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药生产企业核准及延续核准现场考核
最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11年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2011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管理工作。
负责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负责进口药品GMP境外检查和国家或地区间药品GMP检查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以外其他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的药品GMP检查工作。
第五条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承担药品GMP认证申请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结果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负责药品GMP认证工作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GMP认证工作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第二章申请、受理与审查第七条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八条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九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填写《药品GMP 认证申请书》(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资料。
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后,将申请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RM客户关系:/glxxh/List_475.html。
2020年食药监执法证考试题5I[含参考答案]
![2020年食药监执法证考试题5I[含参考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8e357d7faef8941ea76e05bc.png)
2020年食药监执法证考试题[含参考答案]一、单选题1.国家鼓励培育中药材。
对集体规模化栽培养殖、质量可以控制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中药材品种,实行( )管理。
答案:CA.统一B.出口C.批准文号D.许可证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备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应当具有()年以上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答案:BA.2B.3C.4D.53.以下哪项不是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标明的:答案:CA.通用名称、型号、规格B.产品性能、主要结构、适用范围C.产品的特性、使用方法D.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条件、方法4.()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答案:BA.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C.市场监督管理局D.食品安全委员会5.“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按照要求从宽到严排序,正确的是()。
答案:BA.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B.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C.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D.无公害农产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答案:BA.行业组织B.消费组织C.广告商D.经销商7.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答案:DA.刑满一年后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B.刑满二年后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C.刑满三年后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D.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8.()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注册地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担任建筑施工企
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务,必
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
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
2、个人或所管理的项目有与其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的。
3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所在企业或项目发生由其承担责任的四级及以上重大
事故的;
2、个人或所在企业(项目)有由其承担责任的不良行为记
录的。
第四章申请、受理和审查
第十条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文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或省级相关专业部门负责审查并汇总后上报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统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每年第二、四季度各办理
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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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三类人员变更姓名和所在单位的,应携带相关பைடு நூலகம்
证明,按原申请程序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换证手续。
第十四条三类人员证书遗失,应在省级以上公共媒体上
9
级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建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省建设行政主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2011

原辅料、包装材料贮存一定时间后,为确保其仍适用于预定用途,由企业 确定的需重新检验的日期。
产品或物料实际产量或实际用量及收集到的损耗之和与理论产量或理论用 量之间的比较,并考虑可允许的偏差范围。
目录 GMP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质量管理 3 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 4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5 第五章 设备
目录 GMP
6 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7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 8 第八章 文件管理 9 第九章 生产管理 10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目录 GMP
11 第十一章 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12 第十二章 产品发运与召回 13 第十三章 自检 14 第十四章 附则
生产区
生产区 GMP
应当综合考虑药品的特性、工艺和预定用 途等因素,确定厂房、生产设施和设备多 产品共用的可行性,并有相应评估报告。
药品生产厂房不得用于生产对药品质量有 不利影响的非药用产品。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 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 ,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 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受权人
职责2:
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 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
受权人
职责3 :
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 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人员卫生 GMP
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 进行管理,并建立健 康档案。直接接触药 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 应当接受健康检查, 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有关产业政策的规定相关文件: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2010年桂政发48号关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政策,现对热轧带肋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中受理、审查、发证等具体工作如何执行国家钢铁产业政策,作如下规定:一、新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审查内容新申请许可证范围包括下列情况:新投资建设的企业、现有企业新提出办证申请、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后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申领新的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1、对于申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含钢坯)、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有炼钢工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有炼钢工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⑴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之前的企业(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3年12月23日之前)(国办发[2003]103号))①企业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正式来函(附件1);②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③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国发[2004]20号等)。
⑵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之后的企业(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3年12月23日之后)①国家发改委炼钢、轧钢项目的核准文件(国发[2004]20号);②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③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
⑶在2003年12月23日之前成立,因企业更名等原因,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3年12月23日之后的企业①企业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正式来函;②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③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④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变更相对应的条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工信息部拟备案的2010年第五批农药制剂企业延续核准名单

临晋镇
晋 经信办 字 f O] 2 9 7号 O 2
5 0 平 陆县 常乐镇 东大 街 3号 平 陆县 常乐镇 东大 街 3号 晋 经信办 字 1 2 0 ]7号 0 92
2 山西 4 芮城 华农 生物化 学有 限公 司
制剂
5 0 县 城东郊 ( 0 林果 农药 厂院 内 ) 县城 东郊 ( 林果 农药 厂院 内 )晋经 信办字 2 0 ]7 0 92 号
I 省 临猗县 临晋 镇 J 西
2 山西 西科 力 农业 新技 术 发 展 有 限 公 剂 I 山 制 司
7 0 太原 市农科 北路 6 8 4号
2 山西 2 山西省 临猗 县三晋 化工 总厂
2 山西 3 山西 省平 陆环 球植 保农 药厂
制剂
制剂
5 0 临晋镇 0
1 山西 山西 省农 科 院 棉 花所 三联 农 化 实 O 制剂 验 厂 1 山西 西德威 生化有 限责任 公 司 1 山
制 剂 7 83 临猗 县嵋 阳东郊 1-
1 山西 2 山西 宝元 化工有 限公 司
l 山西 3 临猗 县中晋 化工有 限公 司 1 山西 城市博 获化 工总 厂 4 运 l 山西 山西 向阳生物科 技有 限公 司 5 l 山西 6 山西 北方种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5 0 运 城 禹 都 市 场 工 业 区 0
运 城 市运 临路 8 8号 8
运 城 禹 都 市 场 工 业 区
晋经 信办 【0 92 2 0 ]7号
晋经 信办 【0 92 2 0 ]7号
4 山西 山西安顺 绿色 农药 开发有 限公 司 制剂 5 山西 山西科 星农 药 液肥有 限公 司 制剂
6 山西 山西 化工农 药实验 厂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执业药师之药事管理与法规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100题)1、下列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方可进口的药品是A.特殊管理类药品B.首次在中国销售的药品C.未实施批准文号的中药材D.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答案】 B2、对药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发证的,应当()A.不予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B.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C.补发药品生产许可证D.不予再注册【答案】 B3、(2018年真题)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所销售商品的产地信息、检验合格证明等,这种消费者权利属于()A.自主选择权B.公平交易权C.真情知悉权D.安全保障权【答案】 C4、肿瘤内科医师开具的盐酸曲马多片处方,在医疗机构内调剂后的最低保存期限为A.1年B.2年C.5年D.3年【答案】 B5、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为门诊一般患者开具吗啡缓释片,每张处方的最大用量为A.一次常用量B.3日常用量C.7日常用量D.15日常用量【答案】 C6、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属于A.生产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B.流通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C.使用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D.监管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答案】 C7、药品零售企业可以经营的肽类激素是A.列入兴奋剂目录的利尿剂B.A型肉毒毒素C.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D.胰岛素注射剂【答案】 D8、因执业过错给所在执业单位造成损失的A.执业药师不得无故泄露B.执业药师不应当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药学业务C.执业药师应当提供必要的药学服务和救助措施D.执业药师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答案】 D9、国产药品广告申请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A.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进口药品代理机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D.发布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答案】 A10、某外资企业生产的特定数次原料存在风险,但基于数据,以及全球临床安全数据库不良事件预告的回顾分析,该外资企业认为有所侧记批次的原料制成的制品从医学、安全角度时存在风险。
GSP细则培训

二、实施GSP的意义
• 1、 消除质量隐患,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 2、提高企业综合素质,确保药品的社会需求 • 3、 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三、GSP现场检查细则
• (一)、总则 1 **00401: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 要求 (1).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企业必须依照核定的经营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依法开 展经营活动。 (3).企业不得有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 票据、账户等行为。 (4).企业不得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 检查方法 (1).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证书延续的,应当有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证书延续证 明材料)。 (2).现场检查企业经营地址、仓库地址与企业证照是否一致。 (3).现场检查企业是否有零售经营行为和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行为。 (4).结合其他项目检查,查企业系统和票据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为他人以 本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违法行为以及其他 违法违规行为。 (5).向所在地市州局核实企业两年内是否有严重主观故意违法案件,行政处 罚案件是否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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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量管理体系 *00501 企业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00502 企业应当确定质量方针。 00503 企业应当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 保证、质量改进和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00601 企业制定的质量方针文件应当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并 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00701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 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等。 *00801 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内审。 *00802 企业应当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 *00901 企业应当对内审的情况进行分析,依据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质量管 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01001 企业应当采用前瞻或者回顾的方式,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 行评估、控制、沟通和审核。 01101 企业应当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 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01201 企业应当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当正确理解并履 行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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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 精品 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及延续核准现场考核表 一、农药生产企业的人员要求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1.1 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管理知识。 农药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应熟知《农药管理
条例》及相应的农药生产管理办法、产业政策。 农药厂
1.2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1、一级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二名,二级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一名具有化学、化工、农化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具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2、一级生物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具有二名微生物、植物病虫害、药学、生化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并具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部 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1.3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 1、一级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五名具有化学、化工、农化、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并具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2、二级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二名具有化学、化工、农化、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并具有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 人力资源部 农药厂
1.4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操作人员。 从事一级农药生产的工人,应是化工、生化等相关技校以上毕业,或至少经过一年上岗前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
人力资源部、生产部 人力资源部、生
产部
1.5 企业应具备相应的检验人员 农药生产企业应至少有二名大专以上分析类专业毕业,或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检验人员。 人力资源部(收劳动部发的资格证) 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1.6 企业应具备的专职安全、环境保护人员、特殊岗位人员 1、一级农药生产企业应具有经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培训学习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从事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专职人员。 2、某些特殊岗位,如高压、电气等岗位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培训,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部(电工证、司炉证、危化品操作证) 农药厂
二、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要求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2.1 生产地址要求 农药生产企业的选址应当充分考虑生产、仓储、运输过程的安全、职业健康、环境和预防交叉污染的要求。新设立企业原则上应鼓励建设在工业聚集区。
2.2 生产场地要求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生产场地,若是租赁厂房及生产用地,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租赁合同必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 总经办(土地证) 总经办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2.3 总体布局要求 1、工厂的总体布局应确保生产区和办公区、生活区分开;仓储区与生产区及配套设施(如配电站、供热、供冷装置)区分开;高噪音区与低噪音区分开;高风险区域与低风险区域分开。
2、道路的设计应该做到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分开,外来运输工具不得穿行生产区域。 生产部 农药厂
3、仓储区应该做到不同危险类别的物品分开、成品和原料分开、不同类别和制剂的成品分开存放。
生产部 农药厂
4、除草剂生产装置应该在独立区域进行生产,与其他类别的生产厂房之间除满足相关的设计规范之外,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5、农药生产企业必须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及卫生规范要求。如同时生产其他化工产品,其原料及半成品仓库可以共用。生产加工及分装设备和成品仓库必须专用,并应有明显的隔离区及标识。
生产部 农药厂
2.4 厂房建筑设施要求 1、生产厂房及仓库建筑必须符合生产工艺、物料特性的相关要求,充分考虑生产过程的安全、通风、废物的收集、排放与处理,有利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农药原药合成车间或具有易燃、易爆、剧毒原料或成品的制造场所、贮存场所,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生产部 农药厂
2、厂房和设施之间应有足够的空间,设置安全通道、以便有秩序地放置设备和物料,防止混淆和交叉污染。 生产部 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3、生产厂房排水系统要做到清污分流。生产污水的排水管道要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对一些特殊工段或工艺过程产生的含有特殊因子的污水必须事先进行必要的有效预处理。
生产部 农药厂
2.5 生产装置与设备要求 1、原药生产企业应具备与其所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设备,包括各类反应器及附属设备、溶剂回收装置、产品后处理装置、污染物预处理装置等。
生产部(压力容器、安全阀、电动葫芦校验) 农药厂
2、原药生产企业同时生产制剂的,必须具有可满足其剂型所要求的主要设备;液体制剂加工应具有带搅拌反应釜、计量罐、设备清洗液贮罐等;粉剂加工要有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粉碎设备、产品收集设备及除尘设备等。
生产部 农药厂
3、除草剂制剂生产必须具有单独的生产设备,不能同其他农药生产共用一套设备。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4、农药原药生产应采用密闭式设备,其加料口、出料口、分装作业未采用密闭设备的,要设局部排气装置,排放气体应采用吸收或除尘等设施加以处理,以防扩散。
生产部(除四烯外其它装置都无尾气吸收或除尘设施)
农药厂
5、制剂产品包装必须采用自动包装生产线,包括灌(包)装、封口、加盖、贴签、喷码等操作。 6、生物农药生产企业,要具备菌种培养、发酵、过滤或配制设备,包装与贮藏设备,灭菌消毒设备。生产有扩散污染可能的生物农药车间,必须有独立的排风系统。 7、生产气雾剂、盘式蚊香、电热蚊香、诱饵等卫生用药的企业,要具有成型或混合、灌装、滴加或喷药、泄漏检测等生产设备,并具有局部负压装置。 可编辑
精品 三、农药生产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要求 序号 考勤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3.1 工厂配置必要的安全措施及设施 生产区与行政区、厂内各生产现场及建筑设施必须具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及设施,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生产部(消防带、灭火器、报警仪等) 农药厂
3.2 厂区及车间布置符合有关规范 1、作业场所应间隔划分,要求有充分的工作空间。 2、农药生产车间或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原料或成品的制造场所、贮存场所,间距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并具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有关设施。 生产部 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3.3 车间配置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符合有关要求 1、生产厂房、仓库用电设备,要符合防爆、防触电等安全操作规范,车间内部要求有充分采光、照明与通风设备。 2、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区域或库存区域,所有照明设备必须要安装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设备。 生产部(成品库、包装、四烯照明不防爆) 农药厂
3.4 人员及防护用品配置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范 1、生产厂房内应设置个人防护用品、急救箱、紧急喷淋和洗眼器等防护设施。 2、生产、仓储、运输等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装备 3、要配备至少一名受过处理农药中毒事故培训的人员。 生产部 人力资源部 农药厂 3.5 危险化学品许可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须得到相关部门许可。 生产部 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3.6 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 1、企业发生各类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损失,按事故分类和等级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理。 2、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实行分级管理。 生产部 农药厂 四、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的要求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4.1 农药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三废”处理设施。 农药生产企业应具有符合规范的“三废”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通过地市级以上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废水、废气排放设施必须安装环保部门认可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企业自己不能处理的固体废物和废液,应集中送具备资质的处理单位处理并签订协议书。 生产部 生产部、农药厂
4.2 废弃物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有害废弃物、农药废容器等,应设专用储存场所收集,其贮存、清除处理方法及设施应符合《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生产部 生产部、农药厂 可编辑
精品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指导部门 实施部门
4.3 废气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 对所产生的空气污染物,要设密闭设备、局部排气装置或采用负压操作,其排放必须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生产部 生产部、农药厂
4.4 洗涤及其他废(污水)应独立收集并有效处理。 农药加工、分装作业场所的洗涤、尾气粉尘洗涤、化验分析等废(污)水,必须纳入废水收集系统,该系统应进行封闭、防渗漏处理,如需送出处理,应与处理单位签订协议。 生产部(污水池无盖) 农药厂 五、农药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及质保体系要求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要点
5.1 企业应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检验设备与管理制度。 农药生产企业要具有按申报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检测的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 检测中心 农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