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公告_行政公文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强化土地供后监管,市政府下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0〕1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强化土地供应计划管理(一)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在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基础上编制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明确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等,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二)严格执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各区县(自治县)国土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共同推进供地计划实施,要根据计划落实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地块不得供应。
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三类住房用地供应量达到70%两项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严格落实。
市局将考核各地的供地计划执行情况,把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作为下达次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依据。
二、严格土地招拍挂出让管理(一)进一步明确招拍挂出让范围除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区、轨道交通、通信塔(站)等经营性基础设施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外,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加油(气)站和商品住宅等土地出让,以及工业用地使用权改变为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已供应的土地改变用途或者土地出让后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规划建设条件而不按期开工收回土地后出让的,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
公告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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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体结构 1.标题 要求同学写完全式的标题 有的不写事由,仅写制发机关和文种 有的不写事由,仅写制发机关和文种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 告》、《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有的省略“关于” 有的省略“关于”和“的”, 如《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通告》 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通告》 建设用地通告 有的是制发机关、 事由、 有的是制发机关 、 事由 、 文种都齐全 的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夏时制的公告》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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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中发现旅客携带上述危险品者, 由机场安全检查部门进行处理;对有劫持飞机 和其他危害飞行安全嫌疑者,交公安机关审查 处理。 特此通告。 一九××年×月×日
【例文2.7简析】 例文2 简析】 本例为一则通告,共两层含义,一是缘由, 即为什么“通告”;二是事项,共3条,将“严 禁”、“安检”、“后果”分别陈述,语言简 洁有力。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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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8号令,现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限额公告如下: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 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为6000元。 二、在开放边民互市和小额贸易的地点、中国 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入出境携带人民币的限额可根 据实际情况由人民银行省级分行会同海关确定,报 人民银行总行和海关总署批准后实施。 三、本规定自199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行长 李贵鲜 1993年2月5日
公文写作6指示、意见、公告、通告、公报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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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 办法。
作者的广泛性;
行文的灵活性;
内容的针对性;
制发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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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型
(上行、平行、下行文) 类型:1.直接指导型:领导机关直接对重要问题发表意见,指导下级工
作,相当于指示。但更具有原则性和方向性。下级可以根据实际情 况灵活处理。
❖ 通告特点
发布内容比较重大 涉及范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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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告的类型
❖ 实际法定事项的公告、通告。P148
❖ 知照性公告、通告。
知道就行,不是必须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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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例文
关于发行一九九四年二年期三年期国库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同和国库券条例》的规定,现就发行 一九九四年二年期、三年期国库券公告如下:
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指令性下行文
❖ 最早使用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机构。
1929年9跃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
2000年8月,国务院新发布的《办法》将“指示”这一文
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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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的特点
❖ 针对性
各级机关的日常工作不用指示,只有遇到问题或 困难,上级有些特别意图要下级机关领会的时候 才会发指示。
公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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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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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公文
党的机关公文14种
行政机关公文13种
决议、决定、 指示、意见、 通知、通报、 公报、报告、 请示、批复、 条例、规定、 函、会议纪要
命令(令)、决定、
公告、 通告、通知、
通报、议案、报告、
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锦复决字…2007‟第3号申请人:徐水珍,女,63岁,身份证号码:510111************,住址: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农村联合小组2组委托代理人:何平,女,40岁,身份证号码:510111************,住址:成都市锦江区沙河街道农村联合小组2组被申请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法定代表人:赵全,职务:局长地址:成都市一心桥街201号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07年12月7日作出的《公告》,于2007年12 月12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因情况复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经区政府批准,行政复议决定延期至2008年3月11前作出。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申请人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称:1、申请人认为区国土分局作出强制搬迁《公告》的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关于成都市2002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国土资函…2002‟32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01年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函…2003‟4号),但川府函…2003‟4号文件与国土资函…2002‟324号文件严重不符,二者针对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年度、批次均不一致,由此申请人认为川府函…2003‟4号文件擅自扩大了征地范围,属违规非法征地,区国土分局应该高于市场评估价,给予申请人补偿。
因此,申请人不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锦江分局2007年12月7日作出的《公告》,要求撤销该《公告》。
2、申请人申请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下达前停止强制搬迁。
申请人同时向本机关提供了下列证据:①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证明申请人身份。
②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委托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委托关系。
③《征地补偿安臵通知》(含征地补偿安臵方案)复印件一份,证明对申请人补偿安臵的情况;④《责令搬迁决定书》复印件一份,证明区国土分局责令申请人2007年11月19日前搬迁的事实。
应用文写作通告

- 1 - - 2 - - 3 - - 4 - - 5 - 篇二:应用文写作公告与通告的区别《应用文写作》公告与通告区别(四) 公告与通告公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 内容庄重严肃, 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正因为如此, 对公告的发文机关要求极为严格。
它一般限于最高权力机关, 最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领导机关, 某些法定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部门如海关、新华社、人民银行等。
地方行政机关一般不使用公告,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制发公告。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适用的范围、内容以及使用的主体极其广泛。
大到国家政策法令, 小到群众生活中某些需要周知遵守的具体事项, 无论是政治、文化生活领域, 还是交通、金融、税收、水电、城市建设、乡村规划等经济领域, 各行各业都可使用。
5办法6 规定公告、通告同属知照性公布性公文。
虽然它们的性质接近, 但区别也是极为明显的。
主要表现在:1. 发文单位不同。
公告的发文机关具有特定性; 通告则是任何机关单位都可以制发。
2. 适用范围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公文; 通告则适用于向一定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宣布需要周知或者遵守的事项。
3. 发布方式不同。
公告不以一般公文的行文方式下发, 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一般不用于张贴; 通告则根据实际需要, 在以公文形式下发的同时, 可以由新闻媒体发布, 还可以公开张贴。
4. 作用不同。
公告发布的是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 通告宣布的多属事务性内容, 因而公告的作用力和影响力比通告要大.2 公告与通告公告和通告都是告晓性公文, 两者的共同特点是:一是公开性。
公告和通告都是公开发布的, 都具有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的目的性。
二是知照性。
公告和通告的内容都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发布公告和通告的目的,有的是要让公众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的则不仅要让公众知道一些事情,还要求有关人员遵守与此有关的某些规定。
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

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优化环境,政府会发布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下面给大家带来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供大家参考!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范文篇一xx县房屋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宾阳县20xx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3]203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x年5月7日发布《20xx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2013年5月28日发布《xx县20xx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且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信息片区项目征收土地的相关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县城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县城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宾州镇人民政府决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信息片区红线图范围四至:东起宾莲公路,西至蒲村村庄用地,南起马池村、蒲村水田,北至东环路。
(即六骨岭范围)二、上述范围内禁止搭建建(构)筑物和种植农作物,凡在本通告发布之日后仍抢搭建、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并当作无主物处理。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镇人民政府年3月18日禁止使用土地种植通告范文篇二近年来,市区个别居民在城市绿化带、住宅小区绿化带、城郊山坡、林地等公共用地区域,种植蔬菜瓜果、庄稼等农作物,占用了绿地、林地等城市公共空间,破坏了地表植被及园林绿化,影响了城市形象,损害了公共利益,与我市知名城市品牌不相适应,与城市整体绿化基调不相协调。
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城市容貌秩序,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特作如下通告: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维护城市容貌秩序,保持城市公共空间的开放性、整洁度和原有的规划设计功能,不准占用城市绿化带、住宅小区绿化带、城郊山坡、林地等城市公共用地种植蔬菜、庄稼及各种农作物。
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答复申请书范文

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答复申请书范文申请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机关:_____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认为,其为了解本村征地具体情况,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政府网站向被申请人申请公开某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其公告、批文、听取被征用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同月_______日,被申请人就该申请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书。
申请人对该答复书不服,认为该答复书没有发文字号,违反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规定,且没有告知救济途径,属于形式违法。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信息属于被申请人应当主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
因此,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的答复行为并责令被申请人依申请人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被申请人认为:首先,被申请人已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于_______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送达申请人。
其次,被申请人的答复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根据查询,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被申请人制作的政府信息,相关材料客观上保存在_______市国土局和_______镇政府。
故被申请人在答复中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材料保存在_______市国土局、_______镇政府,建议向_______市国土局和_______镇政府查询。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告知材料保存的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另外,答复书的具体格式在《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并没有明确要求,不存在形式不合法问题。
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19〕12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南府发〔2019〕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规定》已经六届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41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2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规定》(川府发〔2014〕58号),深刻汲取我市“河滩地”问题惨痛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规范土地出让前期工作(一)坚持规划先行。
各地要加快实现拟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制定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前,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必须严格依据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明确并向社会公开拟出让地块的空间范围、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条件,涉及兼容一种以上用途的,必须明确各用途范围和比例。
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含1.0)。
城市重要地段或重要节点的拟出让建设用地,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设计方案,带城市设计方案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二)明确出让主体。
市人民政府为南充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南充市城市规划区外各自辖区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主体,对土地实行集中统一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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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地公告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集体土地征地公告,供大家参考!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范文一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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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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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
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二)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范文二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征收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xx 年2月4日以(20xx)政国土字第180号文件批准。
二、批准用途:机关团体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于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
四、被征地单位、地类和面积:
雁峰区岳屏镇文昌村集体土地23903平方米。
按地类划分,其中农用地22212平方米(林地13075平方米、设施农用地676平方米、
坑塘水面8461平方米),建设用地501平方米,未利用地1190平方3/ 7
米。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xx]4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批复》(湘政函[20xx]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雁峰区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由衡阳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5月4日
集体土地征地公告范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方
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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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土地用途漯河市20xx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
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6月8日以豫政土〔20xx〕740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宋寨村、黄集村,邓襄镇张庄村和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英杨村。
征收郾城区黑龙潭镇姚庄村土地4.0754公顷,沙北街道办事处董庄社区居委会土地8.5704公顷;征收召陵区姬石镇庙陈村土地5.7407公顷、宋寨村土地0.3154公顷、黄集村土地4.9668公顷,邓襄镇张庄村土地,0.5748公顷,翟庄街道办事处范庄村土地0.3212公顷、英杨村土地1.5995公顷,总面积26.1642公顷(其中耕地24.6320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xx〕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xx〕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
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20xx〕72号文件执行,计13.2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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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xx年7月7日至20xx年7月17日
登记地点:漯河市国土资源局召陵分局
漯河市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xx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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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征收土地预公告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