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与人事)代建部门管理办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21•【字号】阳府办[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府办〔2010〕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9〕14号),设立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阳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建设局、城市规划局、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
(四)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管理。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全市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管理、直管公房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负责代征本行业税费工作。
代建协议书_代建协议书合同范本

代建协议书_代建协议书合同范本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
那么关于代建协议书该怎么签订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代建协议书,供大家参考!代建协议书范文篇一工程代建委托合同范本委托方:有限公司代建方: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平级预算内投资建设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市财政性投资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试行)》,为保证政府投资建设代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建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以以上项目批准的投资概算扣除征地、拆迁费为准。
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筑、安装等工程,以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准。
二、委托方职责1、负责完成土地使用权的报批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协调与各相关部门的关系,负责开工项目前期的一切合法合规性手续的办理及报批。
2、负责完成项目资金的落实。
并对代建项目招投标、安全管理等进行监督。
3、因委托方土地报件和建设条件的落实及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而致使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代建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委托授权代建方与代建项目业主单位就各项目日常建设中有关问题、使用功能、规模调整等有关问题进行衔接,委托授权代建方按照国家及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与项目业主单位进行工作对接。
三、代建方职责:1、代委托方在代建项目建设期代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代委托方履行原由有限公司与各项目业主方签订的代建合同直至竣工验收并移交,对项目业主方负责。
2、参与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修改工作,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送审,开工报告送审;3、负责与建设相关部门(如供水、煤气、电力、电信等)的协调工作,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文物调查,施工期水保监测等项目报批前期工作;4、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5、组织开展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以及施工、监理合同的谈判、签定;6、负责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工程保修阶段的组织处理工作,工程结算及外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7、编制工程决算报告,负责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8、其他负责项目各类政府批文的申报、领取等工作。
公路建设实施代建制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1 尚未 建立 科学 合理 的代 建单 位选 择机 制 .
实施 代 建制 后 , 如何 赋 予代 建单 位 的权 力 , 接 关 系 直 目前 , 我 国 实行公 路投 资项 目代 建 制还是 一 种新 的 尝 过程 中 , 在 试 , 水平 的代 建单 位选 择 范 围非 常有 限 。从 当前 全 国试 点 到项 目代 建项 目的成 功 与否 。 既要 防止 代 建单 位权 力 过 大 , 高 的情 况来 看 , 部 门一般 都是 在本 系统 、 文通 内部或 本地 区有 限 导致 代 建单 位 的机 会 主 义行 为 对项 目法 人 产 生的 投 资风 险 , 而制 约代 建 单位 的代 建 作用 。 区域 内选 定 代建 单位 。 这一 做 法带 有 浓厚 的计 划 经 济 色彩 , 也 要防 止权 力 过小 , 具 有 明显 的垄 断 性和排 他 性 , 不利 于市 场 竞争 。再 加 上我 国 公路 建设 管理 市 场发 育还 不 健全 , 路 建设领 域 寻租 现 象还 公 3 代 建制 与投 资体 制 的 关系 不明 确 . 《 费公 路管 理 条例 》2 0 年 9 l 收 (0 4 月 3日国务 院令代 建业 务开 展 的现 状 , 建议 代 建 重挫 伤 了代 建 人 的积极 性 , 不利于 吸 引优 秀 企业 参 与代 建 。
%左 右 与监理 取费 相 当。代 建管理 义上 的代 建 制形 式。建设 期代 建 和分 工代 建 是 因为项 目公 司 的代 建 费用在 总投 资的 l
一
般 总是 对项 目运作 的 某一 个 方面具 有 优势 , 因此 ~些 项 目 费标准偏低 同时, 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 目代建制管理暂行 按《 1%履约担 保 , 种投 资收 益与投 资风 险 的责任 不对 称 , 0 这 严 如 果代 建 制准 入 门槛 过低 , 采取 招 标 形式选 择 代 建单 在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3•【字号】浙政办发[2009]154号•【施行日期】2009.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管全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省建设厅的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三)将指导城市客运职责划给省交通运输厅。
(四)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加快建立我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五)加快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省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正文格式(范文)

引言(3号黑体)政府投资项目是实施政府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
政府投资项目对经济活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我国每年的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政府投资项目所占的比重很大。
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扩大内需,政府投资数额急剧增长。
但是,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还存在薄弱环节,因而出现诸如效率低下、资源浪费严重、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
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亟需实行改革。
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式改革的产物一代建制,自其推出之同起,就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热烈讨论的课题。
在实践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也己经或正在以代建制的方式操作,不少省市甚至已在法律层面上对其进行了定义和规范。
但是,无论在理论的层面上,还是在经验的层面上,目前各有关方面对代建制的实行在认识上仍存在分歧,不少代建单位对自身的定位及改革方向并不清晰。
因此,进行代建制的进一步研究、推进代建制的完善和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投资领域的重要议题。
引言(300—500字)正文部分字号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正文部分字号宋体小四号,法学专业行距20磅一、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现状(3号黑体)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的变革与我国项目的投资主体格局的变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我国项目的投资主体格局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50年代初至70年代末,为单一的国家投资主体;第二阶段是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格局。
在第一阶段的不同时期,项目的管理方式分别采取过建设单位自营、甲乙方承发包、投资包干、项目指挥部方式等管理方式。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总的现状可用一句话来概括,即“各自为政,多头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较多,呈多元化现状。
计委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与概算审批等;财政部系统负责资金拨付、财务结(决)算,支付审核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具体施工问题的协调和监管;审计机关负责建设资金审计,重点检查各地政府及计划、财政等投资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是否按国家投资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使用资金,资金投向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或新建住宅小区所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公益普惠。
坚持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发展方向,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第四条合理布局。
足额依标配建与小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第五条同步推进。
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六条联动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管理,协同分工,共同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章科学规划第七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撤村建居等因素,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幼儿园布局规划应按照每千人45名学前教育儿童、每班平均30人测算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八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经批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设施及相关配套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对于幼儿园数量和规模普遍不足的老城区,以及未达到服务人口3000人的零星开发地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幼儿园布局规划测算的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在合理服务半径范围内,结合近期开发建设时序,统筹规划确定幼儿园配建要求,也可在具备单独供地条件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幼儿园生均建设成本,依法与县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明确的部门签订配套幼儿园代建协议,由当地政府统筹配建幼儿园保障学位需求。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市政府对2013年9月30日之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604件。
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5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03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46件。
上述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二、时限与要求对于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限定为2014年12月31日前。
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后报市政府研究并重新发布。
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
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 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5件)2. 洛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03件)3. 洛阳市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6件)2014年7月7日附件1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5件)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发文字号1批转洛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洛阳市第一批工矿区划定意见的通知洛政〔2008〕109号2关于建立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洛政〔2009〕18号3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2009〕26号4关于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体制的意见洛政〔2009〕42号5关于公布洛阳市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洛政〔2009〕43号6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45号7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洛政〔2009〕46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优势医院发展倍增计划的通知洛政〔2009〕48号9关于扶持优秀文化企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52号10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意见(试行)的通知洛政〔2009〕54号11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57号12关于大力支持中国移动TD-SCDMA建设的通知洛政〔2009〕64号13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66号14关于印发洛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洛政〔2009〕68号15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75号16关于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的意见洛政〔2009〕83号17关于保留洛政〔2006〕192号和洛政〔2000〕58号文件的决定洛政〔2009〕8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投诉办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86号19关于印发洛阳市人事代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09〕88号20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洛政〔2009〕90号21关于城市社区原居委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洛政〔2009〕91号22关于开展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92号23关于印发洛阳市放心早餐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洛政〔2009〕93号24关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稳定就业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94号25关于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与传输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96号26关于建立市级猪肉储备制度的意见洛政〔2009〕106号27关于印发洛阳市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09〕108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国有土地收益租金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09〕115号29关于印发促进铝精深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2009〕121号30关于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工作的意见洛政〔2009〕122号31关于促进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洛政〔2009〕131号32关于促进太阳能电池组件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132号33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6号34关于加快牡丹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09〕137号35关于调整部分地块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洛政〔2009〕139号36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号37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3号关于设立民兵应急处突专项资金的意见洛政〔2010〕17号39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20号40关于印发洛阳市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26号41关于切实发展基础教育解决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洛政〔2010〕38号42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41号43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型城市活动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45号44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47号45关于印发洛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0〕48号46关于印发洛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52号47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在市区通行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67号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68号49关于印发洛阳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74号50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意见洛政〔2010〕75号51关于鼓励医疗机构组建医疗集团的意见洛政〔2010〕89号52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洛政〔2010〕92号53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医院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93号5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技防体系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洛政〔2010〕96号55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2010〕103号56关于印发洛阳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及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洛政〔2010〕112号57关于鼓励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共同发展的意见洛政〔2010〕114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123号59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洛政〔2010〕124号60关于印发洛阳市2011-2015年环市区苗木花卉林果产业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洛政〔2010〕125号61关于印发洛阳市推进产业转型发展创新型经济的意见的通知洛政〔2010〕126号62关于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中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通知洛政〔2010〕134号63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洛政〔2010〕136号64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1号65关于调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部分项目分配比例的通知洛政〔2011〕9号66关于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11号67关于实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意见洛政〔2011〕12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窨井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24号6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及重点流域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洛政〔2011〕29号70关于推进地方煤炭主体企业所属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37号71关于进一步稳定新建住房价格的通知洛政〔2011〕40号72关于调整城市社区原居民委员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洛政〔2011〕45号73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意见洛政〔2011〕49号74关于印发洛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1〕53号75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54号76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洛阳市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55号77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68号78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洛政〔2011〕70号79关于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意见洛政〔2011〕74号80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洛政〔2011〕86号81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区安全管理的意见洛政〔2011〕94号82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07号8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10号84关于印发洛阳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121号85关于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健康发展的意见洛政〔2011〕126号86关于印发洛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若干支持政策的通知洛政〔2011〕128号87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洛政〔2011〕131号88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民办教育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2011〕134号89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洛政〔2011〕135号90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扩展项目的通知洛政〔2011〕136号91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洛政〔2011〕143号92关于印发洛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2011〕144号93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洛政〔2011〕145号94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意见洛政〔2011〕146号95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洛政〔2012〕10号96关于实施信息服务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洛政〔2012〕22号97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2〕24号98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56号99关于印发洛阳市化工行业2012-2016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洛政〔2012〕60号100关于大力推进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69号101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78号102关于公布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2〕79号103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1号104关于印发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2号105关于印发洛阳市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85号106关于印发洛阳市中等职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86号107关于印发洛阳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88号108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1号109关于印发洛阳市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考核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96号110关于印发洛阳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洛政〔2012〕100号111关于鼓励夜消费促进夜经济发展的意见洛政〔2012〕107号112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洛政〔2012〕109号113关于加快发展洛阳市服务业的意见洛政〔2012〕113号114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市场价格的实施意见洛政〔2012〕114号115关于撤销部分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的通知洛政〔2012〕117号116关于印发支持民间投资提升六加一攻坚战若干政策的通知洛政〔2012〕125号117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融资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2〕126号118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意见洛政〔2012〕128号119关于印发洛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2012〕130号120关于支持洛阳牡丹特产专卖场建设的意见洛政〔2013〕2号121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洛政〔2013〕5号122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8号123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9号124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2013〕10号125关于批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洛阳市2013至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2013〕17号126关于规范洛阳市国有出让土地容积率调整及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意见洛政〔2013〕26号127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3号128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6号129关于促进伊滨区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68号130关于开展人地挂钩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74号131关于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78号132关于加快水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79号13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洛政〔2013〕81号134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2号135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洛政〔2013〕83号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8号137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洛政〔2013〕89号138关于新建城市道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洛政〔2013〕93号139关于印发洛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2013〕98号140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许可事项联合审批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18号141关于印发洛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20号142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投资重大在建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28号143批转市体育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39号144关于实施城市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通知洛政办〔2009〕49号145关于印发洛阳市旧城及城中村改造项目审批实行一站式办公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5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64号147关于印发洛阳市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范防和处置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65号148关于加强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09〕67号149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69号150关于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洛政办〔2009〕71号151关于印发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81号152关于批转洛阳市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82号153关于印发洛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09〕84号154关于缓征我市科研院所物业管理行业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洛政办〔2009〕93号155转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各县﹙市﹚和吉利区猪肉储备制度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09〕94号关于印发洛阳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03号157关于印发洛阳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105号158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14号159关于印发洛阳市协同和联合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9〕127号160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09〕130号161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三季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09〕136号162转发洛阳市司法局洛阳市卫生局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7号163关于印发洛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0〕12号164关于印发洛阳市代农储存代农加工粮食兑付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8号165关于印发请办事项协调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洛政办〔2010〕38号关于印发洛阳市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55号167关于印发洛阳市境外旅游包机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洛政办〔2010〕58号168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60号169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0〕61号170关于印发洛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75号171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0〕82号172关于印发洛阳市涧河城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86号173关于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0〕92号174关于印发洛阳市瀍河城市区段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0〕94号175关于印发洛阳市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保护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03号关于印发洛阳市居民生活区供水户表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08号177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0〕121号178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0〕148号179关于印发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0〕193号180关于在全市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推广模块同层排水节水技术的通知洛政办〔2010〕222号181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1〕20号182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1〕41号183关于印发洛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46号18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66号185关于办理和年审70岁以上老年公交IC卡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71号关于建立全市强农惠农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意见洛政办〔2011〕98号187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洛政办〔2011〕111号188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1〕113号18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18号190关于建立我市农作物秸秆运输绿色通道的通知洛政办〔2011〕122号191关于进一步加强故县水库库区洛宁县境内水域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洛政办〔2011〕124号192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26号193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1〕130号194关于印发洛阳市救助孤独症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1〕131号195关于印发洛阳市冬春蔬菜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34号关于加强视频图像监控系统维护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135号197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36号198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洛阳市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全民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1〕145号199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廉租住房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1〕150号200关于公布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洛政办〔2011〕153号201关于促进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洛政办〔2011〕155号202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洛政办〔2011〕157号20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1〕169号204关于培育镁产业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1〕170号205关于印发洛阳市市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10号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2〕11号207关于印发洛阳市建筑色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洛政办〔2012〕19号208关于印发洛阳市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36号209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消防网格化管理的意见洛政办〔2012〕42号210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2〕44号211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意见洛政办〔2012〕56号212关于禁止在公路上碾麦晒粮的通知洛政办〔2012〕59号213批转洛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洛阳市地税局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2〕61号214关于印发洛阳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64号215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68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防空警报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71号217关于印发洛阳市集中治理露天烧烤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73号218关于印发洛阳市产业优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80号219关于印发全市农村敬老院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88号220关于印发洛阳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93号221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洛政办〔2012〕100号222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2〕110号223关于印发洛阳市服务业发展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2〕117号224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政办〔2012〕128号225关于调整县级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洛政办〔2012〕129号226关于贯彻河南省发改委等部门落实国家部委要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12〕141号227关于印发洛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4号228关于印发洛阳市矿产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6号229关于印发洛阳市中小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7号230关于印发洛阳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20号231关于印发洛阳市会展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29号232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市区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纳入国有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33号233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34号234关于印发洛阳市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43号235关于印发洛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48号236关于批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3〕56号237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68号238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69号23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社区原居民委员会离职退养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3〕71号240关于印发洛阳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78号241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通知洛政办〔2013〕84号242关于印发洛阳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87号243关于印发洛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89号244关于修订印发洛阳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2号24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区街道门牌居民楼户牌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洛政办〔2013〕94号246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247关于印发洛阳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97号248关于印发洛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98号249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冰雪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1号250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2号251关于印发洛阳市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5号252关于印发洛阳市农业重大病虫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洛政办〔2013〕106号253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13〕111号254关于印发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112号255。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秦政[2011]190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秦政〔2011〕1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秦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守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与监督,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招标投标操作程序,有效遏止围标、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活动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做出如下规定:一、市区所有工程类建设项目(包含工业、水利、交通、港口、铁道、电力、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必须进入市政府组建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进场。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环节,都应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同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招标控制价、中标结果以及招投标活动中的其他各类信息(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除外),应当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
各县及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应当构建本辖区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工程招投标集中交易场所的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推进,以尽早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招投标活动不受地区、行业的限制,给所有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环境;已经建立的要将各类项目招投标活动纳入招投标交易平台统一运行。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9•【字号】兰政办发〔2015〕245号•【施行日期】2015.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29日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39号)和《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兰发〔2014〕22号)精神,设立兰州市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市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实行委员会制工作的相关职责。
2.取消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1.将防汛工作职责及河洪道管理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2.将园林绿化相关职责划入市生态建设管理局。
3.将城中村改造工作职责划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三)承接的职责承接省人民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全市城乡建设稽查执法职责。
2.加强全市污泥处置监督指导职责。
3.加强参与城镇化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装饰装修业、勘察设计业、房地产开发事业和抗震防灾的政策法规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7•【字号】洛政[2014]45号•【施行日期】2014.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洛政〔2014〕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市政府对2013年9月30日之前,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清理结果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604件。
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55件,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03件,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46件。
上述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二、时限与要求对于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修订期限定为2014年12月31日前。
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按照法定程序修订后报市政府研究并重新发布。
在修订期间,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内容要停止执行。
逾期不修订且未重新发布的,自2015年1月1日起自行失效。
附件:1. 洛阳市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5件)2. 洛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03件)3. 洛阳市人民政府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6件)2014年7月7日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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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1 代建部门组织管理办法 前言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分别作为代建管理项目的主体,参与了代建项目管理投标和管理工作。并积累了近十八年的代建项目管理经验,同时,也遇到了一些管理上面的问题,其中,在招投标以及项目投资控制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项目管理过程的信息传递出现盲点,领导层面无法及时了解和纠正项目管理偏差,是出现差距的原因之一。对此,从规划院到公司层面都有深刻的认识。院领导及公司领导通过对代建资源整合,制定代建项目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代建项目管理工作。 本办法以规划院及公司整合后的代建部为载体,通过对过去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诸多问题的总结,综合目前代建市场的各种因素、代建业务特征、部门组织架构形式、管理功能、项目管理的责任制、管理平台及重要节点等方面进行编制。通过管理硬件和软件的结合形成标准化管理模块,实现代建管理工作在规划院范围内的透明、监督、指令、响应。以管理工作目录指导和规范代建项目管理行为,以管理工作流程实现责任分工,各尽其责,以管理工作考核强化项目管理的执行力,以管理工作风险节点及应对措施约束项目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安全进行。 本办法在信息管理、资料管理上设置了较为科学的信息库,并与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统对接,随时可以掌握各代建项目的管理动态,同 2 / 31
时支持代建项目管理资料原件的保存、电子资料的共享、管理资料整理与项目管理进度步距保持在两周内,实现项目竣工验收后肆周内具备代建资料提交的目标。 3 / 31 目录
一、代建部组织管理架构 二、代建部岗位责任制 三、项目管理工作指导下目录 四、代建部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1、前期报建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2、技术方案、设计协调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3、投资控制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4、招投标、合同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5、部门成本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6、行政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7、信息、档案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8、项目信息共享平台管理规定 五、项目管理考核制度 六、项目管理风险节点及应对措施 七、代建部承包责任制及二次分配方案 八、项目管理财务制度及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1、报销制度 2、报销办法 九、廉政制度 4 / 31
第一部分 代建部组织管理架构 一、管理架构背景 总结过去代建管理的经验,代建项目管理采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管理第一责任人,由代建部统一管理模式,规划、技术、造价、招投标等专业给予支持,避免一个项目一套班子各自为政的管理格局,避免由于各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务能力不同而导致的业务能力强的项目会做的好,反之,项目就会问题很多的现象,同时,在人员的配置方面相对精简,遇到新项目开工,人员调配相对灵活,避免了管理人员流动性大,管理链条容易出现断裂,项目的后期将留下较多问题的情况。因此,制定新的项目管理模式非常必要,它将为今后做好代建项目打下良好的基础。 代建部组织架构依照矩阵原理设置,精简项目管理人员,强化部门职能管理功能,有效节省项目人力资源和体现对项目管理的支持,各个项目的项目管理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同时,更规范地统筹各个项目的报建、设计协调、投资控制、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的管理。本架构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信息管理职能,以求项目管理信息能快捷、有效地进行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上传并达到信息共享,管理层可以随时通过信息平台了解各代建项目的情况。 5 / 31
二、架构设计模式 本架构管理模式以线性和矩阵结合的模式构成,在代建部以上的工作属于线性管理模式工作,进入部门的管理工作属于矩阵管理模式工作。线性管理主要体现在部长以上的管理工作。 1、规划院管理 (1)、分管领导 作为规划院分管领导人主管代建项目工作,负责制定规划院代建工作的远期规划,制定代建工作的方针,负责规划院代建业务经营管理的最终审批。负责代建项目管理过程中特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院领导出面的内外部总协调,负责各类涉及合同责任文件的最终审批。 (2)、岩土工程管理部 作为规划院对代建项目管理的第一窗口,负责从专业上对代建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落实规划院有关代建项目经营、管理等工作,从专业上审核代建项目过程中的各种文件。参加代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评审,处理施工管理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协助技术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代建项目管理人员研讨代建项目管理课题,组织召开规划院代建专业分会的经营会议。指导、督促代建项目按照规划院有关代建项目管理及各项管理规定进行代建项目管理活动。 2、监理公司管理 (1)、公司总经理 6 / 31
作为公司代建项目生产、经营的最高领导统筹规划院、监理公司及总承包公司的代建项目管理工作,负责代建项目业务的开拓。 3、、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负责代建部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代建部部门制度、项目管理方案、呈批文件、人员调整等审核工作,负责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外部协调工作,组织代建部参加相关的业务、技术学习。 4、部门管理 部门管理是代建项目的具体管理主体,管理办法在第二部分至第十部分中概况 三、代建部组织管理架构 规划院领导
公司总经理 公司分管领导
代建部长 部长助理 部门总工 职能组长 7 / 31
报建组 技术组 造价组 经营组 行政组 信息档案
项目1 项目2 项目3 项目4 项目5 代建部组织管理架构
第二部分 代建部岗位责任制 一、管理目标 部门管理采用矩阵式管理,部门设置六个职能小组(见管理架构图),分别服务于各个代建项目组并完成报建、技术、造价、招投标、行政、信息资料等工作,从而精简项目组常驻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后台支持的功能目标。代建部总体工作目标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8 / 31
1、“不突破投资、不延误工期、依法依规、廉政奉公”为根本工作目标; 2、创建一支“服从指挥、工作认真、业务扎实、办事高效”的工作团队; 3、形成代建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适应市场,核心竞争力,争取成为代建项目管理的标杆; 4、在高标准完成规划院及公司任务的基础上,以规划院及公司为平台,以素质过硬的工作团队为动力,以新生的代建业务市场为契机,开拓代建业务,并力争为规划院及公司其他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持。 二、代建部部门职责 1、 代表规划院及监理公司行使代建项目管理职责; 2、 搭建部门组织管理架构,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3、 设立部门职能小组,确保各职能对代建项目的支持; 4、 统筹、全面负责规划院及公司所承接的代建项目的合同管理、人员配备、考核及培训。对代建项目组进行定期的指导、检查、考核和支持。规划代建工作方向和业务培训。 5、 参加项目部必要的工作会议和协调会议,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 6、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划院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组织招投标工作,修改并签订补充合同; 9 / 31
7、 代表规划院及公司参加代建局、业主和有关部门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并按要求贯彻落实; 8、 组织召开每月一次的代建项目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了解各代建项目的管理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并下发会议纪要; 9、 完成各代建项目发文、工程款的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10、 会同规划院及公司制定代建工作的有关制度、规章、表格。 11、 建立代建业务委托单位的信誉考核,并择优建立信息库,创建科学、快捷的内部招标程序; 12、 编制项目风险源节点计划,制定触及节点的应对措施,围绕投资控制和工期控制两大主线,通过制度化、标准化文件指引,通过检查、考核等手段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13、 建立规划院、公司已完代建项目的档案资料库,建立专人负责向对应固定的报建业务组(如规划报建、用地规划办理、建设许可证办理、勘测设计联系、施工图报建及各类工程报建办理,招标前期工作等等。)建立和收集相关的文件信息、造价、规范等资料库专人负责,形成平台共享文件,及时沟通为项目组做好后勤服务。指定专人建立公司代建(项目管理)工程进度款支付台账和代建管理费用开支台账,以适应工作需要,专人管理各代建项目原始资料严格按照资料目录进行整理存档并实现资料电子共享化。 10 / 31
14、 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院专责部门和有关业主的工作联系和交流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互动关系。 15、 建立与各生产部门、职能部门的良好关系,有效发挥公司资源整合策略优势。 三、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架构 代建部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薪酬考核制,设部长、副部长(或部长助理)、职能小组组长、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职位。代建部为实现精简项目管理配置和加大后台支持,设立了报建、技术、造价、经营、行政、信息六个职能小组。部门实行项目组、职能组、个人业绩考核、考勤制度,优化管理,评先树优,为部门全体员工提供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平等的竞争考核环境。 (一) 代建部部长职责 1、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负责代建部及代建项目管理工作, 按照部门职责要求,主持本部门的全面工作。加强部门建设,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部门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部门职员根据目标和计划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 2、分管行政职能组、猎德涌项目、二沙岛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考核、任免部门各管理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 4、代表部门签订部门承包责任书,对公司负责,管理部门成本账目,制定二级分配制度,确保落实。 5、负责组织部门的经营工作,组织代建项目招投标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归档,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预评估,对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