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管理PPT演示课件

企业在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摘要: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之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西方有学者称,现代社会就是合同社会。合同是当代社会进行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其含义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社会生活中,企业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的目的;企业的经营活动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体现的,合同既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之一,因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企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的合同管理是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在这里,笔者仅就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 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己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己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笔者主张,企业的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条款完备,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完备的合同应当由三方面的内容组成﹐即合同文本﹑合同附件﹑合同背景数据(即有关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技

企业合同模板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企业加工合同法律风险分析1

企业加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分析 一、概述 加工合同在合同分类上属于承揽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和相关学理的解释1,可以很明显得出该合同的核心目的所在——通过“依赖于他人的技能、设 备和工作”的这种方法来达到最终的目的即“要求的成品”。也就是说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定作人最需要注意的是承揽方的资质以及承揽方最终做出来的产品能达到自己的预期。当然,在双方签订加工合同过程当中,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如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合同本身自有的特殊性,需要有其它方面风险因素的考量。根据顺义法院08年12月到10年6月受理的承揽合同总结发现,该类案件有:反诉案件多、管辖异议多、鉴定多和承揽人胜诉多。同时,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的争议焦点是:合同性质混乱、管辖混乱、抗辩和反诉模糊、鉴定困难。根据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主要问题和实际中有重大影响的要点,以下对承揽加工合同进行具体的法律风险分析。 二、合同主体及资质 有些加工合同对承揽人的资质有一定的要求,一般表现为行政机关颁发的行政许可。如果承揽人没有相关加工的资质,并且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承揽人所雇佣人员发生的意外事故时,定作人会由于选择承揽人存在过失而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定作人选择的承揽人在该加工方面有相应的资质时,则定作人不需要为此负责。所以在订立合同前,无论是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应当对对方有充分的了解。这就要求双方在实际中要确认对方的重要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金、联系方式、公司地址、公司账户等。考虑到定作方和承揽方的关注点可能会不太一样,一般来讲,承揽方需要充分了解定作方的法人资格、代理权限、经营范围、财务状况、任务来源、技术要求合理性等。作为定作方,则需要对承揽方要加工项目的相关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商业信誉、历史评价等有充分的了解。总结成一句话,就是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充分的考证。将上述需要审查的内容进一步的细化则表现为:通过了解对方各个时期的经济活动进一步的推测对方的经营状况,如企业所处的经济时期、该企业的产品目前处在市场的初期阶段、成熟阶段还是衰退阶段,还应了解该企业重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企业各个时期的营业额等,通过这些方法初步推断出对方企业是否能完成自己委 1定作人向承揽人提供原材料,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工作,加工成符合定作人要求的成品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 人接受该成品并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企业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一)有关法律的案 例分析 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拥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它的实际作用与宪法实际上相同。2010年02月25日 一、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合同就是企业下锅的"米",再好的企业也难为无米之炊。合同本身的质量决定交易是否安全,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合同的实施结果与预期目标产生差异,甚至带来损害,意味着企业无法实现预定的经营指标。合同是企业通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桥的一端是出售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另一端是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用户或顾客。对某一具体企业而言,这种作为"卖方"和"买方"的两重身份都拥有,并且时刻在交替重叠,即企业在出售自己的产品或服务的同时,又在购买他人的产品或服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订单)经济",企业驰骋市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也就是寻求订单、希望得到更多订单的过程。 企业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配置各种资源,购买原材料、能源,购买或租赁设备,购买或自建或租赁办公用房或厂房,引进技术,融资,外包业务,销售产品或服务,保管、储运产品等,就会涉及到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技术合同等;产品和服务实行经销或代理制的,将涉及到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在资本运营、外引内联、实施"走出去"战略等过程中,还可能涉及大量的并购重组合同、合资合作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等。一句话,凡是"有名合同"都可能涉及,甚至还会涉及"无名合同",合同种类十分繁杂。 可以说,合同是企业的"命门",企业要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东方不败似的盖世武功,就必须千方百计护住自己的"命门",花大力气、下真功夫搞好合同管理,防范和化解合同法律风险。 二、合同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它往往是由于企业外部的合同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企业主体及其员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造成的。 在合同法上,广义的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狭义的风险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 合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项是标的物意外毁损或灭失风险,即指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买方是否还应支付货款的风险,但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发生的降价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除非显失公平或构成情势变更而免责。 合同风险中的另一种重要风险就是合同的主体不适格、合同的整体或部分条款即合同的内容因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所导致的期待利益不能实现的风险,又称合同的法律风险,它包括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所产生的争议对合同最终全面履行所带来的严重影响等。 通过对众多案例的剖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是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主要形式有: --溜,"人去楼空"是三无公司在经济交往中惯用的骗术。这些人往往以签订数额巨大的购销合同取得对方的欢心,尔后以少量预付款骗取大宗货物,或以少量货物骗取巨额资金,最后就"人去楼空"逃之夭夭。 --搞文字游戏,伺机混水摸鱼,蒙到一个算一个。某食品加工厂在一家大报上登载广告,寻求产品加工者。一批生产厂家与之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合同规定,承揽方向定做方交付合同保证金400至8000元不等,并要交技术培训费1000元,第一批发件300套,由承揽方25天内加工组装成品,待验收合格后再发第二批散件2万套。如验收不合格,则合同解除。合同还附上验收标准以定做方认可为标准。承揽方接到散件后,业工细作,但验收时,却无论如何也不会合格。这样一个个被解除了合同,合同保证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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