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与监管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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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风险敞口及监管对策

我国P2P网络借贷现状、风险敞口及监管对策

205我国P2P 网络借贷现状、风险敞口及监管对策罗子瑶作者简介:罗子瑶(1990-),女,汉族,贵州省贵阳市人,助教,金融学硕士,贵州商学院,研究方向:互联网金融、行为金融学。

(贵州商学院贵州贵阳550014)摘要:全球首家P2P 网络借贷平台Zopa 诞生于2005年的英国伦敦,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开始纷纷效仿并于2007年上线国内首家P2P 平台。

P2P 平台的出现满足了众多小额且信用等级不高的民间借贷需求,也为投资者开辟了新的投资渠道,给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我国自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战略以来,P2P 网络借贷产业发展迅速。

但与此同时,信用风险、平台违约风险、法律维权风险、信息泄露风险等相伴而生,层出不穷,一度让P2P 在大众视野成为非法集资的代名词。

目前我国对P2P 产业的监管逐渐收紧趋严,P2P 开始面临发展瓶颈。

因此,本文将探讨目前我国P2P 的产业现状,研究分析阻碍我国P2P 发展的风险敞口,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P2P 网络借贷;金融风险;行业监管;金融创新一、引言自我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电子信息技术逐渐发展成熟,互联网金融在各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网络众筹,第三方支付,P2P 网贷等普惠互联网金融模式相继进入大众视野。

其中以P2P 网贷的发展速度尤其令人瞩目,成为规模最大且发展速度最快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

传统金融行业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不够,P2P 网贷的出现填补了传统金融的短板,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搭建平台,连接借贷双方进行资金融通交易需要,不仅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动能,同时也为有投资需求的投资人开辟新的投资渠道,赚取可观的投资收益。

然而P2P 网贷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爆出提现困难、非法集资、平台关停、负责人跑路等负面消息,一时人心惶惶质疑不断。

自2016年开始,国家开始加大P2P 网贷专项整治力度,各项法律法规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法P2P 平台。

网络金融行业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案设计

网络金融行业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案设计

网络金融行业安全风险控制与管理方案设计第1章引言 (4)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4)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4)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4)第2章网络金融行业概述 (5)2.1 网络金融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5)2.2 网络金融的业务模式与特点 (5)2.2.1 业务模式 (5)2.2.2 特点 (6)2.3 网络金融面临的安全风险 (6)第3章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 (6)3.1 安全风险识别方法 (6)3.1.1 问卷调查法 (6)3.1.2 安全检查表法 (6)3.1.3 威胁建模法 (7)3.1.4 安全审计法 (7)3.2 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7)3.2.1 定性评估法 (7)3.2.2 定量评估法 (7)3.2.3 模糊综合评价法 (7)3.2.4 风险矩阵法 (7)3.3 网络金融行业安全风险案例分析 (7)3.3.1 数据泄露风险 (7)3.3.2 网络攻击风险 (8)3.3.3 合规风险 (8)第4章安全风险管理策略与框架 (8)4.1 安全风险管理策略制定 (8)4.1.1 风险识别与评估 (8)4.1.2 风险分类与归档 (8)4.1.3 风险应对策略制定 (8)4.2 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 (8)4.2.1 组织架构 (8)4.2.2 政策与制度 (8)4.2.3 风险管理流程 (9)4.2.4 培训与宣传 (9)4.3 安全风险管理框架实施 (9)4.3.1 技术措施 (9)4.3.2 管理措施 (9)4.3.3 法律合规 (9)4.3.5 应急响应 (9)第5章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 (9)5.1 加密技术及其应用 (9)5.1.1 对称加密技术 (9)5.1.2 非对称加密技术 (9)5.1.3 混合加密技术 (10)5.2 认证技术及其应用 (10)5.2.1 数字签名技术 (10)5.2.2 身份认证技术 (10)5.2.3 双因素认证技术 (10)5.3 安全协议与防护措施 (10)5.3.1 安全传输协议 (10)5.3.2 安全认证协议 (10)5.3.3 安全防护措施 (10)第6章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 (11)6.1 防火墙技术原理与应用 (11)6.1.1 技术原理 (11)6.1.2 应用实践 (11)6.2 入侵检测系统原理与应用 (11)6.2.1 技术原理 (11)6.2.2 应用实践 (11)6.3 防火墙与入侵检测系统的联动机制 (11)6.3.1 联动原理 (11)6.3.2 联动应用 (12)第7章安全审计与监控 (12)7.1 安全审计策略与实施 (12)7.1.1 安全审计策略 (12)7.1.1.1 审计目标 (12)7.1.1.2 审计范围 (12)7.1.1.3 审计方法 (12)7.1.1.4 审计周期 (12)7.1.2 安全审计实施 (12)7.1.2.1 审计计划 (12)7.1.2.2 审计执行 (13)7.1.2.3 审计报告 (13)7.1.2.4 审计改进 (13)7.2 安全监控系统设计 (13)7.2.1 安全监控目标 (13)7.2.2 安全监控架构 (13)7.2.3 安全监控功能 (13)7.2.3.1 数据采集 (13)7.2.3.2 数据传输 (13)7.2.3.3 数据处理 (13)7.2.3.5 数据展示 (13)7.3 安全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 (13)7.3.1 应急响应组织 (13)7.3.2 应急预案 (14)7.3.3 应急响应流程 (14)7.3.4 安全事件处理 (14)7.3.5 应急响应演练 (14)第8章数据保护与隐私管理 (14)8.1 数据保护策略与法规遵循 (14)8.1.1 策略制定 (14)8.1.2 法规遵循 (14)8.2 数据加密与脱敏技术 (14)8.2.1 数据加密 (14)8.2.2 数据脱敏 (14)8.3 用户隐私保护与合规管理 (15)8.3.1 用户隐私保护 (15)8.3.2 合规管理 (15)第9章用户教育与安全意识提升 (15)9.1 用户安全教育策略制定 (15)9.1.1 安全教育目标 (15)9.1.2 安全教育内容 (15)9.1.3 安全教育方式 (16)9.2 用户安全培训与宣传 (16)9.2.1 安全培训 (16)9.2.2 安全宣传 (16)9.3 安全意识评估与持续改进 (17)9.3.1 安全意识评估 (17)9.3.2 持续改进 (17)第10章持续改进与未来展望 (17)10.1 安全风险管理效果评估 (17)10.1.1 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准确性:分析已识别风险与实际发生风险的匹配度,评估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研究文献综述

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研究文献综述

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研究文献综述摘要:在联网金融改革创新的浪潮中,以支付宝、余额宝、阿里小贷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应用而生,在备受追捧的同时,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与此同时,其所属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尤其是蚂蚁金服IPO被否之后,关于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关系也引发了许多的讨论。

文章将从互联网金融创新及创新的风险、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着手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总结对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关系一、互联网金融创新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进入高速发展时期,从最初的电子银行至各种支付宝、人人贷等,创新模式层出不穷(全樱,2014)。

虽然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发展势头强劲, 但是社会各界对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却不尽相同。

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带来的金融改变并不是一种“新金融”,这只改变了销售和获取渠道,交易的还是金融契约,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

互联网在渠道意义上挑战传统银行和资本市场,但是在本质上,互联网金融产品跟银行、资本市场等所经营的产品没有区别,对交易各方来说,仍然是跨期价值交换,是信用的交换。

袁善祥(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的垄断局面,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方面产生了很多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第三方技术支持创新等。

菀棋(2021)也认为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应用虽然加速了新型服务模式的诞生,但是迄今来看,这种改变主要是开展金融业务的形式和渠道,金融的基本业务模式以及本质特征并没有改变。

孟永辉(2017)则认为,在S2b模式下,互联网金融从“互联网+”时代单纯地依靠流量模式进行激进式的发展,转而进入到一种相对较具质量,品质较高的发展阶段。

互联网金融应当从单纯地为用户提供高回报,转而进入到一个更加能够促进和保证用户更加丰富化的需求的新阶段。

蚂蚁金服打造的基于人们生活轨迹的金融生态系统,京东通过人工智能的应用提升金融运作效率的尝试都是这种发展的最为直接的体现。

数字金融的风险、挑战与应对

数字金融的风险、挑战与应对

41CENTRAL ISSUE区域治理作者简介:任晓珠,生于1989年,副教授,金融硕士,研究方向为数字金融、金融市场、国际金融。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重庆内陆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研究》(项目编号:KJQN20200200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上云用数赋智”下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数字化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1SKGH306)、《“双循环”视角下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四位协同产业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1SKGH307)、4.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智慧学习工场的”135递阶“新金融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2120)、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产教融合专项《“数字经济专业站”助推经贸类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项目编号:JGCJ202005)阶段性研究成果数字金融的风险、挑战与应对*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任晓珠摘要:一场疫情改变了人类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一次技术性变革推动数字经济新业态的到来。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领域当属数字经济领域,与之相关的各种商业模式和各类技术创新速度可谓日新月异,数字金融正成为这其中的佼佼者。

事实上任何新事物被人接受都需要一段从陌生到熟悉的过渡期,但是数字金融从出现到普及就目前来看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它是否过快了?本文在此背景下研究数字金融,以期对数字金融进行风险分析,并阐明可能遇到的挑战,并据此提出数字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对策。

关键词:数字金融;技术风险;金融监管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1)02-0041-0002一、数字金融的发展趋势(一)“数字金融1.0”时代数字金融数字技术与传统金融融合的新金融业态。

数字金融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新生事物。

在中国,数字金融可溯源至2004年,这一年支付宝出生,中国数字金融元年应当是2013年,此时余额宝正式上线。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及对策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正在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正在迅速发展并改变着传统金融行业的格局。

在这一趋势下,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也面临着来自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影响和挑战。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传统商业银行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逐渐被互联网金融机构侵蚀,传统业务模式受到冲击,盈利模式受到挑战。

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对于了解金融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对策和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行业的一大趋势。

在这种趋势下,商业银行需要认真思考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并且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机遇。

本篇文章旨在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挑战,提出有效的对策和解决方案,并探讨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机遇。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适应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发展需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快速发展的新兴领域,对于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日益显现。

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长远意义。

首先,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有助于深入了解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和对传统银行模式的冲击力。

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点和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更好地应对市场竞争,提升服务水平和效率。

其次,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有助于探讨商业银行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策略和路径选择。

在互联网时代,商业银行如何利用技术手段创新业务模式、提升用户体验,是摆在它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和商业银行的对策,可以为商业银行制定有效的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总之,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对于促进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长远意义。

1.3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探讨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和对策,以及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机遇。

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防控研究

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及防控研究

1 我国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能够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化为具有较高流动性和较高信用等级的金融产品。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的美国,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其发展之初就缓解了美国银行业的流动性困境,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部分企业尝试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融资。

2004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两个文件的出台让我国资产证券化走上了规范运营的道路,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由审批制改为注册制,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步入规模发展阶段。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资金来源是股东投资或机构投资,资金来源有限且融资渠道狭窄,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迫切需要拓宽融资渠道。

另一方面,消费信贷和小额贷款等业务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了持续不断的未来现金流入,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盘活存量资产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经营与扩张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极大的满足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需求,这促成了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生。

2013年7月,阿里小贷破冰信贷资产证券化,为身陷资金困境的互联网小贷公司开辟出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自此以后,互联网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的融合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项目落地,由于ABS产品的高收益性,一经推出便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盘活了企业的存量资金,拓宽了融资渠道,为互联网金融企业进一步壮大规模提供了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资产证券化发展时间较短,实践经验尚浅,且业务具有隐蔽性,因此其潜在风险也较大。

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金融天地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徐小茗 北京工商大学摘要:本文借鉴传统金融机构经验,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以及管后评价等四大节点构建互联网金融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提出构建完善的金融信息数据库,加快金融科技技术的发展,完善互联网金融信贷的监管制度和出台互联网金融信贷法律法规等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对策。

关键词: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识别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30-0239-02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逐渐在我国兴起,并有效地解决金融发展中成本高、风险大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原本被排除在金融服务体系之外的客户享受到了金融服务。

2015年更是得到了极大地发展,无论是总体规模还是产品创新以及业务范围,其影响力越来越大。

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不仅如此,现代网络空间的多维开放性和多向互动性,使得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扩散速度、外溢效应等影响都远超出传统金融。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信贷平台和支付平台接连发生提现困难、失联、卷款跑路、非法集资等风险事件,使整个行业的形象和消费者信心受到了较大冲击。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客观上已成为当前金融业改革发展和国家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一个薄弱环节。

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降低金融风险与技术风险的叠加效应,引导互联网金融走入“依法合规、趋利避害、风险可控、规范发展”的良性轨道。

一、文献综述目前,关于互联网信贷风险的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识别研究:冯乾和王海军(2017)首次将金融业“不当行为风险”的讨论延伸到互联网金融领域,认为我国互联网机构常见的不当行为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不当宣传推介和产品销售;二是泄漏客户个人信息;三是绑架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誉;四是提现困难、失联、卷款跑路、非法集资等。

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管理问题研究--以余额宝为例

互联网金融产品风险管理问题研究--以余额宝为例

技术水平偏低 、 终端安全措施不到位等等。 除去常规 的运营操作风
于阿里 巴巴电商消费 , 但天弘基金结算要滞后与消费交易 , 因此投
险, 余额宝还面临着信用对接操作风险, 因为余额宝资金可直接用 v i c e s , 2 0 0 6 , ( 2 2 ) .
皮天雷赵铣 互联网金融: 逻辑、 比较与机制0 ] 冲国 经济M@2 m4 , ( o 4 ) .
[ 5 ] An d r e a S . k e l t o n , Ya — we n Ya n g . Th e i mp a c t o f c o r p o r a t e g o v e na r n c e
( 5 ) 运营操作风险 置准入 门槛 , 提高风 险的防控 和承担能力 。
参考文献 :
f 1 ] 谢平, 邹传伟互 联 网金融模式研 究田 . 金融研 充 2 0 1 2 , ( 1 2 ) .
团 张亦春井 丈彬. 风险与金 融风险的经济学再考察硼 金 融研究, 2 0 0 Z ( 0 3 ) .
取 不罚 息 ” 的政 策 规 定 。
( 4 ) 赎 回风险
互联 网金融 评级通过对交易主体和互联 网金 融平 台的信用 测算
余额宝的本质是货币市场基金 , 赎 回风险是其重要 风险之一 。 评估 , 提高其互联 网金融 产品的可靠性和信用度 , 具体来说有 两
从《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0 1 4 年年度报告 》 中可以看到 ,
『 3 】 H. F r a n k Ce r v o n e . V r o j e c t r i s k ma n a g e me n t OCL C S y s t e ms &S e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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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及监管对策研究摘要: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力推进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也对风险防控、金融稳定、监管创新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新常态下,如何应对挑战,做到既能充分包容创新又能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亟需加强研究。

本文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风险以及当前的管理政策,提出强化互联网风险防控、创新监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对策研究一、国内互联网发展基本情况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呈蓬勃发展态势。

2014 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突破 10 万亿元,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 9.22 万亿元, P2P 市场规模约 1000 亿元,众筹市场规模约 100 亿元,网络小贷市场规模约5000 亿元,基金销售约6000 亿元,金融机构创新约1000 亿元,财富管理约 100 亿元。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与其独特的优势密不可分,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使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方式更加先进,能为客户提供更自主灵活和方便快捷的金融体验。

二、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风险(一)对互联网金融本质认识不清导致投资者风险意识薄弱。

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传统金融的功能和本质,创新之处在于创造了新的业务技术、交易渠道和方式,主要功能仍是资金融通、价格发现、支付清算等方面,没有超越现有金融体系范畴。

这也说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同样会具有较大风险,甚至面临的局部风险远大于传统金融。

比如,“余额宝”等产品直接将收益冠以活期储蓄的若干倍,忽视了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特征。

再如,人人贷( P2P )型网上借贷机构向企业发放贷款的行为缺乏足够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导致一部分网贷企业因为不良贷款不断积累或突发贷款损失而无法正常运营。

然而,由于没有认清互联网金融本质,很多投资者把互联网金融当作“救命稻草” ,一旦互联网金融局部风险扩大可能导致系统性风险。

(二)混业经营加大分业监管风险。

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业务普遍具有跨行业、跨部门、业务交叉性强等特征,形成了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深度融合和交叉的模式。

在目前分业监管格局下,对于涉及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多方面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具体谁来监管、如何监管以及工信部、公安部等其他相关部门如何协调配合,已成为现有监管体系面临的巨大挑战。

跨部门监管协调机制尚不成熟、部门间职能不清等方面问题,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领域与灰色地带。

如处理不当,既有可能影响金融创新,也有可能带来监管套利,影响金融秩序稳定。

(三)技术漏洞和信用缺失风险。

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平台,相应的互联网技术和信用风险应引起足够重视。

首先,互联网技术风险依然存在。

一是由于互联网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因素,互联网金融交易面临网络瘫痪的技术风险。

二是互联网相关技术障碍问题。

既有互联网技术解决方案风险,也有互联网技术支持风险。

其次,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客户身份认定问题。

客户在身份认定上采取非实名制,且缺少对于客户信息安全的保护机制。

二是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虚拟化程度高,真实性不易考察验证。

三是互联网金融的虚拟性增加反洗钱的难度。

(四)期限错配和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具有一般市场风险的同时还具有特殊市场风险。

一是期限错配风险。

“余额宝、”“理财通”等产品账户是短期的、甚至即时的,而其投资的货币市场基金却是较长时期的,资产与负债之间存在严重错配。

二是流动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产品可能投资到房地产、私募基金等具有相对固定期限的理财产品,一旦遇到投资者大量同时撤资,管理方很难提供即时流动性。

三是信用风险。

由于 P2P 等网上借贷机构缺乏信用担保、违约处置和资本金约束等信用担保要素,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缺失,一旦发生违约等情况,风险也较大。

(五)互联网金融风险一定程度上冲击传统金融市场。

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已对传统银行业产生一定程度冲击,加剧银行间竞相抬升利率,并改变负债结构。

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竞争中,银行业面临存款被分流、利差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一些银行开始竞相通过上浮存款利率以及调高理财产品收益率争夺客户资金。

同时,银行活期和定期存款被金融产品分流后,个人存款减少,企业和同业存款增加,导致银行负债结构改变。

此外,互联网金融创新对货币市场也有负面影响。

三、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改革,但是互联网金融蕴含的风险较传统金融更为复杂,对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监管涉及面广、监管主体多,既包括工信部、公安部等,也包括一行三会等。

(一)网上银行。

2005 年11 月,在总结国内商业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与监管历程、借鉴国际电子银行监管经验的基础上,银监会制定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的申请与变更、风险管理、数据交换与转移管理、业务外包管理、跨境业务活动管理、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细则。

此外,为了推动电子银行系统的安全建设工作,银监会还发布了《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从 2006 年 3月 1日起施行。

2007 年,银监会引发《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促进网上银行健康持续发展,积极防范针对网上银行的不法活动,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权益。

(二)网上证券。

2012 年5月18 日证监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中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双向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

在证券委托方面,2000 年 3月,证监会制定了《网上证券委托暂行管理办法》,对证券网上委托的业务规范、技术规范、信息披露、资格申请等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网上委托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年4月,证监会依据此办法制定《证券公司网上委托业务核准程序》。

(三)网上保险。

2011 年4月,为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防范网络保险欺诈风险,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针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的资质条件、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同年9月,保监会印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对互联网销售保险的准入门槛、经营规则以及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并于2012 年 1月1日起施行。

(四)网络支付。

2005 年10 月,为规范电子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维护银行及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明确将电子支付业务纳入监管范畴。

2010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依据办法和细则向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机构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对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011 ~2012 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及《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出台对应管理办法,逐步构建起网络支付监管体系。

(五)网络借贷。

目前,在国内成立一家经营性网络借贷平台一般需要三个步骤:第一,获得由工商行政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第二,向通信管理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三,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增加“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范围,并办理相应的经营性网站备案,这一过程并不需要金融监管部门的介入。

而且,我国尚未出台民间借贷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借贷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2011 年 8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警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与P2P 网络借贷平台之间建立防火墙,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2013 年11 月,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自 2014 年3月 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中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民间融资风险,促进民间融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金融搜索金融搜索作为金融产品的搜索比价平台,满足了企业和个人消费者对于金融产品“货比三家”的需求。

由于金融搜索平台只是充当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中介,自身并不参与金融产品供求双方的交易环节,目前并没有相关政策对其进行监管。

(七)网络金融超市网络金融超市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产品与一站式金融服务。

目前,在市场准入方面,监管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如 2012 年12 月,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但是在具体管理措施方面,现行监管政策仍留有空白。

四、强化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监管的建议(一)全面认识互联网金融风险,大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

为了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新业态发展,应鼓励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工具和方式。

一些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产生了一定风险,部分原因是监管措施滞后于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同时也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需要规范,并通过设计相应制度和出台相关政策防止出现互联网金融过度发展冲击传统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监管体系。

1.要防范法律制度风险。

应构建多层次互联网相关法律监管体系,既要修补现有法律法规漏洞,又要根据新变化制定专门规范规则,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减少政策变动随意性,并强化对监管者和监管措施的硬约束。

2.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框架,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共同提高监管效率。

一是继续加强沟通协调机制建设,确保提高银行、证券、保险、工信等相关监管机构之间协调性,既要避免业务过多交叉,又要避免出现真空领域或灰色地带。

二是采取机构监管和业务监管并重的模式,既重视机构监管,也重视业务监管。

三是处理好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监管部门履行他律性监管,行业协会要形成自律。

四是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内控机制,并进行稳健合规经营。

3.采取适度审慎原则,处理好创新、发展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一是放宽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明确业务范围,通过设定特定交易条件强化监管来保证交易安全。

探索国内互联网金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真正实现“非禁即入”。

同时,从资本充足金、内部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合理确定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

二是对业务规模较小、处于成长阶段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支持。

三是在考虑互联网金融业务合规性和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加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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