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红色通缉令
海外追逃:归案的和未回的

海外追逃:归案的和未回的作者: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02期2015年,是一个注定会被载入海外追赃追逃史册的年份。
据报道,截至2015年11月底,“天网行动”共追回外逃人员863人,其中,从境外追回738人,追赃12亿元;在国内抓获偷潜回国人员125人,首次实现追回人员超过外逃人员数量,初步遏制了外逃蔓延势头。
赴美追逃取得突破现年64岁的黄玉荣是首个从美国主动回国投案的“百名紅通”人员。
黄名列“天网行动”百名红色通缉令名单(以下简称“百名红通”)第4位,曾任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河南省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于2002年8月潜逃美国。
黄玉荣还有一个身份——原河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石发亮的妻子。
在石发亮2002年被“双规”前,黄预感要出事,提前办理了各种手续,潜逃美国。
经查明,石发亮任河南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单独或伙同黄玉荣收受贿赂1900余万元。
2005年石发亮已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4年12月,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反腐败工作组将黄玉荣案确定为中美重点合作案件之一,2015年4月,又将其列入“百人红通”名单之中。
最终,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规劝其自首。
观察人士认为,一个逃亡美国13年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能够回国投案自首,不仅体现了追逃工作人员所做的努力,还彰显了反腐的决心与力度。
在中国海外追逃史上,欧美发达国家“拒不配合”的态度,一直是绕不过去的“痛点”。
以美国为例,虽然近年来偶有因具体个案达成的合作,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但是因为两国间没有引渡条约,且存在意识形态、法律制度和其他方面的差异,美国始终对中国提出的绝大部分追逃要求置之不理。
突破始于中共十八大之后。
2014年12月5日,西方各大主流媒体报道称:中国政府向美国方面递交了一份“外逃贪官”名单,名单上列出的人数超过了100人。
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新加坡出狱当天被遣返回国

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新加坡出狱当天被遣返回国(图)昨日,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记者陈晔华摄原标题:“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李华波遣返回国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潜逃新加坡4年;检察机关依法对其宣布逮捕并交付执行新京报讯(记者张媛)昨日下午3时29分,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
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上的2号疑犯,号码为A-1256/2-2011。
赃款用于赌博等昨日下午4时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
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其押解回江西。
据最高检通报,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
2011年1月,李华波潜逃至新加坡。
部分赃款已追回今年1月,新加坡总检察署已将新加坡法庭终审判决李华波犯“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所没收的18.2万新元赃款,直接汇给鄱阳县财政局。
经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请,3月3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华波违法所得没收案作出一审裁定,认定被李华波转移到新加坡的2900多万元公款,均系李华波的违法所得,依法均应予以没收。
最高检表示,李华波归案后,检察机关将对其依法讯问,进一步完善证据,侦查终结后对其提起公诉。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
4月25日,“百人名单”中的戴学民被缉捕归案,他也是公布百名外逃人员后的首个落网人员。
百人名单中的那些“名人”

百人名单中的那些“名人”女巨贪杨秀珠列红色通缉令榜首:涉案2.5亿元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名列榜首。
查看全部通缉对象名单2015年4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宣布,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这100人中不乏此前数次被媒体曝光的“名人”,也有一些人是相关部门通过通缉令的方式首次证实。
杨秀珠:贪2.5亿列百人通缉令榜首此次公布的100名外逃人员中包括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而且其名列榜首。
杨秀珠出生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
19岁那年,杨秀珠在浙江温州食品总公司下属的一家馒头店卖馒头。
因为她很会巴结领导,很快被提拔为开票员。
杨秀珠的飞黄腾达源于认识了一位省级领导,并认这对领导夫妻为干爹干妈。
此后,杨秀珠从温州市妇联主任做到了温州市主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
杨秀珠任温州副市长期间,把温州市的土地任意以“跳楼价”批给外商和不法商人,从中谋取好处。
据悉,杨秀珠是在2003年4月20日,带着女儿、女婿和外孙女,悄然从上海登机离开中国的。
被称为“中国第一女巨贪”(涉案达2.53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0个成克杰受贿金额)的杨秀珠,出逃后辗转新加坡、美国、荷兰等多个国家,最后藏身于鹿特丹市一个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惶惶不可终日。
杨秀珠已在2005年5月在荷兰落网。
杨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启动,正通过协作国依法办理相关程序。
程慕阳:程维高之子已故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1933.9-2010.12)之子就是程慕阳(1969年)。
程维高的籍贯为江苏苏州,1949年8月起先后在江苏、河北等地工作,曾任江苏常州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河北省长、省委书记等职,是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
2003年8月9日,新华社宣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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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滞留法国不归
n 接到温州市委关于杨湘洪出国因病逾期 不归的报告后,温州市委多渠道、多层 次开展劝说工作。
n 杨湘洪滞留国外40余天之后,被浙江省 委常委会开除公职及党籍。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后 果及处分程序
(一)公务员承担的四种责任类型 1、道义责任
——源于社会公德的约束力。 2、纪律责任
——源于组织的约束力,由处分决 定机关对违纪行为进行追究。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二、处分的概念、种类、法律 后果及处分程序
(一)公务员承担的四种责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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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官帽批发”事件
n 2007年4月18日,山西晚报报道了一则 新闻:山西省侯马市公安局在两天内突 击提拔了92名中层干部,受到了侯马市 委严厉查处。任免决定被撤销,所有调 整人员一律返回原工作岗位。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讲座
案例:“官帽批发”事件
n 2007年 3月,侯马市公安局长张小宁计划集 中提拔一批干部,于是口头请示侯马市委分管 领导。张小宁提拔干部的理由是“考虑到干部 情绪和工作需要的实际”,侯马市委基于《党 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答复“先平 调三五个,不准提拔,拿出方案报批后实施操 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发布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填补 了公务员法配套法规体系的一项空白,是加强 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 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
这一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李向东,通道]李向东洗钱通道
![[李向东,通道]李向东洗钱通道](https://img.taocdn.com/s3/m/0544f8b227d3240c8547ef0d.png)
李向东洗钱通道在4月份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布的百人红色通缉令中,四川移动公司数据部原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榜上有名,涉嫌受贿犯罪。
作为中国移动音乐基地前“掌门人”,李向东此前引发媒体关注是在2010年3月底其案发后“失踪”,并由此爆出移动系统腐败弊案。
据红色通缉令通报,李目前可能逃往加拿大。
《财经》记者获悉,李向东不仅涉嫌在其负责主管的四川移动公司音乐内容管理MCP项目招投标上“暗度陈仓”,由利益关系人寄生此项目并暗中持股,还让该关系人为其在香港开设两个离岸公司账户。
可见,其外逃早有端倪。
今年2月9日,李向东案中的这名利益相关人因构成洗钱罪、串通投标罪,被四川省德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述查扣的资金中,有20.5万欧元和近160. 6万美元法院已查明是李向东涉嫌受贿所得,因此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这是司法文件首次披露外逃者李向东的腐败弊案和洗钱通道。
暗中持股合作公司被称为无线“音乐教父”的李向东,其人生际遇真正开始转变是在2006年。
当年3月,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正式在成都成立,这是中国移动设立的产品创新基地,为移动用户,提供彩铃、个性手机铃声、音乐全曲等无线音乐产品和服务。
此前一年,四川移动向中国移动总部申请在四川建立中国移动无线音乐基地。
很快,申请获批,时任四川移动数据部总经理的李向东随后被任命为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
无线音乐基地成立后,很快成为一块诱人的“蛋糕”。
2006年10月,杭州赛邦广告公司原负责人侯建胜(后因利用影响力受贿获刑)找到李向东,表示希望参与四川移动音乐内容管理项目(简称MCP项目)的投标。
侯曾在邮电部下属的一通信企业工作,与移动系统多名高管关系密切。
MCP项目简单说即是将无限音乐基地的音乐版权剥离出来单独交由第三方管理,由第三方作为代理机构与合作商结算并以此模式收取代理费获利。
李向东同意了侯建胜的请求,并向侯介绍了其江苏籍老乡谭春陵,谭此前在成都经营一家广告公司。
登上“红色通缉令”的航运人

登上“红色通缉令”的航运人作者:王海来源:《珠江水运》2015年第23期近日,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
据了解,这次集中公布的100人包括外逃国家工作人员和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都是涉嫌犯罪、证据确凿的外逃人员。
查阅这份100人名单,发现有2位从事航运业,且均为女性。
她们是原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出纳顾震芳和原上海黄石航运部财务人员王诚建。
顾震芳200年10月外逃,可能逃往泰国,涉嫌罪名是贪污;王诚建2005年5月外逃,可能逃往美国,涉嫌罪名也是贪污。
无独有偶。
据媒体报道,2014年7月,中国海运(集团)韩国釜山公司原财务经理李克江涉嫌贪污人民币5.3亿余元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补充开庭。
财务、贪污。
这是上述案件的核心关键词。
那么,财务人员成了航运界的“高危职业”。
航运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船东也好,船厂也罢,哪怕是货运代理,在运费和租金收支、偿还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与利息、为客户垫付资金等方面都需要大量现金周转。
没有充足的资本,难以开展经营业务。
而掌管这些的财务人员,很可能通过规避财务制度中的漏洞,将钱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比如李克江。
1997年,李克江进入中国海运(集团)工作。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2月至2008年1月,李克江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委派至其控股的中国海运(韩国)株式会社担任财务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财务工作及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其间,李克江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公司需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垫付某案件诉讼保证金的事实,先后骗取公司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的运费计649.27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5.3亿元)。
在我国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采取的是“收支两条线”制度。
具体来说,是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财政非税收入的一种管理方式,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非税收入与发生的支出脱钩,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的资金管理模式。
看起来很美的红色通缉令

看起来很美的红色通缉令作者:刘琳来源:《世界博览》2015年第10期正文:红色通缉令就像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池子里,外逃的所有贪腐官员就像池子里的鱼一样心惊肉跳,害怕自己将会被石头砸中,有的浮出水面,宣布投降;有的躲入石缝,得过且过;有的扎入泥里,改头换面。
那么,我们一起来以法律之名义来谈谈红色通缉令。
百人红色通缉令针对什么样的犯罪主体?从名单的职务我我们不难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都是涉嫌职务犯罪,具有特定的身份,并非任何人可以成为这类主体;区别于其他类犯罪,如故意伤害罪,只要是16岁以上的自然人,无论男女,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通缉令里面的这类人,不仅要满足成年的必要条件,还必须具备特定的职务身份,所以,这类犯罪形式基本上全部是持续犯罪,是惯犯。
惯犯,在法律上是指罪犯个体依其心理和生理特征对某种犯罪环境的适应而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进而使该种犯罪呈固定的继续状态或者有继续该种犯罪的倾向性。
从中可以看出,反复犯罪的结果而使罪犯个体从初始的试探性和刺激性到成熟后的继续犯罪的倾向性,这是惯犯的本质特征。
首先,这种惯犯最初是被动犯,而后多为主动犯,具有特定权力身份人员在利用职务进行寻租的过程中不断获得不正当利益享受着这种快感,而这种快感不仅包括心理上的刺激,而且还让自己获取了非法利益,而又通过非法利益,间接获得了其它非法利益。
例如,许晴的前男友刘波,涉嫌信用证诈骗,其在犯罪的持续过程中享受着巨大财产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使用这些不义之财与其她女性暧昧,享受着财产给他带来的男性魅力。
由于犯罪嫌疑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完全能够满足其日常生活,其进行犯罪的动机完全是对刑事法律的漠视、对人性善良的践踏以及对犯罪技巧的盲目自信。
其次,犯罪嫌疑人多次、主动、反复地实施者相似的罪行,并将其作为工作模式固定下来,只要从事类似的职务工作,就会具有犯罪的倾向并沿袭类似的方式,主观恶意大,社会后果严重,其变态的犯罪心态很难矫正。
红色通缉令百名逃犯之一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 第 …

的在逃犯。
“china”,就可以查询到的中国
每 一 张 红 色 通 缉 令 都 包 籍被通缉人员目前有 160 人之
含有被通缉者的姓名、性别、 多。这一数字远多于可以查到
出生日期、国籍、所涉罪名等 的欧美发达国家的被通缉者数
基 本 身 份 信 息 描 述 。 绝 大 部 量。在这 160 人大名单中,有
分 还 配 有 至 少 一 张 照 片 ,并 超过 50 人的罪行明确涉及职
标 注 了 头 发 、眼 睛 颜 色 等 外 务犯罪和贪污腐败,比例占被
貌特征。
通缉中国籍人员总人数的三
红 色 通 缉 令 每 五 年 重 新 成;涉嫌的具体罪行包括贪污、
发 布 一 次 ,但 只 要 涉 案 人 员 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挪
戴 学 民 ,红 色 通 缉 令 号 码 A-19/1-2002,原中国经济开发 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 理,涉嫌贪污 1100 万元,于 2001 年 8 月潜逃出境后,近期改换身 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公安、 检察机关发现线索后,及时开展
缉捕工作,将其缉拿归案。目前, 戴学民已被执行刑事拘留,有关 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中国伟哥之父”将被引渡回国
“中国伟哥之父”闫永明将 被引渡回国。
闫永明在中国海外追逃红 色通缉令中列第五,目前潜逃 新西兰。
闫永明,通化金马药业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原 董 事 长 ,曾 以 3.18 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 壮阳药物奇圣胶囊,因此被称 为“中国伟哥之父”,在这份百 名追逃名单当中位列第五。中 国有关部门和新西兰方面一直 就其引渡进行接洽协商。
国际刑警组织公布姓名均 为英文(汉语拼音),一般通过 与 之 同 音 汉 字 名 称 、籍 贯 、照 片、年龄等信息,查寻相关性最 强的已知外逃人员。例如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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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红色通缉令“第一人”为何是她?
2015-04-23 18: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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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网站昨天消息,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公布了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
百人名单“第一人”是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因贪污被立案。
十八大以来,中央高调向外逃贪官宣战。
在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配合下,已陆续将数百位涉贪、涉经济犯罪人员缉捕回国。
特别是2014年7月以来,由中纪委牵头,掀起的新一轮海外追逃行动,收获颇丰。
但总体来说,集中公布外逃人员信息,这在我国还是首次。
首次集中公布的百人名单中,杨秀珠被排在了第一位。
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排名,才重新勾起人们对于这个“第一女巨贪”的记忆,并在情绪的振奋中,掀起了关于杨秀珠的热议。
但很多人依然疑惑的是,杨秀珠为何会被排在“百人红色通缉令”榜首?这样排序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对于此惑,笔者解读分析如下:
从案件定性上说,杨秀珠一案乃是特大案件。
据温州市纪委2004年的通报,杨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额为2.532亿元。
也就是说,早在十几年前,杨秀珠一案就被定为了特大贪污受贿案,因而在中国涉案外逃的高级官员中处显目位置,也曾引起了中国各大媒体的高度关注。
从涉案人数上说,杨秀珠一案乃是“塌方式”腐败。
在杨秀珠一案中,被立案查处的涉案人员有厅级官员2人、处级以上官员11人、科级官员7人,被调查取证的有100多人,牵涉相关经济案件12起。
既然涉案人员均已被严惩,杨秀珠长期逍遥法外,自然便是一个关乎民愤的问题。
从外逃时间上看,杨秀珠负面示范作用较大。
2003年4月20日,当时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携女儿、女婿及外孙从上海机场途经新加坡出逃美国。
2003年是中国外逃贪官外逃的一个高峰期,杨秀珠不仅成功出逃,而且还女儿、女婿及外孙一并走,这无疑给那些意欲外逃者树立了一个示范,让中国的司法部门蒙受了羞辱。
所以,杨秀珠被列入红色通缉令“第一人”理所当然。
从关注层面上看,杨秀珠一案已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
此前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与奥巴马进行会晤时,特别强调了遣返外逃人员,并且第一个点名杨秀珠。
显然易见,将杨秀珠第一个遣返回国,不仅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而且还关乎着中国反腐乃至全球反腐统一战线的形成。
从社会层面上看,杨秀珠一案影响极其恶劣。
杨秀珠贻害温州的故事至今仍在坊间流传,而她“土地就是钱,规划审批就是钱,容积率就是钱”的“名言”至今仍被人们记起。
诚如多名老干部和温州市部分人大代表签名的检举材料所说,“杨秀珠的问题关乎民愤,她是温州最大的巨贪”。
从“卖馒头起家”到“仕途女明星”,从一个普通的民间女子到“第一女巨贪”。
杨秀珠传奇式的经历背后潜藏了太多太多的故事,而她长期销声匿迹、外逃影响之大,亦是民众最为扼腕、最为痛心的事情。
因此,将杨秀珠列为百人红色通缉令“第一人”,毋庸置疑、令人振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