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疑难问题探究【开题报告】
介绍贿赂罪研究开题报告

介绍贿赂罪研究开题报告
贿赂罪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国的犯罪。
在中国,贿赂罪是指在
经济活动中以财物或其他手段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团体、企事
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
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激烈,贿赂罪的发生频率也在不断上升,成为公众
关注的焦点之一。
因此,对贿赂罪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开题报告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贿赂罪:
1.贿赂罪的现状分析: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贿赂罪的研究成果进行
综述,分析贿赂罪的概念、性质、构成要件等,揭示贿赂罪的犯罪现状,为后续研究做铺垫。
2.贿赂罪的原因分析:通过对贿赂罪犯的心理、社会背景、制度因
素等方面的探讨,深入分析贿赂罪发生的原因,提出缓解贿赂罪问题的
建议。
3.贿赂罪的防治策略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从立法、执法、监管、教育等方面对贿赂罪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加强反
贪腐教育,提高整体社会道德水平,从而有效地控制贿赂罪的发生。
4.案例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贿赂案例,对案件中涉及的贿赂行为、作案动机、案件侦破过程等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总结贿赂罪的特点
和规律,为贿赂罪的防治提供实证支持。
通过以上分析,本研究旨在揭示贿赂罪的本质、影响和防治之策,
为我国贿赂罪的预防和打击提供参考和借鉴,为社会提供更为安全稳定
的发展环境。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问题研究

也有 观点 认 为 , 于 “ 亲 属 ” 关 近 的范 围界 定 应 以
切 的人 ” 指 与 该 国家 工 作 人 员 以亲 情 、 谊 、 益 是 友 利 等 因素为纽 带之 间形成 的较 为亲 近 的特殊关 系人 。 ⑤
也 有人认 为 , 关 系 密 切 的人 ” 要 存 在 于 以下 “ 主 几 种 常见 的关 系 : 亲戚 关 系 ( 近 亲 属 ) 情 人 关 系 、 非 、
员。“ 用影响 力” 利 用影 响 力受贿 罪 的构 成要 件要 素 , 性质 上 表现 为行 为人 利 用 自己与现 职 国 利 是 在 家工作人 员的近 亲属 关 系和其他 密切 关 系作 为 交 易的筹码 , 通过 现职 国 家工作人 员的职 务行 为 , 为请
托人谋 取 不正 当利益 , 索取 或者 收 受请 托人 财物 。行 为人构 成利 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请托人 的行 为不 构
其 二 , 法 的 实施 关 系 到 行 为 人 的 重 大 人 身 权 刑 益, 刑法 概念 的过 度扩 张解 释不符 合刑 法谦抑 性 的要 求, 在立 法机 关 没 有 就 “ 亲 属 ” 近 的范 围作 出 有 权 解
释 之前 , 考虑 到法 律实施 的统一 , 这里 的“ 亲 属 ” 近 应 该 在刑 事 法 律 范 围 内进 行 界 定 较 为 妥 当 , “ 亲 即 近 属” 主要 是 指 夫 、 、 、 、 、 、 胞 兄 弟 姐 妹 。 妻 父 母 子 女 同 虽 然这 种界 定范 围相 对 狭 窄 , 比较 容 易认 定 , 但 既显
要有三种 规定 : 是 《 事诉讼 法》 一 刑 第八 十二条 第 ( ) 的规定 : 近 亲 属 ” 指 夫 、 、 、 、 、 、 六 项 “ 是 妻 父 母 子 女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角下我国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研究的开题报告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角下我国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贿赂犯罪不仅是“黑金”的流动,更是严重侵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公序良俗的犯罪行为。
海内外都在加紧制定和完善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也在加强惩治贪腐,积极参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实施。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是打击贪污犯罪全球性的法律文书,各国加入后将接受联合国的监督和考核,中国也对此签署并加入了该公约。
目前,随着我国反腐败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贿赂犯罪已成为国内司法实践领域的热点话题。
因此,本文拟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角出发,分析我国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制度,探究我国在反贪腐领域的全面深化,为完善国内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二、研究问题及方法1.研究问题本文主要研究我国贿赂犯罪实行中的表现及其对应的法律制度,回答以下问题:(1)我国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特征和类型有哪些?(2)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和制度措施是否足够?(3)我国应如何加强对贿赂犯罪实行的监管和打击?2.研究方法本文将采用文献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实践案例,具体探讨我国贿赂犯罪实行的表现以及其对应的法律制度。
文献分析主要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反腐败法律文书和我国反腐败法律法规体系出发,归纳分析国内外贿赂犯罪案例,以及探究我国现有法律法规的惩治力度和制度措施。
案例分析将分析我国贿赂犯罪的实行行为特征和类型,剖析贿赂行为的具体过程和手段,阐明贿赂犯罪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和危害。
三、研究内容与结构1.研究内容第一章:绪论介绍研究背景和意义,明确研究问题和方法,阐述研究内容和结构。
第二章:我国贿赂犯罪实行的表现特征与类型通过文献与案例分析方法,总结我国贿赂犯罪实行的表现特征与类型,并就其行为表现与手段分析对其具有的威胁性和危害性。
第三章:我国对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和制度措施阐述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贿赂犯罪的惩处力度和制度措施,包括如何揭发、查处贿赂行为,如何确定和施加处罚,如何保障受害人及周边群众利益等。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刑法适用若干疑难问题

并处 罚金 ;数 额 巨大 或者 有 其他严 重 情节 的,处 三年 以上 七年 以下有 期徒 刑 ,并 处罚 金 ;数 额特 别 巨
大 或者 有 其他 特 别严 重情 节 的 ,处七 年 以上有 期 徒刑 ,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 财产 。离 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 员 或 者其 近亲 属 以及 其他 与 其关 系密 切 的人 ,利 用该 离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 员原 职权或 者 地位 形成 的便 利条 件 实施 前款 行 为 的,依 照 前款 的规 定 定罪处 罚 。最 高人 民法 院 、最 高人 民检 察 院 《 关于执 行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刑 法 )确 定罪 名 的补 充规 定 ( )》将 该条 罪名 规定 为利 用影 响 力受贿 罪 。在 具体 适用 利用 四
一
、
利 用影 响 力 受贿 罪 与其 他受贿 类犯 罪 之 间的法条 关系问题
我 国刑 法 中 目前存 在非 国家 工作 人 员受贿 罪 ( 刑法 第 1 3条 )、受贿 罪 ( 6 刑法 第 3 5条 )、单位 8 受贿 罪 ( 刑法 第 3 7条 )、斡旋 受贿 ( 8 刑法第 3 8条第 一款 )、利 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法第 3 8条第 8 刑 8 二款 )等 受贿 类犯 罪 ,行为 主体 、利 用职 务便 利 的权力 范 围、受 贿犯 罪发 生 的具体环 节 等各 不相 同且 存 在 交织 。加 之存 在 国家工 作人 员 与非 国家工 作人 员互 相配 合实 施 的受贿 共犯 ,实 务部 门普遍 反 映受 贿 犯 罪法 条关 系过 于 复杂 ,利用 影 响力 受贿 罪规 定 的拓 展 主体 范 围的受贿 容 易与其 他 受贿规 范形 成交 叉错 位 ,造成 刑法 适 用存在 一 定 困难 。有 必要 根据 受贿 类犯 罪 的罪质 特征 ,将 所有 受贿 类犯 罪刑 法规 范分层 ,通 过 罪质把 握 各类 受贿 犯罪 之 间 的法 条关 系 ,从而 最终 明确 利用 影 响力受贿 罪 的规 制范 围 。 辨析 受贿 犯罪 罪质 特征 的关 键在 于判 断权 钱 交易关 系 的具体 脉络 ,即权力 与贿 赂财 物通 过 怎样 的 流 程 进行对 价 交换 。以权钱 交 易 的视 角分 析现 有 的贿赂 犯 罪刑法 规 范 ,作 为贿 赂犯 罪对 价关 系一 端 的 “ 力 ” ,可 以是 具体 的职 务便 利 ,也 可 以是在 商业 交易 与经 济往 来 中形成 的优 势地位 ,还 可 以是本 权 人担 任 的职务 以及 所 处 的地 位 形成 的抽 象 的权 力 影响 ,更 可 以是本 人对 于其他 国家 工作 人 员具有 权力 的影 响 力 。不 同的 “ 力 ”形 式与贿 赂 财物进 行 非法 交 易,符 合不 同 的受贿 犯罪 构成 要件 。 权 根据 刑法 第 13条 、第 3 5条 、第 3 7条 、第 3 8条 和第 3 9条 的规定 ,可 以将 贿赂 犯罪 刑法 规 6 8 8 8 8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

①理 论上称 之为 间接 受贿 罪或斡 旋 受贿 罪 , 于受贿 罪的 一种特 殊形 式 。 属 ② 立法规定 中的 ‘ ‘ 托人 谋取 不 正 当利益 ’ 是本 罪的 客观构 成要 件 , 为请 ’ 不 而是行 为人 的行 为 动机 。
从《 刑法 修 正案 ( ) 第 1条 关 于本罪 的客 七 》 3 观行 为方式 的规 定看 , 罪的实行行 为 由两部分 本
构 成 , 利 用 影 响 力 ” “ 取 或 者 收受 财 物 ” ② 即“ 和 索 。 不 过 , 对 “ 取 或 者 收 受 财 物 ” 认 识 上 , 们 在 索 的 人
较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较 重 情 节 的 , 三 年 以下 有 期 徒 处 刑 或 者 拘 役 , 处 罚 金 ; 额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严 并 数 重 情 节 的 , 三 年 以上 七 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 处 处 并
罚 金 ;数 额 特 别 巨 大 或 者 有 其 他 特 别 严 重 情 节 的 , 七 年 以上 有 期 徒 刑 , 处 罚 金 或 者 没 收 财 处 并 产 。离 职 的 国家 工作 人 员 或 者 其 近 亲 属 以及 其 他 与 其 关 系密 切 的 人 , 用 该 离 职 的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利
为 了适 应 严 惩 贿 赂 犯 罪 的 现 实 需 要 ,09 2 0 年 2 2 月 8日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通 过 的 《 法 修 正 案 刑 ( )第 1 条 在 刑 法 第 3 8 ① 增 加 1 作 为 第 七 》 3 8条 后 条
38 之 一 , 定 “ 8条 规 国家 工作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或 者 其
基 本 上 不 存 争 议 , 此 , 利 用 影 响 力 ” 为 理 解 因 “ 成 本 罪 客 观 行 为 的 重 点 , 是 刑 法 学 界 争 议 的 焦 点 也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内容摘要:近年来,为加强党政队伍的廉洁性建设,建设法治社会,反腐工作已成为改善社会环境的重要工作内容。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设立,对应对贿赂犯罪的多样性特点及有效打击相关主体实施贿赂犯罪具有重要作用。
实现了司法工作的重大突破及刑法体系的逐步完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及学术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其中对该罪适用主体的具体认定问题存在较多争议,如,“近亲属”适用依据,“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含义,“关系密切人”的具体范围等问题,正确认定及适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关键则是解决上述问题。
关键词: 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关系密切人一、利用影晌力受贿罪相关理论(一)利用影晌力受贿行为的入罪动因(1)《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形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十八条‘明确影响力交易行为应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并指出一般主体企图利用公职人员所具有的影响力谋取不正当好处,而公职人员利用其所具备的便利条件即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好处的条件并收受相应报酬的行为系影响力交易行为的两个对应层面。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从行贿主体和受贿主体意图或实际滥用所实际具有或被认为具有的影响力与否判定该行为是否属于影响力交易行为,但该行为性质的具体认定问题,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由司法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
该条文的法律意义在于将影响力相关的交易行为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
我国刑法体系中虽然将受贿罪及斡旋受贿罪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但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及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特定关系所形成之影响力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并未涉及。
为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及国内反腐斗争的开展,使我国立法与国际公约相衔接,将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畴势在必行。
(2)国内现状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人际关系网也错综复杂。
基于血缘、工作、感J 清等因素所缔结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具体表现为父子、同事、雇佣、夫妻等各种形式,而各类关系均能对彼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力。
现实生活中,请托人往往在感知具备相应影响力的主体方面具有灵敏的洞察力,而受托人又因抵挡不住金钱诱惑或碍于情面等因素积极应允,使得双方达成“合意”,从而滋生了腐败的现实困境。
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一些法律问题的探讨

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一些法律问题的探讨作者:李坤明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08期《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规定是在新形势下,我国立法机关在纪检部门和两高出台了针对十种新型职务犯罪的规定之后,顺应时势和民意,经过慎重研究,并咨询了法学专家和借鉴了先进的立法理念而新出台的对现行刑法的修正案,那么该修正案同时也规定了一个新的罪名,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此罪名的出台,既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同时不失为打击职务犯罪、遏制腐败的又一利器。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出台的价值分析任何一种罪罚的出台都有其立法背景及形式发展的需要,可能是迎合统治阶级政上的需求也可能是纯粹社会多种因素发展的需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出台应该是后者的情况。
随着反腐败的持续深入,受贿罪作为腐败的主要罪罚之一也有了新的情势的出现,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共同收受贿赂的情况比较多见。
笔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正义网所罗列的涉及落马官员的材料中以及笔者所处城市被查处的官员中,国家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一起收受贿赂相当之高,几达百分之八十几,在某些地方,夫妻一起犯案,共同收受贿赂的比例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特定关系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的情况已然是目前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打击受贿犯罪所无法回避的一个新的课题。
这种犯罪比较常见的表现形式是,请托人通过国家工作人员拥有的权力获得了不正当的利益,而后由请托人将财物交予特定关系人或者由特定关系人向请托人强行索要财物。
而东窗事发后,国家工作人员仅仅对自己利用权力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承认,而对特定的关系人收取请托人钱物或向请托人强索钱物的事情则坚决矢口否认;然后特定的关系人仅对代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转述了请托事项的行为承认,但是坚决不承认有向请托人索取或收受钱物并且坚称没有与国家工作人员有同谋的行为。
在此类新型受贿犯罪的面前以及我国由来以久的刑事方面的立法理念和司法环境之下,具体办案的司法人员常常会感到无可奈何。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

作人 员 的近亲属 ; 二是 与 国家工 作 人员 或者 离 职 的
国家工作人 员 的关 系 密 切 的人 ; 三是 离 职 的 国家工 作人 员 。笔者 对这三 种犯罪 主体逐个 作一 阐明 。
( ) 亲属 范 围的界 定 一 近
包 括三 种人 : 是 国家工 作 人员 或 者 离职 的 国家工 一
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 它规定 :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 “ 属 或者其他 与该 国家工 作 人员 关 系密 切 的人 , 过 通
该 国家工作人 员职 务上 的行为 , 者利 用 该 国家工 或 作人 员职权或 者地位 形 成 的便 利条 件 , 通过 其 他 国 家工作人 员职务 上 的行 为 , 为请 托人 谋取 不 正 当利 益, 索取 请托人财 物或者 收受请托人 财物 , 额较大 数 或者有其 他较重情 节 的 , 3年 以下 有期 徒 刑 或者 处 拘役, 并处罚 金 ; 额 巨大 或者 有 其他 严 重情 节 的 , 数
的诸 多问题 存在 争议 。对 于犯 罪主体 中的近 亲属 、 系密切 的人 和 离职 的 国家工作人 员的 范 围如何界 定 以 关 及 犯罪客观行 为 中的利用职权 和地位 形成 的便 利条 件 、 正 "利 益作 何 解读 等 问题 , 需要 进 一 步 予 以探 不 - 3 都
究。
关键词 : 利用影 响力 受贿 罪 ; 罪主 体 ; 犯 影响 力 ; 客观行 为 ; 不正 当利 益
确定 罪名的补 充 规定 ( ) , 罪 名是 利 用 影 响力 四 》新 受 贿罪 。徒法不 足 以 自行 , 对 本条 犯 罪构 成 中犯 故
于 执行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行 政诉讼 法 >若干 问题的 解 释》 十一 条规定 :行政 诉讼 法第 二 十 四条规 定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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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疑难问题探究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选题背景:
贿赂犯罪在我国由来已久,我国对其态度一直是从严治理。从前,我国刑法对受贿犯罪的规定
只有受贿罪、斡旋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若干罪名,虽然不断通过两高的意见进行增补,
但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杜绝贿赂行为的发生。加之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际关系日益复杂,贿赂
犯罪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形势如: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利用基于原有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力进行
交易的行为;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基于原有职权或地位产生的影响力进行交易的行为;其他
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基于感情、血缘、地缘、事务关系产生的影响力进行交易的行为。值得庆幸的
是,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终于增加的关于影响力交易罪的相关规
定。该《修正案(七)》第十三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
作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可以说是我国在反腐败领域中的又一个突破。
选题意义:
选择“影响力受贿罪”作为我的毕业论文选题,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第一,如前所
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我国是一个理论上存在的概括“新”罪,我国理论界涉及该领域尚少且不
够深入,故有研究的必要;第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我国既存的某些罪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研
究该课题能帮助我们理清思路,明确各罪间区别。第三,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现阶段我国党
政廉洁形势严峻,各地腐败案频发、大案要案屡禁不止,形式也日渐多样化、新颖化,令司法部门
在处理案件时出于两难境地。 而研究该课题正可以为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提供帮助。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概述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渊源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简析
二、利用影响力交易罪主体问题研究
(一)近亲属的界定
2
(二)关系密切人的界定
(三)公职人员主体资格的认定
(四)单位主体资格的可行性
三、利用影响力交易罪客观方面问题研究
(一)利用影响力的认定
(二)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形态的界定
(一)既遂未遂的界定
(二)国家工作人员共犯的认定
拟解决问题:
1.准确界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内涵,分析该罪名的由来,探究其立法原意。
2.深入剖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通过与其他类似罪名的对比,具体化、明确化其关
键区别点,深刻体会该罪的罪行及性质。
3.针对现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疑难问题进行法理分析,明晰各种看法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4.针对现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新表现和突出问题,提出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我国立法与司
法实践的看法与建议,明确出入罪的界限、准确适用刑法规范。
三、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文献的研究探究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原意,明确该罪的概念内涵及其基
本原理。
2. 案例分析法:利用相关实例进行剖析,总结影响力受贿的理论基础和适用价值。
3.比较分析法:通过介绍国外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情况和实施现状,对比于我国在此领域的适
用,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出入罪条件。
技术路线:
首先从影响力受贿的概念入手,探究其立法原意;其次对当今学界争议较多的问题加以概述;
最后阐述自己对该问题的看法。
四、研究的总体安排与进度:
1.2010年11月26日—11月30日,与导师面谈确定正式选题,确定选题。
2.2010年12月10日前,撰写并修改好文献综述并上交开题报告。
3.2010年12月19日,进行开题答辩,并根据开题答辩情况修改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
4.2011年2月10日,提交初稿给指导老师。
5.2011年2月30日,交二稿给指导教师。
3
6.2011年3月1日--3月30日修改论文。
7.2011年3月30日,把装订好的毕业论文与过程材料终稿交给指导教师。
8.2011年4月9日,预答辩。
9.2011年4月16日,第一轮答辩。
五、主要参考文献:
[1] 刘志远:《新型受贿犯罪司法指南与案例评析》,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2] 李希慧:《贪污贿赂罪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
[3] 孟庆华:《贪污贿赂罪重点疑点难点问题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
[4] 何承斌:《贪污犯罪比较研究——兼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中国廉政法制》,法律出版社,2004
年版。
[5] 吕天奇:《贿赂罪的理论与实践》,光明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
[6] 王俊平、李山河:《受贿罪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7] 于志刚:《“关系人”受贿的定罪规则体系之思考》,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7期。
[8] 李冠煜:《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载《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9] 彭淑贞:《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4月。
[10]韩若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3月。
[11]杨书文:《试论影响力交易罪》,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9期。
[12]朱孝清:《斡旋受贿的几个问题》,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3期。
[13]高博:《影响力交易罪若干问题研究》,载《法治论丛》,2005年第5期。
[14]王玉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究》,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1
期。
[15]黄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载《人民检察》,2010年第10期。
[16]沈玉忠:《增设影响力交易罪:全面规制间接受贿行为——兼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第11
条》,载《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3期。
[17]张开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本质与构成特征》,载《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年第13期。
[18]龙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析》,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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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Peter J. Henning. Public Corruptio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Corruption
Conventions and United States Law[D], Arizon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2001(18).
[21]Thomas R. Snider & Won Kidane. Combating corruption through international law in Africa: a
comparative analysis[D]. Cornell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