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公司

商品混凝土公司
商品混凝土公司

商品混凝土公司(搅拌站)的一些基本账务处理

字体: 小中大| 打印发表于: 2009-7-18 06:35 作者: 银河飞雪来源: 房地产会计网

商品混凝土公司,也称为混凝土搅拌站行业,拌站总体来说属于产品生产。有关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主要有:

1、生产成本;

2、原材料;

3、固定资产折旧;

4、应付职工薪酬等。

会计核算基本过程:

1、购入水泥、沙子、防冻剂、防水剂、缩水剂等

借:原材料—水泥、沙子、防冻剂、防水剂、缩水剂等(税务处理省略)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生产领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按砼标号核算,如C25等)-材料费

贷:原材料

3、生产工人工资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4、生产设备折旧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机械费

贷:累计折旧

5、化验室费用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间接费

贷:制造费用

6、生产使用的电力、柴油等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间接费

贷:制造费用

7、销售商品砼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税务处理省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因商品砼直接运输给客户,不用再有入库的核算)

8、企业如有砼运输(包括垂直运输)可将运输费用加在生产

https://www.360docs.net/doc/d12878238.html,/view/09dbeca1b0717fd5360cdc23.html

[税务研究]

对商品砼混凝土生产行业进行检查的一点思索

来源/作者: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检查一科/刘景200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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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西安建设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检查看混凝土生产行业现状

一、商品砼混凝土行业的基本情况:

商品砼混凝土是指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生产的,销售给建筑企业用于建筑工程浇注的混凝土。由于对生产企业的资质有严格的要求,产品质量有保障,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2000年12月20日,西安市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发布了《西安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要求:西安市二环以内的建设工程以及二环外的重点工程、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及一次使用混凝土20立方以上的工程,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又联合发文《关于限制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为该行业的迅猛发展创造了契机。

目前,西安市共有商品砼混凝土生产企业24户,主要分布在西安市周边的城郊结合部。据从西安市商品砼混凝土协会了解,商品砼混凝土行业近几年发展迅猛,2000年产量:113万㎡;2001年产量:157万㎡;2002年产量:255万㎡;2003年产量:300万㎡,产值达到9个多亿。

二、有关商品砼混凝土行业增值税法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谓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商品砼混凝土属于有形动产,应当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国税发(2000)37号《关于商品混凝土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照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基本情况

西安建设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00年9月07日注册成立;经济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主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混凝土制品设地、技术咨询;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核算方式:独立核算;企业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目前该企业所得税正处在免税期内。

根据以上我们了解的商品砼混凝土行业情况再结合该企业的基本情况我们制订了如下的检查方案:

1、通过检查了解该企业是否存在混合销售不记提收入的行为

2、通过检查了解该企业在销售时限的确认方面是否存在问题

3、通过检查了解该企业是否有将混凝土用做其他用途,应视同销售而未记销售的行为

4、是否存在其他销售方面的问题

根据以上的检查提纲我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了税务检查,在进驻该企业之后,通过与企业座谈、现场勘验之后我们又发现了商品砼混凝土行业有着自身特有的特殊性

1、生产销售的特殊性: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只是约定按照工程图纸计算的商品砼混凝土需要量。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在搅拌站将产品商品砼混凝土生产出来后,必须及时用砼运输车运至建筑施工现场浇注,其间不能停顿,否则商品砼混凝土发生凝固就得报废。其运送收入和混凝土的销售收入密不可分。

2、收入结算的特殊性:商品砼混凝土一般是按方量计价,企业先收取部分预收款,便开始组

织生产,最后的货款结算要等到建筑项目竣工后以建筑企业实际测量的方量进行结算。由于很多建筑企业工期长,结算又不及时,造成商品砼混凝土行业应收帐款较大,货款回笼周期长的现象。同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外购的主要材料砂石有时不能取得发票,使得企业在管理上比较粗放,相关生产成本、产成品方面的财务核算也做的不够细致。

结合我们前期的基础调研工作,和对企业的财务帐簿、记帐凭证以及查阅了其相关的合同之后呢我们发现了该行业普遍存在有以下涉税问题:

一、将商品砼混凝土的销售收入和运输及泵送收入人为分裂开来。对其中的运输及泵送收入依照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税目,按3%的税率缴纳了营业税;对产品销售收入则按6%的征收率缴纳了增值税。

当时,针对我们检查的这个问题,企业提出了这样的疑问:他们认为企业成立有运输队,对车辆和司机都有严格的管理,可以划分混凝土销售和车队的运输收入,他们的行为应该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而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那么,我由本案而引发的第一个问题也就出来了

引申问题一: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的区别

混合销售行为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概念: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该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地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的区别的焦点问题:在于混合销售行为只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了销售一批货物而做的,二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而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经营者既从事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又从事其他税种的应税项目,二者之间没有直接从属关系。

下面,我们来共同看一看该企业的商品砼混凝土的销售收入和运输及泵送收入到底是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非应税劳务呢?

首先,根据商品砼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特点我们不难可以看出商品砼生产企业在搅拌站将其产品商品砼混凝土生产出来后,必须及时用砼运输车运至建筑施工现场浇注,其间要不停搅拌不能停顿,否则商品砼混凝土发生凝固就得报废。也就是说,企业在销售商品砼混凝土时必须要借助砼运输车来运送和搅拌,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下面:让我们再来看一下企业在帐务处理方面,是如何处理的:

借:应收账款一甲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混凝土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又发现一笔兼营收入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甲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运输收入

根据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经济业务引起的两个不同性质收入的原理,我们可以看出该企业的经济业务所涉及销售服务的对象是惟一的,其债权债务关系是统一的,所欠款项单位是同一单位,现金流量的流入方向也是一致的。同时,我们也对该企业的购销合同进行了相关的检查,尚未发现有单独签订运输合同的现象,为此,我检查组认定该企业不存在兼营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其运

输泵送收入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随同应税货物一并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为方便运输和开展业务,该企业在我市多处设立了非独立核算的商品砼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对以上混凝土搅拌站在成立期间所领用的用于本单位工程的商品砼混凝土不进行结算,不申报缴纳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建筑材料,除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外,用于本单位或企业的建筑工程,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因此,上述单位或企业附设单位生产、开采沙、土、石料或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

在了解到上述情况之后我们对该企业的“在建工程”帐户进行了检查: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引申问题二:“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和使用自产产品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提销项税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条例第十条所称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由此可见,企业在构建固定资产时,无论其会计分录如何记载,其“在建工程”科目领用的原材料和自产产品均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和计提销项税额处理。所以,对这种内部领用的用于本单位工程的商品砼混凝土,虽然企业不进行结算,但也应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增值税。以上该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没有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只需要计提销项税金即可,正确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此项问题的结论也就出来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提销项税金及国税发【1993】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该企业应就在建工程领用的其产品补缴增值税。

三、该企业采用的是“分期收款”的方式签定合同,但是在检查其会计记帐凭证时我们发现该企业并没有按照会计准则设立“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其会计分录是这样记载的: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通过核对合同我们发现该企业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核算收入,计算税金,而是按照收回的货款多少计算收入。

引申问题三:会计制度中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制度中“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是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企业代购买单位垫付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包装费、运杂费,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商品发出时,按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借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分摊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进价与售价)的差额。在每期销售实现(包括第一次收取货款)时,按本期应收的货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按商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营业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本科目应按销售对象设置明细账或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数量、成本、售价、代垫运杂费、已收取的货款和尚未收取的货款等有关情况。“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尚未收到货款部分的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该企业之所以未按会计制度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一是因为图省事,二是因为连他们也无法正确核算发出的混凝土数量和成本,加上本身就是按照收到的款项来计算收入,所以认为可以不必设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确定销售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那么,很明显该企业也就存在有未按照税法规定少缴增值税的行为。对于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该企业也承认他们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但是,他们也提出了他们未按税法规定处理的客观原因:

商品砼混凝土行业有着自身特有的特殊性,其特殊性表现在:

(1)货款回笼周期长,垫付资金大: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便开始组织生产,其间生产所需资金均由企业垫支,由于很多建筑企业工期长,结算又不及时,造成商品砼混凝土行业应收帐款较大,货款回笼周期长的现象。若在此情况下严格按发出货物计算税款,一方面企业为生产垫付大量的资金,另一方面在未收到货款情况下垫付税金,这样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会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2)由于商品砼混凝土行业结算的特性,使得计税收入的数额无法确定:商品砼混凝土行业一般是按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测量的方量进行结算,签订的合同只是约定按照工程图纸计算的商品砼混凝土需要量。如果按发出货物对合同约定的方量进行计算税款时,是必与实际的计税收入有出入(实际的计税收入是该合同的建筑项目竣工后以建筑企业实际测量的方量进行计算的)。

(3)若仅按产品发出时间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和销售实现的定义“将商品的所有风险转移给买方”还是有较大的差异的。其理由是由于货款结算是按建筑施工企业实际测量的方量进行结算,在建筑施工企业验收前的一切责任,商品的所有风险均属于商品砼企业。

正是由于以上企业的一些特殊原因,在实际纳税过程中,该企业按建筑项目竣工后以建筑企业实际测量的方量进行纳税申报的,这造成了税款迟后申报;

在综合考虑了企业的实际情况之后,我检查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确定销售的时间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的规定对该企业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规定。

在这里,我也想谈一谈对收入的看法,前面咱们几位同志都多次的提到收入的确认问题,也都谈到了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的差异问题,对于为什么会存在有有这样的差异,我认为要从立法的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什么是税收: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权力,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最重要的属性就是:固定性、强制性和无偿性。而会计制度只是会计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而会计行为归根结底是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的。鉴于这两者之间本质上的区别,他们之间的鸿沟是必然而不是偶然的,尤其是这两年不断修订的新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使得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不是缩小了而是扩大了。那么,到底是谁错了呢?谁也没有错。但是,这种差异的确为我们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

引申问题四:执法=执罚?

我认为这两者之间是存在有本质的区别的,“法之大焉,天地欲盖”,可见法律本身所针对的对象是针对所有人的,并无区别。而作为检查人员的我们应该是“执法者”而不是“执罚者”,过去,我们常常把这两者之间的概念等同起来,过分强调要对纳税人严管、严查、严罚。而对我们税务机关如何去依法征税,以理服人,缺乏必要的思考。其实,税法应该是普照的阳光,滋润着征纳双方,而不是一束手电筒,只射向纳税人。

其实,大家在检查中也都会有这样的体会,现在很多的企业并不都把偷税作为增大利润的手段,他们眼光更多的放在了对市场的占领和品牌建设上。从这些转变上,也对我们这些“执法者”

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要建立一种服务意识,一种执法者应有的“公正,公平”的心态,一种为经济政策的制定当好参谋的责任感。毕竟我们的工作的最终目的是在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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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范本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担甲方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混凝土供应预计开始时间: 混凝土计划需用量:约计万立方米 二、甲方需用各种规格商品混凝土供应单价 单位:元/m3

以上混凝土供应单价包括所有为完成供应工作达到甲方满意所必须的一切费用。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将根据混凝土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必要时进行价格协商调整。当混凝土供应价格在上述单价的基础上上升3%或下降2%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单价,并签订“价格确认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计量 1.双方根据实际施工图纸,以不扣钢筋所占体积、不计混凝土损耗量的方式计算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 依据。《预拌混凝土交货单》仅供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 2.当合同单价调整时,双方按上述原则核定不同供应单价的相应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四、质量要求 1.工程参加北京市结构长城杯活动。为此,乙方必须按创杯活动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混凝土的一切原 始资料。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提供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具体措施方案。 2.混凝土的选料、配合比搅拌、塌落度、出机温度等严格执行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国家规范规程及 冬期施工规范和规程。正式供货前将试配后的相关资料报甲方认可。冬季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得低于10度。 3.具体指标参见附件《为创结构长城杯对砼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五、双方代表及职责 甲方工作: 1.甲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2.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出分部混凝土供应计划书。每日需用数量于开盘前12小时用传真通知 乙方具体规格、方量和供货时间。 3.向乙方详细介绍混凝土浇筑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情况及现场车辆行驶停放路线等。首次供应混凝土, 在进入现场转弯处有专人候车,并指挥车辆就位。 4.为乙方车辆进出场创造必要的照明条件。混凝土运输车到现场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混凝土,签收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 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 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供货范围(m3) 名 普通商品混凝土抗渗商品砼(P8)称 标 C10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30 C35 C40 C45 号 数 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按实际发生量计算量 三、供货(含税、使用汽车泵、地泵)综合单价(元/m3) 单价以广西省钦州市定额站发布的当月信息价下浮8%,市场价的 浮动参与调整(暂定五五分) 记取办法: 上月份当月份 市场价信息价市场价信息价 A B A1B1

当月份的结算价为=B 1*0.92+[(A1-A)-(B1-B)]*0.5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03。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07《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

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法编制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总结我局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先进成套技术,进一步推动工程局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中建总公司有关文件、工程局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 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级(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局属各单位企业级(三级)工法的编制与管理,以及省部级(二级)工法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二章工法的归口管理 第六条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局工法的领导工作。 局属法人单位、局属区域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法的领导工作。 第七条局科技部负责工程局企业级(三级)工法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企业级

(三级)工法的年度编写指标下达、评审组织、审定发布、推广应用、及表彰奖励;以及从企业级(三级)工法中择优申报省级(部)级工法(主要指申报总公司级工法)。 第八条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年度工法编写计划,组织并指导编写工作,并对编写的工法进行初步筛选后,报单位总工批准推荐申报企业级(三级)工法;并负责本单位中工法的推广应用工作。 局属各单位、局属区域公司科技部门制订的年度工法编写计划中,应明确工法编制人、编制时间、完成时间。由项目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部具体负责工法的编写工作,以及工法在项目的具体推广应用。 第十条局属各单位年度工法开发与编写计划应在每年年初报局科技部,科技部每季度对工法的编写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工法的编制 第十一条工法应反映企业的管理技术水平、应用和推广水平及效果。它不同于规程、标准等,内容上具有新颖、适用、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和保证工程安全等特点,在编制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1)工法中的关键技术经过鉴定,达到工程局先进水平,且技术难度较大(附技术鉴定证书); (2)经过工程实际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较显著(附证明材料); (3)整体技术和装备对指导施工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第十二条工法的编写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格式进行编制。工法中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二)特点:说明本工法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 (三)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四)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 (五)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六)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处理方法、外观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负责审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批。 2.“技术要求”栏应依据混凝土合同的具体要求填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名称 济三煤矿选煤厂浮选 压滤车间工程 申请浇灌日期 2014年 2月 25日 8时 申请浇灌部位 塔吊基础 申请方量(m 3 ) 26 技术要求 坍落度180;初凝时间2h 强度等级 C30 搅拌方式 (搅拌站名称) 商砼(济宁市超诚 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人 满保军 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 )、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 )和有关规范、规程 施工准备检查 专业工长 (质检员)签字 备注 1.隐检情况:□已 □未完成隐检 2.预检情况:□已 □未完成预检 3.水电预埋情况:□已 □未完成并未检查。 4.施工组织情况:□已 □未完备 5.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已 □未完备 6.保温及有关准备:□已 □未完备 施工单位意见: □同意浇筑 □整改后自行浇筑 □不同意,整改后重新申请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 核准日期: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审批结论:□同意浇筑 □整改后自行浇筑 □不同意,整改后重新申请 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审批日期: 鲁JJ —010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负责审核,由项目监理工程师审批。 2.“技术要求”栏应依据混凝土合同的具体要求填写。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 工程名称 济三煤矿选煤厂浮选 压滤车间工程 申请浇灌日期 2014年 2月 27日 8时 申请浇灌部位 基础垫层 申请方量(m 3 ) 42 技术要求 坍落度120;初凝时间2h 强度等级 C30 搅拌方式 (搅拌站名称) 商砼(济宁市超诚 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人 满保军 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 )、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 )和有关规范、规程 施工准备检查 专业工长 (质检员)签字 备注 1.隐检情况:□已 □未完成隐检 2.预检情况:□已 □未完成预检 3.水电预埋情况:□已 □未完成并未检查。 4.施工组织情况:□已 □未完备 5.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已 □未完备 6.保温及有关准备:□已 □未完备 施工单位意见: □同意浇筑 □整改后自行浇筑 □不同意,整改后重新申请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 核准日期: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意见: 审批结论:□同意浇筑 □整改后自行浇筑 □不同意,整改后重新申请 项目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 审批日期: 鲁JJ —010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合同范本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合同范本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供应单位): 丙方(建设单位): 时间: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工程中的供货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交货地点 第三条合同条款 人民币大写: (1)各工程部位所需商品混凝土规格、数量、单价、合计价款清单,见表4-6 表4-6 各部位所需商品混凝土一览表

(2)商品混凝土计量方式 1)商品混凝土计量单位以m3计取,结算数量以施工图纸中工程桩及支护桩与支撑体系的设计总方量为准。 灌注桩混凝土土方量计算公式:M=πR2(L+D)n; 式中M——单桩混凝土方量,单位为m3;

R——灌注桩半径,单位为m L——灌注桩桩长,单位为m D——超灌长度即灌注桩直径,单位为m n——灌注桩数量 第四条商品混凝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配合比及乞讨要求(1)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达到《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03)规定的等级标准及《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9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2)商品混凝土配合比 1)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国家规范和现行标准中规定,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良好的施工和易性及适宜的塌落度标注,同时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执行JGJ 55-2000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优选材料并进行试配;混凝土拌合物要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含量 3)原材料的品种、产地及标准,见表4-7. 表4-7 原材料的品种、产地及标准

商品混凝土公司管理制度

混凝土企业面临的运营与管理问题 混凝土企业是作为建筑原材料(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供应企业,其运营和管理传统上是粗犷型的。采用传统的手工为主的业务管理方式,或者采用不成熟、不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会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的管理效能低,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空间不大,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困难,企业成本较高,资源利用率低等现象。这些制约产生的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手工作业多,生产效率不高。 ?缺乏沟通机制,信息沟通不畅。 ?部门、岗位之间协调性差,业务流程不科学。 ?业务数据的提取、计算、统计、分析困难、及时性差。 ?重复性消耗多、运行成本高。 ?管理工作量大、辅助工具缺乏。 ?数据资料统计、查询、管理不方便;实时性、及时性不够。 ?企业决策科学依据不足、决策时间长。 ?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无法共享,企业资源浪费。 ?资料准备、生产、归集过程工作量极大,重复性工作多。 ?不能有效地进行多站式、跨地域统一管理。 解决方案 商品砼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协同工作过程,这其中包括以调度、生产、运输、开票为核心的实时性生产经营过程;更有以任务配比、原料试验、试块试验为基础的大量资料准备过程和技术分析评定、资料生成过程;还有以供应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结算部门为主体的原料供应统计、原料成本计算、司车工作量统计、生产供砼统计、往来结算统计、成本利润分析等统计分析过程。其实选择合适的企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是关键!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上,要注重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选择服务商时,必须考虑该服务商的行业经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企业的信誉等。

商品砼供应合同范本

成都市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局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建设工程生产、销售、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要求,甲方采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供应商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预拌(商品)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水泥拌合物。 2.本工程:指本合同范围使用乙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3.本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合同。 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或砂浆。 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款项。 6.不可抗力: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 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自然原因:地震、水灾、旱灾、飓风等;人为及社会因素:战争、政府禁令、政策变更、合同一方当事人停业、歇业、破产清算等。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范围为本工程所用之混凝土,供应总量暂估约为立 方米,若超出此方量部分的单价仍然按本合同执行。 三、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 1、综合单价 (1)以上单价为商品混凝土综合价,包含搅拌、运输、拖泵泵送、税金、试块制作、检验试验、风险等所有费用。如需汽车泵送,泵车单价为元/m3,一次性泵送80m3为一个台班,低于一个台班按实结算;如因乙方拖泵原因,不能立即修复,且工程紧急又不能停工,乙方免费提供汽车泵,直到满足工程需要。 (2)泵送中,润管剂由乙方提供,价格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结合砂浆:M5砂浆按C20单价结算,M7.5砂浆按C25单价结算,1:2.5砂浆元/m3,1:3砂浆元/m3,同等级砂浆单价按当次泵送混凝土的单价结算。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行业施工技术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以下简称工程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b5E2RGbC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工法(以下简称水利工法)的评审和管理,以及工程协会对水利企业工法的开发、应用和备案管理。p1EanqFD 第三条水利工法是指以水利水电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DXDiTa9E 水利工法按专业划分为土建工程、机电与金结工程、其他工程3 个类别。 第四条水利工法按层级分为水利企业工法和水利行业工法。 (一)水利企业工法是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建立了企业工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通过工程实际应用开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方法,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并报工程协会备案。RTCrpUDG 二)水利行业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工程协会组织评 审和公布,报水利部备案。

(三)水利行业工法可优中选优推荐参评国家级工法。第五条工程协会每年定期对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备案管理。水利行业工法原则上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法完成企业有完备的工法管理制度,开发、编制、评审和公布均符合国家、行业和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工法符合国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三)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在水利水电行业有所创新; (四)工法已经过工程实践应用,安全可靠,并得到建设单位认可,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5PCzVD7H 第七条工程协会对申请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进行审核,作出予以备案和不予备案的结论。 第八条水利企业工法备案有效期为十年。 第九条通过备案的水利企业工法,在申报水利行业工法时,不得变更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等信息,但可以补充工法应用证明、关键性技术评价(鉴定)报告等资料。jLBHrnAI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申报水利行业工法应满足以下条件: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开发建设项目,需购买商品混凝土,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甲方将项目的楼建设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承包给乙方。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送货到项目甲方指定楼号处,泵送到指定位置,所产生的电费由甲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商混的供货方式为万结一次帐,(总价款按实际发生量为准)。自供货合同 签订之日起每万为一个批次,第一批次货送到及资料齐全十日内甲方向支付货款的%,(准备第二批次的供货),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的%;四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的%,六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款的%,剩余款项在工程完工后五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2、货款结算时按甲方指定人员在收料单的签字为准。(甲方有权对所供数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 3、上述款项均以转卡为支付方式,根据甲方需求所定价格注明含税价或不含税价,详 情见价格表。

四、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甲方所用商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及材质单等所需资料。 五、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迟延支付或不付,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所需商混的数量应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送货到场,否则乙方按总合同价的%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乙方的运输车辆到达制定现场后,甲方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负责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的安全及顺利进入现场。(正常供货的情况下) 4、因乙方所供商混的质量问题及不能按时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在施工、运输过程中,由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人身事故及财产损失、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混凝土,保证商混的质量,如混凝土质量未达到要求,在接到甲方通知一小时内到现场解决,如因乙方延误或质量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协议,如有违约,所产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201190号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总公司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对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系统工法的开发、推广应用、管理及总公司优秀工法申报、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本办法制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工法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156号)。 第二章工法等级 第六条工法分为国家级工法、省部级工法、企业级工法。总公司优秀工法是总公司推荐铁路建设工程工法和国家级工法的基础和依据。 一级(国家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二级(省部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具有

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三级(企业级):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第三章工法编写 第七条工法的编写原则: 1.工法必须是经过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2.工法编写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3.工法的编写顺序是工法特点、工艺原理在前,最后引用一些典型工程实例加以说明。 第八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类似现有的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九条工法的编写内容及顺序 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意义。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意见、查新结论、专利、标准、工法应用及获奖情况。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码: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九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九冶建设有限公司/基层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业主合同的承包人名称 一致或三方协议中被委托方名称一致) 供应单位:供应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与法人税务主体资格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 (GB/T14902-2012)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预拌混凝土》 标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建设单位: 1.3监理单位: 1.4工程地点: 2、质量技术要求与标准 2.1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砂石需有进厂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水泥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3)外加剂需要有相应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2执行标准: (1)《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 (2)《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5)《自密实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CECS203-2006。 (6)《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1。 (7)《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9)《混凝土防冻剂》JG475-2004。 (1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 (11)《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

商品混凝土公司技术部岗位职责

技术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试验室全面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部委及地方有关的政策 法规,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2.应积极学习新法规、新技术,了解混凝土行业的最新动向和最新技术, 掌握本公司与国内、国际混凝土同行之间的差距,制定技术进步的远期和近期计划工作。 3.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现有生产、技术、质量稳定的前提下,努 力适应搅拌行业的发展趋势,带领技术部积极试用新材料,优化现有配合比;力求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达到节能降耗目标,提高效益新突破。 4.严格监控购进原材料的产品质量,按照公司规定按时对每车进站原材料 进行检验,对于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无条件退货;对于轻微不合格产品可让步接收,并应与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随时追踪了解原材料的质量情况,协助采购部门选择优质产品供应商。 5.为混凝土生产制定科学合理的配合比,应要求技术员随时巡查、严格监 控搅拌楼对配合比的使用情况,生产特殊混凝土,技术部长应亲自进行全程监控。关注出站混凝土的质量情况,确保混凝土的施工性能达标。 6.负责混凝土供应现场施工的各项技术辅导工作,做好与施工单位的技术 交底,向施工单位交待清楚混凝土施工的注意事项,培训我公司员工熟悉现场供应砼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7.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主管领导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和试验工作。经常深入施工或生产现场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者向主管领导汇报。经常检查、总结试验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熟悉工程进展及工程结构,了解顾客对产品的需求、 期望和抱怨,不断提高技术与管理水平。 9.根据检测需要及时添置仪器设备,保证设备的配置及其精度满足检测要 求,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格按检定周期检定计量仪器设备。

什么是施工工法

施工工法专业分类建筑市场标题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省份发布文号建建[1996]163号发文日期 1996-03-22 失效日期生效日期发文部门建设部城市发布说明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建[1996]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总公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自我部以(89)建施字第546号文印发《施工企业实行工法制度的试行管理办法》以来,得到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建筑施工企业的普遍重视和积极响应,工法的编写水平和推广应用有了明显进步。为进一步推动工法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五年来推行工法的实践经验,将原《办法》修订成为《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附: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法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进行技术积累和技术跟踪,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第三条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第四条工法分为国家级(一级)、省(部)级(二级)和企业级(三级)三个等级。企业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国家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省(部)先进水平、有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省(部)级工法;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为企业级工法。第二章工法的编写第五条企业应由分管施工生产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负责推行工法的领导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归口工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承办。第六条企业要根据承建工程任务的特点,制订工法开发与编写的年度计划,由项目领导层组织实施。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工法,应指定专人编写。第七条工法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1.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2.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3.工艺原理:说明本工法工艺核心部分的原理。4.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5.材料: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6.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所必需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合理的数量。7.劳动组织及安全:说明本工法所需工种构成、人员数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采取的具体措施。8.质量要求: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及有关部门,地区颁发的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9.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在质量、工期、成本等方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物工程量和应用效果。一项工法的形成,一般须有三个应用实例。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练,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第三章工法的审定与公布第八条工法的审定工作按工法等级分别由企业和相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审定时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工法审定委员会,评委人数由组织审定单位确定,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保持相对稳定。对个别专业性强的工法,可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参加审定。审定工法时,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申请书

保密 精品项目咨询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X X X X公司 2012年5月 目录

1、总论 2、市场分析 3、建设场地与厂址选择 4、环境保护 5、消防 6、投资估算 7、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1.1.1项目提要

一、项目名称:XXXX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二、承办单位:XXXX公司 三、拟建地方: 四、法人代表:XXXX 五、承办单位概况:XXXX公司成立于XXX年XX月,注册资金XXX万元。下属企业XXXXX。 1.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1.1. 2.1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⑤《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⑥《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渝建〔2011〕331号) ⑦《XXXX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 ⑧XX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XXXX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规划的通知》(丰建发〔2012〕39号文件) ⑨XXXX县XXXX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XX公司设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批复》(XXXX府〔2012〕49号文件) 1.1. 2.2编制原则 ①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趋势确定合理的建设方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XXXX的商品混凝土行

业发展为目的,谋求企业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根据XXXX县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安排。本项目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组织,争创管理一流、产品一流、质量一流,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优质、低耗、低成本、高效益的创优项目。 ③充分利用本公司现有资源、能力,尽可能减少项目的建设投资。 ④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新建项目的要求进行编制。 ⑤坚持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立场和科学态度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适当的评价。 ⑥坚决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措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经营。 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力争经济发展与环境同步,打造成环境友好型企业。 ⑨“节约用地”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努力做到布局合理,并留有发展余地;公用及辅助设施经济实用,努力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与抗风险能力。 第二节项目建设背景理由及项目发展概况 1.2.1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背景 1.2.1.1项目提出的背景 预拌商品混凝土最早出现于欧洲,到20世纪70年代,世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黄金时期,其在混凝土总量中已经占有绝对优势。商品混凝土的产生可以说是混凝土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是混凝土工业走向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标志。目前,商品混凝土在国外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产业。 商品混凝土是水泥作用下的衍生产品,在目前城市建设中应用越来越广泛。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甲方向乙方购买预拌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货期由: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路面工程结束。 四、甲方委托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浇注方式。详下表 五、 结算:混凝土结算以业主给项目部结算量作为结算依据。 付款方式:每月29日,乙方和甲方核对该月已供给甲方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在业主扣除质保金拨付进度款后,5日内向乙方支付实际已使用混凝土货款的60%,

剩余货款在验收后一次付清。 六、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预拌混凝土。(混凝土设计弯拉强度为5.0MPa,弯拉弹性模量为31Gpa) 3、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4、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乙方必须具有生产资质、检测资质和出具检测报告。 5、甲乙双方及监理方三方现场抽取乙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03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 6、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的养护的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对于批量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在混凝土龄期到达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2、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配合比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照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4、在预拌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 5、乙方混凝土到现场后发现坍落度小于规定值时严禁加水,严格控制砂石的含泥量及外加剂用量。

商品混凝土公司成本控制办法

商品混凝土公司成本控制办法 1、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在商品混凝土企业中,材料采购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超过60%,采购人员对企业效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些制度体系不规范的企业采购人员不规范行为甚至违法行为很多,所以商品混凝土企业应制订采购制度: 1.1建立原材料采购计划和审批制度。 生产负责人每天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原材料储备情况确定原材料采购量,并填制采购单报送采购部门。 采购计划由采购部门制订,报送财务部经理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以书面方式通知原材料供货商。对原材料应采取批量采购争取到厂家的批量折扣,按照计划和预算,制定好采购单,确保有效的库存量。我们的采购员应该处理和利用好人际关系,尽量寻求到厂家的关系折扣从而降低采购成本。在运用到关系时应该杜绝贿赂现象的出现,严格抓好有关员工的素质,把好产品入库前的质量、数量关。 1.2建立严格的采购询价报价体系。财务部设立专门的物价员,定期对日常消耗的原辅料进行广泛的市场价格咨询,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对原材料采购的报价进行分析反馈,发现有差异及时督促纠正。对于每天使用的水泥、沙、石、外加剂等原材料,根据市场行情每半个月公开报价一次,并召开定价例会,定价人员由使用部门负责人、采购

员、财务部经理、物价员、库管人员组成,对供应商所提供物品的质量和价格两方面进行公开、公平的选择。对新增设备及大宗设备、零星维修急紧采购的零配件,须附有经批准的采购单才能报帐。 1.3建立严格的采购验货制度。库存管理员、司磅员对原材料采购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数量、质量、标准与计划以及报价,通过严格的验收制度进行把关。对于不需要的超量进货、质量低劣、规格不符及未经批准采购的物品有权拒收,对于价格和数量与采购单上不一致的及时进行纠正;验货结束后库管员要填制验收凭证,验收合格的货物,按采购部提供单价,原材料由生产、施工负责人二次验货,并做记录。对于外地或当地供货商所供的原材料、设备配件,事先与供货商制订好退货或劣质折价收购协议,并由库管及生产部门双方签字确认并报财务部。 1.4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对于商品混凝土企业经常遇到的设备配件损坏应该制订严格的报损制度,报损由生产、施工部门主管上报财务库管,按品名、规格、数量填写报损单,报损需由采购部经理鉴定分析后,签字报损。报损单汇总每天报总经理。 1.5严格控制采购物资的库存量。根据本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经营情况合理设置库存量的上下限,如果库存实现计算机管理可以由计算机自动报警,及时补货。 1.6建立严格的原材料、配件出入库及领用制度。制订严格的库存管理出入库手续,以及各部门原辅料的领用制度。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完整版)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対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简称甲方)供应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 程地址八二、供栓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 土制 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栓在 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n?。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n? S8抗渗加15元/n? S10抗渗

加18元/n?防冻剂加10元/n?早强剂加10元/n?细石磴加10元/n?膨胀剂加10元/n?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n?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图纸含量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 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 5000n?时结算一次且付货 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xxni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 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 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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