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__(建标[2008]142号)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4月10日前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
按阶段划分建设工程标准

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评估阶段设计阶段(1)GB 50096-1999(2003)住宅设计规范(2)GB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3)GB/T 50314-200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4)GB/T 50340-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5)GB 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6)GB 50352-2005(条文说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7)GB/T 50356-2005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8)GB 50472-2008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9)GBJ 99-1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0)GBJ 99(条文说明)-1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11)CECS 84-1996 太阳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设计规范(12)CECS 119-2000 城市住宅建筑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3)CJJ 14-2005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14)CJJ 14-2005(条文说明)城市公共侧说设计标准(15)JGJ 1-1991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16)JGJ 1-1991 (条文说明)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17)JGJ 25-200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18)JGJ 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19)JGJ 31-2003(条文说明)体育建筑设计规范(20)JGJ 36-2005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21)JGJ 36-2005(条文说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22)JGJ 38-19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23)JGJ 38-1999(条文说明)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24)JGJ 39-1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5)JGJ 40-1987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26)JGJ 41-19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27)JGJ 48-198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28)JGJ 49-198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29)JGJ 57-2000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0)JGJ 57-2000(条文说明)剧场建筑设计规范(31)JGJ 58-200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32)JGJ 60-199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33)JGJ 60-1999(条文说明)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34)JGJ 62-1990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35)JGJ64-1989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36)JGJ66-19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37)JGJ 66-1991(条文说明)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38)JGJ 67-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39)JGJ 76-200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40)JGJ 91-1993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41)JGJ 100-1998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2)JGJ 100-1998(条文说明)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3)JGJ 122-19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44)JGJ 122-1999(条文说明)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45)JGJ 124-19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46)JGJ 127-2000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47)JGJ 127-2000(条文说明)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施工阶段(48)GB 50333-2002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49)GB/T 50355-2005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50)GB/T 50362-2005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51)GB 50368-2005 住宅建筑规范(52)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53)RFJ 01-2002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54)建标101-2007 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55)建标103-2008 档案馆建设标准(56)建标107-2008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57)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58)建标109-2008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59)建标110-2008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60)建标111-2008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建设标准(61)建标中医院中医医院建设标准(62)建标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竣工验收阶段(63)GB 50462-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64)RFJ 01-2002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保修阶段建筑构造与装饰工程项目评估阶段设计阶段(1)GB 50037-1996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2)WB/T 1037-2008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施工阶段(3)GB 502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GB 50224-199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6)GB 50345-2004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7)GB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8)GB 50404-2007 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9)SJ/T 11236-2001 防静电贴面板通用规范(10)CECS 78-1996 砖混结构房屋加层技术规范(11)JGJ/T 29-2003 建筑涂料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12)JGJ 73-19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3)JGJ 73-1991(条文说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JGJ 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15)JGJ 102-2003(条文说明)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16)JGJ 126-200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17)JGJ 126-2000 (条文说明)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18)JGJ 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19)JGJ 133-2001 (条文说明)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20)JGJ 155-200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21)QB 1838-1993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22)WB/T 1030-2006 木地板铺设技术与质量检测(23)Q00-SG-021-2006 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阶段(24)GB 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5)GB/T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6)GB 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7)GB 50212-2002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8)GB 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29)JGJ/T 29-2003 建筑涂料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0)JGJ 73-1991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JGJ 73-1991(条文说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2)JGJ 126-200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3)JGJ 126-2000 (条文说明)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4)JGJ/T 139-2001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5)JGJ/T 139-2001 (条文说明)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36)WB/T 1037-2008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保修阶段建筑维修工程项目评估阶段设计阶段(1)GB 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JGJ 117-1998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3)JGJ 117-1998(条文说明)民用建筑修缮工程基勘与设计规程施工阶段(4)CECS 225-2007 建筑物移位纠倾增层改造技术规范验收阶段(5)CJJ 39-1991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北方地区)(6)CJJ 39-1991(条文说明) 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7)CJJ 70-1996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 (8)JGJ 159-2008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保修阶段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综合设计阶段(1)GB 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2)GB 50180-19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3)JBJ 8-1997 机械工厂结构设计规范(4)JBJ/T 33-1999 机械工厂中央实验室设计规范(5)JBJ/T 33-1999(条文说明)机械工厂中央实验室设计规范(6)JBJ/T 34-1999 机械工厂热处理车间设计规范(7)JGJ/T 21-1993 V型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8)JGJ/T 21-1993(条文说明)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9)DB42/321-2005新建与改建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施工阶段(10)GB 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11)GB 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12)JGJ/T 21-1993 V型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13)JGJ/T 21-1993(条文说明)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14)DB42/321-2005新建与改建车用乙醇汽油加油站设计施工规范(15)JGJ/T 188-2009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验收阶段(16)GB 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7)GB 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8)CJ 27-1999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阶段(1)GB 50030-1991 氧气站设计规范(2)GB 50031-1991 乙炔站设计规范(3)GB 50072-2010 冷库设计规范(4)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5)GB 50154-2009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6)GB 50161-1992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7)GB 50187-19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8)GB 50457-2008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9)GB 50475-2008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10)JBJ/T 2-2000机械工厂年时基数设计标准(11)JBJ 7-1996 机械工厂建筑设计规范(12)JGJ 124-1999(条文说明)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施工阶段(13)GB 50346-2004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14)GB 50447-2008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15)GBJ 211-198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6)SBJ 11-2000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阶段(17)GB 50144-2008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18)GBJ 144-1990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19)GBJ 211-1987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SBJ 11-2000冷藏库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二、工程建设综合1.标准化、质量管理项目评估阶段(1)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HJ/T 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设计阶段(3)JGJ 91-1993(条文说明)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4)GB 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5)GB 50319-2000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阶段(6)GB/T 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7)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8)JGJ/T 198-2010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9)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10)GB/T 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11)GB/T 50358-2005(条文说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条文说明) (12)GB/T 50358-200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13)GB/T 50379-2006 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14)GB/T 50380-2006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15)CECS 08-1989 砖砌圆筒仓技术规范(16)SB/T 10541-2009 房间空气调节器安装服务规范(17)SB/T 10543-2009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解清洗维护规范(18)HG 20201-2000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19)JGJ 147-2004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20)JGJ 147-2004(条文说明)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21)JGJ 190-2010 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22)ZJQ00-SG-013-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23)ZJQ00-SG-019-2006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标准(24)GB 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25)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6)JGJ 46-2005(条文说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7)JGJ 59-1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8)JGJ 59-1999(条文说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9)JGJ/T 77-200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30)JGJ/T 77-2003(条文说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31)JGJ/T 77-20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32)JGJ 80-19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33)JGJ 80-1991(条文说明)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34)JGJ 128-2000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5)JGJ 128-2000 (条文说明)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验收阶段(36)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7)GB 50339-200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38)CJJ/T 117-2007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39)SB/T 10542-2009 房间空气调节器拆装服务质量检验规范(40)SL 247-1999(条文说明)水文资料整编规范(41)SL 250-2000(条文说明)水文情报预报规范(42)GB 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43)QX/T 31-2005气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三、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设计阶段(1)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2)JGJ 16-2008(条文说明)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GB 50431-2008 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4)GB/T 17502-2009 海底电缆管道路由勘察规范(5)GB/T 20801.3-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3部分:设计和计算(6)GB/T 50102-2003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7)GB 50253-2003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8)GB 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9)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10)AQ 1076-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管道输送安全保障系统设计规范施工阶段(11)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12)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3)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14)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15)GB 50172-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16)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驾空电力线施工及验收规范(17)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8)GB 50254-1996(条文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9)GB 50255-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20)GB 50255-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21)GB 50256-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2)GB 50256-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23)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4)GB 50257-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25)GB 50343-2004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26)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7)GBJ 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8)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9)CECS 87-1996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30)SY/T 4089-1995 滩海石油工程电气技术规范(31)SY 4205-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32)SY 4206-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工程(33)CECS 177-2005(条文说明)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4)CECS 177-2005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5)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36)GB 50270-19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7)GB 50271-2009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8)GB 50272-2009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9)GB 50273-2009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0)GB 50276-19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1)GB 50277-1998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2)GB 50278-19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3)SY/T 4111-2007 天然气压缩机(组)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范(44)GB/T 20801.4-2006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4部分:制作与安装(45)GB/T 20801.5-2006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第5部分:检验与试验(46)GB/T 21448-2008 埋地钢质管道阴极保护技术规范(47)GB 50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48)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9)GB 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GB 50393-2008 钢质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51)GB 50470-2008 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抗震技术规范(52)HG 20225-1995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3)HGJ 229-1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4)HGJ 229-1991(条文说明)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5)AQ 1078-2009 煤矿低浓度瓦斯与细水雾混合安全输送装置技术规范验收阶段(1)GB 50252-2010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GB 50461-2008 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3)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4)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5)GB 5017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6)GB 50171-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7)GB 50172-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8)GB 50173-19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驾空电力线施工及验收规范(9)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 50254-1996(条文说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1)GB 50255-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12)GB 50255-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3)GB 50256-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4)GB 50256-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5)GB 50257-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16)GB 50257-1996(条文说明)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17)GB 50303-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8)GB 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9)GB 50397-2007冶金电气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20)GBJ 147-1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1)GBJ 148-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22)GBJ 149-1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23)SY/T 4030.1-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架空电力线路工程)(24)SY/T 4030.2-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电气工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25)SY/T 4031-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26)SY/T 4031-1993 (条文说明)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27)SY 4205-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自动化仪表工程(28)SY 4206-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电气工程(29)CECS 177-2005(条文说明)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0)CECS 177-2005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1)SY/T 4032.1-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明线线路工程)(32)SY/T 4032.1-1993 (条文说明)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明线线路工程)(33)SY/T 4032.2-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线路工程)(34)SY/T 4032.2-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线工程)(35)SY/T 4032.3-1993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通信管理工程) (36)SY/T 4032.4-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明线载波电话安装工程)(37)SY/T 4032.4-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明线载波电话安装工程)(38)SY/T 4032.5-1993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39)SY/T 4032.5-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长途通信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40)SY/T 4032.6-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41)SY/T 4032.6-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42)SY/T 4032.7-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程控交换设备安装工程)(43)SY/T 4032.7-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市内电话程控交换设备安装工程)(44)SY/T 4032.8-1993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45)SY/T 4032.8-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46)SY/T 4032.9-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数字微波通信工程) (47)SY/T 4032.9-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数字微波通信工程)(48)SY/T 4032.10-1993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49)SY/T 4032.10-1993(条文说明) 石油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通信工程(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50)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51)GB 50270-199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2)GB 50271-2009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3)GB 50272-2009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4)GB 50273-2009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5)GB 50276-1998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6)GB 50277-1998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7)GB 50278-19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8)GB 50372-2006炼铁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59)GB 50386-2006 轧机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60)GB 50387-2006 冶金机械液压润滑和气动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61)GB 50390-2006 焦化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62)GB 50402-2007 烧结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63)GB 50403-2007炼钢机械设备工程安装验收规范(64)SY 4201.1-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安装工程第1部分:机泵类设备(65)SY 4201.2-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安装工程.第2部分.塔类设备(66)SY 4201.3-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安装工程.第3部分.容器类设备(67)SY 4201.4-2007 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备安装工程.第4部分.炉类设备(68)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9)GB 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0)HG 20225-1995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1)HGJ 229-1991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2)HGJ 229-1991(条文说明)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3)。
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

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目录第一章总则4一、4(一)4(二)4(三)5二、设计任务书编制依据6(一)法律法规6(二)技术标准与规范6(三)相关文件7(四)公建配套要求8第二章项目概况9一、9(一)建设地点9(二)建设内容9(三)建设规模9(四)建设目标9(五)政策、医疗与资金条件9(六)旧院利用10(七)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11二、项目工作范围和内容11(一)11(二)绿色建筑工程咨询及设计12三、建设用地现状情况12(二)地形、地貌12(三)工程地质条件13(四)气候条件13(五)区域交通条件14(六)社会环境条件14(七)基础设施条件14(八)征地拆迁条件15第三章设计目标及原则16一、16二、16(一)16(二)18第四章工程图纸设计深度19一、一般要求19(四)建筑方案设计的设计文件包括:19文件编排顺序19设计说明19(一)19(二)20三、图纸文件20(一)20(二)22(三)24(四)工程造价估算2627第一章总则项目背景项目单位2.项目建设法人单位: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3.单位地址:从化区太平镇太平东路133号4.项目法人代表:何勇毅5.主管部门:从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承办单位概况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间集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院前急救等于一体的一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爱婴医院、从化区“120”紧急救援中心成员单位。
医院科目设置齐全,编制床位70张,设有门急诊、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功能科、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全科医学科、儿保科、理疗科等19个临床及医技科室,其中泌尿腔镜外科、肛肠外科、创伤骨科、心内科、儿保科为医院特色专科。
医院设备先进,拥有先进的系列内窥镜设备(包括德国WOLF输尿管镜、膀胱镜、电子阴道镜、电子胃镜等)、CT机、C臂某光机、DR机、彩色多普勒及黑白B超、全自动生化仪、冲击波弹道碎石机等一系列设备,能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准确的临床辅助检查。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市规划局 2011年9⽉)1、总则1.1为了全⾯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农村地区建⽴布局合理、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推动农村地区规划编制与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以《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等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依据,按照南京城乡统筹发展的⽬标和要求,参照同类城市农村地区的技术标准与准则,与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平相适应⽽制定。
1.3本指引适⽤于南京市⾏政区域范围内新市镇和新社区的规划编制和管理⼯作。
编制规划时,应依据本指引合理安排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和规模。
现状新市镇和新社区的更新改造,可参照本指引优化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提⾼配套标准和服务⽔平。
1.4本指引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基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社会公平、运⾏⾼效、兼容配置的原则,综合考虑⾏业特点、实施管理等因素,对农村地区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出的配套要求,着重于对农村地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指导。
1.5新市镇、新社区进⾏规划编制和管理除执⾏本指引外,还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6本指引将根据试⾏的情况进⾏修订和完善,必要时进⾏版本更新。
2、术语2.1农村地区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城区(含主城、副城)、新城规划建设⽤地范围之外的地区。
2.2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功能的⼀系列设施的总称,包括教育、卫⽣、⽂体、社会保障、⾏政管理、商业等社区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
2.3新市镇农村地区镇街的镇区,规划⼈⼝规模⼀般在 2 万⼈以上。
按照南京的实际情况,可分为两类:(1)有⾏政建制的现状涉农街道或建制镇的镇区(镇街政府所在地),为其⾏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化中⼼;(2)虽已撤销⾏政建制但规模较⼤且功能较为齐全的镇区。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8年版--最新版)-县级医院建设规模标准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8年版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4)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6)第五章建筑与建筑设备 (9)第六章医疗设备 (12)第七章相关指标 (1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规范综合医院建设,提高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综合医院功能需要,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以及审批、核准综合医院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设计及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综合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装备适度、安全环保、经济适用。
第五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满足各项功能需要的同时,注重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和医护人员的工作条件。
充分考虑使用人群的生理特点及心理需求,打造适宜空间环境,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流程科学、环境温馨,管理智慧。
第六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条件,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新建综合医院,应结合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从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投资效益出发,切实做好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结合医院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总体发展建设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和投资可能,一次或分期实施。
第九条综合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新建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疾病谱和发病率、卫生资源和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确定。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考标准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考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甘办函〔2014〕227号•【施行日期】201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考标准的通知甘办函〔2014〕227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甘孜州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考标准》已经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8月18日甘孜州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参考标准1.总则1.1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按照“建好县城、做大乡镇、做美村庄”的总体要求,有力推进我州新型城镇化,对已撤乡建镇和拟撤乡建镇的镇建立较为完备、便捷、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体系,全面提升城镇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特制订本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1.2本标准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依据《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镇总体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四川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结合甘孜州实际制订。
1.3本标准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建制镇的道路交通、供电、给水、排水、垃圾处理、邮电通讯、消防、绿化、公厕等。
公共服务设施按“1 7”标准进行配置,即:一个镇配置7项公共服务设施。
具体是:行政管理设施、教育设施、文体科技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商业金融设施、社区治安设施、社会保障设施。
1.4结合甘孜州州域城镇体系规划“2326”城镇等级结构,康定、泸定为一级中心城镇,稻城、理塘、甘孜为二级中心城镇,其余各县城及香格里拉、磨西—新兴等26个镇为三级中心城镇。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档案馆的建设,提高档案馆的利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档案馆的建设工程。
1.3 编制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建设规模和选址2.1 建设规模档案馆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档案馆藏量、服务范围、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
2.2 选址要求三、建筑设计3.1 功能分区档案馆建筑设计应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包括档案库区、阅览区、办公区、技术区等。
3.2 档案库区设计3.3 阅览区设计阅览区应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配备必要的阅读设施和设备。
四、设备设施4.1 档案保护设备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护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虫设备、防火设备等。
4.2 办公设备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3 技术设备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如档案管理系统、数字化设备等。
五、安全管理5.1 安全制度档案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档案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
5.2 安全设施档案馆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等。
5.3 安全培训档案馆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环保与节能6.1 环保措施档案馆应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2 节能措施档案馆应采取必要的节能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七、验收与维护7.1 验收档案馆建设完成后,应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7.2 维护档案馆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八、附则8.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2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2008〕51号)三、档案管理与服务3.1 档案管理档案馆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档案管理应包括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社区医院的定位是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区医院的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社区医院的基本功能包括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同时,社区医院应当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此外,社区医院还应当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并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社区医院的床位设置应当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可按照服务人口1.0-1.5张/千人配置。
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
床位使用率应当达到≥75%。
社区医院的科室设置应当至少包括临床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和医技等科室。
临床科室应当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5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公共卫生科室应当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
医技等科室应当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
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
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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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2008]14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确定和审批乡镇卫生院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
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
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八条按床位规模分为无床、1—20床和21—99床卫生院三种类型。
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宜控制在100床以内。
第九条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应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乡镇卫生院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宜设置0.6—1.2张床位。
第十条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宜按以下规定确定:1.一般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计算。
2.中心卫生院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
第十一条乡镇卫生院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建筑主要包括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用房、医疗(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用房、行政后勤保障用房等。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包括供电、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第十二条乡镇卫生院按实际设置的床位规模,其预防保键及合作医疗管理、医疗、行政后勤保障等用房建筑面积宜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注:乡镇卫生院基本面积指标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业务工作需要在上下限范围内取值。
建筑面积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
第十三条乡镇卫生院各功能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功能、业务及设备装备的需要。
可参照表2执行。
各类用房建议尺寸宜符合表3规定。
表2 各功能用房面积表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职工生活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
第四章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第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宜一次规划,一次建设,确有困难的可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表3 各类用房建议尺寸表第十六条乡镇卫生院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备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2.应方便群众,交通便利。
3.周边宜有便利的水、电、路等公用基础设施。
4.应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并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有一定距离。
5.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的总平面布局,应根据功能、流程、管理、卫生等方面要求,对建筑平面、道路、管线、绿化和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
第十八条乡镇卫生院的总体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1.功能分区合理,洁污流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2.布局紧凑,交通便捷,管理方便。
3.住院、手术、功能检查等用房应处于相对安静的位置。
4.病房、诊疗室等主要医疗用房应有适宜的朝向。
5.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多风沙地区应有防风害侵袭措施。
第十九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其建筑宜集中布置。
第二十条乡镇卫生院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
第二十一条太平间、焚毁炉应设于较隐蔽的位置,与主要建筑物应适当隔离,并宜单独设置通向院外的出口;设传染病门诊的卫生院,应合理布置,避免交叉感染。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宜设在门诊部、住院部出入口附近。
第二十三条暂时不能由市政供水、供电的地区,应自备供水、供电设施。
第二十四条乡镇卫生院绿化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内不宜建设职工住宅;受条件限制职工住宅与乡镇卫生院毗连时,应采取分隔措施,并宜另设出入口。
第二十六条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建设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4规定。
表4 建设用地指标注:建设用地指标中不含职工生活用房用地。
第五章建筑标准第二十八条乡镇卫生院的建筑标准,应贯彻适用、经济和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
第二十九条乡镇卫生院房屋建筑材料应优先采用地方材料,结构选型宜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乡镇卫生院建设还应符合防火、建筑节能及无障碍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十条乡镇卫生院建筑设计应注重标准化与多样化相结合。
第三十一条乡镇卫生院房屋建筑耐久年限不应低于二级;建筑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抗震烈度应在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基础上提高1度。
第三十二条乡镇卫生院的建筑宜采用砖混或框架结构,建筑层数宜为1—3层。
第三十三条乡镇卫生院建筑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医疗用房宜为2.7~3.3m。
2.医技科室用房应根据设备需要确定。
第三十四条乡镇卫生院房屋首层室内外地面高差,不宜小于450mm。
第三十五条乡镇卫生院建筑装修和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医疗用房的墙面、顶棚应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手术间、产房墙面应采用瓷砖或其他便于清洁、消毒的材料。
2.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
3.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洁净、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4.放射科、功能检查等用房应有相应的防潮、防辐射、剩余电流保护等设施。
5.供应室、药房(库)、太平间等应有防虫、蝇、鸟、鼠及其他动物侵入的设施;药房(库)还应有防潮设施。
第三十六条预防保健、门诊、病房等用房,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和通风,不宜阳光直接照射的用房应有遮阳设施。
主要用房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用房地面面积之比,不宜小于表5的规定。
表5 主要用房采光表第三十七条乡镇卫生院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污水排放应达到无害化要求。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主要医疗用房宜有适宜的温度、湿度,并设置相应的设施。
第三十九条供电要符合以下要求:1.宜采用双路电源供电,不能保证持续供电的地区,应设自备电源;2.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需求;3.院区内宜采用分回路供电方式。
第四十条乡镇卫生院应设置通讯设备并装备计算机等信息系统。
第四十一条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的处理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章主要用房要求第一节预防保健用房第四十二条预防保健用房应根据规模和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一般应有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用房。
第四十三条预防保健用房宜与行政用房邻近,妇幼保健用房宜与妇产科门诊联系便捷且与普通门诊、放射科分开设置。
第二节门诊用房第四十四条乡镇卫生院门诊用房应根据不同建设规模、专科特长和业务需求合理设置诊疗室,规模小的乡镇卫生院可按业务性质、业务量设置综合性诊室。
第四十五条门诊用房的布局应从医疗流程和各部分功能需要出发,做到紧凑、合理、便捷,有利于交通流线。
第四十六条门诊出入口及候诊、取样等场所应合理布置,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可设置集中候诊区。
第四十七条妇产科等需要自成一区的科室,应视其规模大小进行合理布局,并解决好出入口、隔离、卫生间等问题,避免或减少交叉感染。
第四十八条注射室应与观察治疗室相邻设置。
第四十九条急诊室位置要醒目,应方便利用门诊及医技科室的房屋及设施。
第五十条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应相对独立,并有单独出入口。
第三节住院用房第五十一条床位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其住院部宜自成单元。
第五十二条乡镇卫生院病房床位设置,宜以2床/间和3床/间为主,不宜超过6床/间。
重危症病房应为1床/间,位置宜靠近护士办公室;产科母婴同室每床使用面积不应少于6m2。
第五十三条病房门可双向开启,门净宽不得小于l.10m,门扇应设观察窗。
第五十四条病房护士站宜采用开敞式,与护理单元走道联通,距最远病房门口不宜超过30m,并与治疗室相通,与医生办公室相邻。
第五十五条护理单元内集中设置的卫生间、盥洗、浴室、污洗的宜设于一区,并应满足方便适用、清洁卫生、减少污染等要求。
第四节放射科用房第五十六条放射科宜设在底层,并与门诊部和住院部联系方便。
第五十七条放射科应设有透视(摄片)室、暗室等用房,暗室应与透视(摄片)室相邻。
第五十八条透视(摄片)室的空间尺寸、墙体、地面、门窗等,应满足设备安装和放射防护要求。
透视(摄片室)机房应有通风、换气措施。
第五节检验用房第五十九条检验用房应根据不同规模乡镇卫生院开展的业务项目确定。
检验用房按其规模可采用合室、分室或套间等方式,室内布置应符合检验工作流程。
第六十条检验用房位置,应兼顾门诊、住院和预防保健共用,且方便病人。
第六十一条检验用房外窗宜朝北设置,应有良好通风措施。
第六节手术室和产房用房第六十二条手术室应按一般手术室要求设置。
手术室、产房用房应自成一区,并邻近外科、妇产科病房。
床位规模较小的乡镇卫生院,手术室及产房宜设在门诊部适当位置,与妇产科诊室联系便捷。
第六十三条手术室、产房的布置应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区要求。
第六十四条手术室、产房宜合区设置,即手术室、产房合用或在同区内分设。
具体设置方式视乡镇卫生院规模确定。
第六十五条手术室、产房的朝向以北向为宜,其他朝向时应有遮光措施。
第六十六条手术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第六十七条手术室门宽、开启方式应满足通行、运送病人、洁净、防污染的要求。
第六十八条手术室和产房的管线应暗设,洗手间设置非手动洗手设施不应少于两个。
第七节供应(消毒)室用房第六十九条供应室宜设在业务区的适中部位,并相对独立。
第七十条供应室平面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洁污分区的要求,消毒应与贮存、分发室相临,并设传递窗相通。
购置安装的消毒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一条洗涤池宜设通用和专用两种。
第八节药房第七十二条规模较大的乡镇卫生院中、西药房应分设,规模较小的可合并设置。
第七十三条药房应与挂号、收费、划价邻近。
第七十四条特殊药品(指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的贮放处应有安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