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护理伦理学 第八章执业护士法律制度课件

第四节 法律责任
2.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 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3.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 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4.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申请护士执业资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护士执 业注册,并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5. 报名所需的 其他材料
(一) 护士执业考试的条件
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考试的人员 应当提交的材料
3. 近6个月二寸免冠 正面半身照片3张
4. 本人毕业证书
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
第二节 护士执业考试与注册
(二)护士执业考试内容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 *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年一次 *护士执业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与护理工作紧密相关的医学 基
重新申请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同首次申请执业注册所需提交 的材料。如果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
第二节 护士执业考试与注册
5.护士执业变更注册 (1)申请变更 (2)申请变更护士需提交的材料 (3)变更手续的办理 (4)无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形
小王是一位年满18岁,在外打工一年后,报考了某大 学的网络远程教育护理专业学习,3年后取得了护理专业 的专科学历证书,毕业前参加过医院临床实习8个月。
请问: 1. 小罗和小王现在可以从事护理工作吗? 2. 她们怎样才能成为一名护士?
护理伦理与法律法规
第一节 护士立法概述
一、护士的概述
护士是指经过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规定 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 的卫生技术人员。 护士执业的条件是 ⒈ 护士必须经过执业注册; ⒉ 护士必须依照规定从事护理活动; ⒊ 护士的职责是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
2020年新《经济法基础》 第8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税前扣除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1.税前扣除的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三)非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非居民企业的标准 (1)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
构、场所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1)设立机构、场所,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
分,准予扣除。(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 费、供暖费、防暑降温费、困难补助等。)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 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非货币性交易,以及将货物、劳务用于捐赠、偿 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等,视同销售货物、 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其他不征税收入 包括“国有资产无偿划入”和“社保基金投资收益”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2.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 义务人。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二)居民企业与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标准 (1)在中国境内成立 (2)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境内 2.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境内所得+境外所得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
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 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执行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 (2)案外人提出的异议。 ★执行和解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 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起诉
审查与受理
审查前的 准备
开庭审理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程序 (1)申请。 (2)责任提供担保。 (3)裁定。 ★错误的补救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 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 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复议 解决途径主要有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
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 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 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 讼。
第八章宋朝法律制度

1 第八章 宋朝法律制度 (公元960年—1279年)
重点、难点 : 一、《宋刑统》及编敕、编例的立法特点; 二、宋朝刑事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 三、宋朝民事经济立法的主要内容; 四、宋朝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
唐朝灭亡后,中国社会又经历了半个世纪的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状态。960年,后周禁军将领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夺取后周政权,建立宋朝,定都汴梁(今河南开封),史称北宋。1127年,北宋被金政权灭亡,康王赵构继而即位,迁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1279年被元朝所灭。 北宋统治前后,我国北方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也先后建立政权,并长期与两宋王朝对峙。916年,契丹族耶律阿保机建立契丹国。947年,耶律德光改国号为大辽。1125年,辽被金国所灭。1038年,党项族元昊称帝,建立大夏国,史称西夏。它先后与北宋、辽及南宋对峙而立,1227年被蒙古军灭亡。1115年,女真族完颜部首领阿骨达建立金国,并先后灭掉辽及北宋。1234年,金被蒙古军与南宋联军灭亡。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国。1271年,忽必烈改国号为大元。1279年,元朝结束了两宋时期各民族政权分裂并立的局面,重新统一了全国。1368年,元朝被元末农民起义推翻。 宋辽金元时期持续四百余年,是中国历史上多元法制并存的时期。由于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比较突出,社会问题相当尖锐复杂,其法律制度的时代特色最为鲜明。宋朝吸取唐末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加强统一,防止分裂,高度强化中央集权,因而立法活跃,法律形式多样,重法惩治“盗贼”犯罪,注重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诉讼审判制度有重大发展,皇帝对司法的控制更为严密。辽金元等少数民族政权的法制日趋汉化,但又大量保留原有的民族习惯,因而具有强烈的民族统治特征。
一、宋朝立法概况
(一)立法指导思想 1、加强控制,集权君主 北宋政权是在五代十国分裂割据的基础上建立的,因此,宋初统治者将削弱地方割据势力,恢复政治经济秩序,建立统一的高度中央集权国家作为基本国策,采取了一系列专制主义集权措施,将兵权、政权、财权、司法权统归中央,集权于君主。 首先,宋太祖解除禁军将领兵权,重新编配禁军,将藩镇所辖精锐兵力收补到中央禁军 2
第八章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题库)

第八章导游人员管理法律制度1.1旅行社是从事()旅游者等活动的企业法人。
[答案]C.招徠、组织、接待2.2.依据旅行社设立条件中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规定,申请者应当租用租期不少于()的营业用房。
[箐案] A.1年33.以下不属于旅行社相关旅游服务的是()。
[答案] C.旅游工艺品制造销管44.申请设立旅行社,受理申请的旅游主管部门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
[答案] B.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5.5.申请设立旅行社,受理申请的旅游主管部门不予以许可的,应当()。
[箸案] C.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6.6.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
[答案] C.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7.7.下列对旅行社分支机构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 D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由设立社承担8.8.设立分社或服务网点的旅行社设立登记后,应当在()内持规定的文件向所在旅游主管部门各案并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箐案] B.3个工作日9.9旅行社服务网点各案登记法定文件不包括()。
[答案] D.服务网点的业务经营许可证10.10.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包括()。
[答案] C.全球经营旅行社11.11.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应当具有不少于()的注册资本。
[答案] B.30万元12.12受理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审查完毕。
[箐案] C.30个工作日.13.13.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各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答案] C.10000元14. 14旅行社应当按照规定交纳(),用于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支付和团队族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望付的资金。
[答案] D.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15.15.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
第八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PPT教学课件

规的规定; 6、经营者应认真听取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7、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和服务的知识,使消费者认识商
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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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消费者运动与消费权益
一、消费与消费者 1、消费定义
消费是接受使用生产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活动过程 2、消费者
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 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自然人。消费者的消费性质是 生活消费;消费者的消费方式是购买、使用或者 接受;消费者消费的客体是商品和服务;消费者 主体是自然人。
6、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 权利。
7、获得相关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的知识的权利。
8、获得尊重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 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 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 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2020/12/103Leabharlann 第一节 消费者运动与消费权益
三、费者权益保护法宗旨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1、立法宗旨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适用范围
①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 合法权益及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生产、销售的商 品或提供服务行为。
经济法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
4、破产申请受理得效力
(1)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得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
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得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
①妥善保管其占有与管理得财产、印章与账簿、文 书等资料;
②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得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
答询问;
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得询问;
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注意单选题)对破产申请 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得合同有权决定 “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释1】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 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得, 视为解除合同。
(2)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得人员组成 得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 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 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得其她情形。个人担任 管理人得,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得 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结得有关债务人得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得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 裁继续进行。(重大改变)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得民事 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得人民法院提起。
第二节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得法律规定
二、破产申请得提出与受理 (一)提出:破产申请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出得宣告债务人破产得请求。当债务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并非资不抵债),债权人 、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得申
第八章我国新兴领域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八章我国新兴领域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九节城乡环境和农业环境保护法一、城乡环境保护法(一)城市环境的法律保护1.城市环境的特点和城市环境问题2.城市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我国一直很重视城市环境的法律保护,在一些基本的综合法律文件中规定城市环境保护。
国家关于城市环境保护的专门法律法规主要包括:198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城市规划法》,建设部2002年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1992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
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市场环境保护的重要法律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观定(2)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1990),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第一,明确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健全城市环境管理体制。
第二,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规划,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
第三,结合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技术改造,进一步防治工业污染。
第四,积极推行污染集中控制,提高防治效益。
第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防治污染能力。
第六,城市人民政府应按照“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和“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采取有利于环境综合整治的经济政策,开辟各种资金渠道。
第七,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健全监督执法队伍。
(3)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制度(4)城市绿化的规定(5)城市紫线的规定(6)走城市建设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容量相协调的城市化道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城市生态保护战略。
(二)乡村环境的法律保护1.乡村环境的特点和乡村环境问题2.乡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综合整治乡镇环境的规定加强面源污染防治,改善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规定二、农业环境保护法(一)农业环境的概念与特征(二)中国的农业环境问题(三)保护农业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个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构成的立体多元、协调配合的农业生态环境政策法规体系。
第八章 会计法律制度(财经法规-2013)
法规学习建议
1. 紧扣大纲,以大纲为准。对教材可分三步阅读:第一步通读(结合 考试大纲,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对教材的体系、内容能大致了解); 第二步细读(对具体的重要法律规定一定要细看、弄懂);第三步 精读(对重点章节的内容,考生一定要学会合理分配时间,重点章 节一定要多花功夫重点掌握)。 2. 练好基本功。对于基本概念、基本法律规定必须全面掌握,深刻理 解,并记住一些关键词和关键句子,尤其是一些涉及到金额、日期、 百分比等的知识点要特别注意
【例题4· 多选题】下列属于《会计法》适用范围的有( )。 A.个体工商户 B.企业、事业单位 C.国家机关 D.社会团体 『正确答案』BCD 【例题5·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必须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 务的单位有( )。 A.社会公益团体 B.司法机关 C.公民个人 D.外国在我国的常驻机构 『正确答案』ABD 【例题6·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会计法》调整范围的有 ( )。 A.某个人消费者将商店开具的购买服装的发票撕毁 B.某上市公司没有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 担保的事实 C.某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隐瞒其实际收入 D.某国有企业任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
第四节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第五节
第六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法律责任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 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 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 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 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八章 宋朝辽金的法律制度
第一节 宋代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 附图:北宋与辽、 附图:北宋与辽、南宋与辽的形势图 附图:宋太祖(赵匡胤) 附图:宋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 赵匡胤之父赵弘殷少时骁勇异常,擅长骑 马、射箭。在后唐作战时有功,深得唐庄 宗信赖,后汉时官拜护圣军都指挥使。 后周太祖郭威起兵推翻后汉建立后周。赵 弘殷又在郭威和周世宗柴荣手下效力,先 后任铁骑第一军都指挥使,检校司徒,统 率禁兵。 赵匡胤是赵弘殷的第二个儿子,但骑马、 射箭的本领在其父之上。后汉天雄军节度 使郭威招兵买马时,他投至麾下谋了一个 职位。 郭威建立后周,赵匡胤积功升任定国节度 使、殿前都指挥使,与父亲赵弘殷一同统
收入《庆元条法事类》中的宋格有:《田格》,《考课格》,《赏格》,《断狱 格》,此外还有《废免人叙格》,《元丰刑法格》,《中书官制格》 收入宋式的有《仓库式》,《服制式》,《文书式》。 (四)编例 所谓例,就是用前事的处理作为后世处理的标准。“例”有两种。一为“断例”, 亦即中 央司法机关或皇帝审断的案例,被相继沿用,成为惯例;二为“事例”,即以皇帝 “特 旨”和尚书省等官署发给下级指令的“指挥”编类为例。例如适用,不仅“法所不 载,然 后用例”,而且可以“引例破法”。编例活动始于北宋中期,盛于南宋。神宗时有 《熙 宁法式断例》、《元丰断例》、哲宗时有《元符刑名断例》,南宋高宗朝有《绍兴 刑名疑难断例》等等。朝廷判例并不当然成为通用的判例法。只有经过编例的立法
3.实行《盗贼重法》,划分重法地,规定重法之人。 4.鞠谳分司与民事诉讼进一步制度化 二、宋朝立法的成就与法学的发展 (一)立法成就: 《宋刑统》、敕令格式、编例、《条法事类》 (二)法学的发展 郑克《折狱龟鉴》 郑克《折狱龟鉴》,中国第一部汇集历史上有关决狱、断狱和司法检验的案例,并 作出分析评述与总结的学术著作。桂万荣《棠阴比事》,从执法、断狱、量刑、司 桂万荣《棠阴比事》 桂万荣 法检验等各方面总结历代司法审判的经验与教训。《名公书判清明集》也保存了珍 《名公书判清明集》 贵的法制史料。《洗冤集录》是宋慈对中国古代法医学的全面总结,既是中国最早 《洗冤集录》是宋慈 的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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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管理与监督体制 1.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注意: (1)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2)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①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 ②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 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发行出资人职责的: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 2.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国资委,财政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3.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资委,财政部)代表出资人享有出资者权利,包括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和出资人其他权利。 管理制度 国有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制度 管理者的选择 1.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注意:不设董事会。 2.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注意:只有一个股东,肯定不设股东会。 注意:(1)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由国资委指定。 (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会中至少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其他董事,监事由国资委委派。 (3)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任免。 (4)董事和监事不能任免所有的董事,监事,因为里面包括职工代表。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不能直接 任免。 注意:除国有独资公司外,选举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对国 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而言,国资委只能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 选,由股东(大)会选举确定。 对管理者兼职的限制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董事、高经管理人员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董事长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兼任经理 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兼任 经理
注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跟《公司法》里规定一样,所有的公司,都不得兼任。 重大事项的管理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 (对公司外部的) 由董事会决定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 (公司内部的)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 (生死存亡的) 一般的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重要的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生死存亡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企业改制 形式 1. 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2.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程序 1. 一般的公司改制: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或者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2. 重要的公司改制: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与关联方的交易 关联方是指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1. 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2.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3.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4.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与关联方的交易,2选1,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作出决议时,该交易涉及的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要回避)
资产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如拿设备投资,评估一下值多少钱),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1. 应当依法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 关联方参与的应当依法回避,经批准方可平等竞买。 制度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1. 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包括: (1)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 (2)国有资产转让收入。 (3)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 (4)其他国有资本收入。 2. 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其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下列规定的: 1. 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这些公司的这些职位。 2. 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终身”不得担任这些公司的这些职位。 注意: (1) 重大损失:反省5年。特别重大损失或者经济犯罪:反省一辈子。 (2) 只是不能在这些企业担任这些职位,如果自己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卖西瓜,自作董事长兼总经理,是可以的。 (3) 终身不得录用的罪过仅限于“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黑五类)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08年8月1日通过。 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 1.经常项目 外汇收支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和单方面转移等。 (1)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并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2)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据以自有外汇支出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注意:现行的《外汇管理条例》取消了外汇收入强制调回境内的要求。 2.资本项目 中国的企业从美国的银行货款这就是资本项目。 资本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货款等。 (1)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意思是说,从美国的银行贷款贷了100万元,保留还是结汇、卖给银行,需要经过批准。 (2)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凭有效单据以自有外汇支出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3.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法律责任 1. 逃汇、套汇: (1)一般情况:处以逃汇、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以逃汇、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1)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的,属于“逃汇”行为。 (2)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的,属于“套汇”行为。 2.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 3. 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4. 私自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金额(而非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反垄断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8月通过。 2.我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我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反垄断法律制度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 1. 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2. 掠夺性定价(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3. 拒绝交易(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 4. 独家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5. 搭售(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6. 差别待遇(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差别待遇)。 1. 关键词:第1条是“不公平”,第2-6条是“没有正常理由” 2. 销售鲜活商品,季节性降价,处理积压商品,转产或歇业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行为的法律责任 经营者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法执行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不是本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 联合限制竞争行为(垄断协议) 横向 不同的企业,相同的行业。 1. 固定价格(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协议、决议或其他协同一致的方式确定、维持或者改变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