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与加计扣除对研发费用归集的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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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作者:施志群来源:《财会信报》2017年第27期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建立相应的研发投入核算制度。

但在实务操作中,大部分企业是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这种操作方式往往缺乏合理性与逻辑性。

对此,笔者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的注意要点进行总结,内容如下。

研发项目确定研发项目的确定是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归集、项目资料整理的基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企业可通过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建立《工作指引》也规定企业的研发费用要以单个研发活动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科技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企业应按照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的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并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要求已成重要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特殊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1)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 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情况下不能作为委托外部研究开发等研发费用;(2)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不超过总额的 40% 限额;(3)其他费用不超过总研发费用的20%;(4)研发费用最终“应当”在费用项下列支,在归集时不应从未结转费用的成本项中筛选。

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人员人工:主要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金、五险一金,员工的在职天数必须在183 天以上;(2)直接投入:必须是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或者企业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包括租入的固定资产费用;(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项目所用建筑物也可以折旧;(4)无形资产摊销:主要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设计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批量生产和商业化生产发生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7)委外费用:要按照发生费用的 80%计入,委托方可申报加计扣除;(8)其他费用:其他费用的归集范围扩大,但是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限制。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面解析41300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全面解析413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 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 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 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 表:
(5)设计费用。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 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 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 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 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 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 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 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 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工作指引》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 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 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1.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 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 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 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 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 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 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工作指引》
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
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 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

高企认定、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核算

高企认定、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核算
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在中国境内 (不含港、澳、 台地区)注册 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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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条件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21
高新技术企业的六项条件:
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技术领域 3.人员比例 4.研发投入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6.四项指标打分,综合得分必须 >70分
22
1、核心知识产权
小巨人
培育入库
4、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R.H. Stoddard, American poet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 5.26.20215.26.202108:3008:3008:30:5708: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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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领域
小巨人
培育入库
高新认定
《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
或者企业已通过综 合创新形成自己的 创新模式,取得了 核心竟争力
对企业主要产品 企业主营业务或 (服务)发挥核心 产品属于《国家 支持作用的技术属 重点支持的高新 于《国家重点支持 技术领域》 的高新技术领域》
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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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比例
5、You have to believe in yourself. That's the secret of success. ----Charles Chaplin人必须相信自己,这是成功的秘诀。-Wednesday, May 26, 2021May 21Wednesday, May 26, 20215/26/2021
4
截止2014年 全巿共有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1万多家 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56家 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未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 科技创新中小企业数量不够多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不够快(2015年1900家)

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3 、高新企业认定条件(3个财务指标)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 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 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 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 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 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 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未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 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未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 备的调整、检验费用;试制产品 的检验费等
研发成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鉴定费 研发成果的评估费;知识产权的 果管理 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 用 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费 代理费等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会议费、 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其他费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 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 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 用 资料翻译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 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 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 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5、操作流程(加计扣除)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8大变化

最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财税〔2015〕119号)8大变化

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
无疑,对于之前不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 业化重点领域指南》的企业,新政是一个极大的利好。
变化三:研发活动范围
变化前 变化后
规定
依据
第三条
国税发〔200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8〕116 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30 条)层面确立 的重要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大,政策确定性强,财税〔2015〕119 号的出台 并非偶然,而是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现,更准确的说,是贯彻今 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 干意见》的体现,该《意见》明确指出:“统筹研究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完善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 策适用范围。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物与新医药技术;3.航空航天技术;4.新材料技术;5.高技术服务业;6.新能源及 节能技术;7.资源与环境技术;8.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十大(137 项)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1.信息;2.生物;3.航空航天;4.新材料;5.先进能源;6. 现代农业;7.先进制造;8.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9.海洋;10.高技术服务(信 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检
依据实操经验,辅助账的建账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大阶段:
(一)科目与凭证设置方面,有两个思路,一是设置“研发支出”一级科目, 二是在“管理费用”下设置“研发费用”:
2015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具体细化、落 实近日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的决定,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 116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3〕70 号),新政将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 解读
陈光明
现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续)
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 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 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 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
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
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 10%。注意与高新的区别20%
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 )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加速折旧与加计扣除
1 可以叠加享受 基于会计处理的折旧、费用金额加计,
2 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计算的金额
调整计算案例一
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 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 ,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 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 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 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 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 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 )。若该设备8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 除政策规定,则企业8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 器 、 设 备 的 折 旧 费 ” 150 万 元 进 行 加 计 扣 除 75 万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问题探析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问题探析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方面,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该政策的实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非常有益,但是在企业中的具体核算问题也需要特别注意。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在研发活动中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之一。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原有的费用基础上再次进行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的比例为150%。

这样的话,企业实际能够扣除的研发费用就大大增加了。

在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操作中,如何正确地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研发费用的定义和界定,需要企业自身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和分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可以分成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种。

直接费用指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费用,如人工、材料和设备等;间接费用指和研发活动相关的一些管理和支出,如固定资产折旧、间接人工等。

企业在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应当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将其分别列示在专门的研发费用科目中。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1. 需要规范研发支出的入账流程,管理研发费用凭证,以保证核算的准确性;2. 需要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统一审核,以确保这些费用确实属于研发支出,并符合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3. 需要对间接费用进行逐一核定和计算,将这些费用分摊到不同的产品或项目中,在不同的研发产品或项目中反映出来;4. 较为复杂的研发项目或工程,需要做好费用支出的追溯工作,并进行详细记录。

尽管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利于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创新能力的增强,但是在实际运用中也面临着一些具体的挑战和限制。

首先,研发费用的核算和审核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成本,因为在执行政策时需要严格把控,不能随意地将所有的费用都计入研发支出中。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问题探析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问题探析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我国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对于鼓励企业持续投入研发具有积极意义。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今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到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从而实现优惠税收的目的。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核算问题进行探析。

一、研发费用的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包括研究开发项目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劳动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费、专利申请费、测试认证费以及维修费等。

具体明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清晰明细的列举,以便用于相关核算。

在列出研发费用清单时,企业需要慎重权衡,确定哪些费用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研发费用的认定必须符合国家税务局的相关要求,并需要落实相应的证明资料。

例如,研更新、技术合同等支出需要具备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并经核实后予以确认,才能申报加计扣除。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在确定符合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后,企业可以按照政策规定,将实际研发费用乘以1.5倍进行加计扣除。

这样的计算方法旨在鼓励企业持续投入,扩大研发投入的规模,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创新的支持和鼓励。

需要注意的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过程中,需要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方式填写并提供清晰的账务凭证。

此外,企业需要自行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否则,可能会触犯税法规定,被税务局依法处理。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间及流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申报时间为在企业所在税务机关统一认定其高新技术企业之后。

企业需要在所在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经过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后方可享受税收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流程并按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企业需要详细核实流程,并在申报前准备好相关文件和材料,以确保申报过程顺利进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根据国家税务局的相关法规制定的,如果国家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可能会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产生影响。

5.2017年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为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就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二)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三)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重点与难点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重点与难点解析作者:江根生黄金萍江洋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9年第21期摘; 要:研发投入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指标,如何规范地归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该文通过对不同口径研发费用归集的政策依据分析,结合长期实务操作经验,研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有关研发费用归集的重难点问题,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与存续期的管理在规范研发費用归集方面提供建议。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口径;难点解析中图分类号:F27; ; ; ; ; ; ; ; 文献标志码:A0 引言创新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基石,是国家繁荣富强和持续发展的关键。

科技创新所引领的技术进步已成为企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增强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战略。

我国在税收政策方面借鉴国际惯例,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特点的对科技创新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上面临着“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种不同的归集口径,且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向税务部门填报不同的研发费用归集的数据。

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还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9〕47号《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进行统计。

上述不同口径的研发费用归集常常会造成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上的困惑,现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重点与难点剖析,并提出解决办法。

1 研发费用归集法规依据1.1 法规依据1.1.1 会计准则归集《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1992〕5号】。

1.1.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归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1.1.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1.1.4 国家统计局统计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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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区别(上)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明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应该说每一条都含金量极高,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使还在热论的2016新政更是增添了一把柴。两年前的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随后修订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相继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中都有研发费用,二者虽然同是研发费用,却存在不同之处,而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两种优惠政策均有涉及,为了帮助企业进行区分,本文主要归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一、适应行业不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1、适用行业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八大领域一、电子信息二、生物与新医药三、航空航天四、新材料五、高技术服务六、新能源与节能七、资源与环境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主要区别:高新认定中继续保留了《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行业要求,限定在八大领域。而加计扣除政策中的行业放弃了原先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正列举”的思路,转化为“负面清单”,凡不在不适用范围的行业均可享受,从而大大扩大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包括文化产业等在内的诸多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只要不在上述7大禁止类行业的范围内,都可以申请享受该优惠政策。行业的判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研发活动范围更加具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2、研发活动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主要区别:1、研发活动定义不同。在加计扣除政策中增加了“系统性”三字,相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言,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范围相对要窄一些,要求企业研发活动应符合整体性原则,能体现系统整体目标。2、反列举范围不同。与高新认定相比,加计扣除政策中研发活动的范围从“正列举”改为“反列举”,列举了7种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活动,统一了各地执行口径,实际是扩大了研发活动的范围,为实际管理带来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三、研发人员与科技人员相区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3、人员人工费用1.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一、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企业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1.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2.职工总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

主要区别: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人员指的是“从事研发活动人员”,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是“企业科技人员”,叫法不同,意味着范围不同。加计扣除中的研发人员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高新认定中除了研发人员外,还包括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取消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比例要求。2、两者均未强调是“专门”从事研发的要求,允许兼职,同时加计扣除中对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人员,应对其活动做好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3、加计扣除中对外聘人员要求签订劳务协议,而高新认定中对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四、直接投入费用中固定资产范围不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4、直接投入费用2、直接投入费用。(1)研(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主要区别:通过本次修订,直接投入费用口径趋于一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中不在要求相关费用“专门用于”研发,两者区别主要在于固定资产的范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对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租赁费用仅限于仪器、设备;而高新认定中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凡是固定资产均可计入,包括房屋、建筑物等,范围上大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研发费用的区别(下)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晓明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2017年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今年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应该说每一条都含金量极高,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使还在热论的2016新政更是增添了一把柴。两年前的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提高普惠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随后修订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相继下发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认定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中都有研发费用,二者虽然同是研发费用,却存在不同之处,而很多高新技术企业两种优惠政策均有涉及,为了帮助企业进行区分,本文主要归纳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五、折旧费用范围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5、折旧费用3、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区别:1、两者新政中均对折旧费用的范围进行扩大,不再要求是“专门用于”或“购置”的,加计扣除政策中明确了企业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好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2、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适用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此规定与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29号公告中关于折旧的处理原则相一致。而在高新认定中未予以明确,建议应按会计处理计算折旧费用。3、高新认定中允许用于研发活动的房屋、建筑物的折旧费及研发设施改扩建、装修、修理的费用摊销计入研发费用,而在加计扣除中则未被允许,此项对高新认定较为有利。六、设计费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6、设计费用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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