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模版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大学委员会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大学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按照“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基本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是:(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二)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做好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三)加强校园民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培养锻炼广大同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四)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继承和发扬我校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同学开展文娱、体育、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各种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努力为同学服务;(六)努力发展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为同学提供广泛的交流、锻炼的平台。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在校的中国籍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三)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四)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认真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学生会的声誉;第八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在学生会内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三)有要求校学生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四)有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九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2篇)

2024年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大学学生会的管理,提升学生会的组织和服务水平,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组成的群众性政治组织,在校园中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和意见,负责组织并开展学生文体活动、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关注学生权益,服务学生发展,倡导勤奋学习,积极思考,培养学生的领导力和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维护学生权益,保证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组成。
其中主席团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部门是具体负责学生会事务和项目的机构,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宣传部、体育健康部、社会实践部等;班级学生会是在各班级开展学生活动、沟通学生意见的基层组织。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会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主席团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学习成绩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部长由主席团成员推荐,并经全体学生会代表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部门部长应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八条班级学生会由各班级内部选举产生,由班级学生代表和班级指导教师组成,班级学生代表任期与班级学习年限相一致。
第三章选举制度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结果经多数票通过。
第十条学生会部门部长的选举应当充分听取全体学生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候选人自荐和主席团提名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一条班级学生会代表的选举应当充分尊重班级内的民主意愿,采取秘密投票的方式产生代表,并经班级学生代表会议确认。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二条主席团应当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学生会代表会议,研究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推动学生会的工作稳步运行。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

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简称曲阜师范大学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本会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由校团委具体指导开展工作。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培养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立文明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四)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公益劳动等自我服务活动,及时反馈并协助学校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五)沟通学校党政与学生的联系,经过各种正当渠道,向学校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对涉及学生权益的学校事务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条本会承认《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并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在本校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经过符合本会章程所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力。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目的和背景本章程旨在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权利和义务,并为学生会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提供指导。
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组成的民主组织,代表学生利益,促进学生的发展和福利。
组织架构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最高决策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运营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发表立场和决策。
主席团成员应当充分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下设多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社团部、宣传部、体育部等。
各部门负责学生会相关领域的工作和活动,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服务和机会。
各部门应当积极与学生沟通,听取学生需求,确保学生会的工作符合学生期望。
学生会代表大会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各部门代表、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组成。
代表大会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如预算审批、政策制定等。
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权利和义务学生会成员的权利所有注册的学生都有权利加入学生会,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学生会应当尊重学生的权益和声音,尽力满足学生的需求,确保学生会的工作符合学生利益。
学生会成员的义务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忠实履行学生会章程和决策- 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和会议- 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的工作和反馈- 维护学生会的声誉和形象日常活动和管理活动组织学生会应当组织丰富多样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讲比赛、社交聚会、志愿者活动等。
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学生需求,并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资金管理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进行合理管理和监督。
资金使用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合法合规,并满足学生会的各项工作需要。
结论本章程旨在确保大学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营。
学生会应当始终以学生利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学生保持紧密联系,并为学生提供有益的服务和机会。
2023最新-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

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在生活中,各种章程频频出现,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以下是美丽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最新学生会章程(10篇),欢迎参考阅读。
学生会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大学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大学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精选15篇)大学学生会的篇1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
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考核项目:一、组织考评(共30分)1、出勤情况(20分)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二、学习考评(共40分)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大学学生会章程_制度_工作职责

保定容大中学音乐社团目录(一)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设置第三章会员及工作管理制度第四章附则(二)附录学生会工作细则例会制度考勤制度综合测评制度(三)指导老师:政教处主任(四)场地:教学楼一楼最南侧办公室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在政教处直接领导在指导下独立工作,是全校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
第二条校学生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校学生,成员通过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权力。
校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校学生会的指导思想在团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始终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认真抓好学生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推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理念,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驰骋理想,激发灵感,展现自我的天地。
第四条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2)发扬我院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习、实践和课外学术活动,坚持走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3)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4)维持广大同学与团及学校的联系,做其间的桥梁和纽带;5)加强院民主建设,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积极性;6)在维护国家及学校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同学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7)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发展同兄弟学生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一、总则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民主参与和服务学生群体,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1. 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运作和决策。
2. 学生会部门学生会设立以下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职责:a. 组织部:负责组织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会议,维护学生会的组织纪律。
b. 宣传部:负责宣传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c. 文化部:负责组织文化活动和艺术表演,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
d. 社团部:负责管理学生社团和协助社团的活动组织。
e.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和学术竞赛,提升学生学术水平。
f. 体育部:负责组织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g. 外联部:负责与校外机构和社会团体的联系和合作,拓展学生资源和机会。
h. 网络部:负责维护学生会的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信息和服务。
3.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学生会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负责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审议重要事项。
三、选举与任期1. 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学生会主席团由全体学生会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2. 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需获得过半数选票方可当选。
3. 任期限制同一人连续担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门负责人的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四、权责与义务1. 学生会主席团的权责与义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代表学生会向校方提出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权益和利益。
主席团成员需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2. 部门负责人的权责与义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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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学生的组织建设,促进学生自治,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建立和谐、进步、民主的校园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代表和维护学生的权益,
开展学生自治和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提供服务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公正、公开、自愿。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学生的意愿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权益,组
织开展学生活动,促进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文化交流。
第六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范围包括: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组织开
展学生活动,提供学生服务和支持,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大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各学院学生会和各班
级学生会。
第八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第九条常务理事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安排和决策。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体育部、宣传部、组织部、社会实践部、公益服务部等。
第十一条各学院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分支机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组织建
设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各班级学生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本班级学生的组织建
设和活动开展。
第三章会员权益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会员的权益包括:参预学校管理和决策,享受学生服务
和支持,参加学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会员有权利根据自身意愿参预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有权利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有权利享受学生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支持。
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积极参预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四章组织选举
第十六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七条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公示、候选人演讲、投票等环节,选举结果经过公示后生效。
第十八条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推荐,并时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十九条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由本学院学生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二十条各班级学生会干部由本班级学生代表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章组织活动
第二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组织开展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文化艺术展示、体
育竞赛、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第二十二条大学学生会可以与其他学生组织、社团、社会团体等合作开展活动,促进校内外的交流与合作。
第二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组织活动的程序包括: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组织实施、总结评估等环节,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包括:会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宣传推广、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五条大学学生会要建立健全会员管理制度,及时了解会员的需求和意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支持。
第二十六条大学学生会要规范财务管理,做到收支公开透明,确保财务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障。
第二十七条大学学生会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记录会员的参预情况和工作成绩,保护会员的隐私和权益。
第二十八条大学学生会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提高会员的参预度和满意度,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十九条大学学生会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大学学生会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一条大学学生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伤害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二条大学学生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大学学生会制定,经全体味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大学学生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章程同样需经全体味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为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标准格式文本,内容和数据仅为示例,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