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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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责权划分(一)建设单位1、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2、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

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设计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改进工作。

(二)施工单位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2、及时按建设单位和监理的指令改进工作。

对建设单位及监理的书面指令应在建设单位及监理指定的期限内完成书面答复。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建设单位、监理不正确的指令。

但必须陈述“拒绝”的正当理由,并得到建设单位和监理的确认。

在建设单位、监理坚持其指令必须执行时,其后果由坚持人负责。

(三)监理单位1、根据国家标准、规程、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理。

对违反国家规定和设计文件的行为发出整改指令。

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理指令。

监理可发出停工令。

复工令亦由监理发出。

2、确认施工质量。

并对已确认的施工质量负责(但并不免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的责任)。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一)建设单位、施工、监理都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管理系统。

(二)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一)工程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一律由建设单位档案员分发给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或档案员)以及监理工程师。

(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图纸审查要点:1、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建筑物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建筑物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物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各类建筑物。

第三条建筑物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建筑物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组织建筑物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四)对建筑物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其他与建筑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六条建筑物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七条日常检查由建筑物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第八条定期检查由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

第九条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由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组织,不定期进行。

第十条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建筑物结构安全,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围护结构等;(二)消防设施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三)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配电箱、开关设备等;(四)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五)建筑物装修、改造工程;(六)其他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的因素。

第十一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建筑物使用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知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四条建筑物安全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建筑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十条

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十条: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施工现场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安全生产作为施工管理的首要任务,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杆等,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六、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七、规范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气安全规定进行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

八、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施工现场应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定期进行保养、维修。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九、落实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应按照工程特点,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确保施工安全。

十、加强施工现场应急管理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总之,建筑安全管理制度十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通过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为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建 (构) 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建 (构) 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厂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11) 、《有色金属工程设备基础技术规范》 (GB51084-2015) 、《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JGJ118-201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设备基础的管理。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维护与检修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建 (构) 筑物实行集中管理体制,由企管部牵头、安全管理部协助负责组织对工业建 (构) 筑物统一管理与考核。

第六条: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建 (构) 筑物管理、单位的岗位工履行本岗位规程规定的有关对建筑的日常点检、维护内容。

第七条:单位必须设有专 (兼) 职人员负责,做好每季度不低于一次点检、维护并登记台账。

第八条: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需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制定的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严禁与公司发布执行的制度相冲突,但可作为公司已发布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细化补充;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规定的,单位执行其发布的工业建 (构) 筑物管理制度。

第九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建 (构) 筑物归谁使用,就归谁维护。

单位要教育职工爱护建 (构) 筑物,做好操作工日常点检、维护等工作,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建筑物完好。

第十条:屋面、操作平台、走道不准堆放各种材料,易积灰的屋面和操作平台,每年至少清扫两次,对落水管、冲渣沟等要经常检查疏通,不得堵塞。

第十一条:室内外地坪应保持设计标高,以免墙基、柱基受腐蚀,影响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二条:绿化要离建筑物三米外,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检修和危及建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对已投产的建筑如需永久改变工艺,增加荷载等级,改扩增加面积时,必须经设计部门正式设计及公司核准后方能施工。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构筑物管理制度范文1、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的维修保养,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临猗分公司生产系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工作职责分工____分厂设备处负责分公司各分厂生产系统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管理。

3.2各分厂负责所管辖区域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车间负责本车间区域内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4、工作流程:4.1所在车间的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和防水坡都应加强维修,并保持原设计要求,严禁增加额外负荷以及损坏、开孔、拆除。

4.2凡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孔、扩孔、拆除、修改原设计,必须提出申请,作出具体方案,经设备处批准方能进行。

4.3对原有的厂房、工业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普查鉴定。

并根据建筑物的耐震程度,积极协助进行抗震加固工作。

4.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均设置标点,结合大修进行检查观测,作出记录,发现隐患提出措施,及时处理。

4.5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保证检修质量。

杜绝跑冒滴漏,当出现跑料、跑水等情况时操作工应及时处理,防止损坏楼板、地面、建筑物等。

____室内地面不准有积水、积酸、积碱、以及其它浸蚀性溶液,必须经常清扫、中和、冲刷,保持干净。

凡有防腐层的地面、基础、酸沟、墙壁等,严禁乱打孔、敲击等,以免防腐层受到破坏。

4.7禁止将排气筒(管)和排水管设置在离建筑物近的屋顶和墙脚处,以防止屋面、墙壁、地面浸蚀下沉。

4.8厂内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各种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及污水;不准随意破坏道路,如施工需要,需经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

4.9有破坏路面性的各种车辆及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路面不受破坏的措施,并报设备处批准后,方可在厂内道路上行走或拉运。

4.10为确保厂区地下设施不受损坏,保证安全生产,因工程和生产需要动土时要办动土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11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设备处的人员参加。

5-3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

5-3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

建(构)筑物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构)筑物是企业从事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有效地保证对建(构)筑物的管理,确保建(构)筑物的安全,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建筑物是指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

构筑物是指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排毒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座标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等。

3. 职责3.1管理部门:全厂建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规划处。

3.2管理部门职责:规划处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

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

4. 内容和要求4.1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

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墙上开孔打洞。

4.2因特殊原因,需对建构筑物进行改变结构处理,必须提出改变结构申请书,经规划处论证审核,作出允许变更申请后,方可改变。

4.3规划处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及河床点,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

4.4每年的5月至9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5规划处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建(构)筑物的设计、施工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督控和检查。

4.6根据国家对建构筑物的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遵照国家建设规范,对改变建构筑物结构,改变使用要求,或有承重变化的要求,规划处有审核签定权,并对安全负全责。

4.7每半年规划处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

公司房屋建筑物管理制度

公司房屋建筑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房屋建筑物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的使用、维护、修缮及安全管理。

第二章使用管理第三条公司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权归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出租或改变用途。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爱护房屋建筑物,不得在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不得损坏房屋设施。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遵守房屋建筑物的使用规定,不得私自拆改房屋结构,不得随意在墙壁、地面上开门挖洞。

第六条公共活动场所内,住户不得任意盖小房,挖菜窑,确保房屋基础、交通消防、地下管道和院内整体布局不受影响。

第三章维护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房屋安全、整洁、美观。

第八条楼内供水、供电、供暖设备,严禁随意拆动、改装。

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第九条户用电度表及电线设备,因住户自行增加设备而超负荷烧坏电器设备由用户照价赔偿。

第十条坚决查处窃电行为,发现窃电者,除按电业局规定罚款外,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一条户用煤气表的修理、更换、电表测试等费用由住户自理。

第十二条户内碰锁、电视接收端盒、引线、灯泡、灯管或增装插座、灯具、风扇、玻璃等非房屋设备一律自费解决。

第十三条因使用不当造成门窗损坏由住户自费修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对房屋建筑物的安全管理,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各处室、各班级及师生宿舍要切实加强房屋的管理力度,预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国家财产少损失。

第十六条房屋使用的部门、处室要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第十七条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私自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等,禁用电器。

第十八条总务处要提高房屋检查力度,每月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对于砖木结构的房屋,要特别加强检查。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厂区建筑物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厂区建筑物的管理,确保厂区建筑物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的建筑物,包括工厂建筑、办公楼、宿舍楼、仓库和设备库等。

第三条厂区建筑物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建筑物基本管理第四条建筑物的主人应当负责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缮。

第五条建筑物应当保持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防火安全性,建筑物主人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六条建筑物应当配备适当的应急疏散设施,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安全地撤离。

第七条厂区建筑物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设立专门的消防人员进行管理,经常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三章建筑物日常管理第八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建筑物,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用途,不得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

第九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当定期检查建筑物的各项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建筑物主人报告,并及时修复。

第十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对建筑物内部的维护和保洁工作进行管理,保持建筑物内部的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十一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在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作业时,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许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定期进行一次性卫生清扫,并定期进行抽检,如果发现员工生活、工作环境不卫生,应立即整改。

第四章建筑物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使用人应配备安全报警设备,并建立健全的报警响应机制,确保员工安全受到及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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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建筑物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场所。而为了
保障人们在建筑物内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运而生。建筑物
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是建筑物管理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保障建筑
物及其中人员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定。它为建筑物内的日常运营提供
了指导,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首先,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责任。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建筑物
管理者应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责任主体应包括建筑物所有者、开发商、物业
管理公司等相关方,每个责任主体在建筑物安全管理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责任范围也需明确,即应明确每个责任主体在建筑物管理中需要履行的职责
和权限,确保责任不推诿,责权相对应。

其次,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规定应急措施。在建筑物管理中,突发事件
时有发生,如火灾、地震等,因此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中应具备完善的应急措
施。建筑物管理者应制定相应的逃生和疏散预案,组织定期演练,确保人员在紧急
情况下能够迅速逃离危险地点。此外,应急措施还包括及时报警、应对意外事故等
方面的措施,为人们提供最大的安全保障。

再次,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安全巡查是建筑物管理
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它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事故的发生。
建筑物管理者应设立专门的安全巡查岗位,负责定期对建筑物内安全设施进行巡查,
并做好巡查记录。同时,建筑物管理者还可利用科技手段,如安全监控、传感器等,
对建筑物内的安全状况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

最后,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应加强培训与教育。安全管理的有效开展需要
建筑物内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建筑物管理者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人员安全管
理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培训内容可包括逃生自救知识、火灾扑救方
法、电梯事故应对等方面,以提升人员素质。此外,建筑物管理者还应加强对外界
用户的安全宣传,使其了解建筑物内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总之,建筑物管理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建筑物管理者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
责任、规定应急、建立安全巡查和加强培训教育,以保障建筑物内安全管理工作的
有效开展。只有做好这些工作,才能够使建筑物成为人们安全的“港湾”,满足人们
对于安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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