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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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奖罚制度

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奖罚制度

建筑扬尘防治工作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控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企业及个人。

三、奖励措施
1. 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

2. 对于在扬尘防治工作中有创新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物质奖励。

3. 建立扬尘防治先进示范点,对示范点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四、处罚措施
1. 对未按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2. 对扬尘防治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除罚款外,视情节轻重,暂停其施工资格。

3. 对于违反扬尘防治规定,造成重大环境事故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监督机制
1. 建立扬尘防治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

2. 鼓励员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扬尘污染问题并经查实的,给予奖励。

六、实施细则
1.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扬尘防治措施和操作流程。

2. 扬尘防治工作应纳入项目管理和考核体系,确保制度的执行。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解释。

八、修订与更新
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扬尘防治技术的发展,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

九、其他
1.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我单位已详细了解《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基本补贴办理须知》相关内容,并承诺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签收人:年月日施工单位扬尘排污费基本补贴办理须知根据《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和《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后2个月内,办理扬尘治理基本补贴申请手续,并提供下列资料:(1)扬尘治理基本补贴申请表;(2)缴纳扬尘排污费票据复印件;(3)自动化冲洗设备、喷雾式降尘器、防尘布使用、安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置发票(供货合同)、现场照片)。

上列材料需由施工企业加盖公章。

扬尘治理基本补贴申请表施工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扬州市安监站地址:维扬路423-8 联系电话:82987296施工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我单位已详细了解《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日常补贴办理须知》相关内容,并承诺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签收人:年月日施工单位扬尘治理日常补贴办理须知根据《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和《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办理扬尘治理日常补贴申请手续,并提供下列资料:(1)扬尘治理日常补贴申请表;(2)缴纳扬尘排污费票据复印件;(3)环绕式喷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安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购置发票(供货合同)、现场照片)。

上列材料需由施工企业加盖公章。

扬尘治理日常补贴申请表施工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扬州市安监站地址:维扬路423-8 联系电话:82987296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我单位已详细了解《建设单位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办理须知》相关内容,并承诺按规定办理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有关手续。

签收人:年月日建设单位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办理须知根据《江苏省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和《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基础、主体、装饰阶段,填写《扬州市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现场考核申请表》报市安监站,市安监站将会同市建管处,对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组织机构以及责任制考核

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组织机构以及责任制考核

施工现场扬尘管控组织机构以及责任制考核 一、组织机构以及责任制考核 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具体贯彻实施的管理网络,建设、监理单位参与策划,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进行实施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溶入到整个施工管理中。具体组织如下: 项目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管理网络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

技术质量部 ××

制 定 措 施 技 术 防 范 工程管理部 ×× 现 场 管 理 作 业 指 导 督 促 检 查 材 料 管 理 物资供应部 ×× 安全环保部 ×× 各施工班组、分包单位 领导小组:×× 监督小组 组长:×× 现场监督:×× 工作小组 组长:×× 督 促 检 查 资 料 收 集 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对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 ,必须服从项目部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上级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并将完成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目标与项目经理责任考核挂钩,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扬尘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定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以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7)项目部采用《施工现场环境检测和测量记录表》,由项目部安全组李君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测工作。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

扬尘防治检查考核制度

扬尘防治检覆按核制度之宇文皓月创作一、检查制度公司成立由企业负责人牵头,公司平安管理部分成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公司各项目部扬尘防治情况的落实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公司自身的扬尘防治制度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牵头每周组织防尘管理员及卫生管理员对项目管理扬尘防治进行检查;项目部设防尘由平安员兼任的防尘管理员,每日对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二、检查内容1. 扬尘治理相关制度和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

2. 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必须采纳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现场检查)3. 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取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

(现场检查)4.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围挡封闭。

市区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 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现场检查)5. 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坚持排水通畅。

(现场检查)6. 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坚持路面清洁湿润。

(现场检查)7. 施工现场土方及砂石等散体资料是否集中堆放、严密覆盖、固定牢靠,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纳覆盖或绿化措施。

(现场检查)8.施工现场是否成立扬尘治理管理机构。

9. 施工现场是否明确扬尘治理的人员和责任。

10. 施工现场是否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11. 建筑垃圾是否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

生活垃圾是否采取封闭式容器存放,日产日清(现场检查)。

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是否有凌空抛掷现象。

(现场检查) 12. 施工现场是否有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发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现象。

(现场检查) 13. 施工现场内是否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现象。

(现场检查)。

14.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当地政府主管部分发布大气污染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裁撤等易发生扬尘的作业。

(查阅有关记录) 15. 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

扬尘污染责任制与考核制度

扬尘污染责任制与考核制度

扬尘污染责任制与考核
1、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是班组。

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2、项目经理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控制负全面责任;
3、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对照自己的职责,加强管理;
4、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必须服从项目部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5、上级公司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必须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并将完成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目标与项目经理责任考核挂钩,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有序开
展;
6、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定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7、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以及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进程。

安全生产标准扬尘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扬尘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扬尘治理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了加大施工现场的管理力度,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对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验,特制定如下的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项目部扬尘管理人员
二、考核依据:
与扬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三、考核办法:
依据与各扬尘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由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具体的考核工作。

四、奖惩办法:
1、对所有扬尘管理人员的责任制屡值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奖是惩。

2、考核成绩优良者,项目部在例会中予以表扬,多次优良者,项目部考虑酌情给予50—100奖金。

3、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项目部在例会中严厉批评,多次不合格者项目部将处以50—100罚金,且对其进行培训教育。

2018年扬州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意见

2018年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和文明城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现就全市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推行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进一步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保障社会公众健康。

二、工作目标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完善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体系,促进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实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扬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

施工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以及裸土覆盖绿化率96%以上。

三、主要工作(一)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主体责任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扬尘排污费,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监督实施。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实施;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等信息;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不得将建筑渣土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单位运输。

3、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

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查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扬城管〔2018〕87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防治正文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城管〔2018〕87号各公安分局、江都区公安局,各区城管局、景区综合执法局,江都区建设局:现将《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8月29日扬州市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规范市区建筑垃圾处置秩序,确保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省运会、省园博会胜利召开,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所有施工工地做到开工前依法申报、完善冲洗设施,施工过程中持证处置、密闭运输、清洁车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路面、抛洒滴漏、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规范有序运行,为扬州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重点任务1.查处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证》,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2.查处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未密闭化运输、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3.查处擅自倾倒、转运、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4.查处施工工地未采取围挡、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未安装视频监控或视频监控损坏、安装不合理等问题。

三、时间和范围1.时间:2018年9月1日——9月30日2.范围:市区东至京沪高速、西至甘八线、南至长江边、北至槐泗杨寿镇一线。

四、整治措施1.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由市城管局、各区城管局组织对申报建筑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审核,严格流程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行政许可,构筑严防严控的机制。

整治扬尘污染检查方案

整治扬尘污染检查方案扬尘污染是现代城市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其不仅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对城市形象和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扬尘污染检查方案。

一、建立监测体系1. 建立扬尘监测站点:在城市不同区域设立扬尘监测站点,通过实时监测仪器对空气中扬尘颗粒物进行检测,并记录数据。

2. 制定监测指标:确定扬尘检测的相关指标,如PM2.5和PM10等细颗粒物,以及颗粒物浓度、风速、湿度等参数进行监测。

3. 数据采集和共享:建立数据库,对监测数据进行采集和存储,并与相关部门共享,以便进行后续分析和对策制定。

二、地面扬尘源的巡查和管理1. 制定扬尘排放管理规定:制定明确的扬尘排放措施和管理规定,包括工程施工、道路养护、堆场管理等方面。

规定施工单位应采取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2. 执法部门巡查和处罚:建立扬尘污染整治联防联控制度,加强执法部门对扬尘污染的巡查和监督。

对违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如罚款、停工等措施。

三、扬尘污染治理技术研发和应用1. 研发高效治理技术:加大对扬尘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力度,研究开发高效的抑尘剂、喷洒设备等,减少扬尘的产生和传播。

2. 推广治理技术:积极推广已有的扬尘污染治理技术,如路面湿化、覆盖等措施,并鼓励企业和机构采用这些技术进行扬尘治理。

四、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互联网、宣传册等方式,向公众普及扬尘污染的危害性和治理方法,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2. 社会参与和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渠道,接受市民举报扬尘污染行为,及时处理和纠正。

综上所述,整治扬尘污染需从建立监测体系、巡查管理、治理技术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

通过科学有效的检查方案,合理利用人力和物力资源,开展全面的扬尘污染整治工作,为城市的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制度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制度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制度是为了有效控制和管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保护环境和工人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以下是一个完整版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检查制度示例:一、制度目的1.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扬尘对周边环境和工人健康的影响。

二、扬尘防治责任1.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明确责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三、扬尘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工艺和环境特点采取适当的扬尘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覆盖、喷淋、风机吸尘等技术措施。

2.施工现场应设立警示标识,明示扬尘防治区域和要求。

四、扬尘防治设备与器材1.施工单位应配备合适的扬尘防治设备和器材,如喷淋设备、风机吸尘设备等,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2.扬尘防治设备和器材应定期检修、维护,并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扬尘防治培训1.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应的扬尘防治培训,了解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扬尘防治措施、设备使用方法、个体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现场扬尘监测与记录1.施工单位应进行扬尘监测,掌握扬尘浓度情况,并按要求记录监测结果。

2.监测记录包括监测时间、地点、浓度值等信息,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七、扬尘防治巡查与检查1.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扬尘防治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应进行定期检查,评估扬尘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八、扬尘防治宣传与教育1.施工单位应开展扬尘防治宣传与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法规素养。

2.宣传内容包括扬尘防治知识、责任意识、个人保护等。

九、违规处罚与奖励1.对违反扬尘防治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工整顿等。

2.对在扬尘防治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

十、监督与评估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2.定期进行扬尘防治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推动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不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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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全面完成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组织方式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考核实行季度项目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季度项目考核
市城乡建设局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季度项目考核。

考核方式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抽查,每个地区每季度抽查项目数为个,主要检查各地主城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施工扬尘污染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媒体曝光的项目必查。

考核内容包括:各方主体责任、图牌公示、围墙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裸土覆盖等指标(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对扬尘考核不达标的项目(低于分或存在一票否决项)予以通报批评,取消省、市文明工地评选资格,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记录建筑市场不良行为。

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市城乡建设局下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督办单,由属地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依法进行处罚,并将整改及处罚情况于个工作日内报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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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综合考核
市城乡建设局组成考核组,在每年的月份对各县(市、区)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

考核方式为:听取当地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部署和活动开展情况的台帐资料。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计划方案、管理措施、整治成效、季度项目得分等指标(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表)。

三、考核结果评定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实行百分制标准计分,分及以上为考核优秀,分以下为考核不合格,其余为合格,并根据分数排定考核名次。

各地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达标率低于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表: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季度项目考核表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年度综合考核表
附表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季度项目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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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

、注★号的为一票否决项,有否决项情形的予以通报,项目得分低于分予以通报。

、有否决项情形或项目得分低于分的,该工地检查评定结果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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