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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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某公司营销经理在上班时间陪公司客户 客户到饭店 客户 吃饭喝酒,出来时在马路因醉酒掉进路旁河涌,造 成多处骨折,单位向当地劳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问: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提示:《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因工外出期间,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但第16条规定又规定,醉酒导致伤亡的,不得认定为 工伤.
本案焦点
冒名签订劳动合同并工作了 三年,如何认定双方的关系? 三年,如何认定双方的关系? 在单位午休时突发疾病死亡, 在单位午休时突发疾病死亡, 算不算工伤? 算不算工伤?
视频案例 劳动关系与工伤的认定
(三)实习生与准毕业生的工作伤害
视频—实习生的遭遇 视频—实习生的遭遇
重点提示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因没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视为 未建立劳动关系, 未建立劳动关系,受工作伤害或患职业病未被认定 为工伤时,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 民事侵权之诉. 为工伤时,可提起民事侵权之诉.
焦点之一: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如何解决? 焦点之一:实习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如何解决? 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算谁的? 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算谁的?从实习单位返回 学校路上发生事故,算谁的? 学校路上发生事故,算谁的?实习期间在学校发生事 算谁的?工伤保险由学校购买还是企业掏钱? 故,算谁的?工伤保险由学校购买还是企业掏钱?等 规定不好,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 等.规定不好,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实习生出 事无人担责. 事无人担责. 现行法规中,对实习学生,见习毕业生能否适 现行法规中,对实习学生, 用工伤保险未作规定.地方受立法权限限制, 用工伤保险未作规定.地方受立法权限限制,不能 随意扩大工伤保险对象和范围. 草案》 随意扩大工伤保险对象和范围.《草案》不能将学 生实习, 生实习,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人身伤害问题纳入工伤 保险体系,而只能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解决, 保险体系,而只能通过意外伤害保险解决,保护力 度相对较小. 度相对较小.

劳动保护法工伤三要素

劳动保护法工伤三要素

劳动保护法工伤三要素劳动保护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中关于工伤的规定更是备受关注。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包括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根据劳动保护法,要确认一个事件是否构成工伤,需要满足三个要素:一是在工作时间内,二是在工作岗位上,三是因工作原因。

下面我们将对这三个要素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工伤事件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工作时间内。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依照用人单位规定从事劳动的时间,以及在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场所从事劳动的时间。

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在下班后因工作原因受伤,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是在非工作时间内,比如休息日或者年假期间受伤,就不符合工伤的第一个要素。

其次,工伤事件发生的地点必须在工作岗位上。

工作岗位是指用人单位规定的从事劳动的场所,包括办公室、工厂车间、生产线等。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以外的地方受伤,比如在外出办事的途中,就不符合工伤的第二个要素。

最后,工伤事件必须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

这是判断工伤的最关键的一个要素。

工作原因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外界因素的作用,导致身体受到损害。

比如在生产线上被机器划伤、在办公室被桌子绊倒等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比如在工作期间自行摔倒受伤,就不符合工伤的第三个要素。

总的来说,劳动保护法对工伤的认定是非常严格的,必须同时满足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

只有在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障。

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双倍工资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赔偿劳动者损失:如果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 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处理。

3.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赔偿损失。

4.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留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工作服、工作场所照片等,以备不时之需。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1. 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性赔偿。

2. 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将视为双方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意味着劳动者享有长期稳定的工作保障。

3. 赔偿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遭受损失,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公积金待遇等。

4. 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

5. 承担劳动者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法享受法定的福利待遇,如年假、病假等,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了上述经济赔偿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等。

7. 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8. 用人单位的补救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意识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错误,应及时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

9. 劳动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劳动者在发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并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与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

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

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混同用工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的情况。

在我国,混同用工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

然而,对于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将从混同用工的定义、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以及工伤认定的标准等方面进行说明,以期对该问题进行梳理和解答。

首先,混同用工是指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但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

这种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确存在雇佣关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因此无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维权。

混同用工通常发生在一些小作坊、家庭式企业以及一些具有临时性质的雇佣场所。

其次,关于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相关判断和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1条,对于未签订或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雇佣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对于混同用工的情况,可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给予相应的工伤赔偿。

最后,工伤认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事故因果关系、工伤性质和工伤等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事故因果关系是指工伤发生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以及工作任务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工伤性质是指工伤对劳动者身体和精神健康所造成的伤害程度。

工伤等级是根据工伤的轻重程度进行划分,分为一级至十级。

工伤等级的划定会考虑到工伤后可能导致的生活自理能力减退程度、职业技能丧失程度以及需与他人帮助生活的程度等因素。

综上所述,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的。

尽管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但通过明确事故因果关系、工伤性质以及工伤等级等标准的判断,可以实现对混同用工的工伤认定和赔偿的公正和合理。

对于遇到混同用工工伤问题的劳动者,应当向相关部门或工会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赔偿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不与劳动者,这样会导致劳动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那针对这样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赔偿?现在赢了网小编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不签赔偿办法:一、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制作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

二、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相关知识阅读: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

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答(一二三)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答(一二三)

宁波中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疑难问题解答(⼀⼆三)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疑难问题的解答(⼀)【2013.10.15】⼀、职⼯在同⼀单位先后发⽣两次⼯伤,且两次⼯伤的伤残等级不同,现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两次⼯伤分别⽀付其⼀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否⽀持?答:⼀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因⼯伤职⼯离职后可能存在失业情况,⽽给予的补助;同理,⼀次性⼯伤医疗补助⾦,是在⼯伤职⼯离职后对其医疗⽅⾯的补助。

⽽职⼯在发⽣第⼀次⼯伤后并未离职,所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为只有⼀次,故应按照职⼯在两次⼯伤中伤残等级较重的⼀次,⽀付⼀次性⼯伤医疗补助⾦和⼀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劳动者在⼯伤前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后享受停⼯留薪期⼯资,那么停⼯留薪期间是否⽀持双倍⼯资?答:不应当⽀持。

停⼯留薪待遇属于⼯伤保险待遇中的⼀项,《⼯伤保险条例》对此已经有明确规定。

⼯伤职⼯享受停⼯留薪待遇属于特殊情形,不同于⼀般的劳动报酬,且劳动者在该期间并未实际提供劳动,故不适⽤双倍⼯资的规定。

三、劳动者在⼯伤后⼀直未回单位上班,⽤⼈单位能否直接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双⽅之间的劳动合同?答:劳动者在⼯伤后⼀直未回单位上班,与劳动者擅⾃离岗未回单位⼯作有⼀定区别。

本问题涉及的情形系因⼯伤引起,且劳动者的停⼯留薪期限须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民法院依法审理后确认,因此,⽤⼈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但⽤⼈单位可在合理期限内向劳动者发出通知,要求劳动者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病休证明,或要求劳动者回单位上班。

在⽤⼈单位履⾏通知义务后,劳动者仍⼀直未提供病休证明或回单位上班的,⽤⼈单位可依浙江省⾼级⼈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关于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问题的意见(试⾏)》第四⼗五条之规定,直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低于劳动者实际⼯资,劳动者按缴费基数获赔⼀次性伤残补助⾦后,能否主张差额部分?答:虽《⼯伤保险条例》第⼗条第三款规定:⽤⼈单位缴纳⼯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资总额与单位的费率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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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
认定。关于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不算工伤的问题,下面由
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
(一)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
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的范围如下:
1、有下列情形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
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
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二、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
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
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
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
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
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2、认定工伤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
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
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2)认定工伤需要以下资料:
①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②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
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③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
调查的工伤报告。
(3)书面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
通知企业和申请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刚入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
认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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