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实施方案

煤炭销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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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销售实施方案

篇一:煤炭业务经营方案(正本)

煤炭业务经营说明

一、公司介绍: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及焦炭批发经营、燃料油、机电、金属材料的销售,投资管理等,是上海煤炭贸易物流专业化企业。

下属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注册资金伍佰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钢铁购销、塑胶原料、工况配件、工业用燃料油的销售。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河南分公司:

下属河南分公司拥有煤炭贸易经验丰富的精英团队10

余人,在河南省新密市设有煤场,占地面积约30亩,用于煤炭堆存、筛选、集站,煤场设施设备的配置,车衡、输送带、粉碎机、筛选机、铲车及办公用房,每年配选煤炭100余万吨。具有20年的煤炭贸易经历,历年来一直为河南省、湖北省及江苏省的电力企业、化工企业及钢铁企业组织供煤

服务。近几年来,上海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依托河南最大的煤炭集散地新密煤炭交易市场和煤炭运输铁路

大动脉,公司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为宗旨,服务于煤炭产销企业。二、采购及销售方向:上游目前合作单位,上游企业分别为河南省郑煤集团、陕西省陕煤集团、内蒙古煤矿等企业,合作采购单位均属于国企煤矿;上游的

煤炭生产企业为多年合作,质量、数量均有保障;

下游合作一、华电河南公司(下属新乡宝山发电有限公司,2*66万;华电新乡渠东发电有限公司,2*33万;华电

漯河发电有限公司,2*33万。

合作二、国电河南电力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3.89亿元,拥有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150mw)、国电濮阳热

电有限公司(2×210mw)、国电民权发电有限公司(2×600mw)、国电荥阳有限公司(2×600mw)、国电驻马店热电有限公司(2×300mw)。

合作三、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平顶山发电分公司(6×1000mw),开封发电分公司(2×600mw)、新乡豫

新发电有限公司(2×300mw)。

上、下游企业均为国企、央企,信誉有保障。公司与上下游公司领导常年保持着密切联系,可签署各电厂的买卖合同,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上下游客户。商业模式:

三、贸易分析:上游:

上游依托陕西省陕煤集团、内蒙古煤矿、山西省潞安集团、河南

省郑煤集团,山西煤炭储量丰富,煤质优良,郑煤集团作为河南最大大型煤炭企业,出产的煤炭质量、发货数量、发货时间均有保证。下游:

1、下游销售对象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目前月消耗电煤30万吨,到站为漯河东站。

2、下游销售对象为国电平顶山驻马店发电有限公司,目前月消耗电煤30万吨,到站为大刘庄站。

四、业务操作模式分析:

公司作为经营单位,向上游采购电煤,须全额支付货款,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山西煤炭供煤单位将在1年内供煤36

万吨,每月发运量为3—5万吨,以市场均价计算大致需要2000---3000万元。

下游企业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向上海公司支付电煤

货款,每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付款方式:电汇。

上海公司作为煤炭贸易经营单位,向上游企业支付采购款及下游销售款的月回笼方式,造成了上海公司较大的资金压力与缺口。

上海公司以优惠的价格获得煤炭供煤单位的配额,以市

场价销售给华电漯河,成本有优势,利润有保障。运作模式:火运+汽运

1.煤炭利润预测表(火运:上游煤矿集团)

单位:

单位:元

2.汽运:煤场选配

2.煤炭利润预测表(汽运:河南)

单位:

单位:元

篇二:灵石县进一步规范煤炭销售秩序实施方案

灵石县煤炭销售秩序集中稽查行动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5月10日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和20XX年5月24日县煤炭集中销售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煤炭运销秩序,有效堵塞税费流失漏洞,根据《灵石县规范煤炭销售秩序实施方案》(灵政发【20XX】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稽查时间及重点

时间:此次集中稽查从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为期7个月。

重点:此次集中稽查重点是对全县所有煤焦运输车辆、企业、储煤场所的煤焦票据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稽查,具体采取流动稽查、驻站稽查和驻企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队伍组建及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稽查在县煤炭集中销售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

导下进行,领导组成立稽查大队。

队长:景龙生(政府办副主任、人防办主任)常务副队长:耿生虎(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副队长:郭瑞明(县煤炭工业局纪检书记)王长亮(县财政局副局长)秦少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赵永辉(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杨磊(运管所副所长)

赵鑫(县打击非法采矿监察大队副队长)

李根管(县煤销公司副经理)

-1-

成员:成员从县煤炭、公安、交通运输、财政、交警、煤销公司、县打击非法采矿监察大队、电视台抽调。

稽查队内设五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交通秩序组、票据查验组、财税清算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郭瑞明兼任,副组长由李根管兼任,成员,裴国彪、李振海、李飞。

具体职责:1、负责综合协调各部门工作,定期召开各部门协调会议;2、负责整个稽查队伍的考勤考核及后勤保障工作;3、负责整个集中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定

期分析稽查动态,并阶段性提出稽查措施;4、负责联系扣车场所,并统一管理。

(二)纪检监察组

组长由耿生虎兼任,成员,方勇,蔺小勇。

具体职责:1、对整个集中稽查行动进行跟踪监察,对在工作中各积极主动,甚至通风报信、阻挠说情的严肃处理;

2、对查出涉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

3、设立举报电话,调集稽查队伍重点稽查。

(三)交通秩序组

组长由秦少平兼任,副组长由赵永辉、杨磊兼任,成员,刘新文、王林、田长挺、梁海亮、王旭辉(公安局),张义林、陈彦伟、张杰、任俊旺、李岳飞、郭军明、段宏俊、樊建文、翟勇、杨建军、闫志宁、肖贵英、赵国树、窦晓伟、王俊(交警队),李振生,高军,杨培杰(运管所)。

具体职责:1、负责组织警力上路拦截车辆,除对各种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车辆予以查扣、处罚外,配合对各-2-

种偷逃税费车辆进行全部查扣。2、负责对各种扰乱煤焦秩序的行为予以打击,特别是对于闯卡绕道、非法运煤甚至聚众堵卡及殴打煤焦工作人员的予以重点打击。

(四)票据查验组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销售,加强对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原则 煤炭销售要严格执行“届时价格、款到付煤、提质增收”的销售原则,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市场、计划管理 1.统一规划煤炭营销市场、宣传“公用”品牌效应。 2.扩大煤炭销售区域,开发、建立大客户档案,稳定优质客户资源同时,积极发展战略用户,立足周边市场,积极开拓外围市场。 3.定期召开会议、在调研,分析预测煤炭市场的基础上,制定月销售计划,根据生产、库存、市场和运输等经营过程的实际状况,制定下月销售计划。 三、合同、(订单)、结算管理 1.煤炭销售合同的签订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销售合同要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2.煤炭销售科要建立战略用户档案,与之签订全年的销售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煤炭销售坚持不交款不发货的原则,确保所签销售合同、(订单)的顺利实施,有效履行。

4.销售科每月制订并落实销售计划。结算时由仓储科出具《出库单》,统计科出具《销售过磅计量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四、价格管理 1.公司设立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煤炭销售价格由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成本统一制定。 2.销售科根据市场动态,季节变化及时向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提供有关信息,煤炭销售价格管理委员会统一制定煤炭销售价格。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应严格遵循最低限价和届时价格的原则。 3.对长期战略用户,一次性交清全部煤款的,经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批准可适当调整价格,对战略用户价格的调整可采用“一户一议”的方式。 五、信息管理 1.建立客户档案。包括确定重点客户、关键客户;客户结构分析,客户机会分析,客户需求分析等。及时为生产部提供客户相关信息。按照“调质、提质、增效”的原则,采用分级筛选方案,谋求利益最大化。 2.建立销售台账。每天9:00时前将一天的销售数量,品种和剩余订单量登入台账。每月25日前与仓储部、账务部进行对账。 3.销售台账应记录销售吨数、预收款、应收款、已开发票、末开发票等信息。

煤炭采购管理制度(1)

煤炭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采购,加强对采购环节的监督与控制,实现煤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采购原则。 2.坚持先评价原则。 3.坚持保护公司利益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 二、计划编制 1.煤炭采购科根据上个采暖期煤炭使用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公司本采暖期采购计划。 2.根据本采暖期采购计划和煤炭使用单位场地容量及需求,煤炭采购科于每月10日前将月度进煤计划报经营部审核,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后执行。 3.根据月进煤计划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做好资金预备。 三、合同签订 1.煤炭采购科组织煤炭合同谈判与签订,公司相关人员全程参与。 2.煤炭采购员应当在合同谈判结束后,及时按集团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规定,通过合同会签评审。 3.合同会审完毕,煤炭采购员应当及时打印通过会审后的合同文本并按公司授权权限办理合同签字盖章手续。 四、库存管理 1.煤炭库存量必须依据集团和煤炭使用单位的要求予以确定。 2.煤炭采购科须认真做好市场调研,科学预测采购计划与库存量对下个供暖期采购工作的影响,及时与煤炭使用单位沟通,合理调配采购计划和库存量。 五、结算与报表管理 1.进场煤炭结算,以进场自检量和现场采样化验结果为进场煤炭数量和质量结算依据。供应商共同参与检斤和采样。否则视为认同我方检斤和采样。 2.煤炭采购科应掌握每天进场煤炭数量。每周提供采购计划完成情况报,以便随时掌握市场变化,及时做好市场调查和对供应商的评估。 3.煤炭采购科根据结算程序获得采购发票后,由仓储部门出具《煤炭指标统计表》,共同确认进场煤炭数量和质量。仓储科填写入库单办理入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8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长于幼军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煤炭工业以及产煤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生产的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煤炭销售票是指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煤炭销售票由省煤炭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发放给证照齐全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并随煤炭流转,在省内终端用户或者完成出省销售时回收。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生产、销售、购买、加工转化、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监督管理部门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煤炭销售票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煤炭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销售票的发放、使用、回收、核查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工业经济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铁路运输、电力、煤炭运销等单位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煤炭销售票的执行使用工作。 第六条鼓励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推广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煤炭销售票票面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和《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三种。 煤炭生产、经营企业通过铁路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铁路)》,通过公路出省销售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出省)》,通过公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销售或者自用煤炭时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公路内销)》。

煤炭品名鉴定

矿产品实验室根据检验需求对最终分析样品,进行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恒湿无矿物质基高位发热量、透光率实验、粘结指数G值、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以,并出具检测报告。 4.3.1本着贸易商诚实守信如实申报的前提,对各类煤炭品名鉴定时应检测如下项目: 无烟煤: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V dmm f); 其他烟煤、炼焦煤: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V dmm f)、恒湿无矿物质基高位发热量(Q gr,m,mmf);粘结指数(G值)、胶质层最大厚度(Y值); 其他煤: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V dmm f)、恒湿无矿物质基高位发热量(Q gr,m,mmf)、干燥无灰基 ); 挥发分(V daf)、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Q gr,maf)、透光率(P m )。 褐煤: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 daf)、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Q gr,maf)、透光率(P m 4.4煤炭最终品名判定(流程图详见附件1) 4.4.1根据具体实验数据,按照附件一图表判定如下: a. 对V dmm f(干燥无矿物质基挥发分)判定,当V dmmf≤14%时,判定结果为无烟煤,当V dmmf >14%时进入步骤b; b. 对Q gr,m,mmf(恒湿无矿物质基高位发热量)判定,当Q gr,m,mmf≥5833kcal/kg时判定为烟煤,当Q gr,m,mmf<5833kcal/kg时,进入c步骤; c. 对V daf(干燥无灰基挥发分)判定,当V daf≤37%时,判定结果为其他煤,当V daf>37%时进入步骤e; e. 对P m(透光率)判定,当P m≤30%时判定为褐煤,当P m>50%时判定为其他煤,当30%<P m ≤50%时进入步骤f; f. 对Q gr,maf(恒湿无灰基高位发热量)判定,当Q gr,maf≤24MJ/kg时判定为褐煤,Q gr,maf>24MJ/kg 时判定为其他煤。

煤炭采购工作安排修订稿

煤炭采购工作安排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煤炭采购 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在持续走高。现各煤炭企业以及供应商对市场的变化较以前有了快速的反应,相互之间信息沟通频繁,共同采取行动,一旦价格有所下跌,就采取限量保价措施,当行情上涨时,很快上调煤价。给我们的节支降耗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面对如此激烈而复杂多变的煤炭市场环境,只有通过精心安排、科学的组织,才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煤炭采购任务,做好节支降耗工作,满足公司生产所需煤炭。 一、克服煤炭资源紧张和运输困难等不利因素,确保完成采购任务。 1、煤炭资源的紧张和公路运输不畅,一直是保障煤炭供应工作中的难题。受国内煤矿资源整合以及公路运输不畅运力紧张等因素影响,陕西、山西、河北等地的煤炭供应一直处于紧张状况中。在此严峻的市场状况下需要统筹安排,提前做好出现各种紧急状况的准备措施。通过同各供应商友好协商,融洽同他们的关系,尽可能多的争取煤炭资源量。同时,积极联系供煤大客户,同他们协调铁路发运工作,加大铁路运输到货比重,以此弥补公路运输的不足。 2、维持与重点客户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加强与长期合作客户的联系。以连续为我公司供货15天及无故中断供货3天这两条为标准,严格界定新老客户,对老客户给予价格优惠、结算优先等照顾。在结算上施行老客户比新客户高元/卡的优惠政策。在日常中经常邀请老客户到公司来访,通过双方的交流,了解相关的煤炭资源

信息,同这些供货量大、质量稳定、信誉好、发运能力强的客户,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紧贴市场,积极跟进,及时调整入厂煤炭价格。在煤炭资源紧张时期,通过重点客户保证货源;当煤炭市场行情缓和、价格下跌时,首先降低他们的供货价格,取得他们的谅解,从而确保供货渠道的畅通,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 二、拓宽采购渠道,开辟新资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煤炭采购成本 如果煤炭供应渠道单一,一旦煤炭市场行情紧张,供货商不能完全完成合同量时,公司的煤炭使用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需要主动走向市场,积极寻找新的煤炭资源。加大陕西、内蒙等地区的考察,在以上地区开拓新的渠道、寻找新的煤源。同时分析当前市场形势,广泛收集信息,扩大供应商的数量,注重供货商到货质量及其发运能力。 由于煤炭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如不及时应对公司效益将会受到影响。为此,在确保生产用煤的基础上,节支降耗将成为今后煤炭采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完成此项工作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降低煤炭采购价格。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加强同泰安市周边电厂及集团公司内部电厂的信息沟通,通过密切协商,共同应对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尽可能降低采购价格。煤炭市场现今属于卖方市场,对煤矿我们没有太大的话语权,我们应从中转地煤场和中间商寻找降价突破口,通过加大煤炭自采力度来挤压中间商利润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协调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确保煤炭采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资金结算速度快的优势来争取煤炭的出矿优惠价,降低煤炭采购价格。

规章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公文写作/规章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为落实集团公司煤炭销售“六统一”管理要求,提高煤炭销售集中度,加强和规范煤炭买卖(销售)合同(以下简称销售合同)管理,不断优化用户结构,推进公路煤炭物流经销业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

煤炭营销管理制度

煤炭营销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为加强煤炭营销管理,进一步规范煤炭营销工作,使企业营销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制度化,特制定煤炭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节市场调研 市场调研的目的就是广泛收集市场信息,对市场需求和销售前景做出合理的预测,从而制定积极有效的市场营销战略,为矿决策者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以达到及时根据市场变化、煤质变化灵活调整价格的目的。 一、市场调研的内容 1.价格及其发展趋势 (1)价格:各煤种的价格,汽运价格,水运价格,港务费及其他价格。 (2)价格趋势:价格变化范围及原因分析。 2.煤炭库存及产销量情况 (1)各矿的煤炭库存情况。 (2)各矿的产量及销售量包括日产(销)量,月产(销)量。 3.煤炭流向情况 各矿煤炭通过哪些运输方式,销售到什么地方。 二、市场调研的方式及时间 1.市场调研的方式 (1)市场调研由企管办牵头,组织运销部、财务、审计、政工、工会参加,到周边矿井进行调研。每次调研的对象一般不少于5家生产矿井,且调研的矿井必须具有当地煤炭市场的代表性。 (2)通过电话询问或利用网络信息的方式调研全国各地的煤炭市场行情。 2.市场调研次数、时间 每月5号、15号组织两次市场调研,特殊情况可再增加。 三、市场调研信息的处理 市场调研结束后,由企管办、运销分部将市场调研信息整理,做出市场分析和预测报告并对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所有参加调研人员必须在材料上签字。市场调研报告一式八份,呈送矿长、经营助理、运销部、财务科、审计、政工科、工会、集团公司市场部。 第三节煤炭价格控制与管理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及时根据市场行情和煤质变化,在集团公司最低限价规定范围内及时灵活调整煤炭价格,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经营助理为副组长,企管、财务、审计、运销、政工、工会负责人组成的价格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办,具体负责市场调研及名,煤种价格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一、价格管理小组的职责 (1)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市场调研。 (2)根据市场行情变化,煤炭质量、品种和生产情况,运销分部在集团公司最低限价的基础上制定煤炭价格。 (3)根据客户用量和资信情况,对煤炭战略用户(年购煤15万t以上者,每月均匀供货)、重点用户(一次性购煤5000t以上者)、市场用户(零星散客户)进行界定,确定对各类客户

煤炭销售流程图-新

煤炭销售流程图 不合格 合格 特殊 正常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 合格 公司承担 否 不合格 客户承担 是 合格 是 否 否 是 合同、协议审批流程: 客户信息分析 确定经营收益 销售形式 报告审批 客户 签订协议 取样化验 市场分析 组织车辆 合同审批 取得销售许可 付款到公司财务 结算 开发票 记录结果 财务结运费给承运人 发煤 协议审批 通知客户付款 是否付款 协议审批 结束并退还保证金 是否缴纳 通知承运人交保证金 形成书面报告 选择承运人签订协议 签订销售合同 总经理 是否有预付款

销售流程的简单描述: 自产煤炭 政策允许及质量达标----外销 根据煤炭质量及当地政策 一般要求车主缴纳5000-10000元押金,并且选择熟悉的车辆 和煤矿共同取样化验,签字确认 政策不允许或煤质较差----销电厂 对电厂煤炭的化验结果及时跟踪 签订电煤供应合同(电厂的格式合同) 合同签订流程审批 对车辆进行跟踪调查,电话联系,安排关系好的车辆在路上注意动向,确定到电厂的时间,贴封条等杜绝换煤 组织车辆运输 寻找客户并洽谈 经销商负责运输 经销商 签订煤炭销售合同 经销商派人现场装车、监督质量,公司不负责 回款 根据结算吨位及价格开具增值税发票 每月底跟电厂对账结算 电厂交货 流程审批 供销部负责客户 公关、交货 水泥厂、化工厂、洗煤厂等 供销部监督质量 供销部负责运输 经销商预付货款给煤矿 经销商负责交货 矿财务部根据结算单开具相应发票 供销部负责联系客户办理结算 质量争议处理:煤炭协会化验室化验;电厂备用样封存到水城权威机构化验,以水城化验为准 供销部向磅房发开具发货通知单,财务确认 供销部通知财务 确认到账 供销部向磅房 发开具发货通 知单,财务确认

煤炭业务操作流程

煤炭业务操作流程 煤炭业务操作流程主要是由以下五大步骤组成: 一、拟定销售计划 二、拟定采购计划 三、采购入库 四、出库销售 五、资金回笼 一、拟定销售计划 各分布根据所接触客户的实际情况上报部门总部,部门综合考量该客户货源需求、结算方式和信誉优良度后,部门根据现行货源渠道、物流路线安排、资金调配等核实成本后确定是否拟定该销售计划。如果确定,经签订销售合同后安排采购计划,如果不考虑该批业务则分析其中原因。 销售计划拟定的流程: 1、下游客户的获取,业务人员进行前期的业务开拓,获取客户的基本信息:货 源需求、煤炭的使用种类、质量要求、月使用量、结算方式、物流线路、主管人员和主要竞争对手等情况。 2、下游客户的考量,业务人员根据前期获取客户的信息上报部门总部,部门总 部对各分布上报的客户情况进行客户考量,主要考量内容:客户信誉度考量(注册资金、企业规模、经营产品、税务情况、员工的工资的发放是否准时、是否存在赖账记录等)、使用煤种的考量(客户使用的煤种是否符合我部今后长远的品种发展规划)、质量要求的考量(客户对货源质量指标要求、质量扣罚要求和质量检测流程)、月用量的考量(客户月用量是否符合我司的操作规划,在操作该业务中是否能够达到规模效应)、成本考量(根据客户的质量要求、数量要求、结算方式、公关投入、物流路线安排及货源采购成本核算出销售成本)。 3、签订销售合同并拟定销售计划,客户考量通过之后对重点客户进行攻关达成 合作,并最终签订销售合同拟定销售计划。 二、拟定采购计划 部门总部根据各分部的销售计划来拟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拟定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煤炭质量需求、数量需求、质检流程、供货时间及我司的配煤技术来确定。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附件一: 山西汾西正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 为加强煤炭销售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岗位责任,规避运作风险,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煤炭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章程》约定的具体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煤炭销售政策的指导下,兼顾股东和地方利益,由汾西矿业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提供用户管理、价格指导、合同签订、集运服务、货款结算、售后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与服务。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集团公司”是指汾西矿业集团公司;所称“孝义公司”是指汾矿集团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称“矿井公司”是指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所辖的子公司。 第三条孝义公司是各矿井公司煤炭销售的管理部门,负责煤炭销售的指导与服务,销售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协调销售过程中的有关事宜,行使指导、服务、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管理职能,为各公司煤炭销售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四条成立煤炭销售和质量管理相应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煤炭产品的

销售及质量管理工作,并与孝义煤矿管理分公司经营部实施业务对接。 第五条煤炭产品实行集中统一销售,根据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确定销售价格,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执行。逐步纳入山西焦煤集团销售管理,逐步形成依托山西焦煤的国际、国内大市场和发挥区域小市场相结合的销售战略,达到树立产品品牌,提升企业形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煤炭产品销售业务情况需报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和备案。 第六条煤炭销售实行煤款全额预付制度,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顶账、抹账、赠送等)变相销售煤炭产品。 第七条制订和编制煤炭产品销售策略和方案,在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审定的煤炭产品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公司董事会协调确定每批次煤炭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公司煤炭产品质量和市场需求情况可以优化配售,组织管理协调煤炭产品集运业务。 第八条结合本公司实际,完善矿井储装运设施,制定煤炭销售与煤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逐步规范和理顺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做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达到煤炭销售和煤质管理的标准化要求。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九条孝义公司职责 1、负责煤炭销售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合同、煤质、票据、结算等,做好指导、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各矿井公司解决销售过程中的问题,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依法有序运行。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关于煤炭销售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煤矿超能力生产,规范煤炭经销和税费征收秩序,根据____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实施办法》(临政发[XX]19号)文件精神,区政府决定从XX年4月1日起对全区煤炭实行统一经销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行政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

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找文章到☆大☆秘☆书☆网()一站在手,写作无忧!]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煤炭采购管理办法66339

煤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物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成本的控制与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控制,实现煤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煤炭采购计划与管理 (一)、采购部门与煤炭供货商签订煤炭季度采购协议并确定季度内供货合 同价格。 (一)、煤炭使用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报周需求计划量并提交采购部门。 (二)、采购员根据使用部门提报的需求计划执行采购。 第三条煤炭库存与管理 (一)、煤炭的库存量必须按公司和煤炭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储备。 (二)、煤炭使用部门应当提前3天提交的采购申请以防止因出现断供而影 响生产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煤炭验收管理 (一)、行政部派员协助采购员负责监督执行煤炭运输车辆称毛重、卸煤、 称皮重及进出门等整个过程管理,并对验收的重量负责。 (二)、品管部负责质量目测、取样验收等工作,并处理当天验收过程中出 现的问题,对验收的质量负责。 (三)、采购员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将过磅单提交仓库开具入库单。

第五条结算 (一)、采购员根据入库单及其附件办理申请付款。 (二)、财务会计凭入库单及其附件(相关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并依据煤炭采购合同条款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排款。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6月12日起实施。 流程说明 1 采购计划 煤炭使用工段提前3天提交申购单→报生产部经理审批→采供部确认价 格及供应商→报采供部经理审批→采供员执行。 采购员通知、督办供应商遵照煤炭供货计划进行供货。 2 验收 煤炭过磅 2.1.1采购员通知行政部派员协助对运输车辆进行集中过磅。 2.1.2车辆上磅时监磅人员在磅称边监督车辆过磅,监磅人员不到位时不得 过磅。车辆重心要停在磅体中心线上,称重车辆及磅体上不得有人。 2.1.3车辆装煤完毕后,由监磅人员负责监督进行皮重过磅。上磅称重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销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类档案 1、煤销集团公司销售处文件、‘矿文件、矿企管逐月计划、工资、费用留存支票、发运明细、装车盈亏吨等有关资料要逐月整理归档。 2、煤炭购销合同要及时整理归档,发运台帐年终归档。 二、财务科、企管科、清欠组等相关部门索取资料要随借随还。其它单位借用资料,需向领导请示,经批准方可借用,使用后及时归档。 三、若有资料被遗失,将给予批准借出人相应处罚。 四、若管理员因工作疏忽或随意借出资料造成遗失的,将给予管理员相应处罚。 销售费用使用规定 一、各科负责人对本科的费用使用及审批应严格执行销售费用使用规定。 二、各科的费用使用不得超出年度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吨煤用。 三、销售部门出差人员的外出规定:销售部门出差人员出差时必须按矿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出差手续,科长或分管矿长同意后方可出差,如系特殊情况(如下班期间、紧急通知)来不及办理手续者,可根据情况在三日内补办。(晋城范围不在之内) 四、销售部门出差人员归矿三日内必须按规定办理完报销手续。每迟报一天扣除l0%的费用,销售部门其余由于业务原因发生的一切费用,每周审批一次,逾期不再审批,特殊情况例外。

五、销售部门出差人员差旅费使用标准:参照执行矿制定的标准,特殊情况例外。 六、通讯费用的使用规定:销售科长:元/月、销售副科长: 元/月、销售科业务主管科员:元/月、销售科业务主元/月。 七、业务招待费用使用规定:各部门应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切实把经费用于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业务招待费原则上由各部门负责人协调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如确需使用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按规l 定标准使用。 八、各种费用使用的票据、手续必须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一煤业煤炭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所属各单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质量的优劣将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所在,为使我矿商品煤质量适应市场竞争的迫切需要,拓宽销售渠道,占稳销售市场、建立良好的信誉度,保证煤炭质量的准确性、可靠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队(车间)、班、组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组织机构 1、矿建立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成立煤炭质量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附后)。 2、确立各职能科室分工、协调、监管、管理、考核的职能体系,并成立检查考核组。

煤炭采购管理规定

煤炭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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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煤炭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提供煤炭质量,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控制,坚持煤炭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采购原则,是煤炭采购过程规范、透明、高效,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为加强煤炭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煤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善俊;副组长:张文忠;成员:宋志金、周明祥、李传增、高长东、钱福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志金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煤炭采购管理工作。 煤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组织煤炭市场调研及煤炭价格信息的收集与监控; 2、负责煤炭采购策略的制定; 3、负责煤炭采购计划的审批及采购煤种及煤质指标的确定; 4、负责煤炭采购价格确定; 5、监督考核煤炭采购计划与合同执行情况、审核煤炭统计与报表; 6、定期监督检查煤质状况; 7、其它有关煤炭管理的重大事项。

二、煤炭市场调研 1、采用实地调研、网络信息监控与电话咨询相结合的市场调研方式。 2、每月中下旬对周边煤炭市场及河北元氏、邯郸,山西、陕西等煤炭市场进行调研,并提出当期煤炭市场运行状况及下月煤炭市场供需及价格走势调研报告,报公司煤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3、公司煤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8日前组织召开下月煤炭采购会议,研究分析煤炭市场运行情况,确定采购品种、煤质指标与煤炭采购价格。 三、煤炭采购计划、煤炭采购品种与指标管理 1、煤炭采购计划由生技部每月24日前根据下月生产计划提出,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报供应科。 2、煤炭品种与指标由公司煤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生产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3、供应科根据煤炭月度需求计划和煤炭采购品种、指标,根据煤炭市场行情提前准备库存或去库存,确定月度采购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供应科根据煤炭采购计划编制月度资金使用计划,报总经理审核后,提交到预算部执行。 四、煤炭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1、煤炭供应商选择的流程:资质审核—信誉评估—公

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定

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 详细出处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 2、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 详细出处参考: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 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各企业必须本文来自: 中国煤矿安全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 详细出处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d418374443.html,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 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煤炭价格管理办法

煤炭价格定价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煤炭采购及销售价格,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为加强煤炭价格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煤炭价格管理工作。 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纪委书记、销售部长为成员组成。 二、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 1、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对集团公司负责。 2、负责价格管理制度审核及批复。 3、负责协调价格管理各方面工作。每月月初确定当月各商品煤销售单价。 4、负责对价格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5、负责对价格管理工作及有关人员的奖励及惩罚。 (二)销售部工作 1、具体负责价格管理制度制定及修改。 2、负责向煤炭价格定价管理小组汇报煤炭市场情况,并拿出当月各商品煤销售价格的初步意见。 3、遇有市场变化时,随时向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拿出价格调整意见。 4、针对当月确定的煤炭产品价格,向有关部门备案。 5、负责煤炭价格贯彻执行。

三、煤炭价格定价原则 (一)、制定煤炭价格范围:本矿煤、外购煤、中转煤。 (二)、煤炭价格定价原则 1、在对煤炭市场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煤炭价格。 2、要建立客户档案,价格要公正、公开、透明,比质论价。 3、遇有市场变化要及时召开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充分论证,并做好备案。 四、煤炭价格定价执行程序 1、销售部负责向煤炭价格定价管理小组汇报上月价格执行情况及当月价格计划。 2、煤炭价格计划须经煤炭价格定价管理领导小组确定。 3、销售部门按批准的煤炭销售价格执行。 五、监督检查 1、纪检监察部门应定期和不定期对煤炭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煤炭价格执行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要纳入绩效考核,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 1、本办法解释权归xxxx有限公司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五月一日

(完整word版)煤炭托盘业务

《煤炭贸易付款托盘业务_为适应目前煤炭市场发展,充分发挥中、小煤炭贸易企业在煤炭资源和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上海中源联合资金实力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开展煤炭贸易付款托盘业务.》 煤炭贸易付款托盘业务 为适应目前煤炭市场发展,充分发挥中、小煤炭贸易企业在煤炭资源和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上海中源联合资金实力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开展煤炭贸易付款托盘业务. 托盘对象(以下简称"乙方"): 资金短缺、有实际贸易背景、风险可控的个人或企业. 托盘内容:乙方的煤炭贸易业务经评估后,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委托甲方与煤炭贸易的有关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代付或代收货款,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的代理费、资金占用费,贸易利润由乙方独享. 托盘模式: ①、对上游客户付款托盘(适应铁运、海运煤炭): 甲方与乙方客户(需是国有煤矿或煤炭企业等)签订煤炭买入合同. 甲方与乙方签订煤炭卖出合同,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15-20%的保证金. 甲方将货款资金预付至乙方指定的客户账户. 待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其中包括:煤款、运费、代理费和资金占用费等(扣除15-20%的保证金). 甲方对乙方开具相应煤炭增值税发票. 甲方向乙方移交物权和相应票据. ②、煤炭质押托盘(适应海运煤炭): 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待买入煤炭15-20%货款的保证金. 甲方向乙方指定的上游煤炭货主支付全额煤款.如上游是国有大型企业主体(如中煤、神华、同煤等)可以预付.如上游是民营煤炭企业可通过秦皇岛煤炭海运交易市场进行全额货款支付,也可以在装船平仓并获得煤炭货权后支付全额煤款. 甲方与乙方指定的船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船运费需由乙方自行支付. 待货到目的港后,乙方可带款分批次提货,但需在一个月内提货完毕. 当全部货款(扣除15-20%保证金和船运费)支付完毕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包括船运费、代理费和资金占用费等). ③、对下游客户应收账款托盘: 甲方与乙方客户(需是国有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乙方向甲方转让货权后,甲方向乙方立即支付70-75%应收款,乙方收到此货款后可继

煤炭采购管理办法

沪泰字【2012】第9号 煤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煤炭物资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成本的控制与质量的提高,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控制,实现煤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杜绝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煤炭采购计划与管理 (一)、采购部门与煤炭供货商签订煤炭季度采购协议并确定季度内供货合同价格。 (一)、煤炭使用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报周需求计划量并提交采购部门。(二)、采购员根据使用部门提报的需求计划执行采购。 第三条煤炭库存与管理 (一)、煤炭的库存量必须按公司和煤炭使用部门的要求进行储备。(二)、煤炭使用部门应当提前3天提交的采购申请以防止因出现断供而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煤炭验收管理 (一)、行政部派员协助采购员负责监督执行煤炭运输车辆称毛重、卸煤、称皮重及进出门等整个过程管理,并对验收的重量负责。(二)、品管部负责质量目测、取样验收等工作,并处理当天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验收的质量负责。 (三)、采购员及相关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将过磅单提交仓库开具入库单。第五条结算 (一)、采购员根据入库单及其附件办理申请付款。 (二)、财务会计凭入库单及其附件(相关原始单据)进行审核,并依据煤炭采购合同条款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排款。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自2012年6月12日起实施。

沪泰字【2012】第9号 流程说明 1 采购计划 1.1煤炭使用工段提前3天提交申购单→报生产部经理审批→采供部确认价 格及供应商→报采供部经理审批→采供员执行。 1.2采购员通知、督办供应商遵照煤炭供货计划进行供货。 2 验收 2.1煤炭过磅 2.1.1采购员通知行政部派员协助对运输车辆进行集中过磅。 2.1.2车辆上磅时监磅人员在磅称边监督车辆过磅,监磅人员不到位时不得 过磅。车辆重心要停在磅体中心线上,称重车辆及磅体上不得有人。2.1.3车辆装煤完毕后,由监磅人员负责监督进行皮重过磅。上磅称重车辆 重心要停在磅体中心线上、称重车辆及磅体上不得有人,并监督开具过磅计量单。 2.2采购员及相关验收人员在过磅单上签字并通知品管员办理抽样检测。 2.3总经办随时派员进行抽检,并按抽检结果办理入库,对验收结果出入较 大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2.4品管员出具检验报告,若相关指标超标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采购员应 与供应商协商扣减分量后办理入库。 2.4仓管员依据经过验收过过磅单及检验报告开具煤炭入库单。 3 质量争议处理 3.1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按合同约定执行。 3.2双方对质量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并不按合同约定执行的可提交法院仲裁。

煤矿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矿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煤矿煤炭销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煤炭销售管理工作,推进阳光工程,强化煤质管理,规范销售秩序,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阳光销售领导小组 组长:刘杰 副组长:尹承国尹明华 成员:各公司、煤矿销售副总、副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明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小组职责: 1、核定各单位上报的最低销售价格。 2、监督各单位销售价格执行情况。 3、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销售情况、煤质情况进行检查。 4、负责与市国资局对煤质、价格等相关事宜进行协调和汇报。 三、价格管理 1、定价:各单位价格委员会委员,根据本单位煤质情况,通过广泛市场调研,于每月22日前提出下月定价方案,报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报阳光销售领导小组评定后,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报市价格管理委员会核定,由国资局下发文件批准, 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公布执行。

2、调价:各单位价格管理委员会委员,根据市场变化或煤质变化等情况提出调价方案,报公司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审核,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阳光销售领导小组公布的价格为现金价,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收取承兑,确因需要收取承兑的报集团公司财务副总批准,扣除贴息后批煤。 四、煤质管理 1、各单位严格把握开采工艺,稳定煤质,避免煤质忽高忽低现象。 2、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下月开采工艺、开采煤层、煤层煤质 指标情况、地质条件影响、各煤层所占的比例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阳光 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每次罚款200元。 3、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开采煤层发生变化影响煤质时,各公司、煤矿须提前将变化情况及价格调整意见报阳光销售领导小组,由生产 技术处落实,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销售价格,否则,对销售工作造成影响, 根据影响情况对矿长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4、各单位每月化验煤质不得低于二次,并将化验结果及时报阳光 销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少一次罚款100元,经营管理处每月不定期对各 公司、煤矿的煤质情况进行抽样化验检查。 五、批煤管理 1、各单位制定本单位的批煤审批制度,由财务科收款,销售科 凭收款收据开具煤卡,同时将收款收据号、煤卡号录入集约化销售系统, 指定专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每月批煤量控制在月产量的120%以内,未发煤数量控制在15天

外贸煤采购的基本流程

关于印尼煤炭国际贸易的操作程序 1、需要印尼公司或者供货公司的FCO文件—责任供货函: 供货数量;批量;质检单;价格;结算办法;运输方式。 2、需要对方公司的文件:公司资料和煤矿资料,及公司与煤 矿的关系,是资本纽带关系还是合作关系,有没有交易记录等 3、受到上述资料,我方给对方发ICPO文件(不可撤销的认 购函) 4、外方给我们报盘 5、我们根据外方的报盘,确定质量,数量,及价格,每月的 供货能力和年供货能力等,给外方还盘。 6、接下来,就合同问题开始谈判:(最好是在国内谈判) A、每月的供货量,价格的确定,要求的是CIF交货价格 或者CFR(CNF)的交货价格。每年的供货量 B、确定价格修改方法和周期 C、煤炭的质量标准是什么,见供货商的材质分析报告单。 我们的接受标准是什么(我国以ARB的接受为标准)印尼 一般采用的是ADB的标准,我们不能接受的。 D、制定奖惩办法和拒收标准(按电厂的规定实行) E、确定供货日期和到货日期,装货港和卸货港

F、确定支付方式:DL\C结算,2%履约保函激活(DLC (Documentary Letter of Credit)跟单信用证,按合同金额开信用证) G、在卸货港的检验机构的确认,一般是CIQ机构,该机 构的检验标准为最终结算的唯一合法依据。 H、确定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印尼贸易一般都会要求船 离港就要支付98%的货款,不符合CIF的交货结算规定, 也不符合CFR的交货结算规定,这点是与其他的贸易不同 的地方。我们一般要求,货到卸货港,买家确认后,可以 先期解付98%,余款在CIQ出来后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具体看谈判结果。 I、确定双方的责、权、利 J、违约责任 K、不可抗拒 L、保密协定 M、未尽事宜 7、签完合同后,这时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去考察对方的情 况: A、公司和煤矿 B、装货港和码头 8、与此同时,去国内的我们的授信银行申请开立跟单信用证。由公司的财务协助,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接下来就审核信用证条款。审核无误后,交给银行国际部,让他们通知卖方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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