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互联网+旅游:全域旅游“一机游”智慧旅游平台解决方案

01
旅游+ 宣传
旅游+宣传
讲好故事,用好旅游名片,连接情感(讲 什么,给谁讲,如何讲)
旅游+ 产业
03
02
旅游+ 服务
旅游+服务
解决痛点,提升体验,数据化和智慧 化是发展趋势
“一机游”云服务平台总体设计
一个平台
“一机游”云服务平台
面向游客 为游客打造“一机游”新体验 推动游客从传统旅游消费方式向现代旅游消费方式转变
“一机游” 目的地宣传营销
“一机游” 旅业认证监管
旅业服务系统 游客服务系统
大数据应用管理系统 旅游大数据应用中心
旅游领导子系统
资讯站群系统 电子商务系统 旅游APP/小程序、微信公众号
行业认证监管系统 旅业电子认证系统
自有系统
视屏/客流/电子商务 景区视屏/行业管理
数量采集
标准化接口API
公共服务 资源数据库
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题,以推动全域旅游 发展为主线”。 国家出台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指明了建设方向,其中旅游业 智慧化建设为其中重点建设内容。
“美丽中国-全域旅游年”的推出,将“全域旅游”的理念推向了全国 首批全域旅游示范省7个,海南、宁夏、河北、山东、贵州、陕西、浙江 各省相继推出十三五规划、全域旅游示范省创建实施方案、创建工作指导意见与指南
理实施办法》 • 《西安市全域旅游发展实施规划》 • 《洛阳市全域旅游发展实施规划》 • 《酒泉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长治市全域旅游规划》 • 《南宁市全域旅游总规划》 • 《中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 《济源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 《青岛市全域旅游规划纲要》 • 《河源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赣交运输字〔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现将《江西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1月12日江西省道路运输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工作,保障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政府监管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及联网联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16年第55号令)、《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交运发〔2016〕160号)及《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备案管理办法》,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营运车辆是指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农村客运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在本省备案并从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的社会化动态监控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筹负责全省服务商的考核评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要求做好辖区内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商综合评价考核工作。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服务商技术考核内容包括:平台连通率、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卫星定位漂移车辆率,数据参考范围标准详见附件1表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7•【字号】长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长政办发〔2021〕7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关于促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7日关于促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吉林省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23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白山市道路客运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1〕1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全力推进全域公交建设,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出行条件,促进城乡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战略、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创新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目标,以满足道路客运市场需求为切入点,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水平,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

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图文直播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营销的商业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
本办法所称直播间运营者,是指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人员,是指在网络直播营销中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个人。
本办法所称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是指为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等的专门机构。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平台内经营者”定义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直播营销平台第五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浦建委住保〔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各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单位:根据《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沪住建规范联〔2022〕3号)以及《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网签备案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相适应的高水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保租房”),构建形成“规范租赁、优质服务、安全使用、高效治理、严格监管”的浦东新区保租房标杆样板,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聚焦规范优质、打造高水平运营(一)严格执行准入资格审核保租房的出租单位是准入资格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出租单位应认真规范执行准入条件,严格落实线上、线下审核流程,1-2个工作日内完成“随申办”申请资格审核,3-5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路径申请资格审核。
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对新申请及续租对象应当全部开展准入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续租对象,应当及时予以清退。
建立电子化审核资料“一户一档”,确保资格审核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
(二)全面依托信息化管理出租单位应当通过新区保租房信息化平台开展信息维护、价格申报、报表统计、日查上报等工作,并积极与市、区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流程互通。
已完成项目备案的保租房必须纳入上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并逐步上线“随申办”平台。
所有保租房项目必须在市保租房业务审核系统内进行合同网签并完成备案,新供应项目3个月内、已供应项目1年内,网签备案率应达到10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1.12.22•【字号】渝人社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规范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抓好组织落实。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政策扶持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六章附则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规范重庆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及管理工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服务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按照“集聚产业、培育市场、孵化企业、服务人才”的功能定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与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园区。
2020.01.02+北京全真模拟5+马姜楠+(讲义%2B笔记)

北京全真模拟5(讲义+笔记)主讲教师:马姜楠授课时间:2020.01.02粉笔公考·官方微信1.在新媒体运营环境之下,政务新媒体正逐渐走入公众视野,但是运营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很多政务平台被迫关闭,对此你怎么看?2.现在各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出了很多新的服务方式,比如自动办理设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但是也随之出现了人手不足、人员分配不均等情况,领导让你就此做一个调查,你准备怎么做?3.在工作中,你和同事小王关系还不错,你文笔好,但是表达能力不强。
每次小王都拿你的方案向领导汇报工作,身边人说小王抢你的功劳,你会怎么做?4.群众到你单位反映问题,此事不在你的职责范围,但是处理该问题的同事不在,于是你记录了下来。
本来打算告诉同事,但过后你却忘记了,随后群众又来上访并且埋怨了你的同事,请问你会怎么办?1.在新媒体运营环境之下,政务新媒体正逐渐走入公众视野,但是运营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很多政务平台被迫关闭,对此你怎么看?【解读】1.审题:(1)给了一个具体的现象,问如何看,是社会现象题,围绕的现象是题干中给的信息,政务新媒体正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却由于出现了一些问题导致被迫关闭,从不在大众视野,到走入大众视野,之后一些媒体离开了公共视野,围绕进入、出去两个环节进行分析。
(2)分析:①“政务新媒体正逐渐走入公众视野”:很多政务媒体走入公众视野,对很多主体有好处,是走向的过程,有存在的道理,可以分析走向公众视野的好处。
②“但是运营效果不尽如人意,导致很多政务平台被迫关闭”:“但”表转折,由于效果不佳,让你做一件事,分析做得不好的原因,危害比较大,可以考虑为何运营效果不尽如人意。
(3)当下很好的环境下,看到政务平台被迫关闭,要思考让政务平台重新走入公众视野,在公众视野中的新媒体要发挥自身力量,提出解决办法,有效化解当下的难题,让新媒体运营做得更好,给出解决之策。
(4)框架:表达态度,分析好处、原因,给出化解困境的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黑政办规〔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3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10日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的应用和管理,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体化平台在提供政务服务过程中开展电子证照目录汇聚、证照标准化、签发与使用、维护与安全等相关活动,以及为纳入政府管理体系的社会机构提供用证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证照,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单位),在履行政务管理职责和提供政务服务中制发的各类证件、证明、执照、牌照、批文等,能够证明资格或者权利的结果信息凭证类数据文件。
第四条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应当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通过一体化平台及其移动端提交电子证照的,不得要求提交纸质证照。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是全省电子证照综合管理部门,依据电子证照国家标准,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全省电子证照的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省级电子证照、共享服务、资源库等系统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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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政府官方新媒体是政务公开、服务干群的重要载体,是
密切联系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政府形
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
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
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
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或下
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
号、头条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
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
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 新媒体的开通。***禁止任何个人以***及所属各
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 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
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
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
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报***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
申请认证。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
2
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
备案。
第五条 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
11月份必须按照***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进行年度审核
检查。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
行,须及时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帐号。
第六条 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
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
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新媒体建设管理单
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
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
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
工作。
第三章 信息发布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
媒体内容的搜集、整理、编辑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 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各类政务、宣传教育、服务信息、重要事项和行业
动态;
(2)政府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等;
(3)经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
(4)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 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
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风趣,多运用网络
3
语言,生活语言,发布信息尽量达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 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由信息
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
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
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
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十一条 信息发布平率1-3天发布一次为基础,并根据
根据各部门工作情况和宣传需要调整。
第十二条 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
位、部门应及时回复。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 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 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
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四条 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
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
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
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
附件1
新媒体平台申请表
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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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类型(选填
微信、头条号、
微博或移动客
户端)
主办单位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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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管理员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QQ号码 微信号
新媒体平台
申请说明
5
附件2
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
填写时间:
名称 平台类型(选填微信、头条号、微博或移动客户端)
账号ID
主办单位 创建时间
关注人数 二维码
负责人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管理员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QQ号码 微信号
新媒体平
台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