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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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办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办法

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适应社会及市场的需求,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能力提升及环境污染治理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包括: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总体设计、工艺设计、工程配套的装备设计(压力容器、放射性废物处理等除外,国家已设资质许可)及组织环保工程的建设和安装调试。

第三条凡本会会员单位,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可自愿申请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

协会对申请单位服务能力按标准评定后,发放相应能力证书,向社会推介。

第四条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实施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及能力评定证书的发放、使用和监督。

具体事务由秘书处承办。

第五条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信息真实,程序简明,加强监督,服务发展。

第二章能力评定的内容第六条服务能力评定分六个类别。

类别中分综合及若干专业(详见附件1):1.水污染治理类:废水及各废水专业;2.大气污染治理类:废气及各废气专业;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类:固废及各固废专业;4.声污染治理类:噪声;5.生态修复治理类:生态修复及各专业;6.专项治理类。

第七条服务能力评定等级按能力从大到小,分为甲级、乙级、丙级,暂无相应业绩的评为临时(称甲临、乙临、丙临、专临)。

专项类不分等级。

第八条持能力评定证书的单位可以在证书相应的范围内,依法依规从事生态环境治理业务。

第三章能力评定的申请第九条申请单位条件:1.基本条件: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环境污染治理业务已经工商登记,社会信誉良好。

2.综合能力:本单位具有环境污染治理技术能力、一定的技术人员、办公条件和工程设计、建设、安装调试、管理能力。

3.业绩条件:具有相应等级的生态环境治理业绩(申请临时证书除外)。

第十条申请材料:1.申请单位对照《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服务能力评定细则》(详见附件2),确定申请类别、专业、级别,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省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生态环境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环综合〔2019〕74号)《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豫环文〔2018〕21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检)测、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生态环境服务,能够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信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信息和环境信用激励信息,按照环境信用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其环境信用进行评价定级,并向社会公开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的管理手段。

第四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建设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指导监督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发布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注册地、办事处所在地在本区域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注册地、办事处所在地不在本省区域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录入在本区域内从事生态环境服务的机构的行政管理信息。

第五条开展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采用初次评价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评价指标和等级第六条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包括机构内部管理、生态环境行政管理、环境信用激励三个方面,具体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打分表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打分表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打分表填报企业:(盖章)
污口设置基本规范,按规定
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执行到位,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按规定管理
境境管
备注:
1、满分为100分,评分方法采用权重综合法。

各项指标得分乘以权重比之和为最终得分。

2、第13项“企业自行监测”中的“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以及第21项“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中的“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计算方法参见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附件1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实施细则》。

3、环境信用等级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和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其中:得分为100分,且符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十四条规定的,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含)--100分的,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80分的,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的,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环保信用评价

环保信用评价

环保信用评价
环保信用评价如何开展?近期,上海浦东为全国做出探索,具有积极借鉴意义,相关经验如下: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即将施行,该办法的施行意味着浦东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办法》规定,新区行政区域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纳入评价年度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名录的新区企事业单位,都应当纳入生态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新区生态环境局、保税区管理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生态环境信用评价。

生态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包括生态环境执法信息、生态环境司法信息、环境管理信息和社会责任信息等四类,前三项用于信用减分,最后一项用于信用加分。

评价初始分值为70分,得分90分及以上为A 级,60-89分为B级,40-59分为C级,39分及以下为D级。

失信企事业单位纠正其失信行为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信用评价结果将通过新区人民政府网站和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并实现评价结果共享。

新区生态管理局、新区城管执法局和保税区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分类监管,A级单位减少抽查频次,B级抽查频次不变,C级增加抽查频次,D级将启动提示约谈或警示约谈程序。

评价结果还将用于联合奖惩,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府采购、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财政
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过程中,依法运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信息。

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评定指标

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评定指标

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评定指标一、背景介绍市场监督管理所是负责监督和管理市场经济活动的机构,其评定指标是对市场主体进行评价和监管的重要依据。

五星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机构,其评定指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综合评定指标1.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企业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税务记录等因素,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等级。

2.产品质量:通过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3.服务质量:通过消费者投诉率和满意度调查,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分为优良、一般、较差三个等级。

4.安全生产: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给予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5.环境保护: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管,并根据环保整改情况给予环保等级评定。

三、具体指标解释1. 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是根据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年限、税务记录等因素综合评定的,是企业在市场中信用水平的体现。

其中,AAA为最高等级,B为最低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的重要依据。

2.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指产品在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的程度。

通过抽样检测和现场检查,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评估。

优良为最高等级,不合格为最低等级。

3. 服务质量服务质量是指企业在销售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水平。

通过消费者投诉率和满意度调查,对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

优良为最高等级,较差为最低等级。

4.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保障员工身体安全和避免事故发生的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给予安全生产等级评定。

5.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管,并根据整改情况给予环保等级评定。

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大力推进省委、省政府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积极倡导“重质量、守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打造“信用山西",加快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的企业均可列入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范围.第三条企业的质量信誉等级分为AAA级、AA级和A级三个等次。

评定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第二章评定的主要内容和标准第四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被评价企业近两年内产品质量状况,企业质量、标准化、计量管理和体系建设情况,消费者反馈意见,遵纪守法情况等。

具体内容包括:1、产品质量状况;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建设情况;3、标准化管理和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情况;4、计量管理和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情况;5、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及消费者意见反馈情况;6、近两年内企业规范经营情况。

第五条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采用百分制,其评分分值为:考评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质量信誉AAA级企业;考评分在80~89分的,为质量信誉AA级企业,考评分在70~79分的,为质量信誉A级企业。

考评分低于70分的,不划定其质量信誉等级。

第六条为了充分体现质量信誉等级企业的诚信优势,凡近两年内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具备评定资格:1、在国家及省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存在不合格记录的;2、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并造成社会影响的;3、产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许可证等管理范围尚未取得相应证书或证书超过有效期的;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故的;5、未按规定期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的;6、因违法经营被查处的。

第三章评审机构第七条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全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省局设立山西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制订全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办法和评定标准,组织、领导全省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3篇)

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企业信用水平,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各类建筑企业,包括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等。

第三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客观、真实、准确原则;(三)动态管理、持续改进原则;(四)与行业发展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信用评价体系第四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时间、资质等级、经营范围等;(二)资质业绩:包括资质证书、业绩证书、获奖情况等;(三)合同履约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履行、验收等情况;(四)工程质量:包括工程质量检测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等;(五)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等;(六)环境保护:包括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保事故处理情况等;(七)诚信守法:包括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等;(八)社会信誉:包括客户评价、行业评价、公众评价等。

第五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相应权重,对建筑企业信用进行量化评价。

第三章信用评价程序第六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分为以下步骤:(一)企业自评:建筑企业按照本制度要求,对本企业信用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二)审核认定:信用评价机构对建筑企业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认定,对存在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三)公示公告: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公布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第七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以下等级:(一)AAA级:信用优良;(二)AA级:信用良好;(三)A级:信用一般;(四)B级:信用较差;(五)C级:信用差。

第四章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第八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建筑市场活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对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与,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章评价原则1。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是提高会员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会员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在这个目标下,会员企业可自愿向协会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2. 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原则。

协会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评价程序。

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3。

为会员企业服务原则。

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向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产业)、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提供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推广应用信用等级评价的结果,增强会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服务政府的市场监管和宏观管理,促进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自身的发展。

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

4。

扶优原则。

在开展企业信用建设中,通过为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向相关政府部门和全社会提供守信企业的信用信息,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影响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既可鼓励守信企业,也可促进其他会员企业向守信企业学习,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改进各项管理措施,从而推进行业信用的建设。

第三章分类标准及指标体系一、分类标准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

A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很好;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好;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好;B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一般;C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

其中,AAA、AA、A等级分类标准如下(企业相关材料以两年期为限):AAA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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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参评范围
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非工业重点排污单位。

二、评审的内容、形式
(一)本制度将企业的环保信用分为四个等级,分值以100分基准计算。

即A级为环保信用好企业,考核分值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B级为环保信用较好企业,考核分值90-80(含80分);C级为环保信用一般企业,考核分值为80-60分;D级为环保信用差企业,考核分值为60分以下。

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着重考核企业的主要环境指标,并以此确定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

等级的评定和公开是一项周期性的工作,初步拟定公开的周期为一年,每年循环一次。

(二)凡连续两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企业,可升为AA 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可授予“XX县环境保护友好企业”称号;连续三年为环境保护信用A级的企业即可升为AAA级企业,自愿申请并经县环保局审查合格,推荐“XX市环境保护友好企业”评选。

三、评定标准
(一)污染物排放。

(10分)
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5分),企业环保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100%(5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3分),企业
环保污染处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90%(3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达到60%(1分),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80%(1分);其主要污染物监测合格率低于60%,企业环保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监测设施正常运转率低于80%,不得分。

(二)环境违法行为。

(20分)
无环境违法行为(20分);出现1次环境违法行为(15分);出现2 次环境违法行为(8分),出现3次环境违法行为不得分。

(三)缴纳排污费。

(20分)
按时足额缴纳(20分);足额但不按时(15分)。

每少缴一个百分点扣分。

(四)环评、三同时执行和竣工验收情况。

(10分)
“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通过竣工验收(10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100%,未通过竣工验收、未造成环境污染(5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未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分。

(五)信访投诉。

(15分)
无投诉记录(15分);每1次群众有效投诉,环保部信访扣4分、省级信访扣3分、市级信访扣2分、县级信访扣1分;发生越级访和重复的酌情加重扣分。

(六)环保机构和管理。

(10分)
有专管的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2分);有满足企业环境管理的相应制度,具体包括企业环境善年报制度、环保岗位责任制、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环境行为报告制度、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及台帐(4分),其中缺1项管理制度和相应台帐扣1分;排污口设置规范、标志清晰(4分)。

(七)危险废物管理。

(5分)
处理处置率达到100%(5分),否则不得分。

(八)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I)情况。

(5分)
Ⅰ≥95%(5分);I≥90%(3分)、I≥85%(2分);I≥80%(1分)。

(九)参加环保会议与培训情况。

(5分)
按时按要求参加(5分);按时参加,但未完全按要求(3分);
不参加不得分。

四、结果运用
(一)环境保护友好企业和环境保护A级信用企业可优先享受环保部门的优惠政策。

可优先安排各级环保专项资金、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以及其它事项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环保部门可简化核查手续。

(二)对环境保护B级信用企业,环境部门督促改正不符合要求的指标,直至达到A级标准。

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环境保护C级信用企业。

一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是适当增加环境监察(测)频次;三是严格控制扩大生产规模;四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五是一年内停止申报环保资金扶持项目;六是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以及其它事项需出具环保守法证明的,环保部门一般不予受理;七是将评价结果通报人行、金融、工商、国土、发展计划、经贸、税务等部门,作为企业参加各种资信评定的依据之一。

(四)对环境保护D级信用企业。

一是依据进行行政处罚、限期治理或责令停产;二是建议县政府取消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三是加强监管措施,实行重点监督、挂牌督办;四是企业新扩建项目实行“企业限批”;五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跟踪报道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六是将评价结果通报人行、金融、工商、国土、发展计划、经贸、税务等部门,建议相关部门严格监管;七是2年内停止申报环保资金扶持项目。

五、评定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由县环保局根据企业的环境情况,确定参评企业,并汇总参评企业的相关资料,建立企业环保信用信息库。

(二)参评企业依照分级标准,向县环保信用等级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申报,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本着客观、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检查考核。

(三)由领导小组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评审,确定企业
环保信用的等级。

(四)参评企业应在每年12月底完成申报工作,并将申报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将在次年1月份进行评审工作。

六、企业环境保护信用公开
由县领导小组将评定结果以书面的形式,通报给各企业。

同时在我县有关新闻媒体和惠民环境网上向社会公布。

内容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电话、性质、法人代表和环保信用等级。

七、组织领导
在县环保局成立全县环境保护信用等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评审。

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实行黑名单制度,对相应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加强监管,列入重点监管单位,直至违法行为改正为止。

同时,对新扩建项目实行限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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