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管理制度
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养殖场是指专门从事动物饲养、繁殖等相关活动的场所,本规定适用于养殖场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二条养殖场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证养殖活动的安全稳定进行。
第三条养殖场应当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养殖管理制度,确保养殖场内的生产活动规范有序进行;(二)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三)保证养殖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处理各类设备故障和事故;(四)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防控,确保动物健康安全;(五)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控,保护生态环境;(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合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建设与设施第四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养殖场应当配备充足的人员和物资,确保养殖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养殖场应当建设相应的生产场所和设施,满足动物的生活和生产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一)动物圈舍:应当根据动物的种类和规模,设置适应动物生活需要的圈舍,保证动物的舒适和安全。
(二)饲料和饮水设施:应当根据动物的饮食习性和需求,提供适宜的饲料和饮水设施,确保动物的营养供应。
(三)疾病防控设施:应当建立健全疫病监测和防控体系,配备相应的疫苗、药品等设施,及时防治疾病。
第七条养殖场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养殖场应当招聘合格的工作人员,明确其职责和工作内容。
第九条养殖场应当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素质。
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当重视员工的劳动保护,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设施。
第四章动物管理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并遵守国家有关动物养殖的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当建立动物档案和生产记录,做好动物的管理和监测工作。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当根据动物的饲养习性和需求,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和饲养标准。
猪场饲养管理制度(3篇)

猪场饲养管理制度养猪场饲养管理的制度猪场隔离制度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____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
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
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坚持自繁自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
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____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消毒制度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做好日常消毒。
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死亡猪的消毒,在出现个别猪发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
加强终末消毒。
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猪出栏后,应对全场或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
或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严格消毒程序。
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消灭老鼠、除杂草,填水坑,防蚊、防蝇,消灭疫病传播媒介。
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农户实际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
养猪场管理制度

养猪场管理制度养猪场管理制度篇1一个上点规模的养猪场,如何规范与管理员工的日常工作,需要订立一些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一个好的。
养猪场岗位工作职责与管理制度,是保证猪场工作正常顺当进行的基石,猪场搞的好不好,要看制度好不好。
一、场长1、负责猪场的技术引导及日常工作布置;2、职工请假的批准,饲料、兽药、易耗品的采购计划订立;3、每月整理好猪场月报,在每月5日前上报公司;迟报每次罚款10元;4、场长请假要以请假条的形式向公司董事长或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离场的,每次罚20元。
二、副场长1、帮忙场长工作,在场长离场情况下代理行使场职权;2、负责产房的技术工作;3、管理制度按猪场职工执行。
三、员工1、猪场员工要服从公司、猪场领导的工作布置及指挥。
除做好本岗位工作外,猪场碰到临时工作布置,要服从调配。
对不服从公司猪场领导布置、指挥,每次罚款10元。
2、职工请假,须经场长批准布置人顶班后方能离场,并以请假条为准。
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除扣发离岗天数工资外,每次还罚款50元。
3、未经批准,猪场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须留宿的要经场长批准,违者罚款20元。
4、饲养员请假需要布置人员顶班,顶班人员补贴费从请假饲养员工资中扣出(即该季度结算出的平均每天所得工资,按请假天数扣)。
四、管理工作流程1、饲料、兽药、易耗品、生产工具的领取:各饲养岗位所需的饲料、兽药、易耗品及生产工具的领取一律到保管员处领取,由保管员开出库单,领用人及保管员签字入帐。
每月对库存及出库情况盘点1次,由场长、副场长、保管员执行,并签字确认。
2、仔猪降生、断奶、转群、出售计数及称重由相关岗位的饲养员,技术员场长、保管员在场并签字,单据由保管理员登记、保管、入账。
存栏猪每月盘点一次,数目与账目不符的,所在岗位饲养员及技术员各罚款10元。
3、种猪淘汰:①连续三次配不上种的;②阴道炎及子宫内膜炎严重的;③跛脚严重的④连续三胎产仔7头以下的;⑤断奶后56天不发情并2次激素催情无效的;⑥空怀80天经2次催情无效的;⑦后备猪300日龄不发情的;⑧习惯性流产的;⑨8胎以上的母猪;⑩必乳性能较差不能带仔的`;种猪淘汰由饲养员及技术员提出,说明淘汰理由,经场长监定,批准后场长,技术员,所在岗位饲养员、保管员在出库单上签字,由保管员入账。
关于生猪饲养环保管理制度

关于生猪饲养环保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生猪饲养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饲养活动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猪饲养的单位和个人。
二、饲养场选址与建设
1. 饲养场应选择在地势较高、排水良好、远离居民区的地方。
2. 饲养场建设应符合国家关于畜牧养殖的环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废水、废气、固废的处理设施。
三、饲养管理
1. 饲养过程中应使用合格的饲料,禁止使用国家禁止的添加剂。
2. 定期对饲养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疫病的发生。
四、废物处理
1. 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废水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2. 鼓励采用生态循环的方式,将粪便等废物转化为肥料,用于农业种植。
五、疫病防控
1. 建立疫病防控体系,定期对生猪进行健康检查。
2. 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六、环保教育与培训
1. 对饲养人员进行环保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
2. 定期组织环保相关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七、监督检查
1. 饲养单位应建立环保自检制度,定期对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八、附则
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饲养单位负责解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的管理制度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生猪养殖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猪养殖管理,确保生猪养殖质量,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养殖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养殖场所有生猪养殖活动,包括生猪的饲养、防疫、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养殖场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养殖,保障生猪生长环境,提高生猪养殖效益。
第二章生猪引进与饲养第四条生猪引进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引进种猪应从非疫区引进,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二)引进种猪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经检疫合格。
(三)引进种猪时应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第五条生猪饲养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
(二)合理控制饲养密度,确保生猪生长空间。
(三)夏季采取降温措施,冬季采取保温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四)保持舍内空气新鲜,符合NY/T 388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应符合NY 5027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第三章生猪防疫与消毒第六条生猪防疫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免疫程序,确保猪群免疫率达到100%。
(二)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防止交叉感染。
(三)发现病猪应及时隔离诊治,对病猪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定期对猪舍、饲料、饮水等环境进行消毒。
第七条生猪运输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运输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二)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三)运输生猪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第四章生猪销售与运输第八条生猪销售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出栏生猪应按照GB 16549标准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销售生猪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生猪运输应遵循以下规定:(一)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前后彻底消毒。
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15篇养殖场管理制度1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对异常牲畜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养殖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养殖场管理制度养殖场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
在实际的管理当中我们发现,当团队在十个人左右的时候,靠的是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只要有一个有能力、有魅力的领导者就可以玩的风生水起。
但是当团队到几十个人、上百人的时候,靠的就是制度管理,只有制度完善才能更好的约束人的行为,规范人的行为,才能管理规范。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场管理制度(通用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A、饲料管理:1、公司所属的养殖场所需的饲料原料及辅料、预混料均由公司统一供给。
公司按养殖场要求将饲料原料、辅料、预混料送至各养殖场,由养殖场按公司提供的各阶段商品鸡的饲料配方进行配制,养殖场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饲喂。
2、各养殖场不得私自在市场上购买其他饲料原料及辅料等,配制饲料时应接受技术员的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提供的饲料配方,不得随意更改,公司对私自变更饲料配方、私自购买其他原料、辅料、私自添加饲料添加剂的养殖场按退出合同处理。
B、生产管理:1、各养殖场的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绿色食品、畜禽生产等)方可上岗。
2、所有养殖场必须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鸡饲养规程》进行生产。
3、公司向各养殖场派技术员一名,负责对各养殖场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实际生产。
4、养殖场在日常生产中,必须认真填写蛋鸡生产记录表,以使公司对其生产过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鸡生产记录表每批次填写两份,两份必须一致,消群经公司核实后,公司留一份,养殖场留一份。
同时每次收购鲜蛋时必须带上两份资料。
对两份资料不一致时,公司有权对其鸡蛋不进行收购,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养猪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养猪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规范养猪场的管理,保障生猪生产的质量与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养猪场内的所有员工,包括养猪场经理、养殖技术员、兽医、清洁工等。
3.所有员工在执行本管理制度时应严格遵守,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养殖管理1.养殖环境1.1 养猪场的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确保空气流通。
1.2 养猪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及时清除污物,保持环境卫生。
1.3 养猪场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确保猪只的舒适度。
2.饲料管理2.1 饲料应按照猪只的需求进行科学配比,并保证饲料的新鲜和质量。
2.2 饲料应用专用容器存储,并定期检查饲料质量,避免发生腐烂或受潮的情况。
2.3 饲喂应根据猪只的生长阶段和体重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
3.疫病防控3.1 养猪场应建立健全的疫苗接种管理制度,确保猪只免疫。
3.2 养猪场应定期派专人对猪只进行体检,早发现、早治疗疾病。
3.3 养猪场应加强卫生管理,定期对场地、设备和人员进行消毒,防止疫病传播。
4.繁殖管理4.1 养猪场应定期给种猪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4.2 种猪之间应保持合理间隔,避免发生争斗或疾病交叉传播。
4.3 种猪选配应根据优良品种、优良基因进行合理的组合,提高后代品质。
5.兽医卫生管理5.1 养猪场应配备专职兽医,负责养猪场的兽医卫生管理工作。
5.2 兽医应定期巡查,对猪只体检、疫苗接种、疾病治疗等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5.3 兽医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的疫病情况。
6.日常养护管理6.1 养猪场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杀虫,防止病虫害的发生。
6.2 养猪场应做好猪圈的清洁工作,定期更换垫料,保持猪舍干净。
6.3 养猪场应建立健全的废物处理制度,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妥善处理。
三、安全管理1.设备安全1.1 养猪场应具备合格的设备,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设备的完好和安全。
1.2 养猪场应定期检查设备,并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的设备,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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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猪场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种猪来源于非疫区并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二)引进的种猪要求按照 GB 16567 标准检疫合格,并隔离饲养 30 d ,确认为健康者后合群饲养。
(三)引种时索取发票、系谱、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并签订质量和服务合同.
(一)出栏生猪应按照 GB 16549 检疫合格,方可出售;
(二)在休药期内的生猪不应作为食用生猪销售;
(三)禁止销售病、死猪。
(四)运输生猪车辆应在使用先后彻底消毒;
(五)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
(六)在县境内应凭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出县境应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出县境动物及其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运输生猪。
一、宜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 "饲养工艺;
二、合理控制猪的饲养密度;三是夏天降温、冬天保温,保持生猪生长所需的温度和湿度;
四、采取机械通风等措施,保持舍内空气新鲜 ,使猪舍空气境质量符合 NY/T 388 标准;
五、猪饮用水质符合 NY 5027 标准,保持饮水清洁、卫生;
六、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
七、时常清洗消毒饮水、饲喂料槽和工具。
一、结合本地疫病流行情况和生产实际 ,制定免疫程序 , 抓好生猪免疫接种;
二、严格猪场环境、猪舍和出入车辆、人员的消毒,
控制病原的传入和传出;
三、制定疫病监测计划,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疫情监测;
四、发现疫情应及时即将向当地县(区 )以上动物防疫
监督机构报告,及时隔离、诊断和治疗或者扑杀;
五、病死猪、疫苗废弃瓶等废弃物按 GB16548 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定期灭鼠、灭蚊、灭蝇;七、猪场禁止饲养其它畜禽。
一、使用的配合饲料、浓缩料应来源于具有《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企业生产的产品,预混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具有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批准文号;
二、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要符合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饲料添加剂应是农业部规定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
三、不给育肥猪使用高铜、高锌日粮;
四、不在饲料中使用制药工业副产品、其他畜禽源性副产品;
五、禁止在饲料中添加β—兴奋剂(瘦肉精)、镇静剂、激素类和砷制剂.
一是加强饲养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尽量减少化学药物和抗生素的使用;
二是所用兽药应有产品批准文号,其质量符合《兽药典》或者农业部有关兽药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签说明合理保管和使用兽药,不任意加大剂量;
四是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或者国家明令禁止
的兽药和瘦肉精等其他化合物,不使用原料药和人用药;
五是使用兽药和饲料药物添加剂,出栏前应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没有规定休药期的,休药期不应少于 28 天。
一、猪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认真做好引种、繁殖、疫病监测和诊断、免疫、饲料采购和使用、兽药采购和使用、消毒、污物的无害化处理情况、销售等日常生产记录;
二、每项生产记录要准确、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三、养殖档案应至少保存少保存 2 年以上.
猪场免疫及药物预防制度
应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病学情况对生产的危害,
可用疫苗的性能及来源等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免疫程
序,并严格按程序实施免疫预防,建立免疫档案。
免疫程
序应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接种的次数,剂量、
间隔的时间等。
对规定的强制免疫的病种,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体弱、有病、没到免疫年龄的猪,补栏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档案。
孕猪 2 个月不宜免疫,但应在孕畜产后 7 天,仔猪满 45 日龄后及时进行免疫补针,建立免疫档案,佩带免疫耳标,W 病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有严重过敏反应,应备有肾上腺素等紧急脱敏药物。
严格免疫操作规程冻干苗应在低温冷冻条件下保存, 严禁反复冷冻使用,油剂或者水剂严防冻结,应在4℃—8℃条件保存。
冻干苗按要求的方法进行稀释,稀释后的疫苗
应按规定的方法保存和规定时间内使用;保证疫苗注射剂量;注射器械和注射部位严格消毒,保证一畜一个针头,
防止交*感染。
根据当地寄生虫病、细菌性疾病的发生和危害情况, 选择最佳驱虫药物,定期对生猪群进行驱虫.使用抗菌药物
在生猪可能发病的年龄、疫病可能流行的季节,或者在发
病的初期对相关猪群进行群体投药预防,防止发病。
使用的药物应为有国家批准文号,在有效期内的产品, 疫苗还应是在冷冻或者冷藏的条件下保存的产品。
猪场消毒制度
根据生产实际,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确定消毒用的药物及其使用浓度、方法,明确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执行人,落实消毒工作责任。
做好日常消毒。
定期对圈舍、道路、环境进行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内投放消毒剂,保持有效浓度,做好临产前产房、产栏及临产猪的消毒,同时要严格诊疗器械的消毒工作。
加强所在圈舍的强化消毒,包括对发病或者死亡猪的消毒,在浮现个别猪发生普通性疫病或者蓦地死亡时,应立即对此处理.
加强终末消毒。
全进全出制生产方式,在猪出栏后, 应对全场或者空舍的单元、饲养用具等进行全方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或者在周围地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初期,或者在本场发生国家规定的一、二类疫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锁前均应对全场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严格消毒程序。
普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扫、高压水冲洗、喷洒消毒剂、清洗、熏蒸消毒或者干燥(或者火焰) 消毒、喷洒消毒剂,转入猪。
加强环境卫生整洁,泯灭老鼠、割除杂草,填干水坑,防蚊、防蝇,泯灭疫病传播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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