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动物侵权责任最新法律解读

十三条规定 : “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被侵权人可以向动
物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 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赔偿后, 有权 向第 三 人追 偿 。 可 以看 出 , 条规 定 把第 三人 侵 权排 除 在免 ” 这 责 事 由之外 , 而于 是 由动物 饲养 人 或管理 人 与第 三人 承担 不真 正连 带原 则 。
有人 或占有人 作为 动物致 人损 害的 赔偿义 务人 , 其理 由在 于饲养 动 物的所 有
人或占有人对于饲养动物具有实质上的支配与管领的能力 , 动物在其支配或
管领期 间致 人 损害 , 就应 由其 所 有人 或 占有人 承 担责任 , 体表 现 在 : 一 , 具 第
我国 《 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 “ 逃逸的动物在遗弃、 逃逸期间 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条主要调 ”
40530 9048. 190
其次 , 园饲 养动 物致 害 适用 无过 错原 则 更 能体 现公 平性 。 我 国 , 动物 在
28 2
中 子商务 . 21 1 国电 一 00. 1
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 Ⅸ 采用二元归责方式: . 1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采 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 2 动物 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 )免 责 事 由 的 严 格 化 二
动物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如果受害人故意 , 则动物饲养
人或者 管理 人不承 担责任 。 如果是 重大过 失则 减轻动 物 饲养人 或者管 理人 的 责任 。 一 规 定就 意 味着 , 人在 饲养 动 物侵 权 中 只有 一般 过 失 的 , 不 这 受害 并 减轻动 物 饲养 人 、 理 人的 赔偿 责任 。 管 第八 十 一条 规定 : 物 园的 动物 造成 “ 动 他人 损 害的 , 园应 当 承担 侵权 责 任 , 能够 证 明尽 到管 理 职责 的 , 动物 但 不承
动物饲养人责任归责原则探析——中、德法律比较

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 由动物饲养人 或者管 理人就 受害人有 过错 或者第 () 2 动物 的危险性 。根据 《 德国 民法典》 83条第 1 的规定 , 第 3 句 构 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据此 , 受害人 只要他受到 了损害 , 就可请 求 成动物饲养人责任不要求有故意或过失 。但这 并不是说一 切因动物致 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 , 不需要证 明饲养 人有主 观上 的故意 或过失 。而 人损害的饲养人都要负责 。饲养人的责任范 围只限于 由于典 型的动物
抗辩。抗辩成功者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同样 , 当推定有过 错时 , 看管动 物的人也应按照第 84条 的规 定承 担赔偿 责任 。也就是 说 , 国法对 3 德
富有或时髦。因此 , 动物致人损 害的情 形日 有 发生。德 国的 情况如何 宠物饲养人责任采取的是 “ 寸 无过错原 则 ” 对有 使用价 值的动 物的饲养 ; 呢?在德 国, 人们现在一般都将动物当宠物进行饲 养。在司法 实践 中 , 人采取的是 过锗推定原则 。 该领域的案件几乎只涉及琵物。 1 宠物饲养人责任 、
生, 饲养人无论如何都必须承担责任 , 即使他没有过错 。
从该条前半句的规 定来看 , 饲养人 和 管理人 的民事 责任似 乎是~ () 1 动物饲 养人 。由于 第 8 3条第 l句规定的是严格 责任 , 8 所以谁 种 无过错 责任 , 即只要发生了损害 ,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就应当承担 民 是动物饲养人的问题就显 得极为 重要。目 前人们 普遍认 为 , 饲养 人是 事责任 , 即使他没有 故意或过 失。然而该条规定的关于 “ 由于受害人或 指支配并使动物为其所用的入。道理很简单 , 物由谁支配 , 动 谁就应该 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 的内容 , 显然 采用的是 推定过错 责任。《 高 知道动物是一个危险源。让那些为了自己的利 益而不顾及他 人为其所 最
饲养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

饲养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一百二十七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十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一、案情简介二、诉讼情况李女士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一审诉讼请求。
主要理由为:1、饲养动物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动物须有加害行为。
上诉人饲养的宠物狗对被上诉人没有实施叫、咬、扑、抓等加害行为。
一审把狗会“惊吓”他人作为上诉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是故意曲解法律。
2、被上诉人看到狗而后退倒地,一是由于其自身心理原因而“受惊吓”,其主观是有过失的;二是由于被上诉人年老体迈、腿脚不便等原因。
与狗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上诉人饲养狗是有合法手续的。
上诉人已申请办理准养证,但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4、地方政府的行政规章不能作为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
喂流浪猫、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喂流浪猫、狗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喂流浪猫、狗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但是如果流浪猫狗咬伤人,可能需要负法律责任。
长年给流浪动物供食,让流浪动物活动并居留,已经构成特殊的饲养关系,并转化成事实上的收养。
所以对流浪动物的侵害行为,投食者则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如果只是偶尔、临时的喂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被咬的人故意激怒狗,这种情况动物主人可以不赔或者少赔。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别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基于动物本身所具有的致人损害的危险性,因为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对动物即使尽了管束之责,也难免损害发生。
需要注意刚开始收养的流浪猫,不要无限供应的食物,可能会造成猫咪消化不良,引起呕吐、拉稀,以及便秘等胃肠道症状,如果猫咪没有打过疫苗,还有继发传染病的几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别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
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狗撞伤残怎么赔偿

被狗撞伤残怎么赔偿宠物致⼈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的。
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如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赔偿。
那么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
⼀、被狗撞伤残怎么赔偿1、宠物致⼈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的。
主要有以下⼏种情况:①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②对⼈⾝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等;③对⼈⾝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④致⼈死亡。
2、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赔偿;对⼈⾝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付医疗护理费⽤、失去的误⼯⼯资或其他收⼊等;对⼈⾝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失去的误⼯⼯资或其他收⼊、残疾⽣活补助⾦等;致⼈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丧葬费、抚慰⾦、以及受害⼈⽣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的⽗母、未成年⼦⼥)的⽣活费⽤等。
3、赔偿责任的认定:(1)须为饲养的动物。
饲养的动物是相对于野⽣动物⽽⾔的,指被⼈所占有、控制并喂养的动物。
不包括微⽣物(细菌、病毒),因微⽣物致⼈损害的,应依照《民法典》第72条规定的⾼度危险物致⼈损害承担责任。
(2)须因饲养的动物独⽴加害造成他⼈损害,换⾔之,“动物危险实现”。
所谓动物“独⽴加害”,指动物⾃主或者在外界刺激下基于其本能⽽不是在⼈的有意识的强制或者驱使下实施⾃⾝动作,从⽽导致他⼈⼈⾝、财产损害。
(3)须给他⼈的财产、⼈⾝造成损害。
4、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四⼗五条饲养的动物给他⼈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侵权⼈的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的,则不能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千⼆百四⼗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给他⼈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吓人倒地受伤主人是否担责

“狗吓人倒地受伤主人是否担责”案评析自从上次老师安排同学分组讨论案例后,我们组因为分到的是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例,所以我开始对这类型的案例比较感兴趣,因为和生活密切相关,可能哪天真的就发生在我们或周围人身上。
我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案例:2006年3月5日上午7时30分许,刘先生正好外出办事,王先生从刘先生家门口经过,恰逢被刘先生拴在门口的大狼狗看见。
狼狗见有生人经过立即咆哮起来,并不断地扑向王先生,王先生急忙躲闪,躲闪的过程中不慎被脚下的石块一绊,后脑着地,顿时头破血流,为此花去医疗费625元。
事后,王先生找到刘先生,要求刘先生赔偿全部费用。
刘先生称,自己的狗拴得好好的,并没有咬伤或是抓伤王先生,是王先生自己不小心跌倒的,此事与他无关,无权要他赔偿。
因协商不成,王先生遂将刘先生告上法庭。
法院开庭审理后,查明王先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为585元,遂判决刘先生承担全部合理医疗费用。
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刘先生一脸茫然。
自己的狗两三年来一直都是这样拴的,一直和路人相安无事,也从未有哪个指出过不对。
王先生自己跌伤了,而他的狗并未和王先生身体发生任何接触。
无论咋讲,自己也无丁点过错,为何法院反而判他赔钱?其实学过法律的人都能为刘先生解答疑惑,而且我觉得法院的判决也是合理的。
以下谈谈我的看法:首先,在普通民众的观念里,侵权纠纷中法院通常依据行为人的过错大小来判决其所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但多数人不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的民事责任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以第81条规定的过错推定责任为例外。
也就是说即使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任何过错,只要他不能证明受害人的损害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或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始终有责任。
除非符合第81条规定的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才能免于承担责任。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哪些
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哪些在争议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能力,实现公平正义,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这意味着原本应由一方承担的举证责任,转而由另一方承担。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一、环境污染侵权诉讼在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因为环境污染往往涉及复杂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受害者难以获取和证明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此时,由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证明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
例如,一家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导致附近农田的庄稼大面积死亡。
按照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化工厂需要证明其排放的废水符合环保标准,且废水排放与庄稼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化工厂无法提供这些证明,就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侵权诉讼高度危险作业包括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
在这类侵权诉讼中,由作业人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损害。
比如说,高压电线的运营导致附近居民受到电击伤害。
电力企业作为作业人,需要证明居民是故意触碰电线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极端自然灾害)导致的伤害,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假设某栋居民楼的外墙瓷砖脱落砸伤了行人,如果居民楼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对瓷砖的维护和管理没有过错,就应当对行人的损害进行赔偿。
四、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比如,某人被他人饲养的狗咬伤,如果饲养人不能证明被咬者是故意挑逗狗或者存在重大过失,那么饲养人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狗咬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狗咬⼈要赔偿哪些费⽤按照法律规定,狗咬⼈除⾮被咬⼈员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重⼤过错⾏为,否则饲养⼈或者管理⼈员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主要赔偿项⽬包括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
关于狗咬⼈要赔偿哪些费⽤的问题,下⾯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狗咬⼈要赔偿哪些费⽤1、狗咬⼈后需要赔偿的费⽤有:(1)医疗费、护理费⽤、失去的误⼯⼯资或其他收⼊等;(2)对⼈⾝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失去的误⼯⼯资或其他收⼊、残疾⽣活补助⾦等;(3)致⼈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丧葬费、抚慰⾦、以及受害⼈⽣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的⽗母、未成年⼦⼥)的⽣活费⽤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千⼆百四⼗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千⼆百四⼗六条【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害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千⼀百七⼗九条【⼈⾝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宠物咬伤⼈的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故意或者重⼤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禁⽌饲养的烈性⽝等危险动物造成他⼈损害的,动物饲养⼈或者管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流浪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3
流浪 动物 的含义
责任 承担 主体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l 3 ) 0 5 . 0 6 4 . 0 2
一
、
是该动 物 的实际控 制人 , 此时毫 无疑 问责任 主体 为该饲养 人 。 第
流浪 动物是 指动物 脱离人 的 占有之 后 , 未 回复天然状 态又没 二种 , 饲养 人雇 佣第三 人对 该动物 进行 喂养和 控制 , 在 此种情 形 有 处于他 人 的管制之 下 , 四处流 浪 的动物 。 流 浪动物 或是基 于所 下虽然该 动物处 于受雇人 的实 际控 制下 , 但当该流 浪动物致 人损 有 人或 占有 人的意 思被 抛弃 , 或 是 因为 自己逃逸 、 走 失而 无家可 害时仍 应 由饲养 人承 担 。因为 该受雇 人对 于受害 人而 言并 没有 归。 对应于 《 侵权 责任法 》 中第 8 2条 的“ 遗弃 、 逃 逸 的动物 ” 但是 独立 的法律 地位 其只 是 占有辅助 人 。另外 还可依 据 《 侵权 责任 笔 者认 为第 8 2 条所 指 的遗弃 、 逃逸 的动 物并 未完全 涵盖 流浪动 法》 第3 5条 的规定 : 个人 之间 形成 劳务关 系, 提 供 劳务一方 因劳 物 的 内涵 , 遗弃 的动 物指 的是动物 的饲养 人或管 理人基 于放弃所 务造成 他人 损害 的 , 由接 受劳 务一 方承担 侵权 责任 。 所 以此 时也 有 权 的意 思而主 动将 其抛 弃 。逃 逸指 的是 动物 主动 脱离饲 养人 是 由饲 养人 承担 责任 。 或 管理人 的管制 而逃逸 , 而该逃逸 并不 是动物 的饲养人 或管理 人 所 希 望的 。笔者 认为 应 当还包 括另 一种情 况 ,既非 遗弃 也非逃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探析
动 物 园 的 动 物 造 成 他 人 损 害 的 .动 物 园 承 担 过 错 推 定 责 任 。 即 其 若 能 够 证 明 尽 到 了管 理 职 责 就 可 以 不 承 担
是 . 甲身 高不 满 六 尺 ( 代 的六 尺 约 为现 在 的18 某 古 3厘 米 )拥 有 一 匹 马 由 自 己放 养 , 今 马 被 人 惊 吓 而 逃 走 . , 如
吃 了 人 家 的 谷 物 , 该 不 该 治 甲 的 罪 ? 答 说 不 应 该 治 问 回
顺 利 发 挥 . 律 实 施 的社 会 效 果 明 显 . 么 其 意 义 远 远 法 那
人 类 与 动 物 的 交 往 历 史 悠 远 . 动 物 致 人 损 害 的 问 题 从 古 到 今 都 是 生 产 生 活 中 的 一 个 现 实 问 题 古 代 社 会 的 生 产 力 较 低 .畜 力 作 为 一 种 重 要 动 力 不 仅 用 于 农 耕 , 用 于商业 运输 和 战争 工具 。 土 的《 简 . 律答 也 出 秦 法 问 》 记 载 : 甲小 未 盈 六 尺 , 马 一 匹 自牧 之 , 马 为 中 “ 有 今
文 献标 识 码 :4 文 章 编 号 :1 0 - 2 7 (0 1 2 0 6 - 5 0 7 8 0 2 1 )0 — 0 7 0 中 图 分 类 号 :D9 3占 2 . 收 稿 日期 :2 1 — 2 1 001—0 作 者 简 介 :李 帅 锋 ( 一 ) 9 ,女 , 吉林 长春 人 , 东 北 师 范 大 学政 法 学 院硕 士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为 宪 法 、行 政 法 :岳 阳 ( 9 ) 男 ,四 川人 , 东北 师 范 大 学政 法 学 院硕 士研 究 生 ,研 究 方 向 为 宪 法 、行 政 法 18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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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四章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本章主要阐述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
则、构成要件、赔偿义务人以及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
责条件等问题。
本章共四节。
在学完本章之后应能够了解
1、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2、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赔偿义务人
3、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条件
第一节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概述
一、概述
(一)法律的变化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
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 归责方式的多元化。以前,《民法通则》第127条规
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都采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
采用二元归责方式: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无过错
责任原则。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
责任。
2. 免责事由的严格化。以前,《民法通则》第127条规
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如果受害人具有过错,或者因
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免责。《侵
2
权责任法》对于提升了免责的标准:①仅在被侵权人具有故
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可以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不仅
如此,还适用举证责任倒臵,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证
明责任。②违反管理规定或者饲养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人
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不得免责)。
3. 增加规定了两种情形:①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不真
正连带责任。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都
采用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采用二元归责方式:
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第二节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须为饲养的动物。
1、饲养的动物是相对于野生动物而言的,指被人所占有、
控制并喂养的动物。
2、不包括微生物(细菌、病毒),因微生物致人损害的,
应依照《侵权责任法》第72条规定的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承
担责任。
3、普遍认为,“饲养的动物”应同时充足以下条件:(1)
为特定人所有或者占有;(2)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对动物具有
3
适当程度的控制力;(3)依动物自身的特性,有可能对他人
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4)该动物为家畜、家禽、宠物或
者驯养的野兽、爬行类动物等。
二、须是饲养动物的独立加害
独立加害,指动物自主或者在外界刺激下基于其本能而
不是在人的有意识的强制或者驱使下实施自身动作,从而导
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如唤狗咬人就不适用饲养动物损害
责任。
三、须给他人的财产、人身造成损害
动物致人损害的独立动作多为积极动作,但在某些特别
危险情况下,动物的消极动作也可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如牛
卧于铁轨导致火车出轨。动物致人损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
于他人;也包括动物的动作间接致人损害,如马受惊后撞翻
路旁的车辆,因车辆翻到而致人损害。动物致人损害除包含
积极的人身、财产损害外,还包括动物造成妨害状态,如恶
狗当道,阻吓未成人致无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请求排除
妨害,因此受有损失的(如因绕道多支出的费用),有权请求
赔偿。
四、动物危险实现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理解上需要说明者有三:
1、饲养的动物直接损害他人人身,财产的,固然存在因
果关系。
2、饲养的动物间接导致他人损害的,亦可认定因果关系。
例如:甲饲养的狗追咬邮递员乙,乙逃避的过程中跌入路边
的水沟导致小腿骨折,应认定具有因果关系。
4
3、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只要没
有导致因果关系中断(如第三人驱使动物致人损害),应认定
饲养的动物之危险实现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此时,由
第三人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三节 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赔偿责任
一、 赔偿义务人概述
责任主体为动物的饲养人(动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虽非所有人,但根据某种法律关系直接占有或者控制动物,
如承租人、借用人、国有动物园均属于动物管理人)
二、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
害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如果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
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三、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
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
侵权责任。
本条主要调整因“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承担问题。需要注意两点:
1、如果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留,就不应再由动物
的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了,应由新的饲养人或者管
理人承担责任。
2、遗弃、逃逸的动物如果已经回归自然,则变成野生动
物,原饲养人也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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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例一:甲饲养了一条毒蛇,取名“小强”,并在蛇的七寸
纹身“小强”,以便定纷止争。有感于《侵权责任法》第80
条所具有的压力,偷偷将“小强”抛弃于下水道。一日,上
岸的“小强”于花丛中咬伤游人乙。此例中:①甲感受到了
《侵权责任法》第80条的威慑力,但没有感受到《侵权责任
法》第82条的威慑力。②甲遗弃的动物在遗弃期间给乙造成
损害,原饲养人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例二:甲饲养了一条毒蛇,取名“小强”,并在蛇的七寸
纹身“小强”,以便定纷止争。有感于《侵权责任法》第80
条和第82条所具有的压力,甲驱车前往密云县,将“小强”
放还至森林中。一日,下山的“小强”于公路边将游人乙咬
伤。此例中:“小强”已经回归野生状态,甲不再承担侵权责
任。
四、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
造成他人损害的:
1、第三人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
任。
2、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
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3、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例:甲饲养了一匹马,拴在自己院内,乙路过发现此马,
便模仿电影中的情形,用木棍击打马的屁股,马受惊挣脱疆
绳,冲出院门,将路过的丙撞伤。此例中:①丙既可以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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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②甲承担赔
偿责任后,可以向乙全额追偿。
五、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散养动物之间的争斗损害与责任
二、饲养动物被驱赶情况下侵权的赔偿责任
三、实例分析
第四节 免责条件
一、被侵权人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特别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如果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
人举证证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而《民法通则》第127条规
定的两项法定免责条件:1、受害人的过错;2、第三人的过
错。注意两者之间的变化
二、无免责事由的动物致害责任
1、《侵权责任法》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
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条并未规定免责事由,即使被侵权人
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也不能减轻
或者免除责任。
案例:甲携带饲养的狗乘坐电梯,没有给狗戴嘴套,小
孩乙因不会疼爱小狗,用手掐小狗的皮,被狗咬伤。此例中:
①小孩乙(或者说其监护人)具有重大过失;②甲不能据此
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因为甲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
采取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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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权责任法》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
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
权责任。本条的意思是,考虑到禁止饲养的动物具有高度的
危险性,即使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动物饲养人也不能免责。
例:甲饲养一条眼镜王蛇,把玩于鼓掌之间,煞是惹人
羡慕。乙见甲玩得潇洒,要求一试。甲则声明,如果乙被咬
伤,责任自负,乙同意。结果乙在抚弄之时,被蛇咬伤,费
了九牛二虎之力方才救活。此例中:①乙对损害的发生具有
重大过失,甚至是间接故意;②但不能减轻或者免除甲的责
任,因为甲饲养的为“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③法律的价值
取向是,特别危险的动物不能饲养,谁如果饲养,就要对因
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④法律的目的是,借此可以抑
制高度危险动物的饲养行为。
本章复习和练习
关键术语
饲养的动物 保有人 散养动物
复习思考题
1.如何理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民事责任中受害人的过错
与第三人的过错?
2.为什么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原
则?
3.以“所有者”为中心的赔偿义务人确定规则与以“控
制力”为中心的赔偿义务人确定规则有何联系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