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资料的管理,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安全管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安全培训记录等。
第三条安全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安全资料的全面、完整,无遗漏。
2. 准确性:安全资料内容应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及时性:及时更新和补充安全资料,确保其时效性。
4. 可靠性:安全资料应具备一定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5. 安全性:确保安全资料在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负责安全资料的更新、补充和修订工作。
4. 对安全资料的使用、借阅和销毁进行监督和管理。
5. 定期对安全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资料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本部门的安全资料。
2. 对本部门的安全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资料使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安全资料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 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操作规程等。
3. 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演练等相关记录。
4. 安全培训、安全宣传教育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安全资料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方便查阅。
2. 使用统一格式的文件夹、盒、册等存储工具。
3. 编制目录,标明资料名称、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四章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安全资料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安全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的环境中。
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完整性:确保固定资产资料的完整性,防止丢失、损毁和篡改。
3. 安全性:加强档案的物理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的失密、泄密和被盗。
4. 有效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公司的决策、管理和运营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固定资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负责固定资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组织开展档案的鉴定、整理和数字化工作。
4. 提供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利用服务。
5. 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固定资产资料的收集范围包括:1. 购置合同、发票、验收报告等原始凭证。
2. 维修保养记录、使用说明、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
3. 固定资产清单、折旧计算表、报废审批表等管理资料。
第七条固定资产资料的整理要求:1. 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购置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
2. 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3. 档案装订整齐,封面注明档案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选择适宜的存放环境,确保档案的安全。
2. 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状况,及时处理破损、霉变等问题。
3. 严格执行档案的借阅制度,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第九条档案的利用:1. 为公司内部各部门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和咨询等服务。
2. 为外部机构和个人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但需遵守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规定。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6篇)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和资料的管理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资料室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资料室的管理,提高资料利用率,保障资料安全,充分发挥资料室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室的管理职责1. 资料室主任负责资料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归还等。
2. 资料员负责资料室的具体工作,包括资料分类、上架、登记、借阅、归还等。
3. 教师和科研人员负责资料的使用,遵守资料室的管理规定。
三、资料室的开放时间1. 资料室每周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 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料收集与整理1. 资料收集:资料室应广泛收集各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方面的资料,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电子文献等。
2. 资料整理:资料员应按照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确保资料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3. 资料上架:整理好的资料应及时上架,保持资料室整洁有序。
五、资料借阅与归还1. 借阅对象:本校教师、科研人员、研究生、本科生等。
2. 借阅手续:借阅者需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填写借阅登记表。
3. 借阅期限:一般图书借阅期限为一个月,期刊、报纸借阅期限为一周。
4. 借阅数量:每位借阅者一次借阅数量不超过五本。
5. 归还手续:借阅者归还资料时,需将资料交还资料员,并由资料员签字确认。
六、资料室的保管与维护1. 资料室应保持整洁、安全,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2. 资料员应定期检查资料室内的资料,发现破损、遗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3. 资料室内的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避免损坏。
4. 资料员应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确保资料安全。
七、资料室的使用与维护1. 资料室内的资料仅供内部使用,不得外借、出售或转让。
2. 借阅者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撕毁、折角、折叠等。
3. 资料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消毒,确保资料卫生。
4. 资料室内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
八、奖励与处罚1. 对遵守资料室管理规定,积极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提供服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4篇)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技术资料的使用效率和保管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部门和员工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技术资料:指包括技术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程、技术计划、技术图纸、技术设计等相关技术类文件和资料。
2. 技术资料管理:指对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储、借阅、使用和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1. 统一管理。
建立统一的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技术资料的获取、存储、使用等工作。
2. 规范操作。
对技术资料的存储位置、命名规则、借阅手续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技术资料的整齐、清晰、易于查找。
3. 合理使用。
技术资料应按照需要进行合理使用,不得私自复制、传播或用于非正当用途。
4. 保密安全。
对于涉及企业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的技术资料,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安全性。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获取和归档第五条技术资料的获取1. 相关部门应及时向技术部门提供所需的技术资料。
2. 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需求登记制度,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需求情况,确保技术资料的及时提供。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1. 技术资料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归档,确定责任人和存档位置,并建立档案目录。
2. 档案目录应包括文件名称、编号、存档位置、存档时间等内容。
3. 固定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归档,涉密资料应按照保密等级归档。
4. 技术资料应定期清点、检查并修整,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和保管第七条技术资料的存储位置1. 技术资料应存放在专用的技术资料库,严禁私自存放在个人电脑、云存储等个人设备或平台。
2. 技术资料库的位置应选在安全、防火、防潮、通风等条件良好的地方,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3. 技术资料库应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对技术资料进行存储和保管。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5篇)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制造部)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技术资料的主管部门要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基本原则,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设立综合资料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综合资料室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文件及资料。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第五条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1序》的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袋、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综合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图样和技术资料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
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的规定。
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
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第八条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资料室移交归档。
第九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规范安全档案资料的管理,促进企事业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管理工作。
3. 所有涉及安全档案资料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档案资料的收集1. 安全档案资料的收集应采取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 审查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文件、报告和记录等;(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收集相应的资料;(3) 组织安全培训、演练和事故调查等活动,收集相关资料;(4) 定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安全信息交流,收集相关资料。
三、档案资料的整理1. 收集到的安全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整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安全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整理过程中应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等涉密信息的安全性。
四、档案资料的归档1. 安全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文件编号和档案分类标准进行,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 每份档案资料都应配备相应的标签或封面,标明文件名称、档案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
3. 归档文件应存放在专用的文件柜或档案室中,要求防火、防潮、防尘和防盗,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档案资料的保管1. 所有安全档案资料应由专门的保管人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册。
3. 存档期限满或档案资料不再需要的情况下,应按照一定的销毁程序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六、档案资料的利用1. 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并得到相关人员的授权和许可。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档案资料,更不得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或单位。
3. 档案资料的利用应追求科学、合理和高效,为安全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七、档案资料的维护1. 安全档案资料的维护包括保护、修复和更新三个方面。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5篇)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为了保证标准化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效力、记录控制效力以及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文件控制的管理制度1、制定文件与资料的识别与控制制度,确保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产生,使用、评审、修订和控制的效力与效率。
2、企业应定期代号不定期对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了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或废除。
3、标准化系统文件制定、评审与修订过程应有员工参与。
4、标准化系统文件应分发到相应的员工。
5、标准化文件要求:①标准化文件系统应做到文件需求响应及时,文件产生的流程畅通、用户界面良好,文件分发充分,确保文件系统效力与效率;②标准化系统文件控制系统包括主索引表、分配的适用性、制定时间、版本、解释权、准批、变化、废止、存储媒介、保存期限、外部文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可获取性,确保系统文件控制效力;③记录控制系统包括识别与检索、可追踪性、存储有效、可读性、保持期限、维护效果、可攻取性等,以确保记录控制系统效力;④保证标准化系统文件质量。
二、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求制定标准化系统文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4、重大隐患整改制度5、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6、职业危害预防制度7、特种作业管理与审批制度8、特殊工种管理制度9、事故与事件管理制度10、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三、有效保留安全生产记录安全生产记录包括:1、管理评审报告2、事故、事件记录3、风险评价信息4、培训记录5、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6、事故调查报告7、检查记录8、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9、安全生产会议记录10、安全活动记录11、法定检测记录12、任务观察记录13、许可文件14、应急演习信息15、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16、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17、维护和校验记录18、技术资料、图纸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机构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所有文件和资料的流动和使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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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机关、组织等建立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流程,用于管理、保存和维护各种类型的资料和文件。
它包括了资料的分类、存储、检索、使用、借阅、销毁等方面的规定和流程。
资料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用性,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信息丢失和浪费,遵守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要求,保护企业利益和知识产权。
资料管理制度通常涉及以下内容:
1. 资料的分类与编目:为了方便管理和检索,所有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目方式进行归档。
2. 资料的存储和保管:规定了资料的存储位置、存储介质、存储设备,以及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措施。
同时还包括了对于机密资料和重要资料的安全管理。
3. 资料的借阅和使用:明确了资料的借阅和使用的权限、流程和规定。
包括申请借阅的手续、审批程序、借阅期限和归还要求等。
4. 资料的检索和查询:定义了资料的检索和查询方法,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找到和使用。
通常包括了索引、目录、检索工具和数据库等。
5. 资料的销毁和归档:为了节约存储空间和信息资源,资料管理制度规定了资料的保留期限和销毁的流程。
特别是对于涉及隐私和敏感信息的资料,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6. 资料管理的责任和监督:明确了资料管理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以及对于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总之,资料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提高组织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保障组织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提高组织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