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理论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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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风险社会理论梳理

当代风险社会理论梳理

当代风险社会理论梳理作者:张素萍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31期【摘要】自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后,紧接着发生了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爆炸事件和英国疯牛病的全球蔓延。

随着政治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不平衡导致的各种冲突,尤其是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的发生、非典病毒全球传播引起的恐慌以及最近埃博拉病毒的全球传播,使得“风险社会”理论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

文章致力于梳理自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以来该理论至今的发展并理清相关概念,以有助于我们正确应对社会风险。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一、概念界定随着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发展,“风险社会(risk society)”一词成为是当今学术界尤其是社会学界的流行概念。

然而,风险和风险社会的概念并不是同时出现的。

英语中的“风险”(risk)是个外来词,是17世纪才是从欧洲引进的。

风险最初指的是一种客观危险,一种不可抗力的可能性损害。

Risk一词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具有一定危险的可能性,或者说是有可能发生危险、形成灾难,是尚未发生的灾难。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来的。

该书首次使用了“风险社会”的概念来描述当今充满风险的后工业社会并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

贝克所认为的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

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作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即“工业化所造成的副作用具有可控性,这的确是一个设计精妙的通过制度化的解决方法预防不可预见事情的反思程序,是一个设计巧妙的控制社会,它把针对现代化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而提出的控制要求扩展到未来社会。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风险社会理论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近年来,随着突发事件爆发频率地不断升高、危害性不断升级,风险社会理论再度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根据这一理论分析当前中国的风险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应如何规避各种风险,以此促进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关键词:风险社会;风险特征;风险类型;和谐社会;预警机制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风险这一因素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突出地显现出其影响力。

从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事件到疯牛病的蔓延;从生物基因技术的出现到SARS病毒的肆虐;从恐怖主义的猖獗到亚洲金融危机各种各样的事件表明:人类正在进入风险社会。

一、风险社会理论(一)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最早提出风险社会这一概念的是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Beck)。

他于1986年出版其著作《风险社会》一书,在书中首次使用了这一概念。

要想理解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就要首先搞清楚贝克所指的风险的确切含义。

贝克认为风险,一词表达了理论和历史意义:在早期阶段风险这个词有勇敢和冒险的意思,不意味着地球上所有生命自我毁灭这样的事实。

但是后工业时代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我们所面临的风险已超出我们人类的想象。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这种起源于工业现代化的社会风险日益加剧。

因此,风险概念与贝克倡导的自反性现代化(自我毁灭而非自我反思)直接相关。

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

随后贝克又进一步对风险一词作了更为全面的界定: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效力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结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后果。

1987-1992年期间,贝克对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的核安全事件进行了长期研究后,指出:人类社会正处于从前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转变的时期;这一转变并非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的个别现象,而成为了一种全球化趋势;任何国家或个人都无法超越这一过程,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反过来影响现代化发展过程本身。

社会风险理论 产生、发展和演变

社会风险理论  产生、发展和演变

社会风险理论一、社会风险理论和风险社会理论的区别目前,社会风险( social risk) 和风险社会( risk society)是学术界、尤其是社会学界非常流行的两个概念。

但我国学术界有不少学者对这两个概念及其关系的认识还比较含糊,所以,有必要对它们的内涵与相互关系进行辨析,从而更深入认识这两个概念,以便正确使用它们。

在人类认识史上,风险、社会风险、风险社会这些概念不是同时出现的,其中“风险”这一概念出现最早。

据卢曼考证,英语中“风险”( risk)一词是从欧陆引进的,到17 世纪才出现。

在中世纪,拉丁词risicum是一个高度专门化的词汇,主要用于海上贸易以及随之而来的有关损或损害的法律问题。

那时,风险是指一种客观的危险,一种上帝的举动,一种不可抗力的可能性对此,不能归结为人的错误行为。

可见,早期的风险属于自然风险,用吉登斯的说法叫“外在风险”。

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的内涵才逐步扩展,将“人为风险”也包含其中。

吉登斯曾对风险这一概念做过这样的解释:“看来最初是在两个背景下出现的:它起源于探险家们前往所未知的地区的时候,还起源于早期重商主义资本家们的活动。

”而社会风险则是在人们对风险认识深化的结果———人们在对风险进行分类时,才出现诸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等概念。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出现最晚,是由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1986年出版的《风险社会》一书中提出来的。

在该书中,贝克提出并深入论证了“风险社会”这一概念。

在西方,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后遗症和英国疯牛病的蔓延,风险社会的概念才逐步得到学术界的认同。

在我国,进入21世纪以后,特别是2003年SARS 的流行,学术界逐步接受了风险社会这一概念。

(一)认识误区但是对社会风险、风险社会这两个概念的认识,学术界存在着一些误区,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混用社会风险与风险社会这两个概念。

在我国有许多学者将风险社会等同于社会风险,不加区分的混用社会风险和风险社会。

杨雪冬+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

杨雪冬+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

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杨雪冬摘要: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

处在现代转型与向世界开放的中国,不仅风险数量多,而且性质复合——过程风险与结构风险共震。

如何应对风险?西方三大风险研究范式——文化、治理性、风险社会—已被引介到中国,其中又以吉登斯、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影响最大。

与后现代的西方去民族国家偏重个人化应对风险不同,当代中国应围绕民族国家建构风险治理机制,并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同时,相应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个人治理能力。

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各类风险和灾难性事件频繁发生。

此时,若我们缺少自己本土化的理论,就如同航海者没有罗盘,旅行者没有地图。

目前的中国情形,正是如此。

——我们依然停留在引进外国研究成果的水平,在应对措施上,也依然常常对西方亦步亦趋。

但现实告诉我们,不对庞大的转型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对解决风险的理念、方法、机制进行中国化的思考,就会成为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带来的最大风险。

一、西方风险研究的三大理论在风险研究中,大致形成了三种理论范式:一是以玛丽·道格拉斯为代表,利用文化人类学方法研究风险的“文化—象征”理论;二是艾瓦尔德等人借助福柯思想而提出的“治理性”理论;三是吉登斯和贝克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

玛丽·道格拉斯把风险意识看作是人们应对紧张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可以找到抱怨或指责的对象。

这种分析是建立在文化是一个社会的认知手段和保护方式的基础上的。

道格拉斯认为,风险是一种在当代西方社会维护文化边界的手段。

风险主要被用作抱怨的借口,“有风险的”群体或制度被视为危险的。

有“风险的”他者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或所从属的共同体或社会的象征性形态产生威胁。

对风险的理解必然是通过文化假定完成的,因此是共同分享的惯例或期望,而非个人主义的判断或个体决策者的“认知”帮助。

风险在解释出错的事情或可预料的不幸时起到了“辩论资源”的作用。

而且由于与科学的中立性有关,风险已经在西方社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对风险的“原罪”和“禁忌”看法继续使人们认为来自非西方社会的“他者”是危险的。

风险社会理论下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风险与法律治理

风险社会理论下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风险与法律治理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我们正逐步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这个时代既充满机遇,也蕴含着诸多风险。

本文将以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为基础,探讨人工智能时代可能带来的失业风险,并探索相应的法律治理对策。

一、风险社会理论与人工智能时代风险社会理论认为,现代社会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制造风险。

这些风险往往具有全球性、不可预测性和难以控制的特点。

人工智能时代无疑符合风险社会的特征:全球性: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一个全球性现象,其影响将波及所有国家和地区。

不可预测性:人工智能的发展速度和潜在影响难以准确预测。

难以控制:人工智能可能带来的社会变革超出了传统管理和控制手段的范畴。

二、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风险在人工智能时代,失业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大规模失业:随着人工智能在各行各业的应用,大量工作岗位可能被取代,导致失业率上升。

结构性失业:某些行业和岗位可能完全消失,而新兴行业又需要全新的技能,造成劳动力供需错配。

技能鸿沟:人工智能时代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增加,而低技能工人可能面临更大的失业风险。

收入不平等:人工智能可能加剧收入差距,拥有相关技能的人获得高薪,而其他人收入下降或失业。

三、法律治理对策面对人工智能时代的失业风险,需要从法律层面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完善劳动法律体系修订现有劳动法,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型劳动关系制定人工智能伦理和使用规范,平衡效率与就业建立人工智能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建立基本收入保障制度,应对长期失业风险设立技术变革调整基金,帮助受影响群体推动教育和培训法律制定终身学习法,鼓励劳动者持续提升技能完善职业教育法,促进教育体系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建立技能认证体系,为劳动者提供多元化发展途径制定产业转型支持政策出台鼓励创新创业的法律政策,培育新兴产业制定产业转型扶持政策,帮助传统企业升级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与就业创造。

吉登斯的风险社会思想

吉登斯的风险社会思想

安东尼•吉登斯的风险社会思想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1938一)是当代西方与哈贝马斯、布迪厄齐名的具有世界性影响的著名社会学理论家之一,他近年来发表的《现代性的后果》(1989)、《现代性与自我认同》(1991)、《超越左与右》(1994)等著作引起了国际学术界和政治界的广泛关注。

此外还有:《社会学方法的新规则》、《社会的构成》、《民族—国家与暴力》《现代性的后果》、《亲密关系的变革》、《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气候变化的政治学》、《历史唯物主义的当代批判——权力、财产与国家》、《欧洲模式》、《在边缘》、《自反性现代化:现代社会秩序中的政治传统》、《失控的世界》。

王铭铭在《“安东尼·吉登斯现代社会论丛”译序》中说:“他的主要理论贡献在于两打大方面.即对西方社会思想界各种学派的批判性总结以及对现代社会的创造性论述”。

与古典时期社会学的开创者不一样,吉登斯并非一味对现代社会持赞赏、肯定的态度。

他认为,同任何一种前现代体系相比较.现代社会制度的发展以及它们在全球范围的扩张,为人类创造了数不胜数享受安全的有成就的生活的机会.但现代性也有其阴暗面,这在20世纪变得尤为明显。

吉登斯判断我们身处一个生态破坏、贫困、全面战争和极权政治的高风险社会,“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一个可怕而危险的世界”。

现代社会的风险思想是吉登斯现代性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西方学术界,对现代社会“风险”问题较早地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系统的思想与理论的学者当推德国的社会学家卢曼、贝克和英国的安东尼·吉登斯。

关于现代社会“风险”的思想与理论产生于针对西方社会的“现代危机”而兴起的对现代性的批判与反思之中。

这种批判与反思把“风险”视为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甚至把“风险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形态。

吉登斯在阐述其社会理论中就多处论及现代社会的“风险”问题。

这一研究颇具特色,思想也不乏新意与深度。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思考题
➢ 1.简述第二现代性理论及其在风险社会理论 中的地位。
➢ 2.风险、风险社会及其基本特征是什么? ➢ 3.风险社会与工业社会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 4.简析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的贡献。 ➢ 5.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对于认识我国目前的
社会现实有何积极意义?
三、基本内容:从工业社会到(世界)风险社会
贝克是在“建构论的实在论”认识论基本预设 和“既是……又是……”分析模式以及第二现代性 或现代化理论的基础上,开展风险以及风险社会 的研究,揭示了风险与风险社会所具有的“现代 性”本质与“混合性”特征。
第三节 简要评论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丰富而独特、艰涩而 深邃,是当代少有的、极富原创性与启发 性的社会理论之一。在一定意义上,贝克 比吉登斯更敏锐、更准确地把握到了当代 世界所发生的重大变迁的实质,贝克也因 此堪称“西方社会理论大师”。
第九章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一节 贝克的生平与主要著述 第二节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第三节 简要评论第一节 贝克的生 Nhomakorabea与主要著述
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1944— ), 德国慕尼黑路德维格-马克西来利安大学的 社会学教授,德国当代著名的社会学家, 风险社会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全球化 理论的专家。
第二节 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
一、认识论基本预设与分析模式
在《风险社会》中贝克在一种新的认识论 基本预设与分析模式的支配下,创建了 “第二现代性或现代化”理论,并在此基 础上进一步建构了风险社会理论。
二、理论基础:第二现代性或现代化理论
贝克的《风险社会:走向一种新的现代性》 的标题已经向我们昭示了这样一种观点, 即我们并没有进入所谓的“后现代世界”, 我们仍然生活在现代世界中, 因为现代性 并没有像有些后现代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 被后现代性所取代或已经终结,它在当今 已经具有了一种新的形式。

贝克风险社会第七章、第八章读书笔记

贝克风险社会第七章、第八章读书笔记

贝克风险社会第七章、第八章读书笔记贝克《风险社会》第七、第八章读书笔记一、引言在贝克的《风险社会》中,第七章和第八章分别探讨了社会风险的政治学和城市风险的政治学。

这两章深入剖析了风险社会的核心问题,提出了一些具有启发意义的见解,对我们理解和应对当代社会面临的风险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会风险的政治学第七章主要围绕着社会风险以及其与政治的关系展开论述。

贝克指出,风险是一种社会构造,是一种不确定性和危险性的社会现象。

在当代社会,政治行为不再只是针对权力和利益的斗争,更多地是围绕着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展开。

社会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政治过程和政治格局,成为政治议程上的重要内容。

贝克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政治学”,强调了政治在风险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政治决策对风险管理的影响。

在这一章中,贝克引用了大量的案例和数据,深入分析了风险社会对政治的冲击。

他提到了核电站事故、环境污染等与风险相关的事件,揭示了这些事件对政治体系和政治决策的影响。

他还探讨了不同利益主体在风险问题上的角色和行为,强调了政治力量在风险管理中的不可或缺性。

三、城市风险的政治学第八章聚焦于城市的风险政治学,贝克认为城市是风险积聚的场所,城市化进程带来了更多的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

城市不仅是各种自然和社会风险的集中地,也是政治力量争夺和配置的重要舞台。

贝克提出了“城市风险的政治学”概念,探讨了城市环境中政治决策对风险治理的影响,以及城市居民在风险社会中的政治参与和权利保障。

在这一章中,贝克对城市风险进行了深入挖掘和分析。

他讨论了城市发展中的风险问题,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自然灾害等,突出了城市风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他还从政治学的角度分析了城市风险管理中的政治力量争夺和权力运行,探讨了政治体系在城市风险治理中的作用和责任。

四、总结与回顾贝克的《风险社会》第七、第八章着重探讨了社会风险的政治学和城市风险的政治学,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影响。

这两章深入剖析了风险社会的核心问题,在论述中贯穿了对政治学的思考和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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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4-09-10 [作者简介]杨雪冬(1970-),男,河北涞源县人,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副研究员,博士1风险社会理论述评杨雪冬(中央编译局当代所,北京100032)[摘 要]本文对风险社会的有关理论进行了梳理,并重点介绍了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的制度主义的风险社会理论。

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并不是历史分期意义上的,也不是某个具体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阶段,而是对目前人类所处时代特征的形象描绘。

风险社会理论有助于我们清醒地认识我们当前所处的历史阶段、面临的挑战并作出合理的反应。

[关键词]风险;风险社会;制度[中图分类号]D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314(2005)01-0087-04 贝克说,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各种社会形态从一定意义上说都是一种风险社会,因为所有有主体意识的生命都能够意识到死亡的危险。

[1]的确,风险是与人类共存的,但只是在近代之后随着人类成为风险的主要生产者,风险的结构和特征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产生了现代意义的“风险”并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风险社会”雏形。

这体现在两点:一是风险的“人化”。

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

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

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

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

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

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

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Lau )的“新风险”理论[2]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第二种理解是文化意义上,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对风险认识的加深。

比如凡・Z ・普里特威茨(Von Prittwitz )的“灾难悖论”理论[3]以及拉什等人提出的“风险文化”理论。

普里特威茨认为,我们已经对技术发展的副作用,即其引起的灾难有了新的认识。

换句话说,我们在风险社会中认识到本来用来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

拉什是从批判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提出自己的看法的。

他认为风险社会概念无法准确地描绘出我们当前面临的景况,因为风险并不是有序排列,带有明确的结构性和指向性的。

更重要的是,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因此风险在当代的突显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社会秩序。

他认为,贝克和吉登斯仍然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社会中。

这个风险社会是规范有序的,而且还呈现出一种垂直结构,有一定的等级秩序,以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为基础。

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出一种横向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

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先假定在一个社会中有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并且通常把它称之为社会的焦点,先假定有一个确定的、制度性的、规范的治理范围,并且每一位单个的社会成员为了他们的实际利益需要有一个等级秩序。

相反,风险文化并没有假定一个确定的秩序,而是假定有一个需要通过自然调节的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

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状态之中,其传播不是依靠程序性的规则和规范,而是依靠其实质意义上的价值。

在风险文化时代对社会成员的治理方式不是依靠法规条例,而是依靠一些带有象征意义的理念和信念,因为风险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

风险文化中的不确定的准社会成员可能是一盘散沙式的集合体,并且他们是不太关心自身的实际利益的,他们只是对美好的生活抱有幻想和期望。

[4]第三种理解是制度主义的,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他们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倡者和构建者。

比较而言,他们对于风险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刻,尽管依然带有拉什所批评的用一种制度结构替代另一种制度结构来应对当代失去结构意义的风险的缺陷。

贝克声称自己既不是“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建构主义者”,而是“制度主义者”。

制度最重要的东西是责任。

对他来说,责任包含在简单现代性的“保险原则”中。

在反思的现代性中,随着对危险应负的责任陷入空间、时间和社会的不可预测性,保险原则不再能够成立。

[5] 1986年贝克在德国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但反应平淡。

直到1992年该书被马克・里特(M 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和理论才被更多的西方学者以及公众所接受。

而吉登斯涵盖丰富、内容全面的著作无疑在推广这个理论的过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他们两人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具有高度的互补性。

贝克更强调技术性风险(尤其在早期著作中),而吉登斯侧重于制度性风险;贝克的理论带有明显的生态主义色彩,而吉登斯的话语则侧重于社会政治理论叙述。

他们虽然都认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风险结构和认知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这种“二分法”上,而是对现代性进行了更详细的区分。

在他们看来,早期现代性(或简单现代性)解决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但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并且这些风险的累积构成晚期现代性(或高级现代性、反思的现代性、激进的现代性等)的特征。

由于风险是一个时代的特征和社会的特征,所以才可以说出现了“风险社会”。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概念指现代性一个阶段。

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

风险社会的概念在三个参照领域内带来了划时代的、系统性转变。

首先是现代工业社会与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

在现代化完全确立后这些资源逐渐消失了;其次是社会与其自身所产生的、超越了社会对安全的理解范围的威胁与问题之间的关系。

人们一旦意识到这些威胁和问题的存在,就很可能动摇旧社会秩序的根本假设。

第三,工业社会文化中的集体的或具体团体的意义之源(比如阶级意识或进步信念)正在枯竭、失去魅力。

在贝克看来,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

而在风险社会,我们必须把伤害的缓解与分配作为核心问题。

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

风险具有四个特点:(1)风险造成的灾难不再局限在发生地,而经常产生无法弥补的全球性破坏。

因此风险计算中的经济赔偿无法实现;(2)风险的严重程度超出了预警检测和事后处理的能力;(3)由于风险发生的时空界限发生了变化,甚至无法确定,所以风险计算无法操作;(4)灾难性事件产生的结果多样,使得风险计算使用的计算程序、常规标准等无法把握。

[1~P33]贝克的生态主义视角与其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

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生态主义运动成为西方新社会运动的核心力量。

民众对工业化造成的环境破坏有了切身的感受。

而美苏两个大国的核武器竞争不断升级,给人们的心头罩上了“核冬天”来临的恐惧。

而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第4号机组发生了泄漏事故,造成了地区性的灾难,涉及到相邻的几个国家。

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变成了现实,也成了风险研究者最关注的问题。

贝克提出“风险社会”理论,根本目的是要以此为依据来批判和改造“简单现代性”,或者说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提出新的未来图景,因此他对于风险社会的出现并不悲观,而是认为这些新的风险具有政治反思性,能对制度变革产生推动。

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一个概念特别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organised irresponsibility)。

他在《解毒剂》(G egengifte)一书中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一套话语来推卸责任。

这样一来,他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

“有组织地不负责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治理形态在风险社会中面临的困境。

具体来说,这种“有组织地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覆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

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而进行“有组织地不承担真正责任”的活动。

贝克在后来的著作中,针对全球化的不断推进,提出了“全球风险社会”的概念,也开始强调制度性风险,与吉登斯的理论更加贴近。

2001年11月,他在俄罗斯国家杜马上的演讲中说,全球风险社会的新涵义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运用我们的文明的决策,我们可以导致全球性后果,而这种全球性后果可以触发一系列问题和一连串的风险,这些问题和这些风险又与权威机构针对全球范围内的巨大灾难事例而构筑的那一成不变的语言及其作出的各种各样的承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6]有三个层面的危机是可以确认的,即生态危机、全球经济危机以及跨国恐怖主义网络所带来的危险。

这些全球风险有两个特征:一是世界上每一个人在原则上都可能受到它们的影响或冲击;二是要应对和解决它们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共同努力。

更重要的是,这些全球性风险是在政治层面爆发的,它们不一定取决于事故和灾难发生的地点,而是取决于政治决策、官僚机构以及大众传媒等。

在风险社会,要“再造政治”以应对风险。

在他看来,再造政治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人们必须告别这样的错误观念,即行政机构和专家能够准确地了解对每个人来说什么是正确的和有益的。

要破除专门知识的垄断。

第二,团体参与的范围不能由专家来定,必须根据社会的相关标准开放,实现管辖权的开放。

第三,所以参与者必须意识到,决策不是已经制定好的,从外部作出的。

要实现决策结构的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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