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含水土保持、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实行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全过程归口管理和各部门分工负责制度。管理工作应做到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三条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公司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鼓励发展环保产业,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必须依法保护环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清洁和文明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环境保护工作应与节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密切结合。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和委托公司管理的发电企业。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为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生产运营部,负责全过程归口管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环境保护战略、规章、和企业环保标准;

(三)负责公司环境污染治理,组织实施国家下达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及其他限期治理项目;负责公司重大环保技改工程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需要国家资金支持的环保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和“三同时”管理;负责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立项的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五)负责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的管理,组织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等重大环境监测设备的审查、立项和实施,组织编制公司年度环境状况报告书;

(六)指导和协调管理公司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负责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

(七)负责对公司管理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

(八)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废水资源化的管理;指导和推动公司清洁生产工作;

(九)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重大污染防治技术及示范工程的推进;负责清洁能源及节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指导和推动公司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

(十)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和国家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和协调工作,负责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环境纠纷事故的配合调查和协调处理;

第七条公司各分支机构,按照公司委托和授权,对辖区内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环境保护管理承担连带责任,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公司对电力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和“三同时”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二)指导和协调辖区内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排污费的缴纳和使用;负责辖区内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汇总审核;负责辖区内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发电企业的二氧化硫排污费的统一缴纳;配合公司做好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

(三)负责辖区内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计划的申报;协助公司做好辖区内发电企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环境统计审核汇总工作;协助公司对范围内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环境监测管理;

(五)负责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完成公司委托和授权的其他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发电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归口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二)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和地方政府部门下达的环境污染治理项目、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环境保护科研项目;

(四)负责本企业电力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和“三同时”工作;

(五)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环境监测和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排污费的缴纳和环境统计报表的审核工作;

(六)建立和健全本企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安全、有效、连续运转;负责处理本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污染纠纷,并及时向公司报告情况;

(七)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环保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公司对分支机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实行环境保护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及考核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条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要依法履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加强本企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完成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的目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应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群众舆论监督。

第十一条在安全、文明“双达标”与“创一流”活动中必须进行环境保护考核,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达不到环境保护考核标准的,不授予达标企业或一流企业。已获得达标企业或一流企业称号的,发现违反考核标准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的要予以撤消。

公司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监察审计处理意见。

第十二条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应对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纳入本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在公司未制定新的规定之前,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环境统计暂按《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统计指标及其解释》执行。

第十三条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因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必须立即采取防治污染的应急措施,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十万

元以下)、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应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公司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第十四条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实施的重大污染治理工程和重大环保技术示范工程实行申报审核制度,在项目实施之前必须事先征得公司的审核同意。

第十五条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要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对环境保护工作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考核及管理办法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四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六条电力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公司电力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应作为电力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倡对电力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规划实施前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对策和措施,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保障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包括火电、水电、风电脱硫工程及其他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电力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完成环保审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电力建设项目不能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号)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5号)执行;涉及水土保持的电力建设项目暂按《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暂行规定》(水保[1998]423号)执行,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要求,电力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大纲已依法取消。

第十八条承担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熟悉工程并具有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工作方面的经验。评价单位应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公司统一组织招、议标后,项目前期负责单位方可办理委托评价手续。

第十九条项目前期负责单位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应及时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汇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之前,应征求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凡评价文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负责审批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须由分支机构或项目建设单位向公司申报,由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

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利部审批;经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由项目前期负责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和水土保持评估机构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对形成的技术评估结论负责。

第二十条水电建设项目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水库蓄水前应做好水库库底清理工作,落实移民环保措施。

在生态环境影响突出地区,按照国家环保要求和规定的监理程序,鼓励开展水电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理试点。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监理资格证书,监理个人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监理资格证和上岗证,并熟悉电力环境保护专业。

第二十一条电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按照环保要求编制专门的环境保护篇章,在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全面落实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在电力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中,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电力设计环境保护文件。

公司系统环保管理部门应参与电力建设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对外谈判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环境保护所需的投资应列入工程概算,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或挪用。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在遵循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

第二十三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电力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要及时行文报告公司和负责审批的部门,并重新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手续。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经公司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第二十四条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表)以及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后,分支机构或项目法人应及时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经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检查审核同意后,正式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验收应结合公司要求,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运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

验收调查报告(表)经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后,由项目前期负责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

第五章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应根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要求和公司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依据公司环境保护计划,编制并落实本企业环境保护年度实施计划。环境保护目标应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六条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确保达标排放。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应对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数量认真核定,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等4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应纳入生产经营指标体系。

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为重点,结合电源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积极推动火电厂烟气脱硫。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积极稳妥的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污染物排放超标发电企业应按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二十七条环境保护项目由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公司缴纳的排污资金的使用,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颁布《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办法》确定。

努力增加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逐步提高电力基本建设资金中用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比例。技术改造资金应优先安排环境污染重点治理项目,火电厂污染治理资金占技术改造资金比例不应低于20%,保证污染治理的需要。降低环境保护资金筹资成本,技术改造资金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配合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在环境保护项目中应占一定的比例。积极争取国家对环保技改项目的资金支持。

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应每季度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排污费资金缴纳和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纳入电力建设、生产的全过程,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投运率和完好率。

环境保护设施应作为主要生产设施纳入生产检修计划,实行定期检修,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稳定达标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应建立台帐,制定操作规程,并做好各项记录。不得擅自停运或拆除,确需停运或拆除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并取得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

第二十九条各分支机构和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源排放监督,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实施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应有完整记录。

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设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六章科技、宣传教育及国际合作

第三十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加大环保科技投入力度,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公司环境保护的发展。

第三十一条公司电力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综

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加强国内外电力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及时跟踪国际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各电力企业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电力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三十二条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的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注重环境保护业务培训,提高环境保护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三十三条积极参与国际电力环境保护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全球气候变化国际交流和研究工作。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个人的表彰和奖励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考核企业法人代表业绩的重要内容,对任期内不依法治理污染而造成污染加剧或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公司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分支机构、全资(内部核算)、控股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或专门规定。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环保, 企业, 制度, 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 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 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 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 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企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公司。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

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国家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遵循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方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组织实施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 管理要求 2.1 公司下水道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排放,特殊工业废水须特殊处理后方可进入下水道,与生活污水一并汇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由专人处理达标后方可安全排放,或经过深度处理制成中水回用于生产。 2.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必须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工作,做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不能利用的,应积极采取措施,搞好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排放,防止污染。 2.3 必须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工作(包括三废治理设施),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或减轻“三废”污染。 2.4 凡有“三废”排放的分厂(分公司)、部门,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方针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在生产建设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有害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热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5 认真贯彻“三同时”方针,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提前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2.6 公司归属的生产界区范围,应当统一规划种植树木和花草,并加强绿化管理,净化辖区空气;对非生产区的空地亦应规划绿化,落实管理及保护措施。 3 组织领导体制和应尽职责 3.1 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确定一名副总经理主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成立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工程部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行使公司环保工作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检查和考核管理职能,日常一切工作须对公司负责,并由职工代表大会予以监督。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实施综合治污,推进清洁生产,打造绿色安多,构建和谐企业”的环境保护方针,达到“环保设备正常运转率达到98%,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厂区噪音与污染物100%达标排放,余热100%循环利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每年降低2%,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为0”的环境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环保管理制度。 二、适应范围及权限 1、本制度汇编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2、名词术语 2.1环境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各方面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扩大有用资源的再生产,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 2.2环境污染:是指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现象。

2.3环境管理:是指在环境容量的允许下,以环境科学理论为基础、运用技术的、经济的、法律的、教育的和行政手段,对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 2.4环境监测:是指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2.5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3、本制度归口管理单位是技术动力部,安全生产部配合。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环境保护工作。 三、附则 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小组起草并解释。 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责任制 1、目的 为明确公司各级人员的环境保护(简称环保)的职责,加强对环保的领导和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及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2、适用范围 2.1本责任制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范围内的环保管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97396

环保管理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上海光古电子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 (3) 第三章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 (5) 第四章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7) 第五章环境检测管理规定 (9) 第六章环保设施管理规定 (10) 第七章污染事故管理 (11)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12) 第九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加强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生态平衡,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工作。 第三条: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以管处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第四条: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第五条: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是在司主管经理领导下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保构在管理环保工作中主要内容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全面落实公司环境保护规划,保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 2、组织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和措施。 3、审定公司有关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研究公司的环境状况,并检查、总结、评比各生产单位落实环保工作情况。 5、定期向上级部门和职工代表汇报和提出环境情况及防治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和实施情况。 第七条:确定公司各类环保项目的实施。 第八条:安全环保部的主要职责:、 1、督促检查公司下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工时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按上级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单位提出的环保措施,编制公司环保长远计划、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拟定各项环保规定,制定公司污染排放指标。 4、负责组织污染源的调查和企业环境质量评价,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环保公司管理制度

杭州万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2008年3月20日

第一篇管理 我们公司从内在因素入手,从学习、工作、管理、激励、控制等方面建立一套员工管理的配套机制,努力发挥团队的主导作用,规范员工行为,为员工工作指明方向。 第一部分学习系统 一个优秀的员工肯定是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一个优秀的团队肯定是一个学习型团队。 一、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综合素质 素质要求 1、具有较高的修养。员工外在形象、语言、行为方面的修养必须符合“万森人修养”标准。 2、具有健康向上的心理,主要指积极的心态及自我调整的能力。 3、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包括万森经营理念,万森企业文化,销售运作知识、适当的市场知识和广告宣传知识。 4、具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敏锐的创新头脑。 (二)培养敬业精神 1、目的要求:积极、主动、坚持不懈地努力工作; 2、达到此目的,需要: (1)勇做营销大师: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磨炼顽强的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承受孤独的勇气; (三)增强团队凝聚力 “上下同欲者胜”,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 目的要求:了解万森——理解万森——信任万森——忠于万森——献身万森 二、学习的途径 (一)读书 重读书,再创业 1、读公司指定的基础课本 2、读公司文化书刊 (二)培训 1、培训内容 (1)企业文件、制度及领导讲话; (2)对第(一)条读书的内容进行系统的培训或重点培训。 2、培训的方法: (1)利用例会进行培训 (2)集中轮训 3、部门经理、培训师、相关专家和先进代表 (三)交流 1、典型事迹或经验介绍 2、专题讨论,集中讨论 3、个人谈话,相互交流 (四)总结 没有总结就没有提高。总结要写出来,形成文章(报告或心得体会)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企业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织对所属企业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五)开展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争先创优活动,推广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经验;会同技术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点环境保护、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XX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 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 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 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 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 谁治理”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 第四条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 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 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组织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团队,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 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 相对稳定。设置一名经理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环保机构只 能加强,不能削弱。 三、基本原则 第七条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 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 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 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 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 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 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 步骤地加以实施,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 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 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 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 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四、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 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企业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 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及生态恢复 3 责任 环保部、生产部及各生产车间。 环保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和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正常排放。 生产车间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环保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冷却后循环,经处理达标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一部分公司绿化用,一部分给园区管道排放。 4.8 废气方面:混铁炉、提钒转炉、精炼转炉等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钢渣、氧化铁皮、废油、废耐火材料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9.1 除尘灰由本公司烧结利用回收。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原料必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贮存、保管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某环保公司管理制度工程部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某环保公司项目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工程部由以下各人员组成: 二、部门职责 工程部是公司项目管理的主要对口管理部门之一,是负责公

司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在目前体系(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环境体系ISO14000、安全体系ISO18000、成本体系)部门未建立之前,同时负责公司体系建立和管理工作,即体系管理属于工程部部门职责范围内,同时根据标准化工作与管理体系的密切程度,工程部负责公司标准化工作;在公司资质取证工作中,工程部负责管理体系取证,其他部门配合,负责安全资质取证;总承包资质取证,工程部是主要部门之一,配合经营部取证。 二、岗位职责 1、工程部主任岗位职责: 1.1 负责组织整个工程部的工作,向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工作; 1.2 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中施工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 1.3 负责项目施工(副)经理、质量安全技术主管人选的推荐工作1.4 负责组织审查并审核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 1.5 负责组织编制公司施工计划; 1.6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制; 1.7 组织编制、修订公司质量安全等管理手册及体系文件; 1.8 负责组织及管理公司质量检验工作; 1.9 负责组织及管理公司施工安全工作; 2、主任工程师兼技术主管岗位职责:

2.1负责编制公司工程部年度、季度计划。 2.2负责工程部技术(施工、调试)管理工作。 2.3 负责编制公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2.4 负责编制公司施工计划并进行跟踪监督; 2.5 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2.6 负责编制、修订有关质量安全体系程序文件; 2.7 负责项目前期施工技术准备工作; 2.8 其他工程部主任安排的工作任务。 3、质量检验主管岗位职责: 3.1 负责编制公司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3.2 根据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监督,在部门会上汇报质量情况,提出下一步质量工作意见; 3.3 负责编制公司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及规范,负责编制质量管理网络,提出公司质量目标; 3.4 负责审查项目质量检验大纲,并根据计划进行检查; 3.5 负责建立与质量协会、业主、监理公司、质监站良好的工作关系,对质量方面的工作进行协调; 3.6 负责公司评优、创优夺杯工作; 3.7 负责公司质量奖惩,提出奖惩意见,经工程部主任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8 负责组织公司阶段性质量安全检查。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 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

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爱护自然、控制污染、降低环境危害,节能降耗,充分利用资源,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使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成员:首席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科技质量中心安全监察部劳动工资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 保卫武装部生活公司供应公司 租赁公司负责人及各工程公司经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各工程公司设立专(兼)职环保员。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编制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工程公司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其环保现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办法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作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析掌握本单位环境污染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作好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和重大环境事件; 第十四条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负责对各项工程中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水电消耗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指标、目标达标排放,并在日常工作中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的环保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环保人员应加强环保有关文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九条每年对环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第二十条每月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及其工程项目进行环保检查。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一)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一) 环保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完善本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公司的政策有序生产,现特制定环保管理的相关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 第三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设置由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环保管理部门即环保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

公司环保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保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网络,由公司领导和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环境保护机构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生产部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基本原则 第七条公司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6修改版]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BEIH-218.10-05-2016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Regulation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2016-06-30发布 2016-06-30实施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规定 (3) 6 检查与考核 (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的需要编制,是企业标准体系建立和实施的个性标准。目的是为了实行环境保护全过程、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建立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体制,规范竣工环保验收、重大环保治理项目建设、生产过程环境保护管理。同时规范并加快企业标准体系的完善,适应国家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的需要。 本标准代替了Q/BEIH-217.10-01-2012《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安全与科技环保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与科技环保部 本标准起草人:臧电宗宋兆星 本标准修改人:孙永兴张志勇 本标准审核人:梅东升 本标准复核人:关天罡 本标准批准人:郭明星 本标准于2012年8月首次发布,2013年5月第二次修编,2016年6月第三次修订。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京能集团环境保护管理的内容与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二级公司、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9号《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发 [2009]150号《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环发 [2014] 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发 [2015] 4号《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1]26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气候[2012]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第17号令《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GB18599-20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DL/T 362-2010 《燃煤电厂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评价技术规范》 Q/BEIH-217.10-10-2016 《安全与环保信息报告规定》 Q/BEIH-216.09-39-2013 《环保技术监督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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