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奖励实施细则
专项奖分配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专项奖分配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专项奖的分配原则、评选标准、发放形式及管理要求,确保专项奖的合理分配和有效激励。
二、分配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专项奖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奖励。
2. 绩效导向原则:以员工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 分类奖励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部门的特点,设立不同类型的专项奖,满足各类员工的需求。
4. 适度激励原则:专项奖的发放应适度,既要体现奖励的激励作用,又要避免过度消费。
三、评选标准1. 工作绩效:根据员工在岗位上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 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对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团队发展的员工给予奖励。
4. 责任担当:对在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克服困难、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四、发放形式1. 一次性奖金: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2. 考核积分:将专项奖与员工考核积分挂钩,优秀员工可获得相应积分,积分可兑换实物奖励或参与抽奖。
3. 荣誉称号: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
五、管理要求1. 专项奖分配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2. 各部门、各岗位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3. 人力资源部负责专项奖的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
4. 员工对专项奖分配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本方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方案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保持其适用性和激励效果。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实施细则范本一、奖励措施1. 员工表彰奖励- 对于参与项目并始终保持文明施工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个人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提出安全文明施工建议并得到采纳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或者特殊奖励;- 对于在安全责任区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个人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对于连续在项目中保持良好安全文明施工记录的员工,公司将额外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
2. 团队奖励- 对于项目组整体保持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良好的,公司将对团队进行集体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别出色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团队奖金或者福利待遇;- 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项目团队的表彰和肯定,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3.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中发现并及时纠正环境污染问题的项目团队,给予环保表彰和奖励;- 对于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合理利用资源的项目组,公司将给予额外的环保奖励。
二、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惩罚- 对于未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施工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个人档案;-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视安全警示标志等行为的个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对于多次违规行为的,公司将取消其表彰产生的奖励,并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罚。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团队,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追究事故责任;- 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对于因施工不规范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并视情况终止该项目。
3. 违规投诉处理- 对于接到相关部门或个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投诉,成立投诉处理小组进行调查;- 对于经调查属实的违规投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对于恶意捏造事实、故意诽谤他人的投诉,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的声誉。
客运站职工奖惩实施细则模版(3篇)

客运站职工奖惩实施细则模版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
增加职工责任感,树立良好的雷山汽车站形象,加强车站平安建设,促进企业发展。
经职工大会讨论,一致同意制定本站奖惩实施细则如下:一、奖励方面1、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超额完成车站下达的生产任务的,车站应按适当比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参加年度先进评比。
2、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及时纠正制止,检举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险情。
表现突出的,车站应予以奖励,并报上级部门。
3、在各项活动,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社会好评,因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受来信表扬的,车站应给予奖励。
二、惩罚方面(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作下岗处理。
1、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
2、违反车站安全管理规定,违规操作,发生事故被追究责任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禁毒政策的。
4、违反财务制度,收钱不给票,不如实交清票款,有____公款行为的。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作待岗学习____个月处理,待岗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____元。
1、违反站务作业,发现违规车辆出站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离岗、旷工,消极怠工,连续三个月末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违反车站创建文明窗口规定、服务态度粗暴,旅客来信举报,被新闻单位、媒休曝光的。
4、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被拘留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全年年终奖金和年终评比。
1、有违反第(一)、(二)其中一项的。
2、有违反国家政策受党政处分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月奖金。
1、当月末完成生产任务的。
2、当月有违反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规定一次的。
3、当月病假____天、事假____天、旷工一天以上的(包括“本数”)。
同时扣发缺勤工资。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3篇)

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吸引外商投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为了鼓励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很多地方政府制定了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以规范奖励政策的落地和执行。
以下是某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细则的内容,共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管理和评估,进一步激发地方经济发展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助推地方经济稳定增长。
第四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实施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指标体系第五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指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第六条一级指标是指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招商引资总额、招商引资项目数量、招商引资结构、招商引资效益等方面的指标。
第七条二级指标是指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政策引导、投资环境、招商服务、项目配套等方面的指标。
第八条三级指标是指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措施和细节,包括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展、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指标。
第九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指标体系将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确保指标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指标权重将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重点进行合理配置,并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章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实施方式第十一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实施方式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
第十二条定性评价是指基于主观判断和经验总结的考核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政策引导、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定量评价是指基于客观数据和统计分析的考核评价方式,主要用于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招商引资总额、项目数量、招商引资结构等方面进行评估。
工程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安全,激发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停工项目以及未来新开工项目。
三、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公开。
2. 奖励与惩罚相结合,以奖为主,罚为辅。
3. 奖励与实际贡献挂钩,惩罚与违规行为对应。
四、奖励办法1. 对在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
2. 对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专项奖励。
3.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项目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并纠正他人违规行为,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办法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工程管理规范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进度滞后、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 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罚款、降职、解聘等处罚。
4. 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1)个人或团队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奖励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奖励事宜。
2. 惩罚程序:(1)发现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2)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罚意见。
(3)公司领导审批,决定处罚事宜。
七、附则1. 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3. 本细则的修改、废止,由公司领导批准。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黔人社通〔2020〕130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130号各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地厅级事业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凝心聚力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0年7月28日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三章奖励的权限第四章定期奖励第五章及时奖励第六章奖励的实施第七章奖励的监督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制度,激励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凝心聚力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人才专项经费奖励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活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特制定本人才专项经费奖励方案。
二、奖励对象1. 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2. 在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人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3. 在国际学术交流、科技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
三、奖励类别及标准1. 科技创新奖(1)一等奖:50万元;(2)二等奖:30万元;(3)三等奖:20万元。
2. 产业发展奖(1)一等奖:40万元;(2)二等奖:25万元;(3)三等奖:15万元。
3. 社会事业奖(1)一等奖:30万元;(2)二等奖:20万元;(3)三等奖:10万元。
4. 人才培养奖(1)一等奖:30万元;(2)二等奖:20万元;(3)三等奖:10万元。
5. 人才引进奖(1)一等奖:30万元;(2)二等奖:20万元;(3)三等奖:10万元。
6. 人才评价激励奖(1)一等奖:30万元;(2)二等奖:20万元;(3)三等奖:10万元。
7. 国际学术交流奖(1)一等奖:50万元;(2)二等奖:30万元;(3)三等奖:20万元。
四、奖励程序1.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2. 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3. 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奖励建议;4.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示奖励名单;5. 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经费保障1. 人才专项经费由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款专用;2.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经费的管理和监督;3. 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六、组织实施1.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2.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3. 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政策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河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河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1. 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生命财产健康的重要保障,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既是公民的法律义务,也是行使社会责任的表现。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河北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2. 奖励对象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发现并举报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实属实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获得奖励。
3. 奖励标准3.1 基本奖励对每个举报行为,视情况给予200元至5000元的基本奖励,具体金额由举报问题的性质、举报人的贡献情况、举报取得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3.2 重大贡献奖励对已经被查处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举报人有杀菌灭鼠、采购原材料、产品包装、质量检验等方面的核心证据,以及对发现问题后积极配合调查、提供关键线索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可额外给予2倍基本奖励的重大贡献奖励。
3.3 集体奖励对在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当地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可依照集体大小和贡献程度分别给予集体奖励。
4. 奖励申请与审核4.1 奖励申请奖励对象应向所在地县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证据材料等,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完整的举报内容和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举报取得的实际效果证明•获得举报奖励的声明书和签字确认4.2 奖励审核按照程序对奖励对象提交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文件、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应对实现食品安全的贡献度予以评估。
审核结果经过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拟定奖励名单并确定具体奖励数额,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5. 奖金支付奖励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据河北省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从食品安全专项经费中拨付奖金,并由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奖励对象发放。
发放奖金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
6. 结束语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保障,通过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和法人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项奖励实施细则(试行)(1)(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做到奖惩罚懒,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专项奖励管理工作。
第三条奖励原则1、专项奖励遵循“奖罚平衡、月度兑现、季度统算”的原则。
2、专项奖励要有“导向”作用,引导员工在工作积极性、责任意识、技术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有大的提升和促进。
第四条分类及分工1、分类(1)按专项奖励内容不同分为:生产管理类、设备管理类、安全管理类、环保管理类、项目管理类、行政事务管理类。
(2)按奖励方式的不同分为:固定式奖励、专题奖励、临时性奖励。
固定式奖励按奖励细则执行;专题性、临时性奖励实行“一事一议”,以具体的奖励方案为准。
2、分工专项奖励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如下:(1)生产工艺分管领导负责生产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2)设备电仪分管领导负责设备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3)安全环保分管领导负责安全和环保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4)项目分管领导负责项目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与分配。
(5)企管处负责行政事务管理类奖励方案的制定。
第二章专项奖励明细第五条生产管理类专项奖励细则1、固定式奖励(1)生产系统综合评比:每月对生产系统各相关部门进行评比,月度综合评比第一名部门,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2000元,月度综合评比第二名部门,奖励该部门管理人员1000元。
(2)工艺考试:每季度组织工艺考试,成绩排名前三名的部门,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
(3)现场卫生:生产处每月组织现场卫生检查,各部门综合判定现场卫生打扫较好的岗位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100元/岗位。
2、指标奖励(1)推焦总系数(K3):每月汇总K3数据,月度平均值K3≥90%,对炼焦车间奖励1000元。
(2)循环水腐蚀率:每月进行挂片,并计算腐蚀率,腐蚀率≤%为合格,腐蚀率合格每套循环水系统奖励200元。
(3)粗苯产量:生产处负责统计每班粗苯实际产量,当班粗苯产量>20吨,奖励化产回收车间200元。
(4)处理危废物品:每月统计交付仓储处危废物品数量,按照处理活性炭100元/吨,脱硫废液50元/吨进行奖励。
(5)处理高浓度污水:每月统计干熄焦车间处理高浓度污水水量,处理高浓度污水每吨奖励30元。
(6)协调外卖焦炭指标:因外卖焦炭指标异常,经质检处对标协调减免扣罚,对质检处给予奖励。
3、其他奖励(1)组织实施外协项目:需要外协开展的工作,生产系统自行组织人员实施,根据外协工作外协费用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该项工作外协费用的20%。
(2)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公司经济损失,视情况进行奖励50-1000元。
第六条设备管理类专项奖励细则1、基础管理(1)每月根据周设备专项检查、专业培训、现场标准化管理等综合情况进行月度设备基础管理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对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奖励500元。
(2)在公司或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或考核中,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三个层级:500元、200元、100元。
(3)出色完成公司或设备主管部门安排的设备管理工作,表现突出,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三个层级:1000元、500元、200元。
(4)设备检修、抢修工作组织到位,及时排除设备故障,避免公司经济损失,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三个层级:2000元、1000元、500元。
(5)积极协助支援其他单位或主动承担职责以外的工作,并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视工作量大小以及重要程度进行奖励,奖励分为五个层级: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2、设备降本增效管理(1)通过修旧利废、改代利用等措施,为公司节约费用的,报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三个层级:物资修复后净值的5%、8%、10%。
(2)维护人员积极排查隐患,发现并及时上报,做出有效处理,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公司经济损失,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五个层级: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
(3)车间发挥维修人员主观能动性,对外协项目进行自干,减少公司外协费用,视情况奖励,奖励分为四个层级:自干项目所减少外协费用的5%、10%、15%、20%。
(4)积极提出关于设备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并予以采纳实施,视效益情况奖励,奖励分为三个层级:200元、100元、50元。
第七条安全管理类专项奖励细则1、每月根据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集团安全检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检查及部门培训情况进行综合月度评分,对前三名的车间依次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
2、各车间按照2%的员工比例,每季度评选出安全标兵,奖励200元/人,并在厂区集中公示,详细评选标准见评选办法。
3、安全培训奖励(1)安全处每月对各车间一线员工进行一次抽考,根据考试结果对排名前三名的车间依次奖励300元/次、200元/次、100元/次。
(2)安全处组织公司安全员进行安全授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技能,对授课人员奖励50元/次;每季度评选出一名最佳授课人,奖励100元。
4、每月对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情况进行抽查、评比,对排名第一的岗位奖励200元/次。
5、每季度对各车间技术员、安全员及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考试;对考试90分以上且排名前十名奖励50元/人次或按照通知为准。
6、安全处对现场员工抽查应知应会及双体系相关知识,对掌握熟练的员工奖励10元/次,或按照通知为准。
7、对安全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的,奖励50元/项。
第八条环保管理专项奖励细则1、车间环保管理评比奖励根据日常环保巡查对各车间进行环保绩效考核排名,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不按要求正常开启或擅自停运等)不参与评比。
对每月排名第一的车间进行奖励:一类车间奖励1000元;二类车间奖励500元。
根据各车间环保管理情况环保绩效车间类别划分:一类车间分别为炼焦一车间、炼焦二车间、热动车间、仓储处;二类车间分别为化产一车间、化产二车间、甲醇车间、干熄焦车间、LNG车间(停车期间不参与排名)。
(备注:按考核金额排名)2、指标奖励依据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装煤无组织冒烟、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水污染物排放指标为公司重要环保指标。
(1)废气污染物指标排放全月小时均值无超标,予以奖励500元。
(2)废水污染物指标排放全月小时均值无超标,予以奖励500元。
(3)每月装煤无冒烟率>%,予以奖励500元。
3、积极配合环保工作,临时性安排紧急环保整改,对全力配合的车间予以奖励100-1000元/次。
4、对于及时发现现场环境隐患、避免重大环保事故或在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做出贡献的部门予以奖励100元-1000元,个人予以奖励100元-300元。
5、对积极提出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的,经研究被采纳者对提出建议部门或个人予以奖励200元/条;对他人污染环境行为进行举报的,经调查属实,予以将奖励100元/次。
6、积极参与公司和其他组织各类环保竞赛等活动中取得突出优异成绩,在环境保护方面获得集团或政府部门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部门、人员,并为公司取得荣誉的部门予以奖励200元/次,个人予以奖励100元/次。
第九条项目管理专项奖励细则项目管理类奖励项目每半年评定一次。
1、对工程设计资料(初步设计、施工蓝图)提出优化建议被采纳,节约投资10万元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2、工程实施阶段,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车间完成本职检修任务的情况下,主动承担部分零星工程/维修项目施工,为公司节约建设投资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3、工程实施阶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及时向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反映的,视其贡献奖励200-1000元。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视情况奖励100-1000元。
5、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积极响应,主动承担本部门职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并按期完成的,每完成一项手续对部门奖励100-500元。
6、项目试运行/验收过程中,针对出现的疑难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被采纳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条行政事务管理专项奖励细则1、公司每季度定期组织定置化验收及评比,现场组、设备组对前三名的车间依次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行政办公组、保卫后勤组对前五名的部门依次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
2、公司每季度组织职工小家评比活动,通过评委共同投票,前三个等次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800元。
3、保卫后勤处每周对宿舍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对表现好的宿舍,分别给予奖励50元。
4、积极参加集团或政府组织的集体性活动,按照200元/人进行奖励。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降低成本、创造效益或提高工作效率,按照100元/项进行奖励。
第三章相关管理要求1、专项奖励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制定、分配,奖励金额以通报的形式由职能部门下发到各单位,并要明确奖励主体、奖励项目、奖励依据。
原则上职能部门不参与各条线的奖励分配,各条线奖励金额不得大于罚款金额。
2、奖励分配:明确奖励人的直接奖励到个人,奖励到班组、工段、管理人员、车间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按照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并制作奖励分配明细表。
原则上已明确责任主体的,其它人员不参与分配。
3、对内罚款、申请类补贴计入公司奖励金额;企管处对奖罚金额制定台账,确保奖罚整体平衡。
4专题性、临时性奖励申请流程为:部门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企管处,企管处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5、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环保处、基建项目办公室每月2日前将本专业上月度的专项奖励汇总后,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企管处,企管处统一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企管处负责编制、修订、解释、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