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武汉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市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
市级预算单位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第三条市级预算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第四条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第五条市级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和资金.第六条市级预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第七条市级预算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账户、存取资金。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设置第八条市级预算单位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要求,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主要办理转账、提现等结算业务,可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市财政局批准的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第九条市级预算单位可根据需要经批准开设特设专户。
该账户用于核算经市政府批准或由市政府授权市财政局批准的特殊专项资金。
第十条市级预算单位根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可开设一个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住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市级预算单位需要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有关外汇账户管理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市级预算单位可按相关规定开设党费、工会经费专用存款账户.第十三条市级预算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设立贷款转存款账户、保证金存款账户的,经审核批准后可分别开设一个一般存款账户。
第十四条市级预算单位在上述银行账户之外,不得开立其他银行账户.第十五条市级预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上述需要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合并。
资金预算管理制度

资金预算管理制度1. 引言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是指组织在进行财务决策和发展规划过程中,对资金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的规范流程和制度。
通过合理地进行资金预算管理,组织可以更好地管理现金流,实现财务目标和战略规划,提高财务决策的准确性和灵活性,并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本文档旨在介绍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资金预算的定义、编制和执行流程、监督管理措施等。
2. 资金预算的定义资金预算是指组织为实现财务目标和战略规划,在一定时期内,根据预测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对企业各项收入、支出和投资进行合理性的估算和分配计划。
资金预算是支持企业决策和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可以用于规划资金的使用、控制预算支出、评估经营绩效等。
资金预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收入预算:预测和计划组织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经营活动和资产处置活动中获得的各项收入,如销售收入、利息收入、出租收入等。
•支出预算:预测和计划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工资薪金、原材料采购、租金、水电费等。
•投资预算:预测和计划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投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研发投资等。
3. 资金预算的编制流程资金预算的编制是指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财务规划,确定资金预算的具体内容和指标,并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和预测报告。
资金预算的编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范围和目标首先需要确定预算编制的时间范围,一般为一年或者更短的一个时间段。
然后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和财务目标,确定资金预算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
3.2 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在资金预算编制之前,需要收集和分析各种与资金预算相关的信息,包括过去的财务数据、市场调研报告、行业趋势分析等。
这些信息可以为预测和估算提供依据。
3.3 预测和估算根据收集和分析的相关信息,进行资金收入、支出和投资的预测和估算。
预测和估算的方法可以包括趋势分析、比较分析、专家判断等。
3.4 制定预算计划和预测报告根据预测和估算的结果,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和预测报告,包括资金收入、支出和投资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安排等。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doc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机制,规范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行为,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财政审批、备案管理范围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存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外汇账户、党费账户、工会经费账户、房改资金账户等,不包括中央预算单位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账户。
第四条参与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的银行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在实施资金存放的中央预算单位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下同)。
本办法所称资金存放银行,包括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和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的银行。
第五条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正透明、安全优先、科学评估、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存放银行选择方式第六条中央预算单位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采取竞争性方式或集体决策方式。
第七条竞争性方式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公开邀请银行报名参与竞争,组建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进行评分,中央预算单位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资金存放银行。
评选委员会由中央预算单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外部专家由中央预算单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从中央预算单位以外的机构中选择。
外部专家应当熟悉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和银行支付结算业务,并与参与银行没有利害关系。
第八条集体决策方式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对备选银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将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单位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资金存放银行。
第九条综合评分法包括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
(一)评分指标。
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方面。
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等。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管理,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财政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预算编制程序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规定和程序,科学、合理、全面地编制本级财政预算,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预算内容预算应当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明确各项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细化到具体项目,并明确预算执行的时间节点和绩效目标。
第六条预算审批预算应当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在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七条预算执行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八条预算执行程序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规范预算执行流程,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的顺利执行。
第九条预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并向社会公开调整的原因、依据和结果。
第四章决算编制第十条决算编制程序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决算编制的规定和程序,全面、准确地编制本级财政决算,确保决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决算内容决算应当包括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支出情况、结转结余情况等,明确各项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并附以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第十二条决算审查决算应当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并在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绩效评价第十三条绩效评价原则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

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一、预算管理的定义和目的预算管理是指根据企业或组织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编制和实施财务预算、资金预算、生产预算等各类预算,并通过预算执行、控制和分析等活动,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管理方法和过程。
预算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管理价值。
预算管理的主要目的包括:1.帮助企业或组织确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经济目标和计划,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2.促进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强化业务管理责任制度;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加盈利;4.监督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防范风险,保证企业利润的最大化;5.为企业发展和规范化经营提供支持和指导。
二、预算管理的原则预算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目标一致性原则:预算目标应与企业战略和经营计划相一致,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灵活性原则:预算管理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够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修订;3.信息透明原则:预算管理的信息应当透明公开,确保各部门和员工了解企业目标和预算要求,促进共识和执行;4.责任协作原则:预算管理应建立责任制度和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和权限,推动企业内部协作和协调;5.激励约束原则:预算管理要通过奖惩激励和有效约束机制,激励员工实现预算目标,同时约束不当行为,确保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预算管理内容预算管理包括财务预算、资金预算、生产预算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费用预算、利润预算等,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预算,涉及企业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等方面。
2.资金预算:包括资金筹措预算、资金运用预算、资金监控预算等,是企业资金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企业资金运作和经营风险。
3.生产预算:包括产量预算、销售预算、生产成本预算等,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核心内容,直接影响产品生产和销售效率。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本着手续合法,收支规范,领导审批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资金管理(一)指标管理。
预算内指标由预算股负责录入、审核、下达。
预算外指标由非税局录入、审核、下达。
(二)计划管理。
各业务股室在下达指标的额度范围内,根据预算单位填报的当月用款计划,填报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汇总表,在审核无误后传递国库股。
国库股根据各业务股室录入审核的预算内、预算外用款计划审定下达。
(三)资金支付管理。
国库股负责将用款计划下达至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根据预算单位支付申请,负责录入、审核、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办理支付手续。
(四)清算管理。
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根据代理银行打印的当日支付明细清单,在核对无误后清算。
二、专项资金管理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和专项指标,如扶贫资金、黄开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商粮供专项资金指标,以及专项补助、经费补助、世行贷款等,对股室及时将指标性文件送分管局长阅,分管局长向局长汇报后,传递预算股录入指标,业务股室及时记入备查专账,项目资金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如项目验收单等资料),严格按进度拨款。
凡有专项资金管理的股室要坚持跟踪问效、监督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监督所拨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提出建议,防止上边拨钱,下边挪用,一边违纪,一边要钱的现象。
三、会计手续的交接和会计资料管理工作中因人员变动需要办理交接手续时,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一切会计资料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整理,妥善保存。
四、财政账户实行归统一管理各类财政资金账户统一归到国库股管理(有其他规定的除外);需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办理,由国库股依据文件规定报经局长审批后,统一开设专户。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一、引言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实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各国纷纷出台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本文将以中国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为例,探讨其主要内容及实施效果。
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资金来源与归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首先规定了各类财政资金来源,包括税收收入、存款收益、债务融资等。
其中,税收收入是最主要的财政资金来源。
然后,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办法明确了各类资金的归集程序和流程,以确保资金的安全、透明性和准确性。
2. 资金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资金预算和安排也有明确规定。
一方面,根据国家发展大计和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明确各项支出计划和资金分配。
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了预算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预算执行的授权程序、审批程序等,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资金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出现浪费和滥用资金的情况。
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和条件;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等。
4. 资金监督和审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关监督和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这些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人大财经工委等。
通过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改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减少浪费具有积极的作用。
首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避免了滥用资金的情况。
其次,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减少了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还促成了财政预算的合理规划和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透明性。
然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实施成本较高,需要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培训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17〕26号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政发〔2017〕26号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通辽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4日通辽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强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有效整合财力资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参照自治区本级调整预算以及安排使用年初预算(含基金)资金审批权限及程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第三条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是指涵盖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决算等全过程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审批第四条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应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合理安排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采用定员定额方式。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支出。
加强项目库管理,对没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项目。
年初因客观原因不能明确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应尽早细化到具体项目分配使用。
第三季度末以前未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的预算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
第五条市本级财政预算由各部门编制上报,财政部门审核汇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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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资金预算管理,规范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根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预算,是指企业对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收入、支出、筹资和投资等方面进行预测、计划和控制的过程。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预算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规范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监控程序。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预测资金需求,确保资金供应和使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金预算编制
第五条企业应按照逐级编制、上下结合的原则,编制资金预算。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资金预算编制程序,包括收集信息、确定预算指标、编制预算草案和审查预算草案等环节。
第七条企业应结合历史数据、市场状况和经营计划等因素,合理预测资金收入和支出。
第八条企业应合理安排筹资和投资计划,确保资金需求的满足。
第三章资金预算审批
第九条企业应建立资金预算审批程序,包括预算初审、预算复审和预算终审等环节。
第十条企业应明确预算审批的责任人和权限,确保预算审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资金预算执行与监控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预算执行与监控制度,确保资金预算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资金预算的规定,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
第五章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违反资金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违反资金预算管理规定,造成企业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