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规范医技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疗技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医学专业手段和措施。
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的医疗技术,医院不得开展应用。
3.各科室开展医疗技术应与功能任务相适应,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各科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守本制度。
(二)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1.医院按照国家建立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不得开展禁止类技术,对限制性技术重点管理。
2.禁止类技术是指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1)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2)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3)该手艺曾经被临床淘汰。
(4)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3.限制类手艺是指禁止类手艺目录之外并具有下列景遇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手艺,由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管理。
(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
(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
(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
(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三)管理与控制1.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委员由医疗、质量管理药学、护理、院感、设备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临床、管理、伦理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医疗管理部门,责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与实施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2)审定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目录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并及时调整。
(3)对医院首次应用的医疗手艺举行论证,对曾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手艺定期评估。
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医院医疗技术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该领域的管理,制定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以此规范医院内部医疗技术的实施和管理。
本文将从医院医疗技术的分级标准、人员配备、质量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一、医院医疗技术分级标准(一)一级医疗技术人员一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承担临床检验、药学、医学影像等方面的医疗工作。
具体职业包括临床检验师、药剂师、医学影像技师等。
这些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协助医生诊断疾病,对患者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二级医疗技术人员二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手术室护理人员、康复治疗师、医疗设备维修工等。
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院前急救能力,同时负责手术等医疗治疗方案的执行。
(三)三级医疗技术人员三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麻醉科医生、放射科医生等。
这些人员拥有更高水平的医疗技术知识和技能,所负责的医疗方案执行复杂而且危险,一旦失误,很可能对患者造成极大危害。
二、医院医疗技术人员的配备标准在医院内充分配备医疗技术人员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
在此,医院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按规定标准配备不同等级的医疗技术人员。
(一)一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承担的是排除诊断和治疗方案制定方面的医疗工作。
医院应按规定比例配备临床检验、药学、医学影像等一线技术人员,确保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对患者的诊疗工作提供支持。
(二)二级医疗技术人员:负责更为专业的治疗方案的执行,医院应充分配备手术室护理人员、康复治疗师、心电图师、医疗设备维修工等技术人员,以确保患者得到更全面的医疗服务。
(三)三级医疗技术人员:主要负责麻醉、放射等复杂的诊疗工作,这类医疗技术人员在医院中的配备要求相对较低,但需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医院医疗技术的质量控制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保证医院内各项医疗服务都能够正常顺畅地开展。
临床医技医疗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总则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范临床医技操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验科、影像科、病理科等。
三、操作规程1. 医师操作规程:(1)医师在操作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过敏史,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医师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操作姿势,避免造成患者不适或损伤。
(3)医师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措施。
(4)医师在操作结束后,应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包括操作时间、操作部位、操作方法、患者反应等。
2. 技术操作规程:(1)技术操作人员应熟悉相关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
(2)操作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确保操作安全。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准确、规范。
(4)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清洗、消毒设备,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3. 输血操作规程:(1)输血前,医师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情、血型、输血史,严格按照输血指南进行输血。
(2)输血前,应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安全。
(3)输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4)输血结束后,应及时记录输血时间、输血量、输血品种等。
4. 检验操作规程:(1)检验人员应熟悉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操作前,应检查试剂、仪器是否正常,确保检验质量。
(3)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4)检验结束后,应及时记录检验结果、操作时间、操作人员等。
四、监督管理1. 医院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临床医技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应定期开展自查,对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医师、技术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医疗质量意识。
五、附则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中医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市医院中医医疗技术管理制度为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中医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中医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中医医疗技术,是指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技术。
1、医院提供的中医医疗技术服务必须符合《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伦理学原则。
2、中医医疗技术分为三级:第一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操作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技术。
第二级: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操作较复杂,有一定技术难度,或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的中医医疗技术。
第三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医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操作过程复杂、技术难度大;(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中医医疗疗技术。
3、中医医疗技术分三级进行管理。
第一级中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由我院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级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第三级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4、中医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4.1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中医医疗技术分级目录,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负责第三级中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
4.2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第二级中医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第二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基础上制定并公布,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不得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入第三级中医医疗技术或者已经废除或禁止使用的中医医疗技术列入本辖区第二级和第一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4.3 第一级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院医务科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5、审批流程:5.1 临床科室申请:在开展第二、三级中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5.1.1 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5.1.2 该项中医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中医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5.1.3 该项中医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如何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如何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近年来,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医疗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为了保证医院的医疗技术工作能够高效运行,建立健全的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围绕如何建立健全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展开讨论。
一、制定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为确保医疗技术工作的有序进行,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应覆盖医疗技术质量控制、设备的购置与维护、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等方面。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充分调研和借鉴国内外相关制度和标准,确保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加强医疗技术质量管理 医疗技术质量是医院医疗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医院声誉的重要体现。为了确保医疗技术质量的稳定提升,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技术质量管理体系。这包括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指标和评估体系、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测与反馈机制、加强质量事故的处理与防范等。同时,医院应为医疗技术人员提供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完善设备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设备的购置与维护是医院医疗技术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医院应建立设备购置与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流程。在购置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医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选择合适的设备,并确保其性能达到标准要求。在设备维护方面,医院应制定设备保养与维修计划,并明确负责人和责任分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及时性。
四、加强医疗技术人员的培养与管理 医疗技术人员是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专业水平和素质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医院的医疗质量。医院应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通过开展内部培训、外部交流和学术会议等形式,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医院还应建立医疗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医技人员积极进取、提高服务质量。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医院医疗技术管理也应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医院可以引入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技术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管理监督,并为医院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行政职能部门。
第三条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有效、合法、规范;2. 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3.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4. 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诊疗规范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医院诊疗规范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诊疗规范管理制度,监督各科室执行诊疗规范。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诊疗规范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诊疗规范的实施和监督。
第三章诊疗规范第七条医院诊疗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规定的诊疗科目;2. 医疗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3. 医疗服务流程;4. 医疗设备设施要求;5. 医疗药品和器械使用规范;6. 医疗技术操作规范;7. 医疗质量控制指标;8. 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规范。
第八条医疗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活动,确保医疗安全。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诊疗规范进行定期修订,确保其适应医学发展需要。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人员开展诊疗规范培训,提高其诊疗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医疗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医疗药品和器械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
第十五条医疗人员发生医疗事故,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1.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医疗技术分为三类:(1)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3.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上海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医务处负责组织第三类医疗技术和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报工作;同时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实施严格管理5.第三类医疗技术和第二类医疗技术的申请准入流程:(1)科室在卫生局和中华医学会网站下载《申请书》,认真填写后呈交医务处,并附上相关证件。
(2)医务处组织专家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意后呈交院长核准。
(3)院长核准后再呈报上级评审部门。
(4)经上级评审部门批准后,其新技术有关收费标准另行报院财务处,获核准后可运用于临床。
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制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技术档案。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暂停临床应用,并上报医务处:(1)发生重大医疗意外事件的;(2)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8.医疗技术从业人员资质标准制定及资质考核原则上由各科室负责。
医务处负责对各级医疗技术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核查、并对医疗技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授权范围: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须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医疗技术;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讨论认为需要授权的医疗技术。
二、医务部授权的医疗技术:普通药品处方权、麻醉药品处方权、精神药品处方权、抗菌药物处方权、特殊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和经颅磁刺激治疗)、伽玛刀治疗、心理治疗与心理测量、处方调剂权和影像医师诊断权。
科室授权的医疗技术:除上述项目外,科室认为需要授权的项目,由科室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考核并授权。
三、审批流程:医疗技术人员取得相应技术资质一科室培训考核合格f填写申请表一科主任签字一医务部考核合格f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委员会授权一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准入要求:(一)普通药品处方权: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二)麻醉药品处方权:麻醉医师和从事临床专业具备医师执业资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
(三)精神药品处方权:精神一类药品:从事临床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
精神二类药品:参照普通处方权。
(四)抗菌药物处方权:非限制级: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限制级:取得非限制级抗菌药物权限满5年和中级职称,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特殊使用级:取得限制级抗菌药物满5年和高级职称,经科室和医院考核合格的临床医师。
(五)特殊治疗: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取得精神科执业证书的临床医师,在上级医生指导下完成20例次以上的操作,经科室和医院培训、考核合格。
经颅磁刺激治疗:精神科医务人员在有权限的医务人员指导下完成20例次以上的操作,经科室和医院培训、考核合格。
(六)伽玛刀治疗: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伽玛刀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书,经科室和医务部考核合格。
(七)心理治疗与心理测量:心理测验技术操作及结果报告出具权限:从事精神科相关工作的人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经过心理测验技术操作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医院医技科室各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医技科室各工作制度范文
医院医技科室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早上8:00至下午4:00,中午休息1小时(12:00-1:00)。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加班工作,但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二、工作职责
1.医技科室主要负责医院的各项医技工作,包括:检验、放射、超声、心电图、麻醉、制片、药剂等。
2.各岗位的具体职责根据科室的需求进行相应安排,具体工作内容会在岗位职责表中进行明确说明。
三、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换工作。
2.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遵守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
四、工作安全
1.严格遵守医院的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2.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仪器,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3.遵守医院的消防规定,做好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
五、工作培训
1.根据工作需要,医院会根据人员的需求进行相关培训。
2.定期组织科室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六、绩效考核
1.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专业技能等。
2.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薪酬调整和晋升等。
以上是医院医技科室的工作制度的范文,具体的工作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医技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医技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医技科室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医技科室是医院中负责各类医学检测、检验和治疗技术的部门,包括临床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放射治疗科等。
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患者安全的重要环节。
首先,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能够确保患者获得准确和可靠的检测结果。
医学检验和影像技术是临床诊断和治疗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临床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医技科室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质量控制体系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精确性和可靠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检测结果的干扰。
其次,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能够预防和控制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技科室涉及到的医学设备和技术较为复杂,操作人员应具备严谨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医技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制度,严格控制人员素质。
此外,在操作过程中,医技科室应详细记录操作步骤和操作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避免事故的发生。
再次,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能够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医技科室在进行检测和治疗过程中需要获取患者的个人信息和检测结果,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技科室的基本职责。
医技科室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和滥用。
最后,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能够不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技科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内部和外部质量评审,识别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医技科室的整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总之,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环节,需要全体医技人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和高效的管理体系,才能确保医技科室的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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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库管理制度 一、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签后,提前2日送交输血科。用血量少于200毫升或多于800毫升,或需输新鲜血液和血液成分时,除急诊抢救或手术急需用血者外,应提前3日通知输血科。
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三、凡输注全血、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采血小板和冰冻血浆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四、按照输血记录单要求逐项填写配血结果。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五、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六、按A、B、O、AB血型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并有明显标志。工作人员每天两次记录冰箱温度(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储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七、配血合格填写输血记录卡后通知临床科室,由该科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区、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输血完毕后由临床医生填写输血记录卡反应情况,护士将输血记录卡连同血袋送回血库并签字。 八、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九、在输血过程中,如果发生寒战、高热、血尿等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症状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治疗;填写输血不良反应详细的记录连同血袋送回血库。由血库工作人员查找原因,将结果进行登记,每月报医务科。 十、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未摇动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十一、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输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血事无小事”,发生差错事故应如实上报医务科。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出现差错或事故者予以批评教育并扣除奖金,后果严重的执行医院下岗培训制度。 血库满足临床用血保证措施 一、保证临床输血安全,严格按照卫生部〔2000〕184号文《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规定,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血液用于患者。制定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输血指标,科学合理用血,大力推广成分输血。 二、我院临床用血一律采用邯郸市中心血站提供的合格血液,不得私自采供血用以临床;如血站血液告急时,由血库与中心血站联系(必要时由医院医务科出面)负责进行解决,不得私自应用属地以外的渠道提供的血液。 三、根据医院临床用血情况,为保证工伤、急危重患者抢救需要,血库平时应库存部分血液,以备临床用血。血液的保存期较短,为避免浪费,及时补充更新库存。 A型—— 800 毫升 B型—— 1200毫升 O型—— 1200毫升 AB型——根据临床需求而定。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一、检验科门口张贴生物危险标志,科内划分清洁区(更衣室)和操作区。 二、实验室上岗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格并经过岗前培训。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四、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程序操作,减少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用口吸。 五、工作人员在操作区内不得进食、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六、外来合作者、进修、实习和参观学习人员在进入检验科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本院医务科和本室负责人批准。 七、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切伤、污染皮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污染衣物、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按《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进行紧急妥善处理。 八、检验后的各类标本和其他废弃物,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实施分类收集处理。
实验室标本处理、消毒和卫生防护制度 一、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着装,穿白大衣,必要时戴手套和防护镜。 二、为防止交叉感染,必须使用一次性用品—— 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试管等。采血时要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用品使用后要及时处理销毁。 三、微生物标本在本室内经高压消毒灭菌后才能处理,污染的器皿要适当消毒后清洗。 四、一般实验标本和用过的一次性器材等医疗废弃物,放置指定地点,统一由医院专人处理,实验室人员要履行签字交接制度。 五、向病区提供的非打印实验报告,经紫外线照射30分钟后发出。 六、实验室的空气、地面等环境要定期在下班前用紫外线照射30—60分钟,工作台面用含1000mg / 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消毒。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一、主实验室要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入口处张贴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 二、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四、外来合作者、进修、实习和参观学习人员在进入检验科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本院医务科和本室负责人批准。 五、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程序操作,减少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六、实验操作中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 七、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需在中高级实验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独立工作。 八、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九、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 十、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接受有关的血清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接受免疫接种。 十一、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十二、工作前后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十三、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特殊情况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 十四、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 十五、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相应的抗体水平测定。 十六、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切伤、污染皮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污染衣物、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按《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妥善处理,进行意外情况登记,填写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十七、除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 十八、剩余的样本应密封后置于适当条件下保存。 十九、实验过程中应使用检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 二十、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一、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事故,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试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溢出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行动,并检查处理效果。 二、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如割伤、烧伤、烫伤等,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皮肤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复冲洗。由在同一实验室内工作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立即就医,并将受伤原因及接触微生物的情况通报负责人。对其进行恰当而完整的病史记录。在其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 三、伤害事故可能导致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黏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等情况,首先使用喷淋装置,尽快将污染物冲洗掉,然后再进行局部处理。暴露的黏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使用预防性药品,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 四、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管道破裂等,立即关闭实验室,疏散现场的所有人员,对所有暴露人员提出相应的医学建议。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张贴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至少在1小时内,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便气溶胶的消散及空气中较重微粒的沉降。在生物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消毒、净化处理。执行这项工作时应当穿戴合适的防护服及呼吸防护用具。实验室负责人除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 五、培养物等传染性物质的破碎,被传染性物质污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时,用布或纸巾覆盖,而后将消毒剂倾倒其上,放置30分钟。其后即可清理掉,玻璃碎片应当用镊子清理。污染区域应当用消毒剂擦洗。清理破碎物品时如果使用了簸箕,应将其进行高压灭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剂浸泡24小时。清理使用过的布、纸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污染废弃物容器中。上述步骤均应佩戴手套。 六、如果实验室的记录表格、其他印刷品或书面材料遭到污染,在妥善转抄或拷贝后,应当将其弃入污染废弃物容器。 七、试管破碎于密闭式安全离心杯中,所有密闭式安全离心杯在生物安全柜中装载和卸载。如果怀疑发生了破损,应当将其盖子拧松,而后将整个离心杯高压灭菌。 八、防范蓄意破坏。坚固、厚重的门,牢靠的锁具以及限制出入,都是合适的防范措施。发现蓄意破坏情况后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及生物安全员,视破坏种类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并详细填写意外情况登记和处理记录表。
检验疫情报告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实验室对法定传染病进行报告。 二、检验结果是某些传染病的诊断证据,检验科细菌室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报告工作: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肺炭疽病),一经确定,须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科主任30分钟内报告医院医务科。 乙类传染病(菌痢、肺结核、流行性出血热、梅毒、流脑、乙脑等)发现后应报医务科。