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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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15•【字号】衡政办发〔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土地资源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0月15日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为规范土地片区开发(以下简称“片区开发”),促进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和产城融合,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片区开发概念和范畴1.土地片区开发是指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对城镇开发边界内一定范围的土地进行整合,集中连片实施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公园道路水电等市政设施建设,统一建设学校、医疗、养老、社区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引进产业,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更新、土地和项目资产增值、产城融合发展和城市竞争力全面提升的城市建设运营综合开发方式。

二、片区开发工作原则2.片区开发应当坚持“成片规划、成片整合,成片征拆、成片配套,依法合规、改革创新,产城融合、市场运作”的原则。

三、片区开发工作机制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按照“三三制”的体系和机制予以推进。

3.做好“三确定”。

市委市政府依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片区开发“定方向”“定范围”“定主体”。

4.算好“三本账”。

片区开发的责任主体牵头统筹算好片区开发的投入账、收益账和民生账。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衡政办发〔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的通知衡政办发〔202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9日衡阳市城市片区开发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城市片区开发,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建设国家区域重点城市和省域副中心城市,根据《衡阳市土地片区开发管理办法(暂行)》《衡阳市重大项目建设“五制一平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片区开发应符合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实施前,应符合经法定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三条城市片区开发实施流程。

(一)项目认定。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衡阳市“十四五规划”、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酝酿提出片区开发的设想和方案,经规定流程,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市政府对经审定的片区下发项目认定书,定范围与面积,定发展方向,依法选定责任主体等。

(二)前期工作。

1.需求调查。

责任主体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城区政府,开展需求调查,应充分考虑片区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产业布局和公园、路网、水电气、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以及学校、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

2.算好“三本账”。

责任主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算好“三本账”,即投入账、收益账、民生账,在可研尽调能够实现收益后,提交联席会议审定;3.编制概念性规划。

责任主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规划区域的资源和产业布局进行分析和预测,编制概念性规划,提交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

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

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

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总体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监督,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三江六岸滨水区域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规划管理,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总体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监督,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三江六岸滨水区域(以下简称滨水区域),是指本市城区范围内湘江、耒水、蒸水两岸风光带控制区和建设控制区,其具体范围由《衡阳市三江六岸滨水区域总体规划》确定。

风光带控制区范围,有防洪堤的地段以防洪堤堤顶迎水面边线为起始线、没有防洪堤的地段以设计洪水位确定起始线,向陆地延伸,湘江两岸各不少于一百五十米,耒水、蒸水两岸各不少于一百米。

建设控制区范围,以风光带控制区临陆地边线为起始线,向陆地延伸,湘江两岸各不少于二百米,耒水、蒸水两岸各不少于一百米。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滨水区域规划管理工作,统筹处理规划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滨水区域规划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滨水区域总体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旅广体、城市管理、水利、林业、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滨水区域规划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制定滨水区域总体规划,应当注重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宜居,突出滨水和历史文化特色,形成自然开敞的滨水生态绿地空间和高低错落的临江建筑空间。

滨水区域总体规划应当达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深度。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1.10•【字号】衡政发[2016]15号•【施行日期】2017.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发[2016]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0日衡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资产)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资产)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性资金等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

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上级财政专项补助、主权外债和其它政府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承担的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具体包括政府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政府回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以及政府投融资公司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涵盖全部使用政府资金或政府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

采用转贷、贷款贴息、投资补助等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与社会合作PPP项目、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有特别规定的按有关规定管理。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投资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建设标准、规范。

衡阳市城镇体系规划出炉!常宁原来……

衡阳市城镇体系规划出炉!常宁原来……

衡阳市城镇体系规划出炉!常宁原来……“根据《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的区域发展策略,将强化衡阳在湖南省和环长株潭城市群的副中⼼地位,⽴⾜湘南、依托衡阳城镇群建设省域副中⼼城市。

发挥连贯南北的交通区位优势,加快东西向联系通道的建设,加强与沿海各经济区多⽅⾯联系,提升衡阳的经济发展动⼒,建成外向型的经济⽹络。

总体发展⽬标:省域副中⼼规划期内,将衡阳建设成为湖南省⾯向珠三⾓、海西及北部湾等沿海地区的区域副中⼼城市,湖南省综合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全国重要的陆路交通枢纽城市,全国重要的旅游城市,尊重⼭⽔环境与彰显历史⽂化、宜居宜业的新衡阳。

落实和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融⼊国家区域发展的整体态势,加强与环长株潭城市群中其他城市的互补合作,在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区域性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资源利⽤与保护、⽣态环境保护等⽅⾯加强区域协调。

充分发挥衡阳作为环长株潭城市群成员以及“国家级产业转移承接地”的政策优势,⽴⾜湘南,服务湖南省域的整体发展。

全市确定9个重点中⼼镇⽾阳的⼩⽔镇,常宁的松柏镇,衡南的向阳镇、三塘镇,衡⼭的⽩果镇,衡东的⽯湾镇、⼤浦镇,祁东的⽩地市镇,衡阳县的界牌镇。

8个县域中⼼城市发展定位⽾阳市区:衡阳次中⼼城市,以建设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基地和市域煤炭-电⼒⽣产与供给基地为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建成湘南现代⼯业和商贸中⼼之⼀,重要的交通枢纽。

南岳区:定位为全国性的旅游中⼼地。

重点发展旅游业和相关产业,完善城市功能分区。

西渡镇:以现代⼯贸为主的衡阳市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

发展具有⼀定技术含量的制造业以及农产品加⼯、⽣活消费品制造等轻⼯业,进⼀步完善商贸、科技和⽂化功能。

洪桥镇:以现代⼯贸为主的祁东县政治、经济、⽂化、交通、商贸中⼼。

依托农业产业化,发展⽣态农业和农副产品加⼯,形成以⾮⾦属矿采掘、有⾊⾦属冶炼和建材⼯业为特⾊的⼯业体系。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5.06•【字号】衡政发〔2019〕5号•【施行日期】2019.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衡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的通知衡政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征地补偿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划分范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城区按《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南县按《衡南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耒阳市按《耒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山县按《衡山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常宁市按《常宁市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阳县按《衡阳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衡东县按《衡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祁东县按《祁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南岳区按《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表》执行,该区域划分范围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补充内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2.衡南县征地补偿标准表3.耒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表4.衡山县征地补偿标准表5.常宁市征地补偿标准表6.衡阳县征地补偿标准表7.衡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8.祁东县征地补偿标准表9.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表衡阳市人民政府2019年5月6日附件1衡阳市城区征地补偿标准表单位:元/亩附件2衡南县征地补偿标准表附件3耒阳市征地补偿标准表单位:元/亩区域范围描述三架街道:青麓社区居委会、三桥社区居委会、白洋渡村、七岭村、双泉村、元木村。

东江街道:鹿岐社区居委会、鹿峰社区居委会、水东江社区居委会、东鹿社会居委会、桥头社区居委会、新和社区居委村、花桥村。

余庆街道:南岭社区居委会、三顺社区居委会、西元村、太阳升村、龙陂村。

衡阳城市自然地理概况

衡阳城市自然地理概况

衡阳城市自然地理概况1.1.1衡阳市城区⑴地理位置、流域范围保护区所在地为衡阳市城区,即衡阳盆地中心,地处东经112°31′40″-112°42′08″,北纬26°46′30″-26°55′40″之间,面积543平方公里,湘江自南向北呈S型贯穿市区,在城区以北汇蒸水和耒水两条一级支流,流域地势西南高、东北低。

⑵地质地貌湘江流域地质状况基本上与新华夏系构造一致,湘江衡阳城区段全长约47公里,处于衡阳盆地中心,地形较为开阔平坦,海拨标高100-130米,河床最低海拨标高87米,地质结构属NE向华厦结构,区内岩层状平缓,倾角为5°-15°白垩系和第三系红层,基岩含较丰富的裂隙水,地貌主要特征是:河流两岸多冲积平原和二、三级阶地,浑园平顶的低丘分布其间。

⑶气象湘江流域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

衡阳盆地大陆度较高,呈现大陆性气候,热量充足,降雨量较多,春夏多雨,秋冬干燥,冬寒夏热,四季分明。

据市气象台统计:2001年-2005年,城区年平均气温为18.5-20.2℃,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484.7-1723.1小时,年平均降雨量为1005.1-1836.2毫米,见表2-1-1。

表1-1-1 衡阳市城区5年气象资料统计数据表衡阳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平均气压1003.2帕,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全年盛行东北风,频率11.25%。

五年平均风向玫瑰图见图2-1-1,区域历年平均风速2.0m/s,最大风速25m/s。

图1-1-1 2001-2005年平均风向频率图⑷水文湘江衡阳城区水位在2000年6月距水源保护区约60公里的下游大源渡水利航电枢纽工程建成前后变化情况见表2-1-2。

湘江河水常表1-1-2 湘江衡阳段水文情况统计表评价项目建成前建成后平均流量(m3/s) 1360 1320最大流量(m3/s) 18100 2780最小流量(m3/s) 30 498平均水位(m) 47.86 51.54最大水深(m) 8.20 16.54最小水深(m) 1.03 5.0平均水深(m) 3.58 7.12平均流速(m/s) 0.87 0.31平均河宽(m) 414.5 592平均水面比降(万分之一) 1.24 0.01年平均水温(0C) 19.5 20.8年温暖,元月水温7-8℃,八月水温27-30℃,冬季无结冰现象,年平均含沙量0.102—0.173公升/立方米,河水主要靠雨水供给,因而由地下水溶解而来的矿物离子含量不高,矿化度较低,属弱矿化水。

衡阳市新农村城镇化土地利用战略初探

衡阳市新农村城镇化土地利用战略初探
摘 要: 以衡阳市为例, 从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和城镇化发展的意义出发, 对新农村城镇化土地利用的需求和引发的诸多问题, 以
及如何 采取有效 的对策和制定积极的土地 利用发展战略作了初步探讨 。
关键词 : 农村城镇化 ; 土地利用 ; 土地现状 ; 衡阳市
中图 分 类 号 :S 1 F0. 2
L U0 a ,GUAN Xi Sh n n (ol eo eo r sadE vr m n, N , hn sa4 0 2 P ) C l g e fR suc n ni n etH AU C agh 1 1& RC e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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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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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n n cl r c n e u a A u u l i cs t aS e
衡 阳市 新 农 村 城 镇 化 土 地 利 用 战 略初 探
罗 珊, 关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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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城 镇 化 是 中共 十 七 大报 告 所 涉及 的重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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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来源: 浏览字体:前 言在当前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振兴老工业基地、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建设试验区和湖南省“3+5”城市群发展战略等机遇下,衡阳市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已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促进衡阳市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国、省的统一部署,衡阳市人民政府编制了《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范围为衡阳市行政辖区,面积15302.78平方公里,包含珠晖、雁峰、石鼓、蒸湘、南岳五区,衡阳、衡南、衡山、衡东、祁东五县,耒阳、常宁两市,共2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区域概况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地处北纬26°07'05'至27°28'24',东经111°32'16'至113°16'32'。

东临株洲,南靠郴州,西连永州、邵阳,北界娄底、湘潭。

东西宽168公里,南北长148公里,总面积15302.78平方公里。

衡阳市地处湖南省凹形面的轴带部分,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复合倾斜,地形由四周向中部降低形成衡阳盆地,地貌类型以岗丘为主。

衡阳市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雨水充沛,多年平均气温17.5℃-18.1℃,平均降雨量1225毫米-1421毫米。

境内以红壤、紫色土、水稻土为主,土壤肥沃,适宜耕种。

水系以湘江为干流,一级支流主要有祁水、白水、宜水、舂陵水、耒水、蒸水、洣水、涓水等。

衡阳市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铅、锌、煤、岩盐、高岭土、钠长石等60 多种,居全省首位的有铁、锡、金、铜、岩盐、硼、硅灰石、钠长石、高岭土10种,铅、锌、钨、银储量居全省第二。

衡阳市旅游资源丰富,有佛道同尊共荣于一山的南岳衡山,有“寰中之佳丽”的衡阳八景,有称之为“鸟之天堂”的江口鸟洲,有王船山故居湘西草堂的湖湘文化等旅游产品。

衡阳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京广、湘桂铁路交汇市区,107、322国道、京珠高速、衡昆高速等公路贯穿全境,主要河流湘江、耒水、蒸水、洣水可四季通航。

2005年,全市总人口722.61万人,城镇人口244.24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3.80%,全市总人口占全省的10.73%,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90.1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9.7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27.3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3.08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8888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4.34亿元。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输变电设备制造、非金属矿采选、食品加工等产业优势逐步形成。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衡阳市土地总面积1530278.00公顷,土地利用结构如下:农用地面积1242785.5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1.21%,其中耕地面积370978.80公顷,占24.24%;园地面积29375.70公顷,占1.92%;林地面积676519.60公顷,占44.21%;其他农用地面积165884.80公顷,占10.84%。

建设用地面积130840.3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55%,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04217.40公顷,占6.81%;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1503.50公顷,占1.4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5119.40公顷,占0.33%。

未利用地面积156652.20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0.24%。

其中未利用土地面积118755.00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7897.20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7.76%、2.48%。

二、土地利用特点1. 土地利用程度高,土地利用类型以耕地、林地为主2005年衡阳市土地利用率达到89.76%,土地垦殖率为24.2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林地、耕地共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8.45%。

2. 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耕地主要分布在衡阳盆地中部和湘江两岸及其支流下游段两岸的江河平原、溪谷平地区;林地主要分布在衡阳盆地周围山地和南岳山地区;建设用地相对集中在衡阳市区、耒阳市、衡南县、衡阳县等地;未利用地面积主要分布在衡南县、常宁市。

3. 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规划期衡阳市土地利用集约利用程度不断提高,其单位土地国内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1.73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3.85万元/公顷。

同期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由4.07万元/公顷提高到11.80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由20.91万元/公顷提高到33.02万元/公顷;单位农业用地第一产业增加值由0.72万元/公顷提高到1.27万元/公顷,高于湖南省2005年平均水平0.62万元/公顷。

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1.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由于实施生态退耕、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全市耕地面积在1997-2005年减少了4298.89公顷,人均耕地面积已从1996年末的0.054公顷减少到2005年末的0.051公顷。

耕地总量和人均耕地面积9年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15%和5.34%。

耕地后备资源潜力仅为40122.00公顷,占全市土地面积的2.62%,随着人口持续增长,人均耕地占有量将进一步下降,人地矛盾更加突出。

2. 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农村居民点比重偏大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全市建设用地面积的65.57%,村庄平均规模小、布局分散,土地利用不够充分,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到179.35平方米。

而城镇用地面积仅为全市建设用地面积的7.52%。

随着近年来衡阳市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用地需求势必不断增加,农村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状况亟需转变。

3. 工业园区产业集聚效应较差,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工业园区企业规模小、关联度不高,产业集聚效应较差。

总体上表现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一是投资强度不高,2005年地均基础设施累计投资额为170.00万元/公顷;二是土地产出率不高,地均国内生产总值产出率平均为571.75万元/公顷,地均财政收入为33.66万元/公顷,投入产出比较低。

4. 矿山用地布局不合理、土地生态破坏严重矿产资源开采分散,开采规模小,矿山用地布局不合理,导致开发占用耕地、林地比重大,土地资源和矿产资源浪费严重。

由于制度不完善和经济效益的影响,矿产企业开采过程中和闭矿后未能及时复垦复绿,土地生态恢复比重不足5%。

第三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供需形势一、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规划的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当前我国提出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新时期。

新的发展形势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新时期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和实施;要按照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理性的思考和解决土地利用中产生的主要矛盾;借鉴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思想,切实展开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把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主要内容。

新的发展政策为土地利用提供了新保障。

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放在经济工作首位;长期稳定农村基本政策,特别是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提前实现免征农业税等政策,为保护耕地、推进土地整理和开发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土地利用的调控力度加大,保证了各业用地相协调。

这就需要对区域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指导思想进行重新定位。

二、区域经济发展环境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1、“中部崛起”、湖南“一点一线”、泛珠三角合作、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

衡阳市当前面临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振兴老工业基地、泛珠三角合作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湖南省“一点一线”战略和“3+5”城市群发展战略等机遇,直接接受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珠三角的经济辐射,为衡阳市经济发展拓展了有利空间。

衡阳是全国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京广铁路、湘桂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和107国道、322国道以及在建的武广高速铁路把衡阳市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紧密联系在一起,已成为湖南承接沿海产业转移的桥头堡、珠三角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休闲度假旅游基地。

因此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保障经济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2、现代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新要求。

衡阳市中心城区是衡阳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湘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

衡阳市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但中心城市的集聚功能较强而辐射能力较弱,应继续发挥中心城市对于所在地区的极化作用,壮大区域性增长极,加强辐射带动作用。

这就要求在现阶段全面优化中心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城镇体系,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以带动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

3、重点建设项目为新时期经济的增长带来巨大动力。

规划期内,武广高速客运专线、湘桂铁路扩能改造、京珠高速复线,衡炎-衡邵高速公路、衡阳机场、湘潭-大浦输油管线等重点项目建设将占用大量土地,其建设所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加大了对土地的需求。

如衡阳高速客运站是武广高速客运专线在湖南境内的主要站点之一,已拟址衡南县与珠晖区交界处,这不仅会导致两县区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发生变化,更是衡阳市迅速融入区域一体化进程、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重要窗口,为衡阳经济快速增长提供巨大推动力。

三、经济快速发展,用地日益紧张目前,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城镇人口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展开,产业集聚越来越明显,非农建设用地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人地矛盾将会越来越尖锐。

尤其是部分新增国家级和省级交通、水利、大型工业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用地,大大突破了现行规划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用地总量指标不足,将影响和制约衡阳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1997—2005年间,建设用地总量增加了19665.98公顷,占规划目标(增加24046.63公顷)的81.78%,建设用地的拓展速度快于上一轮规划的预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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