市场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市场监管的意义市场监管是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用户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有效的市场监管可以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用户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市场监管也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防范各类市场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经济秩序良好运转。
各方都应当重视市场监管工作,共同参与并支持监管部门的工作。
八、企业自律的重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律生产经营,保障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4.10.30
•【文号】市监计量函〔2024〕491号
•【施行日期】2024.10.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量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的通知
市监计量函〔2024〕4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相关中央企业,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各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2024年8月25日—9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荐、梳理汇总、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选出10个“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90个“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
此次入选的优秀案例和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丰硕成果,既有计量技术方面的创新,也有服务模式和助推产业升级的探索,有较强的学习和借鉴意义,现将优秀案例、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各国家计量产业测试中心、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宣传推广,
借鉴经验做法,推动优秀成果更大范围应用,充分发挥计量支撑保障作用,服务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1. “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秀案例名单
2. “计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典型案例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0月30日。
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

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典型案例首席质量官(Chief Quality Officer,简称CQO)是负责组织和监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高层管理者,其职责包括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推动质量变革和创新,以提升企业竞争力。
下面是十个关于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的典型案例。
1. 引入全面品质管理(TQM)理念:某企业首席质量官通过引入TQM理念,将质量管理从传统的检验控制转变为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实现了质量变革和创新。
2. 建立质量驱动的组织文化:一家制造企业的首席质量官通过制定质量目标、设立奖惩制度、培训员工等方式,逐步建立了以质量为导向的组织文化,激发了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
3. 推行六西格玛(Six Sigma)方法:某公司首席质量官采用六西格玛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和改进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实现了质量变革和创新。
4. 引入敏捷质量管理:一家软件开发公司的首席质量官采用敏捷质量管理方法,通过持续集成、自动化测试等手段,提高了软件开发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质量变革和创新。
5. 建立质量指标体系:某企业首席质量官通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质量指标体系,对企业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促进了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6. 引入设计思维方法:一家创新型企业的首席质量官采用设计思维方法,通过深入了解用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7. 实施持续改进计划:某公司首席质量官通过制定持续改进计划,鼓励员工参与质量改进活动,并对改进成果进行评估和认可,推动了质量的变革和创新。
8. 建立供应链质量管理体系:一家制造企业的首席质量官通过与供应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制定质量标准和要求,实施供应链质量管理,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质量水平。
9. 推动数字化质量管理:某企业首席质量官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工具,实现了质量管理的数字化,提高了质量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推动了质量的变革和创新。
建质质函〔2019〕72号 关于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

关于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二)建质质函〔2019〕72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上海市交通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282号)安排,2019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全国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案例一:上海市轨道交通18号线土建工程11标龙阳路站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轨道交通十八号线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朱正峰;勘察单位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洪胜;设计单位为上海隧道工程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王蕊;施工单位为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何新明;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广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工艺试验未覆盖全部钢筋规格及焊工。
二是直螺纹钢筋头切平和接头安装质量、工艺检验、现场抽检检验批、安装检验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是现场电缆线沿地面明设。
四是钢支撑两端均未设防坠落装置。
案例二:山西省太原市阳曲万科金域蓝湾一期7#楼工程,建设单位为太原市万科同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寿祺;勘察单位为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项目负责人张青渝;设计单位为上海原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孙高鹏;施工单位为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陆伟强;监理单位为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高春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劳务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太原永大宏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分包。
二是地下室填充墙未按设计要求设置圈梁,施工单位未按监理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三是局部柱箍筋间距及肢数不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监督中的玩忽职守罪案例分析及预防

市政工程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追责力度的加大,建设监管部门也成为事故调查处理时被调查的对象,如果发现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责任人不仅会受到行政处分,更多时候还要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中被认定较多的是玩忽职守罪。
本文将通过对建设工程中两起典型质量安全事故中质量监督人员被认定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情节进行分析,探讨建立相应的预防机制,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完善监管手段,降低监管风险,从而更有效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两型事故案例1.江西丰城发电厂事故。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调查组认定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存在违规接受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违规组建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项目站、未依法履行质量监督职责、对项目质量监督站失察等违规行为。
电力质监总站监督处负责人白洪海、监督处干部李辉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电力质监总站站长张天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2.海南东方市八所中心渔港质量事故。
2013年4月中旬,海南省审计厅发布的审计报告表明“八所中心渔港工程在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上存在重大问题,导致渔港成为一个‘废港’,国家财产遭到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东方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人员邢龙、符某宗在该项目监督过程中,在未进行实际检查情况下就确认该项目质量合格,判处被告人邢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符某宗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二、玩忽职守罪认定情形分析玩忽职守罪是渎职罪的一种情况,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而言,具体是指工作质量监督人员在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执法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即构成玩忽职守罪。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典型案例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典型案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职责是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
下面列举10个典型案例,介绍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1. 国家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国家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直属的检测机构,负责对国家重大工程、特殊工程等进行质量检测。
例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国内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 地方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地方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本地区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例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对北京市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3. 专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针对某一特定领域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机构。
例如,电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对电力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电力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三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专业机构,主要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独立的质量检测和评估。
例如,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中心,负责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独立评估。
5.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联合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联合体是由多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组成的联合体,通过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检测效率和质量。
例如,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联合体,由多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组成,共同承担上海市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任务。
6. 高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高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由高校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校内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监督。
例如,清华大学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对清华大学校内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和监督。
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子公司一些大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会设立子公司,以提供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质量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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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十大典型案例
序号案件名称案情摘要处理结果报送单位
杭州鸿荣机械有限公司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期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案年月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杭州鸿荣
机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该公司于年月生产了型号为,功率为,
绝缘等级,电压,频率,转速的台三相异步电动机。
经查,该产品的国家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于年月日暂停,当事人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被暂停
期间擅自出厂销售列入目录的产品。
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
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责令改正,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元;、处以罚
款人民币元;罚没合计人民币元。
萧山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富阳市盛鑫纸业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食品包装用淋膜纸案年月日,富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执
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销售食品包装用淋膜纸,但该公司并未
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该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食品包装用淋膜纸公
斤,其中销售公斤,货值金额元,违法所得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
条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包装用淋膜
纸公斤;、处以货值金额二倍罚款
人民币元;、没收违法所得元。
罚
没款共计人民币元。
富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1 / 5
杭州慕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不合格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冒充合格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案在国家总局组织的年第季度羊绒针织服装产品专项质量监督抽查中,戴诗
服饰旗舰店销售的标称由杭州慕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生产的羊绒针织服
装(针织衫)产品,经抽样检验被判为不合格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成分
及含量项目。
经调查,该公司负责人于年月下旬从九天国际经营户普海洋
处购入件未标注生产企业信息的涉案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自行标注
杭州慕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和成分含量等信息后在某电商平
台的戴诗服饰旗舰店进行销售。
该批涉案羊绒针织服装(针织衫)的货值
共计元,违法所得为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以下
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的羊绒针
织服装(针织衫)件;、处罚款人
民币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元。
罚没合计人民币元。
市质量技术监
督稽查支队
杭州康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年月日,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对位于桐庐县富春江镇孝门村
的杭州康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在用的台起重机械
(产品编号:)和台低温储罐(产品编号:)自安装完成投入使用至检查当
日均未经定期检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该局于年月日已下达了《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起重机械和低
温储罐,并要求于年月日前予以改正或消除安全隐患。
该公司在年月日前
未改正,并仍在继续使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
处罚款人民币元。
桐庐县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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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港奥电梯有限公司涂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案年月,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在对庆晖公寓电梯改造工程监查
过程中,发现“港奥电梯设备改造施工合同”中,该公司提供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上“施工类别”为“安装,维修”的级
别与实际不一致。
经过调查,该公司私自涂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
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处罚款计人民币元整。
下城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临安市宇川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整流荧光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逾期未改正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案在年第季度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中,临安市宇川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规
格型号为型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有
“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光通维持率、能效
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属于严重不合格。
年月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
局对当事人生产的该型号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复查仍不合格的情况
进行了公告。
经当事人整改后,年月日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受杭州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对当事人年月生产的规格型号为的普通照明用自
镇流荧光灯进行了年第季度国家监督抽查二次复查,检验结果仍判为不合
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
令当事人在年月日前进行整顿,
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给予停业
七天的行政处罚。
临安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3 / 5
杭州萧山潼江化工厂生产以假充真的氯化钾案年月,根据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案件线索,杭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
杭州萧山潼江化工厂生产的“精制氯化钾”的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经江苏
省盐业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该产品氯化钾含量0.00g100g(未含氯化钾)、
氯化钠含量99.77g ,属于以假充真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第五十条规定,给予以下行
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元;.处罚款人民币元;罚没款共
计人民币元。
市质量技术监
督稽查支队
林月芳生产、销售以不合格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冒充合格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和生产、销售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羊绒针织服装案年月,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调查某电商平台尼特维尔旗舰店销售不合
格的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案件时,发现该店负责人林月芳为了提升
销量,()从桐乡濮院毛衫市场一名叫夏卫芳的经营户中陆续购入件无任
何标签信息的涉案批次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标注上其它企业的厂
名厂址及服装成分等信息后销售,经抽样检测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不合
格。
该批次羊绒针织服装(圆领长款)的产品货值金额共计元,违法所得
为元。
()林月芳还从夏卫芳处购入了件其他款式无任何标签信息的羊绒
针织服装,标注上其它服装企业的厂名厂址及成分标签等信息后,进行销
售。
上述件羊绒针织服装产品货值金额共计元,违法所得为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
定,对林月芳处合计人民币元的
罚款。
市质量技术监
督稽查支队
4 / 5
建德市乾谭建达液化气储配站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案年月日,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建德市
乾谭建达液化气储配站的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送检,经抽样检测充装的液
化石油气中含有二甲醚。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
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
民币元。
建德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杭州余杭国信燃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案年月日,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局)检查发现杭州余杭国信燃气有
限公司未取得特种设备气瓶充装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活动。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
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
币元。
余杭区市场监
督管理局(质监
局)
5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