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角度下音乐作品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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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扬琴演奏美学价值的体现

浅谈扬琴演奏美学价值的体现

文化与艺术146作者简介:李亚娟(1975— ),女,汉族,黑龙江齐齐哈尔人。

主要研究方向:器乐演奏。

音乐美学通过对音乐的鉴赏美是一种抒发感情、寄托感情的艺术,它以生动活泼的感性形式,表现高尚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在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同时能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净化人的灵魂,陶冶情操,提高审美情趣,树立崇高的理想。

扬琴,是由波斯传入中国的一种击弦乐器,音色鲜明,音量宏大,刚柔并济。

慢奏时,音色如叮咚的山泉,快奏时音色又如潺潺流水。

音色明亮,犹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清脆。

扬琴主要被广泛运用于民歌、戏曲、曲艺的伴奏、器乐合奏及独奏。

初期的音乐作品在形成的四大派中因地域的音乐文化体现了其传统织体曲目旋律的音乐美。

一、民族性扬琴作为中国重要的民族乐器,民族性是其审美特征的题中应有之义。

虽然关于扬琴的来源,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它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民族乐器。

如《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是一首描述新疆塔吉克民族风情的乐曲,改编自小提琴曲,是一首通过西方乐曲移植过来的扬琴作品,其中,具有新疆风味乐器的冬不拉式演奏更为乐曲增添一大亮点。

全曲欢快热烈,表现了美丽的草原风光和塔吉克人民载歌载舞的热闹场景。

全乐曲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情,可分为三大部分,即引子、纵情高歌和热烈欢舞。

引子:整齐强劲的八度双音将一幅如诗如画的新疆画卷展现在人们的眼前,让人感知草原美的广阔和无垠, 轮音夹带的琶音使大家的视野更加拉近到神秘的塔什库尔干,仿佛将要置身于这个美丽的地方。

纵情高歌:单线条的高音部分的轮音使主题音乐呼之欲出,旋律优美,流动感强,仿佛牧民们在马背上高声歌唱动人的歌曲。

紧接着主题音乐又采用低音的双轮音演奏一遍,音响效果浑厚有力,跳度大并使音乐延续广阔的歌唱性。

随后的高低旋律的二声部演奏使音乐织体色彩更加丰富饱满,延续了新疆地域音乐的歌唱性。

接下来是用手拨弦的模仿新疆乐器冬不拉,音色清亮,弹拨结合,富有节奏的跳动感。

热烈歌舞:小段音乐华彩过后便进入整曲的快板,主要运用的是复拍子的节奏旋律来表现新疆人民的能歌善舞。

关于艺术的存在方式

关于艺术的存在方式

艺术的存在方式艺术以怎样的方式存在?它的存在意味着什么?1.艺术的物质存在形态与非物质存在形式。

艺术品这个概念是以物的表征形式来界定的。

绘画、雕塑、建筑、书法作品、音乐手稿、文学作品手稿等,都是艺术作为物的存在形态或符号承载形态。

一件雕塑、一幢建筑、一幅油画、一幅书法作品,我们可以说是艺术品,而一首演奏中的乐曲、一部表演中的戏剧、一个舞蹈、一个口口相传的史诗或文学,却只能称为艺术而不能称为艺术品,因为他们只是一种过程的呈现,而不是一种物的存在方式。

物的存在有形,而非物质的存在无形,这就是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区别。

以物的形式存在的艺术品可以通过比较确定价值和价格,而以非物质形式呈现的艺术往往是无法估量其价值的。

美是艺术存在的价值显现,艺术的审美价值可以成为主要的价值,但不是艺术唯一的价值追求和体现。

艺术可以表现人的最深刻的绝望与痛苦,可以表现人的荒诞感,可以通过支离破碎的形象表达战争的残酷,也可以表达某种理性的观念,我们通常也把这样的作品放到美的认识框架中理解和评价,但由于对象本身的丰富内涵,而使解释显得牵强和不得要领。

美国作家凯·邓拉普有一篇小说《古堡的秘密》,讲的是一个关于人性的残酷报复的故事。

这个故事仅仅从美的角度理解就显得不着边际,我认为它揭示了人性的嫉妒、报复的阴毒,人性揭示的深刻性是它最重要的东西。

这意味着,有许多作品并非在表现美,而是在表现认识的深刻性。

一个物品是否成为艺术品,与看待这一物品的眼光和价值取向有关。

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的第222页讲了这样一个事情:“大约三十五年以前,一件古埃及的抄本在埃及一所房子的废墟下被发现。

这份抄本上有一些铭刻文字,似乎是一个律师或公证人关于他的事物的纪录——遗嘱的草稿,法律的合同,等等。

直到这时为止,这份抄本只属于物质世界,它不具有历史的意义,而且可以说,不具有历史的存在。

但是,当这最初的抄本经过仔细的考察以后能够被认出是直到当时为止还不为人知的米南德(古希腊戏剧作家)喜剧的四个残篇时,它的第二内容就被发现了:从这一刻起,这个抄本的性质和意义完全改变了。

音乐欣赏中的音乐美学问题

音乐欣赏中的音乐美学问题

音乐欣赏中的音乐美学问题当我们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那些美妙的音符和动人的旋律往往能够触动我们内心深处的情感。

然而,在音乐欣赏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多音乐美学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讨。

音乐的美究竟从何而来?这是音乐美学中一个核心的问题。

有人认为,音乐的美在于其和谐的旋律和节奏,它们如同数学公式一般精确而美妙,给人以愉悦的感受;有人则觉得音乐的美在于其所传达的情感,无论是欢快、悲伤还是激昂,都能引发听众的共鸣;还有人强调音乐的美在于其创新和独特性,突破传统的束缚,展现出全新的音乐语言和风格。

在音乐欣赏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不同风格和类型的音乐。

古典音乐以其严谨的结构和深刻的内涵而著称,它宛如一座巍峨的大厦,每一个音符都经过精心的设计和安排。

而流行音乐则更加贴近生活,充满了时尚和活力,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达着大众的情感和心声。

民族音乐则承载着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通过独特的旋律和节奏展现出民族的特色和风情。

面对如此丰富多样的音乐类型,我们应该如何去欣赏和理解它们的美呢?对于古典音乐,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和文化素养,了解其创作背景、音乐结构和演奏技巧。

例如,贝多芬的交响曲充满了激情和力量,我们需要用心去感受他通过音乐所表达的对命运的抗争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而欣赏流行音乐时,我们更多地是关注其歌词和旋律所带来的当下的情感冲击,它可能让我们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到片刻的放松和慰藉。

民族音乐则要求我们对不同民族的文化有一定的了解,才能更好地理解其音乐中所蕴含的独特韵味和精神内涵。

音乐的表现力也是音乐美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首好的音乐作品能够通过声音的强弱、节奏的快慢、音色的变化等手段,生动地描绘出各种场景和情感。

比如,在一些激昂的音乐中,强烈的节奏和高亢的旋律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战斗的激烈和胜利的喜悦;而在一些舒缓的音乐中,轻柔的音符和缓慢的节奏则能营造出宁静、安详的氛围。

然而,音乐的表现力并不是绝对的,它会因为听众的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自考美学 第六章 艺术论(二)(自考必过)

自考美学  第六章 艺术论(二)(自考必过)

第六章艺术论(二)第一节艺术的存在方式☆艺术意象的创造→意象的凝定→意象的重建☆艺术创造→艺术品→艺术接受本体论——原是哲学范畴,是西方哲学中研究世界本原或本性的最根本部分,亦译为“存在论”。

艺术本体论的核心问题是展示艺术的存在方式。

一、艺术首先存在于艺术的意象世界中在所有的艺术品中提取到艺术品有共通的东西,就是艺术意象。

如果一件东西不能提供或不能转化为意象,那么就不能称之为艺术品。

艺术只能存在于艺术品的意象世界中。

二、艺术只能存在于主体(人)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中艺术意象是一种精神存在,一种心理活动的过程和成果。

一方面,意象与艺术创作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另方面,意象又与艺术接受主体的审美心理活动和审美经验有本质的联系。

接受者并非被动接受意象,而是在感受、体验的同进加以重建和再创造,形成新的意象世界。

创作主体意识中的审美意象,经艺术品的中介,传递到接受主体的意识中,经其再创造而获得生命。

因此,艺术意象始终只能存在于艺术创作者和接受者的主体意识和审美心理活动中,存在于这两个主体的审美经验中。

三、艺术存在于从艺术创造→艺术品→艺术接受的动态流程中艺术品的核心是意象。

从艺术存在的方式看,艺术品则是创作主体与接受者之间的中介。

作为中介的艺术品,有三个基本特征:他律性;形式符号性和开放性。

他律性——艺术品是为他者存在,受他者制约。

艺术品“是为人类心灵而存在的”(黑格尔)。

另外,艺术品的意象是创作主体审美经验和心理创造的结果,其基本特质决定于创伤主体。

第三,它还受制于接受主体。

形式符号性——艺术品是一种过渡性的存在,它以形式符号的方式负载着艺术意象而成为沟通两个主体的纽带。

开放性——一头向艺术家开放,一头向欣赏者开放。

只有向艺术家开放,艺术家创造的意象世界才能物态化,物化为艺术品;只有向欣赏者开放,才能呈现它的基本特质。

现代阐释学的观点——认为艺术的本质体现在人类无限延伸的审美经验中。

音乐美学基础课件1【通用】.ppt

音乐美学基础课件1【通用】.ppt
活动,如了解作曲家的生平、与创作有关的美 学思想或主张、具体的创作情况、作品产生的 时代背景、作曲技法、作品结构等。 (3)其他音乐活动中的审美因素 主要是指完全功用的音乐,是“实用音乐”, 不是“艺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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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方现代与后现代音乐中美的样式与非美的样 式
现代主义音乐的两面性:既违背传统的美,又 追求新的秩序;新有序可能被接受为新的美, 也可能永远被感受为不美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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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音乐形式存在方式的特殊性
一、时间的表象 二、空间的幻象 音乐空间的结构特征: (1)音乐空间是模糊的,不可调焦。 (2)音乐空间随着音乐进行的时间过程不断变换
结构,不存在特殊的可见方式,具有可塑性。 (3)音乐的空间是一种时间的回声,在音乐中,
时间第一性,空间第二性。 三、运动的假象
富性三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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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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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人为的某种音乐体系。 3、可变性和可塑性:非语义性造成 (1)二度创作、三度创作(2)口传心授、流传变异 三、音乐的创作过程就是把某种情感转换为具有一定
形式的音乐信息的过程, 是被赋予了一定形式的情 感思维。
二、教育功能 三、认识功能 四、实用功能: 1、在集体生活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 2、在医疗中发挥作用 3、在商业宣传中发挥作用——广告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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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音乐表现情感的特殊性
一、音乐表现情感的两个方面: 基本情绪和精神特征。
二、音乐表现情感具有民族性和时代性 三、音乐表现情感是类型与个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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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音乐创作过程的特殊性
一、音乐信息:作曲家力图通过音响形式、音乐媒介 将自己的主观体验传递给他人的内容。
二、音乐信息的特点: 1、目的性:作曲者表现主观感受、体验,希望引起共鸣。 2、约定性:作为载体的音响形式有一定的约定性,必须

文学作品中的音乐与美学关系

文学作品中的音乐与美学关系

文学作品中的音乐与美学关系音乐与美学一直以来都是文学作品中的重要元素。

音乐通过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和情感传递能力,为文学作品注入了生命力和艺术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音乐与美学在文学作品中的关系,并分析其互相补充和相互促进的作用。

首先,音乐与美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具有独立于文字和图像的表现能力。

它能够通过声音的节奏、旋律和和谐之美,直接打动人的心灵。

这种美学感受可以与文字所传达的意义相互融合,使文学作品更富有感染力和艺术性。

例如,在小说中引用歌词、描述音乐会场景或描绘人物对音乐的情感反应,能够让读者更深刻地理解和感受到情节中的动态和情感。

其次,音乐不仅可以为文学作品增添美感,还有助于突出作品的主题和情感氛围。

音乐所表达的情感和情绪可以与文学作品中所描绘的情节和人物心理相呼应,使作品更加生动和有力。

例如,在一些悲剧小说中,作者通常会选择悲伤或忧郁的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来强化作品中的悲情和沉重感。

这样的运用能够通过音乐的声音和旋律,将读者带入文学作品的世界,加深他们对作品情感的理解和共鸣。

此外,音乐也可以通过创造独特的节奏和语调,帮助文学作品建立独特的风格和氛围。

例如,一些现代派诗歌作品常常采用自由节奏,模仿音乐中的即兴演奏,创造出奇特的韵律和语言美感。

这种音乐性的呈现方式,使作品更富有魅力和新颖感,引发读者的思考和想象力。

此外,音乐与美学之间还存在着相互促进和互补的关系。

音乐能够通过其美学特征,激发作家的创作灵感和想象力。

许多作家在创作时会借鉴音乐的创作方法和美学原则,使作品更加富有节奏感和和谐美。

例如,一些现代小说中经常会出现的“音乐式叙述”手法,即通过起承转合的节奏和变调的情节展开,使读者更加身临其境,感受到作品的节奏感和变化。

另一方面,美学也能够影响音乐的创作和表演方式。

许多音乐家受到文学作品中的美学思想和意境的启发,创作了许多以文学作品为题材的音乐作品。

这些音乐作品通过音乐语言表达文学作品所传达的情感和意义,使文学作品得以跨越时空的界限,达到更广阔的艺术表达。

从美学角度审视当代流行音乐的“中国风”元素

从美学角度审视当代流行音乐的“中国风”元素

当代音乐2021年第6期MODERN MUSIC 从美学角度审视当代流行音乐的“中国风”元素秦佳钰[摘要]为了满足人们的欣赏要求,当今流行音乐乐坛中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音乐元素也不单局限于一种,“中国风”做为当代流行音乐中重要的元素之一,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与重视。

中国的流行音乐受欧美流行音乐和日韩流行音乐的强力冲击影响,发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人们不只一味追求单一的欧美R&B、Hip-Hop等音乐风格,大家的关注更转向了之前一直被忽视的“中国风”,在2008年央视春晚周杰伦的一首《青花瓷》更是把“中国风”的狂潮推到了顶峰。

它不仅受到老一辈人的喜爱,还受到广大青少年的青睐,对很多音乐热爱者和大众群体的审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本文从音乐美学角度审视流行音乐“中国风”这一元素。

[关键词]中国风;流行音乐;民族[中图分类号]J6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2233(2021)06-0073-03对于“中国风”学界还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有些人的 观点是认为“中国风”并不能够独立形成一种独立的特有的风格,甚至不能够说成是一种风格。

他们觉得在流行乐融入中国风只是加了民乐的噱头,更多的是商业包装,流行乐中的中国风元素知识点缀作用,根本称不起“风”。

有部分人对此表示赞同:他们认为中国风流行乐使用的音乐元素与内陆音乐没有太大的差别。

只不过是民乐的传统段落引用到流行乐的作品中而已。

虽然这种使用值得肯定,但充其量只是放了一点符号、起点缀作用。

这些还远不能使其单独形成一种独立的风格。

艺术风格是指创作者在艺术创造实践中所呈现出来的艺术特色和创作个性。

风格关系到创作者的个性,是个体趣味创作成熟的标志。

“中国风”在一定程度受到西方流行音乐影响,并且在加上了中国特有的民族音乐元素,再加上现代综合的音乐创作手段和方式,由此逐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音乐语言特征,已经凸显出了本土化的特征,并且有着深刻地时代烙印,已经被受众所广泛地接受,已然形成了一种风格。

音乐学中的音乐文化

音乐学中的音乐文化

音乐学中的音乐文化音乐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艺术形式,它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方式,更是一种文化的表达和传承。

音乐学作为一门学科,研究的正是音乐的本质、起源、发展以及在不同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音乐学中,音乐文化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涵盖了音乐在不同社会、地域和历史条件下的创作、传播和接受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音乐学中的音乐文化。

首先,音乐文化可以从创作的角度来理解。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创作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历史、宗教、社会风俗等。

例如,古代中国的音乐创作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强调音乐的道德教化作用;而西方古典音乐则受到基督教宗教仪式的影响,强调音乐的宗教性质。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创作风格和表现形式也有所不同,这反映了不同文化对音乐的理解和追求。

其次,音乐文化还可以从传播的角度来理解。

音乐的传播是音乐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它可以通过口头传统、书面记载、演出表演等方式进行。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传播方式也有所不同。

例如,中国古代的音乐传播主要通过宫廷、庙堂和民间传统,而西方古典音乐则主要通过音乐会、演出和唱片录制等方式进行传播。

音乐传播的方式和途径直接影响了音乐的受众范围和影响力,也反映了不同文化对音乐的重视程度和对音乐的态度。

此外,音乐文化还可以从接受的角度来理解。

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音乐的接受和欣赏也有所不同。

音乐的接受方式和标准受到文化、教育、审美观念等因素的影响。

例如,中国传统音乐注重“以乐育人”,追求音乐的教化和道德意义;而西方古典音乐注重音乐的艺术性和审美价值,追求音乐的情感表达和美学体验。

不同文化对音乐的接受方式和标准的不同,反映了不同文化对音乐的认知和价值观的差异。

最后,音乐文化还可以从保护和传承的角度来理解。

音乐作为一种文化遗产,需要得到保护和传承。

不同文化对音乐的保护和传承方式也有所不同。

例如,中国传统音乐的保护和传承主要通过音乐学院、传统音乐团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途径进行;而西方古典音乐的保护和传承则主要通过音乐学院、交响乐团和音乐节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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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学角度下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摘要: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已经成为研究音乐的基础课题之一,由于每个人的研究切入点不同,研究成果也就有所不同。

笔者从美学的角度,通过多个层面,分析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关键词:音乐美学;音乐作品;存在方式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在音乐美学的本体论调研究中,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是一个非常基础的理论,同时也很重要,基础的就是本真的,这是哲学研究中首位存在的问题理论。

以往的研究理论中,关于音乐的研究,关注较多的是音乐的内容和形式以及内容和形式的关系、音乐美感等,忽视了一切哲学研究的基本点,即“存在”的研究。

近年来,关于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问题,逐渐成为众多音乐工作者研究的课题,笔者本次从音乐美学的角度为切入点,从根本上探讨了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

一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观点论中国第五届音乐美学研讨会上,众多专家阐述了自己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观点。

宋瑾则将音乐的存在方式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与人产生的正在进行时存在关系;第二类,是与人未联系的孤独存在;第三类,是历史遗存。

邢维凯的研究较为全面和成熟,他认为音乐存在的方式是处于一个不停转化过程的动态主体,本体产生于创作者的精神意识,然后经过载体和显体的衔接导入接受者的主体意识中,完成其存在过程。

张前的论述观点通过其《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几点认识》进行了阐释,张前将创作、表演、欣赏音乐作品等几个不同的存在阶段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论述,认为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需要经过创作、表演和欣赏三个阶段实现。

于润洋认为音乐作品具有一种双重性的存在,既是一个独立的物态性客体,又是一个必须依赖非物质精神意识而存在的观念性客体,其互为条件而存在。

蔡仲德认为,音乐的存在是通过三种元素来实现的,即乐谱、表演以及欣赏者的感受。

王次熠则认为,音乐的存在方式就是人类精神世界与物质世界的融合统一。

由此可见,不同学者专家从自己的认知角度提出了新的音乐存在理论,也就是说音乐作品的存在形式不是单一的,其通过表现形式的不同,所呈现的存在方式也不相同。

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音乐存在方式的研究,并且也深化了人们对音乐的认识。

二音乐美学与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在音乐理论方面,尤其是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方面,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罗曼·茵格尔顿,他著名的《音乐作品及其同一性问题》对探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非常深入,对各个国家的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研究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且提出了非常有震撼力的“音乐作品是纯意向性对象”观点。

在其理论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一个独到的观点,即音乐作品与现实世界的任何等价物质及其本身存在联系,它是以一个独特的存在方式、完美的存在整体。

这就从一个与众不同的美学角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契点。

研究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有很多面可以渗透,但是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切入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研究,尚是一个新的进展,成为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研究中的一个新方向。

音乐美学本身也是一个比较有价值的研究领域,而且其层次多样,意义宽广,我们通过美学的角度应用哲学的思维方式,去对音乐艺术进行研究和探讨,对其本质进行概括和辨析,以寻求音乐艺术的真谛,对其作品的存在方式找出具有规律性的深刻认知。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我们存在的世界是一个物质的世界,每一样花草树木都是独立的物质存在,不会因为人为的思想或者意识而发生变化。

但是,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确是很不相同的。

音乐作品首先来源于人类的精神意识,它是人的意识结晶、精神产物,离开了人的意识影响和支配,他就不再具备存在的意义。

其在存在方式,也迥异于其它艺术。

如画家,可以把自己的作品通过色彩和图形的表达呈现给大家;雕刻家,可以通过完整的、立体的作品呈现给观众。

大家在视觉及触觉的双重感觉下,直接感受到作品的意义和价值。

但是,音乐却不同。

音乐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依靠心灵、精神和意识,对作品进行控制和创作,他没有任何的“原作”可以作为参考,必须完全由创作家进行自我剖析和呈现,然后通过表演的方式展现给观众。

从这一方面来说,音乐与表演艺术,有一些共通之处,都是通过表演的方式,体现其存在的价值。

三音乐作品的“原作”很多艺术创作都是有蓝本可以参考的,同时也有“原作”可以借鉴,但是在音乐艺术及音乐作品中,却是没有真正的“原作”的。

很多人认为表演时所用的乐谱就是音乐作品的“原作”,其实不尽然。

茵加尔登说乐谱是一种符号体系,如符号的本质不等同于它所承载的客体,乐谱也不等同于音乐作品。

如我们常说的“江”、“河”,这是两个字,是其客体的代表符号,但是我们不会说这两个字就是江、河的本身,这两个字的意象表征是我们的意识所折射出的,但是江、河本身却是独立的物质存在,与符号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所以乐谱与其所承载的音乐作品之间不能单依“原作”来论。

所以说,音乐是音乐艺术家的个人创作,是经过音乐家的艺术构思,在其头脑意识中形成完整的乐思作品。

四乐谱与“原作”的关系虽然现今记谱的方法已经逐渐完整和精细,但是其仍不能代表音乐作品本身,它只是作为音乐作品的记录形式而已。

那么这样一来,我们是否还应该尊重这种记录符号呢?答案是肯定的。

乐谱是表演者和欣赏者与创作者之间连接的桥梁,是其思想共鸣的衔接,也是表演者和欣赏者理解、揣测创作者创作思想的依据。

但是,我们与创作者沟通,也不能单靠乐谱的记录,更多的是我们要对创作者的个人背景、生活经历、哲学观点、美学观点等做深刻的分析和研究,了解创作者的生平思想,才能更好地把握音乐作品的真意。

当我们对音乐作品进行再次创作时,应尊重“原作”乐谱,严格按照乐谱的标记来进行创造,使演奏和“原作”思想和谐统一。

但并不是所有按照乐谱标记进行创造的作品就能够获得成功,每一部音乐作品都是独一无二的。

如贝多芬的《月光曲》,无论进行什么样的演奏,其效果都是不相同的。

每个人由于自身经历、学识、思想的不同,对音乐的认识亦不同,甚至于对同一作品,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心理作用下,其感知也是不相同的。

所以,人们就把音乐表演称为二度创作,也就是在“原作”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心所欲的进行创造。

尽管同一作品的演奏时候不同,但每次演奏之间都存在着共性。

如《魔笛》,它是莫扎特创作的最后一部歌剧,其融合了德奥歌唱剧、意大利正歌剧及戏剧形式,以神话及寓言的形式表现了莫扎特自身的信念与理想,整部歌剧优美而活泼。

无论它每次表演的形式与效果有多么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说,每次的表演呈现给我们的都是一部积极向上而非忧伤悲痛的歌剧。

由此可见,我们在对音乐进行创作加工时还是要尊重乐谱的。

即使我们按照乐谱标记进行音乐表演,也不一定就会和“原作”达到统一。

乐谱是作曲者依照自己的心理与思想所创作出来的音乐符号,无论其记载多么完善,也不能将作曲者在创作的时候的思想与情感详尽的表达出来,更别提乐谱中一些细微的情感变化了。

我们要想进一步的了解一部音乐作品,我们就要详细的了解作曲家的身份背景,所经历的事情以及在创作歌曲时的生活状况等,在乐谱的基础上演奏、发挥、理解与创造,从而创作出优秀的作品。

另外,表演者还要依据自身的理解以及自己所处时代的思想与观点来研究作品的内涵,以当代的审美观、价值观来对其进行分析总结,从而使作品更丰富。

五音乐作品的再创造与艺术欣赏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其在表演形式上是不断变化的,每次的表演都具有同一性但又有各自的特点。

即使是同一个人再次表演同一作品,其效果或者感觉也是不同的,音乐真正的魅力也是通过每次的创作、表演来实现的。

表演者将乐谱搬放在众人面前,将乐谱的思想及内涵清楚地表现出来,将其精华推至最高处,使表演者更贴近作曲者的思想,使观众更清楚的认识乐谱和创作者。

一个成功的演奏家不仅可以将音乐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还可以将平凡的作品演奏得很精彩,使其内涵丰厚,意境优美,这就是优秀的演奏家的“再创造”艺术。

每一部音乐作品的存在都需要三个部分共同构成,分别为创作——表演——欣赏,音乐作品首先需要创作者创造,然后通过表演者演奏,最后传达给观众欣赏,进入它的最终存在阶段。

音乐是由个人创造的,属于个人意识作品,所以又因为个人的性情不同、生理心理不同、生活经历不同等原因,造成演奏和欣赏时的表达及接受出现差异性。

如同样听一首悲伤的乐曲,经历过大悲大难的演奏者和欣赏者可能更为理解作品的思想。

更容易产生共鸣的效应,同样无忧无虑的年轻人听了,可能就不会有什么强烈的感受,所以说,音乐欣赏是受到很大的主、客体的影响的。

首先,其与演奏者和欣赏者的生命历程、成长环境、文化修养、个人心性等有关;其次,与演奏者和欣赏者当时的情绪有关;最后,是与演奏者和欣赏者的经验积累有关。

如果演奏者一生平和顺遂,那么他在演奏情感较为激烈的作品时可能就会欠缺一些感觉,而如果欣赏者没有较高的文化修养,也就无法欣赏较为“阳春”“白雪”的音乐;但是,经验丰富的演奏者能够凭借高超的技巧弥补历练的不足,音乐作品欣赏较多的经验者也能够凭借经验的积累去体验和揣摩曲子的情感;如果演奏者和欣赏者在作品传达的当时心情不平静,那么就会带入曲子中,演奏者的“喜悦”会影响音乐的悲伤之情,欣赏者的“哀伤”也会压制音乐作品所传达的“欢快”之感。

音乐作品欣赏时是需要演奏者来忠实传达的,如果演奏者背离了创作者的原意,忽视乐谱“原作”的存在,那么曲子的表现就会出现很大的误差。

当然,如果演奏者能够在尊重原乐谱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创造和深化,那么创作者、演奏者和欣赏者之间,就会产生强烈的共鸣,就能更加领略到音乐艺术的美。

那么音乐作品与音乐欣赏之间就能达到同一种和谐吗?这个问题是需要求证的。

现代释义学代表伽达默尔认为,在理解和解释事物的存在意义时,必须坚持历史主义原则,即在欣赏音乐作品时要求真心,要把自己带入音乐中,通过“原作”的指示和创作者的了解去重建创作者的创作意义。

哲学的实证主义方法是一种优秀的探究事物本源的方法,但是它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尤其是对具有意识客体的音乐艺术创作来说。

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论述,音乐作品是作曲者为了表现自己的情感或者其它意识行为而进行的创作,这种创作活动是需要感受和共鸣来沟通的,所以在论证音乐作品的存在价值时,我们必须要了解创作者的意图,在自己的脑中构建一个“作品世界”,去体验和思考创作者的思想。

但是,对于古典音乐来说,因为,时代以及时间的差异,其创作者的生活、文化和观念等都与现代人有很大区别,所以,我们不能在欣赏音乐作品时与原创者统一。

所以,伽达默尔说:“在欣赏音乐作品时要考虑作品存在过程中的文化融汇,要体会其包容性和发展的无穷性。

”所以欣赏音乐作品时我们既要尊重“原作”的真实性,又要兼收其“视界融合”的优点,重视其存在方式的吸收性,以包容的感官去真正的——欣赏音乐。

六结语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从音乐美学的角度出发去求证,是一个新的研究点,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深化、去探索,以更好的求证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发现其规律,为音乐创作、演奏和欣赏提供更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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