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融精神在宗教对话中的意义
儒家与佛教的文化融合与对话

儒家与佛教的文化融合与对话中国文化的多元性使其拥有了一个独特的文明体系,其中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是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历史的长河中,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都曾经历过兴盛与衰落的过程。
不过,这两种文化并不是彼此对立的关系,而是在相互融合和对话中发展壮大。
它们所代表的不仅是一种思想文化,更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一种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
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的文化融合儒家文化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占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当佛教文化进入中国后,儒家思想也随之发生了变化,通过对佛教思想的吸收,儒家文化得到了发扬光大。
佛教文化在中国发展的时候,强调个人逃离生死痛苦的救赎,和人性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佛教所关心的。
而儒家则拥护尊重人类自身的天赋、人性健全的思想。
于是,两种文化之间便产生了交汇与对话。
佛教的《金刚经》中的“一切众生,皆具如来元”、“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等思想,赋予了儒家思想更为深邃的内涵。
儒家文化的中庸思想、孟子思想等传统理论,也渗透到了佛教思想里。
在两种文化的交流中,儒教的“仁爱之道”和佛教“舍己为人”的精神相得益彰,使得文化融合的水平不断提升。
儒家文化与佛教文化的紧密结合,不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更是中华文化的绚丽典范。
儒家与佛教的对话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之间密切的对话,是对两种文化在人类对生命和诞生的探索中的共同点的彰显。
由于不同地域发展带来的文化差异,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之间的对话呈现出不同的理性和形式,也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价值追求。
儒家文化的“仁爱之道”倡导人与人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而佛教则强调“舍己为人”,提倡培养自我的修为,从个体到集体去贡献。
在生命的探索中,儒家和佛教的文化基础一样,都注重心灵和精神的成长。
儒家文化倡导的人类与社会的正义义理,和佛教文化的虚空和自我消融的超越主义之间所固有的共性,使得两种文化在探索人类精神的道路上互相融合和对话之余,也各自具有了独特的艺术与魅力。
儒家文化和佛教文化的对话可以追溯到唐朝时期的三对师徒之间的交流。
佛法中圆教思想总结怎么写

佛法中圆教思想总结怎么写佛法中的圆教思想是指佛教中一种综合、包容、无私的教导方式。
它强调一切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和无尽变化,以及超越对立观念的智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简要总结佛法中的圆教思想,并探讨它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首先,圆教思想强调一切事物的相互依存。
根据佛教的教导,所有事物都是由无数个因素相互作用而成的。
没有哪个事物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和依赖的。
这意味着我们与世界和其他人的关系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影响的。
因此,我们应该珍视和尊重一切生命,并与他人和谐共处。
这种思想对于实现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圆教思想强调一切事物的无尽变化。
佛教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存在的。
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包括我们自己。
这个观念帮助我们理解并接受生命中的各种变化和挑战。
无论是个人困难还是社会变革,我们都应该以开放和灵活的心态来迎接,并适应变化。
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生活的起伏和不确定性。
第三,圆教思想强调超越对立观念的智慧。
佛教教导我们超越二元对立的观念,如善恶、是非、赢输等。
这些对立观念常常限制了我们的思维和行动,并导致冲突和分裂。
通过培养智慧,我们可以超越这些对立观念,看到事物的更广阔的层面和多样性。
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感受,并与他们建立真正的互动和合作。
最后,圆教思想对个人和社会有重要影响。
在个人方面,接受圆教思想意味着我们要有一种包容和关爱的态度,不仅面对自己的优点和优势,也要接纳自己的不足和缺陷。
这样,我们可以培养自尊和自信,并以平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种种挑战。
在社会层面上,圆教思想促使我们超越对立和分裂,建立一个多样性和谐共存的社会。
通过理解和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和信仰,我们可以减少争斗和冲突,并为公平和正义而努力。
此外,圆教思想还强调可持续的发展,即以最小的对环境和他人的伤害为原则,追求长期的利益。
综上所述,佛法中的圆教思想强调一切事物的相互依存、无尽变化和超越对立观念的智慧。
信仰与宗教的包容——演讲稿

信仰与宗教的包容——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信仰与宗教的包容。
信仰与宗教是人类社会中一直存在的重要议题,它们关乎着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和精神追求。
在当今世界,不同的宗教和信仰并存,包容与和谐成为了我们共同的期盼和追求。
包容,是指对不同宗教和信仰的理解和尊重。
在一个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社会中,包容是构建和谐共处的基石。
我们应该认识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和宗教情感,这是他们内心深处的选择和坚持。
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信仰而歧视或排斥别人,而应该尊重和接纳不同信仰的存在。
包容,是指在不同信仰和宗教之间建立对话和交流的桥梁。
通过相互了解和尊重,我们可以消除误解和偏见,增进彼此之间的友谊和信任。
宗教和信仰的包容不仅仅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行动。
我们可以通过开展宗教交流活动、举办宗教文化展览等方式,促进不同信仰之间的交流与融合。
包容,是指在社会治理和法律体系中保障每个人的宗教自由。
每个人都有信仰的自由,这是一项基本的人权。
政府和社会应该为不同宗教和信仰提供平等的法律保障和公共资源,保障每个人在宗教信仰上的自由和权利。
在包容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宗教和信仰的包容需要时间和努力,不能一蹴而就。
其次,我们要克服一些极端宗教组织和极端信仰观念的影响,促进宗教和信仰的健康发展。
最后,我们要加强宗教教育,提高人们的宗教素养和包容意识,使包容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行为习惯。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包容和谐的宗教社会,让不同的信仰和宗教在这片土地上共存共荣。
愿我们的信仰之光,照亮和谐的未来!谢谢大家!。
华严宗圆融思想研究

华严宗圆融思想研究
华严宗圆融思想研究是一种元素融合的思想体系,由中国大唐时期的释教僧人赞寿活佛所创立。
它将佛教、道教、儒家等传统古典思想作为一个整体,在佛法的思维范畴下,融合传统思想的原则,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思想理论。
从浅表上来看,华严宗圆融思想是以“三聚为一”为核心思想,以佛法观念为基础,融合了佛教、道教、儒家三教合一。
他们通过不断调整、综合运用自身的精神特征和信仰特性,形成一种新的思想体系,从而达到自然界和人间的和谐统一。
华严宗的大乘之道,把现实社会的温情与宇宙实相的真理融为一体,关注尊重宇宙实相,又强调临在之真理,可以说华严宗圆融思想是一种佛教道家儒家综合性的思想体系,把他们各自的特点都融合到一个体系中。
另一方面,华严宗圆融思想也提出了一种仁政理论,注重仁义之道,强调以慈悲心为本,这一理论深深影响了当时的文化现象,使得当时的文化思潮认同并坚持了仁义之道。
总之,华严宗的圆融思想是通过各种宗教思想的融合和融合,以慈悲心为核心,以佛法思维为基础,形成一种新的佛教理论,它达到了宇宙实相与尊重临在真理,形成一种新的智慧思想。
它不仅在华严宗的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还影响到当今的文化思潮,是一种优秀的文化思想。
信仰与宗教的包容演讲稿

信仰与宗教的包容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信仰与宗教的包容。
信仰与宗教是人类精神世界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它们承载着人们的情感、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然而,由于信仰与宗教的多样性,我们也经常会遇到包容与理解的挑战。
因此,我认为,信仰与宗教的包容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智慧选择。
首先,包容是一种道德要求。
无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还是其他宗教,它们都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信仰选择,不论他们信仰的是什么,因为这是每个人的自由权利。
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言,“人人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改变信仰或者信仰不信仰的自由。
”因此,包容是我们每个人的道德责任,也是我们作为人类的共同价值。
其次,包容是一种智慧选择。
信仰与宗教的多样性是世界文明的丰富之处,它们为我们提供了不同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
正是因为这种多样性,我们才能够在交流中学习借鉴,才能够在对话中增进理解。
包容不仅能够促进不同宗教间的和谐相处,也能够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互鉴。
正如一句古老的谚语所说,“和而不同,同而不和。
”只有在包容中,我们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和谐共生,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共同发展。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信仰与宗教的包容而努力。
让我们以包容的心态去理解他人的信仰,以包容的态度去对待不同的宗教,以包容的行动去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友谊。
相信在包容的阳光下,信仰与宗教的花朵会绽放出更加绚丽的色彩,人类的文明也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谢谢大家!。
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演讲稿

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演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关于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的话题。
精神信仰和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给予我们内心的慰藉和力量,指引着我们前行的方向。
然而,在当今社会,我们也经常听到宗教冲突和信仰纷争的消息,这让我们不禁思考,究竟如何才能实现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呢?首先,我们需要尊重不同的信仰。
世界上有众多不同的宗教,每一种宗教都有其独特的价值观和教义。
我们应该尊重每一种信仰,不论是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还是其他宗教,都应该得到我们的理解和尊重。
正如一句古老的谚语所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每一种信仰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和价值,我们应该学会欣赏和包容。
其次,我们需要倡导宗教包容和和谐。
宗教信仰是人类内心的寄托和慰藉,它应该成为人们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纽带。
我们应该努力消除宗教间的隔阂和误解,促进不同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和谐与进步。
只有当我们心怀包容和谦卑,才能真正实现宗教和谐。
最后,我们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宗教精神。
无论我们信仰何种宗教,我们都应该秉持着宗教的精神,去关爱他人、宽恕他人、帮助他人。
正如圣经中所说,“爱人如己”,这是每一种宗教都倡导的价值观。
只有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宗教精神,才能真正体现宗教的力量和意义。
在今天这个多元化的社会,我们需要更加注重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的问题。
唯有尊重不同的信仰、倡导宗教包容和和谐、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宗教精神,我们才能真正实现精神信仰与宗教和谐。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宽容的世界!谢谢大家!。
佛教圆融思想的和谐生态智慧

佛教圆融思想的和谐生态智慧佛教圆融思想富含深邃的生态智慧,其中,“依正圆融”的法界一体观和“圆融不碍个别”的平等观是其哲理基础,“自利利他”的行为观和“心净土净”的唯心理路是其实践智慧。
在当今时代,这一圆融的生态智慧具有深层次的参考价值,值得因环境日益恶化而苦恼的人类所关注。
汲取圆融思想的生态智慧,将其熔铸于当代生态学理论并运用于社会实践中,可以为解决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失衡、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提供有益的启示。
佛教将有情众生的身心和宇宙万象的根源归结于一心,并概括为“万法唯心”。
依报环境是众生业力所造,业由心起,故依报环境终归是一心所造。
此真如心虽自性清净,但含藏了世间染污种子。
《心地观经·厌舍品》云:“心清净故世界清净,心杂秽故世界杂秽。
”《维摩诘经》也说:“心秽世界秽”、“心净国土净”。
当一心流注清净种子时则世间美善,当流注染污种子时则环境恶劣。
所以呈现于人们眼前的世界,净秽与否全在于众生心性的染净。
据此,《维摩诘经》提出了改善环境的究极方法:“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
”[1](第14册,P538)这一实践观,对当今生态环境建设有深层次的意义。
它将生态建设视角由外部世界转向人的内心世界,将生态良性平衡归因于人们心灵的净化。
生态重建与环境优化从心开始,这是佛教生态实践的根本智慧。
贪欲被现代西方社会视为发展的基石。
近代以来,西方人文主义者出于对传统基督教的逆反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主张人生目的不是拯救灵魂,而是追求财富。
现代西方经济理论认为,人的欲望是经济发展的杠杆。
无限欲望与有限资源之间存在永远无法填平的沟壑。
这种相对的资源稀缺性,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近现代经济繁荣的事实似乎证实了这一理论。
人们在欲望的驱使下,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向大自然攫取,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奇迹,但奇迹背后却是日益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
生态的“依正不二”陷入恶性循环:人类的贪欲恶化了环境,环境反过来染污人的身心,助长人的贪婪习气。
宗教与文化多样性的平衡与融合

宗教与文化多样性的平衡与融合首先,历史上的宗教与文化交流与融合为今天的多元宗教与文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在古代丝绸之路沿线的文化交流中,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各种宗教都得到了传播与发展。
例如,丝绸之路的网络使得佛教从印度传播到了中国,同时也带来了中国的文化、艺术、科学和技术等。
这种宗教与文化的交流使得各种宗教在不同地区相互渗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宗教文化风貌。
历史上的这种平衡与融合的成功案例值得今天我们借鉴。
其次,教育是实现宗教与文化多样性平衡与融合的重要途径。
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尊重不同的宗教与文化,培养宗教与文化的包容性和多样性意识。
首先,学校应该开设多元化的宗教与文化课程,让学生了解不同宗教的起源、发展和核心价值观。
此外,学校可以组织宗教与文化交流的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不同宗教的仪式和节日。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增加对他人的了解和尊重,减少对他人宗教与文化的误解和偏见,促进不同宗教与文化间的相互理解与和谐。
同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宗教与文化多样性的平衡与融合中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应该制定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和促进宗教与文化的多样性。
首先,政府应该保护每个人的宗教自由,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歧视和迫害。
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提供宗教和文化交流的场所和资源,支持不同宗教和文化的活动和展示。
此外,政府还可以制定政策来促进宗教与文化的对话和合作,鼓励不同宗教和文化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最后,每个个体也应该积极参与宗教与文化的平衡与融合。
我们应该尊重并接纳不同宗教和文化的存在和发展,通过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宗教与文化的多样性。
个体的参与可以通过参观宗教场所、参加宗教仪式、学习不同宗教的经典和典籍等方式来实现。
这样的参与可以增加对其他宗教和文化的了解,增强个体的宗教与文化包容性和多样性意识。
总之,宗教与文化多样性的平衡与融合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历史的经验、教育的推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以及每个个体的参与,我们可以实现宗教与文化之间的平衡与融合,构建一个充满和谐与包容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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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融精神在宗教对话中的意义*导读:内容提要:圆融,释义圆满融通,无所障碍,为整体无亏、无滞碍、不偏执、消融一切矛盾、和谐和解的……*内容提要:圆融,释义圆满融通,无所障碍,为整体无亏、无滞碍、不偏执、消融一切矛盾、和谐和解的意思。
它乃佛教华严宗、天台宗、禅宗等的重要思想。
圆融认为,万事万物,因皆为终极实在一真法界或诸法实相所现,同一体性故,既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和特性,圆满无缺,而又为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
中国佛学依据印度大乘经论,通过对诸法实相义、心性论的发挥,论证圆融思想,并以它为解决教内各宗派、佛教与儒道二教、佛教与世俗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
圆融精神不仅运用于参禅、念佛等宗教修行中,而且表现于佛教处理一切矛盾关系的实践中,使中国佛教具有很大的包容性和鲜明的融合性格。
当今世界,各种矛盾冲突仍然很尖锐,需要一种和合精神展开各种宗教、各种文化的对话,消解对立,互容并存,营造和平的良好环境。
弘扬佛教圆融精神,对促进各宗教、各种文化的和合、融合,乃至促进世界和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圆融,乃中国化佛学天台宗、华严宗、禅宗等诸宗思想的重要内容,霍韬晦先生认为:绝对与圆融,乃中国佛学的特质,中国佛教的整个方向都是向圆融之路而趋。
此言可谓如实。
圆融,近代以来也曾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认为是中国佛学的一大缺点。
从圆融思想的内涵看,其形成虽然不无中国本土儒、道两家思想的制约,而系依据印度大乘经论诠释发挥,处处引经据典,深得大乘精髓,是中印圣者智慧的结晶。
在世界各种宗教教义中,圆融思想独树一帜,引人注目,有其独具的价值,对21世纪的人类而言,特具现实意义。
*一、圆融思想的源流及其哲学义蕴圆融一语,很难找到相对应的梵、巴原语,亦非中国诸子百家古籍中本有的词语,是中国佛教理论家所创造。
《辞源》解释:圆融,佛教语。
破除偏执,圆满融通。
圆,《说文》释为圜全也,圜则天体也,是则圆字之义,是像天一样完全。
融字早见于《左传》等,《辞源》解释有明亮、溶化、流通长远、和谐等义。
圆与融组合在一起,字面含义基本为圆满融通,有整体无亏、无滞碍、不偏执、消融一切矛盾、和谐和解的意思。
在佛学中,圆融更有其特定的深刻义蕴。
《佛光大词典》解释说:圆融,谓圆满融通,无所障碍。
即各事各物皆能保持其原有立场,圆满无缺,而又为完整一体,且能交互融摄,毫无矛盾、冲突。
相互隔离,各自成一单元者称隔历;圆融即与隔历互为一种绝对而又相对之对立关系。
这一解释相当准确,然就天台、华严等宗之学而言,圆融的究竟义,是包纳、含摄、融通一切隔历的,是隔历与圆融不二、超越一切分别的圆融。
与圆融相近的术语为融通,为融会、融和,消除矛盾与隔碍之义。
圆融一语,见于《楞严经》卷四,经云:如来观地水火风本性圆融,周遍法界,湛然常住。
谓四大的本性是超越时空而恒常不变的真如。
此经出现较晚,译于唐代,教界、学界对其真伪,颇有争议,即便出于印度,其中圆融一词,显然是袭用中国佛教界已流行了二百年以上的现成用语。
考之典据,圆融一词,最早为天台宗所常用,署名慧思大师所著的《大乘止观》中,论述自性圆融、圆融无二、圆融无碍法界法门。
智者《观音玄义》、《法华玄义》等著述中,多次出现法界圆融、三谛圆融。
圆融在华严宗哲学中更显重要,有六相圆融、圆融行布、三种圆融等说法。
禅宗、真言、净土等诸宗著述中,也常见到圆融之说。
天台宗的圆融思想,核心是三谛圆融。
印度佛教大小乘一般皆说真、俗二谛,为真理的两个方面,有多种解释。
天台宗依据《菩萨本业璎珞经》卷上之说,建立从假入空(真)、从空入假(俗、假)、中道第一义谛(中)三谛三观。
据智者《法华玄义》卷二说,三谛的含义,别、圆二教有别,大乘别教的三谛,真(空)、假(俗)、中各有其定义,真、俗二谛分别破除有、无之执,为三界内法,中道第一义谛双遮双照,为界外法,三谛隔历,未能融为一体,故称隔历三谛,于空、假之外有中,名为但中。
依此见地修观,依次观空、观假、观中,为次第三观。
圆教之三谛即圆融三谛,非但中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谛圆融,一三三一。
即空即假即中,为不但中。
将三谛看作同一真理的三个方面,举一即三,虽三而一,互相包含,一真一切真,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本来之实相毕竟不可思议,不可言说;能观能证之心亦本来三谛圆融,不可思议不可言说。
依此圆满的见地顿观圆融之三谛,为圆融三观。
此宗圆融说的极致,是于当下一念心观本来具足圆融三谛、圆具一切而无欠无余,所谓一念三千的圆观,名为一心三观、圆顿止观。
华严宗的圆融思想,核心是三种圆融、六相圆融、圆融行布。
三种圆融者,据《华严法界观门》,一事理圆融,世界万象与真如之理圆融不二,有如波之与水,即是此宗四法界中的理事无碍法界义;二理理圆融,一切法真如之理体,皆悉一体不二,如水之与水。
此二圆融义,为本宗所判五教中的大乘终教之说。
三事事圆融,一切事相、现象皆为同一真如理体所现故,一一圆融无碍,此为五教中一乘圆教独具的深义,即是本宗四法界中的事事无碍法界义。
六相圆融之六相,出新译《华严经》卷三四,为总(总体)、别(个别)、同(共同)、异(差异)、成(助成)、坏(独立)六相,华严宗解释说,一切法都具有这六相,或一切法都可以从这六个方面去认识。
法藏《华严经金狮子章》以金狮子为比喻说:如狮子是总相,其眼耳等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为一纯金铸造是同相,眼耳等不相滥是异相,眼耳等诸根合会而有狮子是成相,诸根各住自位是坏相。
《华严五教仪》有颂释六相:一即具多名总相,多即非一名别相,彼此不违名同相,互不相滥名异相,共相成办名成相,各居自位名坏相。
六相互相圆融不二,举一即六,名六相圆融。
行布,为次第行布门之略,指菩萨五十二修证阶位,次第历然;然与《华严经》中初发心时即成正觉之圆融门亦非矛盾,而是两相圆融。
此宗圆融说的极致,是于一心顿观事事无碍。
天台、华严二宗的圆融观,分别为其教理核心诸法实相、法界的究竟义,实相、法界,其实同指唯一究竟的终极实在,二宗都认为乃同义词。
不过对实相、法界探究的路向,二宗有所不同。
天台宗立足于印度中观学,沿双遮双照的中道路径,将诸法实相义发挥至极,着重从如实观察现象界尤其是当下一念无明妄心,参透《法华经》所谓唯佛与佛乃能究竟的实相义理。
华严宗则立足于如来藏学,着重将《华严经》所描述的文殊、普贤等菩萨之因行与不可说的佛果境界蕴涵之理,在众生现前一心中予以体认。
二宗圆融义,皆出《法华》、《华严》等印度大乘佛经,其实皆不出原始佛法的核心缘起义,是对佛陀缘起思想的圆满发挥。
天台宗将缘起义分为真、假、中三个方面,万法由缘起故即空即假即中,三方面非三个真理而是一故,三谛圆融。
华严宗将缘起义分为事、理、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四法界,四法界乃一真法界所蕴涵理的四个方面或四个层次故,圆融不二。
二宗皆将其圆融的基本理由归于缘起、唯心。
其逻辑路向虽然有别,各有其名相说法、理论体系,但因为实际都依同一缘起法则的基本原理推论发挥,故得出的结论、达到的境界其实基本一致,主要有以下哲学义蕴:*1*、万有为一整体,皆由同一的终极实在缘起或现起,同生共体,互不相离。
从实相、法界乃绝对一如的角度看,宇宙万有为一无尽缘起的关系之网,其中任何现象,皆非孤立存在,而是依一定的因缘现起。
如果追究事物产生的因缘或条件,则可见每一事物,无不须以全宇宙乃至宇宙中的所有无穷无尽的事理为其产生存在的依据。
因此,万有莫不互相关联,互入互摄,如牵一发即动全身,天台宗谓之法界圆融,智者《观音玄义》卷上:法界圆融者,色心、依正以即性故,趣指一法遍摄一切,诸法遍摄,亦复如是。
法法互遍,皆无际畔,乃以无界以为其界。
华严宗称缘起为无尽缘起,将万有比喻为天帝释提桓因宝冠上的珠网因陀罗网,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三: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即一切不成故。
随去一缘即一切不成。
万有的体性亦即万有存在之终极因实相、法界,即是缘起而无自性或自性本空之空性,天台宗称为真谛,华严宗称为理法界,禅宗称为自心佛性(自性),中国化佛学诸宗实际上都最终将其指归为众生的心。
《大乘止观》卷二:一切众生、一切诸佛,唯共一清净心如来之藏平等法身也,谓此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亦名实相、法性、真如等。
澄观《华严经疏》云:统惟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
以此一心融万有,则成四种法界。
一切现象(事)以缘起故空(理、真如),以皆依一真法界现起故,缘起其实是性起,犹如壁上作画,画全体是壁,海面起波,波全体是水。
唯天台宗重在从一念无明妄心去观其当下即真、即实相,所谓一念无明法性心;华严宗、禅宗则重在离无明妄心而显现本来绝对真实的一心。
*2*、万有体性虽一,而不妨千差万别;虽然千差万别,而互相融通无碍。
圆融理论虽然强调的是万有的同一性、整体性,然并非以和稀泥的方式抹杀差别性、矛盾性。
圆融说认为:万有唯其缘起,由其所依因缘千差万别,故使这个世界呈现出千差万别之样相,天台宗谓之假(俗)谛,假,谓森罗万象,宛然是有,不仅是有,而且每一事物生起、存在的因缘,极其复杂,因果紊然不乱,需要了知者像尘沙一样繁多,不了知这一切的烦恼称为尘沙惑,菩萨在度化利益众生时,必须以道种智如实了知一切差别,破尽尘沙惑。
华严宗称差别的现象为事法界,《华严经疏》云: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
谓事物之间相摄相入的关系,有有力、无力及隐显、主伴等种种不同。
万有尽管千差万别,然因互相依持而缘起故,因同一体性、唯是一心故,本质上是融通不二的,即人们认为矛盾对立、不可调和者,诸如理与事、性与相、智与境、真与妄、佛与众生、明与无明、烦恼与菩提、染与净、世间与出世间、生死与涅槃、正报(有情)与依报(世界)等,也并不是绝然隔离、敌对、不可融和的,而根本上是一种不二关系。
人们因不如实知其圆融不二性,才滋生出许多矛盾、冲突、敌对、斗争,触处皆碍。
这是天台宗中道第一义谛、华严宗理事无碍、事事无碍法界所论述的深理。
《大乘止观》卷二:谓一切世间、出世间事,即以彼世间、出世间性为体故,是故世间、出世间性,体融相摄故,世间、出世间事,亦即圆融相摄无碍也。
湛然《十不二门》论述色心、内外、修性、因果、染净、依正、自他、三业、权实、受润十种不二。
华严宗也有同样的说法,如《宗镜录》卷九九云:事理圆融者,即种种事称理而遍,以真如理为洪炉,融万事为大冶,铁汁洋溢,无异相也。
《华严经旨归》云:法性融通力故者,谓若唯约事相,互相碍不可入;若唯约理性,则唯一味,不可则入。
今则理事融通,具斯无碍。
并将圆融之因缘归纳为诸法无定相故、唯心现故、如幻事故、如梦现故、胜通力故、深定用故、解脱力故、因无限故、缘起相由故、法性融通故十种,于此十中随一即能令彼诸法混融无碍。
*3*、诸法本来无碍,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将万有体性空、唯是一心因而本质上、本来融通无碍推到极处,则是华严宗所谓事事无碍法界,《华严经疏》云: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