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指引第十六期

招标投标指引第十六期
招标投标指引第十六期

招标投标指引

第16期

深圳市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处编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关于投标报名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

施工(监理)经验的注意事项

(本期于2006年8月10日修订)

近一段时间以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部分招标人在投标报名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时,设定了过多、过严的要求,限制和排斥了潜在的投标人。为了规范招标人的行为,现将投标报名条件中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和内容说明如下:

一、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南(增补)》(2004年5月14日深圳市建设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条第(三)款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仅限于与

招标工程类似的工程规模、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方面的内容。

二、招标人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

(1)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

(2)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指标不能高于招标工程本身。

(3)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数量仅限于1个。

(4)设置的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项目的时间范围不得少于3年。

三、招标人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具体内容:

(1)类似的工程规模是指:工程项目造价、总建筑面积、建筑物层数、高度、长度、跨度、燃气管道压力、电力工程装机容量、深基坑深度等,以上指标的选择不得超过3项。

(2)类似的特殊结构形式是指:对结构形式的特殊要求,如桥梁工程的悬索结构或拉索结构、大型钢结构的空间网架结构或桁架结构等。对此类特殊结构形式可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

(3)类似的特殊施工工艺是指: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如隧道工程的盾构施工法、大型高层建筑的滑模施工法、软基处理采用的排水与堆载预压法和强夯法等。对此类特殊施工工艺可设置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要求。

(4)对一次发包造价在1亿元人民币或5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商住楼、厂房、学校等招标工程,设置同类工程经验时,只可要求具备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经验,其工程经验的后缀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指标不能高于招标工程本身。不得排斥其他功能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得出现“不含……”字样。

(5)对一次发包造价在1亿元人民币或5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房屋建筑(指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写字楼等)招标工程,设置同类工程经验时,可以要求具备一定规模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经验,其工程经验的后缀应为“房屋建筑工程”,指标不能高于招标工程本身。另外只可增加“不含厂房和住宅”字样。

(6)其他同类工程经验设置时,其工程经验的后缀仅限于各类工程的名称。如:桥梁、隧道(涵洞)、燃气、软基处理、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大型钢结构、港口、电力、SMA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地铁区间段、地铁车站工程等。

(7)凡投标报名、参加招标会人数、截标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应当降低同类工程施工(监理)经验要求,直至取消。如招标人认为不宜取消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送:市监察局、市纪检三组;局领导;保税区管理局及大工业区管委会,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及宝安、龙岗分中心,市造价站;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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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 (施工公开招标部分) 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 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 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 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一级招标委员会 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派驻纪检组

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 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 (1)招标文件的范本; (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 (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 (4)合同履约评价; (5)计划投资30000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 (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 (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3、一级招标委员会议事程序 (1)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作出召开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2)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召集委员会成员开会; (3)招标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委员会会议,应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 (4)会议在听取招标工作小组的汇报后,进行充分酝酿、讨论; (5)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提案提交会议表决; (6)表决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表决方式,会议决议应获到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7)委员会认为难以决定的,报请主管市领导决定; (8)会议由合同预算处负责记录,重大事项根据主持人决定起草会议纪要; (9)会务准备由合同预算处负责。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doc 15)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的,也可以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 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

企业债券招标指引

附件二: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业务指引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行为,保护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21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核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方式发行的企业债券,适用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招标发行,是指企业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根据市场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招标方式、中标方式等发行规则,按照参与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规定,通过企业债券招标发行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向投标人公开发行债券,投标人按照各自中标额度承购债券的方式。 第三条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参与人包括发行人、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直接投资人及其他投资人。投标人包括主承销商、承销团其他成员及直接投资人。 第四条 在企业债券招标发行过程中,参与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接受发改委的监督管理。不得有不正当利益输送、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第五条 企业债券招标发行应使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提供的招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办理系统联网和开通投标相关权限,相关工作人员应获得中央结算公司的发行业务资格。 第六条 中央结算公司应做好企业债券发行支持、总登记托管、结算、代理本息兑付及信息披露等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章 承销团其他成员有关要求 第七条 承销团其他成员应尽职配合主承销商的询价工作,及时将其他投资人的需求真实、准确地反馈给主承销商。 第八条承销团成员应将企业债券发行业务与投资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分离,在业务流程和人员设置两个方面实现有效隔离,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承销团其他成员应健全内控制度,制定并完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防控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 第十条承销团其他成员应按照其他投资人委托进行投标,并做好分销及缴款工作。 第三章 直接投资人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直接投资人是指承销团成员以外,可直接通过招标系统参与企业债券投标的投资人。直接投资人可根据自身投资需求,参与所有企业债券的招标发行。直接投资人不能进行分销。 第十二条直接投资人应积极配合主承销商的询价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自身的投资需求。 第十三条 上一年度末AA+级(含)以上和AA级(含)以下两

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建设工程发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一全部由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的;

深圳采购中心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投标书制作软件操作手册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11月 目录

一、引言 在各级领导的亲临指导下,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目前政府采购网()已经建成投用,实现了政府采购的电子化。 招、投标书编制软件是政府采购网软件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政府采购中心编制招标书,实现招标、投标、评标全程电子化的重要环节之一。 中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在汲取现有的招标书编制软件、投标书编制软件的优点的基础上,开发出新版本的招投标书制作软件,该软件为C/S结构,单机个人使用,同时能与政务采购网软件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本软件系统拥有“信息安全、操作方便、系统稳定、技术先进”的特点。 1.1本书使用指南、约定 ●本书指南 本书力求通过循序渐进,图文并茂的方式使读者以最快的速度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和操作方法。 ●本书约定 为了叙述的方便,在本教程中,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则“单击”都表示用鼠标左键单击,“双击”都表示用鼠标左键双击,“右击”都表示用鼠标右键单击。双击鼠标,可以展开目录。 注:本系统有许多操作需要右击鼠标,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再单击选择菜单里的操作命令。 软件的改进和完善是无止境的。我们真诚的期望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 由于本教材编写的时间比较紧凑,书中如有错误或不当之处,恳请读者朋友批评指正。谨此,深表感谢! 1.2《投标书编制软件》资源配置 ●运行环境的要求: 1.硬件环境要求: 运行《投标书编制软件》需要以下最低硬件配置: PII以上档次的微机。 内存在128M或以上。 真彩显示卡一个,建议设置屏幕区域为1024*768,颜色为增强色(16位)。 硬盘安装空间在1G以上,运行空间在200M以上。 光盘驱动器一个。 2.软件环境要求

招标邀标工作指引

招标邀标工作指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一、工作指引概述

二、工作程序 2.1 单项招标采购工作管理要求: 1)单项招标采购流程启动的必要条件: a)各项招标采购工作在项目采购策划的招标清单范围之内; b)项目部在提出进场计划要求时,需应力求保证一定的提前量,工程类招标从招标计划审批 至定标为45-60天(合同签订5-10个工作日)、材料设备类招标采购从招标计划审批至定 标为30-45天(合同签订5-10个工作日); c)单项招标采购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招标图纸和技术规范。 2.2招标计划阶段 1)释义:招标计划是指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前制订的各个招标环节的时间安排,根据计划期限和 控制力度的不同分为:项目年度招标计划(每月更新)、单项招标计划。 2)招标计划的格式模板参见《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流程》及《采购计划格式模板》。 3)管理程序: a)项目年度招标计划(每月更新):在《项目采购策划表》中列明当年度招标采购计划(以 后每年在年度计划中重新修订年度计划)并于每月进行更新;由项目部经理牵头组织。 b)单项招标计划: ①原则上,招标采购主责部门为采购管理部; ②采购管理部依据年度开发计划、月度更新的采购计划,针对单项招标项目编制计划。 ③单项招标计划及该计划变更须由项目经理签认,相关部门责任人签认并向本部门 经理汇报相关情况。 2.3 招标准备阶段 1)招标方案: a)释义:招标方案是采购管理部依据项目合同架构、招标计划、评标办法及工程管理部提供 的资格预审条件、成本管理部提供的付款方式等资料编制的,对单项招标项目过程中主要 工作节点进行约定的操作细则。 b)内容:招标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投标候选人资审要求、推荐投标单 位、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及报价方式、评标原则、评标办法、评标人员组成、商务谈判、 付款方式、招标计划等内容,参见《招标方案(样本)》。 c)签署流程:采购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方案,招标方案需由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 承包商招标)、规划设计部(材料设备供应商)联合签认,项目部经理牵头组织协调。 2)资格预审: a)释义:资格预审是招标准备阶段的重要环节,由招标采购部组织对潜在投标人从资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

【法规名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颁布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深建规[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4-06 【实施时间】 2010-04-06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中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以及资金的监管,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08〕8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二0一0年四月六日

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者集体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等建设工程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密切相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中的电梯、中央空调、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系统; 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中的各类设备设施;其他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 第四条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的,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进入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包括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招标投标。 第二章招标范围

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_中标190923

招标投标企业报告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报告于 2019年9月23日 生成 您所看到的报告内容为截至该时间点该公司的数据快照 目录 1. 基本信息:工商信息 2. 招投标情况:中标/投标数量、中标/投标情况、中标/投标行业分布、参与投标 的甲方排名、合作甲方排名 3. 股东及出资信息 4. 风险信息:经营异常、股权出资、动产抵押、税务信息、行政处罚 5. 企业信息:工程人员、企业资质 * 敬启者:本报告内容是中国比地招标网接收您的委托,查询公开信息所得结果。中国比地招标网不对该查询结果的全面、准确、真实性负责。本报告应仅为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基本信息 1. 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05034W 工商注册号:440301112261393组织机构代码:326605034 法定代表人:平扬成立日期:2015-02-1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状态:存续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2015-02-12 至 2035-02-12 营业范围:环境及水务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水务及市政给排水工程技术研发及技术咨询;信息安全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系统设计、开发、销售及维护;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水文监测系统、水资源监测系统及水资源利用与调度系统的设计、开发及维护;国内贸易;岩土工程勘察、测试、检测、咨询;地球物理勘测;工程测量及监测; 水处理设备、一体化泵站、闸门、阀门、起重机械、启闭机、控制柜、船舶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安装;水工金属结构的施工、安全防范工程产品销售及施工; 无线通讯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智慧水务系统建设;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安全监测;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INSAR)安全监测;遥感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各类泵站、水厂、河道、管道、水务设施的运营管理及维护。(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测绘技术服务;水务工程勘测与设计、水务工程及地基基础施工;工程咨询;电子自动化工程、监控系统工程、通讯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水工金属结构的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联系电话:*********** 二、招投标分析 2.1 中标/投标数量 企业中标/投标数: 个 (数据统计时间:2017年至报告生成时间) 55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说明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d499568.html,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说明 深圳市人民政府2008年5月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近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各方针对该文件的部分条款提出咨询,要求做出相关解释。现就部分较为普遍和集中的问题,根据规定的起草本意,说明如下: 一、关于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的判定问题 《规定》第二条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园林绿化等工程中,属于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适用本规定”。其中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工程:(一)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累计≥50%,(二)最大股东是国有或集体性质(不同国有股东间不得累加)。相反,外商或者私人投资累计超过50%且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是否招标发包,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在判断外商或者私人投资是否累计超过50%时,具体操作是将投

资人工商登记资料中显示的外商或者私人股权,逐层按比例加权累计,按累计值是否超过50%(>50%)来判定。在判定国有资金投资是否占主导地位时,首先根据投资人工商登记资料,找出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即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不同股东间不得累加)。然后,根据该股东的工商登记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非国有成分。如仍难以界定,再找出下一层占主导地位的股东,循环往复,直至最后明确定性。如果最终定性的占投资比例最大的股东属于私人或外商性质,则认为国有资金投资不占主导地位。 在此,对公众股、工会股性质的判定也做一说明: 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性质的界定原则上以工商登记证明为准,工商登记证明显示个人持股的视为私人成分,外资企业持股的视为外资成分,但有两种情形要特别说明: 第一:上市公司的公众股由于股权分散且易变动,故公众股按高度分散的私人股权论处。即在进行私人或外资投资累计时,可作为私人成分进行累计。但不能将公众股视作投资最大占主导地位的股东。 第二:工会持股的一般视为集体成分。但有关文件能够证明工会持股已全部细分到个人持股,则可将工会持股部分也视作私人成分。但此情形下,不能将工会持股视作投资最大占主导地位的股东。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公开招标操作流程 一、上传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例如,不能将甲项目A包的招标书导入《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乙项目B包的投标书。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用户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 3、要求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书的包,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书。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用瑞星杀毒软件和赛门铁克杀毒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病毒检测,如果这两种软件均报告发现病毒,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认为该投标文件带病毒。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废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书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否则视同未盖公章,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政采(珠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 In order to solve or prevent disputes, through establishing certain legal relations and realizing some common interests and wishes, all parties to the cooperation reach an agreement after consultation, and all parties signing the agreement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bound.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解决或防止纠纷,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关系并实现某些共同的利益和愿望,合作的所有方经协商后达成协议,签字的所有方具有法律效力并受约束。,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合同编号:_____ 委托人(单位全称):_____ 代理人(单位全称):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 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 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规模:________

计划投资:________ 二、招标代理业务服务类别 □a类:工程勘察招标代理; □b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 □c类: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d类: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 □e类: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代理; □f类: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标代理; □g类:建筑材料或设备招标代理。 □h类:工程标底编制; □i类:其它类。 三、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1.服务范围:2.服务内容:□发布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标底及工程

招标投标指引第77期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指引(试行)【模板】

招标投标指引 第77期 XX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印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的指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办招标备案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XX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方式将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或含勘察)全过程或若干阶段和施工进行发包。中标人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发挥有实力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二、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 具有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是指: (一)设有专门的工程管理机构。 (二)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廉政等方面的内控制度。 (三)具有不少于3人的工程、造价等方面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 经招标人承诺或其上级主管单位确认,可以开展招标工作(附件1或附件2)。采用社会代建制的,由建设单位参照附件1出具相关函件,同意招标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并对代建单位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进行确认。 三、招标条件 (一)财政投资项目 1.已履行相应的项目审批手续。市财政投资项目须取得施工招标方式核准文件,省级或以上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须取得设计(或含勘察)和施工项目招标方式核准文件。 2.已合理确定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办理可行性研究的,招标控制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中的投资估算)。 3.能够确定资质等级的规划或其他审批文件。 4.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工程管理需求明确,已确定主要

(招标投标)深圳特区招投标管理条例

o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o作者:朱华来源:景观中国日期:2007-4-13 19:39:51 进入考前交流论坛建筑考试博客 o【摘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 o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政府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简易招标工作指引

简易招标工作指引 1.目的 根据总部制度规定,简易招标由项目公司操作完成。为规范项目公司建设工程、服务项目招标材料设备采购工作(以下简称简易招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工程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佰万元的; 2.2服务类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的(物业、运营类招标另行制定招标指引,招商策划类招标按照营销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3监理、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围墙、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可适用简易招标流程; 2.4材料设备采购,采购总额在人民币贰佰万元之内的; 2.5工程总额在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伍佰万元以下的电力、消防工程,适用简易招标流程; 2.6工程总额在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伍佰万元以下的招商中心及样板房工程(包括土建、硬装、软装等),适用简易招标流程(未在整体招标计划中明确并批准的,不适用本条款); 2.7对特定条件下的特殊情况的重大招标项目,项目公司若需走简易招标流程,需提请总部分管副总批准,方可执行简易招标流程; 3.流程 3.1编制年度招标计划 3.1.1各项目公司根据年度进度计划、总分包目录、甲供材料目录于每年年底编制完成下年度的招标、采购计划。 3.1.2年度计划和项目整体开发计划都需报总部审批;项目开发进度计划报董事会审批;年度计划报年度会议审批。 3.2编制发包计划 3.2.1根据年度招标计划,至少需提前一个月由业务部门编制该项简易招标的发包

计划,经ERP审批后实施。 3.3投标单位推荐 3.3.1由项目公司面向整个公司(总部及各项目公司)发出单位报名通知邮件,邮件应包含Word版的合格投标人征集函附件,征集函应包含招标内容及概况、投标资格要求、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报名截止时间、报名资料递交方式、报名联系人等信息,征集函格式由总部采购中心提供。 3.3.2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要求被推荐单位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提报证明资料应能证明该项目经理业绩)等必须的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3.3报名结束后,项目公司需根据投标报名单位情况编制投标单位汇总表(汇总表中需包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等信息),并将单位报名资料汇总并扫描成电子档格式,作为附件发送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并录入供方信息,项目公司将完整的报名资料一次性发送至采购中心,除非特殊情况,采购中心不接受零星报名资料的录入。 3.3.4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原则上需5家或以上,但不得少于3家。 3.4报价方式 3.4.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招标文件只提供工程量清单,不提供综合单价,由投标人根据清单报价。 3.4.2对有明确计价规则、和统一的计价依据的招标工程(如消防工程),采用提供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此类项目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标法,商务标采用有效最低价为基准价,各分值组成同重大招标。 3.4.3艺术工程类(如软装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 3.4.4对无明确的计价规则,也无材料价格指导依据的招标项目(如标识标牌、窗帘等),不提供招标控制价。此类项目的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评标法,考察分作为参考分。 3.4.5服务类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3.5评标委员会组成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 行)的通知 (2004年4月2日) 深府〔2004〕6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市政府三届一○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利用市、区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以及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工程中,属于《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以下统称为建设工程)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发展和改革、财政、审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交通、水务部门及工程造价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环节和办事期限,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预选承包商制度 第四条建设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选择预选承包商作为投标人或承包人。

前款预选承包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大型设备和主要材料供应商等,其范围可以根据建设工程建设的需要调整。 第五条成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市建设、监察、法制等部门代表及专家组成,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市工程建设实际制定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条件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 资格审查条件一般包括企业的资质、财务状况、质量保证体系、年产值、年纳税金额、信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第七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每年一次定期受理承包商申请,集中组织资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预选承包商名录,并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深圳建设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d499568.html,)上发布。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均应纳入预选承包商名录。未进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人,可请求委员会复核一次。 第八条承接保密工程的预选承包商,可由市保密机关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在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确定。 第九条实行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对中标后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拖延工期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给予警告或暂停其承接建设工程,情节严重的,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对有行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预选承包商,委员会应当将其清出预选承包商名录。被清出的承包商,委员会两年内不得受理其重新加入预选承包商名录的申请。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每项工程竣工后向委员会提交该工程所有承包商的履约表现评价报告,作为预选承包商动态考核的依据。

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2017 年试行版)的副本

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2017 年试行版)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

前言 为适应深圳市道路科学化、精细化管养的要求,践行深圳质量,打造品质交通,按照委总体部署,在《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 模式(2012 年版)》基础上,总结我市道路养护管理经验,结合 养护管理工作实际,设施局组织,建管处、财审处、各交通运输 局及质监站(造价站)参与,共同开展了《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 制度汇编》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徐忠平副主任多次组织研究,交通设施局进 行了广泛调查,查阅了大量养护方面的技术资料和养护管理制度 文件,征求了道路养护管理单位与养护企业的意见,充分考虑与 相关标准、规范、现行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工作职责等协调一致, 贯彻“全面制定养护标准规范,全面优化养护招标采购,全面重 组养护巡查队伍,全面改革养护考核机制,全面探索养护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养护和路政工作紧密联动,全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的原则,结合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实际,进一步理顺道路养护管 理职责关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流程,经反复修改,最终 形成《深圳市道路养护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本汇编)。 本汇编由正本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本按照养护管理 业务工作分类,由总则、移交管理、计划管理、综合巡查、检查检测、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交通抢险工程、市场监管、教育培训、养护工作考核、附则等12 章节组成。与以往养护管理工作相比,本汇编重点编写了道路移交、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养护工作 考核等内容,引入了检查检测等方面内容,突出了系统化、规范 化及养护管理工作由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的理念,进一步强化道路 养护工作在全委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招标流程操作指导及范本

附件2 投标须知正文

投标须知 为了使本工程能够公平、公开、公正地进行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概况: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地点: 五、投标范围: 工程内容: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地点:联系人: 七、开标时间: 时间:年月日地点:联系人: 八、中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报价高于标底价的为废标,有效标中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价。 九、结算方式: 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增减工程量按原标底编制原则计价后再按中标价与预算价下浮比例下浮,所增加的工程量需经过监理及建设方同意。 十、预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天,因天气和其他非施工队原因不能施工,工期可顺延。工期从合同签定三天后开始计算。 十一、付款方式:采用方式付款 付款方式1、按进度付款,但进度款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半年内付至工程总价的95%,剩余的5%工程款待保修期满后三个星期内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付款方式2、(其他付款形式自拟) 十二、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须交投标保证元(¥元),中标者开工后三天内退还,不中标者在确定中标者后即刻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开具押金收据。) 十三、补充说明:

1.招标文件资料的修改及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7天内招标人都有权利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根据修改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修改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矛盾,以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执行,可参考当地相关计价文件。 4.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形式参照招标文件内所提供的样式制作。(详见附件) 5.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勘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需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无涂改或删行等情况(除非是招标人许可或指定),若投标文件必须进行涂改需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7.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交给招标单位,密封袋上应填写招标人名(单位)、工程名、投标人名(单位) 8.超过投标截止日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利将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9.在投标人缴纳投标文件后,若想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需书名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超过投标截止日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一律不许撤回或修改。 10.开标形式由开标会现场主持人宣布。 11.确定中标人后将在3天内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送达后7天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依据建设部发布的施工合同范本及世界宣明会内部工程协议指引内容拟定。) 世界宣明会华南区域XXX项目办 2012年XX月XX日附表3 技术规范

深圳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

工程编号: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酒店世纪楼客房改造装修工程工程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百花七路 招标人:深圳市**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时刻:2006年6月8日

使用讲明 一、为了规范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需要,我司拟订了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二、《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4]67号)中规定的采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邀请招标,并采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A”评标的一般工程。 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通用版)的要紧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 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建设部);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治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其他有关问题的讲明 1. 招标文件中的空格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者或不采纳者应用斜画线表示。招标文件中所预留的空白栏目不足时,招标人可依照需要补充填写内容;招标人在填写本《招标文件》的空白栏目、增加或修改部分内容时,应采纳与本《招标文件》不同的字体。 2.招标文件前附表1建设规模应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规模情况和使用功能。 3.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本次招标工程的具体项目、结构类型等定量规模和项目特征。 4.分段招标的,招标文件前附表1招标范围,应详细讲明每个标段的内容、数量等。 5.招标文件前附表1资金来源,应注明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并符合《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 6.招标文件前附表1中的工程承包方式目前要紧有两种,一是“包工包料”承包,二是“包工不包料”承包。 7.招标文件前附表1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担保至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依照《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第37条规定的投标担保金额应不高于投标总价的2%且不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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