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研究文献的评介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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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措施效果评估报告

社区矫正措施效果评估报告

社区矫正措施效果评估报告一、引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有效的刑罚执行方式,在维护社会秩序、帮助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背景社区矫正是指将刑满释放人员、缓刑人员和社区戒毒人员等非监狱刑罚执行对象,安置在社区居住,通过组织监督、矫治和帮教等手段进行刑罚执行的方式。

有利于缓解监狱人满为患的问题,减少对社会资源的压力。

三、社区矫正的益处社区矫正措施对罪犯和社会都有积极的益处。

首先,社区矫正可以帮助罪犯重建自我,改变不良行为习惯,增强自律和责任感。

其次,社区矫正可以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次犯罪的概率,降低犯罪再生率,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

四、社区矫正的问题然而,目前社区矫正措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区矫正中监督不力导致部分罪犯未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帮助。

其次,社区矫正资源紧缺,导致缓刑人员面临施加刑罚的危险,社区戒毒人员缺乏必要的戒治条件。

五、加强监督与帮扶为了改善社区矫正措施的效果,需要加强对罪犯的监督与帮扶。

一方面,完善社区矫正机构的建设,提高监督能力和效果,确保罪犯得到必要的纠正。

另一方面,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帮助。

六、优化资源配置为了解决社区矫正资源不足的问题,需要优化资源的配置。

一方面,加大对社区矫正的政策支持和投入,提高资源配置比例。

另一方面,建立多元化的矫正措施,如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增加资源供给。

七、加强社会参与社区矫正是一个关乎整个社会的问题,需要加强社会的参与与支持。

通过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培养社会对社区矫正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歧视,帮助他们重返社会。

八、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为了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措施的实施效果,需要建立健全的评估机制。

通过定期进行效果评估,了解矫正措施的有效性和问题所在,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

九、国际经验借鉴在社区矫正措施的改进中,可以借鉴国外相关经验。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矫正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jiǎo zhng,指改正;纠正。

出自《汉书李寻传》:先帝大圣,深见天意昭然,使陛下奉承天统,欲矫正之也。

本站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社区矫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确立的一项刑法执行手段,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从微观增面上来说在于矫正犯罪思想行为,控制和预防再次的犯罪行为,帮助矫正对象水利回归社会;从宏观层面来说那么是为了实现社会管理的有序与平安,保障社会开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通过整合国家与社会的多方力量特别是专业型社会组织的参与,积极引进社会工作理念和工作手段与原有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矫正相互协同,逐步建立专业的司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于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金乡县社区矫正工作之现状自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三项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稳定綦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24人,累计解除2165人,在管对象359人,其中被判处缓刑336人,管制1人,假释18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

2022年,金乡司法局金乡街道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受到司法部表彰。

在建设和申请全国模范司法所的工作中,金乡县司法局积累了大量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一是建全组织机构。

县、镇两级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县司法局专设了社区矫正管理中心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据只有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方法》和司法部下发的《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方法》,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问题研究》范文

《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问题研究》范文

《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犯罪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社区矫正是对犯罪人员进行再教育、再社会化的重要手段,对于女性犯罪人员尤其重要。

本文将探讨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困境和挑战,提出改进建议,以期为提高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效果提供参考。

二、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现状1. 社区矫正制度概述社区矫正是针对犯罪人员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通过心理辅导、教育改造、职业技能培训等手段,帮助犯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

对于女性犯罪人员而言,社区矫正更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女性犯罪人员在心理、生理、家庭等方面与男性犯罪人员存在差异。

2. 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现状目前,女性犯罪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如矫正措施不够完善、矫正效果不显著、矫正资源分配不均等。

这些问题导致女性犯罪人员在社区矫正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难以顺利融入社会。

三、女性犯罪人员社区矫正的困境与挑战1. 心理问题严重女性犯罪人员往往在犯罪过程中遭受心理创伤,导致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她们的矫正效果和再社会化进程。

2. 家庭因素影响大家庭是女性犯罪人员的重要生活环境,但家庭因素往往对她们的社区矫正产生负面影响。

如家庭关系紧张、经济困难等都会导致女性犯罪人员在矫正过程中出现反复。

3. 资源分配不均当前,社区矫正资源分配存在不均现象,导致部分地区的女性犯罪人员无法获得足够的矫正资源和支持。

这进一步加剧了女性犯罪人员在矫正过程中的困难。

四、改进建议1. 完善心理辅导机制针对女性犯罪人员的心理问题,应建立完善的心理辅导机制。

通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认知调整等,帮助她们克服心理障碍,提高自信心。

2. 加强家庭支持力度家庭是女性犯罪人员的重要支撑,应加强家庭支持力度。

通过家庭关系调适、经济援助等方式,帮助女性犯罪人员改善家庭环境,减轻家庭压力。

社区矫正比较研究:新视角与新境界——简评吴宗宪教授的《社区矫正比较研究》

社区矫正比较研究:新视角与新境界——简评吴宗宪教授的《社区矫正比较研究》

社区矫正比较研究:新视角与新境界——简评吴宗宪教授的《社区矫正比较研究》刘炯【摘要】The comparative study will broaden the world vision in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of our country,will be helpful for our country to take the best in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ystem.This has no exception in the community correction field.But needless to say,at present the existing comparative study has mach problems,fou example,"the study is too macro,only translation and no analysis,to assume sth.as a matter of course,to seek quick success and instant benefits".And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by professor Wu Zhongxian,overcomes the above problems with the necessary alert,is the model in the field of comparative study of community correction in recent years.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review the combination,and points out the benign development direction and realizing ways of the comparative study.%比较研究有助于拓宽我国法治建设的视野,有利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博采众长,这在社区矫正领域亦不例外。

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与价值观重塑的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研究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与价值观重塑的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研究报告

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与价值观重塑的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研究报告引言: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与价值观重塑是社会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起到关键的作用。

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作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觉悟社区矫正对象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成为犯罪分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是进行价值观重塑的重要前提。

思想觉悟的提升使得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思自己的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的伤害,产生了真正改变的愿望。

二、价值观重塑的重要性矫正对象的价值观常常受到扭曲或负面价值观的影响,重塑他们的价值观是矫正工作的核心任务。

通过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的价值观,并建立起正确的价值体系,是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觉悟的重要途径。

三、心理疏导的作用心理疏导是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心理问题,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我,改变消极的情绪和行为。

通过心理疏导,矫正对象可以解除内心的负面情绪,增强自我认同感和自信心,为价值观重塑提供积极的心理支持。

四、社会支持的意义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融入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困境与挑战。

社会支持是指他们在问题解决和适应社会过程中获得的帮助、支持和关心。

社会支持可以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减少再犯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五、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的互动作用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不是孤立的手段,二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心理疏导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情感支持和心理支持,增强其价值观重塑的动力;而社会支持为他们提供了实际帮助和资源支持,促使他们更好地进行思想觉悟和价值观重塑。

六、心理疏导与社会支持的方法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的方法多种多样,适应个体差异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需要。

心理疏导可以采用个体会谈、小组讨论、心理测试等方式,社会支持可以体现在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家庭关爱等方面。

关键在于针对具体情况设计合适的方法。

社区矫正改造效果评估报告

社区矫正改造效果评估报告

社区矫正改造效果评估报告一、背景介绍社区矫正是一种针对犯罪分子的非监禁式惩罚措施。

其目的是通过服刑人员在社区中接受改造和社会融入,重新获得自由与尊重。

本文将对社区矫正的改造效果进行评估,以探讨其对于犯罪分子的重要意义。

二、培养犯罪认识社区矫正的首要任务是培养服刑人员的犯罪认识。

通过心理辅导、教育课程等方式,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伤害。

仅仅依靠惩罚无法改变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而犯罪认识的培养能够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三、强化社会责任感社区矫正也致力于强化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与社会进行有效互动,他们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重担。

这种参与让他们重新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激发出他们内心的社会良知。

四、专业技能培养为了帮助服刑人员重新融入社会,社区矫正提供了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通过学习技能,他们可以在出狱后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依靠自己的劳动实现人生的价值。

技能培养的过程也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心和自尊心,从而摆脱犯罪的阴影。

五、心理调适与矫正社区矫正还包括心理调适与矫正的过程。

服刑人员经历了犯罪和服刑,内心可能存在各种问题和压力。

通过心理咨询和矫正措施,帮助他们重新调释心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生活态度。

心理调适与矫正的过程是很关键的一环,能够辅助他们重新走上正轨。

六、家庭关系重建社区矫正鼓励和支持服刑人员与家人重新建立联系。

家庭是一个稳定的支持系统,对于重建服刑人员的社会关系至关重要。

通过家庭关系的重建,他们能够得到家人的支持与关心,同时也能够承担家庭责任,稳定情感状态。

七、再就业与经济独立社区矫正的成功也体现在服刑人员能否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并实现经济独立。

社区矫正机构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通过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帮助他们摆脱犯罪并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

再就业和经济独立是社区矫正改造效果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八、交流与互助社区矫正强调服刑人员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社区矫正的法学思考——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为视角


的结合 , 矫正未成年人的行为及心理 , 可以 解决未成年人服刑引发的社会问题。
关键词 : 区矫正; 社 宽严相济; 地方探索
作者简介: 管仁亮,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J ) c s研究成员, 北京司法高等研究所成员, 司法
制度 专业硕 士研 究生。
中图分类号: 6 .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0 8 9 8 一 2 1 )2 0 7 — 3 D695 A 10 — 17 (0 10 — 0 0 0
( ) 三 刑法效益原理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权利, 维护
未成年人家庭稳定 , 既获得了社会效益, 也践行了刑罚人 道主义理论。人道主义具有以下三重含义: 保护与尊重罪 犯的人格尊严 i 禁止把人 当做实现刑罚目的的工具 : 禁止 使用残酷而不人道及蔑视人权的刑罚手段。” 人道主义
(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现状 一)
自2 0 年以来 , 03 各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试点初见成 效, 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部门参照 Si n pl 等人提出的P R 危机管理模式, l a P R 从预防、 准备、 反应和恢复四环节入手, 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为
顺利适应社会是最终 目标。目前各地社区矫正实践面临
正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情况的分析多空话套话, 体现不出
方式)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 有效地防止和控制犯 ,
罪。 任何国家来讲 , 对 监狱设施的建设成本都是昂贵的,
既包括看守人员的工资待遇 , 也包括服刑人员的医疗费 用, 这些投入增加 了刑法成本, 而社区矫正可以减少国家 在刑罚执行上的投入, 降低刑法成本。 二、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概况
是刑罚追求的价值 目标之~。德国耶赛克认为人道主义 作为刑事政策基础, 不仅仅体现为每个人对罪犯所持有的

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反思

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反思作者:李川郭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16期摘要我国借鉴国外社区矫正经验正式设立了社区矫正制度,但其具体制度设计有自己的特色,江苏省在试点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区矫正具体制度。

但社区矫正实践中仍存在具体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解决。

关键词社区矫正分级管理类型化矫正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刑罚目的理论的更新与量刑应用研究”(10YJC820057)成果;东南大学国家级创新SRTP项目“社区矫正的实际执行情况与机能”(1310286087)的成果。

作者简介:李川,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郭珩,东南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51-02一、社区矫正理论(一)国外社区矫正的概念目前在中国大陆所说的“社区矫正”(community corrections,community-based corrections),是一个外来术语。

这个术语主要来自英语文献。

从国际社会的情况来看,在很多情况下,社区矫正是被作为学术概念而使用的。

作为一个学术概念,不同的研究者对社区矫正下了不同的定义。

例如,贝林德·罗杰斯·麦卡锡(Belinda Rogers McCarthy,1991)等人认为,社区矫正是指“对犯罪人实行的不同类型的非机构性矫正计划” 。

保罗·克伦威尔(Paul F.Cromwell,2005)等人认为,“社区矫正就是犯罪人在社区中执行全部或者部分刑期的一种非监禁制裁” 。

根据诸多学者的不同论述,可以发现国外的社区矫正实际上包括两种基本类型:(1)前段制裁(front-end sanction),它们由法官判决,属于监禁替代措施;(2)后端计划(back-end program),这类矫正计划的参加者由矫正官员选择,目的是帮助犯人离开监狱后重新融入社区。

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评估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评估报告一、概述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实现刑罚与社区融合,帮助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尽快回归社会。

本报告旨在评估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深入分析其优势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

二、背景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已有较长历史,经过多年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通过社区矫正,不仅可以减少监狱人员负担,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更可降低刑罚执行期间发生再犯的几率。

三、工作内容与成果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矫正计划制定、矫正执行监督等环节。

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积极引导矫正对象参与职业培训、心理辅导和法律教育等,以帮助其重新适应社会。

通过对过去五年社区矫正工作的综合数据分析,可以确认社区矫正在改造罪犯、预防再犯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同时,社区矫正工作还促进了社区的稳定与和谐,获得了广泛社会认可。

四、面临问题与挑战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矫正对象的风险评估尚不完善,导致部分矫正方案无法精确制定。

其次,社区矫正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相对匮乏,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此外,社区矫正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的沟通与信任缺乏,也制约了工作的质效。

五、解决方法与创新针对上述问题与挑战,我们应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首先,完善矫正对象的风险评估体系,结合大数据和科技手段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其次,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源投入,提升社区矫正机构的设施及人员配备水平。

同时,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培训与素质提升,提高专业化水平。

另外,建立健全矫正人员与矫正对象之间的沟通机制,增强互信与合作。

六、典型案例分析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加直观地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与问题。

这些案例中,一部分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了积极的社区成员;而另一部分矫正对象的再犯率较高,需要对此类案例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

七、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的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的调研报告《社区矫正:现状与问题》一、研究背景社区矫正是指对刑事罪犯进行非监禁的矫正和管理,使其能够逐渐重返社会、回归正常生活。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社区矫正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深入调研分析。

二、调研目的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矫正效果,保障社会安全。

三、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三种方法,以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

四、调研结果1. 社区矫正的现状经过实地走访,我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已初步建立,但与监狱矫正相比,社区矫正的资源投入相对不足,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存在一定问题。

同时,社区矫正在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职业培训、社会融合等方面的支持辅助措施还不够完善。

2. 社区矫正的问题问卷调查显示,一些矫正对象在融入社会、找工作等问题上面临较大的困难。

一方面,社会对矫正对象持有偏见,难以接纳他们;另一方面,矫正对象本身也缺乏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职业技能。

此外,一些人员对社区矫正的法治观念、规章制度还存在一些认识误区。

3. 完善社区矫正的建议专家访谈后得出结论称,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方面,应加大对社区矫正机构的资源支持和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机构的整体能力。

同时,社会对矫正对象的接纳和支持也应得到加强。

在矫正对象本身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心理健康、职业技能和社交能力的培训,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五、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社区矫正工作在取得初步成功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挑战。

结合调研结果,我们认为应加大对社区矫正的资源投入和人员培训,同时加强社会对矫正对象的支持和接纳。

我们相信,随着不断的努力和改进,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取得更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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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卷第1期 V0l_8 No.1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e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2010年3月 March,2010 

我国社区矫正研究文献的评介与思考 李晓娥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071000) 

-4>・夺・夺・夺・{ ・夺・孛・争-孛・争・夺・-4>・夺・孛・辛・夺・{ ・夺・寸 ・夺・-4>・孛・夺・争・夺・夺・幸・t争・夺・寺・争・・争・寺・{ ・夺・夺・ 摘要:2003年,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开展,相关研究也从此逐步增多,在基础性研究、政 策实践研究、工作规律研究和经验性研究四大方面的探讨中得出了一系列的结论。但目前的研究 在学科视野、研究角度、理论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不足。 关键词:社区矫正;研究文献 中图分类号:DF7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0)01—0030—05 ・夺・夺・幸・夺・・}・夺・夺・÷・夺・争・-4>・夺・夺・夺・÷・夺・夺・夺・寺・夺・寺・夺-孛・夺・夺・夺・孛・夺・ 

2l世纪之初,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 事物——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而言的刑罚 执行方式,是把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到社区,广泛利用各种社会 资源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 正是当今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 

一种有效的行刑方式。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以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接着, 为推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确保这项改革依法 规范进行,2004年5月9日,司法部印发《司法行政机关社区 矫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是社 区矫正试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全国性规章。6年时 间过去了,社区矫正试点省(市)由开始的6到18个、再到24 个,现已全面展开。回顾社区矫正研究所走过的道路,分析这 一领域中的研究状况,探讨社区矫正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对于 全面了解社区矫正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

研究的基本状况 

从1979年到2009年上半年,在中国期刊网的“政治军 事与法律”、“教育与社会科学综合”中按文献标题检索,其 中核心期刊(以2008年北大核心为准)有关社区矫正的文 章119篇。另在《中国司法》、《中国监狱学刊》、《犯罪与改 造研究》中按文献标题进行检索,有关社区矫正文章篇数分 别为7O、48、52篇。所以,经笔者初步统计,国内主要学术刊 物上共发表有关社区矫正的论文289篇,见表1。 表1 社区矫正文章的来源分布 

文献来源 篇数 中国期刊网核心期刊 1l9 

文献来源 篇数 中国司法 70 中国监狱学刊 48 犯罪与改造研究 52 合计 289 从文献来源的分布情况可以看出,文章大多来自司法领 域三大期刊,约占60%,说明关注社区矫正的人还是以司法 领域内的人居多。 这些论文的时间分布情况见表2。有关社区矫正的文 章从2002年开始出现,但开始的篇幅并不多,2002年和 2003年两年共发表论文l5篇,只占总数的5.1%。从2004 年开始增加,以后的每一年,文章数都超过45篇,这说明从 2004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社区矫正。其中2005年是 发表论文最多的年份,一年当中有56篇文章发表。 表2不同年度所发表的论文数 年度 篇数 百分比% 累计百分比% 20o2 l O.3 0.3 2o03 14 4.8 5.1 2O04 45 15.6 20.7 2005 56 19.4 40.1 20o6 48 16.6 56.7 2007 50 17.3 74.0 2O08 55 19.O 93.O 2009(1—6月) 20 6.9 loo.0 合计 289 100.0 

分年度来看,文献研究主题的发展与试点的展开范围密 切相关。可大致分为兴起、发展、高潮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 2002年到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刚刚出现,文献研究以社区 

收稿日期:2009—11—10 作者简介:李晓娥(1974一),女,河北迁西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师,法学硕士,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 第1期 李晓娥:我国社区矫正研究文献的评介与思考 3l 矫正理论价值为主题。第二阶段为2004年,随着试点工作 的展开,除了社区矫正的价值论述,有关社区矫正内涵、制度 的文章渐多。第三阶段为从2005年开始,试点范围进一步 扩大,研究进入高潮,人们开始对社区矫正进行全面思考,涉 及青少年社区矫正、存在问题、适用对象、监督机制、制约因 素、危险控制、参与机构、工作经验总结、工作主体、立法化等 等。至2009年,社区矫正试点在全国已全面展开,研究也更 加理性和深化。 二、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观点 伴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开展,社区矫正的研究也已 经有六年的历史了,这期间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和一系列 的观点,包括基础性研究、政策实践研究、工作规律研究及经 验性研究四大方面。 (一)关于社区矫正价值及性质等基础性研究 一时代之学术,必有其新材料与新问题,社区矫正能够 克服监禁刑矫正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符合新时代的发展要 求,但学界对社区矫正性质的统一认识并未形成。 1.社区矫正的价值和理论基础。 关于社区矫正的价值,已得到普遍认同。社区矫正不仅 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是可以改造的”这一基本理论的丰 富,还体现了一种政治文明。…它的价值蕴涵主要体现在人 道、公正、效益和民主四大方面。 两极化的刑事政策理论和监狱行刑悖论是社区矫正的 理论基础,刑事政策中所谓“重重轻轻”,其中“轻轻”适用社 区矫正。 实行社区矫正是加强刑罚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 行刑社会化、教育刑社会化和行刑文明化的需要。 4 刑罚的 谦抑性理念和蕴含的经济性是社区矫正发展的必然经济性 选择。 总之,社区矫正制度能够克服监禁刑矫正模式存在的诸 多弊端,有利于提高再社会化质量,作为一种非监禁型刑罚 措施,集中体现着谦抑思想和行刑的人道价值。 2.社区矫正的性质。 关于社区矫正的性质,讨论的焦点集中在“社区矫正是 刑罚执行还是社会工作、或者二者全有、或者全不是”的问 题上。《通知》中指出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这是目前 理论界较为流行的观点。社区矫正是刑事执行活动,在性质 上不能等同于社会工作,否则会忽视或淡化社区矫正的刑事 执法功能,影响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的发挥。 但是从社区矫正主要的、核心的工作任务是矫正、服务 而非监管的立场出发,社会工作才是社区矫正的主体性专业 和主导性力量。 J 也有人认为,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执行和社区矫治社会工 作的双重性质。 刑罚执行是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属性;而 它的社会工作的属性是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区别于传统监禁 矫正、具有开放性和社会性的刑罚执行所必须具备的一种属 性。 叫还有学者更加明确地指出社区矫正具有矫正、社会福 利和社会保障的性质。” 另有观点认为,社区矫正既不是刑罚执行活动,也不是 社会工作,我们不能以惩罚犯罪的思维来看待社区矫正工 作,而应从尊重、关心、帮助犯罪人的理念出发” ,着力点是 行为养成,通过一定的训导,培养矫正对象形成适于社会生 活良好的行为习惯,进而具备正常社会生活的能力和品 质。【13 3所以社区矫正不是单一的法律问题,而是政府职能转 变过程中体现政府与社会相对分离的内在需要,属于复合性 矫正制度。 (二)关于社区矫正的刑事政策实践及立法建议研究 社区矫正的发展,绝不仅仅意味着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的 改进,而涉及刑事政策的调整、刑事立法的完善等深层次 问题。 1.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目前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限制在刑罚执行的范畴,《通 知》规定的适用对象仅仅是服刑罪犯,从全局考虑,我国的 社区矫正体制不能受制于部门的局部改革需要,应当增大立 法的前瞻性和科学含量。 首先,将“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纳入 社区矫正的范围存在矛盾,所有的缓刑犯都适用社区矫正也 存在缺陷。LI 其次,与国外相比我国社区矫正适用对象规模很小,解 决办法之一可以通过立法把劳动教养的行为纳入社区矫 正。 在全国人大即将出台的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中,可以 考虑对一定条件下被劳动教养、强制戒毒和收容教育的行为 人适用社区矫正做出规定。Ⅲ 但是,将劳动教养纳入社区矫 正的应是部分劳教人员,而不是简单地全部“刑罚化”。ll 那 么,未来我国社区矫正的立法中,矫正对象应容纳两大类人 员,即违法人员和犯罪人员。u 最后,我国的社区矫正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就未成年 人犯罪的刑罚执行问题而言,必须建构一个与未成年人特点 相适应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在对社区矫正对象 进行分类矫正时,目前适宜进行分类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管 制、宣告缓刑、批准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成年的矫正人 员,但未成年人暂时不宜纳入,而另作单行处理。l2 2.社区矫正的立法形式。 有关立法的形式问题,有学者对国外和我国港台地区的 社区矫正法律规范形式进行了总结,共三种模式,分别为专 门的社区矫正法律、专门的刑事执行法律和单行的社区矫正 法律规范。 对国内社区矫正立法模式的讨论也基本围绕 这三种情况。 我国的立法工作比较注重渐进性,一般是在有成熟实践 经验的基础上才形成立法,不管是地方性立法亦或是修改刑 法、刑事诉讼法都是权宜之计,应当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 法。 由于我国没有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律,对于非监禁刑刑 罚的执行规定散见于刑法、刑事讼诉法等法律和相关法规 中,内容不够系统、明确,建议修改现行法律扩大社区矫正的 适用和制定专门的《社区矫正法》。 社区矫正工作最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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