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课程讲义-合同管理-第六章第四节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合集下载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行合 同就是 维护 了业 主的利益 ,就是体现 了执业 公正 性 。监理工程师不能超 出合 同的规定损害承包人利
益 。对 承包人 符合合 同约定 的主张要实 事求是地 、客 观公正 地及时 处理 。这样 也是维护业 主 的利益 。
监理工 程师代表 监理企业 履行监 理合 同义务 。监
理企业 是监理合 同的 当事人 ,而不是 施工合 同 的当事
2 正确处理 工程变更 由于 施 工 中 的不 确 定 因素 和 设计 文件 中存 在 的 错 、撞 、碰 、漏 ,工程 设计变更 在所难 免。设计变更
通常 由发包人 、承包人和 监理工 程师三方提 出。监理
人 。在施工合 同管理过程 中监理工程 师充 当什么样 的 角色 ,在施工合 同当事人之 间处于什 么样 的位 置 ,这
那 么,实施过 程 中的合 同管理就 是动态 管理 。随着 工 程项 目逐步实施 ,招标投标 阶段 设定 的合 同条件将 不 可避 免地发生变 化 。如何应 对 因合 同条件变 化而发 生 的合 同争议 ,是监理工程 师合 同管理工作 的重 点和 难
点 ,因此监理工程 师应注意 以下几个 问题 。 1 找准 角色 ,摆正位置 ,体现 客观 、公正 性
设计变更 ,均应在 监理工程 师审查 同意后 ,再 由发包
完 成 的工程 项 目。相 对于监 理人 ,工 程发包 人 ( 业主) 仍然 是买方 ,付 出酬 金,购 回商品— — 监理人提 供 的
技术 管理服务 。施工合 同示范文本 规定《 建筑法 》

管 理条 例 》第二 十八 条 、 《 理规 范 》第6 21 监 ..条等

3 3~
维普资讯
■圄 冒 圈
规定 。

一建项目管理必考知识点精讲第6章-第5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一建项目管理必考知识点精讲第6章-第5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一建项目管理必考知识点精讲第6章-第5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目录1Z20605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 (2)1.合同分析、交底、跟踪、实施各个阶段的特点 (2)2.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 (2)3.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2)一、合同分析的含义 (2)二、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 (3)一、施工合同跟踪 (10)(一)合同跟踪的依据 (10)(二)合同跟踪的对象 (10)二、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 (12)(一)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 (12)(二)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 (12)(三)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12)三、合同实施偏差处理 (12)四、工程变更管理 (13)(一)工程变更的原因 (13)(二)工程变更的范围 (14)(三)工程变更的程序 (14)(四)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15)一、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 (16)二、分包管理的内容 (16)1.成本控制 (16)2.进度控制 (17)3.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17)一、建筑业中的失信现象分析(略) (17)二、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 (17)春哥的考试,杜蕾斯的诗 (19)埋头苦干,挑灯夜战 (19)1Z20605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分值分布】1.合同分析、交底、跟踪、实施各个阶段的特点2.施工分包管理的方法3.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诚信自律知识点一:施工合同分析的含义与作用(P307-308)一、合同分析的含义(1)合同分析是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去分析、补充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速记提醒:合同已经签订过了)(2)合同分析往往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二、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一)合同分析的必要性(略)(二)合同分析的作用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2010-77】承包人在履行和实施合同前进行合同分析,其目的和作用有()。

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1)

监理工程合同管理 (1)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200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委托人与监理人签订的监理合同,与其他施工所涉及的合同的最大区别,表现在标的性质上的差异。

施工承包合同会产生行的物质成果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人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监督、协调、管理的服务。

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监理人,仅是接受发包人委托,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安装、物资供应、设备加工和制造等合同的履行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完成“咨询工程师”的职能。

(1)服务性合同。

监理人不是建筑产品的直接生产者,而是受聘于委托人为其他工程合同的履行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保证建筑产品按预期目的实现。

(2)非承包性合同。

监理人不向委托人承包工程造价。

监理合同也有服务起止期限的规定,但这个期限又与所监理的其他合同能否顺利实现直接相关。

对于工程质量的缺陷,监理人不负直接责任,监理人仅负责质量的控制和检验。

(3)非经营合同。

监理人接受委托,不是以经营性盈利为目的,提供相应的服务后仅是获得酬金。

监理人的预期利润包括在签订合同的酬金内,不允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再从委托人或被监理人处获得经营性盈利。

否则监理工作就失去了公平性。

(4)合同内容包括有授权内容。

建设监理具有明确的监理对象,监理人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被监理合同的履行进行控制和协调,因此在监理合同中委托人对监理人有明确的授权范围。

●狭义的监理合同:是指合同文本,及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

●广义的监理合同:是指包括合同文本、中标人的监理投标书和监理大纲、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合同补充或修改问卷等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的承诺和约定。

●由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

2019年陕西省整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 》电子教辅(含答案解析)

2019年陕西省整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 》电子教辅(含答案解析)

2019年陕西省整理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电子教辅(含答案解析)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50题)1.制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方案时,分阶段招标的计划应以( ) 为关键约束条件。

A.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时间价值B.到货时间满足施工进度计划C.采购资金落实到位情况D.保证库存周期最短2.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在工程竣工试验的第二阶段,发包人应提出对( )的要求。

A.单车试验B.功能性试验C.联动试车D.性能测试3.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作为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

A.标的物交付B.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C.货款交付D.材料设备所有权转移4.根据《标准勘察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勘探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维护、管理和拆除的责任和义务应由( )承A.发包人B.勘察人C.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D.勘察人和设计人共同5.根据《标准勘察招标文件》,勘察工作需要在本工程区域外其他市政设施内临时占地的,应由()向政府管理部门提出申A.发包人B.勘察人C.监理人D.发包人和勘察人共同6.施工招标中,对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可采用的方法是( )A.合格制和淘汰制B.有限数量制和淘汰制C.资质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D.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7.根据《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买方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关于监造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A.视为对合同设备制造过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确认B.不视为对合同设备制造质量的确认C.视为限制买方收货后依照合同约定对设备提出质量异议D.视为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设备制造质量责任8.公司甲以其自有办公楼作为抵押物为公司乙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担保法律关系中,抵押人为( )。

A.公司甲B.公司乙C.银行D.登记机关9.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系列合同条件中,没有“工程师”角色的是()A.施工合同条件B.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合同条件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0.根据《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正确的是()A.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B.招标人代表4人,专家8人C.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2人D.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3人11.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 )能力。

与发包人、监理等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等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与发包人、监理等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我们在业主、监理、设计的协调、支持、帮助和监督下,做好全方位的总包工作。

将以一流的总包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文明施工和一流的速度全面完成本工程。

实行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总管理、施工搭接的总控制和总调度施工方案的总协调。

质量、工期、安全等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建立在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及地方有关部门等各方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而施工单位则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将定期及不定期以工程汇报会、专题讨论会以及恳谈会等形式邀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解决办法及预防措施。

同时,根据业务范畴分别设专人进行对口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具体措施如下:第一节协调方式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的实施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2、保持与设计、监理、分包方、专业分包等单位的时常联系,项目部将定期(每周)负责主持施工协调会和施工例会。

对工程节点的进度、总计划进度、工程质量、现场标准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及设备等的检查,并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和措施、奖优罚劣。

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下周工作。

3、以项目部为主及时向发包方、设计、监理反映工程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各方了解工程的进行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节与业主的配合、协调措施在实施本项目的过程中,我们将绝对服从业主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等各方面和环节进行的项目管理,通过良好的合作,全面的履行合同。

1、明确与业主的关系:就是服从与服务,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确保总进度计划、总质量目标的实现。

2、对于业主所提出的工程总进度、工程质量目标、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力量配备、机具设备材料的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我方均将不折不扣的予以执行,并制定相应措施予以保证落实。

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时间节点归纳

注册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时间节点归纳
10.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1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2.承包人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13.监理人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
18.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卖方支付预付款/进度款/交货款/验收款/结清款
19.工程师在收到承包商申请通知后28天内,应向承包商颁发接收证书。
25.如果任一方对DAAB的决定不满,可以在收到该决定通知后28天内,将其不满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26.银皮书规定,承包商应在开工日期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进度计划。
12.承包人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内,承包人应撤离现场。
13.争议评审组在收到合同双方报告后的14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调查会,向双方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21天
1.为了不影响后续工作,自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设计文件之日起,对承包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21天。
9.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
10.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11.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提前14天通知承包人。
28天
1.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勘察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完整版)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完整版)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一、合同管理(一)合同管理的目标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严格监控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及增加、设计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论证,及时向招标方反馈相关的信息、意见及建议。

(二)合同管理工作任务2.1认真阅读,详细了解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内容及要求,督促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

2.2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和违约事件发生。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管理,要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归档的全过程。

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受建设单位委托起草或审核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及设备订货等合同),根据建设单位的意见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并对各类合同实行跟踪管理。

3.1合同分析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

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

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3.2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3.2.1施工合同管理熟悉施工合同的内容,按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结合施工需求,提出相应的补充、整改要求,严格监督其按合同中约定义务做好各项工作。

3.2.2工期控制按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施工单位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3.2.3质量管理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监理工程师案例课程讲义

监理工程师案例课程讲义

监理工程师案例课程讲义一、引言在建筑行业中,监理工程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本次案例课程旨在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帮助学员深入了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技能要求,提升其监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二、案例一: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在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一位优秀的监理工程师应该具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通过本案例,我们可以学习到如何检查混凝土浇筑质量、钢筋焊接接头的工艺是否符合标准等方面的技巧。

三、案例二:工程变更管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变更,监理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妥善管理这些变更。

本案例将围绕工程变更的风险评估、影响分析和合同条款变更等内容展开,帮助学员掌握变更管理的核心要点。

四、案例三:工程安全与危险源识别工程建设中安全问题是极为重要的,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刻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危险源。

通过本案例,我们将学习到如何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演练等方面的技巧。

五、案例四:纠纷解决与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纠纷不可避免,监理工程师需要具备处理纠纷的能力。

本案例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介绍如何进行纠纷调解、裁决,以及合同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帮助学员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能力。

六、结语通过以上案例课程的学习,相信学员们对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技能需求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需要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实现项目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次课程能够对学员们未来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

感谢大家的参与!。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对于具有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陆续递交延续的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2)监理人处理索赔
A、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B、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撤离施工场地
C、合同解除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
D、合同解除后,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合同解除后,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参考答案】 CE
七、索赔管理
(一)承包人的索赔
D、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4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参考答案】 C
【例】对于施工中发生的不可抗力,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应承担的损失包括
()。
A、工程所需清理费
B、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材料的损失 C、工程本身的损害
D、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 E、承包人施工机械的停工损失
【参考答案】 ABCD
六、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 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的管理
1、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
停工损失
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
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应向承包人支付赶工费用
【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B、如果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应对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C、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应及时提交中间报告
【参考答案】 A
2、承包人索赔的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第一,承包人根据合同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时,应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第二,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正式的索赔通知书,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发包人完成赔付
第一,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 28 天内完成赔付。第二,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合同争议解决。
【例】施工合同履行中,关于承包人的索赔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应在引起索赔事件发生后 28 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B、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意向通知书后的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C、监理人应争取通过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达成索赔处理的一致意见
(1)通知并采取措施
第一,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
第二,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2)责任承担
第一,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撤离施工场地。
第二,合同解除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合同解除后的付款,监理人与当事人双方协商后确定。
【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损失承担(损失自担原则)
发包人
承包人
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无论谁 采购)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承包人设备的损坏
发包人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承包人人员伤亡和其他
财产损失及其Biblioteka 关费用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人要求照管、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
【例】下列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有()。A、施工现场待安装的设备损坏
B、承包人的人员伤亡
C、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方人员伤亡 D、承包人设备的停工损失
E、停工期间,承包人留在现场保卫人员的费用
【参考答案】 BD
2、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时:
(1)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例】施工合同履行中,关于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说法正确的是()。
A、承包人接受了竣工付款证书后,不得再对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B、承包人接受了最终结清证书后,仍保留对施工合同履行阶段的事项提出索赔的权利 C、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不得对缺陷责任期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D、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对竣工日期后发生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第一,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书后,应及时审查索赔通知书的内容、查验承包人的记录和证明材料,必要时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第二,监理人应首先争取通过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达成索赔处理的一致意见,如果分歧较大,再单独确定追加的付款和(或)延长的工期。
第三,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
1、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买定离手”)
(1)竣工阶段承包人接受了监理人提交并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不能再对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事项提出索赔要求。
(2)缺陷责任期满,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
(3)提出索赔的期限至承包人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止,即合同终止后承包人就失去索赔的权利。
D、承包人应接受索赔处理结果,因为监理人处理索赔的决定具有强制约束力 E、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后28天内完成赔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