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劳务分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劳务分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2

劳务分包商管理规定(试行)

一、劳务分包商的选定

(一)劳务分包商入围条件(需同时具备)

1、报名人需是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需委派1 名代表作为参与报名及与福州市坊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XXXX)业务往来的唯一授权人;

(2)需委派不少于1 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分包项目管理(需具备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施工管理类证书);

(3)需委派不少于5 名获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的施工技术人员及不少于8 名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以上人员可重复);

(4)需委派不少于5 名经文物部门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泥水工、木工等工匠及不少于9 名经建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

2、鉴于古建筑施工特殊性,报名的劳务资质企业必须有具备福建省古建筑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古建企业)为其提供

技术支持和经济责任担保,且该古建筑公司必须近三年内完成的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文物损坏或人员伤亡的重大责任事故,未受过行政处罚。

3、参加报名的劳务资质企业及为其提供担保的古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4、参加报名的劳务资质企业拟派遣的劳务人员需提供近6 个月

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可由提供担保的古建企业提供)。

5、劳务资质企业需提供古建企业为其承包的工程项目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的承诺书;同时,应提供古建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所委派技术人员相关劳务合同。

(二)选定步骤和程序

由福州市XXXX保护开发有限公司(下称XXXX公司)的招标领导小组对参加报名的劳务资质企业进行审核选取,本次共选取6 家,流程如下:

(1 )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筛选;

(2)通知初筛合格的所有劳务资质企业进行答疑;

(3 )对初筛合格的所有劳务资质企业进行随机抽取6 家作为XXXX选定入围劳务分包企业;

(4)符合条件的选定入围劳务资质企业名录在XXXX公司官网

公示;

(5)公示期满,选定入围劳务资质企业需向XXXX 缴交风险保

证金人民币10 万元,并签订劳务分包合作合同。

(三)合作年限和工作分配

1、合作模式与年限

XXXX与入围劳务资质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作合同期限为 2 年。

2、工作分配

对所有入围的劳务资质企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分配工作任务。

由XXXX公司企业管理部、内审监察室、计财部、综合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抽签过程进行监督监察。

由XXXX与获取工作任务的劳务资质企业签订相应《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

二、权利与义务

XXXX与劳务资质企业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劳务资质企业需指派一位代表作为与XXXX业务往来的具体负责人,责任约定如下:

(一)XXXX负责事项:

1、向劳务资质企业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一标五规范" 以及市、区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2、加强对相应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 坚持安全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严格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监督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 确保认识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整改到位、追究到位。从公司到项目部、施工劳务资质企业、生产工人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 技术、技能的培训教育, 纠正和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监督和制止酒后作业。

3、严格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制度,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4、及时贯彻落实现行有关的规定和技术措施, 认真做好职工的三级教育, 全面落实技术交底制度。

5、强化建筑安全防护用具管理, 严格实行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备案制度, 杜绝假冒伪劣防护用具进入施工现场。

6、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部署, 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推进施工现场向标准化、规范化、景观化发展。深入开展" 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 活动。

7、劳务资质企业按照工程进度提前列出书面材料需求计划,XXXX应协助做好部分主要材料(三大材)的供给工作。

8、按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 若劳务资质企业达不到工程形象、进度规定的要求,XXXX 有权暂停工程款支付, 待整改完成后继续支付。

9、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负责工程周期性检查, 协助劳务资质企业搞好工程验收及质量、安全大检查。

10、对施工现场进行综合性管理, 特别加强安全管理力度, 杜绝

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二)劳务资质企业负责事项: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 一标五规范

", 以及市、区现行有效的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认真落实公

司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2、加强管理, 坚持安全生产"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 确保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管理,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加强管理人员、职工安全生产及技术和技能的培训教育,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杜绝酒后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 全面落实执行技术交底及措施, 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教育工作。

4、确保建筑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正确、到位。

5、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工作部署, 推进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深入到" 做文明建筑工人、创文明建筑工地"活动中去。

6、加强安全施工, 抓好工程质量的管理,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保证工程进度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

7、劳务资质企业必须服从XXXX的领导和管理, 执行XXXX的规章制度, 严格履行与XXXX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义务。

8、应认真配合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对整改不彻底或屡教不改者,XXXX 有权根据相应考评标准进行处罚。

9、施工期间, 劳务资质企业应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爱护集体财产, 如非因XXXX或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人身财产损失, 全部由劳务资质企业承担最终经济损失及一切责任并由担保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10、在施工期间, 因劳务资质企业原因而造成的材料浪费、机械

损坏等直接经济损失, 均由劳务资质企业承担。若因工程质量不合格

导致XXXX承担相应赔偿责任,XXXX有权要求劳务资质企业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并由担保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11、在项目开工前,劳务资质企业应当为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与工程管理、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购买年度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12、若非因XXXX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劳务资质企业应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此严重影响XXXX的社会声誉或被上级机关处罚时,XXXX有权据此对劳务公司进行相应处罚。

三、工程施工管理

1、工程项目启动后,项目管理人员组建按《福建省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备,在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下,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2、项目经理是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报上一级企业审批,负责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按省、市有关规定和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实施运行;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方面统一指挥、调度、检查和监督。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项目经理的权利义务。项目经理的主要管理职责是:

⑴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⑵制定

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⑶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⑷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的管理目标;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实行动态管理;⑹协调建设各参与方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解决项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⑺负责项目工程款支付的审批,按公司签订的各项合同合理安排支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

⑻办理技术、经济资料签证,填报各类报表资料,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竣工结算工作;

(9) 按公司的规定负责项目部公章的使用管理。

3、劳务资质企业具体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支持并服从项目经理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与唯一授权人签订《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明确项目经济责任人的权利义务,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⑴负责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施工成本的具体实施,并做好后勤生活保障、值班保卫等工作;

⑵负责组织材料、施工设备、劳务队伍等生产资源的保证供应;

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社会关系;⑷负责筹措资金保证工程

正常施工;⑸负责具体办理工程预决算工作;

⑹负责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回收工程资金。

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坚持“救人为先、科学救急”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组,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和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报告、统计、处理。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并立即向公司、集团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初步直接经济损失)

五、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考评方法为培育讲诚信、有实力的长期合作劳务资质企业,淘汰信誉差、实力弱的不良施工劳务资质企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劳务资质企业准入准出机制有序推进,要求对劳务资质企业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一)评分管理办法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综合评定、鼓励先进”的原则,每半年一次,对劳务资质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如2 年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 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 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 职责 3.1 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 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

商招投标工作; b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相关责任部门 3.3.1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 2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 1 . 1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 2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 4. 1. 3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 1 . 4评价内容: a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33495

目录 一、管理依据 (2) 二、劳务管理目的 (2)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3)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3)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3)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4)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6)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7)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8)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8) 2、劳务用工管理 (9)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9) 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0) 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0)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xxx项目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队伍以下简称劳务队 一、十个项目工作程序 1、钢筋提料程序 劳务队根据施工实际需求,提出钢筋采购需求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使用部位、需求时间等),按照项目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留底,上报工程部专人(孙强)审核,审核后由工程部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采购; 2、商砼计划程序 工序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专人用书面形式将计划开始浇筑时间、大概完成时间、施工具体部位、标号、工程量、浇筑方式(地泵或汽泵)、坍落度要求、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以项目部规定的统一的格式(后附)报生产经理李春玉,生产经理协调工程部审核签字后提前一天上报搅拌站准备; 3、安装材料计划程序 劳务队需将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劳务扩大分包合同交各专业安装班组审阅,安装班组计划材料必须根据劳务扩大分包规定的需总包采购的安装材料(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灯具、开关、插座、风机类、管材、管件(不含支架卡子等)、暖气、各种箱体、卫生洁具),其余安装材料由劳务公司自行采购,材料计划报到工程部(专业须分开计划,并在备注栏注明强电、弱电、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审核,工程部据图纸计算,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签字统一报采购部;4、钢筋及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钢筋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孙强负责根据钢筋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并根据两劳务需用钢筋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5、安装材料进场程序 安装材料进场后由生产经理统一协调,两劳务队配合卸料场地、卸车等事项,水电专人根据采购计划统一分配数量,库管员清点数量后统一入库,然后根据两劳务需用数量及时出库并由专人签字存根; 6、取样送检程序 钢筋到场后,工程部进行质量验收(包括合格证、材质单等)并安排资料员收集齐全钢筋合格证明资料(包括铁牌),资料员通知监理现场见证安排劳务队根据规定取样,资料员填写见证取样单统一送检,合格由资料员报验后方可使用;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全文】 一、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维护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包括三个层次:公司、项目部和具有专业资质的劳务公司(或自然人劳务队伍)。 三、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的管理,以科学合理的劳务分包管理方式,建立良性循环的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总合同。 四、公司负责劳务分包的审批,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全面履行。 五、凡是公司自己经营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一、公司成本管理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具体实施。 二、由成本管理部具体办理劳务分包方资质、业绩等审核、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劳务市场指导单价发布和合格劳务供方名单发布等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三、由成本管理部指导监督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招标(议标)工作;参与5万元以上及特殊工程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议标)。

一、确定劳务分包队伍的方法为:“项目部自行组织招标、自行议标,公司组织招标、议标、”等方式。 二、公司或项目部经招标(议标)或其他方式拟定劳务分包队伍后,由项目部拟稿劳务分包合同,经公司审批同意后(见《劳务分包合同审批意见表》),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三、与劳务分包方商谈劳务分包单价时,单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小型机械费、部分辅材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并在结算时按规定比例进行划分。 四、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双方签字并盖项目部公章方可有效。 五、如不按以上规定执行,公司财务管理部不予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并根据违规合同金额的1%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劳务分包工作流程:组织招标或议标→拟定分包方→公司批准→签订分包合同→备案。 二、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优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中选取(包括自然人劳务队伍),也可从具备相应资质及业绩的劳务公司中选取。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应于15日内进行备案。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各项目部劳资员或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公司自有职工)向公司成本管理部申请办理。

中铁一局集团 公司—《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办法》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管理,规避企业用工风险,建立和谐有序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确保企业施工生产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对加强作业层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公司项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1.2集团公司各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务用工关系的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及所属劳务人员、劳务派遣人员适用本办法。 1.3本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企业为完成施工生产目标,通过与合法分包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作业层实体,下同)签订分包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含劳务基地,下同)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且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其派往我方单位(项目部)施工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一种企业间接用工形式。 1.4 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有清晰、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禁止使用无明确劳动关系的劳务人员。 1.5 各单位对分包企业、劳务派遣公司等外部劳务组织应坚

持以引导、培育、规范、共赢的原则加以开发,积极打造和谐、有序、高效的外部劳动力资源使用环境。对劳务人员管理应坚持“政治上平等,生活上关心,感情上投入,工作上要求,利益上双赢”的原则,充分调动劳务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劳务用工和谐有序的管控。 1.6 集团公司实行劳务分包企业准入登记制度。集团公司成本管理部是劳务分包企业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分包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审查、分包管理、考核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发布合格分包方名录,并依据“项目管理标准”、“劳务分包方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日常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指定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1.7 集团公司对劳务派遣企业实行准入登记制度。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劳务派遣企业的准入登记,进行劳务派遣企业的资质审查、发布合格劳务派遣企业名录。指导、监督各子(分)公司使用的劳务派遣企业的日常管理,各子(分)公司应指定本单位相关部门,负责此项业务。 1.8 各单位使用的劳务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术技能满足现场施工生产需要。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我公司以《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暂行办法》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如下: 一、目的 根据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 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确保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劳务供方在施工过程中,满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且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三、职责 公司各个相关部门负责劳务供方的评价、选择、管理、验证; 监督检查工程项目部的劳务供方的管理工作; 劳务供方的入场教育和日常管理等。 1、工程部门 1.1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1.2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1.3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 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1.4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1.5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2、合约部门 2.1 根据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

作; 2.2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2.3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 、相关责任部门 3.1 技术质量部门: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2 财务部门: 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3 项目部: 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四、管理内容与要求 1、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 1.3 评价小组: 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1.4 评价内容: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2020年(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管理 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1.0.1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1.0.3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2.0.1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2.0.2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2.0.2: 图2.0.2 组织体系 3 职责 3.0.1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

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3.0.2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必须根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制定 一、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劳务分包合同发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发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企业或个人。 二、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印章。 四、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谈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定程序,材料保管 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的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想不负责任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只能够明确约定的内容。五、本市推行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是 定的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六、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包括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 采购内容。劳务分包合同可规定低值易耗材料由劳务分包企业采购。 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得包括维修保证金的内容。 七、发包人、承包人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计算方式时,可以选择固定合同价款、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工种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四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_secret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b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 相关责任部门 3.3.1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2 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 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

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4.1.3 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1.4 评价内容: a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e 要考虑其环境行为能力。 上述评价应做好记录(R-01),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工程部门妥善保存。 4.1.5 评价方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考察或座谈等形式。 4.1.6 当业主合同对分包商有质量体系要求时,应首先选择已被证实其质量体系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需要从未被证实的分包商中选择时,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参照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CCEF/QSP/T08-2002)?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应存入分包商档案。 4.1.7 工程部门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内容包括: a 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b 劳务分包商评价表(R-01); c 劳务分包商履历表(R-03); d 劳务分包商审核报告(业主有要求时)。 4.1.8本公司试验室无能力完成的试(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工程等)、未设立本公司试验室的区域公司、外地施工项目的检验/检测和试验须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或权威检测机构承担,对其资质能力的评价,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评价,公司/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外地项目由项目经理审批,填写评价表(R-01),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保存至工程竣工交付后自动失效。 4.1.9 合格分包商档案由工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其评价表保存三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 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

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需要提供发票的,按财务要求提供发票或完税证明,提供工资单的,按照实际出勤工人的名单提供签字完整真实的工资单。 第五章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填报“进场劳务人员登记表”,并附劳务操作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上报公司项目部,有项目部统一办理工作证,并以此信息作为考勤的依据,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项目部配备专职统计员或设电子考勤设备,集中搜集劳务出勤资料,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提供的工资单与项目部考勤人员一致。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持证戴牌上岗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验收后应出具验收证明)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劳务分包人现场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相应的生产操作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劳务分包人全部作业人员持有资格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 100%。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文件 *****字〔2018〕19号 关于印发《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部门: 现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 2018年1月1日*********建筑工程公司2018年1月1日印发

附件 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3.工作职责 3.1主管副总经理 3.1.1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3.1.2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3.2工程部 3.2.1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3.2.2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3.2.3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3 安全环保部 3.3.1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3.2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3.4各部门及项目经理部 3.4.1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分包合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 3.4.2负责对工程、劳务分包方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审核批准工程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 3.4.3负责评价并确认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3.4.4 负责验证工程分包方的主要材料、自带设备和设施的质量及完好情况; 3.4.5 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的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负责工程、劳务分包方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填写供方反馈意见表报工程部; 3.4.6 负责按相关标准对工程分包项目进行验收。 3.4.7专人跟踪分包单位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工人工资不发生克扣、推迟发放等情况,杜绝出现集体讨薪事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3、建立分包管理体系,制定分包管理办法。 4、组织各工区制定“劳务分包商业务实施方案”,包括分包商的选择方案、分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分包方式、分包合同期限、用工培训计划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确保分包方案的可行性。 6、监督、指导各工区对分包商的评审并上报劳务分包商合格名册及黑名单。 第九条工区为分包商管理的执行层,负责分包商使用及日常管理,主要职责是 : 1、落实上级分包商管理规定,制定项目分包商管理细则。 2、编报劳务分包商使用计划,拟定项目劳务分包方案。 3、负责对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标,谈判、合同评审、签订和执行,履行合同及结算等(报批程序)。 4、定期对分包商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部、工程公司上报评价结果及评价资料。 第十条应接受发包人对分包管理的检查监督。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分包,出现质量安全严重后果的分包,以及管理失控的分包,坚决接受发包人的指令并遵照执行。(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清退分包人,并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章劳务分包许可 第十一条禁止将核心业务分包,禁止转包工程,禁止违法分包工程。

劳务管理、分包管理制度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 为加强、规范分包商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由单纯生产型向组织管理型企业发展,减少在分包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从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期等环节对分包商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程序及流程,如图所示: 二、分包商的资格审查和评审 1、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分包商资格审查制度,未经资格审查或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分包商不得使用。 2、分包商使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公司分包商的选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如需选用新的分包商,应先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方可使用。 3、对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分包商,公司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资格审

查,审查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清除出合格供方名录,不得使用。 4、分包商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发现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应及时纠正,确实不能胜任分包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合同,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5、公司制定分包商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对分包商资格、施工人员能力、技术人员状况、机械设备状况、资金支付能力以及以往施工工程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6、分包商应具备法人资格或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7、分包商资格审查程序:由分包商提出申请,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表”,用人单位(分公司、项目部、驻外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分包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分包商实际情况是否与审查表相符,以往施工业绩、专业能力或在建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上能否达到公司要求,施工人员配备结构是否合理,施工机械、资金支付能力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法律诉讼,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现象,不得录用在审查表中弄虚作假或经实地考察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分包商。经初审合格的分包商报公司批准后交公司合约管理部备案。考察单位对分包商的考察真实性负责。公司相关部室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分包商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年度合格供方名录下达各使用单位。分公司、项目部和驻外分公司违规使用合格供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经查实给予单位负责人2000元罚款,并责令对分包单位进行考察评审,经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2004年第124号令)、《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和《工资支付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适用本规定。 规定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规定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经营管理部是本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的 监督主管部门,各区域公司人事部依据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劳务分包管理的监督工作。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情 况进行督导。各区域公司经营部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见第三章发包与承包。

第五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闻负责对全公司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各区域公司负责辖区内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的管理工作,具体应做好: 1.监管辖区内注册的总承包项目、专业承包项目和劳务企业保证金的缴存和使用; 2.监管本辖区在施项目预储账户的设立和使用; 3.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本辖区在施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的书面材料,即:《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同时网络审核(点击)项目部的填报信息; 6.做好日常检查和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总承包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项目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精编版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建筑劳务分包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混凝土、、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并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档案副本备查。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经理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第七条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生产操作(作业)人员2008年6月底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0%,到2009年全部达到持证上岗率100%。 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项目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能更好的衔接,加速工程施工进度的同时提高工程的质量;使工程带给各方的利润最大化,特拟定该管理办法。 一、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门: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兼作质检员、现场安全员、现场资料员、现场材料员、现场保卫人员。 二、工程材料的采购: 1、材料员在项目部只对项目经理负责。 1、公司提供机械设备的采购:(1)由现场施工员提前根据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结合施工现场统计出需要采购的机械设备清单。(2)上报项目经理审核。(3)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项目经理。(4)由项目经理将审核批准的机械设备清单交现场材料员进行采购、进场、进出库。 2、公司提供工程建筑主要材料的采购:(1)由现场施工员及各分包班主分别统计出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清单。(2)施工员复查分包班主的清单,上报项目经理审核。(3)由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项目经理。(5)由项目经理将审核批准的工程材料采购清单交现场材料员进行采购、进场、进出库。

三、劳务分包班主分项:1、人工挖孔桩;2、外脚手架;3、模板;4、钢筋;5、混凝土;6、砌筑工程;7、内、外抹灰;8、内、外墙涂料; 9、水电;10、消防等。 四、与各班主的劳务合同及管理: 1、各班主进场前应签订好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内明确施工内容、付款方式、工程质量要求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 2、在施工中对于项目部提出的质量及安全隐患问题各班主应及时整改,如不服从项目部安排的项目部可以对班主进行罚款以示惩戒,罚款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在工程款拨付时各班主的拨款申请表必须要取得现场施工员及安全员的签字才能生效。便于施工员及安全员在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 4、孔桩、模板、钢筋、混凝土等班主应自行配备及保管各自专业施工所需的一切施工机具。比如加工钢筋的调直机、浇筑混凝土的振动棒、加工模板的电锯等机具。 5、各班主进场后项目部及时组织其签订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每周组织工人集体训导普及基本安全知识;各班主每天上工前应对工人念叨各项基本安全知识。 6、及时收集进场的工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保险。 7、施工员应每天检查每个孔桩的开挖情况,以免工人超挖。在孔桩挖至持力层后施工员必须亲自下井检查合格性。 8、施工员确认独立基础、孔桩挖至设计要求深度后,及时记录好开挖深度,交资料员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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