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数据流动法律风险防范与规制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许多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
数字经济涵盖了电子商务、数字支付、数据管理、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给传统的法律体系带来了挑战。
为了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法律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法律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的交易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传统的商品销售模式被数字化、网络化和全球化的趋势所取代。
这就带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电子合同认证、纠纷解决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因此,法律需要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进行调整,包括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交易规则、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及消费者的监管等方面。
二、数字支付随着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的不断涌现,传统的金融监管体系也面临挑战。
数字支付的安全性、资金监管、反欺诈等问题成为了当前亟需解决的法律难题。
因此,法律需要对数字支付进行规范和监管,建立完善的支付安全机制、防范支付风险及数据安全等方面。
三、数据管理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了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对数据的管理、使用、保护等问题需要得到有效解决。
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安全审查等都是当前亟需解决的法律难题。
因此,法律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体系,加强对数据的保护,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国际数据管理规则的制定和落实。
四、人工智能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法律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
例如,人工智能在医疗、金融、法律等领域的应用,将引发一系列法律问题,如责任认定、隐私保护、伦理规范等。
因此,法律需要对人工智能的应用进行规制,建立人工智能相关的法律制度,确保其在法治框架下的合理、安全、可控发展。
五、知识产权保护在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网络盗版、侵权抄袭等现象屡禁不止,给创新和创意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法律需要对知识产权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网络版权管理和维权机制的建设,让知识产权在数字经济时代得到更好的保护。
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欧盟GDPR的原旨主义考察

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欧盟GDPR的原旨主义考察一、本文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数据的自由流动与各国的数据保护法律规制之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
这种矛盾在跨境数据流动中尤为突出,如何平衡数据自由流动与数据保护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现象,并以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视角,深入剖析其原旨主义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应用。
我们将对“长臂管辖”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分析其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表现形式。
我们将对GDPR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包括其立法背景、核心原则及主要条款等。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深入探讨GDPR原旨主义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体现,包括其对数据控制者、数据处理者及数据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以及其对跨境数据传输的特别要求等。
通过对GDPR原旨主义的考察,本文旨在揭示欧盟在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立场与态度,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也将对“长臂管辖”现象进行反思,探讨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与促进数据自由流动之间寻求平衡,以推动全球数据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二、欧盟GDPR概述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自2018年5月25日起生效,旨在统一并加强欧盟成员国之间的数据保护法规,为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提供更高标准的保护。
GDPR不仅影响欧盟内部的数据处理活动,还通过其域外效力对全球的数据跨境流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GDPR的核心原则包括数据主体权利保护、数据处理的合法性、透明度和问责制。
它赋予数据主体一系列权利,如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数据可携带权等,并要求数据处理者必须遵循明确和合法的处理目的,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数据跨境流动方面,GDPR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它要求任何向欧盟境内提供服务的非欧盟数据处理者,只要涉及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都必须遵守GDPR的规定。
跨境数据流动安全问题研究报告

跨境数据流动安全问题研究报告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数据交流也越来越频繁和密集。
然而,跨境数据流动安全问题成为困扰人们的一大难题。
本报告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相关利益方提供有益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崛起,跨国企业和机构逐渐意识到数据的重要性。
企业将个人数据视为其中最有价值的资产之一,以进行市场分析、精准营销和业务拓展等。
然而,跨境数据流动伴随着数据隐私和安全的风险。
因此,亟需就跨境数据流动安全问题展开研究。
2. 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现状2.1 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随着大规模数据泄露事件的频发,个人隐私受到了严重侵害。
黑客攻击是导致数据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网络安全威胁不容忽视。
2.2 国家间数据管制与合规不同国家和地区对跨境数据流动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管制和限制,涉及数据安全标准、隐私保护和数据存储等方面。
由此产生的合规挑战给企业带来了困扰。
2.3 数据加密和安全技术数据加密和其他安全技术是保护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的重要手段,但其推广和应用仍存在一定难度。
3. 跨境数据流动安全问题的影响和挑战3.1 隐私权和个人权利跨境数据流动的不安全性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权和个人权利的受损。
在数据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数据可能被第三方非法获取,进而被滥用或商业化。
3.2 商业竞争和创新跨境数据流动的不确定性和安全问题可能妨碍企业间的合作和竞争,抑制创新和技术进步。
某些国家的数据管制限制了企业跨境合作的可能性,限制了行业和全球经济的发展潜力。
4. 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的解决方案4.1 加强跨国合作各国和利益相关方应携手合作,共同制定针对跨境数据流动安全的国际标准和法规,一同应对安全挑战。
4.2 推动技术创新加强技术研发,推进数据加密、安全认证和传输技术的创新,提高数据流动的安全性和可控性。
4.3 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保障机制各国应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安全保护机制,包括加强数据隐私保护、建立数据安全审查制度、完善法律法规等,以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
《论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

《论数据抓取行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资源已经成为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石。
然而,数据抓取行为作为一种新兴的、涉及利益纷争的互联网活动,引发了诸多争议和问题。
这种行为不仅对数据生产者的权益构成了威胁,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因此,如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数据抓取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数据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二、数据抓取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数据抓取行为,指的是利用技术手段自动或半自动地获取、存储、处理、分析网络上的数据信息。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手段,数据抓取行为可分为正当抓取和非正当抓取。
正当抓取通常指的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了实现合理目的而进行的数据抓取;而非正当抓取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数据抓取行为。
三、数据抓取行为的不正当性与法律风险非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往往具有以下不正当性:1. 侵犯知识产权:非法抓取他人的数据信息,特别是具有知识产权的数据资源,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2. 破坏市场竞争秩序: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数据资源,可能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3. 侵犯个人隐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使用个人数据信息,可能侵犯个人隐私权。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非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可能面临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因此,对非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重要性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对于数据抓取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护数据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数据生产者的知识产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防止非正当的数据抓取行为。
2. 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防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数据资源,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3. 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引导数据抓取行为向合法、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促进数据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共享。
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中国方案——以《数据安全法(草案)》为视角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第34卷第2期2021年3月Vol.34No.2Mar.2021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中国方案——以《数据安全法(草案)》为视角陈家宁,张建文(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信息全球化的重要部分,各国都在加紧制定各自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欧盟以立法主导,力图推进单一数字市场;美国利用“长臂管辖”维持数字市场的信息优势;俄罗斯秉承严格的本地化政策,限制数据跨境流动。
然而,全球跨境流动政策并不协调,存在数字霸权主义和本地化过严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我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强调数据流动与国际合作,但仍未缓解我国数据本地化程度过高、国际治理参与度较低的问题。
因此,应当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机构和多元化的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形成内外联动的跨境数据治理机制,同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领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则制定。
[关键词]跨境数据流动;隐私盾协议;数据分级分类;《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志码]A[基金项目]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政府公共数据的公用性实现机制研究”(2019XZXS-032)[作者简介]陈家宁(1995-),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信息法学。
张建文(1977-),男,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民法学、比较私法、信息法学。
跨境数据流动的含义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数据跨越国界的传输、处理与存储;另一种是数据仍在本国境内,但能够被境外主体进行访问。
[1]在信息全球化的时代,数据不仅是新的生产要素,更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产。
数据流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要素,数据的跨境流动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与此相对,也会带来数据安全问题。
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中的域外管辖扩张及应对

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中的域外管辖扩张及应对目录一、内容概述 (1)二、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概述 (1)三、域外管辖扩张背景下的跨境数据流动问题 (3)3.1 域外管辖扩张的定义与特点 (4)3.2 域外管辖扩张对跨境数据流动的影响 (5)四、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域外管辖扩张分析 (7)4.1 国际法律法规关于跨境数据流动的域外管辖规定 (8)4.2 各国实践中的域外管辖扩张趋势与做法 (9)4.3 域外管辖扩张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11)五、应对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域外管辖扩张策略 (12)5.1 完善国内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自我监管 (13)5.2 推动国际合作,共同应对域外管辖扩张 (14)5.3 提高企业合规意识,加强风险管理 (16)六、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中的国际合作路径 (18)七、企业应对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域外管辖扩张策略建议 (19)八、案例分析 (20)九、结论与展望 (21)一、内容概述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跨境数据流动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特征。
跨境数据流动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规制问题。
域外管辖扩张现象尤为突出,对跨境数据流动规制带来了严峻挑战。
本文档旨在探讨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中的域外管辖扩张现象,以及应对之策。
本文首先介绍了跨境数据流动的背景和重要性,阐述了在当前国际形势下,跨境数据流动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重点分析了域外管辖扩张现象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其对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案例,探讨了应对域外管辖扩张的策略。
本文还指出了在应对域外管辖扩张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和研究方向。
通过本文的阐述与分析,旨在帮助读者深入了解跨境数据流动规制中的域外管辖扩张现象,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跨境数据流动中提供法律合规建议,促进国际数据自由流动与合作的健康发展。
二、跨境数据流动规制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跨境数据流动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热点问题。
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障措施

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障措施一、企业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保障措施数据就像企业的小秘密,跨境流动的时候可不能随随便便的,得好好保障它的安全呢。
1. 数据加密把数据加密就像是给数据穿上一层超级铠甲。
企业要使用很厉害的加密算法,像AES这种。
就好比把我们的小秘密用一种只有自己人能看懂的密码写下来,就算数据在跨境的路上被坏蛋瞄到了,他们也只能看到一堆乱码,根本不知道是啥意思。
2. 合规性审查每个国家和地区对数据跨境流动都有自己的规矩。
企业得好好研究这些规矩,看看自己的数据能不能出去,出去要满足啥条件。
就像要去别人家做客,得先知道人家的待客之道一样。
要查看目标国家的数据保护法律是不是和自己国家的相冲突,如果有冲突,得想办法协调或者就先别把数据往那儿送了。
3. 人员安全意识培养企业里的员工可是数据的经手人呀。
要让他们知道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的重要性。
可以搞一些有趣的培训,比如说把数据比作是企业的宝贝,员工是守护宝贝的小卫士。
要是哪个员工不小心把数据泄露了,就像小卫士不小心把宝贝弄丢了一样,那可不行。
培训的时候可以用一些实际的案例,像之前有个企业因为员工被钓鱼邮件骗了,然后数据就被偷走了,这样的例子能让员工印象深刻。
4. 安全技术投入要舍得在安全技术上花钱。
比如设置防火墙,就像给企业的数据城堡建一道高高的城墙,挡住那些不怀好意的网络攻击。
还有入侵检测系统,就像城堡里的小哨兵,一旦有可疑的家伙想偷偷进来,就能及时发现。
而且要不断更新这些技术,因为那些黑客的手段也在不断升级呢。
5. 第三方合作伙伴管理如果企业和第三方合作涉及数据跨境流动,那对这个合作伙伴得好好考察。
看看他们的数据安全措施做得咋样,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爱惜数据。
可以签订很严格的数据安全协议,规定好如果数据在他们那儿出了问题,他们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数据交给一个不靠谱的伙伴。
6. 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企业的数据也有不同的重要性。
把数据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就像把宝贝分成金银铜不同的档次一样。
数字贸易发展面临的风险及其规避措施

2023年8月第26卷第15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Aug.,2023Vol.26,No.15时信息,为社会资本判断是否购买链上企业违约后出资方处置的质押品提供了依据,解决了传统供应链金融中质押品处置难的问题。
5 结束语物联网对农产品出口供应链金融的改造分为设备端和融资端,物联网的接入缓解了信息不对称问题,融资端解决了中小农业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设备端解决了物联网设备成本高昂的问题。
但物联网的应用对传统生产者的认知提出了挑战,信息安全和数据兼容问题也限制了物联网设备在农产品出口供应链金融中的普及应用。
主要参考文献[1]HOFMANN E. Supply chain finance: Some conceptual insights.[M]//R Lasch,C G Janker Logistik Management:Innovative Logistikkonzepte,2005:203-214.[2]宋华. 智慧供应链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9.[3]杨静,王亮.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与区块链融合发展探讨[J].时代经贸,2021(9):8-12.[4]秦立公,吴娇,董津津,袁媛.基于物联网的冷链物流设备管控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8):9942-9945.[5]高苏广,郑曦,杨贤亮.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实践应用及创新策略[J].中国新通信,2022,24(20):89-91.[6]杨晓慧,张国海,姚嘉,廉佶潭,邓玉杰,王新.物联网技术在果园生产中的应用分析[J].中国果树,2023(1):135-140.[7]王子瑜. 农业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测度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21.数字贸易发展面临的风险及其规避措施贾素真(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 平顶山 467000)[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技术已经不断地向各个领域渗透,给全球经济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影响,也对全球数字贸易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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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其所赖以存在的载体数据
之重要性亦随之日显。尤其是,在互联网之下、以共享经济之名,数据变得愈发重要。然而,
静态的数据拥有并不能产生人们所期待的效益,唯有在交易流动中方能凸显数据在现代经济
生活中的作用并促其效益最大化。互联网的发达,为数据的流动和共享带来巨大便利;互联
网的无国界,也为数据的跨境流动提供了可能性。也因为此,与数据流动相关的规制与治理
面临更多挑战,暴露或诱发更多的安全隐患,继而需要国家依法对此予以回应并采取相应措
施付诸实践。
跨境数据流动及其风险
跨境数据流动源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之中,通常被纳入个人数据保护法范畴之内,其目
的在于规范和保护个人数据的跨境传播和使用。遗憾的是,尽管互联网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
发展速度和规模影响今非昔比,在世界范围内也不容忽视,但跨境数据流动至今仍未进入法
制范畴。近来,随着“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推进和实践,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工具和
方法的运用,跨境数据已经超越了个人信息保护范畴,而相继以商业数据、政府数据等形式
出现,因而其作用范围和外部影响也仅非限于个人信息或隐私保护层面,更是上升至商业秘
密、国家安全等高度。
相较于欧盟或美国等发达经济体来说,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层面上的数据法制缺位,关涉
商业秘密或国家安全的商业数据或政府数据方面的法制也一样阙如,从而给跨境数据流动留
了制度借口。
由于跨境数据流动在实践中通常呈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在日常交易或其他活动中所收集
形成的数据跨越国境的传播或处理;另一是虽未跨越国境却可以为第三国经济或非经济主体
访问。当然,无论哪一种情形,相关数据都可能被跨越国境而“分享”,但在缺乏法治约束机
制的情况下,数据跨境流出后不能排斥被滥用的可能并造成消极甚至否定性的外部性问题,
轻则侵犯个人隐私,公司企业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重则泄露国家秘密、诱发意识形态
危机、扰乱社会秩序甚至威胁政权。因此,法治机制的建立和健全对于跨境数据流动的规范
和风险防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跨境数据流动治理及其思路
法治缺位,将会使跨境数据流动失去了规范约束也同样失去相应的制度保障。在经济一
体化和全球化趋势加剧的背景下,表面上的合作和共享实际并不能代替或掩盖国家间紧张与
竞争的关系,其背后仍隐藏着经济利益或政治主张等有形或无形的诉求。因此,具有明显的
主权色彩或国家利益倾向的数据并不是毫无约束、毫无保留地跨境流动,与他国实现“共享”,
或者仅仅是“单向流动”。这不仅冒进,也是冒险的。本国个人信息保护、经济利益保障和国
家安全保卫,要求国家必须依法采取措施对承载着不同利益层次、位阶诉求的数据流动予以
规范和约束,从而达到在保护本国个体、社会和国家利益的同时也能实现数据跨境流动与分
享。
首先,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相关立法,以确立跨境数据流动治理的规范体系。法治国家精
神要求跨境数据流动的规范与约束,须有法可依。科学合理的规范体系,能够为数据跨境流
动提供依据和保障。质言之,经济社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同主体所拥有或掌握的数据关
涉到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等方方面面,也牵涉到作为个体的自然人、作为现代经济细胞
的企业、公权力代表的国家,当然各自权重和影响力有所差异,但皆需要法治提供强有力的
保障。为此,国家理应通过科学立法以明确可跨境流动的数据类型、范畴、处理方式、保护
措施、风险防范等要素和内容,不仅为数据的跨境流动合法与否提供判断依据、增强其行为
的可预见性,也为国家对数据的跨境流动监管提供审查或执法依据、确保数据分享的安全性。
但值得警惕的是,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的相关立法并非就是要求国家立法机关或相关主管
部门不断制定或出台法律法规,形成极其丰富的文本依据。相反,跨境数据流动规范体系的
建设,须先对既有的规范体系作相应的评估,以检验和确认诸如民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能
否通过解释等法运用技术一定程度上消解规范供给不足的缺口;并在此基础上,对诸如可跨
境流动的数据类型范畴、条件要求等方面在后继的《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甚至
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中予以拾遗补缺,以构建合理而完备的跨境数据流动规
范体系。但这种规范体系并不是要局限于传统的民法、行政法或刑法等部门法思维,而是要
以上至宪法下至部门规章、国内法国际法并举的思维方式而展开和塑造。
其次,积极参与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规则制定,以保障跨境数据流动的可持续性。诚然,
互联网无国界,但数据却有主权归属。因此,数据的跨境流通不仅要受内国法的约束和影响,
更应在国际化背景下培养和拥有国际法意识,在积极主张或包含本国内利益的同时,也要通
过谈判、商谈等方式积极组织参与、主导负责跨境数据流动的多层次合作协议或规则,以保
障数据跨境流动的可能性、可行性和公平性。
目前,尽管诸如欧盟等地区或国家对跨境数据流动实施了积极监管,但就全球范围内来
说尚未形成统一的国际规则或条约规范,因此,我国应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网络空间规则的
制定,多层次、多方位地推进形成跨境数据流动管理机制,从而不断提升我国互联网治理能
力和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水平。具体实践中,不妨首推双边数据流动规则或协议的谈判,但
这种形式的谈判并不要求谈判双方形成相对独立的跨境数据流动协议,而是在进行双边贸易
协定、自由贸易协议等谈判中予以提及和商定。
此外,中国还应积极利用诸如博鳌论坛、亚洲基础设施开发银行、金砖国家、“一带一路”
战略等之便在开展跨境数据流动的区域性合作协议或规则谈判,以增强中国在此领域的话语
权。当然,在恰当的时候,中国通过诸如g20峰会等国际场合或机会推进包含跨境数据流动
等内容的经济类多变合作协议或机制谈判。因此,中国通过多层次国际规则的谈判或构建,
树立与互联网、数据等方面优势地位相匹配的国际大国形象,不仅可以维护国内利益,也可
以合理保证跨境数据流动的国际合作与可持续性。
另外,在构建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同时,应积极构建合理的实施机制,以确保上述规则能
够发挥切实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程序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合理的规范体系需要有健全
的实施机制和程序机制与其相匹配,从而力求实现规范制定初衷。由于跨境数据流动,不仅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隶维护,还包括国家安全保障、意识形态建设等问题,客观上
就要求能有一个专业而又高效的主管机构,并配给其相应的执法权。依此,主管机构能够对
跨境数据流动作出相应的评估、许可或者禁止等裁判,或者处理与他国谈判、合作等事务,
以维护个人信息、商业利益和国家安全。在构建主动执法的主管机构同时,也不应忽视对因
跨境数据流动可能引发相关纠纷或矛盾的处理。这实际上就客观上要求,国家设置或完善跨
境数据流动纠纷解决机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司法裁判,还应针对跨境数据流动纠纷的特
点积极推进或塑造相应的仲裁机制,以为相关当事方提供多元而有效的解决机制。
众所周知,跨境数据流动是互联网环境下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话题或课题,值得研究,但
其难度不言而喻。实践中,倘若能够切实有效地实现和保障数据的跨境流动,不仅需要通过
内国法、国际规则的建立来予以构造和完善,更需要国家彼此间能够减少敌对态度而持包容
之心客观平等地对待和处理相互之间的数据流动问题。也唯有此,跨境数据流动方有实现的
可能性,也才能获得可持续性的保障;否则,也只是,学者或平民百姓的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