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电价支持政策
西安公寓水电费标准 -回复

西安公寓水电费标准-回复在西安租房,住在公寓是很常见的选择。
除了房租之外,住户还需要支付水电费用。
那么,西安公寓水电费标准是多少呢?在本文中,我们将一步一步回答这个问题,为您解答。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西安公寓水电费标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因为不同的房东或物业公司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些公寓的水电费可能是包含在房租中的,而在一些公寓中,住户需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支付水电费。
因此,在租房前,您应该向房东或物业公司咨询清楚关于水电费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公寓水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每吨水的价格来计算。
目前,西安市自来水公司的水价标准按照阶梯式收费,基本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分别为每吨1.94元和每吨0.70元。
不过,具体的水费标准仍然会因物业公司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接下来是电费的计算。
西安市的电费是按照用电量和阶梯电价进行计算的。
目前阶梯电价为每度0.7元至0.88元。
根据国家的规定,低于18度的电量按照每度0.7元计算,18度至144度的电量按照每度0.89元计算,144度以上的电量按照每度1.5元计算。
具体的电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公寓电表的类型而有所不同。
除了水费和电费之外,还有可能需要支付其他杂费,比如物业费。
物业费是指公寓小区的管理费用,包括保安费、垃圾清理费等。
物业费的标准也是根据不同公寓而变化的,一般会根据房屋面积进行计算。
根据市区不同区域的情况,物业费一般在每平方米5至10元左右。
要了解具体的水电费标准,您可以consult 此前提到的房东或物业公司。
他们会提供您详细的费用清单,并解释费用的计算方式。
一些公寓会提供每月或每季度的水电费用账单,您可以及时了解水电费的使用情况。
在支付水电费用时,建议您与房东或物业公司保持及时沟通,确保费用的公正和准确。
同时,也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资源,既能减少费用支出,又能环保节约。
作为西安公寓水电费标准的总结,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寓的水电费标准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租房前一定要与房东或物业公司沟通清楚。
中国部分城市新建住宅项目供电配套费标准(最新)

中国部分城市新建住宅项⽬供电配套费标准(最新)中国部分城市新建住宅项⽬供电配套费标准⼀、南京市180—230元⼆、上海市市外环以内165元,外环以外125—140元;(2007年11⽉)三、南昌市95——115元;四、长春市100(架空线)—120元(全电缆);(2005年)五、昆明市100(架空线)—115元(保障住房88)(全电缆)(2011年7⽉)六、西安市95元(可调10%)(2010年8⽉)七、⼭东临昕 100元(可调10%)(2011年1⽉)⼋、武汉130元,宜昌市、襄阳市、黄⽯市、⼗堰市为每平⽅⽶107元,其他省辖市为每平⽅⽶97元(2010年2⽉)九、威海92元(可调10%)(2010年1⽉)⼗、⼭东淄博103元(可调10%)(2010年)⼗⼀、安徽省合肥暂定135元(可调10%)(2010年12⽉)2000年以来,为妥善解决城市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监管问题,上海、天津、⼭东等14个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收费政策。
⽬前外地的收费标准为:普通居民住宅建筑⾯积每平⽅⽶(按照与主城区远近、住宅区建设项⽬规模⼤⼩、电缆架设⽅式等不同)⼀、南京市180—230元;⼆、上海市外环(2007年11⽉)以内165元,外环以外125—140元;三、南昌市95——115元;四、长春市100(架空线)—120元(全电缆);关于长春市收取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程费长春市政府:你市向省政府呈报的《长春市政府关于批准〈长春市电⼒建设⼯程费为电⼒建设配套费的实施办法〉的请⽰》,由省政府转给我委承办,经请⽰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关于收费项⽬及收费范围问题。
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以及改收费性质,将其规范为住宅⼩区供电配套设施⼯程费。
该收费内容包括从上级电源出线到住宅楼或公建设施进户点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均由供电部门依据供电配套⼯程专业规划,负责组织统⼀设计,统⼀建设,实⾏电⼒⼯程服务收费“⼀费制”,除此项收费外,电⼒部门不得再向开发住宅⼩区项⽬收取任何费⽤(除国家和省政府有明确规定的以外)。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3.13•【字号】市政办发〔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届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93号)和《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6〕54号),持续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依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要求,围绕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奋斗目标,着眼发展大产业和促进“品质西安”建设,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宜业宜居之城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一)发挥公交领域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7—2020年市本级、区县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50%、55%、60%、65%。
开设10条纯电动公交和混合动力公交专线,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责任单位:西安城投集团、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等,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西安出台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收费标准

西安出台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收费标准根据西安市政府《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及西安市建委《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近日西安市物价局发文,明确了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收费标准,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为95元收费。
今后,西安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将按“公变”模式供电,居民不再承担额外电费加价,按照规定电价每千瓦时0.4983元支付电费。
其中,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按同类地区标准的80%收;用户对电容量配置要求超过基本容量配置标准的,每提高1千瓦,收费标准提高10%;别墅、低密度联排高档住宅、城镇居民自建房等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定额编制施工预算,由电力工程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工程费用。
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直接进入项目建设成本;作为经营性收费项目,由供电企业统一收取,设专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据记者了解,2000年以来,为妥善解决城市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监管问题,上海、天津、山东等14个省市陆续出台了相关收费政策。
目前外地的收费标准为:普通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与主城区远近、住宅区建设项目规模大小、电缆架设方式等不同),南京市180—230元;上海市外环以内165元,外环以外125—140 元;武汉市130元;南昌市95—115元;长春市100(架空线)—120元(全电缆);昆明市100(架空线)—115元(全电缆)。
目前,西安市城区有居民用电户没有实现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有109万户,占城区所有居民用电户的84%。
按照2009年城区居民生活用电25亿千瓦时计算,合计年用电量为21亿千瓦时。
西安市“专变”模式供电的居民实际负担电价一般都超过0.60元,每千瓦时高出规定电价0.10元(0.4983元)左右。
如果改成“公变”供电模式后,西安市居民用电每千瓦时可少支出电费0.10元左右,仅城区一年就达2亿元。
8月27日后.新建住宅区供电直抄到户后.“专变模式”将变“公变模式”,居民不仅能享受到安全持续的优质电,由于脱离了物业公司等中介环节,将可以有效避免此前出现的供电企业、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0]51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0]51号](https://img.taocdn.com/s3/m/be3d7200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d8.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10〕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届120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西安市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和居民的正常生活用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供配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的活动,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用房和配套用电容量在100kVA以下的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至新建住宅计量装置(含表箱)前的所有供配电设施。
第五条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供电部门负责组织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发展和改革、建设、规划、质量技术监督和价格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新建住宅实行公变供电管理和维护模式,由供电部门对新建住宅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电价实行供电到户、管理到户、直抄到户、收费到户。
第八条新建住宅必须建设永久性供配电设施,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陕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

附件4:
注:附件一至附件四说明如下:
瓦时0.6分。
上,各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分别降低3分。
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
7、扶风冀东水泥公司用电结算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19分。
8、陕西榆林110千伏电网向陕西330千伏电网购电结算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28分。
6、居民电锅炉用电每日7:00时-23:00时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43元,每日23:00时-次日7:00时用电价格为每千瓦时0.28元,以上价格均含基金及附加。
单位:元/千瓦时
1、表列价格除农业排灌电价外,每千瓦时均含农网还贷基金2分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4分。
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地方库区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0.05分。
2、附件2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分;非工业、普 通工业、大工业电价每千
3、对已下放地方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 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中所列分类价格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对生产能力在4万吨及以上的铁合金企业和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氯碱企业的铁合金和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在附件1、附件2中所列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电价标准的基础
5、铜川鑫光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优惠电价按每千瓦时0.3891元执行,此价含农网还贷基金和三峡基金。
陕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地区)。
2015年全国各省市分布式光伏电价补贴一览
温州市洞头县 家庭电站 2元/W 0.42元 0.1元 0.2元 0.72元
温州市瑞安市 工商业电站
0.42元
0.1元
0.3元
0.82元
温州市乐清市
分布式光伏发 电项目
0.42元
0.1元
0.3元
0.82元
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温州市有 关补贴外,所发全部电量(包括自发 自用和上网电量),给予每度电0.3 元补贴,对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 厂房屋顶租赁补贴,按其发电量给 予每度0.05元的补贴,自发电之日 起一补五年,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不 补;政府、国有企业等公建项目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原则上无 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在25年以上 。 凡通过屋顶租赁安装分布式光伏发 电设施的,按其发电量给予屋顶所 有者每度电0.05元(含税)的补贴,自 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企业(居 民)自建模式项目不享受该项补贴。
南昌市 江西省
0.42元 0.42元 0.42元
萍乡市
0.42元
0.2元
0.62元
山东省 菏泽市
分布式电站: 自发自用 全额上网
0.42元
基础电价 +0.47元 1.2元 1.2元
0.89元 1.2元 1.67元
0.42元
0.05元
个人 上海市 2014年1月1 日前投运 2014年1 月1 Ⅰ类资源区 日及以后投运 Ⅱ资源区 2014年 2015年 苏州市 企业 全额上网
0.42元 0.42元 0.42元
0.1元 0.1元 0.1元
0.1元 0.3元 0.4元
0.82元 0.82元 0.83元
其中列入离岛“光电旅一体化”示 范的项目,另外给予每度0.1元奖励 。 对于民建建筑物屋顶出租用于安装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发电量 给予屋顶所有人每度0.05元的补 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企业 (居民)自建模式不补。租用政府(国 有企业)所属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 光伏发电系统的,政府(国有企业)原 则上应无偿提供屋顶租赁,租期一 般为10—20年。
西安市2021年光伏发电补贴政策主要是什么内容?
西安市2021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
西安市2021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有补贴,主要的补贴政策内容是:2021年-2023年新建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度电补贴0.1元,连补5年;光伏+储能项目也有开始出台了补贴政策,储能部分装机设备采购金额的20%给予补助,前提是光伏+储能,光伏部分不低于1MW。
西安市目前的光伏补贴已经是第三轮了。
第一轮是2015-2017年,按装机功率一瓦一元补助,前提是使用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和逆变;2018年-2020年光伏补贴为第二轮,转按度电补贴方式,每度电为0.25元,补贴5年。
前提是使用本市光伏公司生产的光伏组件;本次2021年-2023年的光伏补贴政策没有对采购的组件属地问题提出限制条件。
另外,西安市的大工业用户的电价,其峰谷价差为0.58元,建设储能电站进行峰谷套利时,不具备盈利条件所以,目前的补贴对储能项目盈利没有实质性的帮助。
(劳志军西安博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2-21)。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5.31•【字号】陕价价发[2011]73号•【施行日期】201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价价发〔2011〕7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陕西电网电价水平。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一)陕西电网统一调度范围内,执行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及新投产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72元(含税,下同),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其他燃煤机组(含自备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52分钱。
有关电厂调整后的上网电价水平见附件四。
(二)渭河发电有限公司基数内上网电量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9分钱。
二、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一)陕西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14分钱。
其中,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提高,调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
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三。
(二)宁强、略阳、勉县及宝鸡市陈仓区各类用电(不含居民生活用电)在现行价格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2.54分钱,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
(三)陕西神东营业区内(不含神东煤炭公司)各类用户用电价格按照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执行。
神东煤炭公司与榆林供电公司的结算价格提高为每千瓦时0.5512元。
陕西榆林110千伏电网向陕西330千伏电网购电结算价格每千瓦时提高2.54分钱。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陕发改物价〔2019〕349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韩城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府谷县物价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陕西电网电力价格。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到13%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陕西电网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18分,调整后的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和输配电价表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省电力公司与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网趸售电价每千瓦时相应降低0.17分,降低后的存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3687元,增量电价为每千瓦时0.4334元。
以上价格调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二、相关要求省内电网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电价调整相关政策,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1.陕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2.陕西电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不含榆林)3.2017-2019年陕西电网输配电价表(不含榆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3月29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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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电价支持政策
根据《西安市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显示,对实施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改造的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费用
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
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单个采暖产品购置价低于100元
的不予补贴。
对于购置电采暖设备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
居民,在首个供暖季结束后,依据供暖期电费缴费凭证按照每度电
0.25元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安装了
峰谷分时计量表的居民同时享受峰谷电价补贴。
政策执行期城镇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农村地区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