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贵州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申请日期:年月日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填表说明

1、表1由申请变更《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项目的企业填写。

2、非企业法人单位填写企业负责人。

3、本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不下时均可附页。

4、本表一式三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各一份。

5、本表可复印。

表1

《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现场验收表

审批意见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医疗器械许可证办理前提是注册一家新公司,所需材料和流程参考注册普通新公司。下面为大家分享下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查名 2、办理营业执照 3、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变更经营范围(添加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 办理所需材料 1、三个相关医学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其中一个为质量检测负责人); 2、三个质量监督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简历;(食品药监局老师过来场地核查约谈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本人到场); 3、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委托销售授权书;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 核名通过后,3-4个月左右 另附详细流程如下: 第一步工商查名 所需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注册资金、出资比例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名称不重复的情况下,3-5个工作日 第二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 (一)《受理通知书》 所需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 (2)《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 (7)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11个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 (9)拟办企业经营范围,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 (10)拟销售产品的委托销售方营业执照和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授权书; (10)电子申报材料;(浦东药检需要); (11)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1)表格内容不能缺项,字迹清楚 (2)同时上报申请表电子文本(放在软盘中)和A4规格的书面资料(传真纸不能作为资料上报)各一份 (3)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docx

发布日期20120817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化药质量控制 标题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王建娇冯欣[1] 张豹子张梦卓阳[2] 许庆锐林焕冰唐年忠[3] 张玉琥蒋煜 作者 [4] 部门化药药学二部 正文内容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 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 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 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 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 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

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取和迁移试验。 问题3、未说明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采用的是加速试验还是长期留样试验样品,以及留样的时间。

零售药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药品零售企业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部门: 受理日期: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内容填写应准确。 1、封面的申请单位和填报日期由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2、第三页的企业基本情况由申请单位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凡是《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有的项目,均以《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内容为准;经营场所和仓库的面积以建筑面积为准。 “核准经营范围”栏如实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上所核准的经营范围,而“拟申请经营类别”和“拟申请经营范围”栏填写企业在换证后希望经营的药品类别和范围。如不希望变更原有的经营范围,则在“拟申请经营类别”中选择“不变更”。 企业换证自查报告填写不下可另附页(附页上加盖企业公章)。 3、“现场审查情况”由现场检查验收组根据企业实际的验收情况填写。 三、报送材料应附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复印件;如属分支机构的药店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的,还应附分支机构上级企业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企业全体人员情况表及其相应的证明文件(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附身份证明、履历表、健康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药品经营人员附学历证明及岗位证、健康证复印件;其中全体人员情况表填写应真实、完整,并与所报材料相符)。 四、申报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上的内容应与工商部门所发的营业执照内容相符。 五、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每页)。 六、申报材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20120817发布日期 栏目化药质量控制>>化药药物评价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标题 作者[4]蒋煜张玉琥[2]许庆锐林焕冰唐年忠[3]张梦[1]王建娇冯欣张豹子卓阳化药药学二部部门 正文内容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 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 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 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 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 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 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 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 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 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 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 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 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

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 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 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 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 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 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 取和迁移试验。 问题3、未说明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采用的是加速试验还是长期留样试 验样品,以及留样的时间。 建议:申请人应详细说明相容性研究所采用药品的贮藏条件和时间。应.对加速试验和长期留样试验末期样品进行迁移试验和吸附试验。 问题4、提供的变更后包装系统与药物相容性研究不充分。如仅进行了提 取试验,未采用含药制剂进行迁移试验;或者在不清楚包材以及配件的组成 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情况下,仅对几种塑料包材中常用的抗氧剂进行迁移试 验;或者方法学验证不全面。 建议:注射剂药物与塑料包装容器的相容性试验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 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申请人可参考《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 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进行研究。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技术审评资料技术要求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技 术审评资料技术要求 1.目的 进一步提升我省药品研发整体水平,规范申请人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补充申请申报资料的撰写,提高申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第21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除进口药品、国产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及使用新型包材外)注册申请事项。 适用于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

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C)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5年第3号)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8]242号) 《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1]472号)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4.申报资料的项目及相关要求 4.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应当包括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备案件等。 4.2 证明性文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

许可证名称:药品经营许可 一、办证机构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办理条件和所需资料 A、办理基本要求 1、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 定的情形。(见附件1) 3、质量负责人:应有1年以上(含1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4、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 5、有储存药品量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有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6、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覆盖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 7、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8、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 B.需提供的材料: 1.客户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 2.法人:执业(中)药师证、身份证原件 3.质量负责人:a.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文件;b.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4.处方审核员:a.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明文件;b.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书复印件。 5.需提供地理位置图、平面布置图、房屋产权原件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租赁合同原件; 6.质量管理文件目录、仓库设施设备目录、以及验收、保管、养护人员姓名、学历、专业、 职位、上岗证书汇总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的职责、项目类别、法律依据、工作流程、需提供的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存档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焦作市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事宜。 2 职责 行政事项服务科负责以下事项: ——咨询:对该事项的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受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 ——决定:对材料审核合格的,下达准予许可决定书,并颁发证书;不合格的,下达不予许可决定书,退回申请资料。 ——送达:将决定直接送达。 3 项目类别 行政许可。 4 法律依据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2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4.3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5 申请条件 无前置条件。 6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7 申请材料目录

1)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2)药品监管部门同意筹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并打印); 4)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者副本复印件; 5)企业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员及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7)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连锁总部)个人 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复印件; 8)组织机构职能框图; 9)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0)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1)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 工作流程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办理工作流程见图1 图1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

受理编号: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拟办企业名称: 隶属部门(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负责人(签名并按指纹): 联系人: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申请人须知 1、填表说明: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2、申请人填报本表时应附如下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的聘任文件;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药品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历的应出具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有效证明;药品从业人员的岗位合格证、本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使用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场所及仓库的地理位置图(标注所处街道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平面布置图(注明尺寸、使用面积和区域划分),并注明与最邻近药品零售企业之间的最短可行进距离。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提交资料标准: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要求。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节选)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发证、换证、变更(包括增加、核减经营范围)、注销、撤销、吊销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经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经营企业

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内容及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五条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企业、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无《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三)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四)应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五)应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六)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仓库。仓库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的装置和设备,仓储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仓储区域应能满足物流作业流程的需要,物流中心应包括自动仓库(AS/RS)或高架仓库存储系统、零货及整箱拣选设备、自动输送设备、条码扫描复核等设备; (七)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现代物流企业信息化各项要求。物流中心业务系统与物流系统均应配备企业级服务器,采用双机热备。物流中心软件应与物流规模相适应,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程序指引-------------------------------------------------------------------------------- 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 (一)申请筹建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二)申请验收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 (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 (二)验收申请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建筑质量验收记录表格填写示范

质量验收记录表填写示例目录 1、柱基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柱基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地下防水混凝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地下水泥砂浆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地下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地下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地下防水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模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0、模板拆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11、钢筋加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2、钢筋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3、混凝土原材料及配合比设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4、混凝土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Ⅱ) 15、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6、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7、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基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Ⅰ) 19、砂垫层和砂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Ⅲ) 20、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Ⅳ) 21、水泥混凝土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Ⅶ) 22、水泥砂浆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Ⅷ) 23、水泥混凝土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水泥砂浆面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5、普通水磨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6、陶瓷地砖砖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大理石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8、预制板块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9、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水刷石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1、清水砌体勾缝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2、普通木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3、普通木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4、钢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6、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7、塑料门窗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8、推拉自动门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发强

办理方法分两种情况:【批发企业】【零售企业】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申办人首先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办人首先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材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办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申办人《受理通知书》。 申办人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完成筹建后,向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一换证申请报告

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及要求 (按以下顺序装订) 1. 受理通知书(附件1); 2. 同意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批件(附件2); 3. 现场验收报告; 注:(1)此项仅限扩权县(市)(即恩施市、利川市),其他县的相对人在申报时不用提供。 (2)其他县在州局委托后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的统一格式附后。(附 件3) 4、《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 5、填报说明(附件4) 6、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附件5) 7、对照《湖北省药品零售企业(含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或 者《湖北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含连锁门店)验收实施标准》的自查报告 8、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附件6); 注:(1)填写本表时,请将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药师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个人简历、身份证的复印 件附后。 (2)复印件应经过所在县(市)局的相关人员审核原件并签字。 9、企业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附件7); 注:(1)填写本表时,要求同上,若人员与上述人员相同,可以不重复提 供复印件。 (2)根据相关要求,每个药店必须有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人员才能经营,所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可以设置为同一 个人,但如果是此种情况,就必须同时出具另外一个符合要求的营业员 的资质,并将其资质复印件附后,在复印件上注明“***药店营业员”,

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经过县(市)局办事人员审核原件和签字。 10、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附件8); 11、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图和位置图(平面图标明长、宽多少米); 12、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3、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14、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没有因违法经营被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有关证明; 15、《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GSP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16、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书。(附件9) 17、《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20120824

变更制剂包装材料补充申请常见问题分析 化药药学二部20120817 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以下简称包材)是一类较为常见的补充申请事项。随着新型包装技术和包装材料的不断涌现,变更制剂所用包材的补充申请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 在日常审评工作中,我们发现部分申请人在进行变更包材补充申请研究时,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原则或技术要求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在申报资料中常常出现某些共性问题。我们对近期变更包材补充申请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分析,供研究者参考。 一、变更包材的研究基本思路 在进行变更包材研究工作之前,首先需要对该产品的安全有效性、剂型和规格合理性进行立题审查。 在立题可行的前提下,应分析、评估是否需要对原处方工艺进行调整,并应结合处方、工艺的特点,包装材料的特性对变更后的产品进行详细的研究和验证工作,重点关注药品与包材的相容性研究。对于注射液由玻璃瓶变更为塑料包装的情况,应进行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及安全性评价,并充分验证变更包材未对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应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并与原研制剂或变更前产品进行比较,并关注质量标准的更新情况。 二、常见问题分析和建议 1、药物与包装材料/容器的相容性研究 药包材为药品提供保护,以满足其预期的安全有效性用途,但同时也与药品直接接触,应与药品有良好的相容性。 问题1、未提供药物与包材相容性试验研究资料。 建议:对于部分与包装材料发生相互作用可能性较高的高风险制剂如注射剂等,研究者应按照目前相关技术要求进行药物与包材相容性研究工作,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包括提取试验、迁移试验、吸附试验以及可能的毒理试验等。 问题2、未提供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 建议:包材以及相关配件的粒料、组成成分以及添加物信息对于评估相容性研究是否充分非常重要。对于需要进行药品与包材相容性研究的品种,申请人应提供上述信息,并根据这些组成成分和添加物的信息进行后续的提取和迁移试验。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报价 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二、申请的数量及方式:无;按照《药品管理法》第14条规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 3、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且必须是执业药师; 4、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仓库中具有适合药品储存的专用货架和实现药品入库、传送、分检、上架、出库现代物流系统的装置和设备; 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 6、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请材料目录:略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企业法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企业法人单位名称,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 2、自然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一栏填写被委托授权人名字,所有申报材料需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3、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验收申请”填报完整、正确,符合导入系统条件。 4、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应清楚标示周围街道及标志性建筑物情况,以便查找。(如非整层,还需提供所在楼层中所处位置的平面图) 5、仓库平面布局图需注明详细地址(楼层)和各库区、验收养护室、仓库办公室面积; 六、申请表格及文件下载:(1-5项表格的填写及"企业验收申请"的填报详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申请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 1、药品经营企业验收申请基本情况表: 2、企业负责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表; 3、企业药品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4、企业经营设施情况表; 5、企业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

《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条例》 《药品经营许可证治理方法》 《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方法》 二、审批机关 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药品流通监管科承办。申办人按程序要求向市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提出申请,由市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开具《受理通知书》,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能够当场更正错误的,承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 (一)申办条件 1、人员条件 (1)申办人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企业药品质量治理、验收、养护、处方药销售审核和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工作,上述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无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 (2)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县以上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至少两名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或药品调剂工作体会,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执业药师。上述人员中应有能熟练使用运算机软件治理所经营药品质量的人员; (3)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农村乡镇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有一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治理或药品调剂工作体会,能熟练使用运算机软件治理所经营药品质量,并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4)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和农村村级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具有药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设区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5)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县以上城区的,必须配备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农村乡镇(含)以下地区的,必须配备中药士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中药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应躯体健康,年龄一样不超过65周岁,在企业营业时刻均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2、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设区市城区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许多于80平方米,其中设区市城区商业主街道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许多于100平方米,县城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许多于60平方米,农村乡镇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许多于40平方米,农村村级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面积许多于20平方米。企业可按照需要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仓库,仓库地址应与营业场所地址一致。 (2)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及卫生环境。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卫生、整洁、干燥、无污染,与生活区有效隔离,并有监测、调控温度和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通风、照明、避光等设施设备。营业场所应有玻璃门、窗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有符合药品分类治理和拆零销售要求的货架和柜台。经营生物制品的企业,应配备专用冷藏设备。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置药品零售企业的,还应具有独立的营业区域和收费系统; (3)具有独立的运算机治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购进、储存、销售等各环节的经营质量操纵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治理及实施GS P方面的信息;能同意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对药品经营进行网上实时监控。企业营业场所应安装与本企业运算机系统相连接的可视监控设备(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专柜和农村村级药品零售企业可不作要求); (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申报资料

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申报资料 1、目的 本指引的制订旨在指导申请人规范药品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补充申请药学研究资料的撰写,引导申请人关注药品研究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申报质量。 2、范围 适用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第21项: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除进口药品、国产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及使用新型包材外)注册申请事项; 适用于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3.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 3.4《关于加强药用玻璃包装注射剂监督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12]132号) 3.5《关于印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255号) 3.6《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IX C) 3.7《化学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5]106号) 3.8《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6]678号)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附录 3.10《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08]242号) 3.11《已上市中药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注[2011]472号) 3.12《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YBB00142002) 3.13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4、申报资料的相关要求 4.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等,并提供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等上述批件的附件。 4.2证明性文件 《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4.3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4.3.1说明变更原因并详细描述变更的理由和依据,提供拟使用包材在同给药途径/同剂型/同品种上市产品中已有使用的情况说明或依据。提供变更前后包装材料相关特性的对比数据,说明变更后包材与原包材具有一致或更好的防止水分/氧气渗透能力,或者具有更好的避光功能等。 4.3.2提供拟使用包材的包材注册证、质量标准等证明文件。 4.4药学研究资料 4.4.1检验报告书 4.4.1.1省所出具的连续3个批号样品的检验报告书。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材料模板

********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 申 请 材 料 二〇一七年二月四日

目录 1、市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2、验收申请 3、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自查报告 6、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一览表 7、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原 件、复印件 8、质量负责人劳动合同 9、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10、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1、经营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12、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框图 13、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保证声明 14、企业下属门店情况一览表

********公司 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的申请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同意筹建批准后,我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积 极进行了各项设施设备的布设、安装和调试,并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 要求的质量管理文件和相关的记录凭证,建立了相关的质量档案等。 现已筹建完毕。经自查,基本符合验收标准要求,请贵局进行现场验 收。 特此申请 ********公司 2017年2月4日

********公司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自查报告 许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于2016年12月26日提出筹建申请,2017年1月13日经贵局批准同意筹建。 我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和仓库均与注册地址相同。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连锁公司。 公司经营面积:仓库面积。现有员工人,其中:各类大中专毕业人员人,药学及其相关专业人;其中执业药师人。 公司自筹建以来,坚持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作为公司经营的 行为准则,以“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经营理念,“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作为质量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提升企业人员质量意识、 管理技能,坚持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和有效运 行。从整体上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水平,保证本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和人 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工作,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举办的有关 知识的岗前培训,以提高全体员工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识和了解, 提高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的意识。同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组织人员制订了公司各科室职责、各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 完善了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对质量体系等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可 以保证药品质量。依据要求,安装了计算机管理系统。开展了对公司组织机构 与管理、职能与职责、人员与培训等系统全过程的内部自查。经过自查、完善, 使公司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落实完善,使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控制能 力得到的提高。现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自2017年1月13日批准筹建以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步骤说明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步骤说明 一、纸质申请材料模板下载过程:1、百度搜索“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点开“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页;3、找到“办事指南”点开;4、根据申请的主体业态和经营类别自行下载申请材料模板;5、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并制作纸质申请材料。 二、网络申请步骤: 打开“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网站,网址,进入以下界面。 1、进入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平台。 2、点击“行政审批平台--正式版”。 3、点击“企业在线/离线申报平台” 4、点击企业在线注册 5、填写相关信息(*为必填项)所在地区选择为→河南省→省直辖县→鹿邑县 6、填写完毕后确定注册 7、确定注册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 8、点击左侧食品经营管理→食品经营新办许可→添加申请→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点击附件管理→上传附件(营业执照、布局图)→完成后点击上报 完成网上申请后带齐纸质申请材料到鹿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受理!

申请须知:1、申请人必须本人到场签字受理,如本人不到场必须提供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2、报送申请材料时需带齐原件,经受理人员与复印件进行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

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类) 申 请 材 料 ×××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申请材料目录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页 2.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页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身份证复印件…页 4.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页 5.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页 6.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登记表…………页 7.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页 8.食品安全承诺书…………页 9.营业执照复印件…………页 1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11.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页 12.经营场所平面图和位置图………页 1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页 1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明材料…………页 15.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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