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交流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交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层干部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增强中层干部的活力,根据银监部门和省联社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层干部交流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干部交流与培养锻炼干部相结合;(二)干部交流与优化结构和发挥干部特长相结合;(三)干部交流与任职回避制度相结合;(四)干部交流与工作需要相结合。
第二章干部交流的对象第三条需要通过交流丰富管理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一)拟提拔的中层干部有计划地安排交流。
(二)长期在总行工作,没有基层工作经历或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锻炼。
(三)长期在基层担任领导职务,工作业绩突出,但缺乏在总行工作经验的,有计划地交流到总行锻炼。
第四条在一个单位工作超出规定任职年限的:(一)本行内设机构(部门)正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副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满6年的。
(二)基层营业机构正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副职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满4年的。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交流的。
上述情况中,若因工作需要或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进行交流。
第三章干部交流的程序第六条干部交流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人事部门提出交流人选并拟定交流初步方案;(二)提交行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三)由行长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四)党委派人与交流干部谈话;(五)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条干部交流由稽核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实施离任稽核。
第四章干部交流的纪律第八条中层干部应当服从组织的交流决定,严格遵守交流规定。
对无特殊原因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服从交流决定者,予以免职。
第九条确定交流的干部须尽快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一般应在组织决定之日起三天内完成工作交接,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人事部门每年必须进行全面调查,核准每个员工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工作年限,为本行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中层干部晋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晋升机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的晋升管理工作。
1.3 晋升工作应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晋升条件2.1 基本条件2.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2.1.2 在公司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内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1.3 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2 专业条件2.2.1 根据晋升职位的具体要求,中层干部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2.3 业绩条件2.3.1 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
2.4 其他条件2.4.1 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三章晋升程序3.1 提名和推荐3.1.1 晋升提名可由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
3.1.2 员工可自荐或由同事推荐。
3.2 资格审查3.2.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3 考核评价3.3.1 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绩效考核、能力测评和综合素质评价。
3.4 民主评议3.4.1 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3.5 组织考察3.5.1 对候选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3.6 决策与公示3.6.1 根据考核评价和民主评议结果,公司决策层进行讨论决定。
3.6.2 对拟晋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3.7 任命3.7.1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司正式发文任命。
第四章晋升后的管理与考核4.1 新晋升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
4.2 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职位或延长试用期。
4.3 晋升后的中层干部应继续加强学习,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五章附则5.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5.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公司决策层审议决定。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篇一: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每名中层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全区(镇)上下努力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实现“滨海项目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一手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
除按时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外,各局、办、中心根据工作特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工作载体,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
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中层干部队伍要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对出现空缺或新设立的机关中层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对所有机关中层岗位自XX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竞争上岗,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
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各局办中心对所属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层干部月度目标,月度目标要明确为具体指标,并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每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各局办汇总后报督查考核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每年开展2次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作为评议的重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投身到滨海项目区的建设中来。
对评议“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中层干部实行诫勉;超过40%,经过调查确有问题的停职或免职,临时人员予以清退。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指导思想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班组长及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1.2 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班组长及中层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
1.3班组长、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1.3.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1.3.2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1.3.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班组长及中层干部的基本任职条件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
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未受到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刑事处理,无利用所报同类岗位权力犯罪、犯错的记录2.3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2.4中层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班组长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5身体健康,未患精神病、瘫痪及岗位明确禁止的疾病2.6班组长的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中层干部在管理岗位或班组长岗位工作不少于3年。
2.7 班组长年龄不超过45岁。
3.6.1.5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3.6.1.6 聘任期满,未得到重新聘任者;3.6.1.7 身体欠佳,影响履行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者;3.6.1.8 综合测评成绩连续3年倒排第1、2、3名者;3.6.1.9 连续诫勉2次者;3.6.1.10 本人要求辞职,组织批准者;3.6.1.11 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或免职者;3.6.2 凡符合3.6.1中条件之一者,属聘任制干部由经理提名,党委研究决定解聘;属任命制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免职。
3.6.3 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与中层干部岗位的竞争和组合,可参与一般管理岗位竞争或组合;也可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置。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四条考核对象Ⅰ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Ⅱ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Ⅲ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第五条考核内容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01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六条考核机构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篇一: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每名中层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逐步建立起一支廉洁.高效.精干的干部队伍,在全区(镇)上下努力营造一种〝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工作氛围,实现〝滨海项目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并重,一手抓思想理论和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除按时参加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学习外,各局.办.中心根据工作特点,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充实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工作载体,与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每月组织一次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浓厚学习氛围.二.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中层干部队伍要有进有出,有上有下,继续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对出现空缺或新设立的机关中层职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对所有机关中层岗位自__年起,每两年组织一次竞争上岗,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危机感和压力感.三.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各局办中心对所属中层干部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层干部月度目标,月度目标要明确为具体指标,并兼顾单位的长远发展,每月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由各局办汇总后报督查考核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四.加强日常管理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每年开展2次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把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作为评议的重点,着力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和服务经济发展,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投身到滨海项目区的建设中来.对评议〝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中层干部实行诫勉;超过40%,经过调查确有问题的停职或免职,临时人员予以清退.五.加强自我管理要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开拓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使各项工作抓得住.深下去.上水平;要立足于本科室情况,善于从一定高度把握大局,提高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善于抓工作切入点.抓工作突破口.抓工作典型的能力.要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优化政务环境,抓好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六.建立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制度经组织考察,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认定为不胜任现职,通过免职.调整交流.降职使用.待岗.离岗等方式进行调整.(1)缺乏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对党委决议.决定和命令不执行或不服从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的;(2)领导.决策能力差,业务水平低,不善于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不能独挡一面地开展工作,因工作失误.失职.渎职,导致工作目标难以实现;(3)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谎报政绩,欺上瞒下,骗取荣誉和利益的;(4)组织观念淡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_天的;(5)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40%的.(6)违反职业道德或服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引发上访或投诉的.(7)其他.篇二: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暂行)1.总则1.1 指导思想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1.2 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干部的任用和管理工作.1.3管理职责1.3.1 人事部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1.3.2 纪委.监察室负责对中层干部的日常监督.负责对中层干部进行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和工作需要的其他审计.1.4 中层干部管理的基本原则1.4.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1.4.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1.4.3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1.4.4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2 中层干部的基本条件2.1 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各项决策和部署,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有全局观念,开拓创新,敬业精神强.2.2 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团结同志,作风民主,群众威信高.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具备较高的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境界和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敢于抵制不良行为.2.3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4 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2.5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原始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后续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工作需要.2.7一般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在管理岗位或班组长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2.8年龄在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2.9初次聘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个别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特殊需要可适当放宽.3 中层干部任免3.1 中层干部的任用.中层干部任用分为聘任制,任命制两种.3.1.1 聘任制干部是指经理聘任的干部,包括经理助理.副总师.机关各部室.车间.下属公司等单位行政正副职.3.1.2 聘任分为组织聘任和双向选择聘任两种.3.1.2.1 组织聘任,是指由经理提名,人事部组织考察,征求纪委等有关部门意见,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经理聘任.3.1.2.2 双向选择聘任,分两种情况进行:(1)组织选择,征求个人意见,双方同意,经理聘任;(2)个人选择竞争岗位,组织对参加竞选的人通过一定形式进行优选(包括竞争.考察的等),经理聘任.3.1.3任命制干部是指根据有关规定及程序产生,由公司党委任命的干部,任期原则为4年,包括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2. 2实行干部任免前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提拔任用前,应书面征求纪委意见.3.3 实行中层干部任前公示制度.3.4 实行新提任中层干部试用期制度.3.4.1提任的中层干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其岗级按原岗级执行.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不超过半年.3.4.2 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人事部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重点考核对试用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3.4.3 试用期满,对考核称职的,提出正式任用意见,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对工作业绩一般的,提出延长试用期意见.对工作业绩较差,以及试用期期间出现重大失误.犯有严重错误的,提出免除试用职务意见,经党委研究决定后,履行有关手续.3.5 试行生产一线中层干部交流制度.干部交流要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干部,有利于优化结构,优势互补,提高整体功能.对在同一岗位连续任满三年的干部原则上进行交流.3.6 中层干部的解聘(免职)3.6.1 解聘(免职)的条件3.6.1.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者;3.6.1.2 玩忽职守,责任心差,造成重大事故,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者;3.6.1.3 严重违反企业制度.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3.6.1.4 工作责任感不强,工作能力欠缺,难以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完成担负的任务或有严重失误者;3.6.1.5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3.6.1.6 聘任期满,未得到重新聘任者;3.6.1.7 身体欠佳,影响履行正常工作6个月以上者;3.6.1.8 综合测评成绩连续3年倒排第1.2.3名者;3.6.1.9 连续诫勉2次者;3.6.1._ 本人要求辞职,组织批准者;3.6.1._ 因其他原因需要解聘或免职者;3.6.2 凡符合3.6.1中条件之一者,属聘任制干部由经理提名,党委研究决定解聘;属任命制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免职.3.6.3 解聘或免职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参与中层干部岗位的竞争和组合,可参与一般管理岗位竞争或组合;也可由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置.3.7 中层干部年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无特殊需要一般不再担任实职,退出中层干部岗位,可享受原待遇,但必须坚持正常工作,参加正常工作考核.3.8 中层干部年龄,年满45周岁,连续担任中层干部_年(含_年)以上.累计_年(含_年)以上的现任中层干部,根据工作需要被免去职务的参照上款执行.3.9连续担任中层干部_年(含_年).累计_年(含_年)以上,45岁前被免职的待内部退养时,在现任岗位的基础上上浮两级岗位工资,但不得高于原担任中层干部时的最高岗位工资.凡条件达不到 3.7.3.8.3.9中条件要求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律执行岗变薪变的原则.因犯错误被撤销中层干部职务的,不享受以上待遇.4 中层干部考察与测评4.1 考察是指对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评价;综合测评是让不同层面的领导和员工对被测评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作出定性评价,并按不同权重计算分数.考察和测评结果作为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和中层干部奖惩.任用的依据.4.2 考察.实行联合考察制度,以人事部门为主,纪委.政工.财务.工会等部门配合进行.分为平时考察.跟踪考察.个人述职和年度工作考核.4.2.1 平时考察.是对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经常性考察.篇三: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1.目的为配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及选拔贤能,使人员晋升管道得以畅通,并兼顾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2.定义晋升指在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之年度人员编制内,依据〝适才适用〞的原则,对绩效突出.能力较强员工,给予的职位的晋升.3.适用范围3.1 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前门店.故宫店)主管级以上人员适用本办法.3.2 总监级以上人员晋升,由董事会提报并审议,晋升办法另行规定.4.权责设置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晋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及晋升手续的办理.4.2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对晋升候选人进行晋升资格评议.4.3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审核权限对晋升人员提报.评议.4.4集团总经理负责对晋升人员的审批.4.5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5.晋升办法5.1晋升条件及原则5.1.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管理岗位编制出现空缺时,方可提出.5.1.2担任现职工作满一年,在职工作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集团总经理核准可适当放宽任职期限的限定).5.1.3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课程培训(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5.1.4 对公司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感;具备较高职位所需技能;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发展潜力和稳定性.5.1.5 民意测评平均得分80分以上.5.1.6 一年内没有违纪记录.5.1.7 每次晋升以一级为原则,晋升二级以上者,需呈报集团总经理复核.5.2 晋升形式根据集团公司和下属酒店运营发展需要出现空缺职位,或集团新项目组建团队的需要,实施不定期的晋升计划.5.3晋升流程5.3.1 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与各店总经理沟通,做好年度内员工晋升调整规划.5.3.2 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集团下属各酒店总经理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提出晋升申请.(附件1)5.3.3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晋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5.3.4 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晋升候选人进行360度民意测评,参与测评人员包括晋升候选人的直属上级.下级.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其他部门负责人以及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民意测评分数取其平均分,低于80分者不予晋升.(附件2)5.3.5 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民意测评结果呈报集团总经理,由集团总经理对其进行工作表现评估,核准后同意其晋升.(附件3)5.3.6 集团人力资源部将晋升结果公布,安排办理晋升手续, 发布任命通知书.5.3.7 晋升人员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就任新职.5.4 晋升跟踪评估5.4.1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通过面谈.360度测评等方式对员工晋升后的表现进行跟踪评估.5.4.2员工晋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该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作出降职或免职的决定.5.5员工晋升后的薪资调整,自同意晋升起之日起生效.6.本办法自集团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7.相关附件附件1 >附件2 > 附件3 >。
医疗卫生公司 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
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
概述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平稳过渡和人员资源的合理利用。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卫生公司所有中层干部,特别是那些接近退休年龄的中层干部。
退出时间规定
1. 中层干部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提前一年向公司申请退出领导岗位。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申请。
退出程序
1. 中层干部在申请退出领导岗位时,应向本部门和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
2. 公司将组织小组进行评估,包括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表现、能力和对公司的贡献进行评估。
3. 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将作出是否同意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决定,并与中层干部进行沟通。
退出后事项安排
1. 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可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2.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为中层干部提供岗位调整或培训机会,以充分发挥其经验和能力。
3. 公司将对中层干部给予相应的福利和退休待遇,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备注
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
以上为《医疗卫生公司接近退休年龄中层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
电力企业中层干部任职管理办法
电力企业中层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公司干部队伍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开的干部任用制度,根据控股供电公司管理办法中对干部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加强公司中层干部管理,逐步建立以公平竞争为核心、以业绩考核为基础,干部能上能下的优胜劣汰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章范围和职数第三条公司任命的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机关部室正、副职,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女工委主任;二级单位党政正副职、分工会主席。
第四条公司中层干部的职数依据四川省电力公司机构编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部门和单位的工作需要,一般设置为1-2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
党支部书记或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实行兼职。
第三章干部聘任(任命)的基本要求第四章第五条中层干部的选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选贤任能。
第六条被聘任(任命)的中层干部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和管理。
第七条新提拔的35岁以下的中层干部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八条已在职的中层干部(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不具备大专学历的,必须通过自考、函授、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进修,到2010年均应达到大专学历。
如达不到相应学历的,自行辞职。
第九条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开拓精神,熟悉业务,善于经营管理,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第十条按人才优化配置原则,新任中层干部在中层后备干部队伍中提名,实行竞聘与任命相结合。
按规定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同意后聘(任)用。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最新完整版】公司国企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力度,促进干部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执行力,培养懂规矩、守纪律、高效率、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中层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的中层干部,包括试用期的干部。
第二章干部考核内容第三条政治思想方面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传播政治谣言或小道消息,公开发表与公司要求相背离言论的,考核500元/次;(二)不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单位举办的各类思想教育活动的,考核300元/次;(三)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的,考核200元/次;第四条工作作风方面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部门班子内部不团结,影响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500元/次;(二)工作作风不民主或简单粗暴,造成职工群众反响大的,考核500元/次;(三)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考核500元/次;(四)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个人独断专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考核500元—1000元/次,并进行组织处理;第五条工作纪律方面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未履行中层干部请假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二)违反会议纪律,无故不参会,迟到早退的;在会场频繁使用手机、手机铃音未关闭的;会场上有与会议无关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三)因个人原因,手机未能保持24小时通讯正常,贻误工作的,考核500元/次;(四)违反考勤管理规定,迟到、早退、旷工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五)在工作期间饮酒后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考核;第六条工作执行力方面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一)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公司领导(职能部门)安排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考核800元/次;(二)未能及时与上级单位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影响公司工作进展和成效的,考核800元/次;(三)因工作不力,在公司或上级单位的会议上被点名批评的,考核500元/次;(四)缺乏担责意识,应在部门内部解决的问题或矛盾,上交上级解决处理的,考核500元/次;(五)向公司或上级单位上报的数据不准确或材料内容与实际不符的,考核1000元/次;(六)在公司或职能部门组织的知识考试中不及格的,考核300元/次;第七条遵守八项规定方面出现以下情况的,对干部本人进行考核。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第四条考核对象Ⅰ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Ⅱ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Ⅲ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第五条考核内容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01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第三章考核管理第六条考核机构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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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干部素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层干部指本公司内设机构的党政领导及子公司的正副职。 第三条 干部管理工作原则: 1、党管干部。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纪办事。 第四条 干部管理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五条 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二是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三是中层干部的教育培养;四是中层干部的考核、监督。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目的是把中层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团结务实、结构合理、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第六条 党委工作部具体负责全公司中层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七条 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能够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陕焦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管理工作,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陕焦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做到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7.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第八条 中层干部应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科研、技术等业务部门或业务管理部门的正职,应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2.提任的中层副职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3.新提任的中层副职,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4.中层副职提任正职者,应在副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5.任党内职务者,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6.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需破格或越级提拔的,应召开相关会议研究通过。 7.中层干部原则上应从公司科级管理干部中选任,中层干部的选拔,由党委工作部牵头,纪委和人力资源部参与,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 选任方法 第九条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采取竞争上岗形式,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采取委任、聘任等形式。 第十条 选任中层干部要坚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集团公司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的原则 ,竞争上岗选任干部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等选任干部的程序。 第十一条 选任中层干部应通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主要以民主测评、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包括自荐)等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党委工作部要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推荐情况,并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考察对象。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任职条件及不同岗位的要求,组织对其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三条 考察工作的基本程序: 1.组成考察组,拟定考察方案。考察组应由党委选派党性原则强、公道正派、熟悉干部工作、有一定领导经验的同志组成。 2.实行考察预告制。考察组应向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职工公布考察时间、考察对象、考察方法等。 3.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意测验、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知情人的意见,广泛了解考察对象情况。个别谈话范围一般包括被考察对象所在部门的领导、职工代表、骨干。 4.考察组在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报告必须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作风、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等。 第十四条 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到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要情况不清楚时,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第十五条 党委会议任免中层干部的程序: 1.党委工作部负责人介绍拟任免干部的情况。 2.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讨论。 3.以党委应到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4.对做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派专人同其谈话。谈话由党委工作部具体安排。 5.实行任前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拟任干部的主要情况和拟任职务。公示可采取网上公示、通过有关会议通报或张贴公示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期限为一周。对公示期间群众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无原则性问题的,按照正常程序任用;群众反映的问题性质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查清无法做出结论的,党委工作部应提请党委复议决定暂缓任职;对经调查核实确有比较严重问题的,由党委复议决定撤销拟任意见。 6.党群系统的中层干部由公司党委发文任免。行政干部的聘任文件由公司行政发文。 7.公司主管领导和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干部任职部门宣布任免决定。 第十六条 选任中层干部,要积极推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的方法。其程序是: 1.制定方案。党委会研究通过 。 2.公布岗位。党委确定公开选聘的岗位,由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向全公司公布。 3.报名推荐。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我公司职工均可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中层干部岗位自荐表》,经所在部门初步审查并写出推荐意见后报党委工作部。 4.资格审查。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按照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笔试、演讲答辩。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可试行笔试或竞职演讲答辩。 6.民主测评。演讲答辩后,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7.确定考察对象。党委根据报名者自身条件及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由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纪委对考察对象作出廉政鉴定。 9.确定拟任人选。公司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10.公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公司范围内公示。 11.任命与聘任。根据公示情况,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任命或聘任名单。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必须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中层干部进行严格管理,实施有效监督。 第十八条 实行中层干部试用期制和任期制。 新提任的中层副职干部试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用或聘用。 聘任制的中层干部聘任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的,可以续聘。对公司中层干部,男同志年满55周岁、女同志年满50周岁者解除职务,退居二线,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之前,执行原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建立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 根据每个中层干部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同时,要根据我公司的总体工作目标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制定中层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和任期岗位目标责任。每年年终及任职期满要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交流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建立中层干部培训学习制度。 1.培训制度。根据公司党委统一安排,定期选派中层干部参加培训(三年轮训一遍),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等。 2.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的中层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使其了解、掌握所在岗位需要的有关知识,同时要对其进行专题廉政教育。 3.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参加学习。 4.自学制度。中层干部要按照公司党委的安排和要求,认真进行自学。公司党委、有关职能部门每年要统一安排,指定学习一本书并要做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中层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在每年年终召开。民主生活会由党委安排,各党总支(支部)组织。中层干部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听取群众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二十二条 建立中层干部外出报告制度。 中层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须报告相关公司领导,并向党委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建立中层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凡中层干部正职离任前应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四条 建立中层干部工作汇报制度。 中层干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向分管公司领导和党委汇报思想、工作和一些重要事项。 1.中层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工作汇报主要包括:班子运行情况、工作设想、工作进展状况、重要问题决策情况及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等。 2.所有中层干部每半年要向分管领导和党委以书面形式汇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